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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强:《鲁迅全集》的“国有化”
来源:《人文》 | 宋强  2021年04月27日08:06

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重要作家,也是被毛泽东大加赞扬的作家。毛泽东称鲁迅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将,是伟大的文学家、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在一九四九年后,鲁迅一直是国家意识形态肯定的对象,鲁迅作品的出版和诠释成为国家意识形态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管在鲁迅生前还是去世之后,鲁迅的作品在中国都是畅销书。鲁迅生前曾多次因稿酬问题与出版商产生矛盾,即使他去世之后,许多出版社仍未结清版税。鲁迅去世之后,在许广平努力下,在诸多朋友帮助下,二十卷的《鲁迅全集》于一九三八年问世。许广平在一九四零年一月三日写给郁达夫的信中说:“《鲁迅全集》虽出了,但头两版因要普及,殉朋友之情,每部(二十册)只受版税一二元,其中便宜了托总经售的书店,他们费国币十一二元买下(名为读者预约),再在香港南洋卖外币若干元,转手之间,便大发其财。” 到了一九四零年,为了生计,许广平开始以“鲁迅全集出版社”的名义,正式出版发行鲁迅的著作,以减少出版商从中的“盘剥”。

与此同时,鲁迅日益受到中国共产党的重视。此时的中国出版界非常混乱,未经授权而出版鲁迅作品的出版社不在少数,其中也包括共产党根据地的出版社。一九四九年二月,许广平携周海婴来到东北,他们惊讶地发现这里竟然有许多鲁迅的作品,包括《呐喊》《彷徨》《野草》等单行本,也包括整套的《鲁迅全集》《鲁迅三十年集》等,出版者为“光华书店”和“东北书店”。光华书店是“党领导下的一个书店”,总部设在延安;东北书店成立于一九四五年,随着东北的解放,业务逐渐做大,隶属于中共中央东北局。

由于长期处于战争环境下,出版业的运作无法规范,有时为了斗争的需要,将书改头换面出版或未经授权出版的现象很多。光华书店和东北书店出版鲁迅著作并未得到授权。许广平在东北无意中的发现,让东北局宣传系统有些紧张,他们专程向许广平道歉,称“东北地区需要供应鲁迅先生的书籍,以满足许多读者的渴望。许大姐远在国统区,我们无法征求意见,版权的手续也不可能办理,此地等不及只好先开印了,并奉上稿费二九四万元及《鲁迅小说选》样书一本”。许广平当即提出:“贵店为国家书店,所出各书,纯为人民服务,我们愿追随学习。凡有关鲁迅著作,由贵店印出,均愿放弃版税,以符私志。”几经波折之后,这笔钱最终捐赠给了当地的鲁迅文艺学院。

根据当时的《国民政府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归著作人终身有之。并得于著作人亡故后,由继承人继续享有三十年。”光华书店和东北书店未经授权出版鲁迅著作,在当时确实存在问题。而此时的许广平,已经逐步向共产党靠拢,她未接受稿酬也在情理之中。尤其是在当时环境中,不被人们理解,“人家北上是赤胆忠心投身革命,而我们却是来向党伸手讨账要钱的”。毕竟,在提倡集体主义、共产主义的思想面前,个人的私有权利会被认为是有资产阶级嫌疑的,即使此时的环境还承认著作权的存在,即使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也承认著作权的存在。此时的许广平,面临着在鲁迅成为“中华民族的旗帜”、成为共产党极力推崇的英雄之后如何处理私有财产和共产主义的矛盾。

新中国成立之后,许广平担任政务院副秘书长职务,而且出版业逐步走向国营化,这时的鲁迅全集出版社无法办下去。这时,出版鲁迅著作的各种出版社有很多,盗版蜂起,一片混乱。于是,许广平于一九五零年十月向国家出版总署写信,提出希望鲁迅著作权统一由出版总署管理。出版总署为鲁迅著作版权的事情专门召开会议,许广平、冯雪峰、胡风、胡愈之等九人参加会议,同意由出版总署处理鲁迅作品的编选、翻译、印行事项,“鲁迅出版社原有纸型及附属品移交人民出版社保管”,“出版总署建立鲁迅著作编刊社,聘请冯雪峰同志为总编辑,在上海办理编刊注释校订工作,其费用由总署支出。编成之书交人民出版社出版” 。 许广平、周海婴为此写了授权信:“关于鲁迅先生的著作,为使其普及读者与妥慎出版得以兼顾周到起见,以后鲁迅著作无论在国内外的编选、翻译及印行等事项,我们都愿意完全授权出版署处理。”

