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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质主义的走向发生学的——女性文学研究之我见
来源:十月文艺(微信公众号) | 王富仁  2020年10月12日08:33

毋庸讳言,中国近现代文化几乎所有重大的变化,最初都是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的。对于我们,这几乎是毫无办法的事情;中国古代的社会,是一个家国同构的社会,所有的文化,都是在这个家国同构的社会结构之中得到感受和理解的,西方则较之我们更早地进入了现代的社会,文化也是在这样一个社会上得到感受和理解的。两种文化一接触,中国文化不变不行了,西方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压迫就大了起来。什么都是先从西方拿来,我们既不熟悉,又不适应,不变又不行,总有一种无可奈何之感。无奈守旧的文人一讲中国文化,还是中国古代的那一套,还是“四书”和“五经”,还是忠孝节义、仁义礼智信。这些话讲了两千多年,对于现实存在的具体问题不想说个明白,玩的是“空手道”,涉世未深的青年人或许还觉得有些新鲜,一接触到实际的社会问题,这些文人就“王顾左右而言他”了,还是不管用。

中国的女性问题也是这样。要是没有西方文化的“压迫”,中国的文人才不会提什么女性问题哩。在中国,国是皇帝的,家里那几亩地是父亲的,女性只能老老实实地“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要是和现在一样,老婆一不高兴,就可以和男人离婚,一离,就带走一半家产,如果家里统共只有四十亩地,离上三次婚,这个男人就得喝西北风去,天底下哪有这么傻的男人?再说,即使女人离婚不带走财产,一个男人娶上个老婆也不容易,特别是穷人家,你一走,他就得打一辈子光棍,“断子绝孙”,能允许你自由离婚?所以,在家国同构的中国古代社会里,是不能给女性以自由的。中国女性没有离婚的自由,也就更没有恋爱的自由。国是皇帝的,家是父亲的,这个国,这个家,自然都是讲血缘关系的。你在婚前“乱搞”,与这个男的生了几个儿子,与那个男的生了几个儿子,一结婚,把这些“杂种”都带到了丈夫家里,与丈夫的亲生儿子一样分田地、分财产,谁乐意?所以,中国的女性不能随随便便接触男性,除了与自己的丈夫能有肉体接触之外,与任何男人都不能有这样的接触,“男女授受不亲”。恋爱是非法的,结婚当然就得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仅女性没有婚姻的自由,即使青年男子也没有这种自由。女人被娶到了男人家,人家是“父子兄弟”一大家子,只有你是孤零零一个人来到人家家里,对谁都得赔着小心,你要是想在这个家里过下去,就得一心一意地侍候好你的老公,假若连老公都不疼爱你,你这一辈子可就完蛋了。可是,你老公就能全心全意地疼爱你吗?也不能!即使他还不是那么嫌弃你,他不是还有父母兄弟吗?对父母要尽“孝”,对弟兄要讲“悌”,不能把你放在最前边。这样熬啊,熬啊,熬上一辈子,才能熬上一个婆婆的地位。在这个地位上,你还是得依靠欺负另外一个女性(儿媳妇)过日子,其他人你还是得罪不起的……

西方人打到中国来了,中国不变不行了,几个明白事理的知识分子才提倡学外国,学外国的科学技术,学外国的教育,不办私塾了,不搞科举了,办“洋学堂”。而西方的女子是有受教育的权利的,是可以和男人交际的,是可以自由恋爱的,是婚姻自主的,是男女平等的,自然学外国,这些也得学,不学,就显出中国的落后来了。但是,学自然要学,要说心里那么舒服,那么熨帖,却也未必,因为到底从小受的是传统的教育,整个社会还是像过去一样,别人都不“解放”,只有自己“解放”,如果连自己的老婆都“解放”了,还是不那么情愿的。所以,中国近现代女性的解放,是西方文化压迫的结果,没有这个压迫,仅仅依靠自己的自觉自愿,恐怕是很难的。

