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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奥斯特:我的所有写作都起源于一场可怕的意外

来源:文化有腔调 | 吴永熹  2019年04月18日09:20

保罗·奥斯特的家是一栋始建于1892年的褐石建筑,位于布鲁克林的公园坡。房子上下四层,他和同是作家的妻子希莉·哈特维斯特已经在这里住了二十多年。奥斯特的书房位于半地下的底层,长型的房间隔出一个只留门洞的封闭式小房间,那里是奥斯特写作的地方,L型的大书桌右边放着他那台著名的打字机。下午四点,当我按响门铃的时候奥斯特并没有听见。在电话里他向我道歉,说他在楼下工作,忘记了时间。

从楼下书房出来为我开门时,奥斯特看起来状态很好,脸上既没有已经劳作一整天的人的那种疲惫,也丝毫没有一个已逾古稀之人的暮气。他身材轻盈,穿一身舒适的旧便服:黑色紧身牛仔裤、黑色长袖T恤、藏蓝色拉链连帽衫,头发仍是一丝不苟地向后梳理——像几十年间他所有的公开媒体照片中那样。奥斯特为我倒了水,我们在起居室一角的两张绿色单人沙发上坐了下来。纽约那天阴雨绵绵,下午四点多天就快要黑了。如同外观一样,房子的内部也保留了19世纪褐石建筑特有的装饰特征——屋顶、门框处宽厚的棕黄色木饰,古朴、油亮的老式地板,拱型窗,在冬季的雨天有一种沉穆的气息。寒暄一番、大致了解我的背景之后,奥斯特并没有急着开始采访,倒是给我讲起了故事。

知道我是来自中国、但搬到美国生活的记者,奥斯特便提起了希莉的一个妹妹——她会说流利的中文,为了工作常常会去中国。有一次,希莉的妹妹和她的中国同事来到广东的一个村子里,那里当时时常会有一些抗议活动。不巧的是,那天这位会讲中文的妹妹与她的同事是坐在一辆黑色的吉普车里,在村民眼中,这是当地官员常开的车。不知何时一群愤怒的村民围住了车,开始要砸车。希莉不明就里的妹妹打开了车门,用中文和村民理论了起来,并成功地劝解了村民。当村民们四散走开的时候,希莉的妹妹听到一个村民对另外一个人说:“真奇怪啊,我居然听得懂英语了。”我当然笑了。看到我的反应,奥斯特脸上露出了满意、或者说不无得意的表情。与照片中那个常常看起来骄傲冷峻的男人相反,我几次接触到的奥斯特都十分随合健谈。这天我意识到奥斯特大约确实是一个享受收集故事、享受讲故事并且把它讲好的人:不仅是在书里,在日常生活中或许同样如此。那天我有幸得到不少听故事的礼遇——一小时的访谈外加一小时的闲谈——或许不仅仅是因为当时适于围炉的天气,而且因为几个增加了作家兴趣的巧合:半年前我曾在布鲁克林一家花旗银行里偶遇过他并叫住了他(他不认得我但记得此事;那也是我迄今为止唯一一次在街头偶遇一位国际大作家);我是他的前妻及最初的文学伙伴莉迪亚·戴维斯的中文译者;以及我第一个想起的过往采访对象是萨尔曼·拉什迪,对方是他的好友,他半小时前刚和拉什迪通过电话。熟悉奥斯特的读者都知道,“巧合”是他的作品中最常出现,也是他最钟爱的主题之一。

我们的采访主要围绕他在中国出版的新书《4321》展开。这是一本厚达800页的长篇巨制,是奥斯特迄今为止最长的小说。小说围绕一个名叫阿奇·弗格森的犹太男孩展开,在书中,奥斯特为弗格森编写了四种不同版本的人生故事。小说并不是一个平行宇宙的故事,而是对一个哲理命题的推衍。“如果是这件事而不是那件事发生了,我们的人生会是怎样?”这是一个我们许多人心里都曾闪现过的疑问,奥斯特说他就是被这个想法吸引住了。

