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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花》2025年第9期 | 苏北:读汪记
来源:《山花》2025年第9期 | 苏北  2025年09月30日08:13

苏北,安徽天长人,作家、多年致力于汪曾祺研究,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金融作家协会副主席,安徽大学兼职教授。先后在《人民文学》《上海文学》《读书》《十月》《大家》《散文》《文汇报》和香港《大公报》,台湾《联合报》等发表作品近二百万字。作品入选多种选本。著有《苏北精品集》(六卷):小说集《秘密花园》、散文集《城市的气味》《呼吸的墨迹》;回忆性著述《忆•读汪曾祺》《汪曾祺闲话》等。主编《汪曾祺早期逸文》《四时佳兴:汪曾祺书画集》《我们的汪曾祺》《汪曾祺草木虫鱼散文》和《汪曾祺少儿阅读丛书》等。曾获安徽文学奖(政府奖)、第三届汪曾祺文学奖金奖、首届全国报人散文奖、《小说月报》第12届百花奖入围作品多种奖项。

 

汪曾祺是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一位重要的作家,他的优美的汉语写作,使汉语的白话文大放光彩。他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写作,直到80年代才产生较大影响。在他作品已经为大家所熟悉之后,他仍然是寂寞的。人们觉得他好,但说不出好在何处。他是孤独的,他自己说自己是“别裁伪体”。他对自己的定位是:我的一切都是小品,我是一个小品文作家。他又说:我至多是个名家。

汪曾祺去世已经二十七年了。二十多年来,汪曾祺的经典化一刻没有停止过。经专家、学者、媒体、读者和出版人的共同努力,汪曾祺的经典化过程,可以说已经初步完成,汪曾祺的影响力和文学成就已经被大多数读者认识。作为一个资深汪迷,在汪曾祺经典化的道路上,我也曾做过一些努力,以下的九篇读汪笔记,是我在读汪路上的一点新认识。

一、“她的全身,都散发着一种青春气息”——重读《受戒》

前一阵子要到高邮参加汪曾祺文学活动,重读了他的许多小说,当然包括著名的《受戒》。汪曾祺的写作真是好玩(他真是新时期极少数具有强烈个人风格的作家),他的许多小说,从青年到老年,反复写,有的写了好几遍,像《异秉》,像《求雨》,年轻时在昆明写过,到了晚年,在北京,又重写。他的重写,都是在没有底稿的情况下(他的少作,有许多丢失了,有人叫他找找,他说找它干吗),凭记忆,进行重新创作。《受戒》虽然不是重写稿,但是熟悉汪曾祺作品的读者,都知道他年轻时,写过《翠子》和《河上》,仔细看看这两篇写于1940年左右的小说(那时汪曾祺才二十岁),就能对《受戒》的诞生多一点小小的理解。

《河上》是写城里的一个少爷,得了神经衰弱症到乡下休养,住了一些时日,与一个叫三儿的女孩混熟了,产生了一点点的爱慕。这日少爷要进城里一趟,三儿对妈说“我下田去了”,其实是将家里的船,偷偷地划跑了,去送少爷进城。一路上,这两个少男少女,既蛮憨又天真:

“三儿,你再不理我,我要跳河了。”

“跳河,跳河,你跳河我就理你。”

他真的跳了。

三儿惊了一下,但记起他游水游得很好,便又安安稳稳地坐着,本来也并未生什么气,不过略有点不高兴,像小小的雾一样,叫风一吹早没有了,可是经他一说出生气,倒真不能不生气了,她装得不理他。他知道女孩子在这些事情上不必守信用。

这里所有的笔法都像极了沈从文或者废名。汪曾祺早期的创作,确实是深深地受了沈从文和废名的影响,抒情上若沈从文,笔法的某些方面,则神似废名的《竹林的故事》和《桃园》。这影响自然也少不得汪曾祺到后来的《受戒》故事的发生地庵赵庄的菩提庵躲避战火所带的一本《沈从文小说选》。这篇《河上》的记忆,也为后来的《受戒》留下了早期的种子。

而《翠子》,直接就是小英子。因为小英子原型是大英子,也是从庵赵庄回城之后,从乡下带回去的(1937年汪家为躲避战火,在这个小庙里住了半年)。进城之后,汪家直接请她到城里带还很小的汪曾祺的弟弟了。

这些美好的记忆,都在十六七岁少年汪曾祺的心中埋下了伏笔。

当然,说起《受戒》的诞生,还有一个直接的推动力,就是老师沈从文要出小说集,汪先生集中读了一次沈先生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的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汪曾祺《关于〈受戒〉》)。

前几天读到余华在南京的一个演讲。他说:作家写作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什么时候写什么样的题材、什么样的作品,是命中注定的事。

汪先生自己也说:要说明一个作者怎样孕育一篇作品,就像要说明一棵树是怎样开出花来的一样的困难。

《受戒》就这样被命中注定了。与《河上》和《翠子》比,这已经是四十年后的事了。中间都经历了些怎样的岁月?

六月间,连续去了多次高邮。《受戒》故事的发生地庵赵庄的菩提庵(现改为慧园寺),我一个星期内去了两趟,见到八十六岁的现任主持智隆。智隆,在家名赵久海,他先后出过两次家,第一次出家后还俗,后来,又一次出家,因此他结过婚,前后有五个孩子(他有两次婚姻)。第一次冒雨前往,他不在寺里,他的老伴倚着寺门,望着院内的一堆油菜杆发愁(菜籽还未打)。她自言自语道:这雨再下下去油菜就没有用了。我们问智隆去哪里了,她说到马棚做佛事去了。我们赶到马棚,果见四五个和尚,坐在一个临时搭的大棚之下,正给一户人家做一堂佛事。此时正中途休息,几个和尚围坐在一张大桌前聊天,我们说是来看看汪曾祺笔下《受戒》中的寺庙,请他给介绍介绍,他极其热情,找出纸笔,给我画出记忆中过去菩提寺的样子。第二次,随一个团去,智隆从外面赶回来,因天热,只穿一件老头衫,他的女儿见了,找出一件袈裟,给他披了,他乖乖地伸出胳膊,给女儿套。一套上僧衫,便立马有了一番出家人的气象了。

看到这个场景,则不免让我想起汪先生的《受戒》,想起那个大师兄仁山:

他在庵里从不穿袈裟,连海青直裰也免了。经常是披着件短僧衣,袒露着一个黄色的肚子。下面是光脚趿拉着一对僧鞋,——新鞋他也是趿拉着。

这个十分简陋的乡村寺庙,真的看不出法相庄严的样子。它更多的是人间烟火。它现在的这个样子,绝不是为了迎合汪曾祺小说中的氛围,而是本来就是这个样子。小小寺庙的四周,是村庄和农田。正是夏天,天空又高又蓝,有白云在天空中悠闲舒卷,而田野中是金黄的成熟的小麦。田野一望无际,在碧蓝的天空映照下,到处闪着阳光的碎片,真真是一派苏北田园风光。

我在写作此文的间歇,高卧在床头将《受戒》又读了一遍,读得心中热热的,有一种冲动要到电脑前写点什么。好小说就有这样的魔力。我已读过多少遍《受戒》了?可今天去读,依然那么兴致勃勃。我在二十岁时还在一个笔记本上抄下了《受戒》。我站起身来,抽下那几个笔记本,找出抄有《受戒》的那本,一页一页翻去,有许多用红笔划的杠杠,且还是同《大淖记事》对照着抄下来的,以比较其异同。

汪曾祺的小说为什么这么好看?

