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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2026年第2期|朱以撒:如絮在风
来源:《散文》2026年第2期 | 朱以撒  2026年03月02日08:25

城市里总是会栽种一些飘絮的树种,时间到了,又逢风来,便漫天飞舞。有的悄无声息地落在头顶,有的落在车子的挡风玻璃上,让人和车把它们带到远处。那些落在院子里的,被风吹得团团转,是墙根把它们挡住,才消停下来。时日不久,墙根下就积了一堆,女主人泼一盆水,把它们濡湿了,粘成一团,再泼一盆水,直接就冲入水沟里去了。如果这些飞絮里的种子都能成活,这个城市早就成为一片森林了。几十年过去,除了原有的这些树,再也不见新的树苗拔地而起——没有哪一粒种子有在水泥地上扎根的力量,根扎不下,存活就是一个梦。许多的展开就是这样周而复始,如一地借风飘絮,如一地落入坚硬的水泥地板,化为乌有。其实,一墙之隔的外边就是湿润的沃土,等待着新的生命着床于此,可惜,过不去了。有心者把飞絮收拾起来,渐积渐多,最后挤压结实塞入一个布袋里,缝好。夜晚来了,枕着它安然入梦。不知道这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是否会听到脑袋挤压之下,枕芯里发出的微弱叹息。

许多种子的命运大抵如此,由萌生到成熟,然后开始御风而行寻找生机。作为一棵树只能如此,常年不变。但地面已经发生变化了,这使得落下来的种子无从知晓下面是柔软的土壤还是坚硬的街市,只能下坠。

就像有人把自己的前程都憧憬好了,现实却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这时,再好的憧憬也只好挂起来,作壁上观。

苏三是我小学时最有志向的班长。三年级的时候他就和我谈了他的计划,是要到京城读著名的大学。当时班上的同学都是瓮中醯鸡,所知有限之至—— 一个连矿石收音机都装不起的家庭,所知就是自己居住小巷里的人事,鄙俗闲话听了不少,说起来都是无聊之至。苏三的家庭从小就有拓宽他知识面的想法——这在当时是一件难事,他的父母有意于此,也就设法小心翼翼地展开,使苏三比常人多知道一些,又控制在不知道太多这么个范畴内。苏三和我说的一些事,都是我首次听到的。我的父母不会知道这些,他们认为单纯最好。苏三知道的多,也就不轻松,精力都花在读书上。那时下午课后我都要和队友到球场上赤脚踢球。我比较善于防守,便担任后卫,踢到天暗下来才各自回家。苏三是从来不出现的,他若上场,定是一把好手,可他却早早回家。作业无多,课堂上听好了,晚间在煤油灯下做起来还是很顺手的,这也使我考试差不到哪里去,当然,和苏三比是差了一些。我的想法无多,是我的见识局限了我的想法。对孩童来说,知之无多会更快乐一些,这些快乐使一个少年在球场上奔跑显得尤其有一种野性,至于未来如何,我怎么都不会想到这个问题。后来苏三离开了我这个班,比我提前一年进入中学。

很多年后的小学校庆,午宴时我与苏三的母亲同桌。听到同桌的几位老师夸我,苏三的母亲也不由自主地谈起自己儿子读小学时如何优秀,只是同桌的人都没有应和她,她便有些落寞。至于其中究竟,没有人爱打听,大家默默吃菜,让时间过去。后来的几次校庆我都没有见到苏三,毕竟小学时代已经过去太久,苏三早已忘了和我说了什么,或许他是无意说,却让我有意听了,记住了。我素来没什么大期待,对以后的到来没有什么准备。