小说《4321》可以说是对这个想法的某种相当极致的实验与演绎。它完整地讲述了四个版本的弗格森的成长过程,乍看之下,四个故事有时甚至令人迷惑地相似:四个弗格森都成长于同样的家庭与地理区域;他们都热爱文学,很早就开始了写作;他们都有着强健的体魄,热爱运动;在青春期,他们都饱受性饥渴之苦;在激昂的60年代,他们都有着追踪政治的热情。当然,他们之间也有显著的不同:一个在一场车祸中失去了两根手指因而变得缺乏自信,一个在青春期伊始就因一场意外而去世,一个因为在纽约电影院的一场邂逅开始了对同性之情的探索,一个因在酒吧和几个种族歧视者发生肢体冲突而被普林斯顿大学取消奖学金。不同的、稍显混乱的家庭关系;一场接一场的情感追逐;艰难的、时常殚精竭虑的自我发现之旅。奥斯特解释说他将小说设置成了一种漩涡状的结构,让它的四个部分不停地旋转、上升。他说他想让整本书呈现一种舞蹈的感觉,一种叙事之舞,让小说以一种巨大的能量推动着读者读下去。的确,在奥斯特的最新小说里充满了青春期的躁动与能量,一点都看不出是他70岁时完成的作品。

当然,书中还是有一些与他此前作品一以贯之的主题,例如巧合与意外死亡。奥斯特并不否认他对这一题材的钟爱(但他相当反对关于他作品带有高度“自传性”的解读),因为他自认为这是他世界观的核心,而这一切,与14岁时一个可怕的意外经历有关:在暑期夏令营,他目睹了身旁同学遭遇雷击死亡。“这是我生命中最可怕的一个经历,它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彻底改变了我对世界的看法。我认为我的所有写作都出自于这个重大的、意外的经历。”

采访进行了没多久,奥斯特起身去了里屋,回来时手里握着一只小小的黑色电子烟。“我是四五年前停止吸烟的。Now I vape.”他像一个时髦的布鲁克林文艺青年那样说。他坐下来一连抽了好几口,黑色的塑料烟管里吹出微弱的白雾。对一个资深“烟民”来说,吸烟大概是一个辅助思考的必须动作,就像他坐在沙发上时会用手不停抚摸沙发扶手一样,仿佛是在为谈话寻找一种稳定的节奏。采访结束后他领我去参观他楼下的书房。几个大书架上摆着许多书,当然,其中一架颇为壮观地摆着他来自不同国家各种语言译本的作品。他向我展示了他正在写的关于十九世纪晚期美国作家斯蒂芬·克莱恩的手稿,一本似乎是A4大开本的黑色硬皮笔记本上,整齐细密地写满了小小的字,偶尔有几处涂掉修改的地方。完成手稿之后,奥斯特还要将它在打字机再打一遍,再次修改,完成修改之后再请人将稿件输入电脑。

在等待出租车的时候,雨依然没有停。奥斯特坐在起居室窗前的沙发上帮我看车(我叫的Uber出了问题,于是奥斯特替我打了他相熟的司机的电话)。这大约是一个理想的作家的居所:大、安静、舒适、像古堡一样私密而坚不可摧,将世界隔绝在外。最开始作为一个年轻作家“撤退”之地的布鲁克林,多年后成了他和妻子的福佑之地:这当然和他们多年的坚守有关。“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是我从未为别人工作过。有时候,在地铁上我会看到一些刚下班的人,他们的脸都是灰色的。我庆幸我的需要没有那么多,我从未想过要出去找一份工作。”奥斯特望着窗外淡淡地说。我问他是否想过会在某个年纪退休。“大概不会”,他说。“除非到了我不得不退休的那一天。”他说他想趁现在脑子还清晰、身体状态还好的时候多写一些。他还有很多话要说。

“66岁时,我害怕我会突然死掉”

腾讯文化:写《4321》用了多久?

奥斯特:我想总共用了三年半,比我预期的时间要短得多。这本书很特别,我开始写它的时候是66岁。你读过《孤独及其所创造的》,所以你应该知道我父亲是66岁的时候去世的,他走得很突然。那个时刻很奇怪,我就要比我父亲活得长了。就好像我要跨过某个隐型的分界线(barrier)了。

你来到了界线的另一边,进入了一个奇怪的领地——这种感觉不太对,你明白吗?

我一直想着我可能会死,会突然死掉。我害怕我会写不完这本书,这是我最不希望发生的事。所以我写得特别努力。我一直很努力,在这本书上尤其如此,所以这本书完成得比我预期得要快。

腾讯文化:你每天会花多少时间写作?

奥斯特:大概是五到七个小时吧。

腾讯文化:在这本书之前,你的工作时间是怎样的?

