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文学》2026年第5期|兔草:离群之马
1
那匹马从他的梦境中破土而出,落在大街上。那是三月十五日的夜晚,天尚有些寒,他独自穿行于雨中,没有目的地。
后来他向无数人复述过那个夜晚,但所有人都以为他在梦游,只有雷点点头说:“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雷是理发师,在他居住的小区后租了间工作室,专做熟客生意。雷是外地人,说话带明显乡音,常被本地人暗中嘲笑,但他的手上功夫是一绝,又肯吃苦,来到这座城市十五年,买了房,结了婚,有了孩子,甚至在江心小岛上养了马。
“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兴许是附近马场里跑出来的。你还记得那匹马的样子吗?”
样子?他还真没有看清。是褐色,又或者白色、黑色?但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那匹马站在雨里一动不动,你猜不透它要去哪儿,也猜不透它从哪儿来。通常,这种马的结局是死亡。记不清是谁说的了,马活着,必须有目的地,不然会乱跑,乱跑就是耗命,总有一天把自己耗死。
“可以带我去岛上看看吗?”
“你想干什么?”
“我想去看看那些马。”
儿时,父亲常出差,大部分时间里,他和母亲住在一起。母亲工作忙,他又无兄弟姐妹,只能自己和自己玩儿。他最常玩的是一匹小木马。据说那木马是懂木工活儿的父亲亲手所造,用的材料是山中野木。那木马比惯常所见的小木马尺寸要大,无事可做的时候,他就坐在那匹马上来回摇晃。有一次,他一边玩着木马,一边看电视。电视里,棕色马匹在草原驰骋,英雄手持弓箭射下天上的飞鸟。就在那一刻,他停止摇动,离开了木马,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玩的东西是一个玩具,一个假货。他不依不饶地拉扯着母亲的衣袖求其带他去骑真正的马。母亲笑着说:“城市里哪来的马呢?只有车。我给你买小车车玩好吗?”车,他一直不太喜欢那些钢铁做成的东西,即使后来有了亲戚所赠的大玩具车,他依旧闷闷不乐。骑不到真正的马,他只能选择和那匹假马相处。他买来玩具娃娃,拔下毛发,贴在木马额前,又把衣服的布裁下来做马鞍……那一阵儿,他玩物丧志,在幼儿园里连拼音都没学会,母亲因此勃然大怒,在某个深夜将木马带了出去。在那之后,马就消失了,饶他哭哭啼啼不吃饭,那匹木马也没有再回来过。某天,偶然,他在阳台上发现了被肢解的马——被利刃砍下的腿、头……他抱着那些废木头开始哭泣,并不知道这些废木的结局是被扔进火里当作柴火,成为煨汤的燃料。
成年之后,他独自去往外地工作。闲暇时,他热衷于逛当地的二手市场。某日下午,他嗅到马粪的味道,一抬头,发现前方是几个戴着皮草帽子、披着厚重外套、远道而来的商人。他少时生活在南方,不知草原在何处,印象里那儿是天蓝水清的丰盛之地。他跟着他们走,像是受了惯性驱使。马垂着脑袋,一副无精打采的疲惫模样。他觉得自己跟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可以很简单地将人和动物分开,认为人类在大自然的食物链顶端,而他却谦卑得像是没有受过相关教育似的。商人用鞭子驱赶马匹,鞭子甩动的瞬间,他觉得自己也伤痕累累。“你的问题是共情力太强了,这没有必要。”过去常有人评价他优柔寡断,他并不在意,但这一次,当他看见那匹马投来求救的眼神,他第一次觉出自己的无能与无力。
“我救不了你。”他喃喃低语。那马闷哼一声,扬了扬蹄,随着主人朝前走了,而他匿在人群里,任由人海淹没了商队的身影。
2
那座岛屿坐落在城市腹地,要乘坐小渡轮才能上去。天下着小雨,雷候在渡口里,没有撑伞。夜色茫茫,他们抵达了小岛。岛上一片漆黑,没有照明设备,雷拿着手电筒,走在前面。他踩在黑暗里,不知道哪里才是路,手电筒的光线劈开黑暗,形成一条光路。两个人一前一后静默地走着,直至抵达一处木屋。
“好了,进来吧。”
木屋里有灯,光线温暖,房间简陋却温馨。雷倒了一杯酒,递给他说:“暖暖身子。”他喝了一口酒,觉得烈烈的,有些烧喉,但短暂的难受后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暖意。坐下后,他觉得有些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倒是雷,自顾自说了起来。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养马吗?”
