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文学》2026年第5期|徐小雅:你喜欢黄玫瑰吗(中篇小说)
她很好,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几个月前堂弟的女儿晓蓉考上大学请客吃饭时我们曾见过一面。那一天她穿得很正式,甚至穿得比弟妹更引人注目。弟妹被抢了风头,很是不满,于是跑来冲我抱怨:“她怎么能这样?今天是我家请酒。”我把弟妹拉到一边,叫她小声点。我说:“你忘了,笑笑和你们家晓蓉是同岁的。”弟妹张着嘴愣了片刻,没再说什么,自己回到了主家桌上坐下。那天晚上,弟妹没有再站起来敬一杯酒,都是李薇在跑前跑后,每个人都默契地默许了这一点。灯光将她的脸映照得红红的。包厢里空调开得很大,但李薇的额头上仍然密密地织着汗珠。时不时地,会有那么一两滴汗从她的额角落下来,流进她的眼睛里。她不停地眨眼、揉眼,把眼睛搓出眼泪。
酒席进行到下半程,所有的人都沉浸在一种微醺的喜悦中,每个人的脸上都浮着满足的笑容。时间已经很晚了,有好几个服务员来过,打开包厢门探头进来,马上又关上门出去。但每个人都没有要走的意思。亲戚们难得一聚,有许多话有许多抱怨都需要分享和倾听。我坐得累了,起身上厕所。走出包厢时我才看到,大厅里只剩下了两桌人还在吃饭,一桌是客人,另一桌看模样是饭店的厨师。一个服务员在收银台那儿撑着一侧脸颊玩手机。还有两个服务员坐在椅子上,向大厅一侧的过道深处看着,很快又转过头来,凑在一起耳语着什么。我问了洗手间的位置,穿过那条暗淡的过道来到门口。这时候,我知道为什么他们老是往这儿看了。厕所里只有一扇门是关着的,从那间关闭的房间里传来低低的、似乎又即将爆发的哭声。我知道那是李薇。她向来都是这样。我走到离她最远的一间解了手。关上门的时候,我听到她的哭声变得沉闷了起来,仿佛她用一床棉被捂住了自己的整个脑袋。听到冲水的声音,哭声又低了些。我加快了脚步走到洗手间门口处站着。过了一会,哭声压抑地响了起来。
她看起来很好,至少比我要好。她戴着一顶黑色的鸭舌帽,一把棕黄鬈曲的头发被扎成马尾,从鸭舌帽后的小洞里伸出来。身上穿的是吸汗的运动服和瑜伽裤,衣服贴身的版型和光滑的材质将李薇的身材很好地勾勒了出来。她四十九岁,腰杆很直,略黑的皮肤泛着红润的光泽。她站在离我大约十多米的地方朝我挥手,我能感受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种精力充沛的气息。相比之下,我四十三岁,头痛,脖子痛,腰痛,每天起床都得耐心地将自己重新组装一遍。如果不加小心,身上的某个零件很有可能就此散架。这几年,我的每个早晨都必须以咖啡开始,并且一整天都要不断地依靠它们才能支撑过去。即便身体内充满了咖啡因,但我始终感觉精神不振,就像是一台电池即将报废的手机,随时需要挂着充电宝才能避免一不留神就被强制关机的后果。
我向她走过去,对她说:“你瘦了。”然后又接着说:“我胖了。”
李薇说:“胖一点好。女人到了一定年纪要有点脂肪才健康。”
其实我们不怎么见面。我们住在同一个城市,她住城东,我住城西,如果选一个折中的地点,见一面其实并不会花彼此太多时间。她一个人生活在城东的一套楼中楼里。这套房子是李薇的前夫过户给她的。房子面积不算大,但空间的设计让房子显得很空旷,仿佛放再多东西也填不满似的。笑笑出事以后,母亲偶尔会叫上我一起去看她。后来母亲也走了,我变成了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我开始觉得有必要偶尔去看她一次。我想,也许在某一个特殊的时刻,她会需要一个与她有血缘关系的人陪伴左右。但我也只是想想,很少付诸行动。主要是因为我们本来就不太亲近,从小时候开始就是这样,两个人凑到一起无话可谈,相处就会变得难以忍受。
在我的记忆中,李薇一直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而我恰好相反。家族聚会的时候,我像一只花蝴蝶一样(这是母亲的原话)在聚会场所飞来飞去,李薇则如一只蜗牛一般蜷缩在房间的某个角落看书,或者听音乐。我在谈笑的间隙偶尔看向她。她安静地坐在椅子上,两脚并在一起踩在椅子的横枨上,书放在两腿之间。她坐在一个被遗忘的角落里静静地看书。我看着她,心想,该翻下一页了。接着,她就翻了下一页。她翻书的动作很轻,很小心,仿佛那本书很脆弱。有时候,也许是感觉到了什么,她也会抬起头来向四周看看。这时候我们的目光就会撞上。她看我时的目光很难描述,像是在认真打量,甚至在琢磨,又像是什么也没看,只是透过我,看向我身后的什么地方。她抬头片刻,很快又低下头继续看书,脸上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
那时我并不知道她这样的神情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我也无意去追究那些眼光之后有没有深意。反正我的父母也说李薇是个古怪的小孩。作为姐姐,她不和我说话,更不会带我出去玩。她似乎也没有朋友。我从来没看到过有哪个女孩子来我们家找过她。有一次,我因为忘带钥匙跑到她学校里找她。在她们班教室门口,几个扎堆聊天的女孩听到我要找李薇,脸上露出一种像是轻蔑又像是嘲讽的表情:“哦,你找她呀。”过了一会儿,李薇出来了。她听到我要钥匙,折回座位上去拿,然后放在我手里,一句话没说,又回去了。
我读李薇读过的小学,读她读过的初中、高中,每一个教过她的老师都教过我。他们也很诧异:你是李薇的妹妹呀?你们俩一点儿也不像姐妹。
但其实这些所谓的“不像”,基本上也都是别人口中的结论,我在那时并没有很深的体会。因为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李薇已经离开家到北方的一座城市里去读大学。我们真正相处的时间,从我回到父母身边时算起,也不过四年时间罢了。
我在李薇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出生。我的出生其实是个意外,那时候计划生育抓得很紧。母亲刚怀上我的时候,父亲突发奇想,觉得我一定是个男孩,坚持让母亲验了性别再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做。到了月份差不多的时候,母亲和父亲悄悄到私人诊所做了B超,得到的结论是男孩。于是,我就这么被留了下来。为此,母亲请了大半年病假,生产也是回老家的诊所生的。我出生之后,父亲母亲都蒙了,但为时已晚。我在老家被养到四岁才回到父母身边。上了户口,户口上关系一栏写着“侄女”。对外我也将父母称为伯伯、伯娘。唯有对李薇的称呼没有变过,“姐姐”。
李薇对我的到来并不热情,但也算不上冷漠。准确形容的话,是不关心。她的态度就像对待任何一个从老家来的亲戚一样,礼貌,客气,且有很强的边界感——即使我们都清楚知道彼此的关系究竟如何。父亲母亲似乎坚信血缘能够解决一切问题,也从来没意识到他们应该为我和李薇的关系做些什么努力,比如经常带我们一起出去玩儿什么的。事实证明,他们错了。但从长远来看,他们又是对的。
那一年李薇十岁,正是即将走入叛逆期的阶段,但那几年很平静地过去了。现在想来,李薇那时的沉默也许本身就是一种叛逆。在我回到这个家之前,她已经做了十年的独生女。我的出现将一切都改变了。父母出于愧疚对我有求必应,沉浸在补偿我的自我感动中。他们甚至自负地认为,虽然自己毫不负责地将李薇拉入到了一段新的关系中,但只要有血缘存在,她就能欣然地接受它、融入它。而那时候的我对此一无所知。我了解父母的愧疚,有恃无恐地享受着他们的偏爱。于是就这样,李薇如同几年前被放在老家的那个我,被渐渐遗忘了。大多数时候她更像一个外人,偶尔且突然地出现在家中的某个角落,让我们猛然一惊:原来我们家还有一个人。
那时的李薇,对此究竟是怎么想的,她没说过,我们也没有问过。所有的人都忽略了一点:那时的她只是个十岁的孩子。就因为她始终没有表示出明确的反对和拒绝,所有人都自负地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我也一样。
现在她四十九岁,我四十三岁。我有头痛、腰痛、颈椎痛。我在我工作的圈子里度过了十几年毫无意义的生活之后,也开始变得沉默寡言。现在,我们倒像是一对真正的姐妹了。
几年前我们也曾像这样旅行过一次。但准确说来,那一次出行不能称之为旅行。我记得是八月份,鹿城天气最热的时候。母亲的战友陈阿姨发来消息,邀请她去吉林旅游。那时候,李薇的女儿,我的外甥女笑笑刚去世不久。六月底的时候,笑笑和朋友一起去参加一个短期夏令营。李薇本来没打算让笑笑去的,但是笑笑对她说,妈妈,开学我就升初二了,到那时就再也没有时间出去玩了。李薇心软了,也就同意了。回程的前一天晚上,笑笑和朋友们外出买消夜,一辆汽车在黑夜中呼啸而过,笑笑当场倒下。我们到的时候,笑笑全身上下插满了管子。李薇、我,还有母亲,三个人几乎是同时坐到了地上。抢救反反复复。有一天笑笑恢复了意识,我们都以为她就要好起来了,可到了晚上,她因为脑出血再次被送进了ICU。她挣扎了好一段时间才离开,挣扎到最后,医生也有些于心不忍了。医生说,他从来没见过求生意志这么强的孩子。但有什么用呢?笑笑已经脑死亡,继续抢救的意义不大了。我和母亲都觉得应该继续坚持,想赌一赌奇迹的发生,但李薇说,放弃吧,我不想孩子继续遭罪了。