这很像俗常的生活,一日日过去便好。

临近新年时,有时记者会打来电话,询问在新的一年有何计划。他指的当然是散文写作或者书法创作这些我的私有喜好。有的人会说上一通,先做什么再做什么,甚是严整。我情性里没有这种规划的本领,一地鸡毛的日常生活,往往是待时日到了,才知道该做什么。一个人和一支笔的关系,手中没有笔的时候,我脑子里一片茫然,眼前浓雾深锁,总是要提起笔来,砉然天开。这时,也许就一下子写出很多,停不下来。读大学时,写作老师曾提到本市一位老作家,每日于熹微晨光中起身,写上五百个字便搁笔。此时即便文思奔涌也不再多写,时日久了,居然成了一种自觉。这么做如同旁边巷子里的一家私房菜,每日只做两桌,绝不多做。这些都属于有计划的人,不枝不蔓,无盈无缺。这种类似教科书的经验当然不适宜于我,原因很简单:我早晨不写作。我有晨跑的习惯,它要比写作重要,一时也静不下来。再说人的情趣忽高忽低,时起时落,无一定之规。写作也是如此,“意去乍乘千里马,兴来初上九重天”,有时纵笔是不带刹车的,挟海上风涛一般涌动。那些心绪退潮的日子,则做着不相干的事,毫无牵挂。这也使我有一搭无一搭地写,或不写,谈不上节律。不同的是,前期的写作会更有强迫性,当时为了自救,想从边远的山村进入县城,便目的性很强,为实用而战——如果能发表三五篇,必然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此前已有先例,是一位老乡通过写作实现的。奇迹没有在我身上出现,反而是退稿越来越多。回到城市后,书写失去了积极性,只是遣兴,漫想漫写,却渐渐地能发表一些了。我想这应是自然而然的力量——天下事有意为之辄不能尽妙。古人此说,真可以成为座右铭。我研究过陶渊明的生活态度,前期是不自然的,又想归隐又想仕途,进退反复,举棋不定,这也是他内心最苦的时段,归隐不甘,仕途上又不可能有所建树,便处于挣扎窥视。至于最终辞官,书中都说是不愿折腰,然而先前已经在仕途上折腰了,何妨一辈子折腰,有哪个仕途中人不折腰的。还是要从人的天性来说,是天性胜了仕途之念,归隐就落棋不悔了。史书上说江州刺史檀道济来劝他出山,我以为是对陶氏的一种试探,毕竟陶氏时有偃卧瘠馁。但他还是拒绝,不再反复。缘于不易其守,笔下才有充沛的蔬笋气。陶渊明是由彭泽县城回到乡村的,我是由乡村回到城市的。陶渊明总归是当过官的人,而我则始终远离官场。我对陶诗文的喜爱在于文中的自适气度,自适于农作,自适于书写。有人说墙上要挂一幅字,什么内容会合适一些,我都说是“自适”——真如此,人就开心了。

一个人下笔写久了,有的词就用得多,有的词就用得少,还有一些则是在个人的语言储存之外的。有人曾和我说,他读我的文章,感觉有些字眼是从来没出现过的,若不是不会用,就是有意在躲避,肯定是有一些想法的。他顺口说了几个词,我笑笑,没有吭声,但内心是同意他这种说法的。这也不是我的专利——我想每个书写者大都如此,对某些词句敏感之至,对某些词句又迟钝之至,少年时喜欢向上的词性,中年以后则词性大多是向下延伸的。常用汉字就是那么几千个,看起来似乎很确定,使用起来却全然是个人化的不确定。每个人自己写自己的,守住自己这一摊的特色,包括自己的那些短处,就如袁中郎说的:“其间有佳处,亦有疵处。佳处自不必言,即疵处亦多本色独造语。”说起来,一个人书写的长处和短处都是连缀在一起的,不是说改就可以改掉。真改掉了,文章的味道也全然变了。读过往之作,公卿大夫居庙堂之高,牧竖耕夫处江海之远,各守其分写去,不论高下,都是真情性,便可谓佳作。自守总是需要的,像陶渊明那样,守住那片草盛豆苗稀的家园,内心才会有安全感。不少人的文字里都喜欢填入诗与远方,似乎诗意在远方才能生长。许多俗格就是如此生成的,远远不如当年梁简文帝说的:“会心处不必在远,翳然林水,便自有濠、濮间想也,觉鸟兽禽鱼自来亲人。”有诗意的话质朴而说,没有比这更顺耳的了。每个人都有自己固执的一面,应对公共的那些规矩,它的好处是自守而不必解释。《威廉·迈斯特的漫游年代》曾谈到一个很自我的问题:“不需要钻入地心,也无必要离开太阳系范围,而是要干他喜欢的事,认认真真地干。”认同这一点的人大抵是不爱折腾的那一类,总是生活在一个地方,烂熟得毫无新意和生机。这类人不合群,做的都是单干的活计,也就不会做得太有规模。说来惭愧,我在大学里这么多年,从未申报过课题、项目,更没有参加团体的学术攻关——合作是一些有合作癖的人的强项,每个人领了自己的那一份额,开始做去,尽可能在相互约定的日子里完成。这样就不能太随性爱写不写。太随性就缺乏团队意识,难以合作——想写作自在的人就得有所警惕,早早避让。我在自己能力范围里写,不外是小闲情、小旨趣、小意会。如果能写得小中见大,那就远远超出我的初衷,这些细小的感受会使我笔法轻逸。每一个文士都想用笔来表达,或鲜明,或隐晦,人躲在文章背后,任人解读。有文心就好办,或雕龙,或雕虫。像齐白石那般于纤毫之间,把草虫的细节深入到精微,美妙无限。像法布尔那样,把昆虫写得像自己身边的人,这就可以了。他们的特点就是画小的、写小的,把小的无限量地画好、写好。