冯雪峰此时在上海担任诸多职务。为了让他专心鲁迅编辑的社会工作,中宣部特意致信给中国东部局和上海市委宣传部,希望能解除冯雪峰的其他任务。为协助他“专任其事”,专门调集王士菁、林辰、杨霁云、孙用等人。同时,出版总署在《人民日报》与《解放日报》发布通告:“自一九五零年十月十九日起,无论在国内或国外,凡欲编选、翻译或印行鲁迅先生著作而以公开出售为目的者,应于事前获得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的同意。过去编印鲁迅先生著作而未售罄者,应于见报后一个月内详细陈报本署并提出意见以便处理。” 一九五零年十二月七日,出版总署还专门向各地新闻出版局进行通报,再次强调通告事宜。

出版总署原定鲁迅著作由筹划中的人民出版社出版。然而,由于同时在筹划人民文学出版社,并最终确定由冯雪峰担任社长兼总编辑,后鲁迅编刊社迁到北京,成为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鲁迅著作编辑室,出版鲁迅著作的任务顺理成章地落在人民文学出版社身上。鲁迅作品单行本,尤其是《鲁迅全集》开始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对于如何编辑出版鲁迅著作,冯雪峰在一九五一年就列出了出版计划,提出未来要出三个版本,一是全集本,要把与鲁迅文学活动相关的内容全部收入,同时收录鲁迅的日记、书简、编选的画集和翻译作品。全集本的目的是为了保存和供研究者使用,便于查考。全集本是否加注释,冯雪峰显然没有想好。第二是带注释的单行本,挑出鲁迅的主要著作加以注释出版。第三是注释选集本,挑选鲁迅小说、散文和杂文中最重要和最具代表性的作品编成选集,加以注释后出版。

注释的问题并不是简单的小事,它不仅仅是对鲁迅作品中出现的专业名词和人物作出介绍,更重要的是代表了注释者的立场和观点。对于鲁迅著作注释的重要性,冯雪峰有着清醒的认识,“注释的目的固然在于使读者能够更容易地读鲁迅作品,但还必须能起一种对于鲁迅思想的阐明作用,使鲁迅思想的进步的、革命的、新民主主义的本质更昭明于世”。鲁迅作品的注释权,实际上就是对阐释鲁迅形象和作品的话语权。鲁迅作品统一由代表国家文学出版正统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这正是鲁迅作品“国有化”的体现,这是国家意识形态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冯雪峰所说,对于鲁迅作品,“注释的方法和观点,必须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历史的方法和观点。立场和标准,是中国人民革命的利益和前进方向”。这种方法和观点,无疑也是国家意识形态建构所需要的。对于注释工作的流程,冯雪峰也进行了设计,注释初稿、二稿和三稿,除了送给文化界的专家和鲁迅好友审阅外,还要送到中宣部、出版总署“审阅修正和补充”,经过六七次的修改后初步形成定稿,最终由中宣部和出版总署审查批准出版。在做鲁迅著作注释工作时,冯雪峰也确实感觉到工作的艰难,除了在专业知识方面需要下功夫外,“我们不得不一边学习一边工作,就是必须分出很多时间来看马列的书,尤其是要精读毛主席的著作,学习马列主义及其科学方法”。对政治历史的评价、对各种人物的政治立场进行条分缕析,都是需要格外慎重的,它需要完整体现国家意识形态的要求,而不能出现任何偏差。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说,注释形成的过程,也是国家意识形态建构的过程。

