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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文学》2026年第9期|鲍磊:湮与彩虹桥
来源:《边疆文学》2026年第9期 | 鲍磊  2026年10月20日07:51

鲍磊,蒙古族,中国作协会员。1982年生于内蒙古赤峰,现居北京。2004年开始文学创作,作品见《人民文学》《民族文学》《小说月报·原创版》《小说选刊》等,已出版长篇小说《夜照亮了夜》《青春是远方流动的河》《幻海》(入选中国作协2023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中短篇小说集《飞走的鼓楼》《等在雨季》。曾获第四届北京市文联文学创作奖、《作品》杂志2025年度赏、第十二届当当影响力作家等。散文集《光从出口来》入选2024~2025年度“内蒙古文学重点作品创作工程”。有小说译为蒙古文、西班牙文。

街心公园里的红花此刻开得正艳。虽说雨昨日下了一整天,已达到入夏首个暴雨级别,可那些花非但没被雨水打坏反而长势喜人。它们长成一排,暗红暗红的,配合着此时艳阳高照,竟有一丝人在墨西哥随处可见的那种夏日红花的错觉。小公园里的这排花,让人分不清到底是偏紫还是偏粉,总之红里透着一些黑,就像是一个用粉底试图将本就暗沉的一张脸刻意涂抹白净的中年妇人。这些充满着墨西哥异域风情与色调的红花,与平日里叼着雪茄,爱喝白兰地,又是卡本特歌迷的戴森很配,亦如他那个乍一听,让人误以为是洋人的名字一样。戴森虽然只有三十出头,但一年四季,总爱戴着一顶草帽。尖头皮鞋擦得铮亮,一尘不染的白衬衣掖在笔挺的西裤里,墨镜一戴,有一股拒人千里,谁都不爱的架势。没有哪个晨练的人会像他穿着一双棕红色的皮鞋绕着那些红花疾行快走。是的,健步走是他每日清晨的必修课。经常在这处小小的街心公园锻炼的人几乎都知道他,只是从来没有人上前主动跟他打招呼,毕竟,他看起来不是一星半点的古怪。

刘可注意到戴森,完全是因为他对南美风物的一种莫名好感,由物及人。可能是前些年的一部传记电影《弗里达》,让刘可对那个头戴鲜花的女画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虽然墨西哥位于北美,但在刘可眼中,那里是与古巴一样的,也像巴西似的到处充满着南美风情。饱和度极高的色彩,烈日骄阳下,空气潮湿,四季常绿的阔叶植物,仙人掌以及大红花随处可见。街头转角,身材丰腴的当地妇女,手指戴满珠宝,金戒指、祖母绿的宝石,夹着雪茄,坐在刷着亮蓝色油漆的咖啡厅窗前的黄色木椅上,端着一杯冰块就要溢出来的咖啡,吞云吐雾。

除此之外,他们都喜欢卡本特。

刘可并没有去过巴西,也没有到过墨西哥,实际上,他连国门都没有迈出过,与异国他乡最亲密的一次接触,是一年夏天站在满洲里国门的界碑前,与身后的俄罗斯边境合了一张影。以至于后来,身为“社牛”性格大变的他逢人就说“我出过国,我出过国”。

但比起对出国这件事的执念,一年四季一日三餐都要吃面条,刘可要是不去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用奖金贴补贴补家用,那他简直就太对不起每一天都要给他擀三顿面条的老母亲了。自从公司将三十五岁以上的基层员工全部裁掉后,这都三年了,他还是没有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有的公司,刚办完入职,在下午硬着头皮只上了半天,第二天他就不想去了。索性后来再找新的工作,为了避免不能随时走人的麻烦,不拖到最后,他绝不签合同。甚至有一个月,他曾在四家公司干过,每家撑死也就一周。他再也找不到像从前那种“像样”的好工作了——穿得西装革履,人五人六的,在互联网公司做商务合作的精致小白领。取而代之的是没有底薪的保险代表,房屋公司中介,走街串巷去小门脸饭馆推销新饮料的销售……就连他自己都无法接受,竟然真的从一个“精神小伙”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老登”。幸好七十岁的老母亲明事理,经常宽慰他道:“找不到,咱就不找了。有妈呢!”起初她也不理解,觉得我儿刚三十五,在自己那个年代,不正是干事业的黄金年龄吗?一份工作不要你,总会有一份称心如意的。可事实就是如此残酷,根本找不到。她刷手机,刷到那些与儿子年纪相仿的年轻人,同样遭遇着失业的困境,背着父母,只敢向短视频里素不相识的粉丝吐苦水。她这才意识到,原来现在失业的年轻人这么多啊!

