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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2026年第2期|唐棣:街头之眼
来源:《红岩》2026年第2期 | 唐棣  2026年04月27日10:01

01

可疑的人

墨西哥诗人帕斯说过一句话:“眼睛会说话,语言会观察,目光会思考。”当时,我正住在北京朝阳区的一间小房子里,拍摄电影的工作机会越来越少。因为病毒肆虐,很多人闭门不出。我读到帕斯这段话的那段时间多了一个毛病,就是天天戴口罩,拿着相机,往街上跑……长期堵车的朝阳北路,空空荡荡。印象中我回故乡前最后一次拍这条街,就是在一个下雪天,地铁十里堡的过街天桥上。从天桥俯瞰下去,东西向的路,没有汽车,没有行人,路边没有摆摊的,所有共享单车上都落满了雪。此刻的安静,我可能再也不会忘记了。

这是2021年前后的事。在这之前,我每天会去固定的一家书店,约人见面聊工作。走的那条不短的路,在行进中分出不少条街,我每次都会随机选一条新路。有的路是不通的,有的路则通到别处,总之我在那几年走遍了姚家园附近所有的小路。2021年底,我回到故乡,环境变了,上街的习惯却延续了下来,我拿着同一台相机,继续走街串巷。

街头的吸引力在哪儿呢?我带着问题读一些相关的书,印象最深的是一本关于城市规划领域的大开本书,名叫《伟大的街道》(2009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作者阿兰·B·雅各布斯。他在书中写道:“一定有眼睛在注视着街道,那些是我们可以称之为街道自然所有者的眼睛。”此话对应了开头帕斯的那段话——这是我为什么一开始就提到帕斯的原因。

一条舒适、有趣、未知、包容的街上的每个人,都可能是“自然所有者”。一些从未发生过的,你希望发生但可能又永远不可能发生的事情都是街头的赠予。我从没有留意过自己在街上的样子——一边走路,一边张望,手插在鼓鼓囊囊的口袋里(摸着快门),随时预备掏出什么……这确实显得有些可疑。

在我想弄明白街头为什么吸引自己时,在读过的书里,还有一本很重要,就是法国作家帕斯卡·基尼亚尔的《游荡的影子》(2007年,译林出版社出版)。按说这本书和街头应该没什么关系。我也的确是一边读,一边放飞思绪,现在就只记得基尼亚尔特别喜欢“闯入”这个词,因为“他并没有权利这么做,他强行进来,结果是遭到驱赶。这就是不速之客”,用了不止一遍。

闯入者、不速之客,或者说只要你有些不同想法,带着好奇,在陌生人眼中,就变成了可疑的人。也许,人该对生活中界限不清不楚的事保持一份怀疑,“通过怀疑,诗歌才能消除修辞的不诚实、无意义的喋喋不休、谎言、青春期的饶舌、情感空泛”(《诗歌与怀疑》)。若把波兰诗人扎加耶夫斯基这句话里的“诗歌”换成“摄影”也成立。不仅仅是摄影,虚假的情感无孔不入——不是刻意,而是摄影的普及和个人意识的强化,没有美颜的照片不是越来越少了吗?拍照的目的变了。此外,作为可疑的人的我会说,摄影面对的那个世界运行的是另一种规则。扎加耶夫斯基针对米沃什的作品说的这段话后半句用到一个词:凝视。全称“怀疑严厉的凝视”。

拍摄就是凝视,另一种规则。

02

狭路相逢

在街上拍东西从你如何看别人,变成了别人怎么看你、接不接受你的问题。目光交会就会形成一种氛围。有的人跟我笑,我也跟他笑;如果对方一脸不悦,甚至恶狠狠地朝你瞪眼,那暗示我得赶紧逃走;还有人意识到镜头,会问我拍他干什么,像一个大人物暴露行踪,会招致杀身之祸……街上的每一天,都有一种和陌生人狭路相逢的壮烈。