奥斯特:和这本书差不多,但是星期天我会给自己放假。写这本书的时候我星期天基本也不放假,一周工作七天。也许每天工作的时间也要长一些。

腾讯文化:所以这本书是一口气写完的?

奥斯特:是的。因为在开始写之前,整本书已经在我脑子里了,我都没有记太多笔记。当然,我可能会有20个想法,但坐下来写的时候我只会用四个,因为想法太多了。很奇怪,这本书一开始就在那儿了。

而且我也从来不觉得区分那四个弗格森、记得书中不同版本故事中的所有人物有什么困难的。他们在我脑子里全都清清楚楚的。我不知道是因为我已经写了很多年,所以可以将这些信息都记在脑子里,还是因为这本书有些特别之处。我无法告诉你。

腾讯文化:这种情况之前发生过吗?因为在我和别的作家聊天的时候,大多数人都说在坐下来写作之前他们不知道自己要写什么。

奥斯特:哦,是啊,对我来说也是这样。我的意思是,我每天早晨下楼写作时,我也不知道这一天我会写出什么。但你总能写出点什么。我认为如果你不是任其自然发生,写作就会了无生气。你必须边写边去发现,因为写作是一场冒险,它带领你进入未知之地——这才是它令人兴奋的地方。我知道有些作家会在写作前将一切都计划好,他们已经想好了情节、大纲,做好了计划,并且会按计划行事。对我来说,如果你已经把故事都想好了,当你写作的时候,你就等于是把书全部重写一遍。我没办法这么工作。我猜你采访过的大多数作家也不是这么工作的。

腾讯文化:是的。我猜这和你前面说的“这本书已经在你脑子里了”并不矛盾。但面对空白的稿纸,你会有畏惧感吗?

奥斯特:当然,有时候会有。有时候会很难。你会有好日子和坏日子。有时候会一连好多个星期都很坏。你看,我也有过开始一本书,但后来对它极度厌烦,不得不把它扔掉的经历。一开始我以为它会很有趣,结果它不像我想像得那么有趣。

大约十年前我在写一本书,我本以为它会很不错,因为我脑子已经里有了所有这些人物。但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讲这个故事。我不是在将它向前推进,而是一直走到岔路上。无论如何我都驾驭不了它。最终,在努力了大约六个月、写了100多页以后,我把它扔掉了。我知道这本书是有缺陷的。这种事会发生,几乎不可避免,毕竟,我们都不是机器。

四个弗格森:同样的身体,不同的道路

腾讯文化: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叫阿奇·弗格森的男孩和他四种不同版本的人生故事。在书的末尾,作者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是这件事而不是那件事发生了,我们的人生会是怎样?如果我们是做了这个决定而不是那个决定,我们的人生会是怎样?这是一个许多人都会问的问题,但这本书的有趣之处是,它将这个想法推演到了极致,事无巨细地描述了四种人生的全部细节。它是对“如果……那么……”这个想法的一个疯狂的实验。

奥斯特:(笑)我就是被这个想法吸引住了。我立刻就知道书应该是关于这个叫阿奇·弗格森的人物的。我不需要到处去寻找他。一开始我不知道应该写几个男孩,我不确定。事实上我一开始的想法是九个。但我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之后我将这个数字缩减到了七个,然后是五个,最后我意识到“四”是个合适的数字,它是一个完全平方数。

你知道这本书(的英文版)是两年前出版的。书出版后我在15个月里去了16个国家,期间做了不少采访。有些人问我,为什么你不把这几个弗格森们写得更不一样一些呢?对我来说这么做是荒诞的,因为他们总的来是同一个人啊。他们有着同样的基因构成,有相似的成长背景。不是说一个人小时候被带到了中国,在那里长大。不是的,他们都是在同一个地理区域内长大的。

最大的不同是他们的父母。他们的婚姻状况、父亲的财政状况是强是弱——这是影响男孩将要怎么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我不想将其中一个写成天文学家,一个写成银行抢劫犯,一个写成核物理学家,另外一个写成……我也不知道,开垃圾车的?我认为这没有道理。

腾讯文化:你提到这一点很有趣,因为我读这本书的时候就在想这四个弗格森其实很相似:他们有着相似的兴趣,性格也有不少相似之处,还有政治倾向……

奥斯特:(打断)其实他们的性格有很大的不同。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详细谈谈这一点。

