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旅行文学:当远方不再诗意,故事该如何继续
如今再谈旅行文学,像是打捞一份已失落的意义。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旅行是一种解绑,解除如肢体器官一般的“互联”,宣告特定时间段内的暂缓,不必再对“延后”感到抱歉,宣告一部分自我,这份喘息让置身其中的吸引力远高于阅读他方。因而旅行文学在近15年间,从鼎盛到平缓,再到如今向着带有社科属性的饱满写作或在地书写落定,这是一条健康的发展曲线,毕竟,人类还是要在一切“新”和他方里,寻找旧有的、自我的答案,这是线性时间遗落的规则,今日之疑问,只能向前走,只能回头看、往深处看。
当然,文学本身即旅程,无论对于书写者还是阅读者,我们都在借助文学跳离地心,前往内心所持的理想之地。本期邀请译者钟娜、青年作家孔孔以及青年学者叶怡雯,谈一谈她们视角下的旅行与文学,也借此留下一份希冀:“当你出发,前往伊萨卡,愿你的道路漫长。”——主持人:杨爽(理想国华语文学馆主编)
失去的艺术
钟娜
旅行时,我们总避免不了丢东西,各种意义上的。在法国,我们丢过一双皮鞋。在英国,我们丢了一整只行李箱。在科罗拉多,我们丢过一支钢笔。在佛罗里达,丢过一个保温杯。
皮鞋是我们主动丢的,鞋底已经快翘起来了,等于“寿终正寝”。我们当时刚走到香榭丽舍大道,就去附近鞋店买了双新鞋,把旧鞋放入新鞋盒中,把鞋盒恭恭敬敬放入垃圾桶,合掌致谢:辛苦你了,拜拜。
和自己曾经这么亲近的东西,把它留在异乡的感觉很奇妙。好像和一个东西剪断了某种联系,又好像和一个新的地方建立了联系,取决于怎么看。后来,每次回忆起那次旅行,我们想到的不只是书店,公园,无数的影院,打折的药房,或者中餐馆里热情孤独的柬埔寨老板,还有那双被我们千里迢迢带到凯旋门丢弃的皮鞋。它最后去了哪里,经历了什么,此刻是什么形态?
也不太敢细想。世界是个巨大的消化系统,被主人遗弃的事物,只能独自面对自己的命运。那个我中意的保温杯,我只是不小心松了手,它就骨碌碌滚下长凳,扑通一声落入大沼泽。水质清澈,水草茂密,阳光下只能看见绞缠的深色阴影。就在几分钟前,不远处,我们跟随惊呼的人群发现了三条鳄鱼。
对不起,保温杯。只能让你在湖底沉睡了。
那只行李箱是在我们下飞机前丢失的——准确地说,它被人错拿了。世界上从来不缺黑色尼龙行李箱。然而有趣的是,当全部乘客离开,我们并没找到按理说多余出来的行李箱。究竟是无心之举,还是有意为之?深夜,我们拖着剩下的行李箱,在伦敦希思罗机场奔走。重要文件在随身书包里,行李箱里没有贵重物品,无非是充电线、换洗衣物。但我突然想起:里面有我给先生新织的毛衣,一件藏青色套头衫,织了三个月,他甚至还没来得及上身。丢失的性质立刻改变:一种浅却锥心的疼痛,在胸口蔓延开来。
我们在失物招领处登过记,然后坐出租去了酒店。下车时,发现上次来英国时剩余的纸钞已经失效了。这还是记忆中的世界吗?我想象混沌夜色里,一个面貌不详的人,正带着我们的行李箱回到他的家,拉开行李箱,穿上我织的毛衣,在镜前端详自己。
身体刚开始倒时差。我头重脚轻,既困倦又清醒。除了酸楚和愤怒,我还感到恐惧。对一种神秘力量的恐惧。几分钟后,我发现我们在伦敦订的酒店就叫“丢失”。一个隐喻,还是一个玩笑?
