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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主义合作化运动中的家国关系问题 ——从社会主义文学实践中再思考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经验
来源:《中国当代文学研究》2026年第3期 | 卢燕娟  2026年06月28日19:30

内容提要:以《创业史》和《三里湾》为主要研究对象,从文学的角度再思考1950年代中国农村社会主义合作化运动中的家国关系问题。新中国要通过农业合作化运动将农民组织到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结构中,在现实中必须面对、回应如何处理社会主义国家与传统的乡社家族结构问题。传统乡社家族在当时的历史现场中,既是农民现实生产生活中的普遍方式,也是他们普遍的意识形态认同。两部作品都在“两条路线斗争”的时代大叙事中呈现了乡社家族结构在社会主义国家构想中的存在及其引发的问题,也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创业史》将两者作为二元对立矛盾,提出了用阶级关系取代传统家族关系的改造方案。《三里湾》则提出在既有乡社家族结构中发展社会主义的方案。对这一问题的再认识和对这两种方案的再反思,有助于今天清理20世纪遗产、重新思考社会主义历史和未来。

关键词:家国关系 农业合作化运动 社会主义 《创业史》 《三里湾》

1950年代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探索和实践;同时也是20世纪农村革新问题在社会主义国家语境中的延续和发展,有其独特的问题语境和深远的历史脉络。这两层意义并非彼此独立的认知视角。无论在历史现场还是后来的历史叙事中,它们都始终共存互文,交错影响着历史的整体进程。今天,从对这两层意义及其相互关系的完整观察出发,重新反思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经验教训,或能在熟悉的历史材料中激活“短20世纪”的珍贵遗产,为人类如何走出漫长的19世纪、探索未来社会主义道路等问题找到新的可能性。

作为国家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合作化运动主要在政治和经济意义上被关注。即,一方面,通过将个体家庭私有制改造为集体所有制、改变农村的生产关系属性以改变农村的社会政治属性;另一方面,通过将分散的家庭生产组织为大规模的集体生产以提升农业生产力。概言之,这场运动着眼于土地私有制产生新的贫富分化甚至阶级剥削的问题,要将农民进一步从传统的土地私有制中解放出来,直接将农民作为劳动者个体编织进国家/集体的政治经济大结构中。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开篇即将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开展称为“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1,指出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五亿多农村人口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的革命运动,带有极其伟大的世界意义”2。并且明确要求“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生产上,必须比较单干户和互助组增加农作物的产量”3。

作为20世纪中国农村革新的延续,这一时期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在一定程度上也面临着此前历史中的一切农村革新运动的共同问题:在强烈的外部冲击和内部震荡中,传统中国的政治和经济结构不断瓦解;但其文化逻辑与意识形态层面的革新往往更加复杂也更加困难。在农村,这一点主要体现为以家国同构为根本文化逻辑的宗法制度及其所决定的文化认同、伦理标准渗透到农村家庭结构与农民个体行为中。到了农业合作化时期,“家族乡社”概念从内部裂变出了几个层次。一方面,传统中国以家国同构、宗法制度为核心的社会结构,在可见的公共政治权力空间和生产组织方式中几乎都已退出历史舞台。此时农民主要生活在三四代人共居的农村大家庭而非传统宗法家族中。这种农村大家庭从规模、结构、维系模式上,都与过去的宗法家族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是具有一定现代性的社会家庭。同时,农民普遍对新中国有朴素的情感认同,也愿意接受新社会、新生活的召唤,“工农联盟”“社会主义国家主人公”等新的身份对他们有切实的召唤力。但是另一方面,传统的家族乡社作为伦理标准和文化认同,仍然牢固地存在于他们的家庭模式和个体意识结构中,并深刻影响着他们对现实的判断和行动。甚至在很多地方,仍以某种方式或与官方的乡村政权并存,或以更隐秘的方式参与组织着农民的生产生活。这就使得这一时期的农村大家庭仍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宗法家族的伦理标准和行为准则。例如,父子兄弟之间仍然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家长权威,农民往往将自己在农村大家庭中的成员身份放置于社会主义国家所询唤的“工农联盟”“社会主义国家主人公”等社会身份之前;传统宗法家族的孝悌伦理与新社会的主体意识、平等原则冲突常常发生激烈冲突;农民“发家致富”“创立家业”的梦想往往与社会主义合作化目标有冲突,这种冲突既包含着生产关系中的私有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矛盾,也隐匿地延续着传统宗法家族的家族本位主义——虽然此时农民的“家”在现实生活中已经更多是“家庭”而非“家族”;很多农民——甚至是具有了党员干部身份的农民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也往往根据族亲、姻亲决定远近亲疏意识,乡党人情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他们的话语和行为模式。

长期以来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各种研究,主要从政治权力斗争或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改造视角切入,却一定程度忽视了这一问题。