这是一场没有胜败的相逢,陌生人带给你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镜头里的那些陌生人,包括年轻人,他们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世界与自己无关的样子,形成对比的是老年人眼神、表情丰富的变化。我在街上拍到过一些骑电动三轮驮着小孩儿的老人,他们的神色十分复杂。

实际上,只有照片可以让我回忆起这些只有一面之缘的人,虽然大家再见的概率微乎其微。因为这些照片,我有一种与他们重逢的期待。也许是心情作祟吧,我一上街就怕错失见面机会,心里总憋着一股劲——那股劲就是想拍到什么小心思,而我知道,这样往往什么也拍不到。那就必须把它压下来,否则谁都会感觉到,氛围一旦被破坏,任何“表演”都非常别扭。可是一看到有意思的人事,我那股劲又来了;没拍到的话,又一阵失落涌上心头。

到底该不该拿出相机呢?还是就让它们消失吧。为什么非要留下,人太贪得无厌了一点儿。2018年前后那段几乎混街头的日子,我的心情就是这样每天起起伏伏。

不过,生而为人,就要开始面对。

03

经验不止一种

我在北京时出门谈电影方面的事、见电影方面的人,都要在路上花去许多时间。最初我用手机在路上随手拍下点什么,没有目的。拿照相机就是想被人发现。手机带来了一种伪装,相机会把你暴露在外。暴露带来一种冲击,我用这个方式,也拍到了不少别有深意的神情。回到故乡后,我去老城区拍照时,发现有意思的还是在被城市遗忘的区域住的人,他们的眼睛里有些特殊的东西,因为想抓那种神情,我拿起相机,为的就是让他们注意——来了一个可疑的人。

老城区的街头既陌生又熟悉。有的人怕陌生环境、陌生人,我喜欢陌生里的未知。陌生更多的是“阻隔”,有的人会觉得,只能做点表面功夫,让人走不进去,没办法,最终影响我们的是熟悉的那部分,或者叫看过的、被记入脑海的那部分——我小时候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过很久,还有这里的人我似乎见过。我那种感觉是从记忆中抓回来的。我觉得,这样的生活是我的一部分“视觉经验”。

经验随着我在街头的时间增多变得丰富,但我似乎也没真正经历什么事,一切都过来了。每天准备离开老城区的时间,总赶上住在附近的外来务工人员从城市的四面八方回到这里。然后,那条我来时安安静静的街就热闹起来,自然形成一个小市场,卖什么的都有,主要顾客是这些灰头土脸的工人。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低频的嗡嗡声,很奇妙,车流声比它大,却又不是鸟叫声。我在街上,耳朵里全是这种背景声,但我说不清那是从什么地方发出来的。随着天色渐暗,声音慢慢减小,这时就能听清身边走过的工人们说话了。他们说各种我也听不懂的方言。方言让大家瞬间分拨儿,失去陌生。

04

一个缩影:小饭馆

在街道尽头桥墩下的小饭馆里,仅有的两排凳子坐满了人。小厨房借着桥墩的墙壁,也很小。只有眼睛,没有相机的那一刻,他们中的我,好像没那么可疑了。我坐在他们旁边,得意于逃脱那些目光。大家放松下来,才有自然的东西,一旦被注意到,很多东西就消失了。为了防止错失良机,我每次在街头都要从里到外武装一番,不仅衣服样式接近,说话口音也要差不多,并且提高音量,叹词增多,飙几句脏话,效果就直接拉满了。我的体会是,和他们说话时,一边说一边咳几口痰出来也有妙用——我不抽烟,喉咙很难有那种长期抽烟造成的堵塞感,有时为了气氛融洽,只能吐几口口水出来,意思意思。