在某种意义上,这种被迫解放的性质,不仅是对于中国男性而言的,同时也是对于中国女性而言的。在中国古代的社会里,女性尽管是受压迫的,但几千年来都是如此,连社会的价值观念都是按照这个标准制定的,大家都这样,也就感觉不出什么来了。倒是那些首先“解放”的,不但男人看不惯,就是多数女人看着也不顺眼。以前是姊妹妯娌们都一样,现在你一个人,像是在鸡群里站出来一只鹤,连别人看你的眼光都变得与以前不一样了。以前虽然受压迫,但到底是个“正经女人”,在社会上还能享受一个“正经女人”所能够享受到的尊重,现在你连个“正经女人”也不算了,你受到的压迫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更加严重了。用中国老百姓的一句话来说,就叫“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所以,在中国,聪明的女人是不会要求妇女解放的;要解放,也得有个人陪着。具体说来,就是要有一个男人爱自己,这个男人希望自己冲破旧家庭的束缚,两个人一块儿解放。中国女性的解放是和中国男性的解放一块儿进行的,是从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开始的。这不但不等同于离开自己的丈夫独自出走的娜拉(易卜生《玩偶之家》),甚至也不等同于独自在这个世界上奔波求生的简·爱(夏洛蒂·勃朗特《简·爱》)。严格说来,自由恋爱、自由结婚还算不上女性解放,因为这是两个人的事,两性的事,而不是一个人的事,女性的事。这在中国古代也是有的,开始当然得有很多的波折,但只要恋爱成功,并且结婚之后两个人安安稳稳地过上一辈子,不但可以不以违背伦理道德论处,还会被传为美谈,编成戏剧或小说,弘扬一番,真不必争什么西方的女性解放、男女平等的理论。

中国女性解放的这种“被解放”的性质,在文化的表现上,就是中国女性从来都是依照外国的“理”来讲自己的解放。在“理”上讲得头头是道,但到了实际生活中,这些“理”并不管用,因为多数人并不信你那些“理”,人家信的还是中国的老规矩。你尽管讲你的“理”,但到了实际上,人家还是按照人家的规矩办,你有什么“咒”念?“五四”时期的女性解放运动是这样,“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的女性解放运动也是这样。女权主义理论仍然是人家外国女性在外国现实条件下提出来的。既然是人家外国人先提出来的,所以中国的女性主义者首先介绍的是理论,首先讲的是女权主义理论的本质特征,也用这种体现其本质特征的理论研究中国的文学。但在这里,也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影响中国女性解放的现实社会条件及其价值观念体系本身就是不一样的,我们能否仅仅用西方女权主义理论的本质性规定说清中国女性解放的问题呢?我们能否对中国女性文学的发展和演变做出一个令人信服的合理阐释呢?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到了中国,就成了毛泽东思想,这说明中国的革命虽然受到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但到了中国,中国人就有了主动性,不是西方文化中的马克思主义了。我认为,中国的女性解放,也得这样,也得理出中国女性解放的一个头绪来,不能像王明那样只将西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讲得天花乱坠,一到实际问题上,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把问题越弄越复杂,越弄越不利于自己。在这时,我认为,暂时离开女权主义文化理论和女性文学的本质主义规定,而回到对中国女性解放运动和女性文学发生、发展情况的具体考察中来,就是十分必要的了。

张莉的《浮出历史地表之前——中国现代女性写作的发生》(原书名,编者注),就是在发生学的意义上对中国近现代女性文学的考察。它较之那些用西方女权主义文学理论直接阐释和分析中国现代文学作品的女性文学研究,更多地离开了本质主义的考察,而进入到中国现代女性文学自身生成与发展的历史性的描述之中来。但在这里,她几乎本能般地从中国女性文学的发展史上揪出了一个带有本质性的文学现象——中国近现代女性文学首先是在女学生中间发生的,因而中国近现代女性解放运动和中国近现代女性文学,特别是在开始阶段,也带有鲜明的女学生的文化特征。

