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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凯旋《康拜因》:金色麦地里的欢乐交响曲
来源:大益文学(微信公众号) | 凌之鹤  2021年10月15日09:37

在传统农耕文明沦落,自然乡土被人遗忘,乡土文学被读者漠视的时代,何凯旋依然满怀热忱地深情书写着乡村、大地、田野和田间的劳动者。在《康拜因》(载大益文学书系第18辑《现在》,花城出版社2021年9月第1版)这篇溢满好奇与丰收喜悦的农事小说里,我们看到《三匹马》中那一户拓荒的农家人,这次他们是借助现代机械抢收麦子。表面上,小说就只写了这家人某天收割麦子的事情。如此简单、琐碎的日常劳动景象,在这个极力张扬城市化发展,以都市生活为主旋律、现代工商文明雄起的时代,写篇作文可能都很难写出新意,更不要说写出适合当代读者口味和具有什么深刻意义的作品了。但何凯旋硬是郑重其事地写了这样一篇乡土题材的小说(事实上不止这一篇)。

何凯旋对所谓先锋文学精神的宿命向来有着自觉而清醒的认识,他热衷于追求挑战写作和阅读的难度。强调画面感和闪光的细节,是其小说引人瞩目的特征。他固然不屑于讲故事,但并不影响他对小说旨趣的探索。独立于主流文学之外,挖掘生活中的文学性并赋予小说丰富的指向性——指向谜语或更多的迷宫,是他创作的最大野心。据我对其作品有限的阅读体验,想读懂何凯旋是困难的,比如《兴凯湖》《三匹马》和眼下我们讨论的《康拜因》之类的作品,读起来总是令人困惑。仿佛精彩纷呈的文字游戏,你很难想象或揣摩他大费周章精心描绘的那些鲜有故事魅力的出色片段/情节究竟想表达什么意思。我敢确定,普通读者很难从何凯旋的那些小说里读出他们所期待的文学意义。以《康拜因》为例——对于有过农村生活和农事经历的读者来说,它唤起的也许只是熟悉的田园气息和关于劳动苦乐的记忆;对于韭菜和麦苗都分不清的都市新生代读者而言,直接的感受则可能是激发好奇与陌生的经验。作为从农村走进城里的我,吸引我耐心读完这篇作品的,不仅是亲切的回望或深沉的追忆,而是对某种潜在的、可能的未知意义的渴望。它不只是令人惆怅横生的乡愁。

除了洋气的篇名《康拜因》,何凯旋通篇都围绕着收割麦子这件事来耐心地展开巨细的叙述。所谓康拜因,是英语combine的译音,就是上个世纪50年代所说的联合收割机,它是能够一次完成谷类作物的收割、脱粒、分离茎杆和清除杂物等工序,从田间直接收获籽粒的现代化机械。小说中的父亲,一位勤劳、朴实、大智若愚而对新鲜事物倍感惊奇的老农,对这种劳动效率极高的先进机械充满了敬意,他爱屋及乌——对年轻的康拜因机手殷勤备至,敬烟时“脸上的笑容谦恭又小心,害怕惹得他不高兴”。在天真无邪(也可以说是目光短浅又单纯得可爱)的姐姐眼里,这突然闯进麦地里的庞然大物不过是“什么破玩意!”她才不稀罕这破玩意呢——这个阳光、清纯却又心高气傲的怀春少女,当她被父亲看似无意地留在收割机高高的操作台上时,她并未体会到父亲那不能为外人道的良苦用心;但她后来对那个满脸“青春美丽疙瘩痘”、曾经走南闯北的瘦弱机手却逐渐产生了好感,在劳作过程中一阵争长道短又无伤大雅的斗嘴、争吵和嬉闹之后,她“心里头也就明亮起来,也就没有了凝聚的阴云,也就打开了长久紧闭的一扇门窗,‘嘻嘻嘻……’拔拉完(麦子)后朝着一垛麦桔跑过去,他也朝着那垛麦桔跑过去……”出人意料啊,劳动不仅产生美,也催生了如此美丽的爱情之花。何凯旋就这样不动声色,含蓄委婉地写出了少年情窦初开时那种青涩又纯真、欲说还休的朦胧之爱。难怪面对姐姐和年轻机手肆无忌惮的欢笑和绵绵不绝的叽叽嘎嘎,除了叙述者“我”感到害臊,以为他们像国顺和杨香姐妹那样“伤风败俗”外,父亲和母亲都置若罔闻。

