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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洱:长与短
来源:《中国文学批评》 | 李洱  2021年06月28日08:59
关键词:李洱

据说同时代作家中,我的作品数量是偏少的。别人早已著作等身,至少等腰了,我还只是等脚。因为《应物兄》比较厚,现在总算摞到了脚脖子。

写这么少,是因为懒吗?我虽说不是勤快人,但也不是太懒。今天我还写了几页笔记,记下了自以为有趣的一个故事、几个细节。有朝一日,我会把它写成小说吗?鬼知道。放在20年前,肯定会的,现在却不敢打保票了。显然也不是因为无话可说。我还有很多心里话,正想借着人物之口,一吐为快呢。有人批评《应物兄》,要说的话太多了,还有不少废话,应该大刀阔斧,删!这至少说明,在朋友们看来,我还是有话要说的,是吧?

关于小说的理论,早已汗牛充栋。有一点似乎是有共识的:任何一部小说,都是观念、事实与方法的结合。这个“观念”,可以有多种理解:或是姚鼐所说的“义理”,所谓“义理、考据和辞章”;或是佛教所说的“念头”,所谓“物物斯安,观念相续”;或是柏拉图所说的“理念”,它如指纹般终生相随;或是马克思所说的“意识”,深受“物质的纠缠”。当然,你也可以把它理解为笛卡尔所说的“我思故我在”,或拉康所说的“我于我不在之处思”。这个“观念”,既稳定又波动,又因为人物形象的丰富性而具有弹性。

有的作家,愿意用多部小说,从不同的角度,去表达那个观念。很多小说,虽然故事不同,人物不同,形式不同,要表达的观念却是相同或相近的。这样的作家,与故事共进退,通常以感性见长。而另外一些作家,好像更愿意将某个阶段的观念融汇于一部小说,然后再耐心等待新的观念发芽生长。这样的作家,与观念共兴衰,通常以知性见长。他们要表达的观念,相通而不相同。面对一个故事,前一类作家早已激情满怀写完了,后一类作家还在那里思来想去呢:无可无不可,因是因非,写还是不写?要不再等等?这一等,可能就到猴年马月了。

刘勰的《体性》,论及作家与作品的关系,认为文章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作家有不同的“才、气、学、习”,所谓“才力居中,肇自血气,气以实志,志以定言”。刘勰既强调先天的禀赋(才、气),又重视后天的积累(学、习)。一篇文章,一篇小说,写成什么样子,与爹妈有关,与生活经历、思维方式、知识结构有关。凡此种种,形成了不同类型的作家。他们有不同的观念,既与别人不同,也可能与另一个自己不同。那么,他们看到的就是不同的事实,运用的就是不同的方法。契诃夫不是托尔斯泰,博尔赫斯不是马尔克斯,胡适不是鲁迅,就是这个道理。

一个作家写得多还是少,一部作品写得短还是长,也是这个道理。当然了,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多写一点,而且该多长就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