我四季都去过这个小饭馆,把它作为一个社会的缩影,它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样子。北方没秋天,一下就冷了。冬天的小饭馆里,人很少,它地处桥墩下,四面漏风,一过火车,头顶就开始呼呼地吹冷风。吃饭的人扒拉两口饭,就赶紧拍屁股,逃离了现场。春天和冬天没什么分别,见不到几桌人。主要是夏天人多,这里不仅阴凉,过路风也大,大家不仅坐着不走,还多喝几瓶啤酒。其中有三个泥瓦匠吃着喝着,上衣就脱掉了,光起膀子,先是咳了几口痰,接着继续说某个粉刷匠很操蛋。后来,忽然从门口进来一个满身溅着白涂料点子的男人,这三个人立刻不说话了。透过神情,我判断他们口中说的“操蛋的人”就是这个人。当时,我坐在他们旁边桌,也有些尴尬,本来很想拍下那个有趣的表情,但直到它消失,我也没好意思掏出相机,手一直在兜里藏着。

故事发展猝不及防。三个泥瓦匠和一个粉刷匠,对面而坐,彼此上烟,你这边还在恍惚、尴尬、叹息错过了一张好照片,他们那边已经开始称兄道弟,改聊装修行情了。一切都像没发生过一样。

05

赶上了好感觉

我在街上拍的照片大多是赶上了,我没有特意去关注,自己就在这种生活里,或者说在对这种生活的想象里,我习惯了这种偶然——很多时候这是一个难以说清的矛盾心理。之所以这么说,很可能是因为我已经“脱离”了某个环境,回看它,而不是面对它,刺激了我的某些“怀旧”。还是回到我为什么喜欢在老城区走街串巷,而不是在新城区最繁华的地方拍一些人。同样是街拍,同样是人,那些人也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表情、他们的生活。生活和生活本质上区别也不大。拍摄就是选择,我选择了自己感兴趣的,这种兴趣来自经验。摄影师李屏宾的摄影集里有一句话:“其实我自己觉得,我拍的这些影像也不是很怎么样,就是当时在那些时候的一个情景,一个心情的记录。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很孤独、无助的。”自己有多大的生活压力需要纾解吗?其实没有,只是某种必须要拍的感觉。过去,我听到艺术家面对提问,如何做一件作品,轻描淡写地回一声“看感觉”,就觉得无比奢侈,他没说错。任何人做事都要有感觉——比如泥瓦匠对砖头大小、水泥干湿全靠手感,才能把墙砌得好、砌得快。这是我在桥墩下的小饭馆里偷听来的。

不能说什么样的感觉是好的、正确的,这些都没法安排。当然,生活中也有一些把日子安排起来过的人,我就认识一个。我一度羡慕他的规划能力,自责自己在很多事上治不好的散漫劲儿。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某一天,他的生活里出了件事,应付一下是可以过去的,据说他差点自杀。在我看来,击垮他的不是这件事本身,而是这件事打乱了他的安排,然后精神秩序跟着也乱了。

老话说计划赶不上变化,就是这点“意外”,才能让普通人从生活里逃出来,透口气。很多人误以为我是那种喜欢冒险、做事出格的人——我做的事,像摄影、拍实验电影这些,听起来的确都与危险、冒犯有关,其实我做这些事时也会害怕和不安。

我的好奇心大于勇敢,所以在街上喜欢陌生多过熟悉。除了特殊的工作要求,谁会专门为了某些刺激、看点,为了新闻性的人和场面去拍摄呢?相比战地摄影师罗伯特·卡帕,我当然更喜欢在街头晃荡的布列松,不是说卡帕为了危险去拍摄,但不能否认他那些著名的照片都来自战场。布列松镜头里的人,相对来说,更接近我们这些普通人。赶上好感觉,能把普通人的生活拍出来,已经很不错了。

06

越荒凉越生机勃勃

我只能拍到这个时代里离自己最近的生活碎片。生活是自然发生的,不看相机取景器,不控制拍摄范围,一路赶上什么就拍什么,我的扫街像扫地一样。相机内存卡有限,删掉废片才可以装更多照片,但我习惯拍到提示内存已满、无法存储为止,完全沉浸在自己对街头的那种直觉里——理想化状态是,忘记观念、知识。大多数时候,这个直觉和当天的心情有很大关系。有时,我就感慨人的无力,一个人的喜怒哀乐,常常连自己都没法掌控,而且心情经常带着我们去做事,总之我不止一次因为心情的关系,从街头败下阵来,空手而归。

