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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同一性理论的叙事学向度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 吴飞  2020年10月21日08:38
关键词:叙事学 同一性

个人同一性(personal identity)是西方哲学史上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用斯温伯恩的话说,其核心任务就是探讨“在T2时间的人P2与早先在T1时间的人P1是同一个人”的内涵或证据。换言之,即个人在何种意义上能被自己或他人识别和再识别为同一个人。这一母题在传统文学中并不罕见,隐姓埋名的主人公原来的身份被人发现、承认和揭露,这似乎并不构成太大的疑难。但对许多哲学家来说,由于人的身体与心理各自的易变性及其可还原性,要在人自身中寻找一种确定不变的基础,以确定人之为人的本质,却是颇为棘手的难题。

个人同一性危机

一方面,严格意义上的同一性是指事物在数量与性质上的完全相同,但正如休谟所说,身体与灵魂没有任何能力始终维持同一不变,那么如何在这种“特修斯之船”式的流变中识别出相同之物呢?另一方面,按照主流的还原论观点,自我并非独立存在的实体,而是可以还原为大脑、记忆或知觉过程等事物。这样一来,“自我是什么、在哪里”的问题,在某些哲学家那里就愈发可疑了。更何况身体与心理标准往往还不兼容,则更加深了问题的复杂性。如此便形成了摇摆在肯定与否定、身体与心理、内部与外部等二元对立项之间的多重理论范式。

大体上看,西方个人同一性理论经历了三个阶段。其一,从柏拉图到洛克,这一时期的主流观点倾向于认为自我是某种纯粹而永恒的非物质性实体,个人同一性在此意义上就是灵魂、我思或意识的同一性。其二,从洛克到20世纪60年代,这一时期的哲学家很少再将自我理解为某种对象化的单纯持存的实体,而是心理与身体元素相互关联、不断变化的(统一)过程,个人同一性因此被理解为综合性的同一,如休谟、康德等人的观点。其三,20世纪60年代以后,这一时期的个人同一性理论转型与危机共存,一方面,个人同一性的内部标准开始转为外部标准,即认为人是通过他者而非自己而被识别和建构为同一个人;另一方面,该问题本身受到质疑,如帕菲特认为坚持个人同一性不会给我们带来任何启示。

个人同一性的自身性和相同性

在法国解释学家保罗·利科(Paul Ricoeur)看来,这种危机实际上早已根植在传统理论中。他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吉福德讲座及后续著作中指出,个人同一性理论所遭遇的混乱实际上是因为未能正确区分“相同性”和“自身性”这两种同一性概念。在此基础上,他系统地批评了洛克等人的理论,并创造性地以叙事学思路解决同一性问题,为当代的哲学与文化探讨留下了宝贵资源。

“l’identité”在法语中兼具“相同”和“身份”两种含义,利科将其区分开来,以“相同性”(la mêmeté)指称主体在客观或可识别特征上的同一性,而以“自身性”(l’ipséité)指称主体在自身身份认同上的同一性。这种区分是至关重要的。一方面,利科将相同性总结为数的同一性、质的同一性和不间断的连续性;如此,一棵树或一只动物便能在数量、性质或时间跨度中被识别并再识别为同一事物。另一方面,时间跨度实际上意味着某种微弱的变化——树木长大、动物变老,尽管不至于摧毁同一性,却始终威胁着它。因此,有必要提出一种“时间中的恒定性原则”,以更严格地处理变中之同。利科认为“特修斯之船”的假设实际上就隐含着一种“恒定的结构”,它不是实体而是关系意义上的同一性。

那么,人是否也有这种非实体的同一性呢?利科在“自身性”中看到了答案。换言之,除了物理特征的同一性,人实际上还存在身份认同的同一性。他用两个象征性术语——“性格”和“承诺”,表达了这种恒定性。其中,性格指的是人的禀性、习惯或既有形象等个人独特标志,它比较接近前面所说的相同性,但通过添加性格内容,更全面地揭示了主体“是什么”的可识别特征;而“承诺”则意味着人对自身的忠实和坚持——如忠于承诺、保持友情,这种关于“我是谁”的恒定认同,构成了对时间的深度拒绝:“我将保持不变”。

