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洲》2026年第2期|程皎旸:非她命(中篇小说 节选)
一、金雁
2004年元旦,做生意的第十年,我把公司从武汉搬到北京,在西四环和西五环的交界处买了一套八十平方米的房子。萦萦和我一起到了北京,她是我的女儿,那年她十一岁,对于突如其来的搬家,她哭了,她说她就喜欢武汉,喜欢她的同学,她下学期还要继续做宣传委员,和小伙伴排练《哈利·波特》舞台剧呢,她不想离开。但我告诉她,北京是首都,去了那里,她会认识更有素质的老师、更有见识的同学,她的舞台剧能到更大的场所表演,例如人民大会堂、中央戏剧学院—总之,我们的生活会在北京变得更好。
虽说我去北京是为了赚钱,但去之前,我先打听了有什么小学能接收萦萦,毕竟她已经五年级了,还没有北京户口。问了一圈下来,只有在五环边的一个小学的校长愿意收她。我去看过那个学校,和萦萦在武汉市中心读的重点小学比起来,这个小学普通得就像一个社区托儿所。就在我心灰意冷时,忽然被走廊里的一堵照片墙吸引了,是在不同场景的合影,有的在舞台上,有的在录影棚里,相片中有校长、穿着校服的孩子,还有明星,里面有我叫得出名字的,也有我看着眼熟但叫不出名字的。见我对这些照片感兴趣,校长便笑眯眯告诉我,他在电视台有人,孩子有的是机会见世面。我听完眼前一亮。这就是萦萦最需要的呀,她钢琴弹得那么好,就差展示的机会了。于是,我下了决心,按校长的指示,去他最青睐的山姆会员店,买了四瓶茅台、十条中华给他,并把他职高毕业的小侄子推荐到杨总那里当保安处主任。杨总是我老乡,生意圈里的老友。不知道为什么,那几年,我们圈子里的人都去北京做生意,我看着他们一个个在北京开了公司,买了房子,开上了奥迪,这说明北京遍地是金子。我是生意人,哪里有钱我就去哪里。但我也放不下萦萦,她必须跟着我,而不是做一个留守儿童,当然这些我没有告诉她,她不需要知道太多。
到北京时,新房还有大半年才能交楼,我和萦萦租住在一个老小区里,离她学校只有一站路,方便她上下学。房子装修老旧,几乎等于毛坯房,蟑螂在油污遍野的厨房里安居乐业多年,怎么杀都杀不尽。两室一厅,我睡一间,萦萦睡一间,客厅是正方形的,一半堆放从武汉运过来的家当行李,另一半靠窗放着一张书桌、一架钢琴,也是从武汉运来的。我本想把钢琴卖掉,到了北京再换新的。萦萦舍不得它,因为琴身是罕有的暗紫,像是沉浸在晦暗暮光里的湖面。睡前,萦萦练琴,但隔音差,她一弹琴,楼上邻居就敲地跺脚,石灰碎屑从天花板如雪似的落下。此后她将练琴时间调整到夜晚七点前,也就是她放学回家后那段时光。我很久不曾听她的琴声,我回家时,她已睡了,翌日醒来,她已背书包出门了。北京春天短,五一时晴光晃眼,我公司放假,萦萦也放假,她穿着我从百盛商场给她买回来的新裙子,湖蓝,无袖,一圈欧根纱如透明涟漪,荡在A字形裙摆上,我带她去人艺看话剧。她走在我面前,马尾辫长长的,甩在肩后,像一株忽然盛放的睡莲。我不知道她已经和我一样高了。那天后不久,她的初次月经来了。