弗格森一号。他有一个问题,就是缺乏自信。他一直在自我怀疑。而且后来的那场车祸进一步削弱了他的自信,让他变成了一个更加犹豫不决的人。他无法像自己想要的那样勇敢。他是一个受挫之人。他想当一个诗人,但是他认为自己的诗歌不够好。他的人生中有某种挫败感。他后来成了一名职业记者,但你会感觉这只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弗格森二号是一个更开放、更坚强的男孩。他活得不长,但他在学校里敢于为了坚持自己的立场与群体作对——在他办那张小报的时候。他受到了许多攻击,被边缘化,但他坚持不屈。在某种意义上,他是所有男孩中最了不起的一位——最有潜力去做许多了不起的事情的一位。但是可惜,他没有活到让我们去见证这一点的那一天。

弗格森三号是最困惑、最痛苦的一位。年幼丧父对他打击很大,让他变得情绪不稳定。不过在故事的结尾,他渐渐长大了,你在他身上看到了一个崭新的成熟的男孩。例如,在他写给继父的关于安妮·弗兰克的信中,他已经成了一个比高中时更成熟、更深刻、更智慧的人。

弗格森四号是一个充满愤怒的人。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父亲、他父母的婚姻,还有他对于美国消费主义世界的金钱与物质崇拜的厌恶。他对一切几乎都持反对意见。这让他更冷酷、更强硬,但我认为也更不讨人喜欢。而那个困惑的弗格森三号则非常可爱,他是其中最可爱的一位。

对我来说,这几个弗格森之间的区别是很明显的,我可以很容易地进入每一个的内心,我清楚地知道他和另外三位的不同。但是回到小说的出发点,他们有着同样的身体……所以,他们都具备运动天赋,都很灵活、健美、热爱运动。他们都很喜欢音乐,并有着灵敏的耳朵。我认为这是他们都走上了写作这条道路的原因,不论是成为记者、批评家、小说家、诗人还是译者。这些职业都与“耳朵”有关——这种对语言敏感的耳朵是他们共同具备的生理条件。还有什么呢?哦,他们都对性有着狂热的兴趣,但我认为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

腾讯文化:那么读这本小说的时候读者应该仔细注意这些男孩的相似之处与不同之处吗?

奥斯特:不是的。我觉得小说就是一条路,你跟着这条路走下去就行了。然后,取决于读者想读得多深、取决于他们对思考什么样的问题感兴趣,他们可以自己去思考,然后得出自己得出结论。这本书里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

腾讯文化:书中还有一条明显的线索是60年代的政治,你写到了60年代的许多重大历史事件,以及它们对弗格森的影响。这是你将小说的叙事时间设定在弗格森的青少年时代的原因之一吗——去书写60年代?

奥斯特:这是个有趣的问题。在我刚开始构思这本书的时候,我想像我会将他们带到晚年。但我后来意识到,不对,所有人人生中最有趣的阶段其实都是开头,因为作为年轻人,你经历的所有事情都是第一次经历:这种发展与成长是最让我感兴趣的地方。当你长到20岁、22岁的时候,你就差不多已经稳定下来了,你余下的人生差不多都是这个样子。我们还是会不断改变,但再也不会像小时候那样剧烈地改变了。我对早期发展这个问题产生了极大兴趣。

你读过《冬日笔记》,这本书里写到了一些我童年的事。但我在下一本书《来自内部的报告》(Report from the Interior)里更集中地书写了这个主题。这本书的前100页是它最重要的部分,写的是我12岁之前的事。这是我成年后第一次坐下来,尝试去找回我最初的记忆。大部分事情我都完全忘记了,但对于那些我能想起来的事,我开始去探索它们。我想是这两本书——尤其是第二本——激起了我去探索童年的兴趣,只不过这一次是在小说里面。

当然了,这些弗格森们和我本人在许多方面都很相似,但这并不是一本自传小说。我只是将自己的成长年代与地点用了进去,因为那是我最熟悉的时间与地点。但我并不是其中任何一个男孩。他们与我有一些相似的特征,一些相似的对事物的看法,但他们的故事并不是我的故事。我把细节都改掉了。比如说,我母亲和她姐姐之间的关系也很冷漠,我母亲很崇拜她的姐姐,但她姐姐对她不是很好(记者注:如同小说《4321》中的设定一样)。但在现实生活中我的阿姨并不是一名教授,我母亲也不是摄影师。这些都是我编出来的。

腾讯文化:你认为读者应该怎么去读这本书呢?是应该从头到尾去读吗?

