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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人生》:“我不愿意再像你们一样” 
来源:《文艺争鸣》 | 李建军  2020年09月27日06:47

时间是文学最权威的估价师。经得起时间之水磨洗的作品,才是真正的好作品。路遥的中篇小说《人生》出版,忽忽将近四十年。虽然未免留有“解冻”时代的痕迹,但现在来看,它仍然是一部让人读来欲罢不能、感叹唏嘘的杰作。遥想当年,它刚一出版,便风行一时,洛阳纸贵,让许多读者为人物的不幸悲不自胜,凄然下泪。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如此充满真实感、悲剧感和震撼力的作品,并不多见。

为什么说《人生》是不多见的杰作呢?因为,它第一次把叙事的焦点集中在了长期被整体遮蔽的个人身上,第一次真实地写出了个人与社会的尖锐冲突,第一次以含着悲剧意味的叙事调性,写出了农村青年在差序格局下的困境与焦虑、无奈与屈辱。

就艺术性来看,《人生》也多有可圈可点之处。语言朴素而清通,结构巧妙而圆整,人物刻画准确而生动,景物描写充满诗情画意,叙事的调性则凝重、深沉、温暖,像一首悲抑而又热情的命运交响曲。它的巨大的艺术魅力,不仅感染了无数读者,也给许多作家带来强烈的冲击和深刻的启示。在题为《摧毁与新生》的文章里,陈忠实细致地记录了自己读完《人生》之后的“高峰体验”:“……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这部十多万字的中篇小说《人生》。读完时坐在椅子上是一种瘫软的感觉,显然不是高加林波折起伏的人生命运对我的影响,而是小说《人生》所创造的完美的艺术境界,对我正高涨的创作激情是一种几乎彻底的摧毁。”所谓“瘫软的感觉”,所谓“几乎彻底的摧毁”,描述的正是一部真正非凡的作品才有的巨大魔力和感染力。

然而,几十年来,对于《人生》的解读,却仍然不能令人满意。无论对它的经验的总结,还是对它的缺陷的分析,都远未达到“题无剩义”的程度。我们忽略了它在揭示城乡生活差异和冲突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敏锐和深刻,看不到它在表现个人境遇和个性复活方面所具有的巨大意义,反而用“资产阶级”“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等大而无当的概念来为高加林定性。有学者说,“从思想和道德上说,高加林都还不是一个先进的青年,他受到资产阶级思想意识的侵蚀,身上有很多应该受到人们批评和谴责的东西”,这是一些极为令人费解的话。高加林在学校接受的是无产阶级教育,在农村交往的是无产阶级劳动者,所读的书籍,则是《红岩》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样的无产阶级作品,他的“资产阶级思想意识”,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他那些应该被批评和谴责的“很多”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东西呢?一个人对生活有自己的愿望和诉求,就是资产阶级意识的表现吗?

王富仁在讨论《人生》的时候说,高加林进城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并没有表现出多少个人主义的东西”,但是,转眼之间,他又说是农村的落后环境发展了他的“个人主义倾向”,“以另外的一种方式培养着它的反抗者身上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倾向”。这样的认知和判断,实可谓玄远而不及事情,好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更热爱贫困落后的异乡农村,而不是自己的流光溢彩的故乡城市。他还批评路遥说,“作者主要把悬念建立在高加林是否离开农村这一点上,其实是极不充分的”。事实上,没有比这样的“悬念建立”更充分的了。要知道,为了“离开农村”,许多农村青年所承受的痛苦,所付出的代价,远非坐在书斋里的学者所能想象。

世间几乎不存在无可挑剔的叙事作品。《人生》也有自己的瑕疵。例如,由于特殊的语境限制,由于作者所选择的让步叙事,在《人生》中,经验与观念相互捍格和冲突的问题,就显得特别严重,而作者处理这一冲突的败笔,亦明显可见。分析这些“败笔”的表现及成因,无疑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评价路遥和他的这部杰作。

现在,我们有必要从那些最基本的事实出发来解读《人生》,来阐释它的情节发生的社会学背景,来揭示高加林形象所包含的个性意义和独特价值,来探讨作者的让步叙事所存在的问题。

一、差序格局下的人生困境

每一个人都是社会海洋的一滴水,都是时代森林的一棵树。洪波涌起,没有一滴海水不随之起伏;林间风来,没有一根枝叶不随之摇摆。人的生活和命运,也都要不可避免地受到特殊时代的社会组织方式和制度安排模式的影响。作为一种伟大的叙事文体,小说则是一种讲述社会人在特定时代的生活和命运的艺术。因而,要读懂一部小说,就要了解人物所处的具体时代和社会的基本状况,尤其要了解那些影响他们生活的社会结构模式和社会管理方式。

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管理。高度的文明化和充分的人性化是现代性社会管理的根本特点。管理人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限制人的行动,更不是为了剥夺人的自由,而是为人服务,以最大限度地调动人们的生活热情和创造能力,使他们体验到做人的价值和尊严。户口登记和户籍管理就是这样一种中性的社会管理方式和社会服务方式。

然而,就现在社会学界和户籍学界达成的学术共识来看,中国1958年以来实行的户籍制度,显然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并没有实现对人口资源的合理配置。它不仅极大地限制了人口的流动,限制了社会劳动资源的自我调节与充分利用,还在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之间,人为制造了等级差序和社会壁垒,从而极大地伤害了农村人口的人格尊严,也使他们失去了迁徙的自由和择业的自由,失去了在社会财富分配上的平等机会,失去了获得自我发展的机遇和权利。因而,就很难说它是能够体现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的制度安排。

关于差序格局下的中国户籍管理问题,中国户籍问题专家陆益龙曾在《超越户口——解读中国户籍制度》等著作中,做过系统而深入的研究。他的研究具有成熟的问题意识和充分的事实感。他以严肃的学术态度,深刻地分析了1958年公布和实施的《户口登记条例》。在他看来,新的户籍制度的“逻辑结构”,是“家庭出身—身份—秩序—控制—分配”。这是一个存在着“逻辑悖论”的政策设计:“一方面,国家极力希望更快地在城市发展工业,另一方面,户口政策又试图限制工业劳动力的增长,控制农民进城;国家只关注农业的增长,而限制了农民在农村外的发展机会”;“1958—1976年的户籍制度基本遵循一种反城市化的逻辑,政府一味强调用行政的命令来控制城市和城市的发展。这实际上把矛盾积压到农村,使整个社会系统的整合程度降低,社会发展不协调问题越显突出”。事实上,它对城市人和农村人都带来了消极的影响和后果:“户籍身份的界定和转变的限制,使公民初始机会处于不平等,从而影响人的发展。一方面,它可能使某些城里人养成依赖性或惰性,另一方面,也可能使部分农村人失去发展的机遇”。这些观点是尖锐的,也是客观的,深刻地揭示了新的户籍制度的结构和问题。