我认为,张莉在这里似乎说的是尽人皆知的一个简单的历史事实,但对于中国女性文学研究乃至中国的女性解放理论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现。我这里用“重要”这个词,一点也不感到牵强。因为在我看来,女性之受到男权主义的压迫,是西方女权主义理论早就揭示出来的一个本质主义的命题,但一旦将问题转向中国女性解放和中国女性文学的发展,首要的问题就应当是这个发生学的问题,这个中国女性解放理论和中国女性文学的发源地的问题。

如上所述,中国古代是一个家国同构的社会,中国女性的命运是在这个家国同构的社会结构中先天地被注定了的。也就是说,只要中国社会还是一个家国同构的社会,任何女性的个人命运的改善都是个别的、偶然的、随时都可以发生逆转的文化现象,而女性受到男权主义的压迫则是一个普遍的、绝对的、不可逆转的铁的历史事实。在中国古代,也有像吕后、武则天、慈禧太后这样的女性政治家,像蔡文姬、李清照这样的女性文学家,甚至也有像妈祖这样被广大社会群众供奉的女性神灵,但只要家国同构的社会结构没有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她们在其本质上都是借助男性的权力而实现个人命运的改善的,而并不意味着中国女性的真正解放和中国女性社会地位的真正提高。在这里,也就有了一个中国真正的女性解放的社会空间的问题。在这个社会空间中,家国同构的社会关系开始发生根本的变化,男女两性的关系不是在家庭经济关系和国家政治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是在真正意义上的男女两性的平等关系中建立起来的,尽管这种关系还会带有传统社会的传统思想的严重影响,甚至也无法完全摆脱外部社会的控制和制约,但在其内部孕育和生长着的却是真正意义上的男女两性的关系,而在这种关系中也就孕育着真正意义上的女性解放的思想,在其文学表现上也就有真正意义上的女性文学的因素。那么,在中国近现代社会的演变和发展中,这样的文化空间在哪里呢?不就是学校教育空间吗?在其中体现女性解放的愿望和曲折地表达出这种愿望的,不就是女学生的文学吗?

直到现在,中国的学校还是够复杂的,在学校教书的教员和学生也是五花八门的,并且它确实既不像中国古代的学校那样高雅,也不像西方的学校那样纯洁,什么乌七八糟的东西都可能在中国学校之内发生。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国现代文化中的一切新因素,也都是在中国现代学校中萌芽的。为什么呢?因为在从家国同构的中国古代社会向中国现代社会过渡的过程中,学校几乎是唯一依照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建构起来的一个准社会空间。我们说它是“准”社会空间,是因为它还不是一个完整形态的社会空间,学生也还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社会成员,社会上无法避免的政治、经济的权力关系还无法完全进入到学校教育和大学生的现实生活之中去。但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其中也孕育和发展着一种新的社会关系,适应中国古代家国同构的社会形态建构起来的忠孝节义等一整套的思想原则在这个社会空间已经不具有关键的意义,只要摆脱掉从外部社会带来的等级观念,在同学与同学之间自然建立起来的关系是平等的,而在这种平等的关系中自然孕育着的则是一种新的人的观念。中国现代学校与中国古代的私塾教育在其本质上就有两个根本的差别:其一,中国古代的私塾教育在其本质的意义上完成的就是将学生由“家”向“国”的转运任务,因而其教育的内容也是将家庭的自然伦理关系转化为国家意识形态的政治伦理关系,与家国同构的中国古代社会有着高度的适应性,而中国现代教育则是为“社会”输送可以承担特定社会责任的“个人”,其观念是在“社会——个人”的复杂多变的关系中建构起来的;其二,中国古代私塾是一个单性的(男性的)社会群体,而中国现代学校则是男女两性共同构成的社会空间。男女两性的关系在这个社会空间中是趋于平等的。不难看出,这同时也是孕育女性解放思想和女性文学的一个社会空间。