第一年在北京的生活,我过得不好。我的公司在武汉开了十年,自创品牌,五湖四海的客户来找我加盟,我就负责联系厂家进行批量生产。我做过很多不同的产品,洗衣粉生产机、地毯清洁器、皮鞋美容机、桌上足球—这个产品旺我,让我在武汉最好的地段买了两套房、一辆车,我就这么坚持做了下去。我喜欢南下考察,广东商人总有最新的点子启发我。我在传统的桌上足球加上投币器、音响,客人一边玩,它就一边播放:“Go, go, go! Ale, ale, ale!”我把一米五高的比赛型桌上足球等比例缩小成台式的,成了幼儿园也可以引进的玩具。我甚至还开发生产数码体育馆、插卡式游戏机,通过连线到电视,玩家就可以拿着遥控器和屏幕里的人打网球或乒乓球。我以为这一切会在北京迎来新的巅峰,却没想到是“水土不服”。看着账户收入越来越少,即将面临破产时,我忍不住去找了柳忠海。他是带我入行的师傅,比我大十岁。他约我在长安壹号,靠着窗户,外面是黑茫的夜,枯枝像空气里的伤疤。你瘦了。他说。没钱了,公司快完蛋了。我说。你说你,就非要那么拼吗?之前跟你说过,北京不像武汉,交通没有那么方便,客源肯定会少,你不信,你非要来。他说。你们能来,我为什么不能?我说。他没有说话,只是给我倒酒。我与他碰杯,然后我说,那你帮我吧,我已经来了,我不想回去,也回不去了,萦萦已经在这边上学了,她马上就要小升初,不可能转来转去的。他说,那你就入伙我们公司吧,这个邀请,我早就提过,只是你之前不感兴趣。我说,可我完全不懂互联网,我真的能做得好吗?他说,王发盛不懂,杨国东不懂,李小田不懂,但他们都加入了,不懂互联网没关系,我有专业的技术团队,最重要的是,你懂销售,你知道怎么吸引客户,这是你最吸引我的地方。他说这话的时候,手从酒杯上放下来,摊在桌面上,向前伸。我赶紧把放在桌上的手收了回来,他的手便静止了。他继续说,你知道的,我去年赔得一分钱没有,今年就靠互联网生意回血了,我的新公司你也去过,三层楼,不是骗你的。嗯,我点头,但心里还是空空的。他又说,你知道为什么你的货越来越难卖吗?因为现在越来越多人不玩桌上足球了,他们玩电脑,上QQ聊天。啤酒最好喝的,就是刚上来的那层泡沫,赚钱也是一样的,互联网现在就是泡沫,你得抓住时机,把这个泡沫越吹越大。我沉默了一阵,抓起酒杯,一饮而尽,说,行吧,反正我现在也没有其他选择。
2005年元旦,我叫了废家具回收公司的人来收货,看着货运师傅将仓库里的一百五十台桌上足球一台一台搬走。假如它们成功卖出去,我能赚回来三十万,现在,它们通通上了卡车,成了不值钱的废物。卡车驶动的时候,我的眼泪唰的一下流下来,风吹得我脸生疼。我一把将眼泪抹干净,打了个车,就到新公司去了。
新公司在西三环的一个甲级商务大厦里,对面是北京理工大学,附近有北京电视台。我在九楼租了四台桌子、四个电脑、一个小办公室,柳忠海把他公司里的一个技术人员和一个美编拨给我,我不嫌弃,毕竟我只入股了十万。两个星期以后,我赚了四十万,柳忠海召集全体员工,五百多个人,给我开庆功大会。向金总学习!柳忠海拿着喇叭喊话。向金总学习!员工们重复。没有想不到,只有做不到!柳忠海继续喊话。没有想不到,只有做不到!员工们继续重复。元旦假期过后,我的公司从四台桌子和一个小办公室,变成了大半层楼。乔迁当日,我忙得像个欢喜陀螺,一会儿吩咐人事部经理安排应聘会议,一会儿应酬前来贺喜的各部门人员。大概十点多吧,我正指引工人将我从王府井工美买的一对玉石貔貅、发晶招财树、旋转水晶球加湿器、落地船舵、“天道酬勤”横轴书法,还有从新发地购入的一米九高的发财树,逐个搬到我临街的大办公室。想不到房间里有人,一个女人,站在我桌子前,阳光打在她身上,一个瘦长的剪影。
你好?我问,请问你找谁?
剪影回头,从光下走出来,我才看到,她手里拿着一块抹布。
金总你好,她说,我是柳总派来搞卫生的。她的声音细细的,没有翘舌音,我猜她是南方人。
你好你好。我露出招牌微笑,迎过去—清洁工会知道你最多的秘密,是最需要善待的人。你叫我雁姐就行,我问她,你是新来的吗?
