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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重庆岁月——写《月光武士》睱想片断
来源:《花城》 | 虹影  2021年05月10日08:51
关键词:虹影 重庆

上小学第一天,父亲送我去由古庙改的学校,早闻这儿夜里有鬼出没,白日上课也可听到怪声,尤其是音乐教室梁上悬挂着铁绳,会自动卷曲。父亲说,别怕,心里没鬼便没鬼。他指着教室外一口井对我说,这口井里的水,你不能喝,因为一喝这水,你就在这里扎了根,一辈子也不能出去闯世界了。

我以后真的没喝那井水,不管天有多热,我都不喝。父亲要我远走他乡,就是求改变,人不可择自己的家乡和父母,但可以择自己的命。

我的家在中国最大的城市重庆长江南岸贫民窟,几代人挤在很小的空间里,没有浴室,整个地区只有一个公共厕所。身边的人都是普普通通的最下层人,瓦房陋巷,十三户住在一个上下三层国民党达官贵人1949年逃跑时留下的大宅子里。我整个的童年少年时期都是在那儿度过。

读过我的自传体小说《饥饿的女儿》和《好儿女花》的人都知道,我的童年正值大饥荒年代,充满了荒诞恐惧,忍受着食物和精神双重饥饿,书籍的贫乏、现实生活的困苦,使我爱上了读书,书里的多样变幻的世界,让残酷的生活变得好受一些。我可以想象我是书里的某一个人物,跟他们交谈,从他们的故事里得到启示。文学带给我想象力,让我可以想象着吃红烧肉,想象着与母亲在一起,想象着有新衣和很多的朋友。这种想象力也深入我的梦境,我不止一次反复地在梦里回到从前,回到半山腰那个我熟悉的漂亮的院子里,我推开门走进去,看到一些早已过世的人,他们在做一些奇怪的事情,剪纸、挂红灯笼,也看到了小女孩的我,站在天井,作为一个目击者,听到大门外有在狠敲门,院子里的邻居们就是不开门,不让他们抓走人。在梦里,我也跟着那些在堂屋扶棺痛哭的人一起哭泣,母亲替我抹去眼泪。

现实里母亲一次也未这样做,反正我记不得。可是母亲在梦里这样对我了,我的心里感到非常快乐。

家里有幅画,里面的鲤鱼。如果抓到鲤鱼,一定要放回到江水里的。父亲这样告诫我。他的这种对生命的悲悯,他的善良正直和同情心,也影响了我。

幼年的一切,老宅、邻居、母亲和父亲。那在长江上的来来回回的渡轮,那一声声汽笛,那个在细雨中奔跑在江岸去找母亲回家救受伤的小哥哥的女孩,她是五岁的我,一直在我的记忆深处。

一次,我想看朝鲜电影《卖花姑娘》,没有钱。只好在电影院门口等着电影散场,在出口逆着出来的人群,进入电影院的卫生间里,然后等着下一场开始。终于,我如愿以偿,看到最美的花和最动人的歌声。那天晚上,我已经准备好接受惩罚。回到家里,父亲一点儿也没怪我晚回了,关切地说:“快吃饭吧,菜都凉了。”

长到终于能看书的年纪了,我借到了《简·爱》,一下子看上了罗彻斯特先生,很真诚地想要嫁给他。四姐看了这本书,也喜欢他,下定决心要嫁给他。过了几天,我发现,我们的代课女老师看了这本书,也想嫁给这位罗彻斯特先生。一本书产生的作用是如此大,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感觉到,文学书不仅仅是讲一个好故事,而是告诉你,如何做一个人,或是你要怎样的一种生活

从那之后,在昏黄的路灯下,我如饥似渴地阅读,《九三年》《悲惨世界》《理智与情感》等等,记得读到《呼啸山庄》时,我泪流满面,湿了手绢,高声狂叫:我要写一本书如此,不要枉来世一遭!

