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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理:城市写作的两组关系命题

来源:《青年作家》 | 金理  2019年12月04日08:36

一、地方性内部的本质与多元

伴随着全球化和城市化进程不可抵御地展开,城市书写在今天中国文学界蔚为大观。不妨从一个反向追问开始讨论——我们在城市里看不到什么,或者说,什么样的城市空间是我们看不到的?作为过渡,且让我先谈谈自身和城市的关系。

我是知青子女,父母都是地道的上海人,他们先是去江西插队,然后千辛万苦调职到江苏无锡(因为从当时的地图上看到,那里有距离上海最近的火车站)。我出生在上海,但自小被父母带在身边,他们一遍遍地向我讲述:外滩的钟声和“世界建筑博览会”、豫园的九曲桥、凤凰牌自行车、王家沙的精美糕点……我是通过高考考回上海的,在实际回到上海之前,我生活在对上海无尽的想象中。坦率地说,学习的最大动力就是“我要回上海,回到那座城市!”后来如愿去复旦大学读书,有一天在寝室里和亲戚通电话,旁边两位“上海土著”同学窃窃私语:“你听,他说上海话时有几个词咬不准音。”如同创伤经验,这件事让我痛苦纠结了半天。后来读到陈丹燕的小说《慢船去中国》中有相似细节:主人公范妮的父母作为知青,二十岁到新疆,生活了大半辈子,妹妹简妮在新疆读完高中考回上海。长期远离上海的生活经历让范妮对父母和妹妹非常反感,“她忍不住为已经能看出来不是上海人了的父母和妹妹而感到耻辱,就像为自己家的败落感到耻辱一样。她恨他们到底不像上海人,不像是这个家走出来的人”,虽然范妮的英文远不及妹妹简妮流利,但范妮“捉得出她的英文里有不是上海人发音的微小区别”,并为此沾沾自喜。以上生活中与文学中的例子,都关乎围绕着城市而展开的身份认同。

可想而知,我和城市的关系一度是多么紧张和焦虑。这些年我关注的同代作家当中,甫跃辉和郑小驴是我长期追踪的对象,现在想来,引发共鸣的,可能正源于个人与城市之间的紧张关系。那完全是司汤达、巴尔扎克式的写作:当庞大的都市在面前展开时,外省青年内心充满野心与狂想,既要拼命融入,又总是感觉到处处排挤和累累伤痕。

近些年来情况似乎有所变化,更年轻的一代写作者,能够以较为平情、冷静的态度去把握个人和城市的关系,紧张和焦虑已经得到了缓和。比如书写上海故事的王占黑,借用她作品中的一句话来表达——小花旦给了“我”什么,给了“我”一双眼睛去看上海(《小花旦的故事》)。而王占黑透过这双眼睛所看到的上海,是我看不到的;准确地说,是我一度不想去看的,而从心理习惯而言,我们往往只会选择去看那些我们愿意看到的。请容许我再插入个人经历:当我回到上海读大学之后,每星期都会去奶奶家度周末,但其实我很排斥这件事。奶奶家位于老式的工人小区,我总是在下午或黄昏的时候抵达,当双脚刚刚踏进那个小区,耳边听到的是搓麻将的声音,鼻子闻到的是煎咸带鱼的味道,眼睛看到的是树荫下老头老太在聊天……这一切都让我感觉到时间停滞了,衰败而缺乏活力,于是设想各种各样的理由不去奶奶家里。但是现在想来,其实这样的空间就是王占黑着力表现的中心,她写出了像我这样的读者原本不愿关注的人和地区其内在的尊严、活力与丰富。

这样的城市空间,其实也一度被我们的文学所忽略、删减。蔡翔先生记述过如下一则经历:“1999 年,我在主持《上海文学》日常工作时,曾经在刊物上开设了一个名为‘城市地图’的栏目,当初为这个栏目撰稿的作家年龄许多都在四十五岁左右。也许是受其个人经历、家庭出身和社会背景的影响,这些作家所描写的对象大都集中在城市的北部,提供的是一个历史的、底层的上海。大概在一年多以后,一批更年轻的作家开始出现,也就在这个时候,淮海路、南京路、徐家汇等等所谓的‘高尚地区’在这些作家的笔下频频出现,而其所提供的场景、人物、情节等等也时有雷同之处。这些作家未必都生活在这些区域,而其个人记忆也未必能由这些生活概括……”(蔡翔:《何谓文学本身》)这里“一批更年轻的作家”对环绕着“淮海路、南京路、徐家汇等等所谓的‘高尚地区’”的展现,我们确实见得不少,观感也如蔡翔先生所言——“雷同”。惭愧的是,我也曾经和这些作家一样,夸张了城市中的某些空间,抛弃了城市中的另一些角落。可见,文学如何选择地理空间,现实中的城市如何被写入文学中的城市,已不是简单的反映论问题,背后联系着深广的社会思潮和意识形态。

