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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理论建构的延续性与递进性 ——再评王元骧教授的文学理论探索

来源:《文艺争鸣》 | 姚文放  2020年06月30日08:46

多年前我曾为王元骧教授《审美反映与艺术创造》写过一篇书评,发表在《中国图书评论》1993年第5期上,屈指算来,已是四分之一个世纪前的事儿了。当时我的第一本学术专著《现代文艺社会学》刚刚出版,拙著的核心问题就是用“中介论”的观点来建构文学艺术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关系,因此将王元骧教授在该书中提出用“反映—中介”论把握文艺本质的思路引为同调,予以高度评价。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王元骧教授的研究成果,我抽出时间较为系统地研读了王元骧教授的近作,虽然平时也有零星地阅读,但集中研读感觉还是不同。让我感到十分震撼的是,王元骧教授的文学理论探索已经在我以往所了解的原有基础上大大向前迈进了。概而言之,可以勾勒出一条从原先的“审美反映论”(“文学反映—中介论”)到“审美意识形态论”,到“文学实践论”“文学价值论”,再到“文学本体论”的清晰路径。

王元骧教授不赞同将他30年来先后提出上述“五论”的嬗变视为“转轨”,他强调这是始终沿着同一轨道推进的,所有以后的这些“论”,其实都是从“审美反映论”中生发出来的,是“审美反映论”已经蕴含了的,或者说是由于对“审美反映论”认识的深化和发展必然导致的理论指向。

首先,他明确指出,“审美反映论”和“审美意识形态论”这两个概念是互相联系的:“审美反映”是就文学与现实的关系而言,而“审美意识形态”则是就审美反映的成果而言,它以审美反映为基础和前提。因此要揭示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性质,那就先要厘定什么是审美反映。“审美反映论”是一种认识论文艺观,但它在反映现实生活时,总会把审美情感引入其中,总是以作家的审美情感为中介而与现实生活建立联系的。因此文学创作与科学研究不同,总是带有作家自己的主观态度、作家自己的评价和选择的成分,因而它反映的不只是一种客观事实,而总是包含着作家的主观愿望、企盼、追求和梦想。所以文学反映的不是“实是的人生”,而是“应是的人生”,它所表达的不是一种“事实意识”,而是一种“价值意识”。它与其他一切意识形态一样,对于人们的活动具有某种定向和激励的作用,具有凝聚和动员一定社会集团成员的力量,为实现某一共同目标去进行奋斗的功能。但就其特点来说,它不是一种理性意识,而是一种直接建立在对情感对象的直接感知和体验基础上的“感性意识”,成为一种“诗性的观念”、一种“审美的意象”,从而进入文学作品,对读者的心灵产生影响,较之一般意识形态更能深入人心,更能为人所乐意接受。这就使我们有可能在坚持文学意识形态的前提下维护文学自身相对独立的价值。这就是“审美反映论”与“审美意识形态论”之间联系的内在逻辑。

其次,既然文学反映的不仅是“实是的人生”,而且更是“应是的人生”,那么它所追求的目标需要人们通过自己的行动去争取。马克思说:“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这里所说的“实践力量”不仅指实际操作的能力,而且更指支配行动的心理能量和精神动力。这表明一切在理性上所认识到了的东西,只有“内化”为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才能成为实践的力量,进而转化为行动。所以文学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一种作家对社会人生的审美反映的成果,它在凝聚人的情感,激励人的意志,引导人们朝着美好的人生目标奋斗。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它不只是认识性的,而且是实践性的。

另外,我们说文学也是一种意识形态,就是说作家是社会的人,他对于社会现象不可能是完全采取价值中立的态度,而总是有所褒贬、有所评判、有所倡导,因而必然会对读者的思想行为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既然意识形态是指价值意识而言,它的内涵就不应该只指政治意识,像伦理意识、审美意识都应包括在内。当然,文学作为一种特殊意识形态,它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如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等又不同,它不是借助理论思维而是通过作家的审美感知和体验来反映生活的,感知和体验是未经逻辑分解的一种全身心的活动,所以黑格尔认为它的特殊内容也只有以感性的形式才能形成具体生动、神完意足的表达。总之,科学旨在表明“是什么”,属于事实意识;文学旨在表明“应如何”,属于价值意识。因此对于文学也应从“价值论”的角度进行考量。

再次,进而言之,实践的活动不仅需要人们去认识它,而且还需要对它的经验进行反思、做出评判,以求引导实践朝着正确的方面发展,这样就产生了理论。同时也决定了理论不仅是说明性的,它只是以说明现状为满足,而且是反思性的,它要为我们评判现状提供一个思想原则和依据。另外,文学要表达“应如何”的价值判断,但我们又凭什么来判断某种价值取向是否具有正当性、健全性?这就需要我们找到一个进行价值评判的具有客观真理性的标准,把“文学认识论”研究经由“文学价值论”研究再进一步推进到“文学本体论”的研究。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本体论”就是对于事物本原和始基的追问,对于文学理论来说,它的价值就在于为我们看待文学问题提供一个终极的依据,为文学价值论奠定一个坚实的理论基础。“文学是人学”,它是以人为对象和目的的。因此,“文学本体论”的问题深入下去也就必然关涉到“人学本体论”的问题,关涉到对于“人是什么”和“人应如何”等本体论问题的追问。

总之,要使文学理论走向完善,应该在“审美反映论”“审美意识形态论”“文学实践论”“文学价值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文学本体论”研究推进,最终实现“五论”的有机融合。唯有如此,才能找到关于文学问题圆满的答案,文学理论也因之而成为真正有根的文艺学。由此可见,王元骧教授的文学理论探索所建构的“五论”不仅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体现了一种延续性,而且呈现不断深入、不断进取的趋势,体现了一种递进性,从而在思想和理论的不断延续与不断递进中达成了一种“思维具体”、一种“丰富的总体”和“多样化的统一”。