同一时期,作家以农业合作化运动为题材的文学写作虽然主观上致力于为社会主义改造总路线鼓呼,但普遍的现实主义创作态度使作家们必然追求还原生活质感,因此也就得以从经验层面不仅再现了农村乡社家族在国家/集体与农民二元结构空间中的客观存在,更呈现出其与农业合作化运动发生的错综复杂关系。而且,也正因为政策对这一问题缺乏关注与明确表述,作家在文本中反而获得了较为自由多元的想象和表达空间。他们从自己的经验出发,在各自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书写中表达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立场和认知,使得文学在这一问题上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

柳青和赵树理在这一问题上创造了比较典型的两种叙事。两位作家遵循现实主义原则,在作品中都较多地呈现出了新旧家国关系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并存乃至冲突。柳青的《创业史》提供了一种将血缘姻亲家族按照阶级关系重组、整合进新的国家结构中的构想;而赵树理的《三里湾》探索了在既有的乡社家族关系中建设新社会的可能性,让既有的乡社家族结构保存在新的国家结构中并努力寻找其正面意义。因此,本文将以这两位作家对农业合作化的书写为主要对象,将这场新中国农村社会主义改造运动放置在整个20世纪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问题结构中进行再探讨。

一、对《创业史》与《三里湾》主要矛盾的再分析

柳青的《创业史》与赵树理的《三里湾》,作为这一时期表现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代表作,长期以来主要矛盾都被解读为“农村两条路线斗争”。这一解读源自当时国家对发展道路的总体设计和对主要矛盾的基本判断。在这一表述中,“社会主义路线”的内涵相对清晰,但“资本主义路线”的内涵需要辨析。“社会主义路线”所指即为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具体说,即将农村生产关系从私有制转变为集体所有制、从以家户为基本单位的个体劳动转变为集体劳动,同时使农业合作社具有一定的基层政治权力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在农村的基本权力组织。这里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包含着生产关系公有制与政治权力民主化,说其根源于马克思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是可以的。但这一表述中的“资本主义路线”却不能直接套用马克思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内涵来解释。当时,毛泽东将农业合作化进度的阻力命名为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路线”,认为这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上替较少的人打主意,而没有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替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打主意”4。毛泽东作出这一表述的前提语境,是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矛盾作为国家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的主要矛盾。那么既然界定了农业合作化是农村的社会主义路线,则无论是在生产关系中抵抗集体经济,还是在具体政治运动中对农业合作化运动持消极态度,都属于社会主义的对立面,所以“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都被纳入“资本主义路线”的整体命名中。这一表述中“资本主义”概念具有非常具体的语境前提和逻辑线条,与普泛意义上的“资本主义”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偏移,由此也必然带来在使用、界定和阐释中的模糊空间。

柳青写作《创业史》、赵树理写作《三里湾》,主观上都是呼应中央精神,用文学呈现“两条路线斗争”。由于上述原因,他们对“社会主义路线”的理解和诠释都非常明确,就是农业合作化运动;同时却为作为其阻力的“资本主义路线”填充了大量源自现实实践的经验内容,以现实主义的笔法保留了在“资本主义”整体命名之下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历史现场所遭遇的真切困境。

在《创业史》中,社会主义道路的阻力主要来自两个阵营。一个是富农姚士杰,另一个是退坡党员郭振山、一部分中农和富裕中农以及思想保守的农民。从此前的研究思路说,二者仅仅是在阻力大小、阻力程度上有差异,因为“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都被视为同一阵营即走资本主义路线的一方。但在本文的问题视野中,有必要仔细辨析这两个阵营在意识形态、具体诉求和对社会主义国家态度上的差异,并赋予这些差异以历史性意义,从中清理出作家留在文本中的、来自历史现场的真切经验与意义。

《创业史》开篇,柳青引述了三段话。第一段是毛泽东语录,指出社会主义要与旧事物斗争才能胜利。第二段是三个字的乡谚:“创业难……。”第三段是一句中国农村格言:“家业使兄弟们分裂,劳动把一村人团结起来。”5这三段开篇引言构成了《创业史》的题解。毛泽东的话揭示了小说要书写发展社会主义的故事,而且明确了社会主义要通过与“旧事物”斗争来发展的故事逻辑。有意思的是,这里的“旧事物”成为一个看上去心照不宣实际上语焉不详的概念。从当时的语境来说,作家和读者都可以直接将其代换为“资本主义”。但是从接下来的两段题解看,作家对“旧事物”的理解,显然有非常具体的内容:“家业使兄弟们分裂”,这句话仍然可以在“两条道路线斗争”的主题下解读为对私有财产的批判,但值得注意的是私有财产的占有单位是“家”而不是农民个体,在劳动者关系上,与“一村人”形成对比的同样是“兄弟们”这样的家族单位而不是农民个体。由此回到第二句“创业难”的乡谚,则小说的主题就可以概括为:社会主义,就是农民们抛弃延续了数千年的发家致富、创家立业的旧观念,转而创社会主义集体的新业。在这个主题中,旧事物不是作为“农民个体”而是作为“农民家庭”与新的社会主义国家相对峙——虽然这个农民家庭不再是宗法家族,但如上文所述,从其伦理法则、成员意识结构而言,可以将其视为宗法家族在新社会的隐匿延续。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旧事物”的“旧”有了更加明确的内涵。