陈太太在一家制作生活用具的瓷厂工作,每日坐着只做一件事——给每一个瓷碗的边缘打金线。金线一上,整个瓷碗就矜贵起来了,如同画龙最后的点睛,就那么一下。未打金线的碗在徐徐旋转着,她把手中的毫端蘸上金水,分量得宜,贴近,忽地一个,又一个,均匀婉转。陈太太凭着画金线的技艺谋生,功夫到了如此地步,也就简单之至,使每一个瞬间都有收入。日子就是靠功夫来支持的,做得久了,一出手即成,毫无错舛。她也全然可以进入庖丁解牛、郢人斫鼻这样的故事里。一个人几十年以这么一个动作出现,只要眼不花,指腕不抖,就可以干一辈子。没有人鄙夷单调枯燥,和生计的实在相比,这些想法都要让位。每个人在日子里头都要充当重复的角色。由于有重复,一个人就可以不必世事洞明曲学阿世,只要重复积累力量,总还是有用的。像陈太太,每日就这么做,多做多钱,也不带徒弟,没人超得过她,算得上安稳。想想自己也是如此,上课,下课,再上课,放学。日子水波不兴地过去,重复又复重复,就是薄情寡义的人,重复久了,也烂熟起来。心情好时,我就在重复中加一些自己的理解,说得与教科书不同,让课堂活跃一些。每个人的认知相差太多,远比教科书生动,学生喜欢听的,就是这些不寻常的、有些荒唐的联想。反过来说,一个人没有持久重复的经历,而是不断地跳槽,都在场面上浮光掠影,也就经不起追问。有人来问我一些问题,如果是专业领域的,就比较有把握一些——只是很奇怪,越来越没有和人谈专业的乐趣了。我以指腕执笔是五六岁时的事,后来就放不下了,烂笔头可以与智永相比。后来新技术出现,比如打字机,就是要取代烂笔头的,笃定执笔的人也就越来越少。时段的推进就是解决一个速度的问题——毛笔慢于硬笔,硬笔慢于打字。要是还喜欢研墨,那就更慢。但若只让每个人保留一个爱好,那我还是会选择手写。手写延伸出许多的不同,任何一张纸片,沾附着不同的情绪、脾性,它们都被我细心地收集起来,越堆越多。那一天整理一下,其中最早的是我二十三岁时写下的“江南岸春风又绿,送我还何时明月”——那时在穷乡僻壤,笔下有不小的感伤——写在报纸上,墨色已淡,纸色昏黄,只是铅印的日期依旧清晰。记得有一日博尔赫斯在剑桥的查尔斯河畔漫步,那时他七十多岁了,迎面遇到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与之交谈起来,发现这个年轻人正是自己,只不过几十年都没见面,眷恋之情瞬间腾起。我不时也翻动旧日文稿,片纸只字里也遇到三十岁的我、四十岁的我。一个人重复久了,就会有一些重复作为成果留下。以后也许有用,也许没用,都是变数。只有对这种手写的重复的痴迷,倒是一个定数。

几年前到一位学生那里看樱花,是他女朋友来接我们。女朋友一袭长裙,笑意盈盈,浑身吐露清雅。樱花绵延无尽,使人陷身粉红之中难以走出。绽放的花瓣吹弹即破,风来,飘飘洒洒敷陈于道中,一路柔和。过两年参加学生的婚礼,见到笑意盈盈的新娘,却是另外一位了——人、事的选择上也总是会有许多的变数,就像名山顶上护栏铁链上的同心锁,当时是由情侣共同挂上去,然后把钥匙奋力抛下山崖,都有厮守不渝的心愿,以不变应对世间万变。而后生变故,双方可以找出许多的理由来辩解,也的确都合乎情理,使外人听了觉得也很正确。和我一起当农民的一位女青年和当地的农民结婚了,我一直以为她会合时宜地在这里生活下去——她有语言天赋,来山村未久很快便学会本地语言,农活技能上手也快,我每日拿六个工分时,她已和本地的强劳力一样拿十分了。回城大潮涌动,她的定力就开始松懈,不管不顾,回到了熟悉的城市,开始新的独立生活。新的选择,总是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的,映衬着不同的生活态度。这些人渐渐老大,相聚时有意淡忘过往,只说目前。目前,才是最吸引人的,至少到了晚餐时刻,一起到大排档去品尝面线糊、菜粿、腊肉、卤面,这些地方菜汤汤水水,都比大酒楼地道,然后各自回家。小安即欢——这一点,她们与普希金不同。普希金认为过去的既往可以成为美好的回忆——不知他说此话时年岁几何,境遇如何。

