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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有顺:通俗与通雅同样重要
来源:《文艺争鸣》 | 谢有顺  2020年08月25日08:44

这些年,文学正在发生巨变。很多新作家、新写作类型的兴起,都在挑战我们固有的审美趣味和精神认同,尤其由网络这一新的介质所带来的写作变化,既扩大了文学的边界,也迫使我们重新思考文学与读者、文学与商业之间的关系。在此之前,传统作家的出道与成熟,都和杂志社、批评家、文学史这三方面力量对他们的塑造紧密相关,但这种模式,对许多新一代作家,尤其是对网络作家,已然失效。他们进入大众的视野,几乎不是通过杂志社筛选或批评家阐释出来的,也不太考虑文学史写不写或如何写他们,他们更在意的是读者和作品的销量(点击率)。

这个写作群体极为庞大,不能无视它的存在。以读者为主体,以创造读者所喜欢的文学世界为目的的作家作品,我们习惯称之为大众文学或通俗文学,它带有鲜明的商业与消费主义特征,创生的也是一种新的写作与交流模式。过去我们认为,写小说、讲故事起源于闲暇,现在很可能是起源于商业;过去我们认为,写作诞生于“孤独的个人”,现在很多写作者不再沉迷于个体的孤独体验,而更多是追求共享、互动,甚至读者的回应会决定他的故事往何处走:假如有很多读者希望女主角一直活着,作者就不会让女主角死去。这其实有点像传统意义上的说书,听众的反应会影响说书者往哪方面用力,在哪些情节上多加逗留。大家普遍认为,听众越多,读者越多,作品就越通俗。

在传统的文学观念中,若说一个作家的作品很通俗、大众,多数作家会觉得是在骂他,至少是一个贬抑性评价;纯文学作家以艺术创新为追求,读者的多寡并不重要,他们相信,创新和探索本身可以引导、改造读者的艺术趣味——不断把新的艺术可能性,通过写作实践变成一个时代的艺术常识,这是文学发展的内在逻辑。但重艺术探索而轻读者的写作思潮,往往把艺术性与大众性对立起来,无视文学与读者的紧张关系,这种观念同样需要反思。在艺术创新的道路上,忽视文学的大众认同,文学可能会失去基本的传播效应。

文学经验的书写、传递和共享,必须通过作者与读者的合作来完成,偏向任何一方,都会使文学的生态失衡。当文学的艺术趣味隔绝于普通读者,难免曲高和寡、自得其乐;可文学过度迁就读者,也会失去艺术的难度,成为逐利的庸俗之作。尽管陈平原认为,通俗小说与高雅小说的对峙,是20世纪中国小说发展的一种重要动力,但在之前多数文学史的论述中,通俗文学是没什么地位的——这也未必公平。中国小说起源于说书,本属于通俗文学一类,今天的作家恐惧“通俗”二字实无必要。事实上,文学写作,特别是小说写作,适度强调大众和通俗的特征,建立起以读者为中心的写作观念,并无什么不好,“话须通俗方传远,语必关风始动人”,能把小说写得通俗,本身也是一种本事。

判断一部作品好还是不好,标准不在通俗与否,而是要看这部作品是否有创造性,是否能吸引人、感动人。金庸小说取的是武侠这一通俗样式,但他创新了武侠小说的故事方式、人物关系和文化空间;二月河写的是帝王小说,却以文学的方式重新讲述了一种实证与虚构相结合的历史;《明朝那些事儿》并无多少了不起的史识,可话语方式的新颖、好读,是它拥有众多读者的关键;《三体》中的人物形象饱满度或许不够,但小说的思力和格局,却非一般作家所具有的;而《斗罗大陆》奇特的想象方式、《琅琊榜》里对复仇与情义的重释,表明网络文学最具读者影响力的部分,也须有开新的一面。