在整个紧张繁忙的收割过程中,读者能从年轻机手反复拉响的汽笛——“呜呜呜”——感受到康拜因巨大的威力,以及机手娴熟的技艺,他每拉响一次汔笛就意味着脱粒出来的麦粒已装满白色拖斗。单靠一辆马车是无法及时运输收获的麦子的。发觉运输效率缓慢之后,风风火火的父亲终于不再吝啬昂贵的柴油(终于开动起来他那辆想省下来百十块钱油钱的四轮拖拉机,从一排玉米楼旁边的杨树林里窜了出来),他启动拖拉机加快了运输的速度。此时,我们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传统的牛耕马驮简直无法与现代化的机械播种收割相提并论。这显然是一个严肃的、事关现代农业发展的问题。小说中那匹光吃草就能干活的枣红马,“是我们家从百里外种马场上买来的淘汰马”,使用此马虽然经济实惠,可以降低生产成本,但与“吃油”的拖拉机比起来,其生产力却不值一提。毋庸置疑,淘汰的马象征着落后的农耕技术,而高大威武的康拜因,作为工业化的先进产物,在此俨然现代农业文明的一种利器,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意识到这一点,读者就会恍然大悟,难怪康拜因机手会那么骄傲,那么高高在上,可以向姐姐炫耀他的宝贝;难怪父亲会对康拜因机手充满羡慕,膜拜如神,甚至不惜心机巧使“美人计”以期收服他。小说的开头部分,父亲站在齐腰深的麦子里面,看到康拜因时激动得语无伦次,他兴奋地挥动双手招呼,“开开开……”;当那庞然大物停下后,他跑回屋里拿了烟,“沿着通向上边的铁梯子爬上去,停在一幢房子一样高的操作台上面,恭恭敬敬地点着头”。(他是在对机手致意吗?我觉得他其实是向康拜因表达爱意。)小说的高潮部分,父亲让女儿留在康拜因高高的操作台上,其意不言自明,他看似无意地制造这样一个机会,不仅想让女儿感受和体验康拜因的魔力,而且希望她与年轻能干的机手通过交流有进一步的关系。我们看到,这不明就里稀里糊涂又天真烂漫的少女,最终无师自通水到渠成遂了其父的心愿。小说的最后,这家父子俩满怀好奇地爬上康拜因,像研究宝物一样小心翼翼地抚摸了一遍驾驶室里的各种部件:

上面的玻璃门没有关,爹坐进去,冲我招手让我上去。我上去看见爹摸着方向盘下面红黑相间的操作盘,把上面的按钮摸了一遍又一遍。把那个钥匙拧一下它就能走,我告诉他我知道的原理。我指的是操作盘中间插着的铜钥匙。“别动别动……”爹捂住钥匙,不让我动它。“我不动。”我说。爹看看我,确信我不会动,才挪开手,又去摸驾驶室里的玻璃,摸连接玻璃的不锈钢角铁,摸带弹性的天蓝色座椅。这些东西从他粗糙的手指间轻轻地滑过去,像金子一样珍贵。“看见了吗?”爹这才松了口气,问我看见了没有。“这有什么哪?”我不理解爹干嘛要松口气,为这么一件东西,好像一天不曾松过气一样,现在终于松上一口气。“这可不是没什么。”爹认真地摇着头,站起来,看着我先出去,他才小心翼翼地转过身,怕碰坏什么东西似的,侧着身出了驾驶室。我们走下梯子。冲我招手让我上去让我看见除了摸来摸去他才满意,才觉得那一口气憋了一天这才刚刚撒出来,根本不理会他们叽叽嘎嘎声,根本不理会妈妈咕咚咕咚喝水声。他们已经叽叽嘎嘎跑出来,又跑到麦秸垛里叽叽嘎嘎。妈妈已经喝光了满满一茶缸子水,咯咯地打着嗝儿,像那匹马一样打出来的鼻息声儿……

父亲像摸金子一样摸遍了康拜因驾驶室内的各种部件,然后才满意地松了口气。做儿子的对此不以为然也不理解,读者可能也不太明白这位父亲的心思——不就是一台收割机嘛,“这有什么哪”?在我看来,父亲摸的绝对不是一台冰冷的机械,而是一种温暖而美好的希望,一种现代文明前景的权威具象。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何凯旋抚摸乡土大地,慰藉现代乡愁的一种姿态。