文本的叙事也确实围绕着农业合作化与农民根深蒂固的创立家业、发家致富观念的冲突展开。小说固然着力体现了富农姚士杰对社会主义源自阶级本性的仇恨与破坏欲,但这条线索在作者笔下被处理得敌我分明:姚士杰阶级本性反动,道德品质败坏,无论从他的主观意识还是从客观行为来说,他都是社会主义的敌人。但在退坡党员郭振山和村内一些不坚定的中农——包括梁生宝的父亲梁三老汉、本家叔叔梁大老汉身上——柳青却呈现出了问题的复杂性。较之阶级敌人姚士杰,郭振山和中农们对当时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抵抗构成了农业合作化运动更具普遍意义的困境。

首先,无论是郭振山还是相对落后的中农,他们虽然与社会主义路线有冲突,但这种冲突绝非敌对关系。无论郭振山犯了多么严重的错误,他自己和作家柳青都非常明确一点:他没有与姚士杰站在同一战线。郭振山始终是热爱共产党、认同新中国的,虽然很大原因是共产党、新中国给他带来了在经济上能翻身、在人格上有尊严的切实利益。郭振山“退坡”之后想要奔赴的方向,远不是资本主义(无限扩大的私有经济),甚至他都不愿意成为姚士杰那样的富农。他所追求的仅仅是家业殷实的富裕中农生活,“赶上郭世富。以此为限,绝不超过。他绝不使自己的家业接近仇人姚士杰,那和他的‘政治性儿’水火不相容”6。换言之,以梁生宝时代的共产党员标准而言,郭振山无疑是落后的;但以20世纪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村土地革命的历史实践而言,郭振山较之梁生宝,反而是更能代表普遍的中国农民:通过土地改革在经济上翻身,在新政权中获得政治文化权力和人格尊严,由此产生了对新政权的拥护和朴素的阶级意识。小说中的其他中农,也对社会主义新中国怀抱着类似的认同与情感。但是,与此并存的,是他们世代积累下来的追求家族兴旺、家业繁盛的梦想。对新社会的认同与对兴旺家族、繁盛家业梦想的追求共存于退坡党员郭振山心里,也共存于梁三老汉和众多农民的心里。

柳青对这一矛盾给农业合作化运动造成的现实困境有着细致的观察和深切的体会。他一次次让郭振山乃至梁生宝陷入“家”所意味着的生活内容与“国”所召唤的未来道路之间的冲突中,并让前者不断成为后者的阻力——在一定程度上,文本中对这一阻力的呈现权重甚至大于对阶级敌人姚士杰破坏性的揭示。当郭振山受到批评、不服气梁生宝时,他心里想的是:“我郭某人要是和你一样,婆娘没婆娘,娃子没娃子,我的互助组,比你生宝同志的能强十倍!”7从土改时候的谋取私利,走到办互助组时的私欲膨胀,乃至发展到成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阻力,郭振山最直接的理由始终都是“发家”。而在梁生宝这里,不仅他与梁三老汉父子之间的主要冲突围绕着合作社与创立家业展开,他自己组建婚姻家庭的欲望也与他投身合作社的工作不断发生着各种冲突。在这些冲突中,兼具现代社会家庭结构形式与宗法家族伦理认识的“家”承担了题记中社会主义所要克服的“旧事物”的具体所指,真切地成为农村合作化运动所遭遇的困境,却被包裹在“两条道路斗争”的时代表述中未被识别出来。而且,正因为其被普泛的“资本主义道路”表述所掩盖,它在现实中造成的问题也往往被归入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的斗争中来认识、处理,才进一步给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开展造成了更复杂也更深刻的问题。