她似笑非笑,露出和麦色肌肤成鲜明对比的白牙,来了快个把月咯,本来是负责大堂、走廊、电梯那些的,但上个礼拜被柳总招进来了,每个老总的办公室,我都要打扫,但柳总吩咐我,第一个打扫你的。
哦,这样啊。我打量她,棕色丸子头,齐刘海,大眼睛,凹在眉骨下,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手中的抹布。她没穿制服,穿的是一套水洗蓝色的紧身牛仔服和牛仔裤,从头到脚干干净净的,瘦如纸片,比我高半个头。
我的直觉告诉我,她应该不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清洁工。
这样,我说,你先擦桌子,然后……
我刚想教她,她却马上打断我,我知道,柳总教过我,先擦桌子,再擦大班椅,从椅背到轮子,顺序不能错,不然就脏了噻。
她一边说,一边就按这套流程做了,似乎是在向我证明她的工作实力。我便没再管她,继续招呼工人摆放招财法宝。
后来,每天早上十点左右,假如我没去开会,就能在办公室碰见小叶。她每次都主动和我打招呼,问我吃了早餐没有,昨晚休息得好不好。虽然都是客套话,但成功地让我留意到了她的存在,不像其他那些上了年纪的清洁工,都被规训成了沉默不语的老黄牛。
你多大了?我问她。
二十五。她说。
你是哪里人呢?
云南的,一个小地方,离缅甸很近。
我是看你有点像混血儿。
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逐渐知道了,小叶出生在一个畸形家庭里,爸爸比妈妈大二十多岁,有好多个女人,十多个孩子。她和姐姐、妈妈住在一起,读到高一就辍学了。几年前家里把一楼改成门面,做餐馆,结果起火了,家里所有东西都烧光了,好在人没事,但姐姐要养孩子,钱不够,她就独自来北京打工。她是去年秋天才来的,起初是去别人家里做钟点工,但总是遇到些奇怪的人,例如有一对老夫妻,女的瘫在床上,男的照顾她。起初男主人对小叶出手大方,给劳务费之余还会顺带送些吃不完的零食水果,直到有一次,那男主人忽然从背后抱住小叶,她拼命尖叫,挣脱了,溜走了,工钱也不要了,再也不敢去了。此后她只敢在公共场合做清洁工。除了在我们公司,也去别的地方,KTV啊,美容院啊,健身房什么的。现在,她住在西五环,一个铁皮屋里—倒是离我家不太远,地铁坐两站就到了。
那家里有暖气吗?我问。
没有,要烧煤。她说。
第二天,我带了些冬衣—穿过几次的,因为长胖了,穿不进去了—送给她。
不久,她送给我鞋垫。
这是云南花绣,她说,我妈妈、姐姐绣得特别好,但我学得慢,绣得不好。
我看着那两个鞋垫,白底上生出姹紫嫣红,看不出有什么破绽。
有次她忽然跟我说,雁姐,你要小心。
怎么了?
公司里有人吸毒。
你怎么知道?
我在垃圾桶看到了那些东西,就是吸毒用的。
是吗?
还有男的女的,偷偷在厕所做那种事,但我知道不是你的员工,是杨总那边的。
小叶一开始时不时给我递一些八卦。例如杨总喜欢跟销售部的年轻女员工搞暧昧;李总的办公室最脏,满地烟头瓜子壳;王总最可怕,总是色眯眯地盯着她,有次他喝多了,趁她弯腰擦柜子的时候,摸了一下她的屁股。
你想不想离开这里?我问她。
我怕没钱。她说。
我的意思是,我很快就要搬公司了,我说,我不跟这些人合作了,我要单干了。
2005年年底,因为工作理念不合,我离开了以柳忠海为首的互联网集团,自立门户,在另一个大厦里,租了两层楼。我的办公室扩大了一倍,有两百平方米。小叶是我公司的保洁队队长。
也就在那一年,萦萦开始了她的初中生活。之前我们两个会在约好的时间一起打扫房间。这也算是一种亲子活动。但后来,我越来越没有时间和精力。看着家里乱糟糟的,我觉得需要有个人来帮忙了。于是我问小叶,要不要来我家做钟点工?
