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2025年第5期 | 阿微木依萝:影淡无踪(中篇小说 节选)
小编说
阿微木依萝的中篇小说《影淡无踪》首发于《钟山》2025年第5期。生活在现实与幻想的边界,此为“影”;时间对记忆与现实进行稀释,此为“淡”;对生命真实性与永恒性的追问,即是“无踪”。小说以虚实交错、生死难辨的魔幻质感,以克莱尔的“异化”历程,从追求婚姻的孤独青年,到生出狗尾巴的边缘存在,再到沉迷炼金的地下隐者,呈现出一场关于价值追求的悲喜剧,一种灵魂的分裂与流离。
影淡无踪(节选)
文丨阿微木依萝
在我们这个村庄的黑夜里,生活着一只包括我在内谁也没有看见过真身的黑狗,但我万分确定它是一只黑狗并且绝对地存在。今晚又是那条黑狗在夜色中活动,按照惯例,它先绕着村子跑一圈,最后会在属于我家的这口水井边玩耍,有时也会在红椿树那儿逗留,那个地方的大树下也是狗的乐园,有些人家用铁皮牢固地把鸡窝圈在树下,他们觉得那个位置空气和风景最好,在此长大的土鸡肉质鲜美。今晚我准备好了很多食物。今天是大年三十。所有人都在这个晚上守夜,等待旧年过去新年到来。
三十三年前我妈生我的时候遭遇难产死了,三年前我爹也死了,这是我独自过的第三个年。第一年我不习惯,第二年不得不习惯,第三年……也就是眼前这个年,无所谓习不习惯啦。
今年我三十三岁,生日在腊月二十九,昨天许了愿,梦想是娶一个通情达理且贤惠貌美的女人跟我一起过日子。时间常走,光阴不留,俗人生在俗世,再丰满的灵魂也有苟延残喘的时刻,我潜意识里觉得一个人的日子会越来越无聊,年龄再大些,可能会很孤独可怜,应该找个伴。
没有女人看得上我家的条件,这是铁打的事实。她们也看不上我的容貌。可如果这样我就放弃,那我就不是克莱尔了(他们说我给自己取名“克莱儿”土洋土洋的)。我不再使用爹妈给我取的名字,没有那个必要,当他们死去,我的束缚也就没有了,作为他们的儿子这个事实就此完结。我现在只须为自己的生命和生活质量负责。虽然不再是以前帅气的样子(我坚持认为自己以前是个帅小伙儿),姑娘们总是对我挑剔来挑剔去,如何挑也挑不到我的好,但我不能就此泄气,就像买东西,越是挑剔的那双手,最后越是挑个很一般的。我赌她们有一天会突然失手,或者发现我除了外貌之外的好。可我除了曾经好现在不好的外貌之外,还有什么好,我自己也说不上来。
我有时候非常着急,作为苦苦等待着被选择的对象,很想发疯一样敞开胸膛站到大路上,对着每一个过路的姑娘喊话,让她们赶紧来选我。
白天,阿克森林来跟我说,要带我去某个村相亲,实际上他是来骗酒喝,我请他吃完酒,他再没有提相亲的事儿,醉醺醺地走了。人不能落魄,否则叫花子吐你口水、骗子诓你感情、癞疙宝冲你放屁。阿克森林就是个无赖加骗子,他的承诺从来没有兑现过。
井水在我耳边响,让人忍不住思乡,即便故乡近在咫尺。也许我的故乡并不近在咫尺,我妈死去的时候把我的故乡也打包带走了。现在的我,等同于坐在陌生而遥远的乡土上,幻想仿佛听到她喊我吃晚饭了,我对她的声音无比熟悉和依赖。给了我生命的这个陌生女人,我似乎与她生活过很长的时间,她曾经温和而不是猝然地离开,给我留下了许多晶莹剔透的关心和爱。当她某时到我的梦中,跟我挥手告别,告诉我她是个注定短命的人,交代她走以后我必须一个人好好活下去,我无比懂事地保证自己是个聪明人,懂得人生无常,懂得珍惜和放下,已坦然接受生死离别,而她,声音稀薄如天边游过的一丝残云——我多么怀念她啊,此时此刻,这个生了我,却完全不存在于我生活中的母亲大人。
井水很凉,我踩着一双凉拖鞋,白天太阳出来还不冷,这会儿天黑,风把十个脚指头吹得恨不得绞在一起。
