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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繁华:那片与众不同的“红草原” ——评王怀宇的长篇小说《红草原》
来源:《作家》 | 孟繁华  2020年09月30日14:26

王怀宇是一位写作多年的作家,他前后出版过五部长篇小说,八部小说集。也多次上过《新华文摘》、《小说选刊》等,王怀宇的创作数量已经非常庞大。因此,对长篇小说《红草原》,无论是作者、编者还是熟悉王怀宇的读者,都怀有极大的期待。大家希望这部酝酿、思考20多年的长篇小说,能够为作家带来新的荣誉,为文坛带来新的气象。草原是一个充满诗意和神秘的所在,蓝天白云下、莽莽草丛中,隐藏着无数等待被发现的故事。

牧人、猎人、马队羊群以及豺狼虎豹,时刻演绎着威武雄壮的草原大戏。因此,对草原的书写,我们有一个强大的文学谱系和传统。端木蕻良的《科尔沁旗草原》、乌兰巴干的《草原风火》、王士美的《铁旋风》、姜戎的《狼图腾》、邓一光的《想起草原》、里快的《美丽的红格尔塔拉河》等,我们几乎耳熟能详。

读这些作品,男性的彪悍勇武之气,北方的阳刚之气,与快马、野狼共生共舞的强者之气扑面而来,与草原的辽阔、壮美合拍匹配的大开大阖的故事情节,或残酷或壮美的人物性格,或哀婉或凄美的情感波澜等,是草原小说带有共性的共同特征。《红草原》当然也具有这样的特征。

但是,王怀宇的这片“红草原”毕竟与众不同,他文字和情感的“用力”,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他写前辈在查干淖尔大草原上别具一格的竞争方式,写草原深处深厚的多民族原生态的强者基因,写这一强者基因给草原后代带来的巨大能量和希望;更重要的是,他面对不断稀薄萎缩的查干淖尔大草原,像霍林河水一样远去和溃散的草原狼群,是现代性为我们提供的另一幅面孔。

小说书写的草原,是作家想象的草原。之所以称为“红草原”,是因为——

刚刚入冬,草原就笼罩在“红色恐怖”之下,处处是红色的血肉、红色的狼牙、红色的枯草和红色的泥土……在我童年的记忆中,草原是红色的。无论春夏秋冬,它一直都是红色的,并且永远都是红色的……草原风掀起一拨又一拨的浩荡草浪时,总能让人联想到马群的脊背、牛群的脊背、羊群的脊背,甚至是狼群的脊背……那也分明就是汹涌着的红色肉浪。

作家试图用想象的方式复原那片“红草原”,一开始已经隐含了对现代性的隐忧。许多年过去之后,“查干淖尔大草原浩荡无边,肥沃的黑土地上似乎永无休止地生长着齐腰深的小叶章草,草原狼似乎也永无休止地在翻滚的草浪中匆匆隐现。奔腾的霍林河水由西向东横贯草原中部,河水季节性汹涌咆哮时,常常伴随着狗鱼群血红色的怒吼声”。小说开头的对查干淖尔大草原的描绘,只能出现在作家的想象中。《红草原》以王龙飞的视角讲述了剽悍的草原故事,小说以查干淖尔大草原霍林河畔塔头滩上王氏和胡氏两个家族兴衰为主线,塑造了几代人与众不同的草原人物。王氏家族的王老黑、王得强、王得盛以及讲述者王龙飞;胡氏家族胡老五以及胡大勇子、胡二勇子等草原强悍人物的传奇。

他们的骑术、射术、狩猎、打鱼等草原上的技艺,也同样是草原不同的竞技艺术。王家与胡家就是在不同的技艺比试和竞争中世世相因代代相传的。男人是草原的主宰,是草原的王者。《红草原》生动地塑造了这些王者的形象。但是,在我看来,小说给人印象最终深刻的,还是知书达理、刚柔相济的祖母这个形象,祖母充分展现了东北草原人的生存状态和别样性情。祖母也是小说的另外一个讲述者。她是孩子的长者、监护人,也是孩子的导师和诚恳的朋友。比起草原的男人们,祖母更沉稳、更有内涵,因此也显得更遥远更悠长。男人们是彪悍勇武,他们在狩猎、打鱼、放牧、打草等生产方式上确实是主要劳动力,他们有男人强者勇武的一面。但是,除此之外,他们也斗狠,一争高下,计一日之短长,胜者沾沾自喜自以为是倚强凌弱;败者唯唯诺诺毫无颜面,只会暗地里咬牙发狠诅咒发誓。因此,草原上的男人优点和缺点,犹如一部东方的短篇童话,可以一目了然一览无余。但是,祖母就不一样了。在孩子们的眼里,祖母就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先知,是草原上一个伟大的传奇——她出身于中医世家,小时候读过《论语》和《史记》,后来教孩子们读诗,背诵古文,讲述草原上的禁忌,教导男人应有的秉性和气概。祖母犹如草原的一部史诗,怎样吟诵都意犹未尽。