较之柳青,赵树理更追求在感性经验层面再现“农民”形象。赵树理曾说自己的材料“大部分是拾来的”8,“强调直接经验”9。他写了大量他所看到的、熟悉的,差不多都能叫出一个个具体名字,而对方也亲切地称他为“老赵”的农民。他在这些农民身上真切地感受着新的国家认同与传统乡社、家族伦理的并存。较之《创业史》,这一点在《三里湾》中被表达得更加明确,也具有更多的可能性。这不仅是说《三里湾》中没有像姚士杰那样的阶级敌人角色,日常家庭生活场景几乎构成了《三里湾》的主要场景;更重要的是从先进的党员干部到普通群众乃至到退坡党员与落后分子,他们之间的乡党亲族关系不断被作者呈现,他们之间的交往也处处体现出这种“乡党亲族”的亲近感,乃至他们处理人际关系时往往首先也会遵循“乡党亲族”人情世故法则。党支部书记王金生在门口听到退坡党员范登高和雇工王小聚争吵,他没有以党员干部的身份指出范登高违反党的原则雇工的错误,反而是在门口“打了个退步”,想等他们吵完了再进去以免引起尴尬。进去之后,也只是问候一句“大清早,你们东家伙计吵什么”,被范登高否认之后,他虽不相信,却并不坚持用党的原则批评范登高的错误,仅仅是岔开了话题。10这种以乡党亲族的人情世故为行动逻辑的情节在文本中比比皆是。即使先进的党员干部也更习惯以家族关系划分人际关系,在实际行动中也将乡党亲族情面放在党性原则之前。思想进步的青年满喜在面对退坡党员袁天成与落后妇女能不够的家庭矛盾时,并不关注二者矛盾所呈现的“路线分歧”,而是秉持传统伦理批认为作为妻子的不够不贤惠,并力主他们维持家庭和睦。而退坡党员们为自己辩解时使用家累为借口,也很容易得到群众乃至党支部书记的谅解(《创业史》中郭振山也试图使用过同一借口却从未获得谅解)。甚至马多寿分家事件中,党支部都没有旗帜鲜明地支持年轻人摆脱旧家庭、追求新道路的分家诉求,反而更多体现出传统宗族伦理所认同的“劝和不劝分”倾向。更有意思的是,分属进步与落后阵营的青年男女,竟然很容易结成恋爱婚姻关系。这些情节,几乎改写了这一时期“两条路线斗争”是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的时代意识。概言之,《三里湾》所呈现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主要矛盾,发生于一群并存着社会主义国家的阶级关系与传统乡党家族关系的农民内部。矛盾双方在社会主义国家视野下不是阶级敌人,在传统乡社家族视野下则更加亲近。当他们分属进步与落后阵营时,相互之间有点斗争,又有点协商,还有点帮助。所以,《三里湾》不像《创业史》那样,矛盾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深入而朝着深化、尖锐的方向去发展,而是在对社会主义美好蓝图的构想中,获得了“花好月圆”的轻松解决。

概言之,《创业史》与《三里湾》虽然在作家的主观判断上存在差异,但它们都再现了这样的问题: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传统农村乡社家族始终存在于农民的日常生活、言行标准、情感结构中。新国家结构与旧家族伦理关系的问题,虽然被“两条路线斗争”表述模糊,却在历史现场真切存在于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国家想要通过农业合作化运动将农村纳入社会主义社会结构中,就要不断面对、回应这一问题。

二、用阶级代替家族:《创业史》对家国关系问题的呈现与解决

《创业史》将传统乡村家族与现代社会主义国家处理为二元对立关系,前者是后者发展必须克服的“旧事物”。在这个逻辑下,对发展农业化运动造成最深刻阻力的其实不是像姚士杰这样的阶级敌人。虽然他们极力破坏对社会主义的刻骨仇恨,但是在新中国的农村,他们其实在农民中已经成为敌人、坏人,并没有号召力,只需要动用国家权力镇压限制其破坏行为即可。农业合作化运动更深刻的阻力,是来自像郭世富、梁大老汉这样的富裕中农,是他们所代表的传统的家族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由此决定的一套文化伦理。

富裕中农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阻碍,首先体现在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对农民存在着普遍的号召力。不同于反动派姚士杰,他们不是敌人。农民从对新中国的认同出发,会警惕姚士杰,却不会敌视富裕中农,甚至普遍对他们充满羡慕之情。值得注意的是,富裕中农不是作为拥有较多财富的个体受到其他农民羡慕。农民们羡慕他们,是因为他们代表着一个人口繁盛、家业兴旺的家族(这种家族往往以大家庭方式存在,但与传统家族观念的结构、意识有着千丝万缕的传承关系)。这样的家族,正是农民在传统生产生活中所追求的理想。柳青生动地展示了这种生活理想在农民中普遍具有的天然吸引力:小说开端,梁三老汉因为儿子梁生宝无心家事,对他非常不满而走出家门。这时,郭世富家盖屋架梁的动静进一步刺激了他,他羡慕“人家是二十几口人的大家庭,几十亩稻地的庄稼主,在三合头瓦房院前面盖楼房了”。就连共产党员郭振山,也把郭世富作为自己的生活理想和目标11。王书记明确指出:“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里头,富裕中农是受人敬重的人物。他们因为有一匹好马,或者因为有一个大家庭,或者有一个拿高薪的中学教员,就在周围的村庄里很有名气。”12富裕中农们所代表的来自传统农民意识深处的发家创业之梦,成为梁生宝们要兴办农业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的首要阻碍:不仅中农们自己因为有家有业而抵制合作社,贫雇农们所认同和梦想的也是成为这样繁盛兴旺的大家族,梁生宝的父亲、党支部书记郭振山,都被这样的生产生活方式所吸引而与农业合作化道路背道而驰。