现在想想,我喜欢做的事,大都来自对“看”的渴望,对看到事物之后的感受的信赖。这可能是小时候家人忙着上班没空管我,同伴们嫌我个头儿小爱哭,没人愿意跟我玩产生的后果。我长大后,喜欢看别人,关注一些大家都会忽视的事物。

雅各布斯《伟大的街道》里说:“街道是一种运动:人们四处观望、穿行其间,因此街道更是一种人的运动。”

看也是一种行动。我把这种行动具体化到去老城区晃荡。越荒凉的地方,人越生机勃勃,日子过得紧紧巴巴,活得却特别有劲头。这样的人能打动人,我也愿意和他们走近,借一下力。在写字楼下拍到的人,西装笔挺,端着咖啡,遥望远处,好像可以随时去赴死一样,看了那一脸的决绝,我就想逃开。

写作的人,如果你问他们写作的目的,也许有人会告诉你:“我以触摸书桌来保护自己,使自己不去感受肉体的短暂。”(切斯瓦夫·米沃什《我的意图》)其实,这就是在遮掩自己的害怕。摄影也有这层意思,只不过是相反的,我用在街上不停地按快门来保护自己,使自己不去感受时间的飞逝。

肉体随时光消失。人生路上的各种问题才是主题、正题,而我逃上街头,也是偏离了主题。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主题,一辈子过一种生活,其实对现代人来说,反而是艰难的。

07

久违了,自我消失

2023年的一个下午,阳光不强烈,我拿上相机,匆匆出门。那天,一个好久不见的朋友打来电话,和我在电话里聊起生活,话里话外,他都透着失望。庆幸的是,我不失望——和过去的生活,或者和眼前的生活相比,自己没什么资格悲观。他给我打电话时,我又在老城区(这里是拆迁区,不知道什么原因,空下的房子都租给了一些干杂活、干装修的工人。城市核心转移到西边,也就是说,这些工人每天晚上都要从城市西边往东边涌来)开始晃荡。

有时,我根本不会掏出相机,一圈走下来,常常也拍不到什么,但就是鬼使神差地要来这里。我说,就是为了耗掉几格电池,肯定没人相信。

朋友问我为什么去那边,有什么可拍的吗,我当然也说不上来。

大部分人都喜欢真实,但真实在生活中很少见,除非你脱离了熟人的目光,大家全回到了自然状态。这是我在老城区可以做到的。在这边走一走,就感觉踏实。周围环境,除多了一些楼房和汽车之外,很像小时候的生活场景。我穿越了时间,越走越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最后几乎可以把自己走没了,整个人消失在这个空间——久违了那种轻松。

我挂断电话后,走进一条之前没走过的路,因为没有目的,所以一条路不通,就换另一条,每次走的路都是新的。

在街头,我们沿用着一样的口音、穿着,甚至思维方式。有时,我会买点水果和菜拎回家。现实中没人会跑这么远来买菜。我好像下意识地想让一切看上去更像日常生活。为菜的新鲜程度计较,为葡萄产地(如玫瑰香葡萄分昌黎和茶淀,茶淀玫瑰香葡萄每斤要贵一倍左右)争执。有时,前一个人一尝,争出了合适的价格,后面的人一拥而上,把葡萄买空,然后一哄而散。

这样的场景只出现在记忆里,我的手再快也超不过时间,根本来不及对焦,所以拍出的都是虚焦照片。可能别人不认为它是好照片,但那几张虚影背后流动着一种强大的生机,还有跳动的欲望。

08

坏天气,暗色调

秋冬时节的北方雾霾重。北京有段时间号召大家戴口罩出门,空气净化器一度成为卖得最好的电器。我故乡的雾霾一点儿不比北京小。我在窗前,看着街上人来人往,不想融入其中,感觉总是隔着一层,差那么点亲近感。