奥斯特:我不知道。我能告诉你的是,我是按顺序写的。有读者告诉我他是把书撕开,然后把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分开来读的。我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但我猜有人想要这么读。不过我有什么资格告诉他们这样是错的呢?虽然我认为如果你按照书原本的顺序去读,你会更充分地体验它。

因为这本书有一个漩涡状的结构,它在不停地旋转。在这本书里我用了许多长句子,我想通过这些不断延伸的长句创造一种旋转之舞。我想让整本书呈现一种舞蹈的感觉,一种叙事之舞。它在盘旋,上升,以一种巨大的能量推动着你读下去。我认为对这种体量的书来说,能量是很重要的,因为如果没有能量,这么长的一本书是让人很难忍受的。在我看来,这本书就像很长的一段音乐。如果不按照恰当的顺序来读,你就无法听到这种音乐。

“我所有的写作都出自于一个重大的、意外的经历”

腾讯文化:人们还经常谈论你小说里的自传性,包括这本书。这可能是因为你的小说人物往往与你本人之间有不少相似性,例如这本书里的弗格森们。

奥斯特:但是他们是错的……我写过一些非虚构作品,那些书是自传性的,书里我写的是真正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不过我也并没有写过一本真正的自传。所有那五本书都是以我本人为例来探索人类生活某个方面的一种尝试,但我从来没有真正坐下来讲述过我的人生故事——在那种经典的“自传”的意义上。我对做这件事不感兴趣。

但是小说是小说。而且事实是,所有作家在写作时都会用到他或她生活中的一些层面,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什么呢?不过,一旦你将这些事写进小说,它就变成了虚构(fiction),就算它是以真实发生过的事为基础的。就这本书而言,唯一真实发生过的事就是那些历史事件,它们当然都是真实的。比如哥伦比亚的学生运动,当时我在场,但我不是学生报纸的记者。我在其中一栋楼里面,而且被捕了。

整本书里我只能想到有两件事是从我的生活里直接拿来的,而且它们都不是很重要。一个是弗格森四号去看的一场篮球比赛,是在纽瓦克的一个黑人街区,就是那场有三场加时赛的篮球比赛。这件事确实是真的,我记得应该是1961年,当时我在赛场。我们是体育馆里唯一的白人观众,比赛确实拖到了第三场加时赛,我们也确实在最后一秒钟因为一个球员投进一个三分球赢了球赛。比赛结束时许多观众确实想揍我们,导致我们不得不仓皇逃出了球场。但是那天没有人挨打,我也没有挨打。

所以这是一件事。另一件事是阿奇四号喜欢的来自南非的罗森布罗姆一家人。他们是以真实人物为原型的,那家人的女儿确实是我的一个朋友,我非常喜欢她。她确实去过以色列,但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她在非常年轻的时候就得癌症去世了。我也很喜欢她的父亲,我过去常常会去他家找他聊天。他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充满魅力。他确实拥有一家工厂,也确实因为反对种族隔离的立场被赶出了南非。这些事情许多都是真接从我的个人经历中拿来用的。

除此之外我就想不起来什么了……哦,不对,还有一件事。在高中的时候我喜欢过一个黑人女孩。有一次我约她出去,被她拒绝了。

腾讯文化:她给了你书中同样的理由吗?(注:书中的理由是黑人不能与白人交往。)

奥斯特:没有,她就是拒绝了,她就是说“我不想去”。我把这件事写进去是因为这件事让我既惊讶又受伤。当然书里的对话和现实中不一样。都是这样的小事情。

腾讯文化:或许人们的误解还来自于小说人物的爱好和一些倾向性,比如有好几位弗格森都很喜欢法国,你本人也很喜欢法国。

奥斯特:这还是因为我想去写我熟悉的地方,我不想去写任何我自己没有体验过的事。就地点而言,是新泽西、纽约和法国,还有佛蒙特州。这些是我在书中想写的地方。

腾讯文化:书里详细地写到了60年代许多重要的历史事件,写了它对弗格森们的影响,对弗格森朋友们的影响。回过头看,你认为60年代给美国留下的遗产是什么?