在陆益龙看来,这种户籍制度体现的不是一种无差别的平等对待的共同规则,而是一种充满差别和歧视的特殊规则:“中国的户口登记在户籍管理体制中,则发挥了建构不平等身份的功能,因而违背了制度正义原则中的平等原则。”新的户籍制度是按照这样的规则制定出来的,即“按照地域规定权利和配置资源的原则”,即封闭的、排斥权利平等的“籍地规则”制定出来的。这种特殊的规则与正义原则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维护地域特权,“从而导致了户口歧视”;而这种地域特权的本质,就在于“地方管理者、居民利用户口来行使排他性权利,从而导致本地人与外地人法律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以至于籍地权利原则高于公民权利原则”。陆益龙进而从现代性的高度,从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秩序维护的角度,批评了新的户籍管理条例所存在的局限和差距:

现代国家作为公共事务的处理者和公共秩序的维护者,其主要任务是解决人们在相互交往、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公共问题,因此,国家需要以中间人的身份来解决公共领域的问题,即国家权力代表的是公正、正义的权威。所以,国家所制定的制度和规则,首先必须是公平的和正义的,否则就违背了合理性原则,其合法性也就会动摇。

中国现行户籍制度在限制公民一些行动权利的时候,并未以促进平等和正义以及公共福利改善作为交换条件,相反,户口身份的划分为身份不平等提供了条件,从这一方面来看,这一制度与现代国家的法制法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也表明,这一制度所调节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与法制国家的理想也存在一定距离。

新华社记者田炳信也对中国户籍问题特别留意,很有研究。他通过田野调查和新闻采访的方式,揭示了当代户籍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他描绘了户口分类的“宝塔式等级结构”:“处于最底层的户口类别是农民户,循此逐渐上升,分别是非农户、城镇户、城市户、大城市户、直辖市户。越处于下层的户口类别,分布越广,户数越多;越处于上层的户口类别,分布越窄,户数越少。”他也揭示了二元户籍制度的弊端,即“在城与城之间、城与乡之间,挖出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出生在农村的,似乎就被一纸农村户口永远钉在贫瘠的土地上,年复一年地扮演着‘统购’的对象,去承受工农产品‘剪刀差’所带来的不平等交易。出生在城市的,一纸城市户口似乎就是一张世袭证书,代表着享受‘统销’各种平价农副产品、优厚财政补贴和国家统筹安排入学、就业等各项事业的权利,决定一个人、一家人以至几代人的命运。”从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角度看,这种“‘铁篱笆’似的户籍制度不仅钳制了人才的自由流动,阻碍了市场对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且在客观上伤害了一大批民众尤其是广大农民的情感”。农民处于户籍结构的最底端,也处于社会结构的最底端:“在整个社会中,除了关在监狱里的犯人外,身份最低的是农民。城市中就业和生活的居民有各种福利和养老保险,但农民生老病死除了靠自己,便只能靠子女和亲戚。……‘文革’前和‘文革’时期对人的最严重的惩罚,除了关进监狱或送去‘劳动改造’,便是‘革’去城市户口,流放农村。”所以,这种“既失公正又缺效率的传统户籍制度是一项负面效应甚多的壁垒型政策”。在他看来,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消除其二元特征,淡化城市户籍的高附加值,增加农村户口的含金量,使之不再成为人才流动的壁垒和资源配置的障碍”。

陆益龙和田炳信对中国户籍问题的调查和研究,体现着求真的激情和探索的勇气。他们的学术观点,则显示出了成熟的问题意识、充分的事实感和深刻的真理性,所以,既有助于人们认识当时的户籍制度,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也有助于认识和分析与户籍问题相关的文学叙事。从生活矛盾和情节冲突的角度看,《人生》揭示的主要是城乡生活之间的差异所造成的矛盾和冲突,具体地说,是由户籍制度所造成的悲剧和不幸。高加林的人生困境,客观地讲,主要是由二元户籍制度造成的。路遥的小说叙事所揭示出来的问题,与研究户籍制度的专家学者所提供的学术判断,是高度契合的,也是可以相互映发的。

二元结构形态下的城乡户籍,不仅意味着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身份和生活方式,还意味着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城镇户籍意味着衣食无虞的生活——粮食供应有保障,无论丰歉,城里人都不至于陷入饿毙的绝境;未来出路有着落,无论智愚,城里人都能获得一份有稳定收入的工作。而农村户籍则意味着高强度的劳动和低比例的劳动报偿,意味着可怕的贫穷和饥饿,甚至意味着深深的屈辱感和自卑感。所以,一旦有机会,农民就会不顾一切地涌入城市,寻求自己的生存空间:他们“放弃了曾视为生命的土地,远离了曾经日夜厮守的村落和熟悉的农事,宁可忍受寂寞、屈辱与歧视,也要涌进各地城市,于是,数以百万计的中国农民掀起的‘民工潮’,便一次又一次成为上个世纪最后十多年的一道奇异的风景”。

路遥的几乎所有重要作品,都在写农村青年在城乡之间的艰难挣扎,写他们的贫困境况和饥饿体验,写他们的屈辱感受和身份焦虑。《人生》中发生的悲剧,是道德悲剧和性格悲剧,但主要是一种社会悲剧,具体地说,是差序格局下的二元结构户籍制度模式造成的社会悲剧。在《人生》里,高中毕业后,城里和农村的学生立即就显示出了身份和生活上的巨大差别:

农村户口的同学都回了农村,城市户口的纷纷寻门路找工作。亚萍凭她一口高水平的普通话到了县广播站,当了播音员。克南在县副食公司当了保管。生活的变化使他们很快就隔开很远了,尽管他们相距只有十来里路,但在实际生活中,他们已经是在两个世界了。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高加林都是他们班上的优秀人物,而他的自尊心较一般人又更为敏感,所以,他所感受到的不平和屈辱,就比别人更加尖锐和强烈。他的同学张克南真心想帮助高加林,无意中说了一句:“唉,现在乡下人买一点东西真难!”这句话让高加林极为不快,觉得“张克南这些话是夸耀自己的优越感”:

他的自尊心太强了,因此精神立刻处于一种藐视一切的状态,稍有点不客气地说:“要买我想其他办法,不敢给老同学添麻烦!”一句话把张克南刺了个大红脸。

高加林在县城里读过几年书,清楚地知道城乡之间的差距有多么大,也清醒地认识到了农村青年与城里青年的生活距离有多远,所以,他才对热烈地爱着他的黄亚萍“暴躁地喊着”说:“你父母肯定不会接受我!他们要门当户对的!我一个老百姓的儿子,会辱没他们的尊严!”高加林接受过教育,经常读报,也阅读过很多课外书。他已经掌握了很多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他对生活的理解,他对未来的想象,远远超越他的高家村父辈们。这一切决定了他不可能再像父辈那样,平心静气地当一辈子农民。他对城里的生活充满向往。他的人生理想,就是能够像城里人一样,过一种体面的、有文化品位的生活。然而,他的悲剧在于,他完全无法摆脱自己的农民身份,因而也就不可能进入城市,成为市民、工人或国家干部。他注定要在城与乡之间,进行无望的精神流浪,承受被撕裂的痛苦和苦苦挣扎的煎熬:

当年他来到县城,基本上还是个乡下孩子,在城市的面前胆怯而且惶恐。几年活跃的学校生活,使他渐渐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和生活习惯与城市紧密地融合在了一起;他很快把自己从里到外都变成了一个城里人。农村对他来说,变得淡漠了。有时候成了生活舞台上的一道布景,他只有在寒暑假才重新领略一下其中的情趣。正当他和城市分不开的时候,城市却毫不留情地把他遣送了出来。