送笑笑走的时候,李薇坚持自己来给她擦身、整理。停尸房很小、很暗,我和母亲都没有进去。我们没有看到笑笑是怎样躺在那张床上的,只看到李薇的背影。我们站在她身后,从她的动作感觉着她小心翼翼地将裙子一点、一点地穿到了笑笑身上。她像一只警惕的虾一样弓着背。她似乎在低低地说着什么,但天气太热,停尸房周围的榕树上,知了的叫声疯了似的侵略着每一个人的耳膜,我听不清她究竟说了些什么。我突然想起笑笑曾对我说,小姨,我的朋友圈有一些是只对你可见的哦。我还记得,她朋友圈设置的期限是半个月可见。只需要半个月,笑笑的朋友圈将永远地、冷漠地向我展示一条黑线。我在黑线这头,而她将永远留在黑线那头。想到这儿,我的胃翻涌起来,浪冲击着我的脑海。在那个小小的空间里,我听见涛声在不断撞击着并不存在的海岸。那个说我是最酷的小姨的女孩。那个常常问我,你为什么不到我家里来玩的女孩。那个说长大了我也要和你一样去写电视剧的女孩。如今,她躺在一间昏暗的房间里面。她的妈妈,我的姐姐,正在给她擦拭她不再鲜活的身体。我的身体抑制不住地颤抖起来。我转头离开了停尸房,冲到一棵榕树旁边蹲下来,很快又跪下来。我听到有人在扯着嗓子哀号。那声音尖锐刺耳,仿佛一把布满了锈斑的短刃,一下又一下地扎往我的心。不知道为什么,周围的声音就在一瞬间突然变得清晰了。我听到了自己用力的、几乎是干呕的哭声。
过了一会儿,李薇从远处向我们走了过来。她走到我面前,将头挨进我的脖子与肩膀之间,用脑袋轻轻地摩挲我的头发。她没有哭,她的身体在颤抖。在那一瞬间我明白了,即使我们很少见面,甚至很少说话,但我们一定会在某一件事上互相体谅。她是我的姐姐,我是她的妹妹,这一点始终不会变。
在笑笑去世的头一个月,母亲整天待在李薇家里,她害怕李薇寻短见。我偶尔也会从城西来到城东,来到她的家里。我们三个人很少说话,或者说,我们都在避免去说更多的话——我们的共同话题只有笑笑,无论谁开口,难免会将话题引向她。大多数时候,我们在李薇家里就只是煮饭吃。电视开着,没有人看,画面只停留在一开始打开的那个频道。我们需要它带来一点不一样的声音。到了快八月的时候,陈阿姨发来了消息。母亲问李薇,薇薇,要不我们去吉林走走好吗?我还没去过东北呢。她又对我说,潇潇,你也一起去。李薇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母亲,说好啊,那我们就一起去吉林走走吧。
吉林的夏天并没有想象中凉快。陈阿姨带着我们到长白山看天池,又到长白山的西坡去看中朝界碑。天气热得人心里发慌。我们坐着观光车上山下山,感觉不到一丝风。一路上基本都是陈阿姨和母亲在说话,偶尔她也会向我和李薇搭话,我们都是问一句答一句。到了山顶,我们看到了天池。一大片蓝色的湖水被群山环抱着。天空中几乎没有云。仅有的一两道细长的云彩投射在蓝色的湖面上,仿佛是蓝色绸缎弯出的褶皱。几乎每个人都在拍照。澄澈的天空,群山环绕着的、如同镜面一样的碧蓝色的湖水。山的棱面干脆而锐利,湖水一往情深。这样的山和这样的水,看起来就像一对针锋相对又不可分割的恋人。如果是往常来到这里而不是如今这样的局面,我想,我、母亲还有李薇也会像在场所有的游客一样,拿手机拍个不停。毕竟下一次再来,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下一次再来,看到的也许不会是眼前这样的景色。但在那时,我们每个人都对拍照索然无味。我看着眼前这件造物主的杰作,心里只有疲惫。我们几乎是一眼掠过就前往下一个景点,每个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走。
陈阿姨并没有对我们的沉默与寡言感到奇怪。也许在来之前母亲已经告诉了她一切,她也许在装作若无其事。从天池回来,陈阿姨带我们到一条朝鲜族传统美食街吃东西。具体吃了什么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饭店的布局、用餐的菜式似乎和看过的大部分韩剧一样。那天吃饭的时候,我注意到李薇吃饭时吃得很用力,仿佛是在和自己的身体对抗似的。显然,她的身体千方百计地抵抗着这些食物,但她的大脑也在想尽办法控制着身体将饭吞下去。她吃饭的样子和她的心一样痛苦。我能理解她的痛苦,但我无法共情她的痛苦。失去笑笑对于一个被叫作小姨的女人和对于一个被叫作母亲的女人来说,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对于我来说,笑笑的离去是一场淅淅沥沥的梅雨,但总有一天梅雨会过去,阳光会将一切潮湿的记忆烘干。但对于李薇来说,笑笑的死则是一道固执前行的离岸流,它包裹着李薇,将她拽向深渊的深处,她即使挣扎,也不会回到原来的地方。
那天的饭吃到最后,陈阿姨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道:“晓云(我母亲的名字),从这里出发过珲春,那边就是朝鲜了,有个叫罗先的小城市,景色还不错,你们想去吗?”
我们都没有答话。但陈阿姨说,去吧,来都来了。于是,我们就这么踏上了两天一夜的朝鲜旅行。整个行程我们三人都像是被谁推着走一样,导游走到哪里,我们就跟到哪里。同行的游客中有不少热情又善谈的东北人,他们的存在,冲淡了不少我们三人面面相觑的时刻。到达罗先的那天晚上,我和李薇睡在一个房间。因为团费便宜,那所酒店的环境并不算好。房间里灯光暗淡,像是坏了一样。电视是坏的,没办法打开。即使能打开也没什么用,我们谁也听不懂朝鲜语。手机信号早在入境的那一刻就没了。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用来挨时间,这让我有些焦虑。我起身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开浴室的花洒,按抽水马桶,翻叠在架子上的酒店洗漱用具。我希望弄出点声响,好让房间里多一点呼吸之外的声音。我又希望不要弄出声响,以免让李薇觉得我是刻意去这么做的,因为在当下,每一个刻意打破沉默的举动,对于任何一个心知肚明的人来说都是一场暴政。庆幸的是,我们在房间里待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导游就前来敲门:“我们这边有按摩的服务项目,都是医学院的女学生,赚一点学费,你们要去吗?”
我说:“不用。”
李薇说:“好啊。”
我俩几乎是同时出声。话音刚落,李薇看了看我,对导游重复了一遍:“好啊,怎么去?”
很快李薇就收拾了东西跟导游走了。临走时她告诉我不用等她。她关上门的瞬间,我感觉自己松了口气。我躺在床上,眼睛扫过昏暗的天花板。我开始回想我们这几天的旅行。一路上我们谁也没有主动说话,行程也按部就班。所有沉默的时刻,我们想到的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们谁也无法首先开口问对方一句,“你还好吗?”这或许是一种微妙的平衡。我、母亲,还有李薇,我们都在以沉默的方式平衡着彼此的悲痛。这感觉就像是我们三人都置身在一块悬空的木板上,只要我们保持着不动,就不会有人掉下深渊。
这么多天了,我第一次开始回想笑笑。我想起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出生的第二天,我跟着母亲去医院看李薇。笑笑躺在医院的毛毛床上,身上包裹着橘色的和尚服。李薇靠着枕头坐在床上,见我来了,淡淡地笑笑。很礼貌的一种笑,像是面对任何一个来看望她的朋友。我在母亲的嘱咐下洗了手才去看笑笑。我伸出了一只手,轻轻地碰了碰她攥成一团的小小的拳头。就在我触碰到她的那一刹那,她的手张开了。她带着尖而柔软的指甲的小手张开了,然后握住了我的手指。她出生好几年之后我才知道,这种婴儿握住手指的行为并不是在向你表达信赖或者喜爱,而是一种原始的生存反射。但在那一刻,我的心像童话故事中被魔法棒轻轻触碰了花瓣的花朵,在瞬间就张开了所有的柔情蜜意。
那一年是我生活最迷茫的一段时期。那阵子,我当过编剧,编电视剧和电影,也给游戏写过剧本。后来用写剧本的钱开了一段时间酒吧,经济不景气,再加上没什么经验,自然也没赚到钱,最后也就算了。也谈过几段恋爱,基本上都无疾而终。许多个不需要工作的白天或夜晚,我躺在房间的摇椅上,想我今后应该做些什么。我想得漫无边际,欲望也随着思想疆域的扩大渐渐消退。这个过程就像是沙漠中的一场骤雨,一开始还会在地面上留下印记,但随着时间的暴晒,它们会渐渐蒸发、干涸。我想起了开酒吧的那段日子。那时候虽然经济不景气,但酒吧里的人从来没少过。到了夜晚,酒吧里的音乐和人声嘈嘈杂杂,有人破口大骂,有人争吵,有人高谈阔论,仿佛一切都可以找到解决的方案。每个人都在焦虑地期待着奇迹的出现,但最后还是那样,什么也没有发生。于是,一切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无处可去的人们走进酒吧,将时间喝进胃里,随着不断变换的音乐一并流走。
或许正因为人越来越多,酒吧才没赚到什么钱。酒吧关门后,日子开始变得孤单又乏味。我无处可去,于是,又重新回到了鹿城,这是个摩肩接踵的地方。人与人之间都太过熟悉,每一个遇到的人都会在三个人之内和你扯上联系。这种千丝万缕的关系让人感觉像是走在蛛网之上,每个举动都会引起震颤,每一步都走得令人窒息。但最终我还是回来了。我离开了大学所在的城市,离开了从小时候就一直向往的北京、上海,最后回到了这个在地图上还不如邮票大小的鹿城。是因为我厌倦了在大城市做芸芸众生中毫不起眼的那个,想要回到故乡重新找回失去的自尊吗?是因为鹿城这个生活节奏缓慢的城市,能够为我已经疲惫不堪的身体和心灵兜底吗?我不知道。
我没有回家住,在城西租了一套公寓。房子在二十六楼,正好能够看到鹿城的大部分景色。夜幕降临,整个城市灯光如流。从窗子往外看出去,远处有成排或红或黄的斑点漂移着,那是连接河东与河西的一座大桥。灯光之下,黑夜如昼。绿色的、黄色的、红色的、紫色的,各种颜色尽情侵略着人的眼睛。到了夏季,不少地方的夜灯彻夜不灭。不知道为什么,这种紧凑而不休止的灯光总让人觉得有什么正在身后追赶,就算加快脚步,却依然有扼颈之感。
无所事事,我也就懒得出门,反正我的工作大部分也不需要出门。在家待的时间长了,人也渐渐变得松懈倦怠。人一旦开始倦怠,生活就像是倾倒了的多米诺骨牌,一朝沉沦便不可收拾。我懒得化妆,懒得护肤,也懒得工作。吃饭通常都是外卖。吃了一阵子,又觉得外卖里油实在太重,于是便去小区的一家托班里报名了小饭桌,和一群小学生、初中生一起吃中饭和晚饭。后来不知母亲从何处知道了这件事,为此,她给我打了一个很长的电话:你就不能自己煮点饭吃吗?还是说,你已经过不下去了?