其次,富裕中农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阻碍,还体现在他们秉持的意识形态与伦理标准在农民中有普遍的认同。姚士杰不仅是社会主义国家视野下的敌人,也是农村传统伦理标准上的坏人。但富裕中农们不仅不是坏人,甚至是在农村广受敬重的“好庄稼人”。郭世富“要做孔夫子和朱夫子两位老人家的忠实后代”,一切辛劳都是“为了大家伙——一个古老传统和陈旧概念的集体”13。这样的庄稼人在农民中是受到尊重的,他们的伦理标准也是被认同的。所以,不仅梁生禄为自己不参加合作社辩护时会征引这套伦理说“臣不傲君,子不傲父”;退坡党员郭振山抵抗农业合作化运动、埋头发家的行为,也有村民用“兄弟一条心,黄土变成金”的传统伦理标准予以肯定;即使梁生宝也时刻陷在这样的伦理困境中:他与梁三老汉的冲突,实际上是社会主义道路与旧事物的冲突,但是在梁三老汉和乡亲们眼中,梁生宝却常常受到是否孝顺的打量和议论。他为集体买来的稻种被梁大老汉无理索要,梁大老汉秉持的行为合法性依据就是自己是梁生宝的“门中人和亲戚”,对梁生宝买回的稻种理所当然地享有优先权。

柳青关注到了传统乡社家族作为生产生活方式与伦理价值标准在农民现实生活和意识形态中有着深刻影响。同时,他将这样的影响视为阻碍社会主义前进的“旧事物”。因此,他提出的解决方案,就是农民要打破此前基于宗法亲族联系形成的家族结构,在社会主义国家结成阶级同盟。为此,柳青借王书记的口指出在小农经济环境中中农受尊敬的事实的同时,也给出了原因分析和解决方案:“将来到社会主义的社会里,私有财产制度消灭了,农村中这种可笑的现象,自然也就改变了。”14在他看来,宗法家族的不合法性根源于财产私有制度,这种私有制度必然引发人的私欲膨胀,导致家族内部产生各种畸形关系:姚士杰凭借自己财雄势大霸占欺凌自己的贫穷侄女;郭世富为了自己的家族对内对外都要钩心斗角、盘算计较;一母同胞的兄弟为争夺家产甚至打得头破血流。与这些家族成员之间的畸形关系相对比,柳青同时书写了没有血缘宗亲关系的党员之间、贫雇农之间,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度和集体劳动中结成的温暖、健康的关系。梁生宝因为不是梁三老汉的亲生儿子而在家庭关系内部饱受质疑,却因为坚定的政治信仰而被上级领导深深信任;他与阶级同志高增福、冯有万之间,不仅能彼此信任、团结战斗,还能够互相批评共同进步。灯塔社的贫农社员们,来自不同的家庭甚至家族,却由于共同的阶级地位和阶级意识在灯塔社成为“一家人”。他们面对困难同舟共济,在劳动中团结协作,也亲密无间地共享着劳动和丰收的愉快。由此,《创业史》非常明确地呈现了这样的结论: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传统家族,在道德上是有原罪的(无论是姚士杰还是郭世富,其发家史都不甚干净),在现实生活中则充满了欺凌纷争、尔虞我诈,这样的家族结构注定不会有未来。只有社会主义制度下、处于同一阶级地位的劳动者们,以自己的阶级出身和由此产生的阶级意识结成的阶级同盟才是健康的、合乎道德的;劳动者必须以先进阶级的身份成为新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为自己所属的阶级创造有希望的未来。

在这样的解决方案中,梁生宝父子最终得以和解。梁三老汉穿上新棉袄、感受到乡亲们对农业合作社领袖梁生宝的敬意,心里对梁生宝产生了认同与骄傲。这样的父子和解,事实上是二人之间的阶级认同取代了传统的家族父子观念。梁三老汉更多是作为贫农认同了梁生宝的社会主义道路,不再作为父亲要求梁生宝继承自己创立家业、繁盛家族的理想。但这样的解决方案,也同时包含着风险:社会主义道路与传统乡社家族在公与私层面的对立,不仅仅是所有制与劳动方式层面的,同时也是意识形态、文化逻辑层面的。所以,社会主义不仅需要克服经济上的私有制度,也需要压抑私欲、公而忘私。这一叙事不断强化的后果,是不仅乡村家族,即使是现代家庭,也被压缩到非常狭小暧昧的空间中。在《创业史》中,梁生宝与改霞最终的分道扬镳已经隐隐昭示了这一叙事倾向。后来,一方面是文学叙事中,不仅宗法家族从生活经验到意识形态荡然无存,连血缘父子、世俗夫妻都被放逐,人物之间只有单纯的阶级关系;另一方面,则是宗法家族结构与认同在人心中顽强而隐匿地存在着,合作化运动的矛盾并未真正解决。

所以,《创业史》的可贵之处,在于它深刻呈现了国家要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重构农村的经济、政治与伦理关系,就必然与传统的家族结构与意识形态发生矛盾,这种矛盾具有怎样的普遍性和深刻性,给农业合作化运动带来了怎样的困境。但是,它所提出的以社会主义阶级同盟取代传统家族结构的方案,今天看来却多少是一种过于天真、乐观的想象。无论是文学还是历史在其后的发展,都需要对此进行反思。

三、在既有的乡社家族结构中发展社会主义:《三里湾》对家国关系问题的呈现与解决

当柳青将社会主义国家与传统乡社家族讲述为二元对立的关系时,赵树理却表达了不同的判断并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三里湾》中,乡社家族是一个更加复杂的概念。无论是其生产生活方式,还是意识形态伦理,都既包含着阻碍社会主义前进的消极因素,也潜存着支持社会主义发展的积极可能性。更重要的是,在赵树理看来,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不一定要(很大程度上也是客观上做不到)彻底瓦解现有的乡社家族结构,而是可以通过对其进行整合改造,使其能够与社会主义制度并存于同一历史时空。