他曾经获得当“民办教师”的资格。这意味着他有机会实现自己进入城市和成为市民的梦想,尽管这梦想依然非常渺茫,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才有可能最终实现。然而,就连这个渺茫的人生梦想,也因为村支书之子的顶替,而化为泡影:

现在这一切都结束了,他将不得不像父亲一样开始自己的农民生涯。他虽然没有认真地在土地上劳动过,但他是农民的儿子,知道在这贫瘠的山区当个农民意味着什么。农民啊,他们那全部伟大的艰辛他都一清二楚!他虽然从来也没鄙视过任何一个农民,但他自己从来都没有当农民的精神准备!不必隐瞒,他十几处拼命读书,就是为了不像他父亲一样一辈子当土地的主人(或者按他的另一种说法是奴隶)。虽然这几年当民办教师,但这个职业对他来说还是充满希望的。几年以后,通过考试,他或许会转为正式的国家教师。到那时,他再努力,争取做他认为更好的工作。可是现在,他所抱有的幻想和希望彻底破灭了。此刻,他躺在这里,脸在被角下面痛苦地抽搐着,一只手狠狠地揪着自己的头发。

所以,对他来讲,失去民办教师工作,就是一件天塌地陷的事情,无法不叫他极度慌乱和痛苦:“他猛地转过身,一头扑在炕栏石上,伤心地痛哭起来。”在路遥身上,丝毫没有农裔作家身上那种惯见的狭隘性,即固守狭隘的“乡村原教旨主义”立场,内心充满对都市文明的偏见和敌意。他热爱城市,视之为“人类进步的伟大标志”。像路遥一样,他笔下的人物,例如马建强、高加林和孙少平,也都认同和向往都市文明。对高加林来讲,失去进入城市的机会,就是失去享受进步生活的机会。他的痛苦和伤心,全都因此而起。路遥怀着深刻的理解和深切的同情,叙写了高加林们的“城市梦”,写出了他们内心的焦虑和痛苦。

事实上,二元户籍制度不仅限制了高加林的发展,也影响着农村姑娘刘巧珍的爱情和命运。刘巧珍虽然一字不识,却清楚地知道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意味着什么。她知道,生为农民,就得一切靠自己,靠自己刨食,靠自己一分一厘地积攒买油盐酱醋的钱;而城里则是“商品粮世界”,城里人可以过拿着粮本卖粮的体面的生活。她有没有机会得到高加林的爱情,也取决于高加林最后的户籍归属。当高加林还是民办教师的时候,就意味着他还有机会进入那个远离自己的“商品粮世界”,因而,她便深感自卑,“连走近他的勇气都没有”。只有当高加林彻底成为农民的时候,她才有可能跟他生活在同一个世界,才有资格去爱他。

即便对黄亚萍来讲,“户籍”也是难以承受的重压,因而,无论多么浪漫和勇敢的爱情,也无法突破由“户籍”二字标示出来的冷冰冰的界限。只有当高加林摆脱农民身份,获得城镇户籍的时候,她才有可能不管不顾地爱他,否则,她也只有放弃自己的爱情。“农村户籍”,实在太可怕了;“农民”二字,实在太沉重了:“她真诚地爱高加林,但她也真诚地不情愿高加林是个农民!”“她爱高加林而又怕他当农民啊!”然而,她最怕的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县委常委会决定“撤销高加林的工作和城市户口,送回所在大队”。高加林失去了“城市户口”,他和黄亚萍的爱情,也就无可挽回地终结了。尽管黄亚萍很勇敢,说自己不能没有高加林,甚至说自己为了爱情,愿意放弃工作,放弃城市,跟高加林去当农民,但是,她完全清楚,嫁给一个农民意味着什么。

小说叙事需要一个“核”,需要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和推动力。在《人生》里,这个“核”,这个决定性因素和推动力,就是特殊时代形成的二元户籍制度。正是这个户籍制度,决定性地影响了《人生》中几个青年的爱情和生活,根本性地影响了高加林的人生——影响了他对爱情的态度和选择,甚至影响了他最终的命运和结局。高加林的人生困境,本质上就是身份的困境,就是由户籍限制所造成的难以摆脱的生存困境和精神焦虑。

二、个性的毁灭与个人的复活

赫尔岑说:“个人是社会最真实、最现实的单子。”无论是谁,一旦失去个性意识,一旦失去自我,就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人。所以,他为那种正常意义上的“利己主义”辩护:“消灭人身上的利己主义,人就会变成一只恭顺的狒狒。奴隶身上利己主义最少。”在赫尔岑看来,个人性的利己与社会性的利他之间,完全可以自由而和谐地结合起来。

个性是健全人格的徽章。正是鲜明的个性,使一个人显示出与众不同的特点和价值。每一个人格健全、意识成熟的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独特个性。无个性的人,就是平均数意义上的人,就属于被群体特征覆盖的人。无个性意味着精神上的依附和意识上的盲从。这是精神上的沉睡状态,是意识世界的无力状态甚至僵死状态。一个人如果缺乏个性,也就必然缺乏独立性,缺乏创造的活力和自己的思想。所有无个性的人都是相似的,就像土豆与土豆一样,只有大小的区别,而没有本质的区别。

没有个性成熟的个人,就没有精神成熟的社会。人们的个性越丰富、越健全,则社会的文明程度越高。就像泰戈尔访苏之后所提醒的那样:“削弱个人,不可能加强集体。如果束缚个人,那么集体也不可能获得自由。”然而,在20世纪的复杂语境中,个人与个性常常陷入一种尴尬而被动的境地。社会化的运动常常以追求自由和解放个性为号召,同时,却又要求个人服从规约和束缚,甚至放弃个人的自由:一方面,极力肯定个人的自由,一方面又极力限制和否定个人的自由;一方面提倡人的个性解放,另一方面又通过各种舆论宣传和强力手段压抑人的个性。最终的结果,是整体性规约甚至瓦解了个性,造就了大量无个性、无热情、无思想的空心人;无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文学叙事中,人的无个性化,皆成普遍的现象和严重的问题。

高尔基是为20世纪革命文学奠定基础和确立方向的人之一。令人费解的是,他竟然忽视个体精神和个体人格的价值和意义,竟然对“个人”和“个性”抱着全然否定和绝对排斥的态度。在论及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人的时候,他说,“一切都在推翻个人的绝对性”;“在甚么地方个人才得救呢,在甚么地方个人才是绝对的呢?唯有一种尘世以外的力量,唯有神,唯有在宗教上,个人才是绝对的”。显然,对他来讲,在现实生活中,个人是相对的,无足轻重的,甚至不可能“获救”。1909年,在《个性的毁灭——现代生活与文学概要》一文中,高尔基更加彻底和尖锐地否定个人的地位和个性的价值:“在精神创造的领域内个人是起着保守作用的。”他将个人与集体对立起来,用集体来否定个人和个性:“个人,如果单靠自己,如果置身于集体的关系之外,置身于任何团结民众的伟大思想的范围之外,就会变成怠惰的、保守的、与生活发展相敌对的人。”这显然是一种简单化的认知和判断。因为,他所陈述的条件,并不必然导致他所陈述的后果。比较起来,个性更为重要。如果丧失了个性,人就会不可避免地变成丧失活力的、与生活发展相敌对的人。另外,高尔基还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作家的写作是一种特殊的个体劳动。这种创造活动主要靠作家自己来完成。为此,他就必须有独立的人格和基本的自由。俄罗斯和其他国家的第一流的伟大作家,几乎全都是健全意义上的个人,全都依靠个体的力量来完成自己的工作。