我以为汪先生不仅仅给了我们一段生活,一个故事。他在小说中还注入了许多人情、风俗和常识(是常识,不是知识)。就以《受戒》为例,他不仅仅是写了明子和小英子这么一个简单的爱情故事(他们的爱情故事太淡化啦!),在小说中,他写了大量的苏北农村的田园风情,健康的劳动之美,写了寺院中的许多常识(比如如何烧戒疤),还有植物学、动物学,等等(汪曾祺所有作品中的杂学收集起来可以出一本书,希望有人研究这项工作)。我们在《受戒》的结尾,读到:

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飞远了。

这短短几行,就藏有我们不知道的许多常识。野菱角开白花,大约我们是知道的,但这花是四瓣,就不一定人人都知道了。

这个小说读过已几十年了,直到前几年,我才弄清楚“蒲棒”是怎么一回事。我从一个水乡带回一支蒲棒,放在车上,时间长了,忘记了。直到有一天,我车上不断飘出一些白色絮絮,我仔细研究,原来是这只蒲棒“炸”了,从一个很小的缺口,不断飘出白絮。我索性将这根粗粗的“蜡烛”拿下车,用力去掼,却越掼越多,等全部掼完,一大堆的白絮,完全可以装满一个枕头!我这才对这根“蒲棒”的“魔力”有所认识。

而他写的那只“青桩”呢?到现在我们都搞不清楚(我相信有许多人搞不清楚)。那日在高邮,去游芦苇荡,见到许多鸟,一船的作家,不知道哪只鸟是青桩。湖中插了许多树棍,有水鸟栖于其上。有人说,那湖里的桩,栖在上面的青色的鸟就是“青桩”了,引得一船人大笑不止。

当然在《受戒》中,小和尚的爱情是主线。

小说中的那个少女小英子,一个在乡村天地里成长起来的女孩,她大胆,天真,无忧无虑,是城里的女孩所没有的。正是这些,感动了汪先生,也是推动他写出《受戒》的一个重要原因。汪先生在《关于〈受戒〉》一文中说:小英子的一家,如我所写的那样。这一家,人特别的勤劳,房屋,用具特别的整齐干净,小英子眉眼的明秀,性格的开放爽朗,身体的姿态优美和健康,都使我留下难忘的印象。她的全身,都发散着一种青春的气息。

小英子的成功塑造,使中国文学百花园中,又多了一位女性。她同《红楼梦》中的众少女、沈从文的翠翠、鲁迅的祥林嫂和孙犁的小满儿……一同闪耀在中国小说之林中。

汪先生二十七岁在上海,曾写过一篇《短篇小说的本质》,其中他说:要在浩如烟海的短篇小说之中,为自己的篇什寻得一个位置。这可以说是汪先生的一个文学宣言。没想几十年后,在新时期文学的大潮中,他果然为世界短篇小说之林,贡献了这样一篇佳作,也以此将自己写进了文学史之中。

二、汪曾祺的精细——读《金冬心》

汪曾祺先生的《金冬心》我读过好多遍。年轻时读感受还没有那么深。2007年一次重读,在书后批了几个字:这个老头恃才,促狭呢!今日又重读一过,不得不击节称叹:汪先生,真正是才子!

这使我想起黄裳先生对《金冬心》的评价,在《也说汪曾祺》一文中,黄裳先生说:初读,极赏,后来再读,觉得不过是以技巧胜,只能算是一篇“才子文章”。

黄先生的意见是对的。汪先生只是摭取一二故实,穿插点染,不过写得也真是聪明。我曾好奇小说中的那首诗,是汪先生编的呢?还是金冬心确有这么一个逸事呢?后偶然读到一篇文章,说在清人朱克敬所著《雨窗消意录》中有此记载,我特地网购一册,在此书的“甲部卷三”中,果见有一条云:

钱塘金寿门农客扬州,诸盐商慕其名,竞相延致。一日,有某商宴请于平山堂,金首坐,席间以古人诗句飞红为觞政。次至某商,苦思未得,众客将议罚,商曰:“得之矣:柳絮飞来片片红。”一座哗然,笑其杜撰。金独曰:“此元人咏平册堂诗也。引用綦切。”众请其全篇,金诵之曰:“廿四桥边廿四风,凭阑犹忆旧江东。夕阳返照桃花渡,柳絮飞来片片红。”众皆服金博洽。其实乃金口占此诗,为某商解围耳。商大喜,越日,以千金馈之。

我好奇的是,在仅三千多字的篇幅中,汪先生是怎么写得那么活泼生动,又精彩纷呈的。他开头一个长句“召应博学鸿词杭郡金农字寿门别号冬心先生、稽留山民、龙梭仙客、苏伐罗吉苏伐罗,早上起来觉得很无聊”,就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基调。这是一篇看似赞赏金氏有捷才,实则暗含讥讽的小说。汪先生在一篇叫《说“怪”》的短文中曾说,“我写过一篇小说《金冬心》,对这位公认为扬州八怪里的一号人物颇有微词。我觉得这是一个装模作样,矫情欺世,似放达而实精明的人。”沿着开头这句,小说一路下来,都是这种似赞似讽的笔调,把一个既精明又有奇才的金冬心活脱脱地刻画了出来。

文中的描写、人物对话,都是用一种半文不白的手法,因为写的是一群文人雅士,或者不乏附庸风雅之事,所以在字词句的应用上,汪先生极尽所能,正如黄裳先生所说,“是一篇才子文章”。比如文中:“金冬心放下杯箸”“想不到程雪翁如此博学!佩服!佩服!”“大家一听,全都击掌”“稍顷宴齐,更衣入席”“金冬心不时点头拊掌”……文中随处可见的这些,如果将其中的“杯箸”换成“筷子”,将“击掌”换成“拍手”,将“稍顷宴齐,更衣入席”换成“人都到齐了,大家纷纷入坐”,那会是什么感觉?会滋味顿失的!

在叙述语言上,汪先生也是相当精当、精细。比如“他是昨天落日酉时回扬州的”“他又买了两块大砚台,一块红丝碧端,一块蕉叶白”“喝了几杯苏州新到的碧螺春”“晚上吃了一碗鸡丝面,早早睡了”“宝珠山茶开得正好,含笑也都有了骨朵了”“瞿家花园新从福建运到十盆素心兰。那样大的一盆,每盆不愁有百十个箭子”“问陈聋子有什么函件柬帖,陈聋子捧出了一叠”“我只想喝一碗晚米稀粥”……

如果把上面的句子都换成:“他是昨天下午五点多钟回扬州的”“他又买了两块大砚台,一块端砚,一块蕉叶白”“喝了几杯新茶”“晚上吃了一碗面,早早睡了”“山茶花开得正好,含笑也都有了骨朵了”“瞿家花园新从福建运到十盆兰花。那样大的一盆,每盆不愁有百十个箭子”“问陈聋子有什么信,陈聋子捧出了一叠”“我只想喝一碗稀粥”……看似只是少了或变了几个字:“落日酉时”“红丝碧”“新到的碧螺春”“鸡丝面”“宝珠山茶”“素心兰”“函件柬帖”“晚米稀粥”,但味道已经差远了,这就不是什么“才子文章”了,而是成了一杯“白开水”。小说的精彩和力量,就在于这些细节的精细、到位。