所以我们其实不能“透明地”看到城市,在实际看到城市之前,我们心中已经存有一张关于城市的“地图”,这张地图不仅是由感觉、经验促成的,也交织着观点、价值和文化。而想象中的城市反过来也会对现实中的城市进行秩序化,它让我们选择去关注某些城市空间,遗忘另外一些空间。所以我们在观察、书写城市的同时,也应该不断地对自我心中那张关于城市的地图进行反省、清理。

二、 地方性外部的差异性与普遍性

在上海——我想在任何城市可能都会出现下面这番情形——一些地标性、外地游客“不容错过”的景点周围,大大小小的商铺里都会兜售一种商品,叫作“上海特产”,囊括吃、穿、用等各门类(我记得有一种雪花膏,外包装是民国时代风情万种的上海小姐的肖像,里面究竟是什么就不清楚了)。我的一些外地朋友在购买了这些商品之后,无一例外都会向我抱怨:“上海特产”真是难吃、真是糟糕。我唯有苦笑:上海本地人当然是从来不买“上海特产”的,这是一类只会出现在城市的特定区域而且专门兜售给外地人的物品,这类物品脱离于在地的日常生活、只服务于单一的消费逻辑。

类似情形在中国当代文学中不乏其例。有些顶着文化大散文旗号的作品,投掷出一波又一波的文化符号,甚至是僵化的符号,在文化复兴的幌子下上演故鬼重来,却从不与当代生活对话。有些所谓地方性写作,沦为展示奇风异俗的蛮荒故事,这是一种国界内部的“东方主义”式书写,恰恰不能提供思想与行动的自由主体,它要么不能自己表达,只能依靠东南沿海都市文明来“代言”、给予意义;要么展示都市文明所“钦定”的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它只是满足于想象力贫乏、心灵空虚的都市人的单调胃口,也如“某地特产”一般服务于单一的消费逻辑。

真正在地的、有着充分主体性的写作,首先应该与上述文学生产方式保持距离。但仅止于这一步大概还不够,这么说吧,我们在思考地方性写作时,依然需要去把握差异性与普遍性的辩证关系。

泰纳在《艺术哲学》中将环境的殊异理解为构成精神文化差别的巨大外力,这诚然不错;但文学艺术表现的终究是人类的心灵与情感,毕竟不像动植物那样,“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因了气候、土壤就彼此隔阂。而且文学本就应当具备一种突破狭小“自我”的超越能力、飞翔能力,拥抱恢宏的人类精神文化,与人类共同的生存处境作流转不已的对话、沟通。尤其在今天这样的时代,人口流动愈加频繁、信息交往更为便捷,文学理当突破闭抑的地域区隔,在更为开放的空间内交流。从脚下这块土地上生发的寓言故事、神话传奇、民谣俚曲,理当点点滴滴地汇入、丰富时代精神。而不是相反,拼贴出一幅幅令人称奇的民俗风情画,似乎在凸显“自我”,却很可能再度掉入僵化、符号化的文学生产中去。

作为一种复杂、多层次的文学构成,既应具备个性、地域性,但也要返回到对人性的丰富认识中去。沈从文的《边城》,“借重桃源上行七百里路酉水流域一个小城小市中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人事牵连在一处时,各人应得的一分哀乐,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 从文小说习作选> 代序》),讲的是边僻之地的故事,要表现的却是人性的“小庙”和“人生的形式”,所以这个“乡下人”的文学能够从“边城走向世界”。现代文学中“乡土文学”的概念,可能是由鲁迅在《< 中国新文学大系• 小说二集> 导言》中率先阐发的:“蹇先艾叙述过贵州,裴文中关心着榆关,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然而鲁迅是这样表彰蹇先艾的小说:“他所描写的范围是狭小的,几个平常人,一些琐屑事,但如《水葬》,却对我们展示了‘老远的贵州’的乡间习俗的冷酷,和出于这冷酷中的母性之爱的伟大——贵州很远,但大家的情境是一样的。”鲁迅从“狭小”的描写范围中读出“母性之爱的伟大”这样超越自身的共通性意义。地域特性也许正是文学培育独特个性的“原生土壤”,但它也应该超越狭隘的地域视野而汇入整个民族乃至人类的生存体验与精神空间。真正的地方性写作,应当辩证理解差异性与普遍性,踏踏实实地从一块块“邮票般大小的地方”起步,为契入“大家的情境”而作出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