仿佛另一个世界的大门在向我开启,我在喜欢的书和作家身上找到了足以与现实的种种不堪对抗的精神支柱。

我今天回想自己多次在神前的请求——我所请求的是什么?我所请求的不过是一小杯水,海洋却依然存在!我所请求的不过是一线日光,日头却依然照耀。

差不多20多年,我一直带着的《荒漠甘泉》。不光是读,还会用铅笔在书里做些笔记、划出一些当时特别有感悟的句子,或者折上某些页码。

1988年,我出了第一本诗集《天堂鸟》,多年后,一位读者对我说,他当年失意的时候正是这本诗集给了他力量,我感动不已,主动提出为这位在二十年前买了我诗集的读者签名留念,并当场翻开诗集,朗诵起其中的一首诗《白杨树下的两匹马》:“你在我的梦里/快乐的奔跑/你在稀稀密密的树影里/听我说话,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那时真年轻,那时离家出走,那时对现实愤怒而绝望,对未来迷茫而不知所措,有一个非常炎热的下午,我读到一首诗:

有一天我失去了一个世界。

有人看见了吗?

凭它前额上环绕的一排星星

你就能认出它。

我反复读,反复看,非常激动,我记着作者的名字“艾米莉·迪狄森”。从那天开始,她走进了我的生命,从此再也没离开过。艾米莉说:“我为美而死。”我说,我为美而生。写作对我便是如此,谢谢你,艾米莉,谢谢你,那些我读过的每一本书的创造者们。

不管在国外或是在国内居住,都免不了专门回重庆住一小段时间,回回都惊叹重庆不是原来那个重庆,可回回在梦中,都见到从前小时的那个重庆:站在南岸山上,俯视重庆两江半岛,或溯江而上,看见屹立在江水中的城市,童话般变成了一个现代都市。有一年荷兰电视台来拍我的专题片,几乎把重庆各个地方拍了个遍。

那时,重庆还不是直辖市,南滨路仍是沙滩和吊脚楼房子,朝天门广场还没有。可是,荷兰导演在人民广场上走着,看着四周冒起来的高楼,他原以为重庆是一个村庄,不由得叫:“老天,我怎么觉得到了香港?”

也有一年,带着吉林电视台来做我的记录片,觉得重庆已经比香港还香港。大都会中心,看起来如巴黎和伦敦的购物中心。楼上不仅有重庆火锅,也有地道的西餐,英国领事馆也在这儿。以为不是重庆,可偏偏就是重庆。

电视台人员扛着摄像机,不停地要我讲述重庆掌故,不放过一条小巷子,可是每晚,都回到漂亮的南滨路,坐在餐馆大玻璃窗前看重庆夜景。

上天独宠重庆,两江环绕,有山有水,山城临江而立,景色分外魅惑。成都不如重庆,即使成都搞了个灯光城市,远远不如重庆美得壮观而神秘,上海也只有外滩一部分,从一个特殊角度看,有类似的效果,但是北京、西安、广州都没有这样的夜色倒影。而重庆还有云雾飘绕的山,山上有城,山外有山。江水倒影如虹,像一群美艳的川江女子,手牵在一起,沐浴江中,对山而舞,气象万千。

我见过的城市,只有旧金山有如此的山水境界。我喜欢乘过江轮渡到朝天门,乘缆车而上。走到解放碑步行街。转到较场口,下可过大桥到南坪和南滨路,上可到人民大会堂看杂技听川剧,那塔是绿顶红柱,仿佛来自上天之手。

夜幕降临,万家灯火在江面飘打出各种图案,水声敲击着两岸,像乐声,像亲人的低语。这对人们来说,已经是世界头号的艺术精品。

我生命中的重庆,值得用一切艺术形式来欣赏和赞美,注定在我的小说与生命里浓墨重彩。

重庆人喜爱吃西红柿,管它叫番茄。西红柿既是蔬菜又是水果,丰满多汁,像母亲的乳房,看着它,就感觉到丝丝温暖,令人神思远游。真的,世上还有哪一种蔬菜或水果像它这般艳丽,充满诱惑?我最爱母亲做的白糖西红柿,洗净切后,浇上厚厚一层白砂糖,敦厚的红色上粒粒晶莹的白,爽口甜心。逢年过节,家里才有这道甜点。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普通百姓家,生活贫困,只在逢年过节,做西红柿鸡蛋汤,一锅西红柿,放点姜丝,大火煲西红柿汤,打一个鸡蛋,搅拌均匀后,放少许盐后,在汤上洒下一层黄黄的蛋花。