他摇摇头,又喝了点儿酒。
雷说,小时候,他住在农村,平时最喜欢的就是到林子里捕各种小动物和采集野生植物。有一次,他上山去寻找一种能卖钱的珍贵菌类。为了独得报酬,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一个人上了山。上山后不久,天下起雨,雨越来越大,山路湿滑。他想下山,却被雨困住,就在慌不择路时被一条蛇咬了。那蛇有毒,使其致幻。半昏半醒之间,他看到一匹马走了过来,弯下身,驮起他。醒来后他发现自己躺在家里的床上,蛇毒已退。
“太巧合了吧?”他笑着说。
雷说后来他再也没有见过那匹马,所以一直以为那是一种幻觉,直到多年后,他在一个小理发店里做学徒,洗头发,认识了一位商人。那个商人一直找他洗头发。有一阵儿,商人失踪了。他听人说,商人的生意受到金融危机冲击,损失了一大笔钱,因此负债外逃。过了大约十年,雷从一个洗头发的小工变成了自己开店做老板的理发师,某天夜里他准备收工时,来了个光头的客人。客人把手插在门缝里,求他先别关店,他抬眼一看,发现那位客人正是那个商人。光头不需要理发,但那商人执意要雷再帮他理一次。雷给商人洗了头,又用推子在头顶假意推了几下。商人长吁一口气,道出这些年发生的事。
商人负债后,远离家乡,去了外地养马。在那片草原上,没有人认识他,他每天要做的就是同几十匹马相处。为了使自己的外形和之前完全区分开,也为了节约时间,他给自己剃了光头,消耗掉多年应酬积攒的脂肪。他肌肉健硕,光着头,目光锐利。远方来客都误会他是个僧人。他说那是他最快乐的时光。但好景不长,没过多久,马场遭逢一场瘟疫,所有马都死光,一匹接着一匹倒下去。那是一个颇为无力的画面,他费尽苦心,每天喂它们粮草,和它们相处,抚摩它们光滑的毛发,但在某个莫名其妙的瞬间,它们逐一离去。马场关闭后,商人在一个无人问津的小岛上重新开始饲养马匹,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想回来看看雷这个理发师,看看他是不是还在剪头发。
“剪头发和养马一样,在重复的动作里获得一种简单的快乐。”
尽管他有一份写字楼内的工作,但他并不觉得自己比雷高明多少。三十五岁的职场魔咒如剑一样高悬头顶。他有时想,是否应该像雷一样,学一门手艺——烧菜也好,做头发也罢,哪怕是木工,总之是那些与写字楼、与冰冷文档不一样的工作。他知道自己的工作其实没有太大的价值与意义,他每天所做的无非是重复处理文档,撰写PPT,用Excel表格分析销售数据。他看不清真实的人在哪里,真实的世界在哪里。他在自己的电脑桌面上放置了一匹黑色的骏马,这一举动被同事们嘲讽为作风老派。会议室里有四匹塑了金身的马,那是老板招财招福的一种工具。他常怀疑自己有游牧民族的血统,不然为何他总是幻想拥有一匹马,拥有一种可以随时驰骋的人生?
