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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自信与当代认知美学建设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 梅文慧  2019年04月17日14:37

认知美学建构是当代美学发展中的新问题。21世纪初,李志宏提出“认知美学”的概念,随后在美学和文艺领域产生了广泛影响。从认知美学的理论框架看,认知美学与主体的认知心理密不可分,尤其是与其中的审美自信心理关联紧密。从某种意义上说,认知美学就是主体审美自信心理外射与反映的结果。与传统美学不同,当代认知美学更加关注主体文化心理的建构、表达与效能化,侧重外在审美文化的认同、选择与创新,这是美学发展中具有文化特质和主体心理特色的美学。在文化高度融合的当今时代,作为文化心理形式认知的美学,应当从主体审美自信层面,努力发掘、整合和开创出自身的发展道路。

认知形式与审美自信的心理结构

按照李志宏的理论,认知美学中的美感形式,其实是和主体心理的“认知模块”相关,二者具有对应匹配的契合关系。李志宏认为:“认知模块是在事物功利价值的中介作用下,由脑内知觉模式和情感反应方式连接而成的结构体,对外连接着客观事物的形式信息,对内连接着身体的情感体验,从而使人能够一见到相应的事物形式就直觉地产生美感。”与经典美学中康德的形式理论相联系,李志宏从审美价值论维度,对于传统美学中的“形式”概念进行了改造和扩展,使得“形式”概念具有现代意义上的文化心理特质的维度,这无疑是形式美学建设中的重大创获。这一文化心理特质维度,在根本上就体现为主体的一种审美自信感。所谓审美自信,指的就是主体审美心理的积极性与建设性的部分,是对于自身审美文化或审美趣味的肯定性、发展性和教育性的心理倾向。在自信心理的支配中,主体对有关对象的认知形式,具有认同性、依托性与体验性特征。主体与对象在形式认知或形式契合的过程中,达到统一和认知的实现,而产生主体的审美自信感。

自信心理作为积极心理,具有突出的历史性与自主性,这使得认知主体得以在历史性基础上彰显现代意义的价值感。认知对象由于其自身的独特价值形式,在认知过程中,与认知主体的神经思维结构形式发生沟通与互联。用阿恩海姆的话说就是:“通过对知觉,尤其是视知觉的研究之后,我深深地懂得,感官理解周围环境所涉及的典型的机制,与思维心理学中所描写的那种作用机制是极为相同的。”李志宏也认为:“大脑神经反应方式的形成是神经元及其连接方式生物性变化的结果,即在外界信息的刺激作用下,形成有特定方式的神经连接结构。事物的外形是何种样式,认知结构中的神经反应就是何种样式。”

区别于普通心理结构,自信心理结构在认知中的作用更为突出和效果化。由于主体智能的发达,对于自身经验或感觉的普遍信任,导致人在对事物形式的感知或反应上,也就更为灵敏和机动,容易促成审美主体和认知对象之间关系的建立。因为自信心理的形成,必然依托于自身的经验形式。在丰富的审美经验基础上,主体对于美感已经形成适度的认识与理解,掌握基本的审美方式,逐渐发展成为自信的认知主体,在心理形式层面与认知对象建立起双向关系。

认知美感是对主体自信感的确证

在认知活动中,主体凭借美感经验与对象物的审美形式发生关联,一方面把握对象物的本质,另一方面确证主体的美感心理。从现象学本质直观的角度说,对象物的审美形式其实就是对象物的本质体现。现象学家海德格尔认为:“作为方法要素,形式显示属于方法的阐明本身。为什么把它叫作形式的呢?形式的东西就是某种关联的东西。显示是要先行显示出现象的关联。”从主体心理来看,自信心理作为一种高级的、智能化的心理形式,其实是带有一定的本质直观功能,对于美感有着先天和后天的认知机制与途径,并在适合的形式认知中获得美感的确证。

积极心理学的观点认为:“与感官愉快相比较,心理享受类积极体验常常与个体的创造和创新相关联,因而其更具有社会意义和个体意义。”在审美认知中,这种积极性或说建设性的心理,就带有强烈的创造性特质,成为美感形成的核心要素。对此,李志宏断言:“审美是人类智能高度发展的产物。由这一理论支点出发,才可能真正认清审美的本质:审美是人类以高度智能为前提,通过对事物外在形态的知觉而产生愉悦感的活动。”可以说,只有建立在与对象的形式感应中,主体美感的确证才有可能。

在美感确证中,主体对事物形式的知觉会造成大脑内部特定的神经元活动方式,即“知觉模式”,而从对象物形式中所知觉到的内容,如果是基于主体生存与生活的价值性对象,即会引发主体的审美情感,产生愉悦性的情感体验,而此种情感就成为认知活动中的美感,美感确证由此得以实现。其中主体的知觉能力,事实上蕴含了主体特定的心理形式内容,很大程度上是主体积极心理形式的能力体现,也即自信心理。应当说,美感确证的核心就在于主体自信心理的形式知觉能力,这是认知美学建设的主体性要求所在。

审美自信的心理形式及认知能力,对于审美文化的选择、传承与创新,有着决定性的功能与价值,是当代文化或美学发展与建设的重要之维。我们认为,审美自信作为一种较具积极性的主体维度,作为认知美学中的主要心理形式能力,应当在当代文化与美学发展中,体现人文科学的意义与作用,使文化和美学的建设更具内在心理动力,这也是认知美学建设的主要问题和责任之所在。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