在王元骧教授不断延续、不断递进的文学理论探索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其堪称圭臬的治学风格和学术风范。其一是不断进行自我反思,实现自我超越。据王元骧教授自陈,其初版于1987年的《文学原理》主要是从认识论的视角来阐述文学问题的,在2002年出版的第一次修订版引入实践论的观点, 试图对文学问题做更为全面、正确的阐述, 但由于自己一时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尚不是十分透彻, 所以未能在其中各个章节得到充分贯彻和体现修订的意图, 有的部分甚至还明显地保留初版仅仅从认识论视角来加以论述的痕迹。他对此一直耿耿于怀、心有不甘。一直到2006年, 该书第二次修订版被教育部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才使他这个愿望终于得到实现,有可能进一步突破从纯认识论的视角来看待文学的局限, 而使认识论与实践论统一的观点在全书得到充分贯彻和体现,这就是后来的2007版的第二次修订版《文学原理》。如果说从其《文学原理》的初版到第一次修订版再到第二次修订版实现了“三连跳”的话,那么此后十余年间他在大量论著中取得的种种突破和超越则是“更上一层楼”。正是这种不断反思和突破自身的局限、不断超越自我、不断追求真理的精神风范,使得他的文学理论探索得以征服了一个又一个高峰而能够一览思想的无限风光。

其二是永怀问题意识。王元骧教授的文学理论探索所取得的每一次突破和超越都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都是旨在直面和解决当下的理论问题的。他不止一次自陈:“我的每一篇文章几乎都是针对现实问题发言的。”譬如他关于“审美反映论”的文章大都作于1980年代的中后期,当时学界掀起一股批判和否定“反映论”的思潮,认为它“重视客体忽视主体”“遏制作家的主观意识”,因此只有否定“反映论”“从反映论向主体论转移”才能改变我国文艺理论的现状,推进理论的创新。这些文章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在思想方法上却是不够辩证的,背离了“意识与存在的关系”,在理论上就更难以成立。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一思潮呢? 他认为与我们以往忽视认识主体在反映过程中的作用而对“反映论”所做的机械、直观的理解是分不开的。要使我国的文学理论得到健康发展,那就需要对“反映论”进行全面、深入的阐释。而这些想法,后来就成为他有关论著的写作动机。又如到了1990年代中期,“反映论”与“主体论”的论争似已告一段落,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产生的物欲膨胀、道德滑坡,以及消费文艺的畸形发展已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忧虑,那么文学作为一种精神产品,它对于改变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有什么作用呢? 这就成了他当时所着重思考的一个问题。他借助伦理学和人生学方面的路径和方法,将对于文学性质和功能的认识从以往认识论的限囿中突破出来,肯定文学不只限于给人们以认识的启示,而更主要的是帮助人们确立人生的目的,服务于人们的实践活动。从王元骧教授开列的每个时期的论著来看,都能发现其中时代风云和理论嬗变留下的深刻印记,可见他的每一次突破和超越其实都是借助当下的现实问题而发力的,在这个意义上说,都是时代需要的激活、理论发展的召唤。正如他自己所说:“我对文学性质的认识深化的过程,也是在解决现实问题中求得理论自身发展的过程。”

其三是为文学理论正名。一直以来,学术界流行一种“文学理论无用论”,经济体制转型以来,这一论调更是盛炽一时,这在作家那里更多见到,而在评论家那里也不乏其论,是说文学理论不仅无助于创作,而且无助于批评,唯有理论的终结才有批评的开始。王元骧教授对此不予认同,以鞭辟入里、具体而微的论证和分析提出驳议。综括他的意见,指出造成这种片面认识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不了解理论的性质,把理论当作是一种教条、法规、操作工具,而不了解文学理论是在对文学本质规律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文学主张。它为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提供一个指导思想原则,使人们在创作和评论的实践中增强自觉性而减少盲目性。所以古往今来的许多著名作家都十分重视文学理论的研究,把它看作不可或缺的一种学养。二是从目前我国文学理论研究的现况来看,本身也存在着明显不足。他提出,真正的理论家应该具备四个条件,即问题意识、人文情怀以及良好的艺术修养和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他不仅是一个鉴赏家也应该是一个思想家,唯此才能使文学理论在创作和批评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在解决现实问题的过程中求得自身的发展。但现在有些文学理论研究既缺乏对现实问题的研究和思考,又没有对艺术的真切感受和体会,很少能就文学问题谈出自己的真知灼见,给人以认识上的启示,更谈不上对创作和批评实践有什么指导意义。但这并不是理论本身的过错,而是理论工作者自身的问题。所以“文学理论无用论”的流行与当今文学理论研究自身存在的问题有很大的关系。要改变人们的这种偏见,就需要理论工作者自身端正学风,面向实际,努力提高理论研究的水平。三是从文学理论的功用来说,文学理论的核心问题是一个文学观念的问题,是在观念层面上对于文学的一种理解和把握。“一部文学理论著作,说到底就是某种文学观念的具体展开,是某种文学观念在文学问题上的具体演示。”因此文学理论作为反思文学问题的一种理论预设、一种思想前提而存在着,使我们看待复杂的文学现象有了一种眼光、一种思维方法、一种思考问题的依据和准则,从而引导我们按照这一思想前提的指引去进行评价和选择。“名不正而言不顺,言不顺而事不成”,王元骧教授正是通过这种具有说服力和公信力的驳议,论证了文学理论在文学大家族中不容置疑的“名分”,拥有不可动摇的崇高地位,进而有理由理直气壮地发挥规范文学创作、指导文学批评的强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