就是在刘可要顿顿吃面条之前的那个夏天,不知是不是因为酷暑难耐,他对进食变得相当抗拒。为此,母亲把卡本特的磁带扔到他面前,吓唬他道:“你也要像你的偶像得厌食症然后活活把自己给饿死吗?!”真没想到,一向性格温和的母亲就像她发福走样的身材,言语竟在某一天突然变得歹毒起来。如果凯伦·卡本特还活着,她像母亲一样,也应该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了。凯伦的哥哥理查德知道刘可喜欢他们几十年了,竟然还关注了他的社交媒体。此外,还有坂本龙一,刘可也非常喜欢。他都那么老了,还是留着干净、自然的少年式发型。刘可读过他去世前抗癌的一本自传,他用“还能看见多少次满月升起”来表达时间对他的时日无多,刘可跟着他一起百感交集。如今,他们都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但是只要刘可还在听卡本特,还在听坂本龙一,那么他们就一直活着。“我就是得厌食症真的会活活饿死,也不要变成像你这样的老母猪!”恶狠狠地与母亲顶完嘴,刘可条件反射似的又是一阵干呕。几乎从不社交的他,其实没有人真的看见过他所吐出来的那些东西,母亲没见过,就连昔日形影不离的女友也没看见过。现实中他根本就没朋友,他不交朋友,他根深蒂固地坚信“是人,就不可交。请注意,是任何人。”据他讲,呕吐物每一次都颜色不同,完全要视当时心中的压力情况。紧张时、惊恐时、焦虑时,肠胃都会先起反应,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卡在了上半身的中央,然后会腹胀、腹痛,只想弯着腰手抠嗓子眼儿把那些东西统统给吐出来。

父亲在刘可大学毕业的那年夏天去世。二十二岁,正是人生刚刚开始奋斗的年纪。但,一股挥之不去的丧感,不只是因为父亲死了,而是从心底翻腾、升起来的如同一团看不见的“湮”,就像是山谷里突然无中生有的一团云,逐渐蔓延,渐成气候。这团“湮”,某种温吞的、阻塞的、淤滞的、黏腻的、湿漉漉的……一时说不清道不明白的,混合着复杂心绪与气味的情感,慢慢成为他日后性格的内核,影响着他未来的人生轨迹。命运的大幕就此拉开。父亲死于工地事故,当时他正在脚架上作业,吊车吊着水泥板擦过他,为了躲闪,他却失足坠楼。事故现场过于惨烈,娘俩还未赶到,血肉模糊的尸体就被拉去火化了。平生第一次,刘可开始胡思乱想:人,会有来世吗?……慢慢地带着一个过程逐渐死去,与毫无准备突然死掉,灵魂的去向,会有根本的区别吧?……人一定会有来世,不然人怎么会不记得刚刚出生时的记忆,就像不记得临死前慢慢变模糊的记忆呢……在出生与死去的时候,就是上一世与这一生的记忆被瞬间删除的时刻。那个手握橡皮擦,强行擦除每一个人记忆的掌控者,是神还是神的使者呢?……