她说,雁姐,我之前已经下决心不到别人家里工作的,但我跟过那么多老板,我只喜欢跟你说话,如果是你请我,我肯定是愿意噻。
就这样,小叶进入了我和萦萦的生活。
二、金紫萦
我已经不记得自己第一天入住北京的感觉,但我记得第一天坐在新班级里的情境。人的记忆是很奇怪的。我甚至记得那天自己穿了什么衣服,雪白的呢绒开胸外套,卡其色微喇叭裤,黑色漆皮玛丽珍鞋。教室是竖长形的,同学分成两组排座,一排四个人。他们都穿着清一色的校服,绿油油的。是校长和我妈领着我到了班门口。班主任是个敦实的中年女人,金色卷发像TVB电视剧里的法官发套。她大手一挥,招呼我去最后一排坐下,那里有个空桌子。然后她出门和校长还有我妈说话。我知道我妈带了一大盒进口巧克力,在她的单肩包里,将会送给班主任。我穿过伸着好奇脑袋的桌椅中间,议论声像逐渐涨潮的波浪,推着我直达尽头。我前排的两个大个子男生嬉皮笑脸地回头,问我问题,用一种我没听过的卷舌音。我不记得他们问了什么,大概是想知道我叫什么,从哪里来。当我说出“武汉”这两个字的时候,他们一问一答,像是说相声:“‘捂汗’是哪儿啊,您听过吗?”“嗐,就是捂在被窝儿里出汗呗。”他们拍着我的桌子笑起来。我一把捉住其中一个男生的胳膊,拇指和食指用力,狠狠掐他的肉,他疼得嗷嗷叫,而另一个却笑得更起劲。更多的人回过头来看热闹,起哄,直到有个女生站起来喊,安静!谁再说话我就让谁留下来扫厕所!她高大健硕,浓眉大眼,戴着一个镶满水钻的发箍—事后我才知道,她叫徐雅倩,是班长。而那个被我掐胳膊的男生,叫孙宏轩,是体育课代表。不久,班主任进来了,一切回归平静。
我尝试在这个新班级里像往常那样活着。上课,下课,议论老师奇怪的衣服,踢毽子,互换明星贴纸,讨论《天龙八部》里的剧情并选择角色扮演。但很快我就发现,班里的同学都已经有了固定的搭子,尤其是女生,女生刚好十六个人,大家都喜欢成双结对,例如徐雅倩每次去厕所,都会叫上秦阳,张雯每次去小卖部都会叫上李红红。张子琪、刘靓、陈朵、于彩,是班里知名的四大金花。所有这些活跃的女生,都以徐雅倩为中心。也就是说,徐雅倩让她们跟谁好,她们就跟谁好。起初我是徐雅倩的关照对象。她会特意叫上我一起活动,但我很难插入互动,仿佛她们之间的对话是已经持续更新五六年的肥皂剧,我必须努力脑补前边的剧情,才能不让自己的演出显得尴尬。
但尴尬并不影响我正常生活,直到有一天,校长忽然出现在班门口,打断班主任的讲课,他对我招手,金紫萦同学,你出来一下。我感觉班级里三十多个脑袋,六十多双眼睛,都盯着我从座位起身,走到班门口。只见门外站着一对男女,女人拿着话筒,男人举着摄像机,身上还穿着“京城电视台”的制服。
这是金紫萦同学。校长把我介绍给那对男女,他们笑眯眯对我点头。校长接着说,她是新同学,这学期刚从外地转来的,按理说,高年级、毕业班,我们不收转学生,但我还是破格收了她,因为她成绩非常好。之前她在老家读的是五年制小学,等于说已经提前把我们六年级的东西学过了,而且她钢琴还弹得非常好,她的母亲还是一位出色的企业家。女人对我笑得更灿烂了,大美妞儿你真棒呀。我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耳朵根发热。她稍稍弯下腰,一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跟我说悄悄话似的,语气温热,一会儿啊,你就对着镜头说几句话。第一,你叫啥;第二,你老家是哪儿的;第三,你说你喜欢现在的生活,同学都对你倍儿好,老师对你倍儿亲,你感觉自己一下子就融入新的校园生活—就这三句,行吗?我还没来得及回应,就被摄影师打断,要不要再加个男生?这样看起来比较均衡。校长二话不说,又回到班里去找人,不久,他带了个男生出来,我一看,是孙宏轩。
