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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来见我”的情趣与“我见诗歌”的理趣
来源:《长江丛刊》 | 刘天琪  2021年09月09日17:05

《诗来见我》是李修文的第三部散文集。与前两部散文集《山河袈裟》《致江东父老》的“以事言情”不同,《诗来见我》“以诗言情”。在全书共20篇散文中,除摘句诗外,作家共嵌入了108篇古典诗词在叙事性散文当中。其界于虚构与非虚构、散文与批评之间的文体混融形式,诗文夹杂的内容与文白呼应、情律相通的语言都让这部作品带有十足的魅力。

有趣的是,自出版后,引发关注、对作家追问最多的问题,却不关乎其文本形式或内容,而在于“诗来见我”的书名。对于此,作者在新书分享会上解释“‘诗来见我’可以等同于实现的‘现’——诗来现我。无论在什么样的时刻,总会有一句、两句诗见证我们的此时此刻。”这当然是一种语言修辞,是作家在阅读古典诗歌时的一种由物及心的审美体验。而若细细体会,便知“诗”来见我,是李修文“重常尚俗”的审美情趣,而“我见诗歌”是作家的知识分子理趣。

一、“重常”的情趣

现代人读古诗,常常因为语言形式、生活方式的改变,而读成了一门学问或鉴赏。诗歌要么成为《中华诗词大会》中斗诗的“武器”,要么便被一种美学执念编织进“中国最美的古典诗歌”,似乎只有将古典诗歌捧上“知识”或“美学”的神坛,才能对得起古典诗歌再现“中华传统文化”之高深与雅致。

而李修文读诗,却没有那么多“炫技”与功利心。在不少访谈中,他再三表达了“我所想写下的不仅仅是我的审美对象,而是我自身命运的一部分。”我们好奇的是,在如此个人化的“初心”下,作家会在阅读积累中选择哪些诗歌来印证“自身命运”?

这首先要从作家筛选诗歌入文的出发点说起。在古代文论中,诗歌存在着“诗言志”和“诗言情”两种功能偏好。前者注重诗歌的“载道”功能和公共品格,承载的多为忠君、爱国等群体经验;后者张扬的是个人的情感,多叙写世俗的儿女情长。而《诗来见我》中呈现的诗歌,显然“过滤”了“载道”的那一部分。这一点,从单篇散文的题目便可看出端倪,作家叙写的内容多与情景际遇相关。譬如,兄弟(《寄海内兄弟》)、思乡(《偷路回故乡》)、母子(《致母亲》)、贬谪感(《红槿花开》)、大雪(《雪与归去来》)、秋天(《十万个秋天》)等。相应的,各篇入选的亦是与个人“命运”“经历”有着相同情景际遇的诗歌,而“一切景语皆情语”。因此,不难发现,李修文筛选古典诗歌入文的兴趣点不在大“道”,而在人“情”。那么,细究书中所呈现的诗词,不仅可以窥见作家对于传统诗词的涉猎范围与阅读积累,更能体察李修文的个人品味与审美“情趣”。

意料之外的是,《诗来见我》的选诗风格偏离了被文学史与现代教育经典化的“熟悉路线”,甚至亦忽视了诗歌的审美价值。即我们先入为主地认为作家一定会提及的诗歌,却很少出现在他的书中。这确乎是一种“反常”。《诗来见我》选诗风格的“反常”,正是李修文突破外界眼光,建立个人别样审美情趣的前提。关键在于,作家是怎样将此“情趣”落实到文本实践中的?