高尔基否定几乎所有19世纪伟大的作家,批评他们的写作是毁灭于平庸的“个人主义”和疯狂的“个性”的写作:“庸碌与疯狂——这就是现代作家的两种典型。”他对果戈理充满偏见,所以,否定起他来,便有一股不管不顾的劲头:“这个人体质虚弱,精神恍惚,爱好虚荣,在对人(的)态度上极其自私……这种特性适合于一切国家一切时代的个人主义浪漫主义者……在幻想中使自己超越于别人之前,凌驾于别人之上,一个人便落得孑然独立,于是便觉得天壤之间除了自己之外再没有任何人。”他把《红与黑》的主角和巴尔扎克笔下的拉斯蒂涅,称为“粗鲁的小市民胜利者”,或者“意志薄弱的可怜虫”。他用“小市民”和“市侩习气”这样一些概念,否定了几乎所有欧洲19世纪文学所塑造的人物,包括俄国作家所塑造的“多余人”形象。他认为,这种人物“对于社会生活是极端危险的,因为这些意志消沉、没有希望、没有憧憬的人们,正是我们敌人最善于大量利用的人。……我们的任务就是去消灭这种人,或者使他们鼓起勇气来恢复盛旺的生活”。他最后要求作家承担的“历史使命”,就是“尽可能地去发展和组织各国人民的全部潜力,把它化为积极的力量,建立阶级的、集团的、党的集体”。他动员作家消灭个人主义,通过文学实现对“个性的毁灭”。有必要指出的是,在很长的时间里,对个人和个性的否定,几乎是一种普遍的倾向和思潮性现象。我们在苏俄的意识形态领域的权威人物那里(例如托洛茨基、日丹诺夫和沃隆斯基),都可以看见这样的倾向和主张。

那么,高尔基所欲汲汲然追求和建构的,又是一种什么样的人格精神呢?他要建构的是个体消融于整体的人格精神,是一种充满激情和雄心但缺乏理性意识的人格精神,是一种过于迷信集体的意志和力量的人格精神。非理性的冲动和浪漫主义的激情,是这种人格精神的突出特点。所以,他才会在《海燕》里喊出“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这样孟浪的浪漫主义口号,才会在“大清洗”中推波助澜,发表了《敌人不投降,就叫他灭亡》等缺乏理性精神的檄文。

为什么要在讨论路遥的《人生》之前,对高尔基的写于一百多年前的、几乎与路遥的小说完全不相干的著作,喋喋不休地大加议论呢?

因为,这种流行一时的极端化和整体化的观念,极大地影响了中国20世纪的文学实践。

因为,在很长的时间里,就是像高尔基所期待的那样,由丧失个性的作家塑造了大量缺乏个性的人物。

因为,正是通过与这种文学理念的对照,我们才能更清楚地看见路遥小说创作的新意和成就。

是的,在20世纪的文学作品中,充满了这种平均数意义上的人物。他们的个性是苍白的,内心是空洞的。他们终其一生,心智和情感都停留在一种不成熟的状态,既没有爱的热情和能力,也没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理想。他们随时准备接受外部的指令,按照一种给定的方式行动和生活。

然而,路遥拒绝继续按照一种僵硬的公式来写作,来塑造人物。他要用自己的方式,即尊重人物个性的、复杂的方式,塑造一些让人一下子分不出好坏和善恶的人,亦即真实的、有自己的个性的人。

高加林很倔强,性子很硬。不认命,不服从,是他性格中极为突出的特点。他拒绝像自己的父辈一样,像千千万万农民一样,按照一种给定的方式生活。他要过自己向往的生活,一种摆脱了近乎原始的劳动方式的生活,一种更有尊严感的生活。就像他对父亲和德顺老汉所说的那样:“你们有你们的活法,我有我的活法!我不愿意再像你们一样,就在咱们高家村的土里刨挖一生……”

高加林的这几句话,尤其是“我不愿意再像你们一样”一语,切不可等闲视之。这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讲出来的话,而是只有个性强大的人才能发出来的声音,是只有对生活有个人诉求的人才能表达出来的主张。

在数十年的时间里,经过切实而有效的思想改造和人格塑造,人们大都倾向于接受那种被安排好的“活法”,几乎无人敢说“我有我的活法”和“我不愿意再像你们一样”之类的近乎无法无天的话。就此而言,高加林的出现标志着个人和个性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之交的复活。他关于“活法”的宣言,显示着强烈的自我意识和与众不同的个性。对于长期缺乏个性化人物的中国当代文学来讲,高加林的出现具有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他是一个有血有肉、有自己个性的人,一个敢于表达自己的生活愿望和人生理想的人,而不是一个虚假的符号,一个苍白而毫无个性的人。

然而,人们似乎忽略了高加林身上积极的个性力量,忽略了他——作为敢于表达自己生活意愿的个人——对于中国当代文学的重要意义。人们想当然地将他跟《红与黑》中的于连·索黑尔归为一类,视他们为性格上的同类和道德上的兄弟。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皮相之谈。因为,他们属于完全不同的道德谱系和人格谱系。

无论从哪个方面看,于连·索黑尔都是一个极平庸的人。他的情感是病态的,人格是扭曲的,思想是浅薄的。他是个不可救药的权力拜物教分子。他崇拜元首,崇拜拿破仑,崇拜这个法国大革命的背叛者,崇拜这个先是做第一执政后来又悍然做起了皇帝的庸人。这样,于连·索黑尔就成了复辟时代郁郁不得志的小拿破仑。

一个小城的底层青年,一个出身卑微的木匠之子,怎么会奉拿破仑这样的人为自己的精神偶像呢?这也不难理解。通常情况下,那些跻身于国家元首地位的人物,都拥有具有巨大的道德影响力。权力给人们造成一种幻觉,那就是,它是道德的同盟军,甚至就是美德的代名词。所以,握有绝对权力的人物,常常被不切实际地视为道德权威和人格榜样。涉世未深的青年人,很容易将大权在握的首脑人物,当作自己的人生导师和精神教父。他们还没有学会把权力上的成功与道德上的成功区别开来。他们总是将政治权威等同于道德权威。只有等到年逾不惑,他们才会明白,自己歆慕和热爱过的大人物,既不伟大,也不高尚,根本不值得崇拜和效法。