在王龙飞看来:他还从祖母身上学到了另外一些东西,不仅仅是表面上的打山雀儿的流程,还有对突发事件的判断能力以及对复杂局面的把控能力。好像还有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人生哲学……他近距离地感受到了祖母身上暗藏着那种隐忍执着、沉着淡定的人生态度;作为孙子的王龙飞对塔头滩以及“族规”的认识主要来自祖母的讲述。对大草原及塔头滩冬猎队的知识基本上都是从祖母那里获得的。哪怕是讲到王氏家族的耻辱,祖母也从不避实就虚,更是拒绝文过饰非。祖母讲述那些真实地发生过的事情,发生在老王家人身上的故事总是苦涩多于甜蜜、尴尬多于体面、耻辱多于光荣。祖母并不只是一个故事的讲述者或布道者,她更是一个草原上的大勇者:

一天半夜,祖母和衣睡着了,突然马圈里传来大白马咴咴的叫声,被惊醒的祖母急忙冲出屋去查看,发现小白马驹不见了。祖母感到事情不妙,上去果断地割断大白马的缰绳,得以解脱的大白马疯了似的向村西方向奔去。祖母跟在大白马后面,跟头把式地往前冲着。

在离家二里多远的谷子地里,祖母发现有四只绿眼睛在不停地晃动着。大白马一边叫着,一边扬起蹄子与两只恶狼搏斗着,不时传来狼的惨叫声和马的响鼻声。野狼虽然受伤了,但还是不肯放弃就要到嘴的小白马驹,仍然用血淋淋的爪子频频扑向小白马驹。小白马驹遍体是伤,浑身流血,都快变成红马驹了。在千钧一发之际,祖母突然点燃了一大捆谷子,她抱着一大捆着火的谷子,一边大喊一边向两只狼冲过去。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火攻,狼才终于逃窜了,祖母救下了那匹奄奄一息的小白马驹。

祖母大智大勇,是内心能装得下草原的人。她活着的时候义薄云天,离开这个世界也响遏行云——

老胡五奶说:“你们这帮毛孩子知道得太少了,我没见过哪个草原女人拒绝过‘汉哥’呢,你们的奶奶可是草原上唯独的一个呀!我知道,当年那场盛大婚礼不是我的,其实……其实那些本来都是、都是胡老五为杨树花准备的。”说完,老胡五奶摇了摇头,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祖母就是杨树花。是她应该嫁给勇武伟岸的胡老五而不是王家残疾的祖父。祖母的形象经天纬地,她的去世几乎就是小说的高潮。尽管老胡五奶奶的“戏份”不多,但从人物形象塑造的角度说,也是一个给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因此,总体上说《红草原》的女性人物的塑造,比男性人物要成功得多。男人还是流于表面化,脸谱化甚至同质化;但祖母、老胡奶奶甚至胡三凤、胡小慧等女性人物,个性都非常鲜明。

《红草原》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地方性知识的提供。当然,作为以草原为题材的小说,每个作家都有关于草原的独特体会和心得。特别是有过城市生活经验之后的作家,在比较中,草原的特殊性愈加凸显出来。但是,《红草原》的不同还在于,王怀宇要写的是“旱草原”。也是多民族的草原,他要从多民族的角度和文化去组织和结构他的小说。于是,我们看到了许多其他草原小说不曾讲述的故事或情节。比如他的童年记忆:盛夏盛大渔汛的描写,雪后打“雀儿”的描绘;塔头滩的萨满及萨满教,以及用“搬杆子”“取药”“过阴”“破关”等进行所谓的“扎咕”病的讲述;还有渔猎文化与农耕文化的融合,草原的日常禁忌与族规等的讲述,是小说比较精彩和可读性较强的部分。美国著名文化人类学家吉尔兹说:宗教根植于它的启示性,科学在于它的方法,而意识形态在于它的道德激情;但常识却不依存于任何东西,恰如生命在其核壳之中。天地即其定律依存的本身。这些地方性知识,充分地体现了“天地即其定律依存的本身”的说法。有些段落,没有基本知识是难以问津的,比如——

鱼群经常被追得跃出水面,打鱼郎一个俯冲就能叼住它们最想要的美味……霍林河水一度就被搅和得狼烟四起,血味十足。半个多月以后,突出重围的鱼群才能最终抵达那浩瀚无边的查干湖深处……从此过上相对平稳安定的日子。