当张莉将中国近现代早期的女性文学定义为女学生文学,我们几乎在本能上就感觉到了中国近现代女性文学与西方女性文学的根本性的差异。这种差异就是“本质区别”,就是“特征”。我们看到,当张莉将中国近现代早期的女性文学定义为女学生文学的时候,我们是不会产生多么大的异议的,但我们却绝对不能将西方早期的女性文学也定义为女学生文学。在这里,就看出二者的差别来了。显而易见,这种差别,首先不在于中国现代女性与西方现代女性所倡导的思想理论有什么不同,而在于中国古代文化与西方古代文化以及所造就的人与人的具体社会关系本身就是不同的。在这时,也只有在这时,我们才能看到,中国的女性文学研究是不能仅仅依靠西方女权主义文学理论的本质主义的规定的,而必须回到中国的社会现实和文化现实中来,必须在中国社会现实和文化现实的基础上感受和理解中国女性的解放之路,必须在中国社会现实和文化现实的基础上感受、理解和阐释中国的女性文学作品。没有西方化就没有中国女性文学和女性文学研究的发生,所以我们不能从根本上否定西方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影响,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只有西方化而没有中国化,没有中国化的西方化起到的只是圣化西方的作用,只是将西方文化当成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而顶礼膜拜的作用,而不是促进中国文化和中国社会的具体发展的作用。

毫无疑义,中国古代文化和西方古代文化都是男权主义的文化,在这种文化中女性是没有与男性的平等权利的,是受压迫的,但套在女性脖子上的绳索在西方与在中国却是不同的。西方文化从古希腊时代起就是一种社会性质的文化,而不是在家国同构的社会中以家庭伦理为基础生成和发展起来的政治伦理文化。西方女性在西方社会上的地位是随同西方社会观念的整体变化而逐渐变化的,并且是与西方女性自身的挣扎与反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在家国同构的社会上,在以血缘亲情关系为基本联系纽带的中国社会里,女性是不可能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而争得自己的自由和解放的,它必须依靠与男性的合作,首先挣脱这种以血缘亲情关系为基本联系纽带的伦理道德观念的束缚,而后才能够在现代社会的联系中取得自己独立反抗的力量。这里的道理是不难理解的,如果一个男人杀死自己“红杏出墙”的妻子不但不会受到社会的制裁反而会受到社会的鼓励和赞扬的话,这个女性是无论如何也无法为自己争取到自由的权利的。在这时,首先需要的是包括男性在内的全部社会成员承认在法律面前男女平等的权利,而后才有女性为自己争取更大社会权益的可能。不难看到,这种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的观念,在中国,最初几乎只有在现代学校的同学之间的关系中才能自然地生长起来。只有在这种关系中,女性才是一个独立的个人,男女两性的联系才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平等联系,在此基础上发生的恋爱关系则是两个独立的个人的情爱联系,由此导致的婚姻至少在最初的阶段是平等的,而不是男性对女性的占有和压迫。

