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2026年第3期|唐棣:意味深长的时刻
编按
这是一篇“意味深长”的随笔。谈的是摄影的人和事,更多的是关于艺术创作。第一部分写到摄影的行为性和艺术性;第二部分才是本文的重点,很佩服作者把一些深邃的创作理念貌似松散地寄存于“过去”“真实”“看见”等常识中,轻松拿捏。
一、摄影是什么
一个动人的答案来自电影《廊桥遗梦》。那些年,我待在家里无所事事,心里期待有一天像电影里的摄影师罗伯特·金凯德那样,手拿照相机,四处游荡,既可以赚到生活费,又能遇上钟情一生的女人。准确地说,我二十岁左右时,同龄人都在学校,自己却忽然到了社会上。一开始,时间过得飞快,后来每天的时间约积越多,多到自己像一个无处挥霍的“财主”似的。这时,我心里对学校里的同学,既有嫉妒,也有羡慕,于是就带上了一种特别强的自尊心,嘴上说些“自由最重要”之类的话,实际上情绪万分复杂。自由是有了,可是我不知道用无尽的时间做些什么,每天就是靠看电影和读读书,浑浑噩噩地把它耗光,一天又一天,周而复始。
当时看不出任何影响,现在想来会莫名有些害怕。那是很久以后,我才敢正视这种消磨时间的方式,也算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体验了。
摄影师罗伯特流浪拍照时,遇上了家庭主妇弗朗西斯卡,两人在罗斯曼桥下相识,才有了后面的故事。没有一生的等待——尤其是那种隐秘在内心深处、经历时光洗涤的思念,电影的力量可能也没那么大。电影里的弗朗西斯卡把他们的故事放在心里,直到去世后要求孩子们把骨灰撒在罗斯曼桥下。疑惑不已的孩子们,从遗物里发现了罗伯特写给母亲的信时,他们的故事早已经结束了——
“我们的故事很简单,甚至有些肮脏,至少在传统的观念里,你只是偶尔的几次失足,跌倒在我的怀中,最后你只不过又站起来,走向了你该去的方向。”
记得这部电影,是因为里面罗伯特回忆自己为什么爱上摄影,找的理由是“它使我越来越走向你。这么明确的事,一辈子只有一次”。
这个“你”,不单指人,也可以是物,是记忆的一部分。为什么爱上摄影,就是摄影使我们走近记忆。
这里,我想到摄影师深濑昌久,就是那个整天在街上和荒野里拍乌鸦消磨时间的日本男人。即使把他的作品全部看过,依然没法说清这家伙是为了走近还是远离过去,才去拍照片的。那种感觉让我想到自己。我说过,想来还有些害怕那种感觉——我指的是,一生就这样下去了吗?这种担心一直没有断过,好在当年的自己足够年轻,还有逃避问题的余地。
深濑昌久年轻时和现在日本的一线摄影师森山大道、荒木经惟都是朋友,常聚在一起,他俩都觉得他这样下去就废掉了。当森山大道、荒木经惟都已经慢慢闯出名气,深濑昌久还一无所成,每天喝得醉醺醺的,人也不再年轻。人和人太不一样了。摄影这件事又和人的性格关系密切。“我们不只是用相机拍照,我们带到摄影中去的是所有我们读过的书,看过的电影,听过的音乐,爱过的人。”美国摄影师安塞尔·亚当斯这句话很有道理。
通过照片,大致可以判断一个摄影师的过去。
深濑昌久总是把镜头对准一些模棱两可的地方,并且往往是失焦图片。这就是他眼中的世界:没有什么是重要的,如同生活没有定论,一切看法都是敞开的。
随着年纪增长,我也有点能理解“时间”在他那儿的特殊含义了。在他那儿,时间被耗掉一部分的同时,也打上了一层蜡,封存了一部分。这部分过于隐秘,以至于很多人看不到。
一个爱喝酒的朋友告诉我,有种红酒叫“天使的一份”。什么意思呢?他酒柜里就摆着一本《野葡萄鉴》。那天他走过去,指着书上的一段话:野葡萄酿在酿造、储存过程中,每一次变化都决定着它未来的价值。通常在这个过程中,原料会蒸发消失掉2%,这2%被戏称作“天使的一份”。
天使分走了一份,剩下的,才更珍贵。就是说,失去才应该更懂珍惜,对吧。我记得朋友躺在酒柜对面的沙发上,醉醺醺地反问我:书上说的能全信吗,亏你还写书呢!
