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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以来—— 文学奖项助力少数民族文学蓬勃发展

来源:文艺报 | 周茉 刘鹏波  2019年10月11日08:15

鼓励和奖掖优秀少数民族文学佳作,不仅是培养作家、引导创作的具体举措,也是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少数民族文学繁荣发展、促进各民族文学交流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丰富少数民族文学生态,促进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繁荣,中国作家协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主办了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迄今为止,该奖项共评选了11届,其间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少数民族作家。这些作家以高昂的热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在各族人民丰富多彩的生活和伟大创造中讲述中国故事,在各族人民深邃宽广的心灵世界中弘扬中国精神,创作出一大批有道德、有筋骨、有温度的优秀作品。

1981年,秉持“思想性、艺术性、民族性完美统一”的标准,国家民委和中国作协举办了首届全国少数民族优秀作品评奖。玛拉沁夫、张承志、乌热尔图等近百位作家分别获得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电影文学、剧本等各类奖项,有些作家在以后的各届评奖中仍多次获奖,成为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中流砥柱。1994年第五届评奖时,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乌兰夫题写的“骏马奖”三字被正式作为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的名称。1999年,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更名为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2004年,该奖项与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一起,被正式确定为国家级文学奖。

从第10届开始,“骏马奖”开始实行较大变革。为了体现评奖的公平和公正,实行由长期关注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研究者、组织者和翻译家组成的大评委制。为了调动少数民族作家用民族语言创作的积极性,明确民族语言创作应占获奖总数适当比例。奖项设置上,根据历次评奖经验进行调整,目前基本稳定为长篇小说奖、中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奖、翻译奖。

作为国家级文学大奖,“骏马奖”(及其前身)在培养少数民族优秀文学人才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历届评奖都会推出一些优秀的作家,他们通过该奖项为广大读者所熟知,如凭借《旧年的血迹》和《尘埃落定》获奖的藏族作家阿来、凭借《穆斯林的葬礼》和《补天裂》获奖的回族女作家霍达等等。截至2016年,该奖项总计评选出743部作品,746位各民族作家、评论家、翻译家获此殊荣。越来越多民族的作家,特别是佤族、布朗族、傈僳族、仫佬族、裕固族、东乡族等人口较少民族作家也纷纷获得“骏马奖”。他们的作品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学宝库,奠定了多民族文学发展繁荣的重要基石。

此外,为鼓励精品创作,彰显民族风格,国家级少数民族文学期刊《民族文学》于2010年起设立年度奖,包括小说、散文、诗歌、评论、翻译、母语作品等各类奖项。该奖项至今已评选8届,先后评出一系列思想性和艺术性俱佳的文学作品,也推出了一批批少数民族青年新秀,从而逐渐成长为在少数民族文学界具有重要分量的文学奖项。

以作品说话,以作品立身,是时代对各民族广大作家提出的要求。《民族文学》年度奖产生过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壮、朝鲜、满、哈萨克、仡佬等多民族作家翻译家的精品力作,展现了当下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贴近现实生活、扎根民族沃土、直指人心人性的创作风貌。每届获奖作品都集中体现了我国少数民族作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现实,表现时代,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取得的创作实绩,是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新收获和新成就。少数民族作家们表示,能够获得《民族文学》年度奖是自己文学创作生涯中的重要荣誉。今后将再接再厉,深刻认识新时代,精心刻画艺术形象,努力奉献更多具有民族特色、为时代呐喊、为人民发声的优秀作品。

在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繁荣的进程中,文学奖项的设立起到了激励作家创作、催生优秀作品的重要作用。相信各民族作家将以深邃的激情、开阔的视野、敏锐的触角、广博的胸襟,不断创作出更多优秀作品,谱写我国少数民族文学事业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