我真想对她说,妈,现在还能出门吃饭已经是对自己这条命最大的尊重了。
我也不是没有钱。早年间写剧本我攒了一些钱,基金正热的时候我投了资,还算有点积蓄。我也不知道生活是怎么就变成这样子的。每天早晨一睁眼我就开始觉得疲惫,我能听到身体里有人在唉声叹气。在浴室里洗漱时,我看见自己头顶上掺杂着的干枯白发,看见自己日益变得粗糙的皮肤和黯淡的眼睛。流逝的时间将它的踪迹牢牢捆绑在我身上的任何一处地方。我想起以前没什么事可干的时候,我能在书房里坐一整天,就只是看书,看各种各样的小说、诗歌,也看科普。现在我看到书就烦。那些山似的书满满当当地堆在书房里吃灰。后来我就干脆不进书房了,我买了个站立式书桌,有什么工作就直接站在客厅里解决。更多的时候,我就只是站在房间里的那扇大落地窗前百无聊赖地往外看。窗外高楼四起。那几年,因为一道小吃,鹿城旅游业突然兴旺了起来。整个城市发生的变化往往让人猝不及防。我还未回鹿城的时候,鹿城的城市经济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颇为不振。新来的领导似乎颇有雄心,要借助这阵突然而至的旅游业之风在鹿城大展一番拳脚。鹿城变得越来越像任何一座你说得上名字的一线城市。垃圾开始分类,斑马线强制让行,在奢侈品柜台流连着的年轻人最后总是满载而归。或许有一天,鹿城也会变成一线城市中的一员。我所认为的那座节奏缓慢、能够托住我已经疲惫不堪的身心的小城已不复存在。它切实地存在过,它也在切实地消失。总有一天,那些已经变得漫漶的记忆会彻底消失。这样的消失,和死亡又有什么分别?人死之后,神形俱灭。那个能意识到“我”之存在的“我”会随着身体的消亡而灰飞烟灭,想到这儿,就不由得心生恐惧:一切都会随着时间一一失去,人不过是历史长河中最脆弱、最无可依凭之物。
既然一切在最后都会变成废墟,那么我继续折腾的意义究竟在哪里?
我就在这种半郁闷半幻灭的状态中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有一天晚上,我从小饭桌回来,肚子有些发胀,就倚靠着客厅的站立式书桌站着。隔壁看电视的声音陆陆续续地渗到客厅里来。似乎是动画片,声音时大时小,还不时夹杂着大人呵斥孩子的声音:“小点声,隔壁的阿姨要骂人了!”于是,电视的声音就渐渐小了些。没过多久,隔壁又传来小孩子肆无忌惮的笑声。我听见一个孩子用不太标准的发音说:“我寄几(自己)来,我寄几来!”听到这儿,我噗地一下笑出了声。突然,脑中那种涣散的感觉消失了,一切像是被灌洗过一样变得清澈明晰。我想,对,我需要一个小孩。我要爱他,像花朵一样娇惯他,让他成为我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的凭证。
说来好笑,我连男人都懒得想,但我想要个小孩。而就是这时候,笑笑出生了。
姑且不谈笑笑的出生是否真的解决了我的人生困境,但她的到来确实带来了一些改变。比如李薇和父母的关系,比如李薇和我的关系。一个婴儿的吃喝拉撒睡,一切都可以成为话题,让人凭空多出许多话,也让原本几近断裂的关系重新黏合在一起。笑笑出生后,母亲理所当然地去照顾月子,理所当然地在李薇家住下来。日子长了,李薇的话也渐渐多了起来。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她的话确实多了。她似乎也开始接纳我。她看我时脸上有了笑容,虽然笑容仍然是礼貌的、客气的、有边界的,但相比之前,这已经是极大的改变了。
有时我也独自去看她,其实更多的是为了去看笑笑。那么一个小人儿躺在床上,脸红扑扑的,手红扑扑的。她闭着眼睛,眼球偶尔在眼皮下面翻动。她的身上散发着一股热烘烘的奶味儿。天气热的时候,那味道就变得酸起来,但放在一个婴孩身上,终究还是好闻的。大多数时候,笑笑被李薇放在卧室隔间中的保姆床上,这样每个前来看她的人都可以坐在床上逗她。我来看笑笑时,常常用手肘支撑着身子斜靠在床上,注视她,用手指触她的睫毛、她的鼻子,还有耳垂,将手指放到她握住的拳头里,等着她将手掌张开,将我的手指紧紧握住。
她和李薇长得很像。两尾小鱼一样的眼睛,眉毛轻轻弯着。她身上几乎看不到她父亲的影子,仿佛她是李薇一个人生下来的。有时,她的脸上会毫无缘由地露出一个笑容,这时候我就会想,她和李薇真像。我和李薇是姐妹,如果我生一个孩子,会不会长得和笑笑一样呢?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半夜我突然醒过来的时候,泪已经干了,只在脸上留下两条紧绷的痕迹。我起身想要喝水,这时才发现一个黑影坐在房间的另一张床上。我刚要叫,脑子又反应过来那是李薇,于是又把即将脱口而出的叫声咽了回去。她背对着我坐着,眼睛向着窗子的方向。窗子被窗帘遮住,看不到外面的景色。黑暗中,我不知道她的目光究竟落在哪里。是窗帘上,还是透过窗帘,望向某个我们永远无法知道的地方?
我清楚地听见她的呼吸。她的呼吸并不急促,甚至有点慢,像是睡着了似的那么慢。呼吸的声音很轻,这让坐在那儿一动不动的她看起来像个鬼影。在一个陌生的国家,一个陌生的城市,我的姐姐像一个鬼影一样坐在那儿,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也许这才是完全属于她的时刻。从笑笑去世到去罗先的近两个月时间里,她几乎没有时间独处。亲戚找借口看望她,母亲想方设法陪伴她。因为害怕她也走向绝路,母亲总是和她睡在一起。每个人都企图转移李薇的注意力,希望她能尽快从失去笑笑的阴影中走出来。但也许她并不需要他们。也许她只需要如同当下的这样一个时刻,就像我想起笑笑一样,将记忆长河中的无数片段如淘金一般打捞出来,细细打量,轻轻抚摸,然后默默地哭一场?
我想翻身,尽可能地将动作的幅度变得小些,更小些,但床还是响了。李薇听见动静,转过头来看我:“你醒了?”
我说:“你回来了?”
“回来了。”
“怎么样?”
“就那样。”她从鼻子哼出来一口气,也许是笑了。
“要不早点睡吧?”
“……好啊。”她像是想了想才做出了这个回答,也许她还想说什么,但她没说。
那天的后半夜,我不记得自己究竟是怎么睡着的。第二天醒来时,李薇已经不在房间。等我洗漱完毕时她回来了。她身上有一股新鲜的露水的味道。我没有问她去了哪里,我们也没有谈论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我们只是简单地对了一下导游所说的集合的时间,对照着时间去吃饭、收拾东西,然后到前台退房卡。
这已经是罗先之旅的最后一站了,导游告诉我们将要去一个叫作琵琶岛的地方,并嘱咐我们将早餐吃剩下的馒头带在身上。到了那儿我们才知道,琵琶岛是一座以海鸥和海豹闻名的小岛。而这也是导游让我们带上馒头的原因——坐上船之后,馒头可以用来给海鸥喂食。我们在岸边等很久才等来了游船。在炽烈的阳光下,船懒洋洋地向大海深处驶去。被人喂熟的海鸥看见行船,先后聚拢了过来。李薇掰下一块馒头,在手心里揉碎了,然后将那些碎屑在手里晃了晃。接着,她站起了身,将手里的馒头碎屑向船头一侧的天空抛出去。这一幕熟悉得让人觉得刺痛。两个月之前,她正是以这样的方式抛撒笑笑的骨灰的。笑笑火化后,李薇执意要将其中一部分骨灰撒到环城河里去。母亲为此与她大吵一架。你怎么能这么做?入土为安,入土为安,你怎么能把孩子随便丢到河里去?李薇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她说,我们拿到的骨灰,本来也不是完整的。母亲哭了起来,而李薇像是什么也没听到,什么也没看到。她将笑笑的骨灰罐抱在怀里,像是抱着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
撒骨灰那天是我陪李薇去的。母亲不肯谅解她,但又害怕她出什么意外,于是给我打了电话。我们一直等到了风水师傅说的吉时才登上环城河的游船。已经是夜晚,潮湿的水汽随着风迎面吹在我们的脸上,将我和李薇都沤出了一脸热汗。游船慢慢地往前开着,两岸的灯光映射到河面上,在船的周围折出色彩斑驳的光带。我和李薇背着光走,一直走到船尾没有人注意的地方。这时候,她小心翼翼地将骨灰罐从包里掏出来,然后打开罐子。一阵风吹了过来,将罐子口轻轻地吹出一缕薄烟。我站在她身后看着。她将手伸进罐子,用拳头握住,然后将手伸出游船的护栏,任凭骨灰从她的手里静静地滑落下去。我有些紧张,不停地往四周张望,生怕有人注意到我们。
她就这么抛撒了两三回。最后一次,她将手中紧紧握住的骨灰用力抛撒到天空中去。潮热的风和着水汽吹到我的脸上,我感觉有细微的颗粒在轻轻地触碰我的脸。这些骨灰将飞向哪里?它们随风飘走,最终是否会掉落在水中?它们是会随着水流游经整个城市,还是会被河流中的野生鱼群吞咽下去,成为腹中之食?这时,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古怪的想法。李薇坚持要将笑笑的一部分骨灰抛撒在河中,是否正是抱持了和我同样的念头?她希望它们飞向天空,融入空气;希望它们落入流水,随波漂流。无论在空气还是在水中,无时无刻都有笑笑的影子。而她,会将它们吸入胸腔咽入胃肠。这样,笑笑就会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在她体内得到永生。
我再去看她时,李薇已经将骨灰罐收入了背包里。随后,她坐了下来,靠在船尾的一把椅子上。她闭上了眼睛,头向后仰着。