后来,我送这个朋友一本深濑昌久的摄影集《鸦》——这本摄影集刚印出来时,可能是因为它带着不祥的氛围,销路不好,都是深濑的朋友们赞助性质地购买的。当时他的助手,也是摄影师的濑户正人刚独立,也没什么钱,深濑让他买十本吧,他也不好意思拒绝。单价五千日元一本,十本就是五万日元,是一笔很大的花销。最后,他把摄影集又分送给了帮助过自己的人,自己只留下一本未拆封。在他后来写《深濑昌久:渐渐变成乌鸦的男人》时,这本摄影集的单价,已经被炒到几十万日元一本。再写到这事,他也是非常为深濑老师高兴的:“摄影集总是这样,在刚刚出版的时候无人问津,等过了些年头,数量锐减,才终于有人愿意买。”你看,时间又在起作用了。
朋友接过这本黑色摄影集,翻了几页,想起什么似的,掏出手机,给我看几天前他喝多了之后拍的照片。照片上也有一只大鸟——不是乌鸦,从天桥上飞过。整个画面,因为曝光不足,黑漆漆的,周围还有不同程度的暗角。他是随意拍的,那天从中午一直喝到傍晚,快天黑时,他走下回家必经的天桥楼梯时,看到了这一幕,就掏出手机拍了。这时他指着深濑昌久的一张照片问我,像不像?
我把深濑昌久的故事,跟他简单讲了讲,主要是深濑两次在同一个楼梯上摔倒,最后一次没有爬起来,就这么死了——至于深濑的过去,我也所知不多。朋友听得感动,他说,我再也不穿着牛仔裤、双手插兜装酷了。这个朋友也特别有意思,没说注意身体少喝酒,而说不再穿牛仔插兜了。生活中这样的人,会让人生气,但也很可爱。据说现在那本摄影集就放在酒柜里,和《野葡萄鉴》并排。
深濑昌久是一个生活中的普通人,做着普通的事。摄影这件事,在日本的一些大师级摄影师眼中,一点也没有我们这些学徒想得深刻,非常适合有的是时间的年轻人。
相机可以提前把事物固定下来,问题也出在这里。拍的过程中,和在生活过程中一样,一部分东西消失了。拍照的话,消失的就是人在当时当地的情绪——那个非常直接的、冲动般的原因,来无影去无踪。
作为深濑昌久的助手,濑户正人记录了深濑对摄影的看法:“所谓摄影,就是作为残留在视网膜上的影响、作为记忆,与附身在流逝的时间和既定的空间里的妄想交织在一起,在一瞬间的黑暗中迸发出火花的能量。完全没有看到的必要。”
摄影师否定了看,肯定了妄想,不仅是摄影师的妄想,还有旁观者的妄想。
旁观者看照片时,往往从一个与真实无关的记忆进入一种情境。这一点我最能体会,妄想是一种对现实的不满,证明你对现实还没有麻木。有人说,电影该拍非分之想,而不是复制生活里的一地鸡毛。用这个观点,看深濑昌久拍的东西,他反而没什么生活感的遮蔽,本质的东西暴露得多,充满不确定性和模糊的感觉。
对于深濑昌久来说,不确定性和模糊似乎更重要一些,更接近他醉眼里看到的那个世界的本质。
也可以说,深濑昌久拍的,是现实,而他的现实总是被时代嘲弄。他在那个时代,相对于沉稳的森山大道和戏谑的荒木经惟来说,就是个怪人。当时,摄影师群体非常边缘,他更边缘,更不商业,独来独往,经常独自跑到山里去拍一只叫佐助(Sasuke)的猫,还出了一本猫的摄影集。他说:“我并不想拍出世上最美的猫,而是捕捉它们独有的魅力,以及瞳孔里反射的自己。”
看似深濑昌久太看重自己,其实连他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是什么样子。应该说,真正的摄影师是人群中最敏感的一类人,其实他在这点上一点也不糊涂,只是对某些东西失望了。那个失望的情绪,被他拍成了乌鸦、野猫、码头上的帆船。
荒木经惟批评深濑昌久,总拍些不商业的东西。他根本没听见。他们这些朋友在一起时,从来不聊摄影,如果荒木经惟再说下去,酒瓶就扔过去了。