在西方,女性也是受压迫的,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主要是由于其在社会政治关系和社会生产关系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女性没有公民权,不能直接参加社会的管理,在生产关系中也处于被动的地位,女性的声音在整个社会文化中是极其微弱的,但男女两性的爱情关系(即使是婚外的爱情关系)在西方文化中是得到更多的承认的,西方文学也为西方女性留下了更大一些的社会文化空间。在古希腊,萨福是一个女性诗人,同时也是古希腊一个最杰出的抒情诗人;在中世纪,西方文学的枯萎是男女两性文学的同时枯萎,其原因是神学对人文的压迫,而不主要是男性对女性的压迫。而在中世纪宗教神学里,由亚当与夏娃所暗示的两性关系,尽管夏娃处于从属的地位,但整个人类却是由男女两性共同构成的,这较之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以父子为主导的社会关系模式到底为女性留下了更高的社会地位,两性爱情也是作为整个人类的主要联系纽带而得到重视和肯定的;文艺复兴之后,女性的形象就以十分显豁的地位出现在男性的文学中,像彼特拉克这样的桂冠诗人几乎都是爱情诗人,这种传统一直持续到西方的浪漫主义时代。我认为,西方的启蒙主义时代实际是西方女性正式进入社会文化领域的时代,尽管在法国启蒙运动中活动在前台的是伏尔泰、狄德罗、卢梭这样一些男性的启蒙思想家,但在其背后主持着当时文化沙龙的却是一些贵族夫人、一些贵族女性。不难看出,这些贵族女性正是西方女性文学作家的前身。法国的斯台尔夫人、乔治·桑这些贵族女性成了西方最早的一批女性文学作家。直到19世纪,作为个人而言的西方女性作家的艺术成就已经达到了可以与男性作家并肩比美的高度,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同当时最优秀的男性作家的作品一起,成了西方文学史上的经典。所有这些西方女性作家,都不是作为女学生而进入西方文坛的,她们的作品都有一个十分广阔的社会背景,她们作品的女主人公的命运都是在这个十分广阔的社会背景上被铸定的,而其中也不难看到她们自己的独立挣扎和反抗……也就是说,在西方的文学史上,没有任何一个历史阶段的女性文学是主要由女学生文学构成的,这与中国近现代的女性文学是不同的。

只要意识到中国早期的女性解放运动实际上只是中国女学生的思想解放运动,中国早期的女性文学实际上只是中国女学生的文学,我们就能够看到,迄今为止的中国女性解放运动和中国女性文学的发展道路与西方的女性解放运动和西方女性文学的发展道路是有根本不同的路向和特征的。如果说西方女性文学在整体上自始至终都是沿着一条“向自我”“向女性”的道路发展的话,迄今为止的中国女性文学则是沿着一条“向他者”“向社会”的道路发展的。我认为,这种不同也是不难理解的:在西方,女性在开始不是“政治人”,不是“经济人”,但至少在观念上还是一个“社会人”。西方女性这种“社会人”的性质是通过与男性的爱情关系得到观念上的认可的。在西方的爱情关系中,男女两性都是独立的个人,其中任何一方都有爱或不爱对方的权利,整个社会则是由这种各自具有爱与不爱的独立性的两性共同构成的。西方女性之受压迫,不是在爱情关系本身就是不平等的,而是在社会的政治、经济关系中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也严重影响到男女两性婚姻关系的不平等,但在观念上的两性爱情关系中女性还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人而存在的,也是得到整个社会的承认的。我认为,正是西方女性这种“社会人”的资格,使其在西方启蒙运动“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旗帜之下,获得了在观念上与男性完全平等的权利,西方女性也越来越多地进入一向被男性所独占的各个不同的社会领域。在这时,她们首先关心的已经主要不是自己自由恋爱的权利,而是在这样一个一向由男性独占的社会上女性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她们必须在这样一个社会上为自己找到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从而也越来越感到自己与男性社会成员的不同,越来越感到自我在这个一向由男性独占的社会上的举步维艰。不难看出,西方当代女权主义文化理论与西方当代女性主义文学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所提出的已经不是女性与男性在社会关系中的平等权利问题,而是在这种平等权利背后的不平等的问题,这种不平等已经不是男女两性共同感知的理性上的不平等,而是只有“姐妹们”才能共同感受和体验到的不平等。

