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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低调中揭示正义的力量 ——关于土家族作家少一中短篇小说集《绝招》

来源;贵州民族报 | 石一宁  2020年03月18日00:00

读了少一的中短篇小说集《绝招》,我感到少一是一位不断在成长、不断在进步的作家,而且他的成长和进步是扎扎实实的,是读者能清晰地看见、切实地感受到的。

少一是土家族,但作为一位公安作家,他的小说大都是公安题材,具体来说,是以基层公安的生活为描写和表现对象。他的小说首先的意义,是它们参与拓展了少数民族文学的题材领域。他不是唯一一位少数民族公安作家,但是为数不多的少数民族公安作家,并且是一直以书写公安题材为己任的作家,对少数民族文学当前存在的题材狭窄、撞车问题的纠偏导正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少一的小说可读性强,是好看好读的小说。这跟公安题材的特殊性有一定的关系,但这不是少一小说的好看好读的最根本的原因。事实上,以题材的特殊性来取胜,往往是靠不住的,小说永远是以叙事的生动性、人物性格塑造的独特性和揭示世界的深刻性感染人的。少一小说的魅力予我的第一个感受,就是它们的真实性,它们的故事和人物是来自生活中,来自现实中,来自人性中的。他的小说是现实主义文学的生动实践。

少一小说的真实性,既体现在小说的故事,也体现在小说的人物,尤其是人物的心理状态的揭示。比如在《绝招》这一短篇中,写了一个性格懦弱、胆小的派出所所长,作者给小说的这位主人公取名仇如钢,是有一种反讽意味的。混混头目歪歪制造治安事端,对仇如钢这个派出所长来说是一道实实在在的难题:所里只有他一个人在家,又比歪歪矮半个脑袋,且歪歪年轻力壮,赤脚不怕穿鞋的,赤脚的敢玩命,穿鞋的犯不着拿命当儿戏。警察也是血肉,身子并不是钢铸铁打的。只不过面对生死抉择,警察比常人多了一份职责和担当。许多东西到了该拿命换的时候让你没选择。仇如钢到了可能要拿命换的人生节点,他也只能硬着头皮扛起一个警察的担当。但他也不想无谓送死,而是运用自己的智慧,从歪歪手下救出人质,随后辞去所长职务,维持了自己作为警察的尊严。少一塑造的仇如钢这一人物形象,我觉得在一定意义上已经达到了典型的深度。

少一小说的另一特点,是在略显有些灰色的生活环境中揭示正义的力量。在他的作品中,正义的力量是以一种低调的方式存在的,最初的时候甚至这种力量是被埋没、被冷藏的,但最终正义还是显示了锋芒,邪恶不是被战胜,就是被反噬。比如《假发》里贪贿弄权的阴局长最终被纪委调查;《那天夜里发生了什么》里的欺霸枉法的杨部长被惯于刑讯逼供的“活阎王”柱子砍死。

从少一小说的结局来看,或许也存在着因果报应、邪不胜正这样的传统套路,但他的作品还是呈现了生活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不是体现于作品的结局,而是体现于作品的过程。从少一小说所叙述的故事、所描写的人物,读者看到了生活的复杂性、人性的复杂性。

这本小说集也有所遗憾,或许是因为写作时间距离较长,收入的作品水平参差不齐。有的篇章人物塑造还可往更深处开掘。比如《那天夜里发生了什么》里的人物性格描写,就予人浅尝辄止的感觉。

少一写小说是属于大器晚成一类,但从他展现的才华中,不难预言他的小说创作的光明前景。

(作者系《民族文学》杂志社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