拿破仑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里充满了不正派的东西,充满了反人性的精神毒素。被拿破仑迫害过的斯塔尔夫人,曾经这样批评过这位野蛮的科西嘉人:“他在一天时间里恣意妄为、专制武断的程度,是其他任何一位欧洲君主在一年时间里都不敢做到的。他唯一所做的,就是夺走了欧洲人民的平静、独立、语言、法律,财产、生命、孩子,换来的却是灾难和耻辱——作为民族惨被灭绝的耻辱、作为人遭到藐视的耻辱。他开始了自己称霸天下的宏图,这却给人类带来最深重的苦难,让世界烽烟四起、战祸连连。……任何追求和平的行为都不对波拿巴的胃口:只有在战争的腥风血雨中,他才能体会到乐趣。”就是这样一个给世界带来灾难和痛苦的野蛮人,却成了几代欧洲青年的精神偶像,并在消极的意义上影响了他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就像普希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里所写的那样:“我们把一切人全当作零看,/这话不包含一丝儿偏见。/我们全都在向拿破仑看齐;/成千上万个两只脚的东西,/对于我们不过是工具一件,/我们认为感情滑稽而且野蛮。”《罪与罚》中的拉斯科尼科夫就是拿破仑的崇拜者。正是在拿破仑的影响下,他才毫无恐惧向两位老妪举起了寒光闪闪的斧头。然而,正像一位法国历史学家所指出的那样:“在法国,没有一本书敢于说出这个简单的真相:波拿巴试图恢复奴隶制,然后整个民族起来反抗他,打败了他。”其实,从人格精神和道德意识方面清算拿破仑这样的一时风光无两的独裁者,也同样是一件很有必要又很艰难的事情。

于连是一个在精神上中了“拿破仑病毒”的底层青年。这种病毒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傲慢和自负,就是疯狂和野心,就是冷酷和无情,就是对世界和他者的蔑视。对拿破仑来讲,生活的内容就是斗争和战争,而生活的目的,就是征服和胜利,就是追求虚妄的荣誉和无上的权力。于连将拿破仑当作“上帝给法国青年派来的救星”。他对拿破仑佩服得五体投地,将他当作自己的榜样,渴望像他一样在二十八岁就征服世界,功成名就。他望着天空盘旋的鹰,也能因为羡慕它的力量,羡慕那种孤独,而怦然心动地联想到拿破仑:“这是拿破仑的命运。难道有一天,这也会是他的自己的命运吗?”他甚至冒着风险,随身带着拿破仑的“肖像”和《圣赫勒拿岛回忆录》。他行走在迎接国王的仪仗队里,心里想的却是那个科西嘉冒险家:“他觉得自己的确是一个英雄,他是拿破仑手下的传令官,领导着一个炮队进攻。”在于连的词典里,只有“敌人”“战斗”“征服”“胜利”“成功”和“英雄”这样的词汇。

于连不仅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情,而且心胸狭隘,对一切都充满仇恨。他报复心极强,几乎到了睚眦必报的程度。他并不爱德·瑞那夫人。他将她当作自己情感上的猎物,将猎获她的爱情的过程,视为承受和结束“折磨”的过程。在这过程中,他所体验到的不是爱情,而是对令他愤怒的怯懦的克服。对他来讲,他追求到德·瑞那夫人,就是一场战斗的胜利:“不错,我打赢了一次,但必须乘胜追击,在这个贵族退却的时候彻底打掉他的傲气。这才是真正的拿破仑作风。”他对德·瑞那夫人,既没有真诚的情感,也缺乏起码的尊重。有一次,她试图靠在他的胳膊上。这是一个很自然的亲昵动作。但是,于连却感到“恶心”,以至于“将她猛地一推,把胳膊抽了回来”4。这个粗野的动作,反映着他内心的冷酷和无情。他玩世不恭,将人生看作一场戏,在征服了德·瑞那夫人之后,他回忆了所有的细节,然后问自己:“我该做的做全了吗?我的角色演得好吗?”他对自己的学生——德·瑞那夫人的几个孩子,也没有正常的情感,认为“这些孩子和我亲热不过像抚摸昨天买的那只小猎狗一样罢了!”

于连仇恨一切,敌视整个世界。他对自己成长的地方毫无感情:“他讨厌自己的家乡,这里他举目所见的一切都使他心灰意冷。”他为自己的底层出身感到自卑和愤怒,为此,“他对上层社会只有仇恨和厌恶”。到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也只是给他提供了仇恨别人的机会:“他深恨和他一起生活的人,当然,这些人也恨他。”作为一个典型的自我中心主义者,他自私而狭隘,几乎视一切人为自己前行道路上的羁绊,也无端地恨那些被他视为羁绊的人。德·瑞那夫人很美,“但正因为很美,于连反倒恨她,因为她是差一点使他前途尽毁的第一块礁石”。他对德·拉·木尔侯爵小姐,更是冷酷无情。他将她当作必须征服的敌人。他从拿破仑的《圣赫勒拿岛回忆录》中获得了启示:“要她害怕,只有越使敌人害怕,敌人才越听我的,那样对方就不敢小看我了。”

他最后似乎认识到了所崇拜的那位伟人,其实也不过是一个人格猥琐的庸人,因为,他也撒谎:“宣布让位给罗马王,纯属骗局!”于连偶尔也能意识到自己的不诚实——与自己说话,还要自欺欺人。但是,他没有能力改变自己。

于连的病态心理和消极行为,与他的家庭影响也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他从家庭里几乎没有感受到一丝的温暖和爱。他从家人那里得到的,只有冷漠和伤害,包括暴力伤害——他的父亲和两个哥哥经常无端地对他拳脚相加,甚至打得他昏了过去。“家里谁也看不起他。他恨他的父亲和哥哥。”在生命行将结束的时候,他还怀着深深的恨意,抱怨自己的父亲:“他从来没有爱过我。”

总之,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对一切都充满仇恨的人,是一个极端自私和极端狭隘的人。他本质上是一个人格畸形的人。他是法国大革命消极意义上的精神之子,是拿破仑思想病毒和人格病毒的受害者。

比较起来,高加林就属于完全不同的另一类人。

在很多方面,他都与于连·索黑尔构成了尖锐的对照,也显示出与马丁·伊登极大的不同。

高加林有对个人生活的想象和主张,但也只是一个家常意义上的理想主义者。他既不是于连·索黑尔式的恨世主义者,也不是马丁·伊登式的崇拜尼采的个人主义者;后者“只指望那个强者,那个马背上的人……世界的主人,是这种伟大的‘金发野兽’,是这些不肯妥协的人,是这些‘自己做主的人’”。高加林有抱负,相信自己有能力做很多事情,但是他没有征服世界的野心。他只是想象城里人一样,过一种文明而体面的生活。

高加林对生活有不满,但是对人没有仇恨。他的心理和人格都是健康的。

他从父母那里感受到了强烈的爱,也懂得如何去爱别人。他孝敬父母,心疼他们:“他每次从城里回来,总是给他们说长道短的,还给他们带一堆吃食:面包啦,蛋糕啦,硬给他们手里塞;说他们牙口不好,这些东西又有‘养料’,又绵软,吃到肚子里好消化。”他会为母亲阳光下显眼的白发,而难受和羞愧。他因为自尊心太敏感,本不想到集市上卖蒸馍,但是,一想到家里“连一点零花钱都没有了,这样回去,父母亲虽然不会说什么,但他们心里一定会很难受的”,便强迫自己向市场走去。

他的心里,是有别人的。他知道体恤人。在炎炎烈日下干完重活之后,他抱住水罐,本想一口气喝完,但看到同样辛劳的德顺爷爷,“就又把水罐放到牛回头的地方”。他甚至有带着巧珍一起离开农村到外面去当工人或干部的想法。如果没有户籍问题所造成的难以克服的困难和阻遏,他也许根本就不会抛舍掉亲爱的巧珍。