拿作家在《拟葬花词》中,对“梅花”这个具有审美价值的经典意象的处理来说。古诗词中咏梅之诗不在少数,比如,人人皆能记诵的“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王安石《梅花》)便是其一。但李修文的选择却是“反常”的、“非经典”的,“在诸多咏梅之诗里,柳宗元的《早梅》最是经常浮上我的心头。”显然,这是作家对自己趣味的发现,是以《早梅》为风格代表的诗歌对他感情的激荡与吸引。而对此,李修文并非盲目而没有觉知:“先看长词八百,再看短诗过千,冬日里的几株寒梅,多半都被当作了言志的托物。”在作家看来,“言志”功能是咏梅之诗被“长词短诗”经典化重要因素。那么,以李修文的判断力和鉴赏力,在阅读与筛选时对“长词短诗”中“言志托物”的咏梅之诗不应有所忽视,但他的关注点显然不在于此。在他看来,自己“偏偏喜欢”的那些咏梅之诗“要我说,都是因为它们寻常”。而这样的选诗“标准”在散文集中并不是孤例。将叙写“寻常”之物,抒发“寻常”之情的诗引入文中,一方面是作家眼光独到、不拘一格,不为诗歌的经典地位或审美价值所困;另一方面,对“寻常”诗歌艺术的欣赏,亦体现出作家个人“重常”的审美情趣。

二“尚俗”的情趣

与前两部散文集相比较,《诗来见我》不仅仅是在寄寓感情的载体上发生了变化,即“由事”到“由诗”的转变;更显性的,是其情律相通,不落俗套的语言。换言之,总结《诗来见我》的语言风格,将有助于把握作家的审美情趣。

《诗来见我》中的语言之所以被宁浩导演称为“如画般的文字”,与文本可视可知可感的“戏剧腔”不无关系。李修文多次在采访中坦言:“写作资源于我而言,几乎是个梳理不清的问题,来源太多了,但第一个源头肯定是来自戏曲。”正是对戏曲的迷恋,塑造了李修文喜爱口语化、动作化的表达“调式”。在《诗来见我》的文本中,这种腔调非常明显。单句的,比如,“端的是:他一杯,我一杯。”(《寄海内兄弟》);而《墓中回忆录》干脆整篇就是用戏剧语言完成:从首句“呔!后生小子,名唤李修文,是也不是?”到结尾的“小子,你告诉我,是也不是?”这样的写法具有明显的角色代入感、较多的拟声词和动作节奏感,呈现出将日常生活的俗语俚言与舞台效果相结合的“戏剧腔”。

此外,戏剧是一门综合的艺术,李修文对戏剧语言的喜爱不仅是因其带有口语化、动作化的特征,他更看重的是戏剧腔本身带有的热烈、激情和感染力,这一点亦表现在文本中。《诗来见我》结合了戏剧语言可知可感可视的特征,在长短结合,错落有致的句式中,间以参差不齐、抒情气息浓郁的散句和结构整齐、气魄宏伟的排比句,呈现出灵活多变、骈散相间、气韵畅达、言近旨远、富有韵味的形态,便于传递“高浓度”的情感体验。但就其少用典、不华馥的特点来看李修文追求的显然不是语言的典雅风格,反而词采通俗,带有较多的烟火气,能够引发大众在审美情感上的共鸣。即从文本语言的意图来说,李修文对代表通俗文化的“戏剧”语言的运用本身就透视出作家的情感趣味。

如果说文本语言的戏剧腔是显性的选择,那么副文本中的语言则是隐性的表达,甚至说,李修文在副文本中对戏剧语言的使用更能反映作家对这种“俗”文化的迷恋。这一点,《诗来见我》的单篇散文标题风格便是显证。在20篇散文标题中,带有“传”“记”元素的标题就有4篇,而“救风尘”则直接使用的就是元杂剧的剧名。目录的排版的错落有致亦如戏剧的“工尺谱”般有视觉上的节奏感。显然,这些副文本是作家精致又精心的呈现,而就其风格而言,都透视出作家“尚俗”的审美情趣。

李修文对自身“重常尚俗”审美情趣由“隐”到“显”的确认过程背后,是个人与时代写作风格的“转向”。而这一过程是有迹可循的:从早期“先锋”作品中,作家以“戏谑”的方式解构传统文学故事和人物,到在“爱与死亡”系列中对拥有中国传统文化“内核”的日本文学的痴迷;从前两部散文集中,“诗”只作为元素点缀其中,到“诗”来见我,成为文本“主角”。从这一发展变迁的过程,便可看出通俗文化、传统文化,是其以写作资源、人文底蕴为基础的审美趣味之所在。而李修文对自身这种审美趣味从“隐”到“显”的确认过程,如何不是我们当代文学由“西”到“中”,由“外”向“内”的转向路径?它彰显着李修文的自我发现与时代的文化自信!

