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听一只鸟才算认识它
自然深藏秘密而留有无数线索。“每一个小树丛中都有一条新闻”,约翰·巴勒斯说。未知的鸟,自树间忽而吟出长笛般的乐句,那是它们飘浮于空中的故事片段。
读巴勒斯,如同跟随一位白髯长者在森林中随意漫游,耳畔响起各种鸟儿的鸣啭。他会告诉你这是刺歌雀,那是棕林鸫,和你分享寻找、追踪与发现一只鸟的乐趣……他自称写书是在娱乐中完成的,“当我在游逛或睡觉时,我的庄稼成熟了”。
约翰·巴勒斯被称作“鸟之王国的约翰”,概因他一生都在写鸟。在他对自然进行的细致入微的描摹中,各种鸟类是绝对的主角。巴勒斯创作文集20多部,包括450篇散文,其中大多描写的是故乡纽约州卡茨基尔山区四季的自然风光,那里长满野草莓的广袤田野和回荡着鸟儿歌声的清幽树林给了他无数灵感。不需要去往远方,身边的寻常风景皆能成为他书写的对象。他栖居于哈德逊山谷耕种写作,与喜欢僻远辽阔荒野的友人约翰·缪尔不同,巴勒斯更中意乡间田园安宁静谧的宜人风景。寂寥森林中如面镜子镶嵌在山腰的湖水,春日地钱才刚露出的毛茸茸嫩芽,泽地池塘中青蛙的聒耳鸣唱,还有栖息于林间溪畔他最钟情的各种鸟类……巴勒斯认为观察自然最好的地方就是自己的故乡:“栖居于自己的家园,才能最大程度地领悟大自然。”
“自然的金色初看时并不是金色的”,巴勒斯说过一句颇有玄思的话,那实则是他自然写作的心得。在他眼中,大自然向人们呈现出的耀目金色是观察者提纯的结果。这不意味着刻意美化,是对自然万物倾注情感细察,而后在心中笔端重塑自然,依然保持万物的原初样貌,却又是心中风景。
自然文学需对观察对象进行细致丰富的长期观察,这使得它更适宜用日记的形式来表现。巴勒斯同梭罗一样,有记日记的习惯。他写了53本日记,始于1876年5月13日,止于1921年2月4日,从39岁始一直到84岁高龄,45年从未间断,最后那篇日记距他离世也就七周时间。在日记本上,巴勒斯记下对哈德逊河谷季节迁延、风景变化的点滴观察,即使于林中一次短暂的散步,他也会粗略记下几笔。在对自然的长期记录中,巴勒斯遵循的原则是“真实”,“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看待,不用自己的感情或者成见去渲染或修饰。简言之,就是不仅用感觉而且用理智去看,做一个观察者,认真阅读自然之书。”他在《河畔小屋》中《春日略记》一章中谈及写日记的益处,唯有将目之所及形诸于笔,“我们才会发现比原先预料的更为深广的意义”。这个内化的过程,巴勒斯对此有一个颇为形象的说法,他提到,蜜蜂从花中得到的是甘露,通过自身转化过程来酿蜜并赋予它特性:减少其水分并加入一小滴蚁酸。正因融入了蜜蜂自己的这一滴,才最终产出美妙的蜂蜜。他亲切地称蜜蜂是“真正的诗人,真正的艺术家”。对他来说,写作也是如此。“离开了事实我便无法写作。但我必须在事实中添加自己的风味,我必须给它们添加一种能够使其升华和强化的品质。”或许可以这么理解,巴勒斯所说的“那一滴”,实则来自写作者细致体察自然万物之后,付诸笔端的个性化的思想与语言,唯有如此,才能深刻理解从自然中的所得,这也使得他的文字在科学的严谨客观之外,还兼具文学的无限诗意。
