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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拒绝虚伪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徐可  2018年07月04日08:41

散文能否虚构?这个问题在散文界和评论界一直争论不休。既然争论不休,说明争论双方各有各的理,谁也说服不了谁。那么,不妨先放下这个问题,我们从散文的本质谈起。

按照传统的定义,散文是作者写自己经历见闻中的真情实感的灵活精干的一种文学体裁。在还没有人能够提出为大家所接受的新的定义之前,这个定义仍然是我们遵循的原则。我们当然不能固守传统,但是大的原则还是要尊重。在文学的几种样式中,散文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创作活动,是最直接表达自我的文学样式。在表达形式上,散文作者可以直接进入文本,面对读者,而小说作者只能通过叙述者进入文本。因此散文不是叙述,而是自述。不管如何创新,散文的这一本质特性无法改变。散文中既然有“我”,读者当然对“我”深信不疑,他们相信“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如果“我”在散文中撒了谎,读者会对“我”失望的。小说可以宣称“内容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而散文不能。这就对散文创作提出了“真实性”要求,作者的身份真实、经历真实、情感真实,相关的事件真实。因此,说真实是散文的生命,并不为过。

散文是一门真诚的艺术,必须说真话,抒真情。没有哪一种文体像散文这样直面读者,不管你写什么内容,采用什么写作手法,一定要把自己的心扉向读者敞开。就像巴金先生所说的,“把心交给读者。”阎纲先生说:散文就是同亲人谈心拉家常、同朋友交心说知己话。跟亲人谈心、跟朋友交心,重要的都是一个“真”字。散文相对于其他文学门类,距离作者的本心最近,是人生境界的展示,是作者真情实感的流露与审美情趣的呈坦,理应得到我们的尊重与潜心追求。

散文拒绝虚伪。散文必须以真面目对待读者,容不得一丝一毫的虚伪。即使是最坚定的虚构论支持者,也从不敢公开宣称自己的作品是编造的,感情是虚假的。真实性原则与虚构等写作技法,并非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把两者对立起来。即使是坚持虚构的作家,我相信他们的感情、思想也是真实的。一些作者为了强调虚构的合理性,不惜否认散文的真实性原则,我认为是一种不明智的举动。

真实是散文的生命,但是又不能用真实性原则束缚住散文的发展。所谓真实,包括事实真实和感情真实。这不是说散文必须亦步亦趋地描摹生活原貌,而是说作品中的基本事实和情感褒贬必须是真实的,不能编造;至于对一些细节、局部事实和心理活动进行合理想象、发挥(或者称之为有限虚构)则是完全允许的。此外,散文所写的事实,包括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事实。如果仅限于作者自己亲历过的真实,那散文的题材就非常匮乏了。

有人说,散文不能虚构,那散文作家就没有想象力了。这是把虚构简单地等同于想象。虚构不等于想象,会虚构不等于会想象。散文作家同样需要想象力。散文需要想象也鼓励想象,没有想象的散文是干枯的,没有灵气、没有生命的。小说、戏剧中的很多元素应该为散文所借鉴吸收,改变目前不少散文想象力、创造力不足的弊端。

主张散文虚构论的朋友,喜欢以陶渊明的《桃花源记》、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为例,将它们目为虚构散文的代表作,其实这是一种误读。前者是天马行空的想象而非普通意义上的虚构,因为作者笔下的“桃花源”本就是想象的产物,现实中并不存在。这样的想象在古今中外散文作品中比比皆是,没有人把它们当真。而后者同样不是虚构的产物,虽然作者并未去过岳阳楼,然而他笔下所写是有所本的,作者说得很清楚:“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前人之述备矣。”作者根据“前人之述”以及其他可能的途径了解了洞庭湖的“胜状”,怎么是虚构呢?无论是“桃花源”也好还是“岳阳楼”也罢,作家借助它们寄托的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和真诚的感情,以此为散文虚构论张目岂不牵强可笑?

只要我们能够接受散文的“真实性”原则,只要我们敢于真诚面对读者,那么,一切文学样式的创作手段都可用于散文创作。包括适度、有限、合情合理的虚构。这不仅不是对散文的冒犯,而且是对散文创作方法的开拓和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