高加林是一个良知未泯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道德意识很敏感的人。他为了摆脱农村户籍和农村生活,而辜负了刘巧珍的爱情,而抛弃了她,但是,在这过程中,他的内心并不平静。巨大的精神痛苦,始终伴随着他:“他像一个疯子一样在自己的窑里转圈圈走;用拳头捣办公桌;把头往墙壁上碰……”他从道德上鄙视和谴责自己:“你是一个混蛋!你已经不要良心了,还想良心干什么……”

黄亚萍离开张克南,转而爱上了高加林,这也让高加林于心不忍,叹息着说:“克南是会很痛苦的……”在与黄亚萍恋爱的过程中,他始终都是被动的,克制的,甚至是自责的。这一切都说明,高加林本质上是一个善良的人,是一个心里有他人的人。

可见,高加林与于连·索黑尔有着完全不同的情感和心性,属于完全不同的道德谱系和人格谱系。

于连的心始终是冷的,高加林的心则一直都是热的。

于连把仇恨变成了一种心理习惯,几乎恨所有人;高加林则把善良变成一种稳定的心情态度,所以,他厌恶高明楼的霸道,厌恶马占胜的邪僻,厌恶刘立本的精明,但却从来没有无端地恨任何不该恨的人。

于连没有反省的意识,高加林则会愧疚和自责。

于连的心理是复杂的,多疑,冷漠,对任何人都没有感激之心,但高加林本质上是一个单纯的人,不仅很少用恶意揣度别人,而且对那些有恩于自己的人心存感激。

在于连的眼里,生活就是战争和征服,就是一场又一场无情的斗争,只有通过斗争,人们才能获得尊严和地位;在高加林的眼里,生活就是生活——它应该是体面的,具有文化意味和现代意味的,允许人们通过认真地工作而获得别人的认可和尊重。一位评论家在与路遥对话的时候说:“高加林的理想和追求,具有当代青年的共同特征。但也有历史的情性加给青年一代的负担,有十年浩劫加给青年一代的狂热、虚无的东西。”这样的判断,与实际情形严重不符,因为,高加林从来就不是一个狂热而虚无的人。

于连用否定的态度生活,而高加林则用肯定的态度生活。所以,于连常常用消极的意识来想象人和生活,而高加林则倾向于用积极的态度来想象生活:“他觉得他既然已经成了国家干部,就要好好工作,搞出成绩来。这种心情也是真实的。他有时还把他的变化归到了党的关怀上,下决心努力为党工作——并且还庄严地想:干脆,明年就写入党申请书!”这说明,高加林并不是一个反社会的叛逆者,而是一个本质上单纯的人,一个对社会认同感很强的人。

当然,高加林也并不是一个思想家,更不是一个惊世骇俗的异端和反抗者。他的个人意识主要表现在对自己的未来生活的态度和选择上。他的诉求很具体,不过是改变自己的农民身份而已。他不仅清楚地看清了自己的境遇,而且内心还充满了改变境遇的强烈愿望和内在自觉。这样,他就成了一个勇敢的拒绝者和追求者。他敢于表达自己对落后的农村生活的不满,敢于拒绝被安排好的生活,敢于追求似乎遥不可及的城市生活。

事实上,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这样的拒绝者和追求者,还是第一次出现。就此而言,高加林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他象征着个性在一个农村青年身上的复活,象征着真正意义上的个人在当代农村题材小说中的诞生。尽管高加林还只是成长形态的个人,而不是完成形态的个人,但是,放在当时的语境来看,这种几乎处于初级形态的个性复活和个人意识,仍然具有弥足珍贵的意义和价值。

三、让步叙事:调和观念与经验冲突的修辞选择

路遥是一个经验型的作家。他在《面对着新的生活——致〈中篇小说选刊〉》中说:“我只能在我自己生活和认识所达到的范围内努力。我是一个血统农民的儿子,在大山田野里长大;又从那里走出来,先到小县城,然后又到大城市参加了工作。农村我是熟悉的;城市我正在努力熟悉着;而最熟悉的是农村和城市的‘交叉地带’。我曾长时间生活在这一地带,现在也经常‘往返’于其间。我自己感到,由于城乡交往逐渐频繁,相互渗透日趋广泛,加之农村有文化的人越来越多,这中间所发生的生活现象和矛盾冲突,越来越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城乡之间的差异和冲突,的确是当代中国极为重要的社会现象,也是具有重要意义的文学叙事内容。但是,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当代作家却很少留意和表现城乡生活的差别,也很少表现农民阶层对这种差别的不满和焦虑。他们常常将农村当作一个封闭而自足的世界,倾向于用夸张而浪漫的诗化调性,来赞美农村的变化和农民生活的美好,就像赵树理的《三里湾》、孙犁的《村歌》、周立波的《山那边人家》以及《朝阳沟》和《我们村里的年轻人》等文学作品和艺术作品所表现的那样。

路遥是第一个深刻地思考和叙写城乡生活差异和冲突的作家。他根据自己在城乡之间的切实而沉重的人生经验展开叙事。这使得他所讲述的高加林们的人生故事,给人一种特别真实的感觉和极为深刻的印象。同时,他在《人生》中的介入性的叙事态度,也极大地强化了小说的叙事效果,对读者的阅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有的时候,他的经验和观念也会发生捍格和冲突。在这冲突中,我们可以看见特殊时代的意识形态和主流观念对写作的微妙影响,也可以看见作者的复杂心态和矛盾心理,可以看见他在某些重要问题上存在的认知局限。

就经验而言,路遥知道高加林的境遇有多么艰难,知道他的内心有多么压抑,所以,他理解他的不满和向往,同情他的痛苦和不幸,就像他在一次文学讲座中所说的那样:“他们觉得这样一种生活对于人来说是屈辱的,他们想追求一种起码不能像父亲这样生活的生活,所以他们苦苦地在社会上挣扎和奋斗。”但是,某种长期形成的社会意识,又要求作者压抑自己对人物的同情心,并按照某种抽象而冰冷的原则,从观念上批评和谴责他。

这样,在小说的结尾部分,面对尖锐的现实问题和沉重的人生悲剧,路遥最终选择了一种观念形态的让步修辞和让步叙事,即让“经验”向“观念”让步,让“真实”向“正确”让步,让“同情”向“原则”让步,从而用流行的观念来阐释生活和批评人物。这种让步修辞和让步叙事的直接后果,就是对人物进行外在的描写和简单化的道德批评,最终弱化了小说的说服力和悲剧性效果。

在对高加林和黄亚萍进行人格分析和道德评价的时候,路遥根据关于“现实”和“生活”的抽象观念,确立了批判的原则和评价的标准。在这些观念里,抽象的原则高于有血有肉的人;“生活”作为“无所不在的上帝”,永远是正确的,而个人则是渺小的,必然会犯错误。路遥首先用坚硬而冰冷的“原则”,“无情”地教训和谴责了在感情上离他稍显疏远的黄亚萍:

生活对于她这样的人总是无情的。如果她不确立和坚定自己的生活原则,生活就会不断地给她提出这样严峻的问题,让她选择。不选择也不行!生活本身的矛盾就是无所不在的上帝,谁也别想摆脱它!