“我有时很羡慕你。”他把手放在火上,任由火苗舔舐双手。
雷微微愣了一下,“没有谁该羡慕谁。”雷很有智慧,这种智慧来自社会的历练。
而他,一个白面书生般的人其实并不能真的想象出雷在这社会上所吃到的苦。雷说:“小时候,冬天,手没有一天是好的,每天泡在水里,手裂开了,又愈合,再裂开,反反复复。药水的味道也刺鼻,同事嘲笑说,闻久了,会失去生育功能。”
“对不起。”他向雷道歉,坦承自己的异想天开与冒昧。
“没什么的,很正常,没有一种生活是真正容易的。”
“其实有些话,一直想问你。”他抬起头,看向漆黑的窗外,“你为什么养马啊?很花钱。现在做生意不容易,值得吗?”
雷笑了笑,从手机里找出几张图片,递给他看。照片里,一个小孩儿戴着灰色头盔,笑容满面地趴在马背上。他看到这一幕,愣住了。在他的眼里,在城市里骑马和养马似乎都是有钱人才能享受的事儿,而雷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理发师而已。尽管他手艺精湛,但财力恐不足以支撑小孩儿成为一名真正的赛马选手。
“我只是想看他跑起来,多和动物还有大自然接触。”雷笑着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抬头望着他,“其实很高兴你能来,只是现在这里遇到了点儿麻烦,想找你帮个忙。”
“帮什么忙?”他有些疑惑。
“这座岛上一共有三十六匹马,但我们只有三个人,要在一个星期内把所有马都转移到陆地上。”雷顿了顿说,“暴雨马上就要来了,整座岛都会被淹没,如果没有及时转移,马就完了。”
“你是说这座岛会消失?”
雷点点头说:“对,这座岛会消失,所以根本没有开发商看中这块地。之前有一些农民在上面种菜,但每年夏天汛期时,小岛就会没入水里,一切心血都会白费。”
“那你们怎么还在这里养马?”
“没有别的地方了。”雷叹口气说,“别的地方哪里养得起……”
非汛期时,商人就和雷还有另外几个朋友在这里养马,邀请人来玩儿,收取微薄的费用,虽然赚得不多,但也足以抵扣一些费用。之前他们中有一名货运公司老板,总能在汛期到来之前将马安全转移,如今这位老板破产了,退出了组织,他们只能另想办法。实际上,他们几个人无力再运营,要把马全部卖出去。
“马很贵吧?”他问。
“好马当然贵,但我们这里都是老弱病残,还有一些被淘汰的赛马。”雷说着,眼神飘向窗外,语调变得低沉,“如果不是我们有医术高明的兽医,有几匹马早就死了。”
“它们也都辉煌过吧?”他低语道,“你说其中有赛马,拿过冠军吗?”
雷笑了笑说:“什么冠军不冠军的,得过再多荣誉,一旦受伤或是病倒,都会被放弃。”
“你看过一部电影吗?讲退役赛马和武打演员的事情。”他从手机里找出这部电影的信息,拿给雷看。
雷看了一眼说:“人和马一样,都会老的,对吧?”