就是在父亲死去的那年夏天,刘可平生第一次出门远行。他选择去往呼伦贝尔大草原,然后转道去了满洲里,于是就有了在边境与国门合影留念的那张照片。父亲在世时从不让他外出旅行,说:“没事别出门!外面,坏人多得很!”他不让儿子旅行,自己却没少跑了地方,什么秦皇岛、鞍山、阜新、丹东……都是围着老家朝阳的一些北方小城。沉浸在丧夫之痛中的母亲仍在固执地教导他:“你爸生前一直说‘不要到外面玩!’‘少去!’怎么,他刚走你就心痒痒了?”当时,一向沉静的刘可没有回话,只是安静地收拾行李。其实就是一个黑书包,往里面塞了一身换洗的内衣,穿上球鞋,抄起书包,说了句:“妈,就一周。一周后我就回来。”说完,带上门就走了。没有人知道,那时他总感觉脑中下起一片大雾,混呛呛的,神情恍惚得像是丢了魂儿。他想,那就往最北方走吧,让脑袋降降温。他曾在一个节目中看到,人的大脑一旦超过五十度,用不了多久,那摊脑花就会变熟,熟成像锅里的豆腐脑与黏糊糊的大米粥一样。他从来就不喜欢海,虽然他从未到过海边。他就是觉得大海真是太大太大了,大得会不动声色吞噬掉自己本就空当当的那颗心。嗯,就去开阔的草原吧。他没有食言,一周后,他又站在了母亲面前,但他似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对吃喝从不挑剔的他,一向不袒露心扉的他,竟然大方地要求母亲顿顿擀面条。母亲心想,只要不是天天山珍海味,面条还是能供得起的。饮食习惯的大变化这还不算啥,性格,关键是性格,跟他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母亲当然是第一个察觉到儿子的改变,但她当时并没有多想,以为不外乎就是儿子这趟人生首次旅行震撼到了他呗。

重启人生的方式有许多种,旅行是其中之一,就像迎接美好一天的到来,我会从点上一支香,喝上一杯冰咖啡开始。那种仿佛一切都可以从头再来的错觉,对于烟酒不沾的我来说,不是尼古丁麻痹神经的冲劲儿硬生生给我拽起来的,也不是酒精混进血液,在扰乱大脑的理性判断后,让人陷入可以暂时装疯卖傻的轻飘飘与晕乎乎的虚浮世界给的。“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这句修心密钥,一直在清醒地提醒着我。最近我的梦格外多。如果白天做,就是人们常说的“白日梦”。那么夜晚呢?究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还是我的灵魂终于挣脱开肉身的束缚,飞往了另外一个平行地球。“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现实、梦境,或许都是虚幻的相也说不定,所以我一直提醒自己不要着相。放纵是相当容易的,但向上,保持一直向上的姿势,却需要持戒般的严格自律。

作为与刘可、戴森同住一个小区的我,我在暗处观察着包括他们俩在内所有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人。那些与我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不一定像我能记住他们的每一张脸。他们只是在有一天拉着小拖车经过小区的大门去早市买菜,或是骑着“电驴子”驮着后座睡眼惺忪的孩子上学。但是,我能记住——除了他们的脸,还有他们的身形,高矮胖瘦,走路的姿势。经过小区大门时,是会对保安微笑还是面无表情。我统统过目不忘。我就像是一个人肉监视器,只是捕捉的镜头是我的双眼,存储卡是我大脑里的海马体,对观察对象的解析,是我活到目前为止的认知总和。当然,我尚未拥有遥视的能力,就像那个能够遥视火星的男孩所拥有的超能力。然而,对戴森与刘可两个人的观察,仅限于他们要先被我撞见,然后我会撤到一个安全的距离,在确保万无一失没被发现的情况下跟踪,再仔细观察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我一直怀疑他们俩都是NPC。既然这个宇宙全部都能用数学计算出来,那么人类也是其中可以被计算的一环。人类很可能是被“教育”“上学”这些“大数据”所“投喂”的“生化型AI机器人”,只是这个“人型AI”穿着血肉的皮肤。

立夏这都过去好几天了,风还是一如既往的硬。这阵子我总是在睡醒前感到体感冰凉,但冷归冷,总算是能睡上一个相对完整的觉了,前段时间动不动就在凌晨三点突然醒来的紊乱作息也已渐渐恢复正常。人的身体可真是一个奇怪的小宇宙啊,肉体在变老变胖横向生长的同时,认知上也会发生着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还是山这种反反复复的摇摆。

太阳就如同一个刚被擦拭干净的大灯泡,以超高的瓦数把地球的一半照得亮如白昼。这句话乍一看没毛病但仔细一想却充满悖论。太阳把大地照亮,言外之意,此时的这一半地球不正是白天吗?