摄影师开始指挥我和孙宏轩,你俩面对面站着,可以假装聊天,乐乐呵呵的,眼神闪光的那种。于是我站到孙宏轩面前,仰起头,咧嘴对他笑,他低头,但眼神飘忽不定,摄影师NG了好几次。当最后一条通过时,他逃命似的离开,连再见都没跟我说。
紧接着,校长领着我和电视台的人去了音乐教室。摄影师让我随便弹一段钢琴。我选了《土耳其进行曲》。我在渐进的激昂之中,感觉阳光落在我起伏的双臂上,我乘着音乐之翅,飘向高空。
那段弹钢琴的片段被校长剪辑出来,在操场上的大屏幕里播放,一到午休时间就播,连续播了两周。我还被点名表扬。而我与电视台主播的合影、在光下弹琴的背影,还有和孙宏轩对视的笑脸,都被校长冲洗出来,贴在了走廊的照片墙上。不知道先是谁开始恶作剧的,故意将我和孙宏轩的合影戏说成结婚照。时不时就会有讨厌的男同学给我鞠躬,叫我轩嫂。我手下不留情,谁这么叫我,我就掐谁的胳膊,或追着其捶打。孙宏轩好像也为这事烦心。他上课总是趴在桌子上,不再像以前那样,时不时回过头来招惹我,叫我的外号—“大金子”“傻萦子”。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也许是一个星期,也许是半个月,有一天,课间操刚刚结束,大家正成群结队从操场往班里走,当我经过那堵相片墙时,孙宏轩突然从人群里冒出来,扯住我的袖子。喂,他说,给你。我低眼一瞧,他递给我一个蓝色信封,被折叠成手掌大小。人来人往,这一幕一下子就被其他同学捕捉到了。哎哟喂,你俩干吗呢?一有人开始吆喝,大家就苍蝇似的涌过来,起哄声此起彼伏。孙宏轩的脸唰的一下红了。就在大家嘻嘻哈哈要我接下这封信时,一个高大的身影来了,是徐雅倩。她扒开人群,直接站在我和孙宏轩之间,叉着腰,尖着嗓子叫唤,你俩想干吗,早恋啊?我忍不住对她翻了个白眼,说,对,我俩就早恋了,怎么着吧,你管我呢?说着,我一把接下孙宏轩递来的信,在一片叫好声中走掉了。
那封信我其实并没有看,而是将它塞回了孙宏轩的课桌抽屉里。但那天以后,我感觉同学们开始疏远我,尤其是女生。只要我出现,原本正热火朝天的闲聊就会忽然静止。课间去厕所,大家会故意假装看不到我,或走得飞快,避免与我结伴而行。体育课需要二人一组做仰卧起坐,没有女生愿意和我搭档,我只能和男生在一起。逐渐地,我发现更明显的意外,例如从课间操回来,我原本挂在椅背上的雪白外套,被扔在地上,还被踩出了好几个脚印。早上交上去的作业本,下午收到时,印着飞天小女警的可爱封面被撕掉了。新买的一整版蔡依林贴纸,明明被我放在课桌抽屉里,但上了一节体育课回来后,它就成了碎片,散落在我的桌面。我终于忍不住哭了,去办公室找班主任,我对她说,老师,怎么办,我感觉同学们都在欺负我,他们都不理我……我记得当时班主任拍拍我的肩膀,给我递来纸巾。我以为她会帮我做点什么,最起码也要安慰我几句,但她接下来说的话让我多年后都难以忘记。她说,大家为什么都讨厌你呢?是不是你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呢?我知道,你家跟校长关系好,你妈厉害,但是,这里可是学校,不是你家,你不能为所欲为,知道吗?我的哭泣一下子就止住了,仿佛一瞬间我被施了魔法,从头皮到脚趾,渐次结冰。我看着班主任的双眼,它的尽头泛起温柔涟漪,这让我不禁怀疑,她刚刚说的是一些温馨提示,而非诽谤。我愣愣地从办公室退出,脑子空空地走回教室,结果刚好看到几个男同学正在翻我的书包,我冲过去。抄起桌上的课本,冲着他们的后背拍过去。但他们像青蛙似的,分头蹦跶开去,引起全班哄堂大笑。我随便盯住一个追着跑,跑着跑着,我觉得班里安静了,忽然有人在大声叫我的名字,我停下来回头看,班主任来了,她就站在门口,这一次,她的表情不再温和,双眼凶狠如门神。金紫萦,你能不能矜持一点?