突如其来的丢失笼罩了此后近两周的旅行。在它的阴影下,我们去办了签证、见了朋友、买了新行李箱和换洗衣物、逛了博物馆、吃了又挤又慢的韩国餐馆、坐火车去了哈代曾经生活过的康沃尔,遇上对于十月来说难得一见的好天气,在闪闪发光的碧海边徒步,看远处绿色山坡向大海倾泻,上面的羊群看起来几乎要落入水中,它们中的几只或许就是那件毛衣的原料来处。等再次回到伦敦,丢失带给我们的伤口似乎开始愈合。如果事情已经发生,那便接受,至少尝试接受。最后一天,我们来到机场失物招领处,不抱希望地询问行李箱下落,在忐忑的30分钟后等来惊喜:清洁工在角落里发现了我们的行李箱,它从未离开希思罗半步。我们喜不自禁,没有什么比失而复得更让人感叹自己的好运气。过去收到的不祥讯息全部得到新的解读:我想起酒店的问候卡,上面写着:“有时你需要失去,然后才能找到。”
“失去的艺术并不难掌握;这么多的事物似乎都充满着丢失的意图,它们的失去也就不是什么灾祸。”美国诗人伊丽莎白·毕肖普擅长旅行,一生周游全球。她能写出《一种艺术》,想必来自生活经验。不是有俗语说吗,“搬家三次等于失一次火”。
“失去这门艺术并不难掌握。
接着练习丢失得更远,更快:
地点,名字,以及你原本打算旅行的
地点。这之中没有一件会招灾致祸。”
毕肖普这首诗的魅力在于,通过反复否定(“失去的艺术不难掌握”,“失去不是什么灾祸”),不断肯定那个她无法直接言说的事实:是的,失去的艺术很难掌握;是的,失去就是一种灾祸。
莉迪亚·戴维斯有个超短篇叫《丢失的物件》。她写:“它们从我和我所在的地方丢失了,但它们又并没有消失。它们在别的地方,或许,属于其他人。但即便不属于任何人,那枚戒指,对于它自己来说,依旧没有丢,而是还在那儿,只是不在我所在的地方。”这是通过抹掉自己,抹掉丢失的物品。
但有的存在过于珍贵,经不起失去。琼·狄迪恩的侄子格里芬·邓恩曾忆起狄迪恩家举办的一场派对。一对嬉皮父母顺路造访,把熟睡的五岁女儿留在车上,想待上几分钟。几分钟很快变成几个小时。凌晨时分,邓恩问起他们的孩子,那位母亲安静地站起来,走到外面,然后屋内所有人听到一声“让全身血液都凝固”的尖叫。女孩不在车上。长达几小时的搜寻后,女孩找到了,但那位母亲已被这场失去的预演彻底改变。
旅行本身就意味着失去。2025年我们去了夏威夷。行程最后一天,开车去机场的路上,看着白雾缭绕的蓝色火山,在光与波里起伏的冲浪者,夕阳下来往的车辆,我问先生:“如果此刻,我们不是正要离开的旅客,而是住在这里的本地人,刚下班,正在开车回家,我们会从哪里出发,开去哪里?我们会从事什么工作,住在什么样的家里?”
他没有给我正面回答。我知道,这是没办法回答的问题。出发来夏威夷之前,在纽约工作的我们已经身心俱疲。我们本不该长途旅行:当下生活充满变数,跨洋旅行只会让它更加破绽百出。但我们还是来了,仿佛决意自救,要看看本地那些皮肤黝黑的夏威夷人,如何全年穿短袖和牛仔短裤,素面朝天地在阳光和风里穿梭,在船上如履平地,生活在大自然朴素却丰饶的馈赠中,吃着全世界最好吃的木瓜、苹果和香蕉,在遍地贝壳和珊瑚碎片的沙滩上钓鱼、遛狗、野炊。看着他们,我一遍遍提醒自己:生活可以是这样。当你不快乐时,有人在此地,过着这样的生活。
我当然知道“这样的生活”会有我不知道的烦恼。我当然知道,这里的生活未必是适合我们的生活。但它不妨碍我直到今天,仍然点开当地一家浮潜用品店每日发送的电子邮件,它会告诉我今天的天气、海浪状况、适合浮潜的地点,以及能不能目击海龟。
这也是为什么旅行——和文学一样——都是残忍的:它先在你抵达时,抹去你的来处;又在你离开时,剥夺你刚刚熟悉的彼处。你无法只“出发”而不“离开”,既“在场”而又“缺席”。如果说文学是通过叙事,将主人公无穷的可能性排除到只剩“非此不可”的唯一一个,世界便是通过旅行,以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告诉你:你不可能永远做一个游客——此处还是彼处,你必须做出选择。这也是为什么所有旅行文学的结局都只有一个:旅行的结束。要么离开,回到原来的生活;要么留下,与过去的自己告别。
