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意义恰在于拒绝让我们彻底安心
这两年我总在某个阅读App上看书,这个App上有个挺有意思的功能,叫作“书友想法”,类似阅读弹幕。当你看到文字下方出现虚线,就说明有读者在这里留下了感想,点击便能查看。
虽说读书应该是一件寂寞的事,但每当读到令人会心解颐或心魂激荡之处,总难免想“左顾右盼”,就像看到好风景,就想看看别人怎么说。
应该说,“书友想法”里固然不乏真知灼见,但也有很多“书友”习惯于套用简单公式,对三维世界进行二维化解读,再伟大的作品,再复杂的人物,先贴个标签再说。
以《红楼梦》为例,薛宝钗从刚出场就被判定为心机女,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会被阴谋论。晴雯呢,因为作者对她的喜爱,也因为她受了委屈,让她几乎所有的行为都被事先豁免了。
我和大家一样喜欢晴雯,但我想说的是,真爱不是爱TA如TA所是吗?并不是一个道德完美的晴雯才配被喜爱,那个率真但有时候难免毛躁的晴雯同样值得心疼。她风流灵巧,得到贾母、宝玉等人的宠溺,但她从没有遇到真正爱她的人。否则,就会有人像宝钗劝告黛玉那样,告诉她自我保全之道——喜欢你的人只看你飞得高不高,爱你的人才会看你飞得安全不安全。
更可怕的还有对于作者的道德审判,标准极其严苛。作者必须每时每刻都站在“正确”的立场上,必须用最铿锵有力、最不容置疑的语气说出符合当下读者价值观的话。一旦作者采用了反讽、玩笑、阴阳怪气,或者仅仅是让一个不完美的角色说了一句不“正确”的话,就会被读者抓出来,当作作者本人的“罪证”,贴上某个标签,连托翁和陀翁这样伟大的作家都在劫难逃。
所以有时候会想逃回纸质书里去,但是逃避既可耻又没用,想想我自己也做过类似的事,比如我就曾和很多人一样,将毛姆贴上厌女的标签。因为在毛姆最著名的三部小说里,女性形象都不怎么样。
《月亮与六便士》里,斯特里克兰的妻子漂亮娴雅,热衷阅读,乐于请作家吃饭。这并不是她爱惜人才,而是她头脑简单,生活贫乏,要以此装点门面。热衷于附庸风雅的她,对身边的伟大艺术家一无所知。当她丈夫突然决定与现实决裂,她不能理解,宁可告诉外界,他是和一个舞女私奔。
之后她从全职太太转型为打印店老板,生意兴隆,能够养活自己和儿女,简直是《我的前半生》里的情节。但是作者多次暗示,她活得不高级,喜欢嘚瑟儿女,暗示自己认识很多大人物,假装斯特里克兰对她仍然有爱的供养。
《刀锋》也差不多,伊莎贝尔是反衬拉里的道具,她目光短浅,沉迷物欲,当拉里表示自己这一生不想只是买卖股票,伊莎贝尔劝他去学医或者做律师。
在这两部小说里,毛姆似乎将精神高地与尘世泥泞做了泾渭分明的划分,前者是男性的地盘,后者是女性的属地。让人很难不觉得,在他心里,男女就是云泥之别。
这种偏见被摘除——是的,这是确凿无疑的偏见——是因为我看了毛姆不是很著名的一部小说《克拉多克太太》。这个小说开头就写中产少女伯莎爱上了没钱也没文化、唯一优点就是长得帅的克拉多克先生,不顾所有人反对要嫁给他。
在“书友看法”里我看到很多人说她是“恋爱脑”“扶贫”,这些词语已经强行侵入每个领地,把复杂的世界变得简单。事实上伯莎是因为聪明太过走向反智,厌倦了精致但也孱弱的文明,忽然想到蛮荒中寻找生机。等伯莎结了婚,才发现她的丈夫除了天真单纯威武雄壮之外,还有愚蠢和浅薄,没文化这件事,并不像她想象的那么可爱。
毛姆全方位地讲述了这个男人的愚蠢和不近人情,而且我得说,他身上那些毛病女性不大可能有。不知道男人看了这部小说,会不会觉得毛姆“厌男”,但作为小说家的毛姆厌恶的不过是庸俗。
在《刀锋》和《月亮与六便士》里,伊莎贝尔和斯特里克兰太太是庸俗担当,在《克拉多克太太》里,庸俗的形象则由男性扮演。他对庸俗的理解或者可以商榷,我们不能说他对女性就怀有偏见。
毛姆最热爱的人物恰恰是一位终身未婚的老小姐,莱伊小姐,她世事洞明,极有主见,作者借她之口为《名利场》里将男人们玩弄于股掌之上的蓓基辩护,认为即便做一个这样的“恶女”,也比做那位逆来顺受的艾米莉亚好一百倍。这样的角色,这样的观点,放在今天也是惊世骇俗的。如果毛姆真的厌女,他怎么会把如此智慧和独立的灵魂赋予一个女性角色?
只要你多点耐心,多些采样——我是对我自己说——你的视野就能更全面,认知就能更准确。但是,不只是我,在和读者的互动里,我发现,很多人和彼时的我一样对毛姆怀有偏见。
因为这种思路特别顺滑——看到毛姆对笔下的女性不够肯定,思维就自动滑入熟悉的轨道:男性作家、女性形象、批判、辩护……这是网络讨论中极其成熟的叙事模板,一套几乎不用动脑的“标准答案”。不需要去统计毛姆笔下被讽刺的男性角色有多少,也不用读他其他作品里那些精彩独立的女性形象,只需要抓住几个片段,就能推导出一个绝对化的结论,然后获得一种“我清醒、我有批判精神”的满足感。
这是一种思想上的偷懒,把复杂世界简化成二元对立。一旦标签贴好,后续的阅读就不再是探索,而是验证,只寻找支持标签的证据,对相反的事实视而不见。
读者不再有耐心去跟随作家走完TA的思想旅程,不能接受人物身上的人性皱褶。在这种氛围下,写作也变成了一种高危行为。作家们不敢再写复杂的人物、设置模糊的道德地带,甚至不敢再开一个可能被误解的玩笑。他们恨不得在一段话里打十八个补丁,时时刻刻向读者表忠心:“我是好人,我站在正确的一边,我写的这个人物不代表我的观点,请你们千万不要误会。”
这损害的不仅仅是作家的创作自由,更是文学本身。文学最珍贵的品质,恰恰是它的不确定性——那些暧昧的、无法被简化成一句口号的复杂人性,那些需要读者自己去体会、去判断、去纠结的灰色地带。当一个作家因为害怕被扣帽子而放弃了这些,我们读到的将不再是文学,而是立场说明书。
我们总想抓住什么确定的结论,好让自己安心。可文学的意义,或许恰恰在于它拒绝让我们彻底安心。它要引领你进行一场伟大的冒险,就像走进一片不确定的、暗流涌动的海域,你需要清空内心,在文本间进行探索,也许会迷路,也许会呛水,但终会遇见一个更大、更真实的世界,而这才是文学所能给我们的最好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