实际上,以前的哲学家并非没有认识到个人同一性的复杂程度,但很多哲学家的确未能严格区分“相同性”和“自身性”:他们或以自身性否定相同性,如洛克以记忆作为同一性的主要标准,忽视了身体特征;或以相同性否定自身性,如休谟认为只存在一种同一性模式,自身观念是一个错觉;帕菲特无视这种区分,进而提出同一性问题无法解决并进而否定其重要性——尽管他认为取消该问题有助于重塑道德生活,但利科认为绕开“自我”反而无法实现这一目标。

相较之下,利科的贡献在于,他以“我是什么”和“我是谁”这两种并不对立的同一性问题取代了传统身心二元论以及相同性与差异性的探讨,这样个人同一性就以一种更加积极的方式被确认下来。然而,这种本体论式的且带有二元论残余的探讨,尚不足以构成主体在时间中的同一性存在。为此,利科将叙事理论引入其中,以揭示一种动态的、更具实践和伦理意义的个人同一性理论。

叙事同一性与个人同一性

在20世纪主体理论与反主体理论的争论中,利科选择了一条中间道路,即不是从本体论而是从解释学的角度出发揭示主体如何通过符号、象征和文本解释的间接途径来理解自己。而“叙事”正是主体理解自己的一种途径,他在《叙事同一性》中指出,自我知识是一种解释,而自我解释则是优先在叙事中介中获得的。那么,叙事何以具有这种能力呢?

一个非常直观的印象是,人类生活在故事讲述中变得更易理解,而生活故事本身则在情节化的叙事模式中变得更易理解。这种印象背后的原因是叙事具有“同一性”的能力。这种同一性首先是在“情节化”(emplotment)的层面上被理解的。利科在《时间与叙事》等著作中指出,情节实际上内含着“和谐”与“不和谐”的辩证关系。所谓和谐是指事件安排遵循某些秩序原则,如故事应当是连贯的、具有适当的长度、合乎逻辑与预期等;不和谐则是指命运的“突转”,如令人恐惧的事件或苦难等,它们威胁着故事的连贯性。但二者的冲突不是绝对的,情节化将其转变为“不和谐之和谐”(discordant concordance),它首先意味着事件“出乎意料地却又符合因果关系地出现”。这样事件的偶然性便被纳入叙事活动所实施的必然性或或然性效果中,它调和了同一性与多样性,这正是叙述同一性的初始内涵。其次,意味着人物同一性。人物就是在叙事中做出行动的人。在某种意义上说,人物本身就是情节,因为情节总由人推动、执行并表现人。总体上看,当代叙事理论虽然侧重探讨叙事结构诸问题,却并不像19世纪小说理论那样将人物与情节、背景等问题等而化之,而是强调它们的相互融合。詹姆斯以两个反问句表述了这种关系:“人物不就是事件的产物?事件不就是人物的展示?”正是在这种交织乃至归属关系中,利科看到了叙事相关于人的行动与伦理的维度。他指出,叙事都是有关施动者和受动者的,而且他们根据其行动接受“评估”与“报偿”。这样与行动有关的动机、意图或结果等就都能归属于人物,而人物也就作为行动与伦理主体在叙事中获得了动态的、更具深度的同一性。

叙事本质上是在时间中展开一种情节化过程,它为异质之物赋予一种可理解性,达成所谓的“不和谐之和谐”或者说“异质综合”的效果。正因如此,利科将其纳入相同性与自身性两极之间,使其弥合同一性问题所包含的冲突与断裂。随着它的介入,主体的可识别特征和自我身份认同相互塑造,构建起完整且同一的个人,而这正是在世存在的基本前提和方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利科反对帕菲特通过技术学虚构(如复制大脑并隔空传送)对同一性问题所作的否定,因为在他看来这实际上侵犯了人的整体性。

随着生物技术、赛博格技术等的发展,什么是人、人自身是否具有同一性等问题俨然已经成为一种切实的文化焦虑和症候。但如果这类探讨只停留在本体论层面,那么很多疑难便难以解决。相反,正如在隔空传送的案例中,利科认为其中仍有一条不可逾越的经验,即被传送的旅人的时间性;如果纳入此维度,则可以显见从“我”与“复制品”的区分开始,我们的“故事”就把我们区分开来,而且相互不可代替。这样原本悖论的假设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更重要的是,讨论就从“记忆标准”转向了“幸存”问题,即对人在技术时代生存处境的思考。从这里可以看出,叙事学转向使个人同一性研究不再停留在如何定义人,而是关注人如何解释并认识自己,这大大拓展了这一问题的理论纵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