1951年,毕肖普去巴西旅游,原本计划的两周最后变成15年。爱人离世后,她离开巴西,回到四季分明的美国东岸。
“我丢了两座城,可亲的城。进而,是更辽阔的,
我所拥有的王国,两条河,一片大陆。
我思念它们,但那也并非一场灾祸。”
一双皮鞋,一支钢笔,一个保温杯,一个不得不离开的海岛。我思念它们,但那也并非一场灾祸。
当远方不再诗意,故事如何继续
孔孔
伍迪·艾伦在一次访谈中聊起自己和女儿去埃及金字塔的事,对于这趟旅行,他的反应是“我想不出比这更无聊的事了”。对他而言,在电视上看到一个金字塔,在照片上看到一个金字塔,以及亲眼看到一个真正的金字塔,似乎没有太大的区别。“(看完金字塔),然后回到酒店房间,回到我的生活,这对我没有任何意义。”结尾时,他这样说道。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旅行几乎成了当代人寻找意义的最佳方式。探索新的世界,发现新的自我,找到新的生活,旅行在无数广告语中与“新”绑定,与我们日常生活的旧世界区分开来,变成一个承诺,承诺我们“逃逸”的可能。
不过,这并非旅行的独创,在古代,隐居或者归隐在某种程度上承担了相似的功能。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人们都曾试图通过避世而非走向世界来摆脱现实生活的烦扰,获得心灵上的平静,或者实现对另一个更高的精神世界的追寻。这成为中国古代诗歌创作的最重要的主题之一,陶渊明的那句“田园将芜胡不归”便是其中颇具代表性的声音。中国古代的文人往往更向往回归而不是远行。然而,这些功能在当代几乎一度被旅行包揽,直到近些年回归家乡“躺平”避世的风潮才渐渐兴起。
进入新千年后,国内出现过一阵史无前例的“旅行热”。2006年,在国外已成经典的《孤独星球》旅行指南正式进入中国,为我们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旅行模式,比起传统由旅行社主导的景点跟团游,它打开了个人探索的可能性。这种个人探索的模式也应和了正处于狂飙突进阶段的市场经济和互联网需求,后面二者都需要更灵活也更丰富的信息来源和表达方式,而后兴起的“马蜂窝”和“穷游网”也是这种模式的衍生和继续,并且更加大众化。
这股旅行的新浪潮中有一个点让我印象深刻,那就是旅行故事或者旅行文学的兴起,当然,旅行文学早就出现了,只不过这一波的浪潮使它不再是出版物或者某个有钱有闲阶层的专属,而进入了人人都可以讲述自己故事的新阶段。这些海量涌出的故事进一步丰富和强化了旅行这件事在当代人生活中的诗意形象,使它变成了“远方”这个模糊的乌托邦,在“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的口号中与“眼前的苟且”拉开越来越远的距离。越来越多的人也随之奔向远方,并带回来更多远方的故事。这些故事就像枝叶一样不断生长,长成一棵在浓雾弥漫的远方中若隐若现的神树,让原地的人们生发出无限遐思。
另一方面,消费主义这个造梦机也在创造旅行梦的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上世纪后半叶至本世纪初堪称一段梦幻的时期,战争结束,动荡平息,全球经济在修复好各自的创伤后都陆续进入腾飞期,这催生了消费主义前所未有的盛行。正如马歇尔·伯曼在《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中指出的那样,消费主义追求永恒的变动,只有变动和对更新、更好的追求才能维持这趟列车持续的运行。因此,消费主义天生热爱“远方”,“远方”意味着你必须启程而非停留在原地,不过,这个“远方”需要始终不可抵达,在一个秘境的神秘面纱被揭开后,立马就会有另外一个秘境将其顶替。旅行完美地应合了消费主义的逻辑,由此才得以在这数十年间如此盛行。在顺境中,我们划桨不费力,于是在那种几乎称得上漂流的畅快中充满了去往远方的希冀。