在这个意义上,迄今为止的西方女性解放运动和西方女性文学在西方社会历史上经历了这么三个历史的发展阶段,而女权主义理论和当代女性主义文学则标志着它的第三个历史阶段的开始。在第一个历史阶段,西方女性除了在与男性的爱情关系中享有观念上的独立性之外,在所有其他的社会关系中,都没有自己的独立地位,少量的女性文学作品也没有表现出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现实状况的整体关怀;启蒙运动之后是西方女性正式进入西方社会及其文化的历史阶段,这个历史阶段是西方女性争取与男性平等的社会权利的阶段,其文学作品也像男性文学一样具有了整体的社会性质,其内部和外部的社会空间都得到了与男性文学同等规模的开拓。西方当代女权主义文化理论与女性主义文学是在西方女性广泛进入西方社会、在观念上已经获得了与男性完全平等的权利之后生成与发展起来的。在这个历史阶段,西方女性从上个历史阶段的女性个人主义逐渐走向女性集体主义,标志着西方女性已经明确地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弱势群体走上了西方文化的历史舞台。它所提出的问题,已经不是个别女性自身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而是女性文化在整个人类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问题。西方女性解放运动和西方女性文学的发展道路,从整体上来说,走的是一条不断回归自我、回归女性的道路,并且越来越强化了依靠自身的努力以实现自我的独立追求目标的性别特征。中国现当代女性解放与女性文学的发展道路则与此不同,这种不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它是从女学生文化开其端的。

在中国古代家国同构的社会关系中,女性在理念上就是作为一个有生殖能力的“自然人”而被看待的,不论从任何角度都不具有“社会人”的性质。中国现代女学生标志着中国女性从“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但这种转变还不是整体意义上的转变,女学生的文学也不是整体意义上的社会文学。从西方输入的所有妇女解放的理论,对于这些女学生而言,除了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主张具有严格的现实性之外,其余的一切还都停留在社会理想的层面上,而不是在其亲身的人生经历和人生体验基础上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世界观念和人生观念。如果说我们从《简·爱》《呼啸山庄》《傲慢与偏见》等作品中,感到的是这些西方女性作者的“入世后”的丰满;我们从20世纪20年代的陈衡哲、冰心、庐隐、凌叔华、冯沅君等中国女性作者的作品里,感到的则是她们“入世前”的单纯。显而易见,此后的中国女性文学实际是在这种女学生文学的基础上逐渐向外浸润的,但从学校教育空间向任何一个方向的扩散,遇到的都是在家国同构的中国社会中生成和发展起来的伦理道德观念的挤压和封堵。对于中国女性的独立意识而言,现代学校教育仅仅是一个规模狭小的温室,并且只能在这个温室中度过极为短暂的时间。中国女性一旦脱离开这个温室,所介入的实际社会关系都不能不是在家国同构的社会上所早已构成的各种不同形式的社会关系,这些女学生本人所感到的,也不再是逐渐强化自己的独立意识的需要,而是如何适应中国现实社会条件,并在这种条件下求得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在这时,中国的女性与中国的女性文学实际是沿着向他者、向社会的方向发展的。理解他者、迁就他者;理解社会、迁就社会,实际是这个发展阶段的总趋势。