任何天气,对我来说都不如坏天气。这种天气为街上的暗调事物增加了一层暧昧的东西,我尤其喜欢暗调中的雨雪。风太大,人走不动路,我就躲在桥下,狂风中的街道镜头中,可能就会闯入一个骑车艰难前行的人;我在下雨时拍雨中的树,有时树下可能站着一对躲雨的父子,或者一个扶着自行车抽烟的中年人——这些“电影感”的东西是大自然的馈赠,是好天气里没有的。

瓦尔特·本雅明曾经写到,照相艺术和电影艺术的发明,在它们实现的东西里面,引入了影子的缺失。我一直没搞懂“影子的缺失”是什么意思。过去我喜欢看一些外国哲人写的东西,比如帕斯卡·基尼亚尔在《游荡的影子》里引用本雅明的这段话特意用了斜体字,也就是说“影子的缺失”很重要,甚至是它决定了摄影的实现。他还说“这两种艺术消灭了自然内部的影子和光线游戏形成的强烈光晕”。是不是在说阴影是过渡,是可以人为形成的?所谓“取景”,这里就有很重的主观色彩。既然摄影已经有这么重的主观色彩了,那加入一些像“坏天气”这种难以控制的自然因素,事情就有意思多了。“也许,一条街道会开启记忆的闸门,或者给人以同赏心悦目之事不期而遇的渴望,再或者,你在这里漫步,更容易碰见一些熟识的或陌生的人,街道带来了那么多偶然的际遇。”《伟大的街道》是关于街头的,也是关于人的,人在街头,街头几乎包容一切,陌生人、建筑、树木等等。相机有宽容度,并且科技让它越来越高,街道的“宽容度”指的是它会在无形中,让人感觉到那个比自己更大的世界,并且街头让它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实际。

09

站远一点儿,站近一点儿

任何一张照片都离不开拿相机的人与被拍者的距离。这个距离意味着很多东西,比如我们是否熟悉它是假装不了的。你不能如此要求一个作家。以奈保尔的《米格尔街》为例,他必须“熟悉”那条街吗?

“我无法假装作为作家,我只了解一个地方。我曾经面对过压力,要去那样假装,但是在我看来,那是种虚假的世界观。”事实上,奈保尔写这本书时,已经离开那条街十六年了,是他外婆家在米格尔街。他很早就搬到了伦敦。他在伦敦产生了一种永远也无法走上作家之路的灰暗心理时,才想起六七岁以前跟着外婆住的那条街。

这个距离是远的——无论地理,还是时空,但这也形成了一种观察角度,“我熟悉那些人,虽然我从来没跟她们说过话,他们也从来没跟我说过话。”(《作家看人》)就是说,他们没有实质交流,也谈不上我们说的那种“熟悉”。创作就是不断调整这个距离,凑近一点儿可能写得更具体,站远一点儿可能就会写出更多的场景和更开阔的东西。用奈保尔的说法,就是“我这一辈子,时时不得不考虑各种观察方式,以及这些方式如何改变了世界的格局”。

说回我自己,有人会以为我在村庄里长大,会逃离故乡,去遥远的地方,见很多不一样的人。并没有。我在镜头里看到的,大部分来自我熟悉的那种氛围,真正陌生的东西实际上是不多的,那种惊喜的东西很不可靠,而且稍纵即逝。与这个对比,当我发现自己对很近的地方都不熟悉时的那种慌张和茫然,甚至带点羞耻,是很难消失的。

熟悉不是来自近,陌生也不是来自远。真正的距离,肯定不是地理上的。画家刘小东在日记书《一公分》里有个说法,真的说得太好了:“人生何尝不是如此,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己的理想,总是有些距离,我们总是一厢情愿地用一生的时间去弥补这些距离。”