不仅如此,他还让黄亚萍的军人父亲,用同样的“原则”,批评了自己的女儿:“不要抱怨生活!生活永远是公正的!你应该怨你自己!”抽象的“生活”怎么会“永远是公正”的呢?生活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在契诃夫的理解中,“生活纯粹是由灾祸、纠纷、庸俗构成的,它们混在一起,互相更替……”生活当然不“纯粹是”由这一面构成的。因为,从另一面来看,它也意味着和谐、教养、幸福、欢乐和爱。可见,生活本身就是一个需要分析和认识的对象。这样的“生活”,怎么能说它“永远公正”呢?显然,我们用笼统的“生活”,遮蔽了那些具体的问题,替代了那些至关重要的原则,那些包含着正义、真理和人道的原则。这样,与司马迁的见之于《伯夷叔齐列传》等作品中的正义观比起来,那些长期流行的貌似正确的生活观,就显得缺乏力量和深度。怀疑和批判是司马迁稳定的认知原则和叙事态度。即便对神秘而令人畏惧的“天道”,司马迁亦不惮在叙述了生活中的种种“不公正”之后,抗言正色而质疑之:“余甚惑焉,傥所谓天道,是邪?非邪?”面对“生活”,我们的作家应该保持理性的批判态度,应该像司马迁一样,具有问一句“是邪?非邪?”的怀疑精神和道德勇气。

其实,对这种“生活永远正确”的观念,以及根据这种观念加之于人物的批评和谴责,也不必讶异。因为,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语境下,由于“去古未远”,由于僵硬的意识形态教条仍然拘限着人们的思想,所以,无论是作者,还是读者,都没有意识到,如此简单地对人物进行道德谴责有什么不妥。

在那种由抽象观念主导一切的文化氛围里,站在人物的视角,进入人物的意识深处,以复杂、多声部的方式,写出他们的情感逻辑和行为逻辑,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所以,虽然路遥已经最大限度地表达了对人物的理解和同情,但是,有的时候,在处理人物与生活关系的时候,在处理尖锐的矛盾冲突的时候,他却习惯性表现出用“生活”来评量人物的冲动。

这其实不是路遥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很长时间里几乎所有当代作家的问题。作家们常常夸张而错误地理解“生活”,习惯用“生活”来笼统而含混地指代一切。他们没有意识到,貌似天经地义的所谓“生活”,只不过是客体,而不是主体;只不过是宾语,而不是主语;只不过是受动者,而不是施动者。所以,说“生活”是“无情的”,或者说它是“公正的”,都是缺乏事实感和逻辑性的。

决定着生活的,不是生活本身,而是它背后的东西。准确地说,是站在生活背后的人主宰着生活,正是人所设计和制定的生活方式和规训模式影响着人们和他们的生活。主体永远是人。人所“装置”出来的规约机制,人所设置和“创造”出来的“生活”,不过是人的主观意图和权力意志的体现而已。

所以,路遥在作品内部对人物的观念化批评看似正确,实则严重颠倒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客体的生活竟然获得了高于人的主体力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置换成了人与客体之间的关系。这是一种严重的认知错位和本末倒置。

路遥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意识到了问题的复杂性,所以,他的心情常常是矛盾而复杂的。他对人物的批评里是含着同情的;他在批评人物的时候,也会委婉地批评“社会”,批评“生活中无数不合理的东西”:

他现在仍然面对的是自己的现实。

是的,现实是不能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谁如果要离开自己的现实,就等于要离开地球。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他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尤其是对于刚踏入生活道路的年轻人来说,这应该是一个最重要的认识。

可是,社会也不能回避自己的责任。我们应该真正廓清生活中无数不合理的东西,让阳光照亮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使那些正徘徊在生活十字路口的年轻人走向正轨,让他们的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让他们的理想得以实现。祖国的未来属于年轻的一代,祖国的未来也得指靠他们!

当然,作为青年人自己来说,重要的是正确对待理想和现实生活。哪怕你的追求是正当的,也不能通过邪门歪道去实现啊!而且一旦摔了跤,反过来会给人造成一种多大的痛苦;甚至能毁掉人的一生!

从这几段文字中,可以看出路遥在人物与“生活”之间摇摆的复杂心态。他试图在生活与人之间,寻找一个“正确”的判断标准,建构关于生活的“正当”的认知方式,指出生活的“正轨”之所在。问题是,所谓的“现实是不能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句话,本身就是对人和人的主体性的否定。虽然改变生活的结构和状况,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但人的使命就在于积极地寻找改变生活的方式和途径,而不是通过否定人的主体性,来逃避以“人的意志”来“转移”现实生活的责任。

路遥在小说叙事中,一方面否定无情的“命运”对人的“摆布”,一方面又替环境和现实说转圜的话,进而说服无数的高加林接受现实:

高中毕业了,大学又没考上,他只得回到自己已经有些陌生的土地上。当时的痛苦对这样一个向往很高的青年人来说,是可想而知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并不是通常人们说的命运摆布人。国家目前正处于困难时期,不可能满足所有公民的愿望与要求。

路遥忽略了这样一个常识,那就是,即便是一个全能的国家,也不可能神通广大到无所不能的程度,也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所以,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国家的职能和责任,并不是直接地“满足所有公民的愿望与要求”,而是给人们自己满足自己的愿望与要求提供自由的空间和平等的机会,提供它应该天经地义地提供的帮助和支持。

在小说的最后部分,路遥描写了高加林离开县委大院和县城的痛苦心情——他步履踉跄,神态麻木,“一下子就好像老了许多岁”。他深感迷茫和绝望。然而,路遥却让高加林在回家的路上,进行一番了深刻的自我反省:

这一切怨谁呢?想来想去,他现在谁也不怨了,反而恨起了自己:他的悲剧是他自己造成的!他为了虚荣而抛弃了生活的原则,落了今天这个下场!他渐渐明白,如果他就这样下去,他躲过了生活的这一次惩罚,也躲不过去下一次惩罚——那时候,他也许就被彻底毁灭了……

严峻的现实生活最能教育人,它使高加林此刻减少了一些狂热,而增强了一些自我反省的力量。他进一步想:假如他跟黄亚萍去了南京,他这一辈子就会真的幸福吗?他能不能就和他幻想的那样在生活中平步青云?亚萍会不会永远爱他?南京比他出色的人谁知有多少,以后根本无法保证她不再去爱其他男人,而把他甩到一边,就像甩张克南一样。可是,如果他和巧珍结了婚,他就敢保证巧珍永远会爱他。他们一辈子在农村生活苦一点,但会活得很幸福的……现在,他把生活中最宝贵的东西轻易地丢弃了!他做了昧良心的事!爸爸和德顺爷的话应验了,他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他搅乱了许多人的生活,也把自己的生活搅了个一塌糊涂……

就艺术性来看,这些话语显得既不够自然,也不真实,给人一种简单而虚假、游离而琐屑的印象,缺乏艺术上的说服力。读者在这里听到的,不是人物的话语和声音,而是作者的话语和声音,或者说是时代的话语和声音。作者把时代的流行话语转换成了自己的话语,又把这种转换过来的话语强加给了人物。这种外在的、他者化的叙述和描写,无疑是《人生》最严重的失误和败笔。