数月之后,在罗先的这个炽烈的上午,她喂完海鸥,以同样的姿势靠在船舷上。只不过这一次阳光太过锋利,她不得不紧紧眯着眼睛。阳光暴烈,双眼滚烫。几乎所有人都采取了和她同样的姿势。渐渐地,馒头已经扔光了。已经习以为常的海鸥渐渐散去,在视野中变得越来越小,直至成为一个又一个白点。船在几乎透明的海水中摇晃,偶尔被浪击中,晃动的幅度就变得大起来,像一个慌张的梦。我看向她。李薇的眉头随着海浪正在一点点舒展开,如同船熨平海浪,那一刻,我想伸出手抱抱她。然而在我犹豫的空当,船已经渐渐靠岸了。我先她一步上岸,于是向她伸出了手。她没有犹豫,接过我的手握在掌心里。她的掌心很热。我用力拉了她一把,她就从船上弹到了岸上,肩膀撞向我的肩膀。于是,她冲我笑了。那是一种和解的笑容。她与什么和解了?是那个陷入丧女之痛中的自己,还是多年以前那个对整个家不闻不问的自己?这一点,我无从知晓。
母亲去世后的头两年,我和李薇每年都会见几次面。这是母亲对我的嘱托。她对李薇怀有愧疚,始终觉得李薇的沉默寡言是对他们当初忽视她的报复。我劝解她,说她想太多了,几十年的时间能让很多事情都过去的。母亲看着我,摇摇头。她要我答应她必须每隔一段时间去看李薇一次,哪怕只是到她家里敲个门就走。她还没走出来,母亲说,如果没人去看她,她说不定哪天就死了。我说不会的,她已经好起来了。尽管如此,母亲仍然坚持让我在她的病床前起誓,几天之后她走了。临走前,母亲拉着我的手紧紧地握了握,眼睛闪着一种锋利的光。我说,我知道了,我答应你的一定会做到的。于是,她闭上了眼睛。
大概是两年前,李薇把房子做了一次彻底的整修。早些年房子做的一些吊顶被全部打掉,一些如今看来浮夸的装饰也被一一拆除。墙重新粉刷了一番,那些因拆除吊顶、装饰而留下来的损伤痕迹被装修师傅细心填补了,但翻新也仅止于此。不少家具或卖或送,只留下了必需品。所以,现在李薇的家已经几乎和毛坯房无异。有一次我到她家里去,我们两个各自坐在风格不同的椅子上,面对着一张乳白色的铁制圆桌,看起来像是两个无家可归的人闯进了一栋烂尾楼。
在这样一间空荡荡的房间生活是种什么感觉?我无法想象。但李薇似乎很享受这种生活。她早上起来洗漱完毕,简单吃个早餐(通常是鸡蛋、全麦面包什么的),休息一会儿之后她会去跑马拉松。她不跑全程,只是简单地跑个几公里,然后回来洗澡、吃午饭、睡午觉。下午通常是打坐、冥想,该吃饭的时候吃饭,听听音乐,练习瑜伽,十点钟左右上床睡觉。跑步是她一天当中耗能最大的事。或许正是由于身边没什么耗费精力的事,因此她看起来始终很精神,没有即将步入更年期的那种疲惫或者怒气,身上像是长了一个春天。
她这次要去海市也是要参加马拉松。她给我打电话约我一起,说实在话,我有点儿诧异。一是因为我不跑马拉松,二是因为,我始终觉得,自从母亲去世之后,我们曾经一度改善的关系又倒退了回去——就像是始终系不好的鞋带,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轻易就能维系的。何况我面对的,是一个我完全不了解、几乎可以说是陌生的姐姐呢!
我没有立刻在电话中答应她,而是对她说我要想一想。李薇说,好,那你想一想。我过几天再给你打电话。
其实,李薇那天打来电话时,我已经在离家不远的一家星巴克坐了快一下午。门店里弥漫着浓重的咖啡香气,但我始终提不起精神。靠着落地玻璃的一排位置上坐满了学生模样的人,没有人点餐,但每个人都带了书、笔记本电脑和耳机。沙发和低矮圆桌也几乎坐满了。没有人在闲聊,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忙。他们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很相似,像是一种时刻准备好的表情,仿佛他们准备好了马上要展开战斗似的。
我是唯一一个无所事事的人。
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一个穿着休闲服的女人在星巴克里闲坐,她什么也没带,没有电脑,没有iPad,也不看手机,只是一个人坐在那里。在他们眼中,我想必是一个清闲富裕的家庭主妇。他们不会知道我真正的生活究竟是怎么样的,就像我也不会知道他们的生活究竟如何。
一个半月前,我的一个同事的前女友突然在小红书上向我发难,指责六年前我插足了他们的感情,他们本要结婚,但因为我的“插足”,这段感情画上了句号。那位前同事我并不熟悉,甚至没有他的联系方式,前女友的指责不知从何谈起。就算有些什么,她为何过了六年才想起来要发难呢?
我通过朋友找到了前同事,他也答应找那位前女友谈谈。但一切都没有改变。她不知道从哪儿找到了我的照片(但这的确也不是件难事),将照片不打码地发在小红书上。照片上的我看起来还像是三十出头的样子,脸上写满野心。那时候我忙着在行业中占据一席之地,没有和任何一个男人建立稳定的关系,想谈恋爱就谈,不想谈恋爱了就将对方送走。为此很多人看我不顺眼——不稳定的关系只是表面,放在台面上的野心才是最根本的原因。但我对此毫不在乎。人与人之间本来就很复杂,能在盘根错节的关系中活下来已经不是易事,既然如此,何苦要为难自己呢?
我本以为再沉默一段时间,等热度过去,这件事情也会渐渐平息。后来事实证明,我还是天真了。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前女友带着一群朋友在我家楼下拉了横幅,我的小红书一夜之间就涌进上千条辱骂的私信,把我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个遍。我只是一条一条地看,不解释也不回复。看过了那么多网络事件,我知道在一些事情上必须保持沉默。自证是一个陷阱。在这种局面下,没有人在意真相,更不会有人和你讲道理。他们只会用各种充满漏洞的逻辑来围追堵截,就像是一群无所事事的孩子围追堵截一条受伤的狗一样。
又过了半个月,我家门口开始陆续出现没有真实寄件人的包裹。打开一看,里面的东西都在意料之中:刀片、寿衣、菊花、老鼠药。后来,只要是无名的包裹我都会直接拿到垃圾桶扔掉。扔了还有,有了再扔,像一场持久战。
我很好奇,那些躲在ID后面的人究竟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精力呢?为此我还专门去查了小区监控。我注意到有几个戴着帽子、穿着遮脸防晒衣的人在我住的那栋楼徘徊。楼下有门禁,他们进不来。他们进不来,就一直在楼下很耐心地等着,等着,等到我们这栋楼有谁开门出去,或者刷卡进来,他们就跟随着一起走进这栋大楼。我看过监控器上的时间,快的话几分钟,慢的话也有一个多小时的。那么长的时间,他们就那么执着地站在那儿。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恶意可以这么执着,这比我写的电影、电视剧狗血多了。
有一天我从外面买东西回来,还没进屋,就觉得身后有些异样。有一束灼灼的目光始终追着我,像一只执着的蚊子。可当我回头去看时,整个走廊里空无一人,除了我自己已经开始变快的心跳,走廊里几乎没有任何声音。连电梯运作的声音也没有。我赶紧开门进去,又迅速地将房门反锁上。还没等我在沙发上坐下来,手机突然就响了。是房门自带摄像头的实时反馈,上面提示着门外一直有人在徘徊。我的心猛地沉了沉。于是,我把手机调成了静音,尽可能放轻脚步地走到门前。透过猫眼,我看到了一只被放大的眼睛。我赶紧捂住了嘴。很快,眼泪不自觉地从我的眼睛里流淌下来,我不得不紧紧咬住了嘴唇。
手机上的提示一直持续了十多分钟。等确认门口不再有人之后,我报了警,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几天之后,他们抓到了一个男人。经过审讯,那个男的承认了一直在大门外徘徊的事。但他坚称自己这么做只不过是想知道家中是否有人,以便自己推销保健品,至于前女友、小红书、网暴什么的,他完全不知道。我本来想问问给我做笔录的女警官,能不能让我看一看这个男的究竟长什么样。但后来我又放弃了。我知道,他和那些每天都在网上骂我的人一样,长着一张走进人群就会被淹没的脸。他可能只是干一份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工作,上班族、售货员、外卖员、保安。他可以是任何一个普通人。
从那天起,我开始整夜整夜地做梦。我梦见我站在嘉年华的一场舞会上,周围的每个人都戴着面具。我听不到音乐声,只看到头顶无数个灯球向我集中射下来的五彩灯光,颜色亮而热烈,仿佛有意要灼瞎我的眼睛似的。人潮向我涌过来。我被挤到了舞池中间的位置。突然,有人向我的方向倒下了,接着是更多的人,人群像突然见到灯光的蟑螂一样四处乱窜。我也倒下了,也许是自己倒下的,也许是被推倒的。每个步履匆忙的人都从我的身上踩踏过去。渐渐地,我和脚下的地面融为了一体。他们在我身上吐痰、踩踏、碾压,小狗在我身上便溺。我还梦见自己一丝不挂地泡在水里。那是一个阴森、空旷的房间,整个房间就是一个巨大的水池,我站在水池里动弹不得。水流声很响,像是高处落下来的重击的声音。水面越来越高了。我就这么看着水在我周围流动,渐渐地没过我的膝盖、腰腹、脖颈,最后将我整个人完全吞噬。
我在汹涌的噩梦中惊醒,头上冷汗淋漓,身下的床单也已经湿了。我裹紧了被子,却依然觉得冷。我将毯子裹在自己的身上起身去喝水。房间里黑乎乎的,那双眼睛又出现在我的身后,像拉紧的线一样紧紧扯住我。我赶紧打开了灯。房间里什么都没有。我拿起手机看时间,凌晨一点。我想打电话给某个朋友,又想起来自己已经身在鹿城,没有人可以在放下电话之后迅速赶到我身边。唯一可能赶来的,是我的姐姐李薇。但我能和她说些什么呢?和一个失去女儿的人谈我遭受的网络暴力,我们能够相互理解吗?我看着手机上李薇的电话号码,又把手机屏幕按灭了。