对距离的这些思考来自街头,却不是我在街上拍照片的现场想到的。我在街上就是拍,什么也来不及想。

文章对我来说,是一次梳理,一次启发,一次升华。比如奈保尔的观察方式。我在街上用的也是这种观察方式,并且一厢情愿地在记录、在捕捉。“我们总是一厢情愿地用一生的时间去弥补这些距离。”虽然,《一公分》里的这个形容太抒情了,但也是真的。刘小东说出了我想在照片里体现的那种东西——如果不熟悉,拍照就该站得远一点儿,熟悉时就站近一点儿。在掌握好这点的前提下,“我是一个能行走的机器人”。街头全是匆匆而过的人,他们一言不发,神情凝重,没人知道有什么在等着他们。“陌生是一种保护。”那些人的照片让我想起遥远的1924年,法国戏剧家阿尔托写下这句话时,身边正弥漫开来的冷漠和冰冷。

10

中国农民丰收节

近几年,人类学家项飙有个观点:“附近的消逝”。现代社会信息高度密集,改变了人与人的距离。在城里任何一个角落,你都可以手机下单,无论多远,你都可以吃到想吃的东西。

“附近”在我的方言里,对应着“跟前”(“前”字发音比较奇怪),在我们北方农村,人与人的距离更近。“附近”是相对于城里人说的。“跟前”是面对面,一个村子里几乎不存在陌生人。一个陌生人都会引起大家的极大关注,不会像现在,地球成了一个村,人人都成了陌生人。跟前的未知、有趣的东西越来越少,彼此看似活在一个世界,其实完全对对方失去兴趣,艺术就只能去开拓远方了。然而有的艺术,比如摄影,一个小相机而已,就更靠近人群。

很多有力量的照片都产生在简单、纯粹的日常生活里,拍一张照片,就是收获了一些信息,让我们与陌生人的关系更进一步,但还是有距离。两人相处,“更进一步”的说法和感觉是动人的。我最早听一个搞摄影的人这么说时马上记了下来,然后由衷赞美。

生活中的朋友也不一定了解彼此,但摄影师对人有个特别真诚的、感同身受的体会,才能拍到“平视”——或者叫自然而然的照片。这里面是有各种判断的,摄影师只是在很多人情世故的理解中,选择了一种最真诚的方式,纯粹地“看”那个人。对人的普遍理解,会把拿相机的人带入一种即时循环,一种随时开始、立即结束的不稳定的模式里,而不是一种固定的、世俗认识上的审视和仰望。

在这点上,越简单越自然,生活气息越浓。当我在一堆照片里偶尔觉察到这种感觉,通常可以确定自己在正确的地方,又没有失去“自我”——我是在这样特别市井的人群中长大的,也热爱着这样的生活。

摄影师弗兰克那句“我想呈现我所看到的,纯粹而简单的东西”前面还有一句话是,“我厌倦了浪漫主义”。我像个孩子似的在街上,体会那种事物朝你撞过来的滋味,直到有一天,自己也开始怀疑,现实主义是不是一种自由的假象?完全有可能。“如果没有假象,人们该怎样来承受生活的压力啊!他发现,仅仅试图离开假象的管辖区域,哪怕只有一眨眼的工夫有多么艰难。”(马丁·瓦尔泽《惊马奔逃》)

11

身在其中

照片里的日子没法涵盖生活本身,也不意味着永恒,真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知道“看见不只意味着眼前所见,它也意味着在记忆中存留”(米沃什的诺贝尔奖获奖致辞)。记忆存留针对的,是稍纵即逝的现在。不是诗人一心埋首于过去,而是现在和过去,必须另有意义。现在似乎是不存在的。很多时候,眼前所见并没有运气被镜头捕捉到,那一切是不是就不存在呢?不是的。任何一种记录形式,都是要让那些时刻变得意味深长,而不是冷漠地看着它消失。