高加林对黄亚萍的质疑和对自己的否定,既不符合爱情心理学的一般规律,也不符合他此时此刻的特殊心境。高加林关于黄亚萍的爱情心理的想象,关于“幸福”的可能性的揣想,极不合情理。爱情,即便业已成为过去时态的爱情,也依然是值得感念和追怀的,就像马丁·伊登在想到罗斯的爱情时所理解的那样:“爱情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同时,他这个时候应该是心如死灰的状态。一个人心乱如麻、茫无头绪的时候,不大可能像组织做鉴定一样,对自己的过错和“悲剧”分析得那么清楚。摆脱农村、进入城市,是高加林极为坚定的生活理想,他怎么随便就将它等同于“虚荣”,进而贬得一钱不值呢?这等于把高加林摆脱农村、走向城市的强烈愿望和内在动力,全都消解掉了。

高加林的问题,也根本不是什么“虚荣”的问题。他的生活愿望和追求,完全是合理的。无论根据什么样的“生活原则”,人们都无法得出“虚荣”的结论,更不会将他的梦想的破灭,与“惩罚”关联起来。唉!“惩罚”二字,用得实在太重了,然而,路遥竟然用了两次,还饶上了一个更严重的“毁灭”。高加林的悲剧,主要是一种二元户籍制度下的社会悲剧。他自己固然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主要的原因,仍然是外在的和社会性的,而不是内在的和个人性的。

贾雷德·戴蒙德在谈到“个人危机”的时候,罗列了多种形式的“危机”,也提供了多种应对“危机”的方法。他所讨论的“个人危机”,没有一种是与高加林的“危机”相似的。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李尔王》和《麦克白》等作品中的人物,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和《爱玛》等小说中的人物,麦尔维尔的《白鲸》和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人物,都必须替自己的命运负责,因为,他们是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地抉择和生活的。简·奥斯汀小说中的人物甚至从自己所生活的并不完美的环境里,“找到了一种个人解放的途径”。这些外国作品经典中人物的“危机”,属于纯粹意义上的“个人危机”。

然而,高加林所面对的“个人危机”,其实并不是个人的原因造成的,即不是由“珍爱之人生病、去世,或个人健康、职业、财务安全状况的变动”造成的,而是主要由外部的社会原因造成的,因而,他所面对的“危机”,本质上属于“社会危机”。面对这样的危机,个人几乎是无能为力的。所以,对高加林来讲,戴蒙德所说的“选择的自由”,即“不受现实问题和责任的约束”,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同样,像路遥那样,让人物通过外在的“反省”来克服“个人危机”,也同样是无效的。因为,作为一种包含着巨大痛苦的挫折和幻灭,高加林的个人危机和人生悲剧,注定很难轻轻松松地化解掉。长期而痛苦的精神煎熬在等着他。他未来的生活注定是沉重而痛苦的。想当初,在被剥夺了民办教师资格的时候,他所承受的折磨和痛苦,几乎到了“不复堪命”的程度: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他辗转反侧,彻夜难眠,“在黑暗中大睁着眼睛”,直到黎明,才“眼里噙着泪水睡着了”。这次被从县城赶回农村,他所遭受的打击和伤害只会更重,而不会更轻。所以,麻雀变成孔雀的可能性有多小,高加林完全从痛苦中轻轻松松摆脱出来的可能性就有多小。

事实上,从《人生》的那两段来自《创业史》的关于“人生的道路”的题词中,就可以看出来路遥在叙事观念上可能存在的问题。他的叙事,从一开始,就包含着按照外在的抽象“原则”来训诲人物和读者的潜在动机。在长期形成的叙事逻辑和叙事模式中,这个“绝对正确”的原则,是高于个人的,也是高于人生具体的经验的。在这个“原则”的审视下,个体的人永远是不完美的,永远是要犯错的,永远是有责任的,永远是需要改造的。谁若抛弃了这个“原则”,谁就应该受到“惩罚”,谁就必须接受“毁灭”的命运。正是这样的观念,极大地弱化了《人生》的悲剧冲突,也极大地弱化了它的悲剧力量,最终使这部小说成为一部不纯粹和不彻底的悲剧,一部中和形态的悲剧,即“正剧化的悲剧”。

从路遥对黄亚萍形象的塑造上,也能看出来他的经验与观念的捍格与冲突。本来,黄亚萍是一个像高加林一样有自我意识的女性,一个个性意识非常成熟的人物。在当代文学作品中,这种像莎菲女士一样个性独立的女性,并不多见。在她的意识中,追求个人幸福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和自由。但是,路遥的想象和笔触,完全没有进入她的内心。他关于黄亚萍的心理描写,都是外部视角的描写,甚至是含着鄙夷态度和否定意味的描写:“在这个县城里,黄亚萍可以算得上少数几个‘现代青年’之一。在她看来,追求个人幸福是一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我是我自己的’,谁也没权力干涉她的追求,包括至亲至爱的父亲;他们只是从岳父岳母的角度看女婿,而她应该是从爱情的角度看爱人。别说是她和克南现在还是恋爱关系;就是已经结婚了,她发现她实际上爱另外一个人,她也要和他离婚!”即便从正统的经典理论的角度看,黄亚萍的自我意识和爱情观念,都是正确的,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家的婚姻应该以爱情为前提和基础的著名论断。如果路遥能抱着理解的态度,用真正文学的方法,从内部来塑造这个人物,将她的情感和思想真实而深刻地展示出来,那么,她的性格将会显得更加丰满,思想和情感也将显得更加深沉,她的形象里甚至会包蕴着巨大的个性解放和思想启蒙的意义。

然而,在路遥的叙述中,“现代青年”四个字是加了引号的。他也许不并不认为黄亚萍的观念全然是错误的,但是,他也显然并不认为她的个性主义表现是绝对合理的。毕竟,在很长的时间里,压抑和取消人的个性是一种普遍的社会习惯,而“个人主义”则是一个被严重污名化的概念。这种无意识性质的流行观念,会潜在地影响路遥对人物的理解,影响他的叙事和描写,最终使他未能塑造出一个充满个性力量和启蒙精神的现代女性形象。

路遥在《答〈延河〉编辑部问》中说:“我常常选择我自己体验最深的生活题材来表现,比如《在困难的日子里》《人生》等作品,如果我没有困难时期在学校的那段生活体验,我就不可能进行《在困难的日子里》的创作。如果我没有从农村到城市这样的生活经历和这个经历过程中的各种体验,我也就不可能写出《人生》。实际上,作为故事来说,我听过无数比这两个作品更为有趣的故事,但这些故事中的生活我没有深切的体验,因此这些故事再绝妙我也不可能写好。当然,不是自己所有的生活体验都可以作为写作题材的。”

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写作,是路遥在写作范式转换和经验成熟的一个标志。

但是,在《在困难的日子里》和《人生》等作品中,他并没有平衡地处理好观念与经验的关系,遂使僵硬而抽象的观念,干扰了他对经验的真实叙写。

只有到了《平凡的世界》,他才较好地解决了经验与观念的冲突,才让客观化的真实经验主导着叙事,从而极大地摆脱了抽象观念对小说叙事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