奥斯特:我对60年代持一种悲观主义的看法。我认为60年代对我们很多人的影响是,它带给我们希望,也让我们见识了希望破灭的过程。我认为我们没有解决任何事情,也没有发生太多改变。

腾讯文化:在这本书里你写到了一个在你的小说中一再出现的主题,也就是“偶然”在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这个主题对你为什么这么重要?

奥斯特:让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我认为这个故事与这本小说的核心有关,它的起点就是这个故事。这是一个真实发生在我身上的故事。当时我14岁,我参加了一个在纽约州的夏令营。那天我和20多个男孩一起在森林里徒步,我们遭遇了非常恶劣的暴风雨。当时非常可怕,天全黑了下来,暴雨如注,电闪雷鸣。我从未见过那么大的雨,闪电像剑一样在我们周围刺下来,就好像我们被轰炸了。

我们当时在一个密林里,有人明智地说,“我们应该走到空地里去。我们应该离开这些树,那样安全一些。”所以我们找到了一块空地,但要抵达那块空地我们得从一面带倒刺的铁丝网底下钻过去。我们排成了一排。我离前面的男孩很近,我的手几乎都能碰到他的脚。就在他爬到一半的时候,一束闪电击中了铁丝网,让他立刻毙命了。但我当时不知道这一点。看到他不动了,我就绕过他,然后把他拖到了前面的草地上。我当时不知道他已经死了。我在草地上试图抢救他,尝试了一个小时。雨还在下,闪电还在往下砸。

后来我才知道他当场就死了。这是我生命中最可怕的一个经历,它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彻底改变了我对世界的看法。我认为我的所有写作都出自于这个重大的、意外的经历。

我意识到,在任何时刻,任何事都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没有什么事是确定的。我们行走的土地是非常不稳定的。

而且你会想为什么不是我呢?如果闪电早落下来10秒种、或是晚落下来5秒钟,死掉的人没准就是我。我想这就是你说的“偶然”。完全是因为运气,有些事发生了,有些事没有发生。我只有一次在一本非虚构的书里写过这件事,那本书叫《红色笔记本》。我写的那个故事很短。但我从来无法在小说里去写这件事。我想在《4321》里处理这件事了,它是这本书的核心。这甚至不是一个有意识的决定,我不知不觉地就被领到了那个方向,我这才意识到这是我想去写这本书的原因。后来我想到,我还剩多少时间呢?是时候去做这件事了。

“我对罗斯和贝娄的作品不感兴趣,对我更重要的是五六十年代的美国诗歌”

腾讯文化:你说目睹朋友发生意外的经历改变了你的人生,它也影响了你去当一名作家的决定吗?

奥斯特:不,我不这么认为。我那时候就已经对写作很感兴趣了。我真正下决心要当作家是在15岁的时候。在那之前我一直在写东西:短小的故事、诗歌。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因为我的父母都没有上过大学,他们也从不读书。但我一直很喜欢阅读,纽瓦克也有很好的图书馆,我那时候老是往图书馆跑,借书回家读。我开始写一些模仿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和埃德加·爱伦·坡的小说。它们很差劲,令人脸红地差劲,但我乐此不疲。

腾讯文化:任何人最初的尝试应该都很差劲……

奥斯特:也许是的。不过我要说的是这件事,我清楚地记得我第一次写了一首诗的情景,我大概是九岁。那是个星期天,我不用上课。那是初春的一天,我记得起床后我突然觉得心情无比愉快,因为冬天结束了。我走出了家门。那时候小孩子都是可以一个人行动的,没有大人在旁边看着他们,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所以我走出门准备散一会步。我去了附近的一个小公园。在公园里,看着那些鸟儿、那些知更鸟,我感到无比高兴,我突然对自己说,“我得写一首诗。”于是我继续走着,一直走到了镇上。我走进了纽瓦克的一家商店,买了一支笔和一个本子,然后回到公园,坐下来开始写一首关于春天的诗。一首极其糟糕的、愚蠢的、可笑的关于春天的诗。

那天我的发现是,当你在写作的时候,你会觉得与周围的事情联系得更加紧密了。你与世界之间的疏离感减少了,因为你置身其中。不仅是与他人,还有事物——空气、树、鸟、一切事物。你感到与身边的世界联结了起来。这是一种美妙的感觉,一种庄严的、振奋人心的感觉。我觉得就是这种发现让我很早就开始了写作。不过当时的写作是继继续续的,有时候我会一连好几个月什么都不写,有时候又会很有冲动写点什么。但是到了15岁的时候,我开始认真起来了。我写了好多短篇和诗歌,并且一直写了下去。

腾讯文化:纽瓦克还出了一个国际性大作家菲利普·罗斯——不幸的是他去年去世了。你们之间有交往吗?你怎么看他的作品?