这道汤最适合夏天,若是凉了喝,更爽,清热解毒。

进入八十年代,生活条件好了,做这道菜,会多用几个鸡蛋,先炒,后放入西红柿,一起加水做汤。

也可加水少些,做成西红柿炒鸡蛋,也可加米饭。

我发现好多热爱美食的国家,比如意大利、西班牙,都有这道菜,所谓好吃,哪国人都知道。

我喜欢用西红柿做沙拉,最好用圣女果,配芝麻菜、生菜、苹果片、油梨果片,加青柠和绿橄榄。做这道菜,食材要新鲜,加上优质的橄榄油、海盐,原有的酸酸甜甜之味,夹有油梨果那种滑入嘴里的浓艳香味,感觉吃回了一个十年,又青春年少了,甚至连不信食疗的西方人也尊敬这神奇的果子

也可以用西红柿一切两瓣,撒上少许海盐和迷迭香,放上意大利火腿,送入烤箱,烤上20分钟,这道菜回回做了,都没辜负我,欢喜如初。

记得有一次在意大利旅行中,我们一家住进前英国财政部长退休后修身养老的修道院改的奢侈品酒店,我们到达时夕阳早已沉入海平线了,待洗浴后走下宽绰的石阶,穿过有石柱开满花的庭院到花园里的餐桌,桌上就有头道菜,西红柿和新鲜的小山羊奶酪,软软的、饱满得要沁出奶来,上面撒了一层嫩嫩的芝麻菜。入口真是爽到了天。不由得对那个瘦高个、背有些陀的厨子肃然起敬,他来自意大利南部,英语说得并不好,可是会做最简单最美味的菜。连着好几天,都有这道菜,感觉抵到了天堂门口。回到北京,我也想做这道菜,可是在北京,我走了好几家,都寻不到那新鲜的奶酪,而且整个北京,即使购海南岛的圣女果,也没有意大利的西红柿味儿正呀,所以出不来那道菜的效果。人家是地中海气候,红土,阳光雨水充足,蔬菜水果,包括男人女人,长出来,个大形儿也正,尝过的人,才知道我为何出此言语。都说西红柿了不起,格外神奇,做什么菜都行,配猪羊牛肉、配海鲜样样好吃(虽然有人认为配虾,会产生砒霜,让人中毒,配干鱼,会致癌,危害身体,我可不信);配土豆洋葱豆子白菜也好吃,做意大利面或中国面也好吃,就是打成西红柿汁也好吃,看看飞机上的各式饮料,只有西红柿汁,我觉得加点冰块,最好吃,也最适合夏天。

记得十四岁时,母亲担心在农村当知青的小姐姐,她久未有信来。那时我正是暑假,便想去看小姐姐,看她是借口,实在是想独自闯世界。母亲居然同意。我带着小姐姐的写信地址,坐了闷罐车去达县,再转长途汽车去宣汉,走了山路到了小姐姐的生产队,才发现她与另一个知青恋爱了。在那儿我跟知青们一起,夜里走了半个小时的山路去偷农民的下蛋的老母鸡。可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一起烧,灶台那儿只有西红柿,大家决定就烧西红柿吃。放了姜蒜,还放了屋后地里的香菜,那老母鸡煮不烂,放入西红柿,因为人多,怕不够吃,便多加了好几大木勺井水,等待鸡烧烂的时候,他们喝烈酒,对月当歌,觉得一生都沦落在穷乡僻壤里,青春虚度,曾经的豪情壮志都是海市蜃楼。

母鸡肉最后还是难烂,但也被吃下肚,喝那加了西红柿的汤,味鲜得要命。

第二天还未醒来,生产队长便来了,为什么呢,因为那烧有西红柿的鸡太香了,整个村子都闻到了,还不东山事发?小姐姐和她的男友,连同另外两个知青都被写了检查。其中有一个知青不会写检查,找着我代笔,吃了他们的鸡,我只能为之。多少年过去,每每想起那西红柿味儿十足的鸡汤来,我还是会流清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