她这样大声对我说,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我愣住了。随后她又说,你跟我走一趟。于是,我跟着她再次去了她的办公室。这次,班主任不再给我好脸色看,她直接从抽屉里拿出一封信,甩给我。本来我不想说你,看你一个外地孩子,怪可怜的,但是你自己是咋表现的?你一个女孩子,追着男生满教室跑,你像话吗?她这样说,不断地说,但我听不进去了,我盯着眼前的纸,上面写满歪歪扭扭的字,不同的字迹组成对我的控诉,明显是多人一起完成的:我们非常非常非常讨厌金紫萦,因为她人品极差,超级不诚实,谎话连篇,到处借钱,还不还,偷毽子、明星贴纸,抄作业,作弊,还跑到孙宏轩家里过夜,早恋,希望她能被开除……落款是一连串的名字,打头的就是徐雅倩。我还没看完全部姓名,这封信就被班主任抢回去了。明天让你妈来学校找我。这是她给我的命令。
我回家告诉我妈班主任要见她,她第一反应是,你成绩退步了?我说,没有。哦,她说,那我有空就去。她说这话的时候,刚刚从公司里回来,已经夜晚十一点了,她一屁股瘫在床上,衣服也没换,澡也没洗,几乎是一秒就睡着了。后来大概过了一个星期,我妈才终于有时间去见班主任,但也是拖到放学时间才出现。我不知道班主任跟我妈说了些什么,我在办公室外面等着。我妈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我们沿着长安街延长线行走,一眼望去,除了马路,还是马路,黑压压的夜底下,是低矮成群的楼房,车来车往,轰鸣声不断,没有我在武汉商业中心所见的灯火通明。我妈一路沉默。我跟在她后面。我这才意识到,我已经很久没有跟她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她每天回家时,我基本都睡着了。我希望她能对我说点什么,甚至批评我,或者质问我,这样我就有机会向她解释。但是她对班主任与她的对话,只字不提。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那时我狭隘地觉得,她是对我失望到无语了。也就是说,她直接相信了班主任,而非听我的解释。这个武断的理解,让我事后多年都活在对她的叛逆之中。直到后来我自己也成了妈妈,在某个午后,我忽然理解了无言背后的含义,它更多的是反思,或者说,后悔—假如没有搬家,没有转学,那么萦萦估计就不会受到莫名其妙的校园欺凌,我觉得我妈应该是这样想的。
我不太记得,投诉信事件以后,我在那个班级里的日子是如何度过的了。回想起来,小孩子对于一件事情的热情程度是有限的,包括欺凌。大概临近期末时,同学们已经厌倦了对我的捉弄,又开始恢复与我的正常交往了。当然,我也逐渐融入了他们,例如我会故意躲开校长的热情问候,拒绝再代表学校参与公开表演,我甚至不想在家练琴了。当我变得和身边人一样时,就不再招人恨了吧。当然,这一切也可能跟徐雅倩的心情有关,她让那些听她话的狗腿子放了我一马,因为孙宏轩被我拒绝以后,他在同学们的嘲笑下低沉了许久。之后他能重新振作起来是徐雅倩不断地为他驱散谣言,在课间陪他做作业,午休时看他打篮球。他们两个似乎在寒假疯狂成长,六年级下学期时,已经成了班里最高的男女,一个一米七五,一个一米七,两个人并肩行走时,很像我们班的大人。据说他们偷偷在体育馆的储物间里接吻了。她的嘴唇是草莓味的—这是孙宏轩告诉我的。那时他看我也不再脸红了。
终于熬到了小学毕业,我要上初中了。我发誓要在新的学校里“洗心革面”。我剪了头发,是那时最流行的波波头。我买最大号的校服,剪碎裤腿,在衣服袖子上涂鸦,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小痞子。我学着男生的样子说大胆的脏话,熟练掌握了京片子,对于家乡只字不提,也不再有人笑我是躲在被窝里捂汗的人了。