这些通俗性、大众性作品最大的特点,就是共享、互动,容易为各类读者所接受,也容易与影视、动漫、游戏等联动而构成文化产业链——这是一个新的文学社群,它不仅可以把作者与读者联结起来,还可以把想象世界与文化产业联结起来。“文不能通而俗可通”,以可通之“俗”来健全文化传播的样式,培育读者的文化情怀,这种与大众的沟通和连接能力,是纯文学所难以代替的。钱谷融曾说,“中国的通俗文学……多少年来在我们人民生活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看重的正是它的“可读性和趣味性”。

但重视可读性、趣味性,并非全然以迎合读者为指归。大众性如果没有艺术性的规约,在流于轻浅、好读、有趣的同时,也可能迅速类型化、模式化,直至读者彻底丧失对这一类作品的兴趣。金庸、梁羽生、古龙之后,已无武侠小说潮,穿越、奇幻、宫斗类等网文、网剧严重同质化,热度很快消退,都可视为这方面的镜鉴。越来越多的写作者开始意识到,在中国,其实并不缺读者,缺的是有效、稳定的读者。尤其当收费阅读开始常态化之后,通过通俗化与大众化的写作努力所团结起来的读者,更需要通过艺术的感染和塑造,把他们留住。有了艺术的独特光彩,一部作品才会被不断地重读——而经得起反复重读的作品,慢慢就成了经典。

从这个意义上说,通俗文学、大众文学同样要有大的艺术抱负,只有通俗性与艺术性相统一,才能成就真正的经典。而要实现这二者的统一,我以为,下面三点值得重视。

首先是要讲述并完成好一个故事。故事是一个民族情感和记忆的最好载体,讲故事和听故事也是人类精神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克罗奇说,“没有叙事,就没有历史”,人类的经验、记忆和想象,多数是通过叙事来完成的,叙事最基本的单元,正是各种各样的故事。读者在阅读这些故事时,会觉得自己的生活边界延展了,那些看起来与他毫无关系的想象图景和人物命运,会不断唤醒他的经验,激发他的回忆,很多已然忘却的精神积存会从阅读的间隙涌起,人生就会有许多全新的美妙感受。王安忆说,初学写作的人,通常想法很多而笔力不逮。他们有很多东西想表达,却找不到恰当的形式——也就是故事。他们往往设置一个看起来了不得的终点,急急忙忙不管不顾地飞奔过去。但王安忆常常劝告写作者,小说所看重的恰恰不是那个终点,而是过程。而所谓完成一个故事,其实就是对这个过程的琢磨和推敲。

抓住故事,就抓住了文学影响大众的核心。很多读者众多的写作,成功的秘诀正是掌握了故事这一密码,从而让读者一参与到故事的进程之中就欲罢不能;而影响更为广泛的电影、电视视、网剧,甚至好的相声小品、广告词、旅游解说词,用的也多是故事资源。网络作家就普遍谙熟这些。什么玄幻、穿越、架空、仙侠、科幻、神话等类型,不过是他们的写作角度,核心还是讲述一个读者爱看的故事。但故事最大的局限性就是容易套路化、模式化,很多写作的跟风现象就源于这种故事复制。

好的作家不仅讲故事,他也思考故事,让读者在消遣、娱乐的同时,也获得精神启悟。契诃夫说,“新手永远应当凭独创的作品开始他的事业”。“独创”就是发现。科学家通过实证和技术不断发现新的世界,作家通过想象和虚构不断发现新的人生。很多通俗文学流于俗套,本质上是发现力不够——故事陈旧,讲故事的方式也了无新意。发现一个好的故事,对这个故事进行艺术设计,并在故事中完成一种精神构造,这是小说写作的魂。