前不久看到一篇文章,说张爱玲在一篇小说中写一个丫鬟“穿一身石青摹本缎袄绔”,作者说张爱玲描景状物是惯于细致入微的,她才不屑于用“缎子”这么直白的字眼。是啊,汪曾祺在这篇小说中的精细,不正是同样的道理么?伟大的作家早就告诉了我们,精细是多么的重要。

当然,要写得精细,你必须肚子里有货,平时在生活中要对各种事物用心观察。其实,汪先生很早就具有了这般才华。他二十多岁时,写过一篇很长的散文《花园》,里面就充满了上面所说的“细致入微”。

晚年的汪先生在多篇文论中说过,“要贴着人物去写”。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汪曾祺们是怎样实践的,《金冬心》也是一个最好的实例。

三、由读《羊舍一夕》所衍生的

网上购了一册1962年第6期发表汪曾祺《羊舍一夕》小说的《人民文学》老刊物。汪曾祺写这个小说的1961年11月我还在妈妈的肚子里,《人民文学》发表这个小说时我也才刚刚满月,可这时汪曾祺已经四十二岁啦!他刚从张家口回来,准备到北京京剧团工作。

这个小说写的时候像个儿童文学,因为他写的是孩子。这不,小说的副题就叫“四个孩子和一个夜晚”。这个小说的插图是黄永玉,在这期《人民文学》的目录上,就特别注明了,插图:黄永玉。可在我写这篇文章的前两天,黄永玉先生以九十九岁的高龄去世了。汪曾祺先生1997年去世时,黄永玉在意大利,他听到女儿黄黑妮告诉他汪伯伯去世了,黄永玉愣了一下,之后“呵呵”了两声,冒出一句“汪曾祺也会死”?之后多年,黄永玉在访谈或者文章中叹息:要是汪曾祺还在,我的万荷堂该是什么样子?他看到我写的《无愁河的浪荡汉子》该是什么反应?言语中透出无尽的忧伤。

黄先生的“呵呵”两声,当然不免让人想起庄子《养生主》里的“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这两句话。

如今黄先生也去世了。是呵,我们以为黄先生也是不会死的。他八十岁在地上翻跟头(我在上海巴金故居亲见),九十岁爬高上梯在脚手架上画画。这样的一个人,人们已经忘记他是会死的,以为他已经成了精,也如庄子《逍遥游》中的“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不活到八千岁,至少一百二十岁是没有问题的。

而先生恰乎没有成“精”,他还是在九十九岁的高龄走了。

走了就走了吧。先生那一代人几乎都走光了,留一个人在世上也难免不寂寞。一代有趣的灵魂:沈从文、丁聪、黄苗子、卞之琳、冯亦代、黄裳、汪曾祺……他们都走光了。

一代人成了绝响。虽然再也不可能亲近他们的肉体和灵魂,可是他们的作品还在。不断读他们的书,也就是与他们交谈。他们的灵魂,在文字里呢。他们的谈笑风生,在那一页一页的纸张里呢。

好吧,我们现在开始读《羊舍一夕》。

《羊舍一夕》写了一个什么故事呢?

这个小说还有另一个名字,刚才说了,叫《四个孩子和一个夜晚》,颇有点十八世纪西方童话的意味。小说共有六节。第一节:夜晚;第二节:小吕;第三节:老九;第四节:留孩和丁贵甲;第五节:夜,正在深浓起来;第六节:明天。全文共一万六千字,涉及的人物(包括只提了一下名字的)有近二十个,主要人物就四个:小吕、老九、留孩和丁贵甲。

先说小吕。

小吕叫吕志国。他家里有父母和哥哥妹妹,父亲在一个医院当炊事员。他念到六年级,忽然不念了,要到农场做活。他是想哥哥妹妹都念书,父亲一个人挣钱不够家用,他要帮父亲挣钱养家,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两个人养活五个人”。他到了农场,前半年在菜园里,后半年调到果园里。小吕很快熟悉了自己的工作,他对果园的角角落落都熟悉,他知道许多果木的名字,并准确地知道每一棵果树在什么位置。他回家就对父母、哥妹讲果园里的事和人,连他父母哥妹都知道果园里有什么人、有什么果木。他也曾拉着哥哥到孤山顶上去看,他说:“你看,你看!我们的果园多好看!就跟画报上的一样,电影上的一样!”

有时组长给一个新调来的工人布置一件工作,一下子说不清楚具体地方,组长会说:“去!小吕,你带他去。”小吕有一件大红的球衣,他干活时喜欢脱去外衣,于是“在果园里就经常看见通红的一团,轻快地、兴冲冲地弹跳出没于高高低低、深深浅浅的丛绿之中,惹得过路的人看了,眼睛里也不由得漾出笑意,觉得天色也明朗,风吹得也舒服。”

小吕搬到果园里来住了。他最佩服张士林(场里农业技术员)。他最想有两样自己专用的工具:一样是树剪子,一样是嫁接刀。他已经有点像一个真正的农业工人了。

老九。老九姓秦。他是“世袭”工人,他爹在场里赶大车。他从小在场里长大,砸杏儿、摘果子、偷萝卜、放鸭子、喂小牛、搓玉米……后来又当“羊伴子”——小羊倌。他土生土长,这一带哪个山豁豁、渠坳坳他都去过,用他自己的话说“尿尿都尿遍了”。

他发育很快,方头大脸,黑眉毛大眼睛,大嘴大脚,魁伟壮实,快成小大人了。

他虽然是个小大人的样子,可还是个孩子。有一回他拿家里的碗到食堂打饭,这碗同食堂的一样,正好这几天食堂丢了几个碗,食堂师傅见了,就说碗是食堂的,并且有人大声说“秦老九偷了食堂的碗”。他急了,脸通红,忽然嚎起来:

“我日你妈!”

之后毫不克制地咧嘴哇哇大哭了起来。

他还是个孩子。

秦老九放羊高兴不高兴?高兴!

每天早起,打开羊圈,把羊放出,赶到山坡上去,打个呼哨,把羊散开。

放羊也有技术,放不好,羊挤成一堆,不成阵势。会放的,能将羊打开,一放一个满天星,或者在山坡上,斜斜下去,匀匀撒开,放成凤凰单展翅。羊群安安静静地吃草,缓缓移动,“远看,像一片云彩在坡上流动。天也蓝,山也绿,洋河的水在树林子后面白亮白亮的。真好呀,你觉得心都是轻飘飘的。”

放羊也有意想不到的好处,可以吃到好东西。山上有野兔子,有石鸡,有野鸽子,还有酸枣,有榛子,有各色各样的野果,大北滩有一大片桑树林子,夏天结满了大桑椹,也没人去采,每回放羊经过,他都要“饱餐一顿”,吃得嘴唇、牙齿、舌头,都是紫的,真过瘾!

