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敞开的边界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王兆胜  2018年06月27日08:53

散文的真实性应超越“实有其事”,进入“情感真实”的场域

目前,对于散文的真实性有两种相左的观点:一是认为散文必须真实,真实对于散文至关重要,有人甚至提出“真实是散文的生命”;二是认为散文不一定讲究真实,真实的要求对于散文已是老黄历了,散文应打破所谓真实的成规,“散文本质上是虚假的”。至于散文应该如何真实,怎样虚假,则往往语焉不详。

人们往往都站在“实有其事”上,理解散文的真实性,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发生或曾经发生的事,往往最能打动作者,也最能触动作者的灵魂。而将这份感动诉诸文字,才有可能拨动读者的心弦,使读者为之动容。这就是常说的,“要想感动读者,必先感动作家自己”。“实有其事”在散文中实际上是一种关于感动的传递,失此要想获得散文的真实与美感,那是相当困难的。试想,如果韩愈和朱自清告诉读者,他们的《悼十二郎》和《背影》写的并不是自己的亲人,而是别人的侄子和父亲,这两个作品就会在人们心中轰然倒塌。

不过,若只从“实有其事”理解散文的真实性,那也是机械和固执的看法。这也是不少作家和学者容易陷入的误区。因为即使曾发生的人与事,谁也保不准没有误差,因为“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因此,在强调散文“实有其事”作为基础和底色的前提下,还要考虑“情感真实”的问题。有不少写母爱的散文之所以感人,除了实有其事,更要有真情实感,是一种基于对母亲的挚爱所产生的感动,其中不排除普天之下共有的母爱汇聚其中,至于细节是否“实有其事”有时可能并不重要。如鲍吉尔·原野的《针》是写母亲的,其中一些关键细节一定是“实有其事”,但不一定所有细节都真实可靠,最重要的是作品中流动的是“情感真实”。因此,散文的真实性应超越“实有其事”,进入“情感真实”的场域,这既有助于突破散文只能写真人真事的局限,也有助于强化散文的深度和张力效果。

散文的真实性还有一个需要跨越的层面,那就是艺术虚构。只在“实有其事”和“真情实感”中写作,散文一定受制于人或作茧自缚,因为广阔无垠的天地宇宙和丰富多彩的世界人生,不可能被简单塞进“实有其事”和“真情实感”这两个空间里,这也是长期以来散文受人诟病、说它“过于简单直白”的一个重要原因。其实,散文创作完全可以在不违背“实有其事”和“情感真实”的原则下,进行大胆想象和艺术虚构,从而使之进入一个更具神秘感和陌生化的时空甚至超时空中。关于此,鲁迅的《野草》、巴金的《寻梦》、何其芳的《画梦录》等都是写梦的佳作,有的甚至写梦中梦,从而映照了现实人生的真实。一般人认为,梦是虚幻甚至是虚假的,其实,虚幻的梦可能更深刻反映了现实之真。比如,“南柯一梦”是假,而其中反映的人生苦短和虚幻性,在本质上又是更内在的真实。作家斯妤曾写过一篇散文,叙述的是床铺底下一个旅行包的故事。作者遐想着旅行包每次跟自己出行的人与事,一会儿,旅行包开始跳动,里面的故事活跃得呼之欲出。应该说,这是一篇用艺术虚构将“实有其事”进行合情合理想象的结果,它突破了一般散文的局限,充分展示了现代主义尤其是后现代主义语境下真实的人生困境。

要让散文从“实有其事”走向艺术虚构的真实,这既需要有丰厚的生活作底子,也需要理解“真情实感”作为散文的核心,还需要有艺术虚构的能力。这是一个在掌握了十八般武艺后,所进行的融通、化解和再造的创新过程,是在更高层次理解散文真实性的问题。换言之,这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一个自然生成的结果。因此,散文的真实性应是开放的,它既要面向现实生活、富于真情实感,更要指向艺术虚构,指向更为博大开放的天宇和幽微深在的世道人心。任何只在“实有其事”范围内理解散文的真实性的做法,都将失之于简单甚至是狭隘。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散文真实的开放性并非没有边界,作者更不可随意编造和毫无规约地乱写一通,甚至让散文走向虚假,从而失去散文文体的本性。如将散文理解成一种与真实性无关的虚假,散文写作就会陷入这样的困境:不顾“实有其事”的随意编造,没有“真情实感”的虚情假意,缺乏艺术表现力的炫张恶搞。这样的散文就会失去平淡自然,也缺乏敬畏之心,更无大道藏身的人生智慧,必将离真实性的生命质感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