鱼群生存的艰难和危机四伏,在这样的描述中无比生动地呈现出来。还有关于童年“性启蒙”的描写——我的早熟也许还和草原上随处可见的性启蒙有关:最常见的是公鸡踩蛋和鸭鹅叠罗,此外还偶尔能看见牛羊配种,猫狗发情……最令我心旌荡漾的还要数夏日里看配马了,马这种动物一直给我留有最美好的印象,它们的俊朗,它们的优雅,它们的鸣叫,它们的奔跑……包括它们的野蛮交配行为,除了充满着一种心惊肉跳的神秘,还有一种洪荒力量之美。同样是交配,马的交配就不像猪们和狗们,尤其不像狗交配时那么苟且和猥琐。相比之下,我还是觉得马交配光明磊落,庄严神圣。从始至终,马的交配动作甚至能用长驱直入和气势磅礴来概括,马竟能将人类最难以启齿的阴暗行为做得高贵大方,一点也不会让人联想到丑陋和粗鄙。尤其是英俊高大的公马挺着巨大阳具无限接近俊俏漂亮的母马时,那姿式也是无比绅士的;而高雅的母马们也总是保持着无比神秘、无比圣洁的样子。哪怕一匹俊俏的母马再心仪一匹英武的公马,在公马嗅它时,它也是紧甩马尾,不断扭转着屁股,守护住那方黑色神秘,从来不会去下贱地扬尾劈腿、主动就范。很多时候我都是看到,当公马用头触碰到母马身体任何一个部位时,母马都要触电一样尥着蹶子跑开一段距离,并“咴咴”地鸣叫着跑向远方,这时母马那浑圆的臀部就更显美丽了……有时,要如此反复几十次,公马才有机会完成那最终的腾越……而且我还发现,无论在哪个群体里,都至少有那么一对出类拔萃者。有时我就不着边际地乱想:那也许就相当于人群中的我和胡小慧吧……

这种真实、坦率,敢于将关己的一些体验和盘托出,在当下的小说中并不常见,这一点,王怀宇还是颇有一些勇敢的。还有对狼受伤后的描写:“在灰白色的深雪窠子里找到一只带着大铁夹子的狼腿。铁夹子深深嵌入狼腿的膝骨处,中间只有夹得扁扁的筋连着。而狼腿的断点却是在远离夹子铡口的股骨中部。胡二勇子点亮火把才看清楚,那狼腿的横断面让人看了直起鸡皮疙瘩,那哪是折断或夹断的?狼腿上的肌肉连同股骨都是经过一点点啃断的!在场的所有人都回忆起不久前那惨绝人寰的叫声……

众人不禁为这只伟大的狼默然肃立。有人猜测:肯定是一只母狼,为了哺乳期的狼崽子,才硬生生地一点点啃断了自己那条粗壮的后腿……”无论是想象还是真实的,这条受伤的狼都无以伦比。

当然,小说还存在着一些可以讨论的问题。这些问题我想可能不只是王怀宇小说存在的,应该是当下很多小说都存在的。比如写人物性格,大多是讲述者的直接讲述,不是通过情节的塑造——

胡老五威风凛凛地率领全体队员们归来了,红色的汉子们踏着红色的雪浪全部胜利地归来了!汉子们胯下那些骏马跑得浑身都是白沫子,散发着浓烈的汗腥味,不一会儿,人群就被浓烈的汗腥味彻底笼罩了。胡老五骑着他那枣红马威武地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两只手上分别还提着一只死狼……汉子们则用雪爬犁拖着长长的一大串死狼和活狼。红彤彤的夕照下,白色的雪野、褐色的狼尸、红色的伤痕把查干淖尔大草原点缀得血味十足。

塔头滩冬猎队队长胡老五胡贵堂,除了神勇剽悍之外,摔跤、斗牛、开枪、射箭等衡量塔头滩真正男人的硬功夫也都出类拔萃。那可真叫老鹰眼,兔子腿啊。就像老百姓常说的那样,十八般武艺,他样样精通。胡老五一般很少说话,更多的时候,他都是保持着沉默的。但胡老五一旦说话,只一句就管用。也就是草原人常说的,那人吐一口唾沫都是钉儿。

这样介绍性的文字对塑造人物来说没有力量,这是讲述者的旁白,不是读者通过情节对人物的认识和感受。这种讲述和交待,是古代白话小说的方法,是一种全知全能的讲述方法。作为现代小说,更多地是通过人物关系,人的内心活动来呈现人物性格的。