但放羊也苦。夏天热死人,也有下雨,下冰雹,但这些从来没有让老九发过怵、告过孬。“这些,苦热、苦渴、风雨、冷雹,将和那些蓝天、白云、绿山、白羊、石鸡、野兔、酸枣、桑椹互相融合调和起来,变成一幅浓郁鲜明的图画,永远记述着秦老九的十五岁的少年的光阴,日后使他在不同的环境中还会常常回想。”

老九要走啦。他的一个舅舅,在钢厂当工人,要让老九到工厂当学徒。老九觉得工人阶级老大哥厉害,他看过招贴画,看过炼钢工人炉前炼钢戴着有灯的帽子,手里一个钢钎,正对着钢水翻滚的高炉,那多带劲。

老九要把放羊的营生留给留孩,留孩马上来接他的“羊倌”的工作。

留孩和丁贵甲。留孩和丁贵甲是奶兄弟。所谓奶兄弟是丁贵甲一出生他的母亲就死了,他是吃留孩娘的奶长大的。

留孩要到场里来工作了。他是来接老九的工作,——当羊倌,放羊。他喜欢场里的一切:

这里有火车。

这里有电影,两个星期就放映一回,常演打仗片子,捉特务。

这里有很多小人书。图书馆里有一大柜子。

这里有很多机器。播种机、收割机、脱粒机……张牙舞爪,排成一大片。

这里庄稼都长得整齐。先用个大三齿耙似的家伙在地里划出线,长出来,笔直。

这里有花生、芝麻、红白薯

……

有果园,有菜园。

有玻璃房子,好几排,亮堂堂的,冬天也结西红柿,结黄瓜。黄瓜那么绿,西红柿那么红,跟上了颜色一样。

这里有很多鸡,都一色是白的;有很多鸭,也一色是白的。风一吹,白毛儿忒勒勒飘翻起来,真好看。有很多很多猪,都是短嘴头子,大腮帮子,巴克夏,约克夏。这里还有养鱼池,看得见一条一条的鱼在水里游……

这里还有羊……

留孩感到这里到处都是新鲜的。他喜欢这里的一切。

丁贵甲刚来的时候十二岁,别人不相信,一报属相,是对的。他又瘦又小,寒簌簌的,工人家属担心:这孩子怕活不出来。场里的支书远远看了半天,说,这孩子怎么的呢,别是有病吧。送医院一检查,是肺结核,在医院治了一年,好了。人也好像变了一个,好像受旱的苗子一朝得着足量的肥水,嗖嗖地飞长起来,三四年工夫,长成了肩阔胸高腰细腿长的匀称挺拔的小伙子,像个小马驹子。

这个小马驹子浑身是力气,是个无事忙,见到皮球都要踢一脚。放一天羊,爬一天山,走那么远的路,回来扒拉两大碗饭,放下碗就到球场上去了,打完球,别人走了,他一个人在月亮下射球。要么就是捉蛇,掏雀,撵兔子,只要一声招呼马上就跟着去了。哪里有夜战,临时突击一件什么事,挖沙啦,排渠啦,不用招呼,他扛着铁锨就来了,不问青红皂白,吭吭就干起来。冬天刨冻粪,可费劲了,他有太多的精力,不找点重活消耗消耗,就觉得不舒服似的。

丁贵甲整天无忧无虑,不大有心眼,整天只知道干活、玩。爱看个电影,他把电影分成两类,打仗的和找媳妇的。凡是找媳妇的,他就“噫,不看不看!”

丁贵甲长得很好看,场子里也有几个女孩,背地里给他起了一个绰号“长得很俊的傻孩子”,简化为“很俊的”,他只要一走过,几个女孩就轻轻嘀咕,“嗨,很俊的来了”,之后就格格格地笑。丁贵甲知道她们是笑他,他不理她们,心里说,丫头们事多。

丁贵甲喜欢演戏,场子里冬季农闲,他就参加业余剧团演个小角色。

这天丁贵甲与老九一起去放羊,结果羊丢了一只。丁贵甲去找羊,找了几天找不到,队长说,丢了算了。可丁贵甲夜里又去找,终于在一个坟堆里找到了,自己还跌了跤,腿上跌破了一大块皮。他把自己的衣服脱下,包起小羊,把小羊带了回来。

丁贵甲要走了。他要去当兵,他十八岁了,正是参军的年龄。

他白天又带留孩上山放了一天羊,告诉留孩哪里草好,哪里草有毒;几月放阳坡,上什么山,几月放阴坡,上什么山;哪里蛇多,哪里有温泉……

小说第五节,集中写四个孩子的夜晚,因丁贵甲演戏去了,他们宿舍现在只有三个人:小吕、留孩和老九。

三个孩子就闲谈了起来。

先是小吕问放羊时羊回来数不数?怎么数?两个人说,说不好。但说反正都认识的,又说小吕养猪,那每条猪小吕不是都认识么?而且小吕会给花授粉,那么小的镊子,夹住花粉眼还不看酸了啊?

他们又说起丁贵甲昨夜满山找羊的事,在坟窟窿里找到了小羊,就又说他胆子真大,山上有狼,就又说起了狼,说狼夜里来偷吃葡萄,专吃白香蕉(一种葡萄),场子叫老刘把狼给打了。又说到狼会赶羊,用尾巴抽羊的屁股,其实是狼叼着羊,尾巴一甩一甩,像抽羊的样子。之后又说到鬼。说有河南人到口外来割莜麦,一天夜里遇见鬼说话了。

正在这时,丁贵甲回来了,躲在一边听他们说话,弄出了声音,三个孩子以为是小偷,一起拿起家伙到门口寻了起来,结果发现是丁贵甲弄的鬼,三个孩子一起打丁贵甲,四个孩子乱打了一气,又是笑,又是说话,上气不接下气地笑……

最后一节“明天”,写孩子闹够了,玩累了,都睡下了。现在安静了。这一节很短,但写得很美,寄予了汪先生对孩子们的爱。他写道:

这间在昏黑中哗闹过、明亮过的半坡上的羊舍屋子,沉静下来,在拥抱着四山的广阔、丰美、充盈的暗夜中消融。一天就这样的过去了。夜在进行着,夜和昼在渗入、交递,开往北京的216次列车也正在轨道上奔驰。

他又写道:

这也只是一个平常的夜。但是人就是这样一天一天,一黑夜一黑夜地长起来的。正如同庄稼,每天观察,差异也都不太明显,然而它发芽了,出叶了,拔节了,孕穗了,抽穗了,灌浆了,终于成熟了。这四个现在在一排并睡着的孩子(四个枕头各托着一个蓬蓬松松的脑袋),他们也将这样发育起来。在党无远弗及的阳光照煦下,经历一些必要的风风雨雨,都将迅速、结实、精壮地成长起来。

……

睡吧,亲爱的孩子。

作者最后充满了深情,不得不自己跳出来,赞美了一声。

这个小说写了什么?写了劳动之美;写了孩子们成长的健康的美。当然,这也是新社会、新时代的赞歌,是对新社会成长中的一代少年的赞美。

写这个小说,也是汪曾祺不愿放下手中的笔,学习在新社会下写新的生活文学式样。虽然有点力不从心,但这个小说还是充分显示出汪曾祺作为一个有敏锐艺术感觉的小说家的特质。

这个小说也有可能是在他的老师沈从文的影响下,或者说,是在沈从文的督促和鞭策下而写成的。在张家口,汪曾祺与沈从文应该是有不少通信的(看汪曾祺青年时的书信,他们那一代人是多么热爱写信啊,而且信写得那么好、那么美),在一封长信中(有六七千字),沈从文对汪曾祺说:“一句话,你能有机会写,就还是写下去吧,工作如做得扎实,后来人会感谢你的!”——现在看来,确实给沈从文先生言中了:我们现在不是仍然喜欢这篇小说吗?——在信中,沈先生还鼓励说,你“至少还有两个读者”(指沈先生本人和师母张兆和),“事实上还有黄永玉!三人为众,也应该当算是有了群众!”