他不知道如何回答雷的问题,这世上,大部分东西寿命都不同。古人可能活到三四十岁就会去世,而现代人多半能活到七八十岁。猫和狗呢,大概能陪伴人类十多年。但也还有一些东西,例如灯塔水母,传闻说是永生不死的。
3
深夜,他躺在木屋的床上,再次梦到那匹白色的木马。梦中,木马的肢体重组,活了过来。他站在杳无人烟的草原上,看着那匹马朝自己跑过来。但每一次,当他想骑上那匹马时,马都绕过了他。他像空气一样,没有实体。
“来,我认识你。”他唤马的名字,但马看不见他,两者明明在一个空间,却无法触摸与感知彼此。他盯着那匹马,希望马能将他驮起来,一并离开,去远方寻找真正的理想之所。
醒来后,额头缀满汗珠。拉开窗帘,窗外景色宜人。他从来没有见过那种景象,数十匹马散列在草地上,低头食草,在它们头顶,是一整片蔚蓝晴空。再没有比这更让人安心的景象了。他起身,下床,喝了一口水,推开门,走进那片风景。
雷半蹲在草地上,正在给一匹马安装绳索,见他走来,笑笑说:“后天要运马了。船太小,一艘船只能运一匹。把马拴在船上就行,但要注意安抚它们,不能让它们惊慌失措,不然马、人、船都完了。”
他按照雷的指示,抚摩马匹,希望同其建立信任关系,这些马比他想象的温顺。雷说:“大部分马都性情温和。亲手喂食、用刷子帮其洗澡、套马鞍等,能让驯马的人和马建立一种亲密关系。”雷扬起手,指指前面的树林说:“但有的马,性子烈,喜欢横冲直撞,难以驯服,有句成语不是叫害群之马吗?这种马驯好了,很厉害,驯不好,只会脱缰。之前有匹马就是这样,在坐船运它出去的时候发了脾气,把人踢下水,它自己也掉进水里。”
“那匹马后来怎么样了?”
“死了。”雷笑笑说,“还有一匹马性子也烈,这次考虑放弃。”
他想象着那幅画面,所有马和人都走了,唯有一匹不知情的马被留下来,安静地低头吃草,浑然不觉江水上涨。他还没见过它的样子,不知其颜色样貌,但心底似乎已经和那匹马有了一种难以言喻的连接。是了,它就是他梦中的那匹马,桀骜不驯,难以管理,当别人都温顺地适应自己的命运,它却头也不回地跑向密林。
“还不回来吗?”前同事发来消息,问他有没有兴趣一起去一家新的公司,做的事情跟之前差不多,但工资能高一两千块。前同事讲,机会难得,千载难逢,人活着并不容易,重要的是挣钱。他回了三个字“知道了”,接着关上了手机。父母还不知道他的打算,实际上,他动用了全部积蓄在云南购置了一个小房子。那房子的位置出奇得差,物业费又出奇得高。买的时候,他看中社区外的风景,但等到交房的时候,才发现开发商允诺的生活配套和交通都没有跟上。在小区群里,有邻居讲,实在不行的话,就八千块一年把房子租出去,起码可以抵物业费。看到这些言论,他有些踟蹰,觉得自己被骗了,但又想着,若是一周去一次市集,采购食材和生活必需品,他也是可以在那里好好生活下去的。只是工作肯定没了,他只能在线上接一些细碎的活儿。
“不至于吧,上班能把你逼成这样?”前同事调侃道,“不都是这么过的?你就非要跟别人不一样吗?”
毕业后,他初到大城市,努力工作,本以为自己会有一番大作为,但兜转多年,没赚到太多钱,却彻底厌倦了工作。他说不清楚是什么时候开始转变的,也许是第一次陪领导和客户喝酒,也许是第一次在深夜无人的办公室因背了同事的黑锅而痛苦,又或者是在某次出差的路上,因为掉了一份重要资料而六神无主。厌倦后,就是逃离,卷了铺盖,灰溜溜地滚回故乡,但他包装了一个好听的说法——回家结婚。那次结婚的女主角叫晴,是他的同事,两个人在北京的出租屋里共享了一年的青春记忆,后来晴提出想回老家,一切都顺理成章。但就在结婚当日,新娘跑了,和她的前男友一起。