在政治运动以一种非常态、非理性的方式开展时,现实中参与者的历史问题往往被挖掘出来,被加以各种谴责和批判。在鲁迅作品里,由于大量文章涉及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左翼文学家和后来的左联,鲁迅又被奉为绝对正确的革命家、思想家,所以鲁迅对文坛人士的评价和态度就成为当时政治运动中评价人物的标准。这在对鲁迅作品注释问题上显得格外突出。在一九五八年《鲁迅全集》出版时,鲁迅《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题注的注释就充满政治意味、火药味,众所周知鲁迅在这篇文章中把周扬等人称之为“四条汉子”,涉及“两个口号”论争的诸多人物。在一九五八年的环境中,对这篇文章的题注明显带有重新解释的意味,在这篇文章的注释中写道:“徐懋庸给鲁迅写那封信,完全是他个人的错误行动,当时处于地下状态的中国共产党在上海文化界的组织事前并不知道。鲁迅当时在病中,他的答复是冯雪峰执笔拟稿的。他在这篇文章中对于当时领导‘左联’工作的一些党员作家采取了宗派主义的态度,做了一些不符合事实的指责。由于当时环境关系,鲁迅在定稿时不可能对那些事实进行调查和对证。”此时的冯雪峰已被打为“右派”,注释中批判的矛头明显指向徐懋庸、冯雪峰,徐懋庸给鲁迅写信是个人行为,与组织无关;文章由冯雪峰代笔,冯雪峰有宗派主义,言下之意是他欺骗了鲁迅。与此同时,对周扬等人则开脱责任,他们成了受害者、无辜的被谴责者。据冯雪峰回忆,这条题注是邵荃麟让冯雪峰拟写,但林默涵重新拟写了一条。在林默涵拟写的基础上,冯雪峰将“代写”改成了后来的“拟稿”,这两个词无疑具有根本性的不同,它们指向的文章内容是否最终代表了鲁迅本人的真实想法。冯雪峰又增加了“当时在病中,他”六字,说明了鲁迅之所以让他拟稿的原因。为了避免这条题注与鲁迅日记进行对照,维护注释的权威,也导致《鲁迅日记》没有纳入一九五八年的《鲁迅全集》。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还提到了胡风,而且是正面肯定的,称胡风是“我的朋友”“鲠直”“易于招怨,是可接近的”;而对周扬则语带贬义,称“周起应之类,轻易诬人的青年”。而在一九五八年,胡风已被打为“胡风反革命集团”,在鲁迅文章中再肯定他无疑是不行的,所以在出版时,对胡风做了注释,称他“隐瞒着他的反革命历史,混入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在内部进行挑拨离间;解放后又组织小集团,进行反革命活动”。通过这条注释,解释了鲁迅为何对胡风加以肯定,更重要的是维护了对胡风作为“反革命集团”政治认定的权威,同时对周扬也就进行了开脱。从这个方面来看,对鲁迅著作的注释问题,根本上说就是政治问题,它的注释可能会影响现实中人的政治命运和前途,所以充满了意识形态斗争的意味。

同样是出于政治原因,一九五八年版《鲁迅全集》出版时删除了鲁迅的大量书信,所有涉及“两个口号”论争的信件都没有编入。此外,鲁迅日记也没有编入,其目的之一就是避免与相关文章进行互证。而且,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九五八年版《鲁迅全集》还在个别地方对鲁迅作品进行了修改,如在《竖琴·前记》中,原有“当时指挥文学界的瓦浪斯基,是很给他们支持的。讬罗茨基也是支持者之一,称之为‘同路人’。”而到了一九五八年版中,则删去了“讬罗茨基也是支持者之一”。同时,在对鲁迅作品里托洛茨基出现时做了注释:“在一九二七年因为反对苏维埃政权被联共(布)清除出党。”因为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环境中,托洛茨基是苏联认为的反面人物,所以鲁迅对他的肯定不能再出现,所以才进行了删除,并以注释的形式对托洛茨基进行否定。但这样的删改,使得上下文的意思发生变化,将瓦浪斯基变成了“同路人”。

鲁迅著作的“国有化”过程,意味着鲁迅作品要为当下政治需要服务,要为国家意识形态的建构服务。鲁迅著作的编辑、注释与阐释工作,成为国家意识形态建构的重要过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为服务政治需要而扭曲鲁迅原作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此时,再对照冯雪峰最初对《鲁迅全集》是否收录注释时犹豫未决的态度,也可想见他也许早已预见到问题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