沈先生对汪曾祺的才华实在是欣赏有加的,可以说,有时都不免喜形于色了。他在给朋友程流金的信中评价汪曾祺:

他的同学朱德熙已做了北大老教授,李荣已做了科学院老研究员。而曾祺呢,才起始被发现……若世界还公平,他的文章应当说比几个大师都还认真而有深度,有思想也有文才!

沈先生的眼力是多么深邃。时代检阅了沈先生的这句话。汪曾祺现在的影响力已经后来居上追上了他的先生;或者说,已经超越了许多曾经的文学前辈。前不久在一次访谈中,学者孙郁说,从“五四”以来,如果以个人的兴趣来排的话:鲁迅、沈从文、张爱玲,之后大约就要数上汪曾祺了。这当然是个人的偏好了,但孙郁直接说,随着时代的越加久远,汪曾祺的影响力是会越来越凸显的。

再说一件趣事吧。《羊舍一夕》发表后,与他另外两篇同时期写的小说(《看水》和《王全》),由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1963年1月出了单行本,书名就叫做《羊舍的夜晚》,一下子印了两万册,应该说是反响不错的。汪先生拿到样书后,给他西南联大的老同学李荣寄了一本,就是沈从文在信中提到的做了科学院老研究员的那位。李荣把汪先生的这本小说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之后他以一个语言学家的权威,将他认为的小说中的语法错误(包括用字)一一予以更正,改后就将书又寄回给了汪曾祺。(多少年后,在一次与汪朗交谈中提起这事,汪朗说:把老头子气得够戗!)

我倒是从另一方面猜度:汪先生会生气吗?也许会,但也不一定。那一代的知识分子,他们中的大多数,就是这么“轴”,就是这么顶真和较劲。他们做学问是这样,做人也是这样。

多么怀念那一代的学人啊。怀念他们的风采和人格魅力,以及他们扎实的学问和身上的那股气息(多么的迷人的气息!)。这些,都是读这篇小说所衍生的。

四、我希望我的小说里有画意——读《鉴赏家》

我读《鉴赏家》,谈到里面写的季四太爷,季匋民,我就想起汪先生本人。

汪先生是有画名的,他也想做一位画家。他父亲就是一个画家。汪先生十九岁去考西南联大,说如果考不上,他就准备去考国立美专。可惜给汪先生考上了,要是考不上,他就会上美专去,也许中国现代绘画史上就会多一位大师。

其实《鉴赏家》故事很简单。它就是一个大画家和一个送果子的小贩的故事,它也一个知音的故事。我们知道,“知音”对于中国人来说是有特别的意义的。历史上著名的俞伯牙与钟子期,一个弹琴一个听琴,演绎出一曲“高山流水”的深情。叶三虽然是一个水果小贩,但他懂季匋民,懂他的画。季匋民画画从不让人看,但他可以让叶三看,叶三对他的画的赞赏,都是季匋民自己得意的地方。季匋民画错了荷花,叶三指了出来,季匋民就重画一幅送给叶三,有时季匋民给叶三的画不题上款,让叶三可以去卖。叶三说,你的画我都不卖。果然叶三死后,遵叶三的遗嘱,他的儿子把季匋民送给叶三的画全部一起陪葬了。

汪曾祺先生是懂中国画的。他写这篇小说也是向宋元之后的中国文人画致敬(他对中国古代的许多画家都了解),也将他对中国水墨的理解倾注在了文中(包括技法)。比如写季匋民画墨荷、画紫藤,这些汪先生都画过,比如“紫藤里有风,花是乱的”,汪先生自己就画过许多这种乱花的紫藤。

汪先生在美国爱荷华访问期间,曾有过一次题为《我的创作生涯》的演讲,他谈到中国文学与绘画的关系时说,有些人说他的小说是诗化小说,他倒是希望有人说他的小说是有画意的小说。

这真是汪先生希望的,事实也是如此。汪先生的作品里确实充满了画意——中国水墨精神,中国画的留白艺术。

他在美国还看了一些艺术馆和博物馆。在波士顿博物馆他看到一幅宋徽宗摹张萱的《捣练图》,佩服无比。他在一次谈话中,说到这幅画。他说,“那一根线,那么长,一笔下来,我恨不得给它磕个头。”在小说中,汪先生写季匋民画墨荷参用了张大千(的笔法),说“他画的荷叶不勾筋,荷梗不点刺,且喜作长幅,荷梗甚长,一笔到底”。这都是汪先生自己的经验之谈。汪先生多次说过,他写小说都是有原型的、自己理解了的,“叫我沙上建塔,我办不到。”

汪先生写的这位大画家是有原型的。这个人物身上颇多名士之气,也是汪先生自己人格的写照。汪先生去世这么多年了,他的书和他的人还这么有影响。现在看来,汪先生的身上也确是有名士气的。

五、汪曾祺的小说“伎俩”——读《岁寒三友》

岁寒三友一般指松竹梅,在此篇中,汪曾祺开宗明义,这是三个人。这三个人是:王瘦吾、陶虎臣、靳彝甫。谓此三人品行高洁也。

像《岁寒三友》这样一万字的小说,得储备多少杂七杂八的知识才能写出来?我去年底读了一遍,在书上作了好多批注,今天又读了一遍,仍然惊奇于它的好。汪曾祺的小说究竟要读多少遍,才能是个够?

最近看到一篇短文,认为一个好的作家,要能够有文学表达的精密度和分寸感。这其实是非常难的,而汪先生正是在此“精细”上,做得最好的作家。所以他的每一篇文章,才那么迷人。

这篇《岁寒三友》的故事,读者自己去看就可以了。我说一点细小的东西。

首先这三个人名:王瘦吾、陶虎臣、靳彝甫。取这三个名字,汪先生是有所考虑的。王瘦吾是个开绒线店小铺子的,人也瘦,肩胛骨在长衫外都看得清楚,为人又忠厚老实,本分而又贫穷。陶虎臣是开炮仗店的,他的名字又如他的职业。正如汪先生在文中所说“陶虎臣长得很敦实,跟他的名字很相称”。靳彝甫是个画家,不是那种大画家,他画画,也只能糊个口。他清高,生活有雅趣,生活虽半饥半饱,可有滋有味。天井里有花草,用莲子种出荷花,水里养一二分长的小鱼。

——汪曾祺没有一篇小说人物的名字没有经过仔细考虑。如小说《金冬心》里的盐商叫程雪门,《鉴赏家》里的大画家叫季匋民,卖果子的叫叶三,《鸡毛》里的文嫂就叫文嫂,而偷文嫂鸡吃的经济系同学叫金昌焕,《星期天》里的校长叫赵宗浚,而那个跳舞好的女的就叫王静仪。还有很多,汪先生的小说里,人物名字是非常有讲究的,有兴趣真可以编一本《汪曾祺小说人物表》。总的来说,汪先生作品中的人物名字一般是偏雅的,但根据人物的身份,也有叫陈泥鳅、李三的。他才不会随便瞎取一个,像什么“李立新”“马文革”“胡卫东”之类(当然如果内容需要他也会这样取的,如小说《虐猫》孩子若有名字,他会这样取的)。