“只要成了拍与被拍的关系,就会永远忘不了那个人。”荒木经惟当过深濑昌久的模特,他用这种说法表达对深濑的情谊。
说到拍与被拍,很多摄影师和拍摄对象不在人世了,他们拍摄时的关系也无从得知。后来的人对那张照片却不会产生陌生的感觉。看到照片里的人,总可以从中感受到他们的某种关系,任何照片拍摄的具体原因消失的那一刻,照片随即也敞开了一道大门——人人都可以走进去,准确地说,是走入与照片里的图像相似的情境,唤醒你自己的记忆,你对过去的回忆。对照片的那些说道,还有经久不衰的讨论,不来自照片,而来自每个看照片的人啊。
我时常会想一些拍照片的事,但总体上也没有什么思路,大部分时间就这么耗过去了。
有段时间,我爱在下午外出散步。那天出门前,电视上正在放一个电影。我没想到会被一部关于小提琴手的电影迷住。看完电影再出门,比平日晚了一个多小时。路上的阳光淡了许多,脑子里还在想那个故事:
某个小城的音乐团体里有人陆续被杀,警方调查发现,死者身份全是小提琴手,并且天赋一个比一个好,最终警察查到了嫌疑人,就是主人公。主人公没有考进这个团,总是在深夜偷偷潜入音乐团的音乐厅练琴。他被查出来那天,逃入了音乐厅。后来,那里被包围了,警察通过广播,让他放下武器,出来投降。他最后走了出来,手上拿着包,走着走着,忽然举着包,开始奔跑,最后他死在了警察枪下。警察冲过去,发现他身上没有武器,只有一把小提琴。对这个凶手来说,成为第一小提琴手,就是一个妄想。他被那个噩梦吞噬了。小提琴是他和噩梦抗争的武器,他到死,也不肯放下。
对于摄影人来说,相机是武器,也是药物,可以和眼前的世界抗争,也可以为自己缓解痛苦。
我一边走,一边乱拍,某个瞬间我从取景器里看到了一张模糊的侧脸,还有一截伸长的手臂。深濑昌久后期摄影作品里,就经常出现半张脸、一截手臂等等。从楼梯摔下来前一年,他最后一次公开出现在杂志上,就写到过“病情的确在恶化”(《私景1992》)。相机很可能是一些人对抗这个世界的武器,而摄影是一些人的疾病。
缓过神来的那一刻,风有点大,我发现自己正站在一个垃圾场里。折成平板的纸盒、五颜六色的饮料瓶、白色的泡沫箱、捆成球的铁丝、绿色的玻璃瓶等等,一股脑涌进了取景器。周围一个人影也没有,脚下不断飞过白色的泡沫屑,远处的电线杆上落着几只喜鹊,耳畔传来嘎嘎的叫声,同时夹杂着一个大舌头的声音:乱七八糟的,真棒!是深濑昌久喝多了自说自话的语气。赶紧按快门,还等什么?咔嚓——咔嚓——虽然在拍,我其实并不确定拍下了什么。很厉害哦!世界级的作品哦!那个古怪的声音持续了很久……我记住了这个场景,以至于后来,每次在路上遇到飞鸟,不一定是乌鸦,更多的是山雀、喜鹊什么的,都会想起这么一个时刻。
二、意味深长的时刻
“过去”这个词多少被用滥了,这就导致了一个极端现象:现代人对今天的事漠不关心,对身边人也少留恋。
人们爱谈过去。“我们在谈到过去时,总是建造神话,因为忠实地重构飞逝的时刻是不可能的。”(米沃什《站在人这边》)从这个角度去看,过去很多东西也许都未必真的有过,或者只存在过极短的时间就消失了,人为的痕迹太重——这么说的话,今天也是不存在的。
今天是在人们对过去生活的印象中,一分一秒建起来的。如果不站在过去的角度,我们甚至没法表达今天的想法了。人对飞逝时刻的体会,也几乎都依靠着一种不确定、不客观的感受。有时,我也想到这个“过去”,其实不只是时间上的流逝,而是一种对逝去的感怀。譬如中国古代书画家都爱“老境”、求“古秀”;这个“老”和“古”都不只是字面意思,而引申为了一种审美趣味。通过“过去”锁定人们对今天的执着。这么说来,就解释了摄影里的现实到底是什么意思。假如,生活是石头,拍照就是碰上去,虽然疼,但那种感觉也很带劲。长期沉浸在幻觉中的现代人,渴望这样一种实在的落地感。相对来说,电影艺术为现代人制造了过多幻象。