奥斯特:罗斯活了85岁,这是很长的一生了。我们是朋友,我很喜欢他,但就写作而言我们两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我们都出生在纽瓦克这一点不代表什么。因为他比我年长15岁,他的感觉(sensibility)和我的完全不同。当我还是一个年轻作家的时候,我对罗斯的看法是他是一个不错的作家,但我对他的作品不感兴趣。他太传统了,我对这种写作不感兴趣。当我年长一些的时候我对他的作品更能欣赏一些了,但也不算特别喜欢。但我喜欢他这个人。我们后来发现在我3岁的时候我可能就见过他。当时我父亲喜欢带我到纽瓦克的一家热狗店吃饭,那家店叫西德热狗店。那是一个奇怪的地方,他们会卖水煮的热狗,但它们极其美味。我们时常会进去买个热狗坐下来吃。后来罗斯告诉我他高中的有一年在那里工作过,所以他很可能站在柜台后递过热狗给我(笑)。

腾讯文化:那么美国作家中你比较喜欢谁的作品?

奥斯特:那些对我产生过比较大影响的美国作家都是19世纪的作家,比如梅尔维尔、霍桑、梭罗、艾米莉·狄金森,惠特曼。这些作家是我最在意的,至今依然如此。在我年轻一些的时候我十分喜欢一些二十世纪早期的作家,比如菲茨杰拉德、福克纳、海明威、纳撒尼尔·韦斯特、约翰·多斯·帕索斯、舍伍德·安德森。这些都是我非常喜欢的作家。但等我年长一些以后,在50年代和60年代,美国文学中最强劲的是诗歌。我认为这是美国诗歌的黄金年代,我可以很轻松地给你列出50到75个优秀诗人的名字——其中有些人会比另外一些人好,但都是有趣的、值得读的诗人。小说领域在我看来是比较平淡的。但在同一时间,在欧洲和拉美却有很多有趣的小说出现。在北美则不是如此,那个时期没有产出过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作品。那个时候出过谁呢?诺曼·梅勒、威廉·斯泰龙。我认识这些人,也喜欢他们,但我不认为他们是好作家。还有贝娄。每个人都说索尔·贝娄是好作家,但他的东西我完全读下去,我觉得他极其无聊。还有罗斯、迈克·摩尔。在我年轻的时候这些人都不在我的雷达上,我就是对他们不感兴趣。

腾讯文化:詹姆斯·鲍德温呢?在《4321》中,弗格森热爱鲍德温。

奥斯特:我很喜欢鲍德温。我年轻时只读过一些他的东西,我很喜欢。后来,在准备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我应该去重读鲍德温。我读的是美国文库的版本,一本是小说集,一本是散文集,它们都很棒。不过我现在读的书没有以前多了。在我年轻的时候我像吃书一样读书,我无时无刻不在读书。现在,也许因为我写作太勤奋了,一天结束的时候我总是觉得筋疲力尽,我读得不像以前多了。

腾讯文化:你的娱乐是什么呢?我知道你不用电脑和手机。

奥斯特:在晚上的时候我和我太太希莉会一起看老电影。希莉也是一名作家,她写小说,也写关于艺术、哲学和神经科学的散文。她非常棒。她和我一样努力。因为工作的原因,她需要追踪一些领域的最新知识,她每天下午会花几个小时看书。晚上的时候我们会在沙发上躺下来,一起看老电影放松。在棒球季,我会看棒球,我仍然非常喜欢棒球。

腾讯文化:你目前在写书吗?可以透露一下它是关于什么的吗?

奥斯特:在写,我在写一本关于斯蒂芬·克莱恩(Stephen Crane)的书。它是一本非虚构作品,结合了传记和对克莱恩作品的分析。目前已经写了400页了,还有大约300页要写。我预计还有一年多、大概15个月能写完。

腾讯文化:你近年来好像比较喜欢写厚书了?

奥斯特:是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我更习惯这种厚度的书的叙事节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