在这篇小说里,汪先生把自己熟悉的生活尽情地往里面装,包括许多风俗。他实在是个喜欢写风俗的人,而且写得好,可完全融到小说中去,给小说增添许多生气。在这篇小说里,比如,城镇里小生意人的生活场景,绒线店啊,炮仗店啊,小城画师啊,还有各种杂知识,比如关于绘画的(小城的画家和画师们)、民俗的(斗蟋蟀、放炮仗)——反正杂七杂八,汪先生说得都很有兴趣。

其次是小说结构。说结构,还真是没有结构。汪先生也只是老老实实去写(仿佛极笨拙)。一块一块,清清楚楚;说完一块,再去说另一块。先介绍王家绒线店、陶家炮仗店和靳彝甫画店(包括靳彝甫祖传的三块田黄),再写三人都交了点好运。王家开了草帽厂、陶家那年炮仗生意不错,靳彝甫斗蟋蟀挣了点小钱,又遇见了季匋民(要买他的田黄,靳说,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卖的,此处为后文埋下伏笔),推荐他办画展,建议他出去见见世面、开阔眼界。

小说一转折,只用了四个字:这三年啊!

王瘦吾草帽厂的生意被人挤了,陶虎臣炮仗店没了生意,家里断了炊,嫁(卖)了女儿,女儿得了病。正在两家已经活不下去了的时候,靳彝甫回来了。靳彝甫咬牙卖掉了三块田黄,接济了两家。这样的交往,当然寄托了汪曾祺的人生理想,也颇具古风,有一种“但使风俗淳”的意味。当然,这也只是汪曾祺的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而已。

这样的小说写法,就使得人物出现交集的地方很少,正面写到王、陶、靳三人只接触过三次(一次靳彝甫上门送匾,两次小聚)。因为汪先生说得好,说得有意味,说得深情,读者不费劲就读下去了,而且在不知不觉中给小说中的人物牵着走,读完还觉意味深长。虽然直接写三个人交接的地方少,但又无时不感到他们在交流,无字处皆有字也。

这篇小说实在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小说,它不是按常理出牌的。你可以说是别出心裁。别出心裁的好处是写出了特色,但也颇有难处,还要有识货的人欣赏它。

前不久在高邮,和学者杨早去看望年近九旬的金家瑜先生。金是汪先生的妹婿,他一辈子的职业是医生。金先生见到我们,交流了一会儿,即很认真地询问起一件事来。

他对杨早说:“给您说个事。”

杨早:“您说。”

金:“汪先生的《岁寒三友》能不能拍个电影?他的温暖程度不亚于《茶馆》。”

不知道金先生为什么用“温暖”这个词。

金先生接着说:“有一年在北京,大嫂问大哥,陆文夫的《美食家》拍成了电影,你的小说什么时候拍成电影?大哥说,我的小说不好拍。”

这让我想起同是在高邮,见到同样也是汪迷的张国真先生。张先生聊起有一年在先生家,他非常直接地问先生:“如果改编您的小说拍电影,应该选择哪位导演更合适?”汪先生向烟灰缸里掐灭烟头,戏谑而平静地说:“请斯皮尔伯格导演合适。”

想想当年《岁寒三友》发表的经过,已经够费劲的了,还奢谈拍电影。先是汪先生托一个同事带给《十月》杂志(这位同事有个同学在《十月》工作,这位同事还特意骑车送了过去),过了一阵没有消息。汪先生叫他给问问,《十月》的那位同事的同学说,这个小说写的主题是什么?意思是不好发,便退了回来。过一阵,汪先生在《北京文学》上发表的《受戒》有了点影响。《十月》的主编有一次到京剧院来,又将稿子要了回去,发在了1981年《十月》的第3期上。想想也真是有意思。那一期同汪先生一起发表的那些小说,早没人议论了,而这篇《岁寒三友》,却多年来不断被人谈起。真是“解人”不易呀!同时也可设想一下,汪先生那时的寂寞和孤独。

在这篇小说中,我也看出了一点小小的不足。最后嫁给那个驻军连长的是陶虎臣的女儿,可在小说中只写到王瘦吾的女儿,对陶虎臣的儿女一字未提,最后忽然冒出一个女儿来,有点突兀。总之不太完美。我这点小小意见,如果汪先生能够知道,我想他一定会同意的。

六、由《螺蛳姑娘》说开去

《螺蛳姑娘》读完,我莞尔一笑。1985年4月4日写。汪先生是在什么状态下写的?是早晨起来,自己做一碗阳春面,吃完,泡上一杯茶,坐在那老沙发上发了一会儿愣,忽然挪到书桌前的那张皮转椅上,拿过稿纸,捏起一支派克笔芯(我见过汪先生用派克笔芯写字),轻轻地写了起来。《经济日报》的300格稿纸五张,《人民文学》的500格稿纸三张——1985年的作品,也许是北京京剧院的稿纸?他写上最后的日期,又拿起来看了一遍,嘴角不免露出一丝笑意,轻轻地几乎听不到地说了一句:

“你这个老小子,是真有两下子的!”

《螺蛳姑娘》用六朝的骈文写法,骈散结合,一千多字讲完了这个流传千年的民间故事。我小时候就听过这个故事,我想汪先生小时候也听过。这个故事非常浪漫,又非常奇巧,它满足了人们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总之,这是一个很美的故事,是一个文学意味很浓的寓言。

汪先生用这种骈散结合的方式去写,他之前一定是有所考虑的。这种方式简洁凝练,可以以少胜多,但又可以发挥汉语独绝的形态之美、音律之美。我们看看历史上那些优秀的骈散结合的古文,王维的《山中与裴迪秀才书》、孔融的《论盛孝章书》和袁崧的《宜都记》,哪一篇不是优美无比、流布千年的美文?汪先生用这种文体来写,在他写这篇文章的1980年代,已经没有别人能完美地运用这种方式去写了。汪先生这是恃才,他想跟古人一比高低:

有种田人,家境贫寒。上无父母,终鲜兄弟。薄田一丘,茅屋数椽。孤身一人,艰难度日。

通篇一千多字,既有文言,又有今语,相互糅合,妙趣横生。运用文言的,这里面试举句式一二,如:“终鲜兄弟”(让人想起周敦颐《爱莲说》中的一句“菊之爱,陶后鲜有闻”),“冷灶湿柴”(让人想起苏东坡《黄州寒食帖》中的“空庖煮寒菜,破灶烧湿苇”),“不愿举火”“便即携归”(让人想起汪先生自己一首诗中的一句:只可自愉悦,不堪持赠君。君若亦喜欢,携归尽一樽),“余霞散绮”(让人想起南北朝诗人谢朓的名句“余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落日熔金”(让人想李清照的词《永遇乐》中的“落日熔金,暮云合璧”),“行动婀娜,柔若无骨”“无心作务,田园荒芜”(让人想起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辞》中的“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总之,文中无数处的化用之美,无以言说。这种才子之文,处处可见光芒。其实汪先生这种古文的功底,在他年轻时已经具备了,他在1940年代写给好友朱奎元的信中就说,你要跟我学古文,其实不难,关键是要多读多写,我也可以写信时给你写一些。果然,他给朱奎元的一封信,就是全部用文言写的。