我回到床上,辗转反侧,笑笑出生前的那种虚无感再一次淹没了我。生活是如此复杂如此荒诞,现在看来,我曾经写下的那些故事无异于空中楼阁,这多么可笑啊。
没过多久,我的生物钟彻底乱了。我白天睡觉,一直睡到快吃晚饭的时候才起床。在夜里,我睁大着双眼,无数想法在我的脑子中赛跑一样争先恐后地冲击着我,我需要靠安眠药才能制止它们。有一天,我迷迷糊糊睡到了下午,肚子实在饿了,就出门找东西吃。我从便利店里拎着预制快餐和啤酒出来的时候,看到李薇就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正要进超市。她穿着运动服,扎着高马尾,也许是因为刚健完身出来,她的头发像是好几天没洗一样油腻腻的——她从罗先回来之后就开始跑马拉松了。她没有看见我,径直走进超市里去了。鬼使神差地,有一股力量推着我跟在她后面。我尽可能放轻脚步,走几步就停一停。即便如此,我的心还是跳得紧张而狂野。
那天下午,我就跟在李薇身后悄悄地走着。她推着车,依次走过日用品区、生鲜区、蔬菜水果区和乳品区。从背后看,李薇就像是欧美电影中那些常见的中产女性,精力充沛,追求品质。她买的东西大多都很健康,相比之下,我感觉自己就像是浸泡在泥潭里。没错,我的确是浸泡在泥潭里。如此黝黑又如此泥泞,而我的姐姐站在离我不到五米远的地方,她看起来像是身上就长着一个春天。
结账之后,我又跟着李薇走了一段距离。她走进了一家花店,买了很大一捧黄玫瑰。她将超市买的东西挂在手肘关节那儿,像抱一个小孩一样抱着这捧花。黄玫瑰的花朵从她的耳朵一侧流淌出来,散发着明亮又柔和的光。我在空气中嗅到了一股新鲜的味道。我知道,这味道绝不是从李薇手上抱着的那束花散发出来的,毕竟我们离得那么远。那是种湿润的味道,像一场大雨过后,阳光照射下草坪和泥土散发出来的气味,又像是一束刚刚用自来水醒过的花被切掉枝干后散发出来的涩味。我跟在她后面又走了一段。前面过来了一辆运东西的拖车,把我和她隔在了两端。等我从拖车绕过去的时候李薇已经不见了。我原地站了一会儿,返回到她去的那间花店,买了一束黄玫瑰回家。那天晚上,我难得地睡了一个整觉。
又过了半个月,我在胸口处摸到了一个硬块。医生看了B超结果,冷漠地、没有半点犹豫地对我说,是癌,不过很小,趁早住院把它切掉吧。我拿着入院通知单走出诊室,反而笑了。这下好了。我即将失去许多人眼中最为女人的一部分。当我切掉乳房,我将不再是许多人眼中那种具有性别特征的女人。或许,当我戴上义乳的一瞬,我也将不再因为是女人而承担世界带给她们的恶意。
那天下午,挂了李薇的电话,我照常去小饭桌吃晚饭。晚饭过后,回到家打开视频App(应用程序)时,我看到一部一直很想看的纪录片上线了。那个棕黑色头发的外国男人有着如同山峰一样坚毅冷峻的棱角。摄影机自上而下拍摄。男人的身体在酋长岩的映衬下只显露出一个红色的色块。不知名的鸟类在山林中啁啾,鸣叫出一种死亡的味道。男人喘气的声音清晰而沉重。最后,他徒手攀上了山顶。一圈深绿色在他周围环绕。随着摄影机机位的变换,男人和山融为一体。山接纳了他。
影片结束后我关上屏幕,给李薇打了电话。
两个城市之间的行车距离将近三百公里。如果不是因为需要带行李,我更愿意坐火车。高速公路上景色太过单调:连绵不断的绿色丘陵、稻田、甘蔗田以及桉树林。大部分时候景色会被绿化带所遮蔽,能看到的只有前方无限延伸的路。如果没有导航提醒的话,有时候会让人恍惚觉得这条道路永无尽头。
开车的是李薇。她上了车之后,将自己那一侧的遮阳帘给拉了下来。早晨的太阳并不算烈,但我也还是同她一样,把遮阳帘拉上了。她系好安全带,从包里拿出一副眼镜和一个车载蓝牙,随后把包扔在了后座上。我问她:“你近视吗?之前没看过你戴眼镜。”
李薇笑笑,说:“我老花了。散光也很厉害。”
我怔了片刻。老花,这个带着年龄意味的词让我突然有种悲戚感。不过这种情绪并没有持续太久——李薇打开了车载蓝牙,接上了她的手机。她放的是邓丽君的歌。并不是邓丽君耳熟能详的那几首,但她的声线如此圆润甜蜜,只要是听过她歌的人都会立刻认出这个声音来。我听出了其中的一首:《つぐない》。这首歌也有中文版本,但也许是语言节奏的关系,这首歌的中文版本听起来好像总有那么一点缺憾。而这首日语的《偿还》听起来有一种留恋的,又带着哀怨的风情。李薇一边开着车,一边随着节奏轻轻地点着头。到了高潮处,她跟着唱起来:「こんな女でも忘れないでね / 優しいすぎたのあなた/ 子供みたいなあなた/ 明日は他人同志になるけれど。」(“我这样的女人,请你不要忘了啊/ 太过于温柔的你 / 如孩子一般的你 /从明天开始,就要和你成为陌路人了。”)
她停下来的时候我问她:“你会日语吗?”
“不会,随便唱唱的。很多音乐App都有拼音标注,唱起来很简单。”李薇答道。
我想起了一首歌。“邓丽君还有一首日语歌我也喜欢,不知道你听过吗?嗒嗒……”我凭着记忆哼了几句。
“哦,《别离的预感》?”
“你听过?”
“听过,”她说,“在电影里听的,是枝裕和的电影。‘比海更深,比天更蓝,要超过如此般地爱你,我也做不到了。’我还记得树木希林的台词,‘我到这种年纪,还没有说过爱过谁比海更深呢。’没错吧?”
“你记性真好。”我说。
“看多了就记住了。我平时在家也没什么事做,看了很多电影。”李薇一边说着,一边把手机往我的方向推了推,“你来放吧。”
这一次李薇没有唱出歌词,只是轻轻地跟着曲调哼着。我很早就知道她唱歌唱得不错,但她从来没在我们面前唱过。也许唱歌本身是件很私密的事,是私人的情感、私人的表达。或许正因为这样,KTV的包厢才总是乌漆墨黑的,偶尔在商场看到的那种唱吧也都装着足以遮住人半身的窗帘。人们在这种封闭的空间里才会放松,才能宣泄情感。李薇还在家的时候,一个父母都不在家的夜晚,我躺在床上看书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哼歌的声音。歌声伴随着水流声断断续续地漾进房间里,像浮云一样缥缈。李薇在唱歌。因为在洗澡,她也许短暂地忘记了一些事。她的声音是快乐的,放松的。我从床上爬了起来,想要靠近浴室,这样就可以听得更清楚些。我走到浴室大概还有一两米的时候,歌声戛然而止。我还没反应过来,李薇猝不及防地穿着睡衣走出了浴室。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心跳也开始加速。李薇像是什么都没看见一样,从我身边走了过去。
她是快乐的,但你永远无法在她的脸上读到这一切。快乐也好,悲伤也罢,她似乎总是刻意收敛着自己的情绪。
在罗先的时候,我们从琵琶岛出来又去了当地的一个还算有名的游乐场,那是旅程中的最后一餐。我们跟着导游走了一圈,都有些热了,于是就随便在游乐场里找了一家露天的小店吃饭。那里的服务员都会说中文,点菜一点儿也不困难。
我们等待上菜的空当,李薇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这里是朝鲜啊。”
“对啊,这里是朝鲜。”
我困惑地看着她。她看着我,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说小时候她曾学过一首朝鲜童谣,名字叫《道拉基》,又叫《桔梗谣》。现在来到了朝鲜,她自然就想起了这首歌。她停顿了一会儿,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说:“笑笑小的时候我也给她唱过这首歌,她老说这是‘倒垃圾’。倒垃圾倒垃圾,一个人去倒垃圾有什么好唱的。”她说着说着,就笑了起来。
那么多天了,她是第一次笑。她笑得眼睛弯弯的,笑得眼睛亮闪闪的。她说着,就站了起来,清了清嗓子就开始唱:“道拉基,道拉基,道拉基,白白的桔梗哟长满山野。只要挖出一两根,就可以装满我的小菜筐……你呀叫我多难过,因为你长的地方叫我太难挖。”
她唱得很慢,跟着歌曲的节奏轻轻地踏着步子。两只手臂同样跟随着节奏一前一后地摇摆着。有人在我们身后跟着李薇所唱的节奏鼓起掌来。有人在叫好。李薇像是什么也没有听见,什么也没有看见,只是自己沉浸在歌声中。她失去了女儿,因此她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国家。在这个语言不通谁也不认识的地方,她想起了女儿小时候自己给她唱过的一首歌。她脸上带着笑容,表情是放松的。她看起来是快乐的。我也相信,在那一刻,她确实是快乐的。但不知为什么,我的鼻子突然就酸了,眼泪猝不及防地流了下来。我从我们坐的那张桌子旁站起身,走开了。等我重新回到吃饭的地方,已经有几个人围过来坐在我们这一桌,看样子像是同团的游客。母亲笑着和他们聊天,李薇从盘子里拿出一个饼正要吃。她看见我来了,从盘子里拿出一个饼来递给我,说:“他们说这是这里的特色,挺好吃的,你要吃吗?”
车子穿进了一个隧道。李薇打开了车灯。隧道很长,洞顶和两侧洞墙都开着灯。歌已经自动切换到了下一首。是一首快歌,听起来有些嘈杂。李薇皱了皱眉头,将音响的声音调小了,车里突然就安静了下来。我朝着车行驶的方向看过去。前方没有车,只有我们车子的车灯在车头处照出一片亮光。我看不到隧道的尽头,可能还需要行驶一会儿我们才能穿出去。车子快速经过的时候,灯光从车窗外倏忽而过,感觉像是电影中那种回忆往事的镜头,让人产生追忆的欲望。我突然想,也许我应该问问她,毕竟时间已经过去了好几年。“你记得吗?那一年在罗先,我们在那个游乐场玩的时候,你唱了一首歌。”我问她。
“罗先?”