质疑身边习以为常的事物,就是从有一天望向太阳察觉它哪里不对劲开始的。五六月的太阳,倘若天空晴朗,无论有没有云,都会把我的房间照得透亮。窗子大开大敞着,夏日的风吹进来,光线与五六月之外的其他月份就是不一样。肉眼可见、身体可感的一种高能量态聚集在房间,让屋子里的主人,也就是我,还有房间里的物品,那些我收藏的书与唱片,包括我养的一只猫,全都熠熠生辉。

我跟女友谈起酒,谈起失眠,谈起凌晨的突然醒来。女友执意认为我这是中了邪,被恶灵附了体。以前,我们还没分开时,生性冷淡的她曾对我说:“张帅你最好戒色!否则啖精气鬼会把你的阳气吸干!”她吓唬我,我竟信以为真。那时我都二十七了,研究生已毕业一年,虽然她并非我的初恋,但我那时仍是处子身。

“我还是觉得男人应该把精力多放在事业上。”女友说。我一直觉得她不单单是性冷淡,还有天生对于男人身体的某种抗拒。她认为男人健身练出莲藕一般的肌肉是一件非常恶心的事。

有的男人爱抽烟,有的嗜酒,每天将自己灌得晕晕乎乎,让被酒精驱使的大脑异常亢奋,身体上下左右摇摆晃动,逐渐变成了一种现实中的常态,而清醒态,反成一种过错。但是没人会想到,没有妻儿的我,三年前,开始将观察陌生的“熟人”当成了一种生活乐趣。是的,你没有听错,不是烟与酒给我带来的神经亢奋,而是躲藏在暗处,悄悄观察别人。不然呢?让我也要像那些臭男人一样喝得酩酊大醉,然后酒劲上来,变成话痨、开黄腔、骂人,或者变得更沉默,倒头像个死猪一样呼呼大睡吗?

NO!

没有人天生冷若冰霜,就连昔日对卿卿我我感到毛骨悚然的刘可也不。想当初,一句“请在我耳边呢喃”,很难想象会从木讷的他的口中说出。枕边话只能讲给枕边人听,虽然他现在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单身汉了。

适龄青年越来越不想结婚了,就连恋爱都懒得谈了。我现在似乎有些明白,为什么外星人的形象总是长着一个大脑袋、一双漆黑的大眼睛,但身上却光溜溜的,四肢纤细极了。如果我们人类是外星人通过基因工程按照他们的模样改造的,那么外星人也是神按照他的样子造了他们。外星人之所以头大身瘦,是已经不需要再通过两性结合繁衍后代了。他们已经完全进入了智性、开悟与灵性的超高阶段。

太喜欢五六月份的云了。大团大团,似岛。想起以前做旅游编辑,在夏威夷海滩,看着波光粼粼的海面上,那些大朵大朵的云团,仿佛伸手即可触摸。那时理寸头,穿砍袖T恤,瘦胳膊瘦腿晒得黢黑,在沙滩上光着脚丫没心没肺地奔跑,身体和心里都很皮实。我塞着耳机听许茹芸的抒情歌,《如果云知道》《独角戏》《我依然爱你》《日光机场》……那些她唱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慢歌,前奏一响,心就掉了进去。

游荡了一天。五月末,树上的蝉还未叫。太阳毒辣,新闻上,喜马拉雅山西麓的印度高温已达五十度。虽说今年多雨,但师父说雨也是一种热。我晃晃悠悠走在树荫下,心想,这要是有个班上,究竟是会心满意足呢,还是会再次被焦虑击垮?看来,我很有可能是好了,不然的话,也不会有精力想这些有的没的。只听师父的话再次从耳边响起:一个人不能既要又要还要,否则迟早会遭到反噬。