当然,各种文化都有其利弊,对通俗文化的浸淫亦如此。就阅读感受而言,《诗来见我》单篇散文的情感是丰盛而丰富的,但如果集结成册,“浓得化不开”的戏剧语言亦会带来“情感过剩”的阅读体验。毕竟“激情太强烈了,就会压倒美的感受力(王忠琪等译:《法国作家论文学》)”,而无论是创作,还是欣赏,理性都依然是一个重要的条件,它“可以使情感获得更韧长的生命力(刘再复:《〈太阳·土地·人〉后记》)。”幸运的是,作家知识分子趣味带来的理性色彩,似乎中和了这些弊端。

三、“知识分子”的理趣

李修文的气质是丰富多面的,表现在文本中,在“诗”来见我“重常尚俗”的审美情趣背后,更流露出“我见诗歌”的理性趣味。

《诗来见我》在延续前两部散文集为“小人物”立传的“内核”外,更叠加了作家对古典诗歌的阐释与解析。而我对诗歌的“见解”,从创作动机上讲,是作家对古典诗歌极度欣赏,拥有对其“深意”公诸于众的冲动的产物,但背后透视的是李修文知识分子的理性趣味。

阅读古典诗歌可以有不同的出发点,就普通读者而言,古诗词常常被当成一门“学问”或“知识”,表现在阅读行为中,往往会嚼文嚼字,追求字词释义上的准确性。而李修文的阅读与解析重点却并不在此,李修文感兴趣的是诗词“因何而成”的创作问题,而这个与普通读者不同的阅读关注点,暴露了作家的知识分子身份对其阅读偏好和趣味的“形塑”。

分析文本便可看出作家对“因何而成”问题的见解。这一答案,首先就体现在诗歌解析时,作家显示出的角色意识。例如,在解罗隐《鹦鹉》这首诗时,作家没有逐句释义,而是“秒变”大诗人罗隐,以诗人的口吻重点还原了诗歌的情绪与情感:“鹦鹉啊,你就别再怨恨翠羽凋残地被关押在雕笼之中了,这江南,好歹要比你的陇西家乡暖和得多,我劝你,学人口舌之时,还是不要说得太分明清楚,一旦分明清楚,你就更像一个玩物,更不要指望有朝一日能从这樊笼之中逃出去了。”这样的翻译显然并不着意于字词上的准确性,而是作家调动自身独有的艺术经验,“用写作者的感觉去追随别人的写作”的尝试,是同为作家角色和知识分子身份的共情。因此,在看似“论诗”的背后是李修文对自己写作感受的抒发与“因何而成”写作动机的理性思考。那么,揣摩诗人创作“情感”的写作探索本身,便带有李修文自己的气质和“独立思考”之精神,而这一点正是其知识分子理趣的体现。

除此之外,诗人在解析诗歌时,对王夫之、沈德潜、姚鼐等古代诗论家观点的自觉参照与引用行为背后,透视出的对古代文化遗产的欣赏、尊重与继承;对“纳兰作诗”“太执一个‘我’字,也总不免叫好山水堕入了窄心肠。”的评价背后,透视出的怀疑与诘难精神,都是李修文知识分子理趣的流露与彰显,带有作家个人的气质与韵味。

如此,李修文“重常尚俗”的审美情趣与“知识分子”的理趣让“诗来见我”与“我见诗歌”互相阐释、印证,最终呈现为一部厚重的“超级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