然而,世界在近些年经历的巨变使得这个一度美好如幻梦的故事难以为继。全球化的高歌不再响亮如昨,冷风吹醒了一度在消费中狂热的头脑们。当潮水开始转向,“远方”在越来越重的阻力中就会变得没有那么充满诱惑力,尤其是当我们发现,这种诱惑有可能只是一种被资本制造出来的需求时。与此同时,互联网最初狂热的井喷时期也已过去,海量的信息不再新鲜,反倒逐渐变成过载的负累,使得神经越来越失去敏感性。人们对于个人的旅行故事不再轻易感到惊奇,而一些归来者的疲惫和失望也使得这个当代的神话故事周围出现了越来越多怀疑的杂音。
由陌生与新奇催生的那一批旅行文学的写法已显露出疲态,尤其是在以图片和视频输出为主的信息时代来临后,在制造短暂的惊奇上面,视觉先天占据优势。但这并不表示文字就会在旅行故事的讲述上失去魅力,又或者说旅行故事就再无讲述的必要,相反,这也许会是一批更加多面和深入的旅行故事开始被细致讲述的契机。
毕竟,旅行文学本身就是人类记录目光和思维漫游的一种方式。相比视觉带来的眼花缭乱的即时刺激,文字是不断地故地重游,在反复的审视和思考中去试图真正地接近“远方”。这样的旅行文学或许不会致力于制造梦境,简单地向人们允诺“远方”就意味着希望和改变的契机,它要面对的是真实和具体。作为某种梦幻象征的金字塔或许不能吸引伍迪·艾伦,但他也依旧热爱讲旅行故事。在《午夜巴黎》中,他便制造了一个远方的梦境,一个存在于文学维度的仿佛异世界的巴黎,可故事的最后,当主人公决心离开这个梦中的世界,他的巴黎之旅才真正开始,而这时他也才真正把目光投向自己的生活以及他身处的那座城市。
在我看来,只有远方的梦幻色彩开始消退,远方或许才能真正地被看见和认识。这样的远方也许并非所谓的梦幻岛,也不是能使人揭开终极意义难题的最终地,它只是世界的另一个角落,另一处人类生活以及为生活悲喜的地方。可唯有这些东西被探索者和叙述者们发现、思考并讲述时,理解才有可能真正发生。这种理解不仅是对对方的理解,同时也是对我们自身的理解,就像地球作为球体存在所暗含的隐喻,即无论我们从哪里出发,只要一直往前,最终回到的还是原地。
旅行,你说了算吗?
叶怡雯
旅行最动人的地方在于流动,旅行者从熟稔的日常之地去往未知的陌生之境,从而摆脱既有的认知局限,获得观察世界的崭新目光,去体验那些打破生命庸常的“惊奇时刻”。
在中国,旅行的传统古已有之,明清时尤盛。当时商品经济发展,市民阶层富庶,再加上运河贯通,交通便捷,商务往来频繁,有钱有闲的旅行人士便多了。书坊大量刊刻南戏、传奇和通俗小说,“三言二拍”中有不少以旅行为背景的作品。万历年间罗懋登所撰的《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就是以郑和下西洋为背景的长篇神魔想象小说。
在18世纪的欧洲,一些精明的出版商推出不少海外游记。传教士、外交官、水手、劳工等各种人以切身的经历为素材写作旅行故事。学者张德明在《旅行文学十讲》中写道:“18世纪英国出版了大约2000本航海叙事作品。国王乔治三世手边经常放着这类著作的漂亮的复本。”
时至今日,人类对旅行依旧保持着这份热爱。这从旅行文学的畅销、旅行类短视频的火爆中就能看出来,“勇闯索马里”“行走阿富汗”“穿越阿勒山”“探秘金字塔神秘内部”“走进与世隔绝的孤岛”……这些充满猎奇色彩的短视频常常在点击量上一骑绝尘。究其根本,无非是因为它把人们对世界的想象具象化了,把人们心中的渴望放大了:世界本应是粗粝而鲜活的,生命不该囿于办公室,困在日日重复的既定轨迹里。于是,越来越多的人不满足于视频“云游”,身体力行地走向世界各地。节后复工,彼此寒暄起来,第一句往往会问“上哪儿玩了”,不论亲疏远近,丝滑好用。大家似乎默认了一个逻辑,长久地加班之后,必须酝酿一次“出行”。“出行”是一个暂停键,是对于重复的打断,是一个长句子的气口。人们需要呼吸,需要呼吸陌生世界里的新鲜氧气,以便支撑接下来日复一日的工作。在这个意义上说,旅行作为制氧机,已经成为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这种“长期工作—间歇旅游”式的循环共同构成了大部分当代打工人的生活常态。