那些在脑海中一闪而过的邪念就像是被恶童附了体。或许睡前刷了太多的恐怖片视频,一条条的短视频蚕食着本以为固若金汤的心理防线。

一个男孩拥有着吸附小镇居民痛苦的超能力。他就像是一块儿海绵,只要居民拥抱了他,那些人便被吸掉了痛苦,脸上恢复了笑容,但代价就是那个男孩的灵魂能够进入他们的身体,操控着他们的意识。英俊的少年最终失控,也或许是为了报复,他进入到所有曾经将垃圾情绪转移到他身体的居民们,他翻着白眼,最终变成了瘫坐在轮椅上一具脸色惨白、身形枯槁的活“木乃伊”,他的心完全被恨意与邪恶占据了。

放下手机。我觉得我应该向我的猫学习。学习它只待在家里,几十平米就是它全部的家园。它吃,它睡。睡醒了舔舐毛发,站在阳台的窗檐前望向窗外,有时是行人,有时是来来往往的车辆,有时是叽叽喳喳飞过的麻雀。它在对一切显得好奇之后,又归于平静,蜷缩成一团毛球继续睡。它肯定是哪里也不能去的,更不会与同类交往。曾经有其他猫咪来家里,它就躲在沙发底下,宁可饿上一天,也不肯出来吃食,更别提与同类玩耍了。

猫对外界好恶的反应都会直接挂在行动上,它不会为了讨好或巴结谁而想要暂时委屈一下自己。

做一切事情都热衷拍照打卡记录,与跑步、健身或是从事任何一项体育运动,与站在聚光灯下唱歌或是演戏的歌手、演员,从本质上讲,没有任何根本性区别。所有的呈现,唱也好、演也罢,或者通过文字书写、运动释放……本质上都是渴望被他人看见。这很像着装,除却抵御严寒、遮蔽私密部位,穿衣还是为了漂亮。漂亮的终极目标是为了吸引,获取关注。

据我观察,刘可一直在跟踪戴森。令他们万万想不到的是,两人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

戴森除了清晨在街心公园穿得很绅士外,他白天大部分时间都在一个大市场卖调料。那件墨绿色的胶皮雨衣似乎就没离开过他的身体。雨衣后面有两道亮眼的荧光绿,那种颜色我只在一年夏天西北的一个盐湖见过。湖水泛着一言难尽的黄绿色,让我瞬间想起神话故事里的冥河。湖上没有一只鸟在飞,湖水里也没有一条鱼在游,只有结成冰晶的湖盐,或半露在湖水外,或晒成一层层宛如被风蚀的飞碟状岩柱,奇形怪状地摊在湖岸。我嗅不到戴森身上的调料味,可能是我离他太远,但置身在市场,一股股刺鼻的花椒味、茴香粉味与大料味,早已让春天一到鼻子就过敏的我打喷嚏不止。

“进来看看!”突然,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把我吓了一激灵。

“我看您最近总在附近转悠,是在寻找什么东西吗?”戴森又问道。

我一句话也没回,低着头,马上撤离。

“欲望升起时,就去打坐。这时去坐,能量巨大,事半功倍。幸运时,兴许还能看见那些无形东西的存在。”

我不信师父说的打坐能开天眼,虽然我报了一个小班,周末一到,就会上山静坐,但我无非只是想暂时躲一下人群,避开那些推不掉的应酬,像是谁谁家儿子、闺女结婚,谁谁孩子过百天。在山上过两天清净生活,我并未真的打算青灯古佛、带发修行。然而,我参加的课程名字对自己来讲确实挺讽刺——《在山上做一天和尚》。