如果通篇文言,又不免显得迂腐了。汪先生最让人喜爱的,是能生动地融入当今的口语。正如他自己在《我为什么写作》一文中所说:“有何风格,兼容并纳。不今不古,文俗则雅。”

也试举几则:“满脸乌黑”“便以剩饭锅巴,用冷水泡泡”“油煎豆腐,细嫩焦黄”“兼有腊肉一碗,烧酒一壶”。

在具体描写上,也有许多看后让人欣喜之处。像“但是田野之中,不乏柔软和风,温暖阳光,风吹日晒,体魄健壮,精神充溢,如同牛犊马驹。竹床棉被,倒头便睡,无忧无虑,自得其乐。”这些就让人想起他的老师沈从文在《边城》中对翠翠的描写:“翠翠在风日中长养,把皮肤变得黑黑的(对少女这样描写,是现代审美方式。汪先生在自己的许多小说中也这样描写女性),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又教育她……”

此外,像这样的儿歌,也是美妙至极的:

丁丁丁,你妈是个螺蛳精!

橐橐橐,这是你妈的螺蛳壳!

这种儿歌出现在这里,真是神来之笔。汪先生是十分喜欢儿歌的。他在《民间文学》杂志工作过几年,对民歌有特殊的感情。

总之,通篇读下来,没有任何让人觉得突兀不适之句,只觉浑然天成,如玉如琢,是一种清冷冷的审美感觉。语言如是,篇章如是。一眼下来,仿佛见到一潭碧水。近看是清澈见底,远瞧是一潭深绿。清奇,冷翠,潋滟。浓妆艳抹,长短相宜,让人流连其中,不舍离去。

由这篇《螺蛳姑娘》,又让我想起汪曾祺改写《聊斋》。他忽然有野心想改写《聊斋》,一定是有他的初衷的,也不知起于何种意愿。现在我们无法想象汪先生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态,但他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是毫无疑问的,否则他不会千里迢迢第一次到美国访问时,还巴巴地带着一册厚厚的《聊斋志异》。在美国写回的家书中他也多次提到改写《聊斋》之事,一封信中说:“我写完了《蛐蛐》,今天开始写《石清虚》。这是一篇很有哲理性的小说。估计后天可以写完。我觉得改写《聊斋》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这给中国当代创作开辟了一个天地。”

这时的汪先生已经年近七十,他不会想不到时间对于他的重要。为什么要用这么大的精力改写古代经典,肯定有他所说的“开辟天地”的意义。他在《七十抒怀》一文中说:“我希望再出一本散文集,一本短篇小说集,把《聊斋新意》写完。”可是这个意愿汪先生并没有能够实现,殊为可惜。人生就是这么残酷,不知什么时候就叫你戛然而止。

关于《聊斋新意》,他陆陆续续写了四年,先后改写了《双灯》《瑞云》《画壁》《陆判》等十来篇,没有能完成他一本书的心愿。不过,他每改一篇都是自己满意的。他从美国寄回的家书中说:“古华叫我再赶出十来篇聊斋来,凑一本书交台湾出版。我不想这么干,我改《聊斋》是试验性的。这四篇是我考虑得比成熟的,有我的看法。赶写十篇,就是为写而写,为钱而写,质量肯定不会好。”由此也可以看出,汪先生对改写《聊斋》的态度。

总之,他是想试验给我们看,怎么样把中国传统的古汉语之美,和当代的语言结合起来?怎么样给传统的经典赋予现代精神?正如他想改造京剧一样,他曾说是一拳头打到了墙上,汪先生改写《聊斋》,最终没有能够完成,难道这也是一拳打到了墙上了吗?

七、关于《徙》的批注

1、《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连主人公高北溟的名字都是真有其人的。汪先生在《两栖杂述》中说:从小学五年级到初中三年级,我的国文老师一直是高北溟,为了纪念他,我的小说《徙》里直接用了高先生的名字。他的为人、学问和教学方法就像我的小说里所写的那样——当然也不尽相同,有些地方是虚构的。在他手里,我读过的文章,印象最深的是归有光的《项脊轩记》《先妣事略》。

2、小说的开头一句:很多歌消失了。刚起笔不是这个样子的,是说世界上有很多歌,什么歌什么歌,罗列了好几个,他出门转了一圈,回来把前面的话全删了。开头就是一句,很多歌消失了。据说欧阳修写《醉翁亭记》,开头先是这样的:“滁州四面皆山,东有乌龙山,西有大丰山,南有花山,北有白米山,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欧阳修写完此文,曾令人张贴于四门,请过往行人为其修改,结果一个樵夫听人念后,认为开头太啰唆了,欧阳修听其意见,提笔一勾,改为“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

文章的简洁是个大问题。古往今来的文学大师们,都是非常注重的。

3、小说写到学生们唱校歌。三百多个孩子,用玻璃一样脆亮的童声,拼足了力气,高唱起来。汪先生比喻:好像屋上的瓦片、树上的叶子都在唱。这是一个新鲜的、很棒的比喻,但是它是有来源的。汪先生曾说他年轻的时候,非常喜欢废名,并承认创作上是受过废名影响的。废名有一个小说《桥》,里面有一章《万寿宫》,写一个孩子小林经常到祠堂隔壁的万寿宫去玩。万寿宫是城里有名的古老建筑,除了麻雀,乌鸦,吃草的鸡羊,只有孩子到这里来。后层正中一座殿,它的形式,小林比作李铁拐戴的帽子,一角系一个铃,风吹铃响,真叫小林爱。于是小林就在祠堂墙上写下“万寿宫叮叮响”“把二个铜子王小毛”。万寿宫叮叮响,其实是万寿宫的风铃叮叮响,但是孩子就是这样觉得的,这和汪先生写到的“好像屋上的瓦片、树上的叶子都在唱”是一样的。这是通感——孩子们更容易接近的“天性”。

汪先生写得好。他也是有老师的。他的一些小说技巧,也是来源于自己的学习。

4、小说写到高北溟的学生汪厚基是个“神童”,本来可以考大学,可是他初中毕业后家里却让他跟一个老先生去学中医。几年下来汪厚基也可行医了,可是他这个医生不同于别人,订了好几份文学杂志,还看屠格涅夫的小说。汪先生的文字中是透出欣赏的。也是在这个小说发表的前后,真有一个医生给汪先生写信,询问沈从文小说的一些问题。汪先生给他回信说:“你是个牙科医生,却对文学产生这样的兴趣,我真是很为感动。希望什么时候我们能见面谈谈。”

汪先生小说中的人物,多是有那么一点特别,一种别有的风致。

5、我在苏州大学讲汪曾祺。讲座结束,与同学交流,一个女同学对我说,她在高中的时候,有一个阶段情绪低落,她就读汪曾祺,特别是读了《徙》,对她走出困境起了很大的作用,她说着,就给我背起了小说最后的几句话:墓草萋萋,落照昏黄,歌声犹在,斯人邈矣。