其次是要写出有普遍性的情感和价值认同。以俗生活为底子,贴近大众的情感,价值观平正而容易理解,有此三点,就能获得最广泛的阅读认同——当然,真正的文学远不止于此。现在一些文学写作,流于怪、奇、险,故作高深或过度偏激,读者的共鸣很少,甚至还会让人觉得你不知所云。不要把文学探索都理解为是新奇和小众的,研究大众的情感构成和价值谱系,也是文学探索之一种。《歌德谈话录》里记载有这样的故事。歌德让他的学生出席一个贵族聚会,学生说:“我不喜欢他们。”歌德回答说:“你要成为一个写作者,就要跟各种各样的人保持接触,这样才可以去研究和了解他们的一切特点。……你必须投入广大的世界里,不管你是喜欢还是不喜欢。”研究并写好哪怕是自己不喜欢的人,让自己的写作进入一个更广大的世界,这就是“通”;“通而为一”之后,你会发现人心和世界远比我们想象的要丰富和复杂。

去了解更多的人,体察更多人喜欢什么、热爱什么,这不是对读者妥协,而是让文学作为人类普遍的声音,能传得更远,为更多人所听见。民众并非人人都有文化自觉、文化自省精神,他们常常也是在一种茫然、困惑、无所着落的处境里到处寻找价值认同;遇见了好的小说、好的影视剧,他们会为之入迷,为之垂泪,激起的正是他们内心的那份认同感。马克思说:“人不仅通过思维,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确实,“肯定”未必都是来自他者的评价,也可能是来自自我认同。通俗文学越是能写出普遍性的情感和价值,读者的自我认同就越高,代入感就越强;先获得读者的认同,再谈影响读者、改造读者,这不仅是通俗文学的写作路径,也可为一切文学写作所借鉴。

再者是要创新话语方式,尤其是要打磨语言。很多人对类型写作、畅销书写作评价不高,就因为这些作品的话语方式雷同,语言比较粗糙,艺术上不够精致,对事物、感觉的捕捉和刻画不够细腻、准确。读者对一部作品的阅读信任,是从一个细节一个细节中累积起来的,语言的漏洞、不当出现多了,就会瓦解这种信任。但很多以读者、销量为中心的通俗类写作,重心都放在了情节和冲突上,悬念一个接一个,叙事密不透风,而真正能让人咀嚼、流连的段落却太少了,语言上更是乏善可陈。文学首先是语言的艺术,语言禁不起琢磨,作品就没有回味空间。汪曾祺就是一位语言风格独特的作家,他说:“读者读一篇小说,首先被感染的是语言。我们不能说这张画画得不错,就是色彩和线条差一点;这支曲子不错,就是旋律和节奏差一点。我们也不能说这篇小说写得不错,就是语言差一点。这句话是不能成立的。”这样的写作劝告,值得所有写作者铭记。

有了语言的自觉,就会去追求话语方式的创新。从什么角度来叙述,选择什么样的叙述者,以何种声口、腔调来推进叙事,什么样的语言风格才是大众喜欢而又不失文学个性的,等等,这些艺术考量,也会直接影响一部作品的品质和风格。

当然,文学写作作为个体创造,不能要求整齐划一,也无法让每一种写作都通俗易懂,广受欢迎。只是,当一个大众写作的时代来临,越来越多的读者通过文化消费反过来影响文化创造的时候,文学写作(主要是指小说写作)与其简单地拒斥大众性和通俗性,还不如通过对它的锻造和提升,试着走通一条“雅俗同欢,智愚同赏”的艺术道路,这既能接纳更多写作类型,也能使文学更好地影响公众。

而到了这个层面,即便写的是通俗文学,实际上也已超越了通俗文学。像曹雪芹、金庸,像毛姆、村上春树等人的小说,都有通俗文学的壳,但他们又不仅追求可读性、趣味性,而且不断拓展小说的写法,不断呈现对自我与世界的反思。这是他们的写作最具价值的部分。真正的文学,是在灵魂深处升腾起来的对自我的重新确认。“艺术会自主或不自主地在人身上激起他的独特性、个性、独处性等感觉,使他由一个社会动物变为一个个体。”(布罗茨基语)许多的时候,以通俗的形式,同时能更新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并创造出新的孤独的个体,甚至能激发我们重新定义文学的冲动——这就是所谓的通雅。大俗若雅,大雅若俗,故通俗与通雅同样重要,它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真正的艺术总是具有极大的包容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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