“就是朝鲜那儿,去吉林的时候我们去的。”
她恍然大悟:“哦哦,那里。”
“你唱了一首《道拉基》。”
“对,”她笑笑,“笑笑以前老是说这首歌。她说……”
“她说一个人去倒垃圾有什么好唱的。”
“哈哈,对,笑笑是这么说的。”李薇笑起来。她停顿了一会儿,又接着说,“你对笑笑很好,谢谢你。”
我犹豫了一会儿,开口问她:“……笑笑走了之后,你都是怎么过的?”
她吸了一口气,又呼出来:“能怎么过?就那样过呗。和其他人一样。吃饭,运动,有时也看看电影。”过了一会儿,她又补充道,“你们都怕我死,我知道,老实说,我也想过。在那种情况下,谁能不想?说不想都是骗人的,”她停顿了一会儿,很快又接着说,“其实每个人在特定的时候都会想过这件事吧,你呢,你有没有?”她说着,将目光短暂地在我脸上停留了片刻,又转回到道路前方去了。
老实说,在做完手术、待在医院里的那段时间里,我想到一些事:想我过去十几年中节奏快至眩目的生活,想到我对生活的期待以及它给我带来的一次又一次打击,当然也想过死。就像李薇说的那样,自然而然就想到了。况且,在那种几乎每天都可能接触到死亡的场域里,很难不想到死。医院里每天有人入院出院,病房里的人每隔三四天就会换上一拨。不少人因为化疗失去了头发。在夜里,睡在走廊上的人偶尔进到病房里上厕所。她们轻手轻脚地走进房间,又轻手轻脚地出去。地灯的黄光将那些穿着病号服的身影映照得单薄如纸。在朦胧中起夜时,有时我会和她们的光头迎面撞上。她们头顶上映照出的光总是让我心下一凛。
我是她们当中更幸运的那个,发现得早,不用化疗放疗,连吃几年调节内分泌的药,做定期检查就可以。和我同病房的有一个是定期化疗的,她说刚进来的时候认识了几个病友,化疗的周期也差不多。可是过了几个周期,就开始陆续有人消失了。消失的原因大多是病情恶化,转到上一级或者更好的医院去了。她说,后来我也不问了,我也害怕问,怕问到后面听到有谁没了,仿佛下一个就要轮到我了似的。那个中学老师边说边叹气。
在医院的乳腺病房,每到十一点左右,一阵音调略微诡异的音乐就会响起来,很快,就有护士走到护士站一侧的走廊上,带领乳腺科的一众病患做康复操——是用来控制肌肉萎缩的。护士每次做的时候都面无表情,例行公事,已经习惯了。每当音乐响起,和我同一间病房的病友们都会从床上下来,走到走廊上跟着节奏抬手、抬胳膊。我宁愿不听到那些声音。那些声音每天都会提醒我:你已经失去了身体的一部分。你的身体和生活一样,都不受你的控制。
这个时候通常是阳光正烈的时候。我的病床床头朝东,床的左侧朝南,正是阳光耀眼的一处。正午时分,散射的白光强势地压过了天空虚弱的蓝色,四处都亮得刺眼。阳光变成刀子,气温就变成了一场暴政。这种热常常让我想到末日。关于世界末日的想象,不是极寒就是酷热。其实,酷热才更符合现实末日的趋势。一切都在燃烧,就像我曾经玩过的一款掌机游戏,地底熔岩遍地,火像水一样流出形状。主人公如果跑得太快或者跳跃时没有选好着陆点,身上就会起火,如果生命值不够,屏幕上就会用红字显示“Game over(游戏结束)”,连颜色也和熔浆一模一样。那句诗怎么写的来着?“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以为流火意指“流淌的火焰”。七月四处都是流淌的火焰——农历的七月,通常就是阳历八月左右。后来才知道,流火指的是随着季节逐渐西沉的大火星(心宿二),意思是农历七月正在转凉,农历九月,就要开始缝制冬衣了。那又如何呢,现在的词典里七月流火也变成了两个解释,一个是冷,一个是热。众口铄金都可以实现,而这不过是一个千年前的诗句,没什么是永恒的。
到了下午三点左右,会有疏导师来病区做心理辅导。这似乎是医院和心理师协会共建的一个公益项目,每次来的人都不太固定。常来的是一个年纪和李薇差不多大的女心理师,姓田,人长得和蔼友善,眉目中带着一股慈悲味道。同房的病友拉我去听过几次讲座,题目无非是那些,人生的意义,如何培养幸福感,如此种种。内容也大差不差,听起来冠冕堂皇,要说作用,恐怕寥寥无几。有一次讲座还未结束我就提前离席,没想到,第二天,田医生来到病房找我。这让我很是尴尬,仿佛一个逃课被班主任当场捉住的学生。田医生没跟我提早退的事,反而问我:“李老师,您是那个编剧李潇老师吗?”
我有些紧张,几乎是尖着嗓子反问她:“谁跟你说我是编剧?”——我从没和医院里的任何人提起过这件事。
田医生笑笑:“是朋友告诉我的,你别害怕。”
我心下疑惑是什么朋友,但没有再追问。
后来田医生就常来,没有讲座的时候也会来,来的时候会给我带一束黄玫瑰。时间长了,我的警惕也放下了。我觉得我们没有熟到那个程度,但也无法直接拒绝这份来自陌生人的好意。她送完花,寒暄两句就走,从来没和我深入地聊过什么。她似乎也看过我写的东西,但她从来没和我聊过这些。她来到这里,是她的朋友告诉了她我的遭遇,让她觉得我很可怜,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有时,田医生送的黄玫瑰让我忽然地想起李薇,甚至猜测她与李薇之间有什么关联。但这怎么可能呢?
我问田医生,别人送花都送些百合什么的,你怎么会选黄玫瑰呢?
田医生说,红色太俗,蓝色做作,粉色又太天真,其实黄色是最鲜艳的,黄色最容易让人有春天的感觉。
隔几天就收到一束黄玫瑰,我看着它们,觉得自己也许还能再撑一撑。
我和田医生互留了微信。住院的时候,她常常给我分享音乐或者图片,我偶尔也给她回一些简短的话。奇怪的是,出院之后我们就再没有联系过。她没有再给我发消息,我也没想到一个坚定的必须联系田医生的理由。田医生就像游戏里有些固定任务的NPC(非玩家角色),完成了任务,就在我的生活里消失了。
我回答李薇说:“不能说有,也不能说没有。”
李薇说:“这也正常。死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决定去死就没那么容易了。”
又是一片看起来没有边际的甘蔗田和玉米田。两种绿色紧密地交融在一起,风一吹就变成一片绿浪。浪在高速公路两旁奔涌向前,李薇和我乘坐的车子就像是划开波浪的一条船。窗外那种鲜活的绿色和车内我们两人这种沉闷的空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密闭的空间,逃无可逃,我们总该说些什么。否则,几小时的车程会变得让人难以忍受。而我和李薇这样的关系,就会让这个密闭空间的空气更为紧张。马拉松。我绞尽脑汁,回到这个最简单的话题上。
“跑马拉松是什么感觉?”
“也没什么特殊的,热、累,然后就到了一个极限。撑过了极限,就好过多了。”
“我跑个八百米都感觉要命了。”
“那不一样,八百米是耐力和爆发力都需要。”她转头看了我一眼,“不过你确实也得运动运动。我们都到年纪了。”
“这几年你跑马拉松,全中国也快走遍了吧?”
“没那么夸张,厦门、大连、杭州,”她说,“上一次我去海口跑马拉松还遇到钱超了。”钱超是笑笑的爸爸。
“这么巧?”
“就是这么巧。”
“他也跑马拉松?”
“他也跑,跑的成绩还不错。其实,一开始就是他劝我去跑马拉松的。”
“为什么?”
她吸了一口气:“他说跑步分泌多巴胺什么的,会让人过得轻松些。”
有短暂的一阵,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想起笑笑刚去世那会,钱超时常来母亲家。我们都知道,他其实想去看看李薇,哪怕不以孩子的父亲的身份,只以朋友的名义。但他又怕被李薇拒之门外。来母亲家,一方面是为了看望老人,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碰碰运气。我之前只见过钱超两三面,一次是婚礼,一次是回门。笑笑出生的时候有没有看到他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他长相干净、正派,说话温吞缓慢,一眼看过去就是脾气好有教养的人。我和母亲一直不太明白李薇为什么要和钱超离婚。母亲也旁敲侧击地问过钱超,他每次都把话题岔开。于是,我们也不好追问什么。但从他的语气中,我能听出他对一切的困惑。我知道了,即使共同生育了一个孩子,他仍然不了解李薇,就像我们对李薇同样不了解一样。
又过了一会儿,李薇突然减了速:“等等,我得停一停了。”
我还没明白她是什么意思,车子就已经向一个岔口拐了过去。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我看到了加油站。加油站大而空旷,几辆大型卡车零散且随意地停放在空地上,司机们三三两两地站在车旁,或者站在超市门口抽烟。李薇将车停在停车位上,打开门下来。下车时她冲我指了指她的腿,说:“腿肿了。”
她穿着瑜伽裤,那种紧绷的状态完全看不出什么。直到我们走到休息站中的一间快餐厅里坐下来,她把鞋子脱掉,我才发现她的脚背已经肿得微微发亮。
“怎么搞的?”我问她。
“也没什么,是老毛病了,”李薇说,“检查只说下肢血流减速,可能是血管比较细吧。”
“吃过药吗?”
“这不是病。”李薇摇摇头。
“你跑马拉松也没用吗?”