我爹埋在很高的高山上,他的坟墓与我妈的不在一处,我觉得她不会喜欢跟他埋在一处。原因很简单,我爹在我妈死后热衷于四处相亲,他人长得丑而且老,相亲的条件却离谱得像得了疯牛病:要年轻的,漂亮的,奶子和屁股大,腰身受看,说话闷骚,对他痴情。
井水似乎变温了。手背上肯定布满了水珠。
有人说我娶不到老婆的原因是我太敏感,敏感却毫无用处,敏感却不成才,等于废物。很多女人善变又虚伪(也许我应该承认她们最理性和聪明),她们自己缺乏温柔却对男人要求很高,喜欢我这种废物的敏感但并不喜欢我整个人(我的全部),对我的性格进行拆分剥离,只取走她们想要的,废物的部分归还给我,如果不是我这个敏感的废物会说一些充满才华的美言,她们绝不会靠近我。这些美言是年轻的她们生活中临时需要的,总要满足一下虚荣心啊,至于她们的真心,恐怕宁可拿去喂狗也不会给我。她们的妈妈告诫,情话听了就听了,不可当饭吃,结婚是一辈子的事儿,要慎重,要找个长期能养活她们的“饭票”。后来她们就生了一堆孩子,仿佛是为了报答那些饭票而生。后来她们回村,就再也不是喜欢听美言的姑娘,身材也走了样,变得臃肿,精疲力竭,但她们坚称臃肿是幸福的佐证,是肥沃生活的象征,干瘦则是被生活折磨透了。她们早就把我说过的情话忘得一干二净。我也就越来越泄气,总是通过一个好姑娘的身影看到她变成妇人的窘样,我就无法爱这个姑娘了,相当于我无法爱我们的人生,爱这种仓皇的生活,这种生活让我时刻觉得像是在受什么报应。每个人都是废物,不分性别,不分胖瘦,为了证明这一点是错误的,人们变着花样发掘自己的才智,提升所谓的个人价值和灵魂魅力,认真努力生活在他们以为的茂盛的土地上。
也就是说,我娶不到老婆并不只是因为别人挑我,也同我的内心困境有极大的关系。
井水很响,像疯子的口哨。我恨不得对着山那边吼一首歌,可要是这么做,明天就会被人耻笑。为什么我不能让自己舒服一点儿呢,不在意他人的耳朵和想法,我就会舒服,但这个问题我得不到答案,我也做不到马上大吼大叫,哪怕是为了我自己的舒服自由抑或该死的体面。明天我还得去一趟这个村德高望重的长辈那儿,毕恭毕敬地拜年,跪下去,对他呼喊:青松不老。也许我太文明了。我应该学习如何当一只猪,一只被圈养的猪,对自由和爱以及对舒服这件事的想法,就会逐渐停留在猪圈那么大的区域和面积。猪更知道自由等于尖刀这件事的真相,它们只需要知道这个真相就够了,不需要多余的思考,不用去计较在猪的圈子里,是否有必要存在什么传统美德和文明。它们放弃抵抗,让舒服这个事儿在尖刀刺穿它们喉咙之前尽数来临,享受,并将其作为迷幻自己的精神慰藉品,让尖刀只是尖刀,仿佛与它们的生存没有任何关系,干脆将舒服这个事作为猪的追求和一生的理念,快乐地生活在猪圈里就算是猪的毕生成就。所以,当一只领头猪带着一大群猪跋涉千里来到猪圈门口,领头猪只会说:看到没有,相信我吧,这里面就是我们毋庸置疑的幸福生活。我应该学习猪的勇敢,以及如何看淡生死,如何在一个小小的区域,比如我的家,往再大一点说,我们的村庄,在这样一片区域里早早地学习舒服地生活,因为我必须明白,我今天所得的舒服,是日后生命终结之时,用我全部的皮肉以及每一滴鲜血换来的。所以我为什么不早早地舒服一下,为必有的惨死做准备,为生活的尖刀做准备。
我想了这些,心里打了个寒战,假设我完全按照猪的模式去生活,我就真的成了一头猪。这太凄凉。
三十晚上大家都不睡,四面山坡上的人家全都浓缩成一盏一盏的灯。恐怕也就只有我,灯在灯那边,我在井水边。
黑狗又从井边穿过,飞速旋转着它的尾巴并东张西望,它的这些“动作”我闭着眼睛都能看到。
“你出来吧。”我对狗说。一种深远的孤独促使我终于忍不住打破这分恬静,以往任何时候,我都没有想过要叫它出来。