他总是会想起婚宴现场的尴尬与难堪。他穿着明显不合身的西装,在众人的期盼下等待那个明艳动人的新娘子。但女孩儿出场时却用另一种方式震撼全场——她提着白纱长裙,夺路狂奔,在众目睽睽下离开了那个充斥着鲜花、气球、大幅照片、粉红泡泡的场所。他穿着尖头皮鞋,如滑稽小丑般循着女孩儿逃掉的方向追赶。女孩儿太快了,快如闪电。他跑到一半时,被电线绊倒,摔在亲朋好友的眼睛里。那一摔,或许就是一种注定,注定他也要展开一场逃亡。于是,在女孩儿逃掉的第七天,他收拾行李,随便买了一张去上海的机票,再次开始漂泊。
他是怪胎,全家人齐齐整整待在家乡按兵不动,唯有他,多年间,发疯似的辗转于北京、上海。每次待两年就回来,在家里待一年,又回去。即使母亲多次上演哭戏以命相逼劝他安定,他仍旧像个天生的旅人,不肯在一个位置久住。然而,无论是在家乡还是在大城市,他都没有真正的容身之所,他渴望逃离,渴望隐身。
每当母亲提及邻居家的孩子名校毕业,在大城市买房定居,结婚生子,他都只能尴尬一笑。他总是精神恍惚地想起,自己是如何在泥潭之中挣扎。一切就像是一场跑马比赛,有的人可以不管不顾凭借天赋冲向终点,而有的却在半途停下脚步。
“你为什么不能争气一点儿?”父亲在饭桌上念叨。
“爸,这不是争气就能办到的事情。”他好几次都打算这么回怼,但还是忍了下来。忍耐得来的并非尊重,反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逼问。
“你们再逼我,我就从这里跳下去。”最难受的一次,他放下筷子,指着阳台说,“我说得出做得到。”
家人哄笑,以为他在开玩笑。在这种滑稽的氛围里,他也笑了起来。一切都太好笑了,就像当初那匹木马被烧成灰,而大家还觉得十分温暖,唯有他觉得寒意刺骨。
4
下午,雨又下起来。天气预报说,今晚有雷电暴雨。雷本来打算停止运马,等待天气转好,但看样子,这雨要下个十天十夜,现在不运,等水涨上来,一切就完了。
第一次运马,他和雷一起上船,同他们在一起的还有一只小马驹。雷耐心地指引他,在船上应该如何安抚马匹使其不要乱动。他耐心地听着,学习诀窍。这一次的运送颇为顺利,进行了两三次后,他开始独自运马。独自运马途中,马稍微有些慌乱,他利用雷教他的技巧,将其安抚。就在他以为一切都会照常顺利时,天上开始电闪雷鸣,刚上船的马儿不停嘶啸。
他问雷:“是不是应该等明天?”
雷告诉他:“明天水位或许就全部涨上来了。”
“你留在这里看马吧,我们来运,反正看马也需要人手。”雷嘱托他留在岛上,他点点头,回房间换了塑料雨衣和雨鞋。岛上的马匹显得颇为焦躁不安,他不知道如何安抚,只能在乱风惊雨中把它们拴在一起。
就在这时,他又看到了那匹马,那匹梦中的马。
这一次,他看清了它的颜色,是棕色的,额头有一点白斑。那马站在林外,站在马群外,注视着他。他有一种强烈的欲望,想将那匹马弄回马群,可它就那样站在远处看着他。
雨下得更烈了,泼水一般,岛上泥泞满地,走起来打滑。运马的船全部出发了,岛上只剩下他和余下的十八匹马。乱雨中,他忽然想起小时候有人教过他吹马哨——用大拇指和食指,指尖互相抵住,放在舌头前端,留一点儿缝隙,吹响。马哨响起,那匹烈马像是听到了般,转过头。他举起手,疯狂挥舞,希望那匹马过来,但马并没有移动半步。
雷的船靠岸了,他说:“风雨太大,今天可能运不出那么多了,得等等。”
他指着远处那匹烈马说:“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把那匹马运出去?”
雷摇摇头说:“不行。”
他又问:“那明天呢?”
雷说:“明天?明天更没有时间留给那匹马。”
“真的要放弃它吗?它会死的。”他大声喊道,“会死的!”