但这些改变,仅限于在学校,每当回家,见到我妈,我还是会扮演以前那个沉默寡言的女孩。反正只要我成绩遥遥领先,我妈就不会怀疑。只是偶尔,当我妈对我的穿着打扮不满时,我会忽然爆发,似乎我的脾气不受自己控制,像是会受刺激而鼓起来的河豚。但我不想跟我妈吵架。因为我不想看到她皱眉盯着我,我不想让她觉得我是一个令她失望的女儿,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减少和我妈相处。周一到周五,她忙,我不见她,很容易。但到了周六,我妈会在家待着。她经常在客厅或书房,捣鼓她的电脑,然后打电话跟人聊业务。我就会找各种理由躲在房间里不出来。那时候我们已入住新房子了。我喜欢我的卧室,淡紫色的墙面,柠檬黄的暖气片,印着三只小猪的罗马帘,窗户外是小区花园、树、喷泉、秋千。书桌是我的小天地,我将作业本摊开,再把手机夹在本子和本子之间,我喜欢一边写作业,一边偷偷用手机发短信。我那时迷恋和不同的朋友聊心事,主要是网友,大多是在贴吧上认识的。除了聊天,我也会偷偷看书。读三毛、安妮宝贝、张爱玲,我喜欢看令我感到悲伤的故事,那让我找到共鸣,因为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很悲催的角色。
这样的周六令我觉得很舒适,直到小叶姐的出现。她一大早就来按门铃,和我妈在客厅里说笑,然后被我妈领着进入我的房间,这让我不得不赶紧收起手机和课外书,搞得我神色紧张。好在我手快,我妈没有察觉。
这是我女儿。我妈把我介绍给小叶姐。妹妹真好看噻。小叶姐说。我没说话,只是扒拉了一下厚重的刘海。小叶姐指着墙上的照片问,这也是你吗?哦,我妈回答,那是她小学的时候。相中的我穿着粉色的印满蝴蝶图案的连衣裙,露出大额头,梳着长马尾,坐在钢琴前,对着镜头露出缺了一颗牙的笑容。小叶姐又问,好厉害呀,妹妹还会弹琴呀?我妈说,以前弹得可好了,现在……现在我懒得弹,我打断我妈,故意说,弹琴土死了,一点也不酷,以前那样的打扮也特难看,我不喜欢。小叶姐愣了,我妈也愣了,然后皱眉头,说,你这孩子,怎么这样说话呢,也没有人说你现在不好看啊……都好看,小叶姐连忙接过话茬,笑着打圆场,女大十八变。我妈没说话,我也没说话。算了,我们去外面看看。我妈说,然后拉着小叶姐出去了。我赶紧将卧室门关上,但心房还是对外打开。我听到她们在屋外说说笑笑,试用不同的清洁用品,吸尘器、玻璃清洗机、消毒机,嘈杂的声响一波又一波,吵得我脑子嗡嗡响。
所以,有一段时间,我很抗拒小叶姐的到访,我觉得她打破了我周六的宁静。只要她进入我的房间,我就会故意找碴。例如当她擦拭我摆在书柜上的装饰品时,我就会故意冲进去说,谁让你动这些东西了?小叶姐赶紧道歉。然后我妈闻声进来,制止我,你好好说话。我看着我妈拉长的脸,就故意什么都不说了。因为我想,我曾经也好好说过,但是你听过吗?我根本就不想来北京,你听过吗?我在心里说。
这样的情况没有改善,我还是继续拉长脸给小叶姐看。直到第四个周六,她走进来的时候,我刚好在看书。我还没来得及将书藏到作业本底下,她就看到了封面。然后她说,那是张爱玲吧。
是啊。我说。
那是非常好看的书,她说,我看过一次又一次,每次都像第一次看,可能因为我脑子不好,记性不好。
这让我有些意外。我开始正眼瞧她,这才发现其实她长得很漂亮,五官立体,脸黑黑的,神情就像一个只比我大了几岁的姐姐。我开始内疚自己曾故意让她难堪。于是我问她还看过什么,她指着我书柜上的书,说,《德伯家的苔丝》《包法利夫人》《安娜·卡列尼娜》。
厉害呀,我说,你为什么会喜欢看书?
无聊吧。我之前生活的地方很小,不像北京,没有什么好玩的,我在家闲着,就会翻书,但那些书本来也不是我的,是我一个阿姨留下的,她算是有文化的人,但是后来死了。
为什么死了?