甭管是一天还是两天,总之在相对安静的山上,能够最大限度降低与人的接触,更能屏蔽掉城市里许多持续不断的噪音:清晨一大早垃圾车“滴答”“滴答”前来收垃圾的声音;施工车“咔哒”“咔哒”碾过坑坑洼洼的马路以及车斗滚筒里水泥“哗啦哗啦”不停搅拌的声音;我所住的老旧小区楼下门脸儿洗车房“滋滋”的洗车声;上午小孩子被老人推在婴儿车里去晒太阳的路上突然“哇哇”的啼哭声;周末不知谁家“叮叮咣咣”没完没了的装修声……但凡人住在城市,睁着眼,就不可能完全享受安宁,就连夜晚,只要窗子没关严,天空飞过时飞机的“嗡嗡”声也能隐约听见。夏天就更不用说了,即便门窗紧闭,空调一开,好家伙,“轰轰”作响的冷气声,让我误以为是盖着毯子正睡在夜行的航班上。

“你破事儿太多了!”这是上一任女友在分手前对我下的结论。“你还是好好看看别的男人都在干啥吧!”这句话说完,她拉着行李箱,头也不回,摔门而走。然后我听见行李箱的轱辘“唰啦唰啦”拖在走廊地面上的滑动声,虽然隔着一道入户门。

“别的男人?他们有什么好看的呢!”我在心里直嘀咕,日也想,夜也思,直到大脑出现幻听与幻视。也是从那以后,我决定尾随戴森与刘可。

“房间里不要放伞。”师父环顾了房间一圈,看见我唯一的一张桌子上放着一把伞说道。

那把伞是上山的前一天,出门上班时恰好下雨所打的。“为什么?”我问道。

“你别问为什么,只管不放就好。”

“师父,我实在是太讨厌人群了。很讨厌!非常!”

“那你就离开啊!”

“可是……离开人群……很难活下去吧。”

“这个,因人而异。”

“所以我打算先试试。”

“怎么试?”

“辞掉工作,在家里接活。或者,专心做自媒体啥的。”

“挺好。祝你成功。”

“谢谢师父!”

师父刚走,一只蜜蜂扑在阳台的玻璃上,嗡嗡嗡响个不停。可恶的噪音又来了!

“没用!啥用也没有!最后都是白眼狼!”

“人心是最贵的消费品。耗着耗着,心就用旧了。所以,别轻易交付真心。真心只留给待你真心的。”

受了太多别人对你说“你可真是一个好人”的苦,只因这句温柔的“夸赞”,你就变成了他们借刀杀人的帮凶。这把利刃无形,却被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涂满了蜜,你心甘情愿沦为被他们洗脑成功的提线木偶。孩子,赶快醒醒,别傻了!

“没有多少人能活过一百岁。很少很少。即便活过了,一百一,一百二……但总有死的那天。”

“这么看,人生似乎没有意义。”

“意义?就看你想怎么赋予它了。”

“把它当成是一次持续几十年的真人秀表演就好。”

“肯定要认真对待。但也别太在意。”

“忙着过日子的人,根本就没时间发朋友圈。”

“是不是,就像特别悲伤、特别开心的人,也不会发一样?”

“差不多。”

要相信直觉,相信自己在痛苦的经历中所悟到的,而不是一味信奉被人灌输的“继承知识”,所谓的“真理”甚至宗教教义,否则,就是把自己关在信仰的牢笼,在亲手丢掉钥匙后,自困笼中开始找钥匙。

这不纯纯有病吗?!

你要随心所欲,只要不逾矩就好。

地球,它只是一个装置,就像你走路时,遇见花丛中的一簇植物。那些植物就是一片宇宙。但是,当你意识到这些真相又能如何呢?你终将也会像那些破土而出但注定会凋零的植物一样在不久之后消亡。你以及你所身处的空间终将消失,这是一个永远都无法扭转的事实与永恒存在。