按照威廉·福克纳的观点,人表达思想感情的手段,以音乐为最便,冗长琐碎的文字没法表达的意思,音乐却可以更简洁、更明白地表现。而他擅长的是文字,只能借助啰啰嗦嗦的文字来表达纯音乐简单明了就能表达清楚的意思,他认为,“看比听强,无声胜于有声,用文字创造的形象是无声的。文中惊雷、文只见乐,都只能在无声中领会”。读到这里,如果你还不明白何凯旋这篇小说的意味,不清楚他的谜底,那么,你就当他是以“福克纳式”的写作手法,借助康拜因、马车这些道具,以人物对话、机器的轰鸣、悠找的汔笛、马儿咴咴的叫唤和青春动人的欢笑声,在金色的麦地里为我们演奏了一曲丰收的欢乐交响曲吧!你听,那悦耳的交响曲响彻辽阔的旷野!倘若这交响曲你也听不懂——毕加索说,你听不懂鸟叫不要紧,只要你听着悦耳、听着舒服就行了。这就是文学能激发我们想象力的价值与意义所在吧。

何凯旋的语言文字灵动清畅,唯美和谐,极具个性,像色彩斑斓的大自然一样绚丽多彩又富有生机与活力,他对颜色的敏锐观察和精心描写可谓细致入微,像一位杰出的工笔画家。此处且撷取两个片断略窥其美。先看康拜因机手从容、自信而稍显傲慢、得意的亮相,这位从千里之外昼夜兼程赶来的年轻人毫无倦意:

(他)戴着洁白的薄布手套,扶着黑色的方向盘,蓝白相间的旅游鞋蹬在红色的操作杆上面,身子懒洋洋依靠到天蓝色的皮革靠背上面,侧脸看着爹不停地敲着驾驶室有机玻璃门,一副悠闲自得的神态。……,足足敲到两分半钟时间,驾驶员才慢腾腾打开驾驶室的玻璃门,探出来一张异常年轻的刀条脸儿,脸上生满粉红色的粉刺疙瘩,粉头上有的还冒着血点子。

这短短一段文字里,如此丰富又绚烂目的色彩交相辉映,瞬间被一一有如召唤地自然呈现到读者眼前:白、黑、蓝、红、天蓝、粉红、血红。再看一片炫丽迷人的田野风光:

房子前面成熟的麦地一丝绿意都没有,它们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在什么地方化作一片焦黄的颜色,又干又脆的黄颜色,像马上要着火一样焦黄。没有风吹动房子后面那一排阔叶杨树,宽阔的树叶还是绿的,又深又黑的绿意也不颤动,沉甸甸的,好像有好几斤重量坠落下来。房顶的瓦脊上落上去一排麻雀,伸头伸脑往前面张望着,前面麦地深处像波浪一样起伏变幻,如同一块巨大的旧苫布,退了色的苫布起伏着黄颜色。

读着这样娇艳妖冶的文字,读者明显能感受到夏日的炎热扑面而来,面对“又干又脆的黄颜色,像马上要着火一样焦黄”,“宽阔的树叶还是绿的,又深又黑的绿意也不颤动,沉甸甸的,好像有好几斤重量坠落下来”,“麦地深处像波浪一样起伏变幻,如同一块巨大的旧苫布,退了色的苫布起伏着黄颜色”,如是富有质感和动感,颇具分量,随物赋形,层次分明又变幻多端的大地美色,大约可与凡高画笔下的麦地景观媲美矣。如此神来之笔,这种景致,显然是谢有顺所力倡的“走向的旷野”写作收获,而不是在“密室”里向壁虚构的伪风景。说到风景,曹文轩曾感叹,在当代中国作家的作品中,我们已经很难再看到风景了。他认为小说中的风景能湿润阅读的过程和读者之心,风景能给予我们太多美的享受。他进而批评说:“轻薄风景,大大的无知,是文学的一大悲剧。有一点,说出来怕是揭了当代作家的短处:那风景描写,是最见一个作家的文字功底的;当代作家不写风景,怕是发虚吧?”(《春花秋月杜鹃夏——读川端康成》)据此而言,仿詹姆斯·伍德评论博胡米尔·赫拉巴尔《过于喧嚣的孤独》中汉嘉在公园里看孩子玩耍时具有惊人活力的那个段落所说:仅凭上述这两段文字,无假他求,应该就能奠定何凯旋在当代中国小说界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