基于这样的判断,《三里湾》在叙事上就呈现出与《创业史》截然不同的三个特征。

其一,《创业史》的矛盾尖锐对立,性质不可调和,必须以一方克服另一方来解决。但是《三里湾》中国家社会主义道路与乡社家族结构的矛盾却非绝对对立。《三里湾》中没有像姚士杰那样的阶级敌人,矛盾发生在具有乡社亲族关系的农民内部。矛盾双方在政治上不是阶级敌人,在现实关系中也不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关系,仅仅是农民中的先进分子与落后分子的分野。他们相互之间有龃龉批评却少有对立斗争。在赵树理充满生活谐趣的笔触中,批评甚至往往以玩笑的方式出现。如上文所述王金生对范登高党员雇工的批评,就充满了乡党熟人之间的随意与亲近色彩,不见路线斗争的剑拔弩张,甚至也没有组织工作常见的严肃正式。文本中的马多寿一家,是上文所述的农村大家庭——虽然不再是传统宗法家族的模式,但其内部权力关系和价值伦理认同仍与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个家庭在小说中充当了合作社阻力的角色,但在赵树理笔下,他们先是以一串令人发笑的外号出场:“糊涂涂”“常有理”“铁算盘”“惹不起”。这些外号传达了两个信息:其一,马多寿家虽然不受尊敬,但与其他农民的关系也是轻松、亲近、可以互相调侃戏谑的。其二,乡党们对他家的调侃主要集中于不讲理、贪小利这些农民中常见的性格缺陷,他们并没有在阶级身份、政治属性上受到否定。

正是因为《三里湾》中社会主义路线与其阻力的矛盾不是敌我矛盾,所以也无须像《创业史》那样以一方必须克服另一方为解决方案。《三里湾》想象了一种温情脉脉的解决方案:在乡党亲族内部,通过先进分子批评教育、示范带动落后分子,使他们发生转变,最终大家虽有先来后到、进步快慢,但都一起向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因此,文本中,青年们作为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坚力量与自己保守落后的父辈展开了各种斗争,但斗争并未破坏他们之间的亲情。范灵芝固然站在进步团员的立场上批评自己的父亲范登高,但父女二人之间的互动,即使在争论时也是充满亲情的。马多寿一家想用刀把地阻拦合作社运动,他们的党员儿子将刀把地交给合作社,马多寿一家虽然不甘不愿,却也并未与儿子翻脸,反而顺势全家入社。更有意思的是,小说最后,马多寿的儿子马有翼与王金生的妹妹王玉梅结婚,两个分属先进落后群体的家族之间产生了姻亲关系。作者并未将这样的关系视为王金生家立场不稳或者对社会主义态度的不坚定,反而是通过这样的联姻向落后的马多寿家敞开了未来的进步空间。王玉梅作为进步青年,并不将落后公婆视为累赘,不仅在生活上愿意尽心赡养:“只要他们老两口子愿意跟我们过,管保能比他们现在吃得好、穿得好”;并且还有信心“争取他们进步”。15

而且,值得关注的是:小说中这种进步家庭与落后家庭的亲族关系并不是突兀、偶然的现象。党员袁天成与落后中农马多寿就是连襟。而袁天成的女儿,又嫁入了党支书王金生的家庭。整个三里湾的每个家庭之间,都或远或近地存在着姻亲、族亲这些在传统宗法家族制度中非常重要的家族关系。而小说不仅没有回避这些关系,还非常详尽、生动地展示了这些关系在农民中有着较高的认同与接受,很大程度上甚至对农民的行为发挥着超过新政权的宰制力量。在小说中,这种力量有时表现为新社会的障碍,如袁天成因为妻子和岳家的落后而“退坡”,有时也表现为正面的力量,如王玉梅相信自己嫁入马家能够用家族成员身份影响马家进步。这样的叙事向读者敞开了这样的可能性:不需要彻底瓦解乡党家族的基本结构,而是通过从中培养先进分子、教育落后分子,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意识形态能够从传统乡党家族中生长出来。