故而,旅行在当下的语境中,不是古典时代中国文人的宦游,或欧洲青年贵族的“壮游”(Grand Tour)。它近似于一种“出走”的冲动——对于枯燥单调的日常进行突围的渴望——如投石入寂湖,为的是听那打破凝滞的砰然声响。同时,它也是维持高效工作的权宜之计,在旅行中释放自我,重建自我,用续好的电量来应付下一周期的工作。由此不难看出,现代人的旅行,在未出发时就已经摆动在非功利与功利之间了。在硬挤出来的短则三五天,长则十天半月的旅行中,我们真的能沉浸其中,独立自由地支配自己吗?答案恐怕不乐观。
大概有不少人在地铁口、高铁站或是机场大厅,看到过一些诙谐的画面:背着双肩包的打工人突然打开电脑一顿操作,或者抱着电脑一路狂奔,身手敏捷。我印象中有一次去景区爬山,山顶视野开阔,有一处俯瞰取景视角不错,大家嘈杂着挤在一处景观位等拍照。一位大哥蹲在旁边打开电脑,物我两忘,淡定办公,也算是能人异士了。这样看来,一些人的旅行,连“短暂地抽离”都很难达成。你以为你逃去外地做自己了,其实你一直是被支配的,走得再远也得干活。旅行只是身体的迁移,支配你的身份还是个打工人。
当然,对于很多人而言,拥有一个不被打扰的假期,是可以实现的。可即便如此,我们就能真正地放松自我了吗?查路线、订宾馆、算开支,希望以尽量少的预算实现最大的价值。这种对于资源优化配置的安排仍是重复工作的思路,所以,你依然在工具理性的牢笼里。你的旅行看似是对日常的背离与出走,但实际上你还是“牛马”——自己的“牛马”。当然,可以把这个工作交给旅行团,那么你就进入了被动式的走马观花,你的主体意志让位于路线最优化、成本最低化、效益最大化,这和你在工作中被分配、被调遣又有什么不同呢?于是吊诡之处出现,旅行看似是对于日常生活的逃逸,但实际上,它在践行、巩固日常生活的逻辑。
相对上班的打工人而言,不上班的旅行作家可算自由多了,他们在旅行中能心无挂碍地做自己吗?
旅行作家刘子超在《失落的卫星》里记录了他的中亚五国纪行,他格外关注当地人的生命状态,笔法克制,文本凝练,同时还兼顾中亚悠久历史与游牧文化,狠下了一番功夫。但我读的时候,总能感到一种严肃文学趣味带来的束缚,显得不够自由,似乎每位出场的人物都要派上用场。人成了等待被处理的素材,哪怕是白描、淡淡几笔勾勒,似乎也透着审视与揣度。这大概是因为发掘与筛选写作素材,是他旅行中一直要处理的问题,所以不自觉地就把这种紧绷感带入行文气息中了。
而雷沙德·卡普钦斯基在《与希罗多德一起旅行》中流露出的记者职业自觉更显直白有趣。这本书一半写亚非大陆旅行纪略,一半写希罗多德《历史》的读后感。希罗多德是他的精神旅伴,也是工作方法论的参照。作为记者,他好奇于希罗多德如何收集史实,也会在简略的史笔处追问现场细节。比如当薛西斯的王后割下弟妹玛西斯特斯的鼻耳唇舌,卡普钦斯基关心的是:行刑是缓慢进行的吗?她是否嘶吼挣扎?宫廷护卫是冷漠地摁住她还是挑逗地窃笑?
读完这两本书,我并不觉得旅行作家自由,即便人在途中,创作焦虑也会内化于心。毕竟写作是不容易的,卡普钦斯基在书中援引托马斯·曼的话“作家就是写作起来比其他人更困难的人”,去驳斥那些轻视写作难度的人,大概是因为感同身受。林语堂在《论游览》中所提倡的“忘其身之所在”的流浪者的快乐,在现代社会近于幻梦。不过,如果不那么较真,春日赏樱、秋日观枫,真的会让人心情很好呢!至于操控你的“远方的暴政”(刘擎语),如何在心理上与之相处,你仍是做得了主的。
(本文大标题由本网编辑所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