张爱玲在《天才梦》里写道:“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据说彼时她才十八岁,却说出了如此沧桑的话,让人感到的确有出生即成年这种现象——生理无异,成长缓慢而循规则,而精神却不依常规突飞猛进,很快就搭建起自己的高地,不囿于俗常的迷障。华美的袍,始终都和蚤子无法分开,负载着许多蚤子前行。一些蚤子脱落了,一些蚤子又新生出来,没完没了。生命最绚丽芳华的时刻,有谁知晓此时千百蚤子的叮咬,疼痒难耐。

谈到天圣年间文士以言语声偶竞相夸尚时,欧阳修甚为不满,对苏子美不顾他人非笑而作古歌诗杂文表示钦服,赞美苏子美:“为于举世不为之时,其始终自守,不牵世俗趋舍,可谓特立之士也。”这样的人不多,与广大文士不在同一辙轨上,也就孤独而行。随风而为是历来文士的常态,大家如此。我一直认为或是文士热衷于分享所致。分享会越来越多,来听分享的人也兴致倍增,希望从中得到一些真经——毕竟分享的人都是一些成功者,分享就是奉献秘诀。然而秘诀一公开就不再是秘诀,成了众人仿效的方式方法。扬州八怪这些人聚在一起也是要分享的,使相聚有一些谈资。分享归分享,回家写写画画,又全然是自己手法,金农异于郑燮,黄慎异于高翔。有人出外多年,来我家里分享一些他的体会。我泡茶给他喝,耐心听着。相对而言,我是不善分享的,艺文之旅就是独处,如果大家说一些与艺文相远的趣事也好——现在不少聚会已经有离题之趣,这也使我乐不可支——闲时不谈专业,应该成为一种要求,日子才会有意思。凡事自己摸索,反而会有许多与人差异的可能性;与人亲近,可能性反而没有。现在看来,大学的写作课几乎没有给我什么帮助,教科书一时也适应不了我长期走野路子的心态,达到及格已是甚为可观了。等人离开学校,继续用自己的方式探究,保持与当年写作课的距离,心中的喜悦和自信就有所积累——写奇了写怪了都没关系,反倒要警惕写成教科书上说的那般。

每学期都会有一些时间住在这所大学的高层,房号1114,算不上吉利。此地本无人居,东海边上,海风横扫无碍,现在开发了,风势依旧凶猛,撕扯门窗,发出长啸,使人难以入睡。(风是看不到的,我是根据门窗被撼动的声响来判断风力大小,不知它何时止歇。)寓所前有个小山包,长满相思树,白鹭栖息。人近前时,白鹭腾起,做俯冲状。大风无形,却把它们吹得歪歪斜斜难以稳立枝头,而巢倾卵覆,已经一地杂乱,没有谁会在风过后把它们重新安放回枝条上。我在讲台上就用风来说神采、气韵、骨力,以虚说虚,否则真不知如何说起。六朝人笔下的书论,都是朝这个虚的方向走的,只能靠悟性、灵气。一个人除了功夫的实在,总需要一些虚的,如风过,不沾滞一丁点尘泥。每年秋季都会有一些人被书法学院录取或从此毕业,同时入校,同时离校,四年间指腕上的功夫差不了多少——手艺活就是这样,坐得住冷板凳,就能有所收益。但灵性却始终相差很远,那种能从“孤蓬自振,惊沙坐飞”中悟出笔法的人一直无多。袁枚认为“鸟啼花落,皆与神通,人不能悟,付之飘风”,说明他是很看重文士的敏感的。我也很想遇到这样的人,就在讲台上做一些测试,却往往失望。古文士常生于长于草野世界,河声岳色,蔓草荒烟,王雎鼓翼,鸧鹒哀鸣,也就多年少轻狂浪漫善感——我与同道说这些感受,他说对了一半,另一半,他就不肯实说。

时日奄忽,又一个飘絮时节到来。在闽江边上走,美人树枝头上那些手雷一般的果实已到了极限,相继爆开。细小的种子披着毛茸茸的翅膀溢了出来。风把种子吹散,满世界飘浮,尚不知竟往何方,结果如何。

【朱以撒,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顾问。著有《古典幽梦》《俯仰之间》《书法百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