“Wake-Robin”是巴勒斯的第一部自然散文集,写于他青年时代在华盛顿当政府职员那一时期。那时他是金库的保管员,成日面对的是单调的铁墙,唯有在写作中寻求慰藉,以敌过那些对他来说漫长而无所事事的岁月。他曾说那时候的写作能够让他重温年轻时代与鸟儿为伴的情景与岁月,或许可以医治且减轻某种乡愁。其书名Wake-Robin,直译为《延龄草》。延龄草是北美早春绽开的一种白色小花,此花一开,便是林中众鸟归来的信号与标志。中文版题为“醒来的森林”,译者在英文的“Wake”一词上做文章,就有了现有这个译名,这个名字或许更符合中文版。国内读者对于延龄草大多不熟悉,它多生长于高海拔地区林下、山谷阴湿处等,所以多数人很难见到它,也就不会对这种清丽的细小白花产生直观深刻的印象。读《醒来的森林》之前,我在一本儿童绘本中看到过延龄草,那是加拿大儿童科普作家简·桑希尔绘制的《一棵活了200岁的树》。她在书中用细腻诗意的笔触讲了一棵枫树漫长的一生,其中在有关春季的图画中,她选取了早春盛开的白色延龄草与鳟鱼百合作为代表性的植物。因为没见过这两种植物,我还特意在网上找了两张实物图来看。桑希尔将延龄草卵状披针形的三瓣白色内轮花被片画得很宽大,以至于我在没看实物前,没料到延龄草花原来竟是小小一朵,倒是它鲜绿的叶片极为宽大平展。
全书八章,我最喜欢《众鸟归来》《在铁杉林中》《雀巢》《在首都之春观鸟》。从书中可以看出巴勒斯对于某些鸟类的偏爱。他写早春三月蓝鸲的初次降临,形容它的鸣叫与歌声“飘然而至,就像没有一丝云时落下的一滴雨”。甚至在此书中还单为蓝鸲辟了一章。对于巴勒斯来说,蓝鸲与延龄草都是春天回归的标志。他称赞“雄性蓝鸲可谓世上最快乐同时也是最忠实的丈夫”。这是相对大部分雄鸟而言的,因为在几乎所有的鸟类中,谋生及哺育的重任总是由雌鸟来承担的,而雄鸟显然要更为轻松快乐些,总是在雌鸟筑巢时栖于树梢闲适地哼唱歌曲,如同人类世界的“丧偶式育儿”。但雄性蓝鸲却是个称职的丈夫,“是一个欢快的护卫官,总是寸步不离地守护着雌鸟,在她孵化时,定期给她喂食。”还有知更鸟(实则应是旅鸫)唱出的音符如何带来春的消息,他喜欢知更鸟的歌声和神态,但又忍不住调侃知更鸟的筑巢才能。林中那些悦耳的鸟鸣,巴勒斯总能灵敏快速地捕捉到,并从中听出独属于那些鸟儿的语言密码。他听过三月某个晴朗宁静的清晨穿过林地的绒啄木鸟,声声敲打出春天的晨曲;褐头牛鹂的歌声像是从玻璃瓶中倒水而自有悦耳韵律;他称原野春雀为朴实无华的牧地诗人,冬鹪鹩是羞怯的游吟诗人,橙顶灶莺则是令人心醉神迷的歌手。对于两种鸫鸟:隐居鸫和棕林鸫,他尤为喜爱,在行文中曾数次赞叹,也仔细比较过两者歌声之间的区别。前者音调浑厚神圣,如寂地吹起的一支银笛,后者优美悠扬,近乎罕有的管弦乐器。
对林中翩飞的众鸟,巴勒斯时常于笔下流露出他的爱憎。从他灵动诗意的文字中,那些鸟儿也如人一般,各有各的面貌及个性,对他不那么喜欢的鸟类,他也从不掩饰:绿霸鹟“是最缺乏魅力或风度的鸟”,极乐鸟“是鸟家族中打扮得最漂亮的一员,却是个吹牛大王”,灰猫嘲鸫“不仅是个放荡轻浮的女子,还是个好追根究底的长舌妇”。
“只有听到鸟的声音才算认识它”,对鸟类的认识或许只有在聆听了它们的歌声之后才会变得更为深刻,仅仅从外观、形态上来客观地辨识鸟类,还不足以让人产生一种紧密的“连接感”。巴勒斯曾说,一只鸟的歌声含有其生命的线索,并在它与听者之间建立起某种同情与理解的情感。他从不同鸟儿的鸣啭中听出了各种情绪与意义。
如同他所说,聆听一只鸟才算认识它,那么只有书写才让自然镌刻于记忆:“写书的过程只不过是我对在原野或林中度假的再度甚至更好的回味。只有将它付诸笔端,似乎才打动了我,从而成为我的一部分。”或许我们此刻就应该去原野、去森林、去山谷、去泽畔,倾听那些自然的声音,做一个细致的观察者,了解巴勒斯曾听到的“黎明时在赤杨树上唱歌”的麻雀以及那“河流与天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