人们对现实的那种实在感有一种期待。摄影的出现,刚好顺应了大时代里的这部分人。这就是电影没有取代摄影的原因之一吧。
摄影给人的感觉是离现实最近的。和“过去”一样,在时间层面上,现实几乎也是不存在的,我们只有记忆。人们赞美记忆时,也在歌颂想象。实际上,人只是太反感虚假的东西了。在创作中,歌颂想象,的确不失为逃避生活困境的方法之一。一切艺术也似乎都在营造这种氛围,每个艺术家都有责任维护一种与真实适当的距离。所谓“创造”就是看在这个距离里还能做点什么。
注意,不是真正的真实,也不是人人必须。大部分人的生活简单而平静,只有艺术从业者愿意呈现出生活波澜壮阔的一面。
矛盾的是,既要真实,又害怕真实。艺术总在这两方面做平衡。我的体会是,不能说谁的生活更真,只能说生活有好多面,一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艺术家的确身不由己,或者完全不自知地充当了这么一个角色。
生活是生活,艺术是艺术。我羡慕一类人把它们分得很开——结束创作,立刻回到生活状态,从敏感到麻木,无缝衔接。他们这些人都像训练有素的“情报员”。
“情报员”这个说法是我从导演布努埃尔自传《我最后的叹息》里拿过来的,原话是“没有记忆的生活,根本就不是生活,就像是一个没有表达能力的情报员,不是真正的情报员一样”。
这些人在记忆和现实之间,自由来去。艺术说到底,做的就是沟通,人和人,不同时代。既是为了保存那些时刻,也是为了交换信息,比如一张肖像照,等于是别人把面孔交给了摄影师,摄影师通过拍照向那个人传达一种感受——欣赏或惊讶等等都可以。总之,得让对方感受到态度,那个时刻又重新流动了起来,那段记忆也就激活了。
在这些面前,看法最不重要,因为看法像那些时刻一样,变动不居。
下面我们来具体说几个摄影师。
“罗伯特·弗兰克,瑞士人,不引人注目,友好;他举起小相机,就把美国哀伤的诗歌吸到胶片上了,成了世界上最好的悲剧诗人之一。”这是作家凯鲁亚克眼中的美国摄影师罗伯特·弗兰克,也是一个摄影师的标准形象:不引人注目,友好,时不时举起相机。身处陌生人之中,又不被注意。弗兰克说:“我想呈现我所看到的,纯粹而简单的东西。”
我经常把去街头说成是去充电。这种“电”就可以理解成,生活里与你的记忆关系最紧密的那部分,它关系着对你特别有影响的那些时刻。我拍到它,就等于穿越到一种类似真实的现场——那个现场,显然经过整理了。
说回弗兰克最有名的作品,1972年为滚石乐队拍摄的纪录片《杂种布鲁斯》(Cocksucker Blues)。也不是越真实越好,这部未经整理的作品,就为真实付出了代价。它被法院宣判每年只能放四次,并且要在美术馆,导演必须出席。当年,弗兰克去拍这个东西时,正沉迷于街头、纪实摄影,于是跟上乐队在美国巡演,拍到了很多被禁止展示的场面和集体狂欢的镜头。乐队经纪人惊出一身冷汗,给出的理由是,这些真实会毁了乐队的前程!
真实是纪录片的标签,也能把一部纪录片变成了一件限制性观看的艺术品。从那时起,我就更理解人们为什么愿意靠假象维持生活,在乎感受上的真实和丰富,多过事情本身的真假。
不是所有的人都怀念过去。当“过去”不再能影响现在的时候,“过去”就脱离了那些时刻的限制,变成了一种单纯的情绪,这时就可以怀念了。
大部分人,甚至没有过去,平淡的日子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他们习惯忘记那些不好的时刻,人要向前看,重新开始是逃离那些时刻的唯一方式。人们和动物一样,不断逃离,不断迁徙。
镜头一旦拍下来,事情就结束了。那你到底拍的是现在还是过去?
