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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汉双语检察官在这里养成 ——来自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藏语培训班的报道

来源:中国民族报 | 张国欣  2017年05月15日08:24

早上6点起床晨读,晚上自习到10点还舍不得睡。在西北民族大学接受藏汉双语培训的一个月,检察官旦增卓玛恨不得把每一秒钟都用在学习上。“如同在沙漠里找到水一样,兴奋、激动。”旦增卓玛如此表达自己在接到培训通知时的感受。

31岁的旦增卓玛,是西藏那曲地区索县人民检察院执行局局长。4月9日至5月8日,她和另外29名来自西藏各地检察机关的干警,在甘肃省兰州市参加了由国家民委人事司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西北民大承办的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藏语培训班。

基层感受:语言是影响业务能力的第一要素

读书期间,旦增卓玛可是一名学霸。初中、高中分别在江苏南通、山西太原的内地西藏班(校)就读,大学就读于东华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她回到西藏,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索县人民检察院,成为了一名检察官。然而,学霸的骄傲,在走上工作岗位后,便不复存在。

在索县检察院,80%的案件需要用藏语开庭。旦增卓玛是拉萨人,说的是藏语中的卫藏方言,而索县通用的是藏语中的安多方言。再加上她在内地读书多年,在藏语的学习上有些懈怠,语言成为了她工作上的“拦路虎”。

“一名藏族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法庭人员却将此翻译为两年之后执行死刑。这让罪犯非常不满和愤怒:判了死刑就应该立即执行,为何要让自己再经历两年的痛苦等待?”在法律术语翻译课上,主讲教师——甘肃省法官学院甘南分院教务处处长扎西才让所举的一个例子,让旦增卓玛感慨良多。因为在刚开始工作时,她也曾闹过此类大大小小的笑话。

“我的藏语水平,用于日常交流没问题,但如果要用准确、专业的法律语言进行法庭举证、质证、答辩和陈述,那就不行了。”旦增卓玛说,而一字之差,往往会造成量刑的差异。比如“抢夺”和“抢劫”,在藏语中是一个词,两者都以非法占有财务为目的,但后者因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在量刑时性质完全不一样。

旦增卓玛说,如今在他们单位,业务能力最受认可的,是两个大学时学习民族语言的姑娘。“虽然她们的司法考试拿的是C证,却比很多拿A证但不懂语言的人,在工作上更受认可。”(编者注:在国家司法考试中达到一定要求,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该证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证书全国通用。B、C类的报名条件有所放宽,合格分数线也有所降低,证书的效力也有限。)

语言成为了影响业务能力的第一要素。为了快速适应岗位需求,在刚入职的那几年,旦增卓玛每天下班之后,就跟着单位的清洁工学习当地方言。

同旦增卓玛一样,很多学员也有类似的经历和感受。“作为西藏基层县院的检察干警,我们服务的主体是藏族群众,他们在汉语听说读写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我们只有提高藏汉双语水平、掌握藏汉法律术语互译等专业知识,才能算是一名合格的双语检察官。”日喀则市谢通门县检察院平措朗吉说。

1个月的时间内,学员们学习了《基础藏语》《藏语写作》《藏汉翻译理论与实践》等双语基础课程;学习了《法律术语翻译》等专业课程,还赴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等地进行业务交流。为提高学员们的思想理论水平,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还特意邀请国家民委原副主任、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丹珠昂奔,为学员们做了“中华文化:认同与自信”专题讲座。

“各位老师的讲授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特别是针对法律术语翻译存在的争议点和难点、如何对法律文书进行准确翻译等问题进行的详细讲解,都是我们特别需要的。”尼玛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科科员索朗措姆如是说。

学员建议:基层公务员招募,要设语言门槛

“事实上,在西藏基层工作,不仅政法干警需要掌握双语,所有的基层干部都需要。”培训班学员、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员格列说。

今年31岁的格列毕业于西南民族大学。大学期间,尽管学的是法学专业,但爱好语言的他,一直没有放弃对藏语言的研习。受益于良好的藏语表达能力和专业能力,格列在工作中得心应手。在西藏开展的“强基础、惠民生”驻村工作中,他受组织委派,担任了3年的第一书记。

正是驻村经历,让格列意识到双语能力在基层工作中的重要性。

“一些驻村的扶贫干部不懂藏语,村委会办公室里满柜子的精准扶贫台账,都是用汉语写的。当地的藏族村干部根本就看不懂,落实起来就更费劲了。”格列说,干部不懂双语,让扶贫工作掺了水分,打了折扣。

在民族地区工作,尤其是在基层,懂双语的干部才能与群众交心、接地气,才能将党和国家的政策部署落到实处。30名学员虽来自西藏各地市,但这是他们的共识。

“自治区每年都会引进大量人才,他们视野宽阔,业务水平高,对西藏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一些人才被安置在了基层工作上,由于不懂藏语,开展工作很困难。人才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也是一种浪费。”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李生顺说。李生顺是青海人,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律系,也是西藏自治区的引进人才。他认为,西藏在干部选拔机制中,应对一些岗位设立必要的语言门槛。

事实上,已经有不少民族地区在招募公务员时,根据岗位的具体需求,对民族语言能力做出了要求。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便是其一。

记者查询到2016下半年甘孜州公务员考试公告,在提供的288个招录岗位中,有109个岗位需要在笔试阶段加试藏语文,并计入总成绩。对于一些需要与藏族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岗位,还需要测试口语。“报考得荣县白松乡、瓦卡镇、古学乡、茨巫乡、八日乡所有职位的,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藏语口语测试,要求具有康巴语(得荣县本土藏语言)能力,口语测试合格者,方可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该公告中明确表示。

学员期待:民委系统与政法系统全面合作

“说实话,我们当地政法系统的干警间也会互相暗自比较。这两年的庭审中就能看出来,法院系统干警的双语能力在快速提高,我们挺羡慕的。这次,终于有了学习双语的机会。”格列坦言,当地法院系统干警的双语能力,在政法系统走在了前面。

在法庭上,要用各族人民听得懂的语言作为工作语言,才能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也才能引导各族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树立对法律的信仰。

近年来,为了推进民族地区更加公平的司法实践,国家民委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不断推进民族地区的双语法官队伍建设,成绩颇丰:2014年以来,国家民委、最高人民法院先行先试,举办了全国藏汉、维汉法官双语培训班;201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及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解决民族地区法院双语法官短缺问题;同年5月,两部门在乌鲁木齐联合召开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座谈会,首次将双语法官培养目标界定为“千人计划”;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在中央民大、西南民大、西北民大设立了全国双语法官培训基地。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国家民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双语政法人才的培养培训上,积累了经验。

事实上,检察系统也一直重视双语能力的培养。在今年的工作报告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支持中西部地区检察人才建设,加快民族地区双语检察人才培养。“民族地区双语检察人才培养,不仅事关司法办案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事关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检察环节的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曾如此表示。

此次培训班,是国家民委与检察系统在民汉双语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首度合作。

“期待与国家民委、民族高校开展长期合作,为民族地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部副部长张红霞表示。

“为了保证司法公正,从公安部门的办案取证,到检察部门的立案侦查,再到人民法院的庭审判决,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不行。我们期待,民委系统能与政法系统全面合作,来全面提高民族地区政法干警的双语能力。”此次培训班班长、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刑检局副处长江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