它有它的生活习性,对于黑暗中的狗,我只能自作多情凭借想象力去了解它的习性,并且想当然地以为完全了解了它,包括它对食物的要求和它的长相,比如它的毛色,我坚持认为它跟黑夜一样黑。这么多年来,我把这只黑狗看成了朋友,彼此尊重(我觉得它也是尊重我的),互不干扰。要是我猜得不错,这条狗今年也三十三岁了(它必须长寿,不同于别的狗),我在童年隐隐约约记事的时候就知道它常出没于黑夜中,有一回我甚至还摸着了它的尾巴,那引起我的恐慌(也许是极大的高兴),哭了整整一个月。我不知道为什么哭,只觉得那条毛茸茸的尾巴太毛茸茸了,除了哭我不懂如何表达激动万分的心情。我的哭声让爹心烦意乱,那一阵子他很倒霉,挣不到钱,家里穷得揭不开锅,我的哭声就像在给我们贫穷的生活号丧。他抓一把棉花准备捂死我,被人及时发现,从我嘴里扯出棉花,像扯出一堆乱七八糟的生活残渣。后来我再想摸它的尾巴,就再也摸不着了,但我知道它一直在黑夜里、在我身边,它和我差不多大,和我一起长大。
我点燃一根香烟,让它亮在指尖。黑夜里响起轻柔的脚步,那是狗的脚步声。许多年前我留意过这种声音,也是在这样的晚上,那天我爹刚死,爹的亲戚朋友来吊唁,他们在那里哭丧,我则坐在井水边发呆。我在想,要不要也去哭它几下,毕竟的确是我爹死了,这样想着想着,却一直没有动,一直等到狗的脚步朝我靠近。那天晚上它在暗处陪我度过第一个完全失去双亲的日子,相当于代替了我的亲人。
狗听了我的呼唤,从暗处靠近,它的脚步使我想起一片正在下雪的天空下茫茫的风声。
没有打开手机灯。我一直不习惯使用手机,在这个全民上网交友的年代,我是唯一不上网的人,所以我也没有什么朋友。
狗走近,第一次发出它的叫声——汪汪。
我说:“谢谢你,今年开始,我就大旺了。”
我们这个地方四季如春,冬天一飘而过,大年三十以后,山花遍地。我的鼻子猛然间闻到了井水对面红椿树的味道,想打喷嚏又没打出来。紧接着,猫头鹰叫了一声,狗也跟着叫了一声。
“多管闲事。”我说狗。
红椿树旁边住着一个老鳏夫,姓赵,已经快七十岁了,人们当面喊他赵老者,背后喊他“背时砍脑壳的赵疯子”。他有时候学猫头鹰叫,他有两个儿子,所以他偶尔学两个儿子说话,模仿儿子的声音跟自己说几句话,再用自己的声音回答自己,搞得不知情的人以为他那两个外出讨生活的儿子突然回来看他了。他也说他的儿子们会在深更半夜回来看他一下,然后匆匆离开,他把儿子们形容得像两个鬼魂。无聊会使人发疯。
狗发出它那种听上去挺悲惨的笑声……呜呜。我听了有点丧气也有点来火,觉得它迟早也会这样嘲笑我,没准儿嘲笑的样子更可恨,因为我还不如老鳏夫,他好歹有过老婆,我则连女人味都没有闻过。掏出手机点亮了手电筒,照见一团白物——它是浑身白毛的一条狗。
“哦哟,”我说,“我以为你是黑的。”
我半天才提起一点儿惊讶的表情说这句话,惊恐的表情和语气都表现得慢半拍。
狗深吸了一口气,像吃饱了准备打嗝,往前抽了抽身子再缩回来,然后就站着不动了,也不说话。当然它也不会说话。我继续让手机灯亮着,照见它和我之间的这块地方。就在这块亮着的地方,一个小男孩突然走了进来。我以为他是小男孩,仔细看了以后发现他下巴上的胡子都白了。是个小矮人,身高最多一米二,长得倒很敦实,假如是正常的身材,也是个不错的壮老汉。
他肿声肿气,指着狗对我说:“它可是我的狗儿,你不要欺负它。”
我慢半拍的恐惧这时候才顶到嗓子眼儿,声音有点发抖,不知道如何接他的话,就胡乱说了句“没有”。
他捋了捋胡须,盯着我上下打量,神神秘秘像个算卦先生,然后笑眯眯地说:“你长得倒是比我的狗儿更健康些,起码你不是一身白毛。”
这话让人想生气。我怎么可能一身白毛,我又不是狗。他再捋捋胡须盯着我。
“你是谁?”我问。
“我从这儿过路的。莫非你们这儿的路不让人过?”