大部分时候是另一种情况:事情明明在你眼前发生了,却没有被拍下来,成为以后的想象。就因为晚了一秒,不得不变成一种无奈。摄影的确是一种“守旧”,但我还想说,那些给你带来真实感的照片感动过你,就已经足够了,没必要在真实性上那么在意。
这时,我再举例一张法国摄影师维利·罗尼拍的照片《巴黎小男孩》:一个小男孩,面带笑容,胳肢窝夹着一根法棍面包在奔跑。
本来,它是一个报道用的图片,罗尼接到邀请,就上街了。报道写的是一个久居纽约的巴黎人重回故里,还能认出城市的符号。最后,罗尼在一个普通面包房门前,停下脚步,在排队的人群中,发现了那个小男孩。小男孩跟奶奶一起在排队,于是他走过去,对奶奶说,您的孙子待会儿买完面包出来,我可以拍张照片吗?我想拍他夹着面包跑步的样子。
这张照片是来来回回跑了三趟才拍出来的,可以说这是一张“虚假”的照片。但小男孩所代表的青春、自由,法棍面包代表的巴黎符号,都如假包换。后来的我们也愿意相信它是真的,因为那种感觉骗不了人。
贡布里希《艺术与错觉》里有一句话:“我们的心灵,是根据已知的概念去分类和记录我们的新经验。”
我年轻时就很反感年纪大的人,用自己的经验,轻视年轻人。现在才明白,原来“经历”有很多种。其实,真实的经验除了包括你去过哪里,做过什么,还包括你看过什么,也就是“视觉经验”:之前看过的东西组成了一道无形的墙——那些时刻组成了记忆,一旦建筑起来,就非常牢固、隐秘,很难察觉它在起作用,也几乎没法去掉它。看过什么,划出了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之外,你可能什么也看不到(不会注意到)。
弗雷德里克·詹姆逊《可见的签名》:“视觉的本质是色情的。电影使我们凝视世界,仿佛它是赤裸的身体。”
我们平时在生活中没人用“视觉”这个词语,我们只说“看见”。看,是一个动作;见,就有了内容,有了衡量。人的视网膜天然对动的东西敏感,是生理性的。动的东西投射到视网膜上,我们就会特别有兴趣。学生时代,老师站在讲台上讲课,就不如在教室里走来走去效果好。既然有了这个分别,就可以这么理解今天看到的和明天看到的,甚至每一时刻看到的事物,都有可能是不同的,和“往昔的真实”有距离。
现实不可能完全依赖视觉,更多的还是依赖记忆,视觉只是打了头阵。本质是看不到的,想要发现本质,就需要调动记忆、感受的比对等等,“小中见大,大中见小”就是例子。这个“见”是衡量,形成“视觉经验”的过程中,加上了触觉,这是一个建筑师的话。在摄影师这里,也应该有触摸到现实的那种感觉。过去,我看到某张照片常有一种“毛茸茸”的感觉,当时不知道如何描述,可能说的就是上面那种触感。
动意味着变化(偏离),每时每刻的变化,都有助于提升人的兴趣。为什么你会看到?是不是所有人都看到了?你看到的,是不是自己想看到的?这些都是问题,所以我们也越来越不能轻易对“真实”下定义。“真实”不是绝对、单一的,而是决定于接触到它的人是否相信。相信可不一定是看见了。哪怕可以通过记忆想象到,也可以相信。我们相信的那部分,都是在某些方面解决了我们天然的质疑,取得我们共鸣的。所以,这部分也就更有意义一些——“真实”在很多时候,没有意义。
我有一次看到有个“广角注意力”的说法。英国精神分析学家梅利安·米尔娜提出来,怕人听不懂,还解释了一下:“如果你想要画一个物件,请注视物件周围的一切,但不要看物件本身。”意思是,惊喜产生在看的过程中,产生在事物周围,也就是那个情境。
照片是结果。从一种看世界的方式来说,我们看到事物时,身在现场,周围的一切必然影响到我们。这也就是摄影和一些装置艺术品强调现场的原因,这有点像原作的概念似的,现场就是原作,最原始的,也是最重要的感受,就诞生在那一刻,而不是其他什么时刻。
话虽这么说,有时人们还是宁愿委身在想象中,尤其当现实令人绝望时,想象还有个保护效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也很正常。“在真实和不真实之间没有十分明确的界限,在真理和谬误之间也不存在这样的界限。”我引用过很多次英国戏剧家哈罗德·品特诺贝尔文学奖演说词里的这段话,“作为一个作家,我赞成以上观点。然而作为一个公民,我不能这样……”
一个艺术家呢?不知道。我自己能做的,是每次拿起相机准备拍照时留一两秒想一想:对准什么,回避什么,由谁来决定?凭什么下这样的决定?
现实状况太复杂,现场的情绪席卷而来,非常快就把人淹没了。作为一个拍照片的人,当然为赶上那个时刻而激动万分啊,可是“什么是真理,什么是谬误”依然摆在前面……但这应该也不足以影响我在此纪念在街头和人群中磨掉的时间,是它让某些时刻,变得意味深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