“没什么用。”她一边说着,一边从背包里找出了两只黑色弹力袜穿上。
“这个有用吗?”我指着弹力袜问。
“有用,”她说,“这个弹力很强。”
她像个孩子一样将弹力袜扯起一角,然后又猛地放松回去,让我听皮肤和弹力袜碰撞时发出的响声。“你听,一拉就砰砰响。”我们都笑了起来。
不过李薇骗了我。我是后来给她收拾遗物的时候才知道的。她的肾有毛病,抽屉里有很多治疗肾病的药物。她卧房的抽屉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药,我对着药盒上的名字一一去查过,到最后发现,在那段时间里,李薇患了不下三种的慢性病。但是,我从来没在她身上看出任何病的端倪。或者,是她在努力着不让我看出端倪。
我们在休息站待了快半小时的时间。李薇在休息站里毫无目的地漫步,我坐在车里,开着车窗。我提出要陪她一起走走,她拒绝了,让我到车里休息,等一会由我来开车。我仰靠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想着接下来真的由我开车会怎么样。其实我开车技术不错,并不担心行驶的问题。从驾驶员变成了副驾驶,不再需要专注开车,或许李薇会像我一样,绞尽脑汁地去想需要和我说些什么。有那么一瞬,我想把这几个月以来发生的一切都告诉她。告诉她在无数个噩梦惊醒的夜晚,我打开手机找到她的名字,然后又放弃了。告诉她我迫切想要向她迈出,却又无数次收回的那一步。坐在驾驶员的位置上不能分神,如果她接过我的话头,我很可能就会将一切倾泻而出。可是,将这些都告诉李薇,真的能为我们彼此改变什么吗?
半小时后,李薇向我走过来,我们默契地互换了位置。李薇闭着眼睛,斜着头靠在车窗上。有时她又坐直身子,像是伸懒腰似的扭扭身子,然后又陷回座椅里去。我不知道她是真的睡着了,还是为了避免交谈而假寐。但最终她还是睡着了。车厢里是她有规律的鼾声。我打开了音响,将声音调到最低。远方的路潮水一般向我们涌来,路越来越宽阔了。
进了海市,我靠着导航拐了许多街道才找到李薇预订的那间民宿。车还未停稳她就醒了,醒得恰到好处。李薇订了两个房间,因为在公休假高峰期,房间并不相邻。李薇说需要休整一下,泡泡脚什么的。“你开车也累了,晚上吃饭的时候我再叫你。”我看着她进了房间,打开行李箱,又将里头的东西一一拿出来。她的行李箱收拾得很干净,打开箱盖只看到排列整齐、大小不一的收纳袋。她蹲在地上,将收纳袋依次打开,再将里头的东西拿出来,然后摆在沙发、衣柜或者洗脸台上。不一会儿,房间里就变得满当起来。她看起来不像游客,仿佛是一个刚回到自己家的人。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躺了一会儿。遮光窗帘拉下来之后一片黑暗。我就这么在黑暗中闭了会儿眼,但丝毫没有睡意。我起了床,走到民宿一楼的小客厅里待了一会儿。那个地方兼做餐厅,一个看起来像是大学生的男孩在吧台里冲咖啡。我点了杯黄油啤酒。因为靠海,整个客厅里都弥漫着一股热烘烘的带着腥味的香气。西餐带着黄油的脂香和海鲜小炒的椒盐味混合在一起,莫名地让人感觉放松。
我坐在那儿啜饮啤酒,有一搭没一搭地听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聊着各自的生活。我开始想一些想了又想的事。为什么我的生活总是一团乱麻?是因为生活中本就没有什么可以切实把握的东西,所有的人都需要经历无序和失控,还是说,这仅仅是个人的孤例,是因为一些我未曾发现的原因导致了这一切?如果是前者,我们只能听天由命吗?如果是后者,那么李薇为什么要承受失去笑笑的痛苦呢?
或许是因为餐厅里人太多,黄油啤酒喝得人暖烘烘的,有种莫名的眩晕感。我起身结了账,准备去外面走走。我在前台拿了份手绘地图,上面说一公里左右的地方能看到海。我决定去那里看看。
那是一片小而开放的海域,有点儿像野海。午后的阳光将沙子晒得热烘烘的。我脱了鞋,脚踩在沙子上。沙砾摩挲着我的脚心,有种轻微的刺痛。海风是热的,海滩上的人也是热的。人们三两结伴走在海滩上,每个人脸上充满着惬意或失意。海面宽阔无垠,浪潮不时翻涌而上。有几个孩子蹲在岸边挖沙蟹。比起我曾见过的那些更宽阔无垠的海面,眼前的这片海看起来未免有些小家子气。李薇读书的那座北方城市就有海,她见过更大更辽阔的海,为什么还要回到一无所有的鹿城?毕竟她不是我,需要在一个一无所有的地方寻找尊严。我沿着海岸一边走一边想,许多事潮水一样地涌上脑海。我们是一对姐妹,李薇如此安于现状而我又如此不安分,她坚决地拒绝了一切与浮华有关的东西,而我又急切地渴求它们。但无论是我还是她,命运都在某个不确定的时刻给予了我们重重一击,仿佛作为一对姐妹,这样才是平等的。又或者说,降临在她和我身上的这些灾难,是上天有意为之的安排?
有些事情不能想得太深,想得太深就想清楚了。想清楚了,自己千方百计穿上的那件新衣也就彻底扯破了。
不知是酒精还是风的缘故,我的脸渐渐热了起来,脑袋也变得昏沉。直到李薇打来电话,我才发现时间已经不早了。
第二天早上李薇要去熟悉路线。她出门时没有叫我,只在微信上给我发了一条消息。我睡到中午才起来。梳洗完毕,我下楼吃午餐。饭刚吃到一半,李薇从外面回来了。她看见我走进餐厅,问我要不要出去逛逛。“今天有些变天了,天气不热,出去逛逛正合适。”
我同意了。
这是晴朗舒适的一天。我们顺着民宿一路往前走。马路两边大多是小吃店或伴手礼店,店铺里的商品也大同小异。我和李薇就跟着逛街的人群随机走进一家店,随机接过店员们递过来的各种试吃品。有不少商店售卖珍珠饰品,为了招徕顾客,店主们干脆将一盆蚌壳摆放在门口,现场开蚌取珠。开蚌的大多是带着孩子的家长,价格不贵,给孩子买个新鲜。
最后李薇在首饰店里买了一串贝壳项链,像我们小时候戴的那种,款式至今没有变过。为了搭配这条项链,她又去首饰店隔壁的服饰店买了一条夸张的夏威夷风格的裙子,一双缀着绒质花朵的夹脚凉鞋。她看起来很开心,像是终于得到了母亲的高跟鞋的小姑娘。走出门口,她一个人又蹦又跳地走在前面。人们不时回头看她,有人投去欣赏,有人面露嘲笑。我尽量不去管别人的目光,而是将注意力尽可能集中在李薇身上。她像一个炽热的火球一样走在我前面。有时她回过头来看我,招手叫我快点儿。我嫉妒她瘦弱的身体膨胀着巨大的能量,将周围的杂音全都烧成了灰烬。此时的她和多年前的我多像啊。但如今我们完全调了个个儿。我像一摊被高温烤化了的柏油,瘫软无力,散发臭味,只有她,我的姐姐,会毫不计较地站在我身边。
晚饭我们简单地在路边摊吃海鲜小炒。海市的休渔期刚刚过去,每个摊档都很热闹。李薇自作主张地点了不少菜,还没上菜就把单给结了:“今天我请客,我们还没好好地坐下来一起吃过一顿饭呢。”
我心头迅速地缩紧了一下。我预感她想要说些什么,但具体是什么我毫无把握。大排档的服务员陆续把啤酒送了过来,把我和李薇中间的一张塑料椅子占满了。大排档的炒锅就架在店门口的位置,煤气炉发出的哧哧声伴随着锅、铲碰撞的声音不时地传过来。周围人声嘈杂,我和李薇不得不提高音量。混乱的人声再加上酒精的作用,我感觉竖立在我和李薇之间的一堵墙就要消失了。
她忽然问:“你过得好吗?”