其二,《创业史》矛盾双方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先进阶级对抗敌对阶级与作为阻力的传统乡社家族结构,所有以家族或家庭出现的元素都是阻碍社会主义发展的力量。但是《三里湾》中矛盾的双方却主要是两个大家庭群体:王金生的先进家庭与马多寿的落后家庭。这两个大家庭都是上文所分析过的那种农村大家庭,一方面具有一定的现代家庭性质,另一方面也与传统乡社家族从结构到意识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同时期的文本中,这样的设计具有独特而深远的意义:意味着不再将传统家族结构不加区分地视为社会主义发展的阻力。既保留乡社家族生产生活结构,又具有社会主义先进性的“进步家庭”在这样的设计中获得可能性。为了证明这一点,《三里湾》不仅不吝笔墨地描写王金生一家对社会主义的拥护和热情,更着重突出了两个重点:第一,强调他们家成员对农业合作化事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贡献。王金生是合作社的带头人,王玉生是合作社的技术骨干,王玉梅是社里堪比男社员的强劳力。就连思想不那么进步的老父亲,都在积极为社里解决工具技术等问题,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二,也是更重要的,王家成员对农业合作化的贡献并不单纯来自他们个体的觉悟和能力,而是与他们的家风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王金生作为合作社带头人,他稳重、包容的性格为合作社在农民中赢得了普遍的信任。而这种性格与他作为王家长子主持家计的经历相辅相成。王玉生、王玉梅对合作社的认识和热情,主要来自长兄的熏陶;老父亲对合作社的支持,也主要来自长子的影响。同时,王家慈祥的妈妈、贤惠的嫂嫂、善良的小姑,默默包揽了家里的各种琐碎。这种大家庭内部团结和睦的氛围、各司其职又相互帮扶的分工协作,也为王家成员最大限度为合作社做贡献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正因为家庭有了进步与落后的区分,范灵芝在考虑自己的婚姻问题时,两个备选对象的家族情况成了她作出决定的直接原因:“玉生家里是能干的爹、慈祥的妈、共产党员的哥哥、任劳任怨的嫂嫂;有翼家里是糊涂涂爹、常有理妈、铁算盘哥哥、惹不起嫂嫂。……就凭这些附带条件,也应该选定玉生、丢开有翼!”16凭借着家庭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正面形象,小学生王玉生击败中学生马有翼成为范灵芝的理想对象。这段颇具喜剧色彩的心理描写,展现出文本试图在传统家族与国家社会主义结构中建构起一种和谐并存的可能性。在这样的可能性中,那些家风优良、成员具有较高社会主义觉悟的家族或家庭不一定以社会主义制度的对立物形式存在,它们完全能够以家族整体成为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基层结构。同时,“进步家庭”形象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落后家庭”也由此获得了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可以不被克服、通过改造、转化为“进步家庭”后被保留的可能性。小说中马多寿家族最后全家入社的举动,虽然主观上并非完全自愿,入社以后的马多寿家与进步家庭之间仍然存在着很大距离,但举家入社这个行为本身,仍然强烈地暗示着这一可能性。

其三,《创业史》中传统乡社家族伦理与社会主义国家伦理不可兼容,赵树理却从中发现了很多与新社会并行不悖的美德。正如蔡翔所指出:“中国革命不仅深深地根植在乡村之中,因此对乡土理想常取一种尊重或妥协的姿态,同时,由于中国革命的阶段性性质(比如,民族革命/阶级革命,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等等),尽管阶级政治始终是一种主导性的权力诉求,但并没有也不可能完全排除其他的政治性诉求以及相关的文学——文化想象。”17在《创业史》中,作者认为富裕中农们对农业生产生活精打细算、巧妙安排的习惯和能力是他们能够发家创业的重要原因,而农业合作化运动(虽然也需要周密的安排部署)更需要的,是建立在牢固的阶级联盟之上的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忠诚与热情。《三里湾》中,王金生却将这种来自传统家族生活的习惯挪用到对合作社的管理中,他的记事本上写满了一件件需要仔细计算、周密安排的生产和生活计划。《创业史》欣赏的是像高增福那样自觉紧盯阶级敌人的斗争意识,而《三里湾》却更愿意描写王金生对落后行为的宽容和等待。——甚至不仅王金生,党组织在处理马多寿分家事务时,也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强硬支持受到虐待的团员菊英,而是从团结群众的角度,认为如果党让马家分家,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慎之又慎。而有意味的是,就是这些来自传统乡社家族的行为伦理,在《创业史》中会被认为陈旧、保守、缺乏斗争性的行为准则,在《三里湾》中却得到了文本内群众和文本外作者的一致认同。王金生等干部,不是凭借时刻绷紧的斗争意识,而是凭借这些来自传统家族伦理标准的厚道、稳重、踏实的品格在群众中建立了威信,也为合作化运动在农民中赢得了更普遍的认可。除了《三里湾》,赵树理这一时期还写了一系列作品,其中的先进人物诸如套不住的手陈秉正18、实干家潘永福19等,都是农村传统伦理标准中的“好庄稼人”,他们共同具有勤劳、朴实、忠厚的品格,这些品格让他们同时也就成为能够为社会主义国家作出积极贡献的“好劳动者”。