若干年后,我已消失不见,然后你读到这些文字,直到你也消失。

人类以为拥有可供思考的智慧特别了不起,殊不知,这背后却是同等的巨大吞噬与永恒消亡。

活着活着,你会对一切曾经看不惯的人事物渐渐包容。这样的改变,并非说明你老了,或是心用旧了,而是你对曾经仰视的高贵光环祛魅了,也不再过度共情了。同时,你又在那些稍显可笑的巴结中,看见昔日里自己四处攀缘时的无意谄媚与滑稽可笑,就像马戏团里的小丑一样。是的,你已练就出一副火眼金睛的慧眼,用来识别真心还是假意了。

人生总是在分别。那些曾经供养你的,以及你所供养的。他们送你远行,抑或你将他们送去地球的另一端。

天空热极了,热得让人早已失掉了耐心去相信。

是啊,根本就没有什么是值得信赖的,人心、承诺,因为根本就没有绝对的真实可言。只有那颗冷若冰霜的心是真的,但它也早已被伤得遍体鳞伤。

亲戚之间早就断了没了来往。一代代人匍匐前行,谁不是从一岁、三岁、十岁、二十岁、四十岁……这么一天天过来的呢。

“你们谁能告诉我刘可他到底是怎么了?”

“他疯了!”有个嘴欠的同事喊道,生怕我听不见似的。

“想要达成目的,肯定是要不择手段的。地球资源就那么多,你不争,自然会有别人去抢。如果得不到你想要的,只要你能心甘情愿接受,不抱怨,心里没有恨意,那,没有就没有,无所谓。但,就怕,就怕你心不甘情不愿,久而久之,一个健康的正常人,我不相信他心里不会失衡。”

刘可就像是变了一个人,身体住进了另外一副灵魂。

草原深处的一片沙地,一团黑压压的不明物体,像虫群,以极快的速度飞进了刘可的嘴里。他弯下腰,捂住肚子,明显感觉到它们正在侵蚀着肠胃,然后一直蠕动到小腹。突然,他挺直了腰板儿,就像后背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强行将他的脊背扳直。只见他眨了眨双眼,很刻意地眨了两下,然后转过身,从沙地里走出来……

那天傍晚,刘可穿着白色跨栏背心,踩着夹脚拖,去便利店买咖啡。炎热的夏日,店内的冷气让他卸掉了一天的疲惫。他早就不担心喝咖啡会睡不着觉这件事了,对他来说,这种事根本就不存在。养成每天都要喝咖啡的习惯,以至于后来按壶来计,似乎与回家后整天吃面是同步开始的。

“戴森,每次叫你名字,总会让我想到‘戴森球’。”

“哦?是吗。看来我还一不小心成了外星人的无人机呀,挺好!深感荣幸!”

若干年后,你我已失散多年,可能是彼此选择绝交,也可能是因为一些误会懒得解释也不想修复,但你突然像翻书一样翻到我们的过去,以为被彻底打包尘封的记忆,却在一瞬间化开,再次勾起了你心底深埋的暗涌,然后带着挥之不去的遗憾,隐隐作痛。

“这是第二十三号地球。欢迎回家。”当耳畔响起这句无声的广播时,我知道我又回到了这一个地球上。

此时,窗外的雨一直下一直下,丝毫没有要停的意思。我盖着夏凉被,听着车子继续碾过马路时所溅起的水花声,脑子有些宿醉般的昏沉,方才那些突然中断的画面,还来不及让灵魂适应这颗星球的载具。我疲惫至极,但又无比怀念,此刻,我只想好好地再睡上一会儿,不知睡着了还能不能再回去,再去看看戴森与刘可。

嗯。只要睡着了,世界对于我来说,就会归于一片永恒的宁静,就像是躺在一片没有风浪的宁静海上。我还在想,如果将刘可所说的那些肉眼并不能看见但每一次都颜色不一的呕吐物连在一起,它们会不会架起一座穿越恐惧的彩虹桥呢?

不知过了多久,我又开始做梦了。这次我梦见刘可、戴森我们仨,彼此保持着距离,站在烈日骄阳、白雾弥漫的墨西哥城,面面相觑。四周,红花、阔叶绿植以及它们所散发出来的潮湿味道,依然是那么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