她跟她的远房表哥谈恋爱,被发现了,受不了,就自杀了。
啊……
嗯,可能因为我很喜欢这个阿姨,所以我想看她喜欢的书。但是看着看着,我就喜欢了那种感觉,就是,你会觉得,看书的时候,自己好像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
是啊,我说,我也喜欢这种感觉,很多时候我都很想消失。
小叶姐没有接话,她继续擦桌子。我靠在暖气片看窗外,有一种莫名的忧伤油然而生。她忽然又说,但其实消失是很容易的,不消失的人才是最厉害的。
哇,你这话很像歌词,我说,我可以用来当我的QQ签名吗?
她抿嘴一笑,不置可否。
你用QQ吗?我问,要不要加你?
她摇头,之前在老家玩过,但现在不用了。
干吗不用?
没有电脑。之前也是在网吧用的。
哇,你去网吧?你好酷。
不是什么好地方,她说,我不喜欢烟味。
你和谁去,男朋友吗?
她愣了一下,然后又笑了,小妹妹,不要问这些问题。
切,我说,我可懂了。
后来我真的把小叶姐那句话换成了QQ签名,但不是在我家。我妈不怎么让我用电脑上网。我是在网吧换的。白杨带我去的。那是她亲戚开的网吧,不查我的身份证。其实白杨也是我在贴吧上认识的,她在离我几条街外的一个学校里,比我大一届。她和我一样,也是从外地来的借读生。她的老家是江西。
那天,小叶姐离开后,我给白杨发短信。
姐,我好像遇到一个很懂我的姐姐。我们都是很忧伤的人。
白杨回我,我们都是糖,甜到忧伤。
那次以后,每次小叶姐来我的房间,我都会把门关上,然后悄悄跟她聊几句。我发现她完全不是一个简单的钟点工。我感觉她应该蛮酷的。她不仅去过网吧,她的胳膊上还有一个小小的文身,写着一个小小的青色的“屿”字。我问她那是谁的名字,她说她不告诉我。我会把我的烦恼说给她听。但那时候会有怎样的烦恼呢?我都忘记了。我只记得自己一直强调,我很忧伤,很想离开这个世界,但是又不敢真的死去,主要是,我怕我死了,我妈会很伤心。虽然我不想跟我妈说话,但是我知道她是对我非常重要的人,从小到大,只有她在照顾我,我根本就没有见过爸爸。很多人以为我的童年很惨,只有妈妈陪我,但其实我没有感觉,因为我反正也没有体会过有爸爸陪伴的日子,所以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存在,对我来讲是无所谓的。我在武汉拥有金色的童年。妈妈虽然忙,但她周末一定会带我到她的公司,让我在其中一间会议室自娱自乐,我在那个房间里看漫画、玩芭比娃娃、画各种小动物、写作业和同学煲电话粥。有时公司来客户了,我就把耳朵贴在门上,听走廊里来来回回的脚步声,不同口音的人在对话、谈笑,电话铃声此起彼伏,然后我会听到那些大哥哥大姐姐接电话,你好,这里是中旺金球公司,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这对我来说,就像听一场不会结束的广播剧那样有趣。我从何时开始忧伤的呢?我想就是来了北京以后。广播剧戛然而止。妈妈的新公司,她带我去过,但它跟武汉的那个公司完全不同了,它那么大,人都藏在格子间里,我有时会在妈妈的办公室里待着,但我见不到她的人。于是我选择不再跟她去公司。很多时间我都是独自度过。有时我会给武汉的小学同学打电话,他们起初会兴奋地询问我在北京的生活,我也好奇他们后来过得怎样,我们排练的那些话剧有没有成功参加市里的比赛。但逐渐地,我们没有太多话要说了。他们有了新的玩伴,新的生活。
小叶姐后来把手机号给我了,说我有需要可以发短信给她。但是她每个月话费有限。如果她收到而刚好又没事的话,可以去电话亭打给我。我好像只跟她通过一次电话。但那是后话了。
……
全文见《百花洲》2026年第2期
【作者简介:程皎旸,1993年出生于湖北武汉,成长于北京,香港青年作家、城市漫游指南创作者。毕业于香港大学比较文学系,硕士学位,曾任《香港文学》特邀栏目主持人。著有小说集《打风》《飞往无重岛》《乌鸦在港岛线起飞》《危险动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