概言之,赵树理不同于柳青,他从自己对农民的切近观察中,对传统乡社家族在农民生产生活与意识形态中的地位和意义做出了独特的判断。在他看来,社会主义国家要将新的社会结构建构在对传统乡社家族的彻底克服之上,客观上困难重重、主观上也缺乏对乡社家族的深切剖析和理解,因而是难以实现且武断的。所以,他在自己的作品中不断突破简单的二元对立叙事桎梏,呈现出社会主义国家与传统乡社家族的多重可能性。这一认知和努力几乎贯穿了赵树理漫长的创作生涯。《孟祥英翻身》20是赵树理较早的作品。这个作品体现出新国家对旧家族的改正。孟祥英在封建家庭中过着非人的生活,多次求死不得。但是新的国家政权将她拯救出来,让她当上妇女队长、获得解放。但是,这个与主流特别一致的叙事,却在结尾留下了非常不主流的空间:孟祥英始终没有与丈夫离婚、没有脱离封建家庭。直至孟祥英成为英雄之后,婆婆和丈夫仍然是“相对吸一吸嘴唇”,这个非常有表现力的细节说明了赵树理并没有塑造一个彻底决裂、黑白分明的新国家与旧家庭,而是在新国家中给旧家庭留下了现实存在的空间。赵树理在后来的作品中始终保留着在《孟祥英翻身》中那个留给旧家族的空间。在他各个时期的文本中,社会主义国家始终与和谐的日常家庭甚至是传统乡社家族结构有着很大的并存空间。因此,他对落后人物总有一份宽容——无论是三仙姑、马多寿这些落后势力的代表,还是范登高、永富(《表明态度》里的退坡党员)这些党内反对走社会主义道路人物的代表,都在现实的教育中有改造的余地,而没有必消灭之而后快的坚决。甚至,他们的改变也没有经过什么你死我活、触及灵魂的斗争,这也就是对赵树理小说会招致“矛盾解决得太过容易”“作者善于表现落后的一面,不善于表现前进的一面”21批评的一个重要原因。

结 语

冯尔康在对20世纪家族问题的研究中发现,从土地改革到新中国成立,一方面,农村家族受到严重冲击:“农会和农民政权的组织原则是超家族体制的,它把家族成员组织在以社会地位而非血缘地位为依据的组织中”;但另一方面,“宗亲关系是客观事实,具有传统性的宗亲观念只是暂时受到冲击,在族人之间不可能有根本性的改变”22。他考察很多村志、族谱发现,解放后村志中仍记录了祭祖费用的摊派,即使到了狠抓阶级斗争的1960年代,很多地方都仍以家族为单位继续修订族谱。“可见祭田虽然没有了,但人们仍要纪念祖先。”23

柳青和赵树理秉持现实主义原则的写作,共同保留了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社会主义国家与传统农村乡社家族结构相矛盾又相并存的事实,使今天对这段历史的研究可能在“两条路线斗争”的整体表述中撬开缝隙、回到历史现场经验中去获得更深刻、更有效的认知和反思。而两位作家对这一问题书写的差异性在这样的研究中来说,更深层的意义可能在于触及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在现实历史中的一个真切困境:乡社家族是农民从传统社会一直保留到现代国家的生活组织结构。在此前的权力结构中,家族是国家与农民个体之间的权力缓冲结构,既负责完成国家向农民征税、施行教化、管理组织等职责,也提供农民面对强大国家时的基本庇护、支撑。但是,在新中国的社会结构中没有乡社家族这一级权力空间。农业合作化运动试图重构农民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将农民组织到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结构中。马克·塞尔登说:“按照毛泽东的想法,合作社是农户与国家之间的中介。”24从这个角度上说,就是用新的国家结构中的基层组织合作社取代传统的乡社家族。但事实上,乡社家族仍然牢固地存在于农民的生活经验与情感认同中。即使农民确实可以认同民族、阶级、新国家这些新观念,甚至一定程度上为其牺牲奉献。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也同样生活在乡社家族的世俗人情、关系结构中。他们对自己生活其间的、具有一定现代性的农村大家庭的理解、定位和感情,也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乡社家族的传统模式。这样的结构与国家所要构建的新结构并存,有时会变成农民拒绝进入新结构的壁垒,有时又会成为新结构在农民中传播影响的渠道。农业合作化要让农民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者,就不仅需要从所有制层面、经济意识层面改造农村与农民,也需要处理这一存在于农民生活经验和情感结构中的问题,即,需要在“国家—农民”的新结构中解决“国家—乡社家族”的老问题。

注释:

1 2 3 4 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234、234、243、250页。

5 6 7 11 12 13 14 柳青:《创业史》(第1部),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题记引言、第155、154、155、300、347、300页。

8 赵树理:《赵树理全集》(第4卷),北岳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182页。

9 这既是赵树理自己多次强调的,也是很多论家的共识。可参见黄修己《赵树理研究》,张钟、洪子诚《中国当代文学概观》等相关章节。

10 15 16 18 19 赵树理:《赵树理全集》(第2卷),北岳文艺出版社2018年版,第100—103、208—209、208—209、357—366、367—388页。

17 蔡翔:《革命/叙述:中国社会主义文学—文化想象(1949—1966)》,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7—28页。

20 赵树理:《赵树理全集》(第1卷),北岳文艺出版社2018年版,第206—218页。

21 黄修己编《赵树理研究资料》,北岳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第215、217页。

22 23 冯尔康:《18世纪以来中国家族的现代转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19、322页。

24 [美]马克·塞尔登:《革命中的中国:延安道路》,魏晓明、冯秉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37页。

[作者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