我说《红草原》的女性写的比男性好,也是因为祖母杨树花的塑造,是通过情节以及众多人物关系塑造的,而不是讲述者直接告诉我们的。第二点,我曾夸赞小说对“地方性知识的提供”,这是小说的一大优点,但同时也是小说是一大问题,问题就在于小说过多的交待了这种“知识”。这一没有节制的交待,未必是小说情节或塑造人物的需要,他们孤立地被安置在小说的某个位置,尽管有片段的生动和精彩,但因不是小说必要的组成部分而显得多余或者炫耀。比如方圆几百里的查干湖盛产着三花五罗十八子七十二杂鱼。三花包括鳌花、鳊花、鲫花。鳌花,也就是鳜鱼。五罗包括哲罗、法罗、雅罗、胡罗、铜罗。前两罗是大型鱼,后三罗是小型鱼。十八子就不仅仅是十八种叫“子”的鱼了,七十二杂也不仅仅只是七十二种叫“杂”的鱼了,它们都是“多”的代名词,是查干胡老五成名以后,有那么几年冬天,草原狼数量突然少了起来,塔头滩苇草最茂盛的西大洼子也越发显得空空荡荡,多多少少失去了往日的恐怖与神秘……

湖里众多淡水鱼群的统称。其中包括鲤拐子、鲫瓜子、草根子、白鲢子、花鲢子、嘎牙子、船钉子、柳根子、斑鳟子、麦穗子、黄姑子、白漂子、细鳞子、大白岛子、红眼瞪子、黑鱼棒子、鲶鱼球子、牛尾巴子、葫芦籽子、沙姑鲈子、七粒浮子、花里羔子、泥了勾子等七十多种杂鱼。此外,还有并不常见的大怀头、大鳡头、大鲟鳇等。每年年底至过大年前的这段时间,都是草原人进行大规模冬捕作业的黄金时间。

然后,小说又不厌其烦地介绍了“全鱼宴”——查干湖全鱼宴以查干湖特产的鲤、鲫、鲢、鲇、草、葫、鳙、鳊等三花五罗十八子七十二种野生杂鱼为主料,经过炖煎炸爆等加工,做成了冷热生熟俱备、软嫩酥脆俱全、香甜麻辣俱有的丰盛大宴。全鱼宴最多可烹制鱼菜120多种,最常见的有:三花一岛汇、红烧鲤鱼王、鲶鱼炖茄子、鲫鱼羊肉汤、泥鳅钻豆腐、杂鱼一大筐、老醋拌生鱼、胖鱼头火锅、油焖嘎牙子、香煎大岛子、干炸葫芦籽等等。

胡老五钓狗鱼的英雄壮举。这既是一种“炫技”,也是一种重复。重要的是与小说情节的推动没有关系。因此,现在看来,小说内部缺乏情节发动性和推动性的力量,因此,不得不靠讲述者直接出来讲述。否则小说就无法进行下去。在这一点上,作家对现代小说的理解还是存在问题的。

我应该承认,前现代的红草原是充满诗意的,无论是金戈铁马般的渔猎生活,还是祖母那诗意无限的坚韧和淡定。这样的诗意终于成了过去。因此,作家在怀念他“红草原”的时候,一种并不掩饰的感伤溢于言表。他说:“查干淖尔大草原在渐渐退化,塔头滩也在渐渐变得温和,昔日的草原狼群也早已经溃散和消亡了。我长久地站立在查干湖边,刺目的阳光下,滔滔湖水,波浪翻滚,一直延伸到看不到边际的远方。我的目光还是穿越了那片苍茫湖水,也穿越了湖水一样苍茫的岁月。霍林河水彻底断流以后,查干湖的新主人们从远方引来了松花江水。远远地望去,查干湖还是那个查干湖,但查干湖里面的水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水了。那么湖里的鱼还会是原来的鱼吗?吃着鱼长大的水鸟还会是原来的水鸟吗?肯定不会是了。就像原来那个破旧的拉嘎老古庙改建成了崭新的文庙一样,就算吟诵的还是同样的经文,表达的意思也不会是相同的了。这些新的湖水或许承载着新的传奇,查干湖似乎永远都不会干涸,不会沉寂了。”但是,这里显然隐含着一个悖论。这个悖论几乎是书写乡村文明崩溃的作家普遍存在的。

一方面,他们无限留恋曾经的乡村经验,将乡村的过去诗化,将自然和乡民诗化;然后无限悲伤地讲述这个曾经的经验失去的悲伤,王怀宇也概莫能外。但是,他们不能解释的是,红草原的人包括作家本人,对现代显然是向往的,不然我们就难以理解作家为什么七岁就离开了草原到外面求学,然后几乎再也没有回去过。如果他们真心热爱自己的家乡,不要说他们为什么不回到家乡定居,起码要回答为什么不回去看看?他们是真心热爱自己的家乡,抑或是真心热爱乡村文明吗?我们既想要现代的便捷和优裕,又想要前现代的田园牧歌,这有可能吗?因此,那些对前现代表示凭吊和无限还念的作家,我怀疑他们情感的真实性,他们是不诚恳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红草原》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吧。

2020 年 6 月于北京“抗疫”中

(原载于《作家》2020年第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