摄影被认为是抵抗某种消失的艺术,其实这是一种徒劳。以我们的目光所至,能留下的片刻微乎其微,但摄影师会这么顽固地做下去。让无名之山增高哪怕一毫米,这“一毫米”从更大的意义上讲其实就是一个面。有人问20世纪最神秘的摄影师约瑟夫·寇德卡,就是那个拍到1968年苏联军队入侵布拉格事件照片的人,什么是好作品?他少有地开了口,回答是:“好照片就是我可以和它一起生活的照片。”他没提战争,虽然他是战地摄影师出身,我理解他说的“生活”和一段战火频频的历史有关。当整个城市成了战场,人们要努力生活下去,但他们如何生活呢?寇德卡拍这些人。他很多照片来自街头,背景全是士兵、武器、装甲车,以及硝烟……

我不喜欢躲在场外,冷静观看,那照片就只是照片。从街上这些人、这些事都能看得出,我跟照片里的人是有交流的。我在街上拍到的那些人,在小饭馆里吃过的那些饭,都和我小时候的生活对得上。

从很早的时候开始,我就知道,生活可以把人搞得除了呼吸什么事也不想做。生活是不是就没有意义了呢?

12

问题还是出现了

2022年的第一场雪后,屋顶全白了。第二天一早再看,原本的灰色又恢复了,像没下过雪一样。还有一次,也是在这年,同样下了雪,紧接着阴天,大雪转小雪,温度随之下降。本地交通受阻,街上忽然有好多人在扫雪,还有巨大的铲车来来回回。当时,我站在路边,看了一会儿,最后不忍看工作人员无望的样子,就离开了。一路上,雪还在飘,刚露出灰色路面又白了,好像从没有人清扫过……我觉得自然环境中,有一些特别不稳定的事物,那会让我更警惕,时刻不忘记人的力量是多么渺小。我从此再也不相信很多东西。我把那些在街上拍照的日子记下来,不是因为它们有什么意义,而是由于平白无故的每一天充满着街头的不确定性和人的确定性。我确定,自己站在街头,等待一切发生。那些与陌生人相逢即诀别的时刻,需要你在脚步加快的同时,脑子里绷紧一根弦,口中默念:“事不宜迟,事不宜迟!”

尼采告诉我们:“最大的问题在街上!”加缪在引用的这句话前面说到,卡夫卡笔下的两个世界,一个是日常生活的世界,一个是超自然的焦虑世界。于是,我产生了一个想法:是不是可以说,街上也有两个互相冲撞的世界呢?

最近有一个摄影师在家用AI生成了一组人站在街头的照片,发到朋友圈,这组图片获得了有史以来最多的点赞。这个摄影师只能看着这一切发生。没人关心这是AI生成的图片,还是人拍摄的图片。人们看到,随即感受,一切迅速完成。在一个技术发达的时代,我注意到一个新提法叫“作为物质的摄影”。说白了,物质就是实体。大家一开始都坚定地认为,摄影的本质是写实,是记录真实——“摄影”在日文里就叫“写真”,直到现在人们才慢慢意识到,这恐怕是一种对虚假的反叛而已。

“一切皆将消失无踪,如果你还想看,事不宜迟。”彼得·汉德克在《圣维克多的教训》里就是这么说的。同时,我也回忆起了那些狭路相逢的瞬间和毛毛糙糙的物质生活。虽然有时我也烦透了生活,但有个声音始终在告诉自己必须适应下来,如果还是抑制不住内心,想看到点儿什么的话,就上街去。对,趁现在,事不宜迟!

【唐棣,1984年生,在《世界文学》《上海文化》《书城》《天涯》等发表学术性随笔多篇,著有内地首本法国新浪潮电影史专书《法国电影新浪潮小史1959—1968》,随笔集《电影漫游症札记》《艺术,以及那些孤影》等。其艺术创作,包括摄影、纪录片、实验电影、艺术录像等,已陆续在今日美术馆、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北京波兰文化中心等展出。2011年举办首次线上影像个展,2014年获新星星艺术奖年度实验影像奖。现居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