到了20世纪30年代,丁玲、萧红等女性作家仍然表现着从女学生向社会女性转化的特征。丁玲的《梦珂》《莎菲女士的日记》,萧红的《生死场》《呼兰河传》之所以表现出某种程度的融情入理、情理交融的特征,不是因为她们已经具有了包法利夫人(福楼拜《包法利夫人》)、简·爱(夏洛蒂·勃朗特《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列夫·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这些西方女性的独立承担能力,而是因为她们仍然是睁大着女学生的好奇的眼睛而观看着这个由男性独占的现实世界的,她们在校门内所体验到的令自我感到鼓舞、奋发的独立性(女性),现在则成了她们悲剧感受乃至悲剧命运的根源,她们面对这个家国同构的现实社会是束手无策的,是无所作为的。丁玲的创作道路向我们揭示的是,一个中国现代女学生如果不安于自己的无所作为,就必须走出自己、走出女性,而在一向由男性独占的现实世界上找到自己的位置,找到自己存在和发展的空间。但在这里,我们看到,丁玲实际是在男性意识和女性意识之间串来串去的:她要在现实世界里获得自己的一席合法的地位,就必须放弃自己已有的女性的独立立场而以她所隶属的社会整体的要求阐释世界和表现世界,而这个整体的立场是不能容纳她作为一个女性的独立立场的。这使她后来的作品失去了完全统一的思想脉络和艺术脉络,失去了统一的风格特征。始终保持了自己的艺术风格的统一性的是20世纪40年代走上文坛的张爱玲。但张爱玲描写的恰恰不是一些在现实社会谋求自身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女性,而是一些停留在自然人阶段的小市民女性。这些女性像中国古代的女性一样,没有自己独立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地位,必须接受男权社会的保护和豢养。张爱玲站在现代女学生的思想高度俯瞰这些女性,表现出了游刃有余的气度,但她自己却也停留在一个现代女学生的思想高度上。当代张爱玲研究者常常称张爱玲为“才女”,而这个“才女”的称号恰恰将其从女性中独立出来,而与男性的“才子”结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实际上,如果仔细体味,“才女”其实就是毕业后的“聪明的女学生”,“才子”则是毕业后的“聪明的男学生”。但在学校里,“聪明的女学生”相对于“聪明的男学生”是有完全的独立性的,甚至是有身份上的优越感的;但到了社会上,“才女”就成了“才子”的附庸。“才子”向来是以占有“才女”为荣的,而“才女”则是在“才子”的这种强烈的占有欲望面前感到卑屈和无奈的。《小团圆》的出版,将张爱玲与胡兰成的这种微妙的两性关系暴露无遗。张爱玲较之丁玲走的更是一条屈从于现实社会、屈从于男性文化的道路。

中国现代女性这种整体上“被解放”的性质,我们完全可以从这样一个事实得到证明: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丰满的社会女性形象,不是由女性作家塑造出来的,而是由那些关心女性解放的男性作家塑造出来的。20世纪20年代的子君(鲁迅《伤逝》)、女娲(鲁迅《补天》),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繁漪(曹禺《雷雨》)、陈白露(曹禺《日出》)、金子(曹禺《原野》)、瑞芳(曹禺《北京人》)、蔡大嫂(李劼人《死水微澜》)、春桃(许地山《春桃》)等女性形象,之所以较之中国现代女性作家笔下的女性形象更加光彩照人,显而易见,主要不是由于作家的性别关系,而是因为女学生的人生观念带有更加明显的温室效应,并不足以承担两千年家国同构的中国社会加在中国女性身上的沉重压力,它需要的同样是切切实实的挣扎和努力。1949年以后的中国社会,在提高女性社会地位方面所做的工作可以说是最多的,这一方面表现在学校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女学生比例的迅速提高上,另一方面则表现在男女平等观念的广泛宣传和普及上,但所有这些都没有体现在中国女性文学创作的真正繁荣中。这里的原因是十分明显的,因为在这种“被解放”的形式下,真正的女性意识是无法得到切实的提高和实质性的发展的。我们看到,中国女性解放和中国女性文学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的再一次起飞,仍然是在本质上属于后女学生文化的女知青文化的基础上实现的,而本质上同样属于后学生文化的研究生文化,则从西方女权主义文化理论和女性主义文学理论中,为这个时期的中国女性解放和中国女性文学的发展找到了理论上的说明。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中国女性解放和中国女性文学,除了少数的例外,走的仍然不是向自我、向女性的发展道路,而是适应中国现实社会条件的向他者、向社会的发展道路。在中国女性文化理论和中国女性文学迅速发展的同时,底层社会妇女的生存状态不但没有得到更大的改善,反而呈现出极度恶化的状态,这是不能不引起中国女性作家的注意的。

总之,我认为,张莉这部论著所提出的问题是至关重要的,它使我们换一种眼光看待中国女性文学的发展,换一种中国女性文学的研究思路。至于它的写作本身,我认为,也呈现出一种切实而不浮夸的特色,搜集资料的工作做得是很到家的,用事实说话,而不流于“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的花样翻新。

2010年元月4日于汕头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