我想了想,大声喊:“不好。”
李薇说:“那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我以为她说的是我们这几年鲜少联系的事。“我以为你不想见我。”借着酒劲,我把话说出来了。
现在想来,当时的李薇好像愣了一下。但她很快就说:“没有的事。”见我没有继续接话,她又接着向我喊道,“要想得开,一切都想开了,就不会生病。”
这句话,不知道她是对我说的,还是对自己说的。
她后来没有再就这个话题继续说下去。我们开始说起亲戚们的八卦。姑姑的女儿给她买了一条狗,那条狗成天掉毛;舅舅的外孙不想上大学想去打职业电竞;还有兄弟姐妹们毫无前途的工作、摇摇欲坠的婚姻、一眼到头的生活。这是唯一的一次,我们像最平常的一对姐妹一样坐在一起,讲着那些在旁人眼中看来最日常不过的话题。我们谁也没有试图将话题再次引回到刚才的地方去。于是,那堵墙仍然留在原地,我们都在拒绝露出柔情的那一面。
回去的路上,我和李薇经过了下午我去过的那片小小的海滩。这时候人已经渐渐多了起来。海岸上有不少小型三轮车停在那儿,卖小吃、饰品、仙女棒。我们就这么在海边毫无目的地走着。我们走到一处明亮的地方,看到了一辆卖花的小车。李薇走过去,弯下腰来轻轻拨弄着那些成束的花儿。“这是桔梗,”她指着一束白色的花朵对我说道,“就是《桔梗谣》里的那个桔梗。”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我们看到的桔梗和歌里所唱的并不是同一种植物。
她付钱买了一束,等卖花的女孩将花包扎好放到她的手里。暖风送来桔梗的清香气味,李薇低头闻了闻,又把花举起来放在我的鼻子下面。
不断有人从我们身边经过,有人在喊,有人在跳,不远的地方传来弹吉他唱歌的声音。李薇踮起脚看了看,然后对我说:“走,我们过去看看。”
她快步往前走。走着走着,她跑了起来。她跑得很快,像一头小鹿。我跟在她的后面跑,没跑两步就觉得胸口发热发紧,不得不停下脚步,一边喘气一边往前走。我看见她跑进了人群,然后又从另一头钻出来。我紧赶慢赶地跟上她,发现她正在一个唱歌摊子前准备扫码付款。她抬头看见我,招招手:“潇潇。”
她一边说一边将手机塞到我手里,然后跳到了那个简易搭成的舞台上。音乐响了起来,是那首《桔梗谣》。李薇闭着眼睛,跟着前奏轻轻左右摆动着身体。快到正歌的时候,她睁开了眼睛。在那么明亮的海滩上,李薇的眼睛依然是亮闪闪的。“道拉基,道拉基,道拉基,白白的桔梗哟长满山野。只要挖出一两根,就可以装满我的小菜筐。”周围的人们听见李薇的歌声,渐渐朝这边围拢过来。有人开始跟着配乐慢慢地打起拍子。有人在台下大声叫好。我不自觉地掏出了手机,将镜头对准她。李薇闭着眼睛,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之中。我想起了几年前在朝鲜的那个下午。她在陌生的国家,想着她离开人世的女儿,唱起了这首歌。如今她再次唱了这首歌,同样也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她闭着眼睛等待间奏的那些空当,她想到的是什么?也许她什么也没有想。她只是在享受着这个音乐响起的瞬间。想象着自己是歌曲中那个挎着竹篮去采桔梗的少女,将挖出的桔梗兜在长长的裙摆中。透过手机镜头,我看到画面微微地开始颤抖。我深吸了一口气,用另一只手握住了拿着手机的手。母亲说得没错,李薇并没有真正好起来——有些东西是永远不会好的。但她也不像母亲所担忧的那样陷入悲恸的泥沼中无法自拔。她平静地接受了自己的生活,平等地承受着命运所带给她的希望和打击。她的女儿死了,但她尽己所能地活了下来。她活得很好,她真了不起。我也努力活了下来,我也很了不起。想到这里,泪水蔓延上了我的眼眶。
那天晚上我们各自回到房间里休息。房间的灯已经关了。落地窗窗帘有一挂缺了挂钩,窗帘的一角因此向下垂着。于是,外面的光亮就顺着两挂窗帘之间的缝隙流淌进来,在房间的地板上留下一道细长的光线。我走到那束光线前抱膝坐下,于是,漏下来的那束光就落在了我的脚背上。
房间里的空调开得很足,空调的冷风吹在我的身上,但我仍然能够感觉到窗外那股燃烧一样的热气。我的脚底是凉的。这种感觉很熟悉。几年前的夏天,母亲、李薇还有我,我们的脚步落在长白山,落在天池,也落在罗先。刺白的阳光从我们的头顶照射下来,随时随地都是一副灼伤人的架势。汗从我们的额头上流下,热气从我们的脚下往上蹿,但在我们的身体深处,感受到的却是完全不同的温度。沉默让空气变得愈加冰冷、刺痛。我坐在地上,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不踏实,翻来覆去地做梦,梦见我拖着行李箱走在前面,李薇在我身后。她在跑步,渐渐地追上了我,但她没有停下。在和我终于处在同一条直线上的时候,李薇没有停顿,而是奋力一蹬,超过了我,继续向前方跑去了。
迷迷糊糊之间,我听见了敲门声。但脑子里又有另一个声音告诉我,那是做梦,无须理会。我就这么似睡非睡一直到了第二天清洁工刷卡开门要来清扫的时候。她看见我还没起床,说了声抱歉,又关门出去了。我拿起手机一看,已经十点了。手机上有李薇发来的微信,她敲门没有人答应,就直接到赛场上去了。
已经十点了。比赛是九点开始。李薇报的是半马,如果要跑完,像她这样的参赛者,再快跑完也需要两个小时。还有时间。我迅速地洗漱,换衣服,下楼询问老板附近哪里有花店。老板热心地给了我几家附近花店的地址。我收拾好东西,在民宿门口扫了一辆共享单车,一家接着一家问过去。我想给李薇买一束黄玫瑰。
几家花店一路问下来一无所获,老板几乎都是一种说辞,黄玫瑰其实用得不多,有橙色的,和黄色的也差不多,你要吗?
最后我在一家巷子尾的花店里找到了黄玫瑰。那家店藏在角落里,门口也不像其他花店那样,将各类花卉根据种类或者颜色分门别类地摆放得当。我骑着车几乎就要从那家小店门口驶过去了,但眼角瞥到了一抹颜色,又退回去,才发现了这家小小的花店。黄玫瑰的数量不多,只有六枝,但我想足够了。
骑车去赛场显然已经来不及了。我叫了一辆车,司机告诉我,因为马拉松比赛封路的关系,车无法开到比赛的终点,只能在附近可以停车的地方将我放下来。于是,我拿着一小束花在距离终点大约三公里的地方下了车。
我看到有一些零散人流向某个地方涌动着,那应该是马拉松的终点。我快走了两步,不由自主地跑了起来。我的胸口燃烧着一团火。我听见了自己的呼吸声,听见了强烈的心跳声。我感觉自己就像走入了电影中的某个特定场景,导演将我周围的一切人、物、景全都虚化了。我听不到人的声音,只是随着人潮向前走着。身后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潮水一样地把我推向离终点更近的地方。
我挤在人群里,在无数个参赛选手中努力辨认着李薇的影子。每一个参赛者撞线,周围都会响起一阵欢呼和掌声。有人给他们送去鲜花和拥抱。阳光炽烈,将每一个参赛者身上的汗水照得明亮闪耀,让每一个人闪闪发光,像映照着阳光的雨后露珠。我探着身子往那些陆续抵达的选手群看着,目光越过他们,向更远更深的地方看过去。
炽烈的阳光让我不得不眯起眼睛。
我看见了她。她戴着遮阳镜,头发在帽子后面梳成一个马尾。她穿着黑色的运动背心和黑色运动裤。我向她招手,大声喊她的名字。她注意到了我,张嘴喊着什么,用力地向我挥手致意。
海市那场马拉松结束后的第三个月,我再次离开了鹿城。我回到了北京,一切都重新开始。工作纷至沓来,我和李薇渐渐又回到了从前的那个状态。我偶尔去看她的朋友圈,她仍然在全国各地参加马拉松比赛,朋友圈里的照片大多也是运动训练软件的计数图和马拉松比赛后的照片。我们偶尔联系,问问彼此近况,也仅仅止步于此。两年后她病重,我接到了田医生打来的电话。放下电话之后,有一些曾经我有所猜测但又没有深究的东西渐渐浮出水面。到了医院之后,田医生再次证实了我的猜测:田医生是李薇的同学,她们认识快四十年了。
那时候李薇的神志已经不太清醒。一天当中的大部分时候她都在睡着。她睡着的样子相当安详,像一个出生不久的婴儿。我坐在她的床边,一边处理工作,一边关注着床边仪表发生的各种变化。我关注她的呼吸,关注她合着的眼皮下方,眼球转动的频率。有时我将手指放到她的掌心之中,试探着她是不是会用手握住我的手指。有一天我突然意识到,十几年之前,当笑笑还是个初生婴儿的时候,我也是这样坐在床边,关注着她的呼吸和一举一动。不一样的是,那些对于生命变化的惊奇已经转变为了对生命的计算,计算它还有多少长度可以流逝,忐忑地猜测它在什么时候会抵达终点。
田医生对我说,你可以对她多说说话,虽然她动不了,但她是听得见的。总有什么是可以说的。但究竟还有什么可以说呢?沉默早已成为我们更为熟悉和妥帖的相处方式,说太多话也许反而让她觉得怪异。但我所做不到的这些,田医生每天都在做。她和李薇说话,帮她擦脸、擦手,涂上润肤霜。在一天夜里,在我即将睡着的时候,朦胧之中我听见有人叫我。我打开床头灯,李薇还是那样,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她很安详,仪表显示也很稳定。我放了心,关上灯睡着了。第二天就在我出去吃早饭的空当,李薇离开了。
丧事处理完毕,我回到李薇家里收拾她的遗物。我清理了她的房子(其实也没什么可以清理的),把一些还算有价值的东西整理出来,把其中的一部分送给了田医生。李薇的房子现在是如此干净,干净得像一副骨架。站在空空如也的客厅里,泪水控制不住地喷涌出来。我开始意识到我曾经有许多机会,然而这些机会早已消失了。我们本可以像那些普通的姐妹一样,坐在一起说些别人的八卦或者闲话。如今,却只剩下我一个人坐在李薇的床前,为我错失的每一个机会而懊悔不已。
在清理她房间的最后,我在卧室里发现了一本带锁的笔记本。我本想将它连同她遗留下来的一些文书文件一同烧掉,毕竟那是她私人的记录,我没有权利打开。但自那天在她的房间里哭过之后,我改变了主意,决定打开它看看。我想看看李薇的生活,看看这些年当中,我究竟错失了什么。
打开那本笔记本并不费力,那把锁轻轻一扯就开了。我像翻一本画册一样随意翻动着日记本,被夹着东西的一页吸引了目光。我打开一看,原来是一些花瓣。花瓣的水分已经被笔记本吸收殆尽,只留下一些干枯的纹路。因为失水,花瓣的颜色已经不太明晰,似乎是粉色,又似乎是橘色。我提醒着自己小心些,更小心些,生怕用力一些就将那些花瓣捻碎了。待我将那些花瓣一一翻到日记的另一页,才看到了李薇写在日记本上的那些字。上面写着:8月11日,与潇潇在海市跑马拉松。潇潇送我一束黄玫瑰。
我想起在海市的那天中午,李薇向我跑了过来。她脸上的墨镜反射着太阳强烈的光线,让我一时间觉得有些恍惚。她的脸红而发亮。她在我面前停下来,不停地喘气。不过几分钟的时间,汗水突然从她的额角、鼻尖密密地渗了出来,落进了她的眼睛里,她不停地眨着眼睛,几乎睁不开眼睛。
我将黄玫瑰递到了李薇手上。她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将那束黄玫瑰抱在怀里。她嘴里嘟囔着什么,人太多,太嘈杂,我没有听清。李薇将墨镜从脸上摘了下来,放在了我的手里。她将嘴凑近我耳朵边上喊着:“红色太俗,蓝色做作,粉色又太天真,黄色好,黄色是春天的颜色。”我听着她的话,脑子里突然照进了一道光。我还没来得及细想,李薇就将我拥抱进怀里。我看不到她的表情,只听见她的声音带着喜悦:“你呢,你喜欢我的黄玫瑰吗?”
【作者简介】
徐小雅,1987年生于广西南宁。文学博士。作品散见于《钟山》《广西文学》《南方文坛》《青年文学》《长江文艺》《山西文学》等,有作品被《小说月报》《小说选刊》《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中篇小说选刊》转载。出版有小说集《少女与泰坦尼克》《伤心鹈鹕之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