雷沉默了一会儿,没有说话,两个人就站着,僵持着。
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他拿起绳子,执意要把那匹马弄到船上。雷拦住他说:“太危险了,搞不好马和人都会死。”他把手放在嘴边,再一次吹响了马哨。这一次,那匹烈马扬蹄,朝他奔了过来。
“好孩子。”他不顾雷的阻拦,带着那匹马上了小船。他解开船绳,离开了岸。雷在岸上疯狂地招手呼喊,让他回头,但他还是走了。这一下,船上就只有他和那匹梦境中的马了。他抚摩着马说:“好孩子。”那马闭上眼睛,安静下来。他也坐在船上安静下来。风雨骤然停歇,天似乎要晴了。他闭上眼,想象着未来,他想上岛,继续和这马厮守。他们会有好的未来,草原和蓝天,随意地驰骋,夕阳会洒在他们的肩上,一切都如梦中一样,闪着金光。他幻想着这一切,露出了甜美的微笑。
一道惊雷劈下,那马忽然乱了阵脚,嘶啸起来。船体猛烈摇晃,浪也大起来。他牵着缰绳,想把马按住,可那匹马根本按不住。它狂乱地动着,如一颗要破腔而出的心脏。雨落在他的脸上,迷蒙了双眼。他有一种预感,船要翻了,即使不翻,也会破掉,解体……“你还可以养其他的马,那些马更乖,又合群。”他想起雷曾经的劝告。风更猛了,船即将倾覆。他半蹲下来,抱住马,马的情绪渐渐安定下来。船破了一个大洞,水涌上来。他可以独自跳下去,但他没有。雨越来越大,他和马一起坠入江水。
入水的那一刻,他眼前浮现出火车站的画面——那是一列绿皮火车,他坐在列车里,对着父母招手。父母看着他,眼中蓄满情绪,那是一种难以说清的情绪,五分悲染了五分喜。那时,至少在那时,他以为自己是卓尔不群的马,是可以脱颖而出的赛马冠军。而现在,他似乎已经老了,眼神浑浊,四肢无力,只能在马圈里静静哀号,等待永远不会到来的救赎。他想起父亲常说的那句“不见棺材不落泪”。
他缓缓没入水中,周遭的一切竟然清澈起来。马以一种歪着脑袋的姿势在水中扑腾着,他们之间是无数轻盈的泡沫。鱼群吻过他的脖子,珊瑚紧紧贴着石壁,风与浪都熄灭了,他似乎来到一个水族箱。他成了一种展示物,用以向世人展示不合群的代价。他想起九岁那年,他拿到一个泡泡机玩具,玩具的上半部分是鱼和彩色的泡泡,下半部分是按钮,他必须不停地按按钮才能捕捉到鱼,每次他以为自己要捞到全部的鱼时,彩色的泡泡就会悄然挪动位置。所有游戏都如此,一开始给你甜头,诱惑你,最后又告诉你,稍有不慎便会满盘皆输。水的温度热了起来,温泉般舒服地包裹着他的身体,他缓缓闭上眼。那马儿也离他越来越近,他勾住马的脖子。或许在未来的某个时刻,当一个探险家来到此处,会发现两副嵌在一起的骨头吧。他终于成为它,成为那匹野心勃勃、弃世俗于不顾的骏马。
再次醒来,天已经放晴,救下他的是附近的渔民。众人关切地望着他,他的头上和身体上覆盖着充满腥气的水草。
“马呢?”这是他醒过来后的第一句话。
渔民们面面相觑,说根本没有见过什么马。后来,有目击者称,当时上船的仅他一人,根本不存在一匹棕色的马。他低下头,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溶解。雷拨开人群朝他走过来,指天为证说:“那匹马一直在树林里,随着岛,一起沉了。”
【兔草,本名李小婧,湖北武汉人,1988年生,作品散见于《上海文学》《长江文艺》《青年作家》等,出版小说集《去屠宰场谈恋爱好吗》《研究怪兽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