“你不像过路。”
“我是这条白狗的主人。刚才已经跟你说过。”
“可它没有主人。”
“你怎么确定它没有,你又不是它。”
“我凭直觉。”
“直觉不是事实。”
“如果你是它的主人,那就是说,你也是这个村的人,可我们这儿没有你这样一个小老头儿,鬼都不认识你。”
“那你如何肯定这条狗是这儿的?”
“我摸过它的尾巴。我确信这条白狗就是我以为的那条黑狗。”
“我和你也见过面。”
“这怎么可能?”
“那是你记忆的问题。也许你很快就有印象了。”
我不想跟他继续这种无聊的对话,想开口赶他走,又不方便,这种不礼貌的事情我不太能做得出,便僵在原地。
小老头从我的电筒光照亮的地方走开,走入黑夜,就好像他刚才的出现是一场幻觉。
白狗龇着牙,像是笑话我,它一直没有离去,我把电筒光关了又开,开了又关,反复几遍,它都还在原地。我打了一桶水提回去烧热了洗澡,年三十晚上,很多人会洗澡跨年。我回头又打了一桶水,给白狗也洗。我觉得它不离去的意思是要认我当主人。想起那个骄傲的白胡子小老头儿就要失去他的白狗,而我即将替代他成为狗的新主人,就有点儿幸灾乐祸。
水烧热以后,我先泡,狗后泡。它被水打湿以后露出一身骨形,整个儿瘦了一圈,像个气球被人扎了一针,那身威风凛凛的皮毛贴在身上,惨兮兮的有点儿滑稽。我发现它眼睛的颜色和别的狗不一样,眼珠子一半灰色一半黑色。“可能是一只病狗。”但我又想了想,一只长期生活在黑夜中的狗如果跟别的狗没有什么区别,那它还能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狗么?所以,它有这样的眼珠子并不稀奇。
我突然浑身奇痒无比。平时就有皮肤瘙痒症,家里的床头和桌子上都各放了一支“万事不求人”竹制痒痒挠。我拿它挠后背,觉得不像之前那么好用,像是伸进了一丛什么毛茸茸的东西里,形容不好,反正就是挠得很不顺畅和舒服。
过了一会儿,阿克森林来敲门,边敲边喊“老表”。“老你妈个头。”我在心里粗鲁地骂。他肯定是给白天喝的“马尿”憋醒了,又想诓我的酒喝。我没有给他开门,默默地使眼色,让白狗去给他点儿颜色瞧瞧(以他那胆子,光这一身白狗毛就够他受了)。白狗完全能与我心灵相通,根本不需要磨合,我们已经像是在一起几十年的老朋友了,它领会了我的意思,龇了龇牙,做出凶狠的模样。白狗洗完澡吹干以后,毛发更比之前更蓬松旺盛,加上它一身大骨架,个头像个野熊,浑身白得晃眼,这样一个东西突然蹿出去,阿克森林要是不被吓着,我名字倒过来念。果然,白狗嚣张地走了出去,我听到阿克森林发出一声惨叫。他知道我是不养狗的,也知道我们这个村落没有白狗,何况是这样一只眼珠半灰半黑的怪狗,它看人的时候,像带着诅咒。阿克森林肯定是连滚带爬。狗回到屋里,似乎想跟我描述一下它的战绩。阿克森林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他虽然被吓到了,但一定会再来察看究竟。我和白狗两个,端了一把椅子和一张桌子,在院子里坐等他来。我泡了一壶铁观音,其实不该在这个时间喝茶,影响睡眠,而且我对这种茶叶过敏,每次喝完觉得心慌魄乱,听到自己的心脏怦怦跳,喘气费力。
等来的是白胡子小老头儿。
我和白狗瞪大眼睛,看着大摇大摆走进来的人,他面带微笑,神神气气,仙风道骨。
“你来做什么?”我从椅子上站起,有点儿心虚,偷了他狗的那种心虚。
“当然是来看我的狗儿。”他望着白狗。
白狗往我脚上蹭了蹭。
“我觉得它不想当你的狗了。”
“你是说它要认你当主人?”
我点头,搬出一把椅子招呼他坐。聊聊天也无所谓,就当是多一个人陪我过年。
…………
全文首发于《钟山》2025年第5期
【阿微木依萝,彝族,1982年出生,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自由撰稿人。著有小说集《出山》《羊角口哨》《蚁人》等多部。曾获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等奖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