她说:许多段落我都能背下来。

她叹息一声:写得太美了。

八、由《黄油烙饼》而引申的话题

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笑了起来,从头至尾都是汪先生在张家口的生活体验,从头至尾都是他自己在感觉(小说还可以这么写!),只是换了一双孩子的眼睛去看;即使这样,小说中那么多知识(包括劳动、植物和花草的),一个孩子也难以说得这么清楚,但这些并不妨碍这是一篇好小说。

不仅仅是我说它好,前不久在高邮汪曾祺纪念馆看到一封信(早就知道这封信了,只是没有认真抄下来),算是读者来信吧,也这么说。现录如下:

冒昧地给您写信,请原谅,不写这封信,总不能安下心来。

我是一直收听NHK广播的中国语讲座的家庭主妇,今年五十三岁。

从去年十月至十二月,电台连续播送了先生的作品《黄油烙饼》。我总是高兴地期待着每次的广播。

我是在战争年代粮食困难时期活过来的人,所以作品中每个人的心情,都能理解,我感到“人心”这个东西是超越国境的,超越时代而相通的。

1989年1月17日

明子

这是一个日本女性写的,写得情真意切。可见这篇小说当时产生的影响有多么广泛。

今天我重读这篇小说,除仍然被小说中的情节感动外,更多地是被小说的技术所吸引。

这是一篇以孩子视角来写的小说。因为我们对汪先生比较了解,我们能看出来,小说中所有的细节,都是汪先生自己到张家口的坝上所看到的。小说中写到的沽源,写到的“坝上”的特点,写到的看到的马兰花,包括写到的画马铃薯花(汪先生不是画过一册《马铃薯图谱》吗?可惜丢了),这些东西让我们感到非常亲切,同时也觉得,这仿佛是汪曾祺的一篇小说写作示范稿。他告诉我们:小说是可以这样写的!

关于这篇小说,还有两个有趣的小故事。

一个是写到萧胜跟爸爸到坝上去,一路看到的“景”。上坝之后,萧胜看到大片的马兰花,一眼望不到边,开着巴掌大的蓝蝴蝶一样的花。这时汪先生写到了萧胜的感觉:他像是在一个梦里。

就这一句,汪先生在文论中说过,本来可以写:像是在童话里一样。可是汪先生认为,萧胜是一个乡下孩子,没有见过多少书,更没有读过童话。如果这里用“童话”就不贴着人物了,不如用“梦”好。哪个人不做梦?孩子也是知道“梦”的。

另一处是写到县里在马铃薯研究站开三级干部会议,萧胜不知道何为“三级干部”,有这么一段对话:

这是要干啥呢?

爸爸说,要开三级干部会。

“啥叫三级干部会?”

“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这时候汪先生忽然冒出一句:“三级干部会就是三级干部吃饭。”

汪先生在世时,曾同他的好友林斤澜先生谈到此小说,林斤澜认为,其中的“三级干部会就是三级干部吃饭”改成“三级干部会就是三级干部会餐”更好,汪先生不同意,他认为“会餐”二字太正式,还没有“吃饭”来得平实。就这两字,两人之后又在各自的文论中谈过多次。

以上这两个小故事,也可算是这篇小说的一点“花絮”。但从这些“花絮”,也可以看出上一代作家的小说观,以及汪曾祺是如何“贴到人物来写的”(这个可是汪先生的名言)。

这也是一个作家的严谨之处。

由这两个小细节又让我想起汪先生的另一篇小说《七里茶坊》。记得有一次在北京吃饭,汪先生的子女都在,还有作家龙冬和王祥夫。席间谈到《七里茶坊》,因为这篇小说同《黄油烙饼》都是写同一个时期张家口的。王祥夫说他最喜欢《七里茶坊》,汪先生的小女儿汪朝接上话,“我也喜欢《七里茶坊》”。

《七里茶坊》是以第一人称写的,写“我”与老刘、老乔和小王四个人到一个叫七里茶坊的地方去拖粪的故事。王祥夫说,为什么喜欢这篇小说,是因为它真正写出了中国农民的辛苦、轻甜、笃实和微苦的滋味。小说写这里的农民跟生产队请假,请假的理由就是“我要坐一天”。他们一年到头劳累,坐一天就是很大的享受了。

是的,在张家口,汪先生是真正“滚到生活中去的”(沈从文先生语)。早在新中国成立前,汪先生就深感自己生活不足,写的都是自己个人的一些小感小叹,不能写出劳动人民的痛,所以1949年北京一解放,他就要求跟解放军南下工作团南下,他的目的还是想积累生活,写出点有分量的作品来。下放到张家口,当然是不得已的、被迫的,但他还是认真地生活,深入了解中国农民的感情。他自己后来也说:张家口的四年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我比较切实地看到中国的农村和中国的农民是怎么一回事。

关于《七里茶坊》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细节。一次听学者黄德海讲课,他说他读《七里茶坊》时发现有个细节很特别。汪先生在小说中写道,他到七里茶坊时,带了一套《杜工部集》,而在七里茶坊都睡在骡马大车店,都是一张大炕,七八个人睡在一起。这炕的炕沿缝隙跑烟,汪先生晚上靠在炕头上看杜诗,读完就压在枕头下,结果把一册《杜工部集》的封面熏成了褐黄色。汪先生说“这给我留下了一个难忘的美好的记忆”。德海说,他读到这里,被这个细节感动了,这使他深深记住了这个细节。

《七里茶坊》我也看过好几遍,而我却忽略了这个细节,看来人看书的敏感点是各不相同的。经德海这一说,我也深切感受到了这个不经意的、小小的细节的重要。从另一方面说,这也是读书交流的好处。看来我们不仅仅自己要多读书,还要和同道多多交流,这才是读书的重要方式。

九、《陈小手》的密码

有一年北京一个著名编辑忽然打电话给我,问我汪曾祺的《陈小手》有几千字。我告诉他,一千多字,二千字不到。他非常惊奇:怎么这么短?

是的。就是这么短。但他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小小说”,我将它称之为“短小说”。因为写这个小说时,汪先生就没有当成小小说来写。大家可能都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孔乙己》也很短,但《孔乙己》是小小说吗?在那么短的空间里。鲁迅几乎写了孔乙己的一生。

短,有时会给人长的感觉,而有的小说很长,却给人短的感觉。为什么会给人以这种感觉呢?这就要看一个伟大作家的精炼、准确和概括力了。

汪先生在《小说笔谈》一文中曾说:

要把一件事说得有滋有味,得要慢慢地说,不能着急,这样才能体察人情物理,审词定气,从而提神醒脑,引人入胜。急于要告诉人一件什么事,还想告诉人这件事当中包含的道理,面红耳赤,是不会使人留下印象的。

是的。汪先生自己是这样做的。

但是从容地说,也是要有本事的。说得要准确,各种知识和学问要储备充足。且看《陈小手》的开头: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

仿佛是一个长篇小说开头。

如果汪先生一开头上来就写陈小手是个产科医生,是个接生的,他手小,不但小还柔软……这样写也不是不可以,但明显格局小了。

汪先生这种写法一下子把气象写开阔了。他告诉我们,他不仅仅是要写一个小手的产科医生,更是要写一个地方,写一个地方的风俗、习惯和社会状况。之后他慢慢才写到陈小手,一个男性产科医生,因为手小,动作细腻,可减少产妇不少痛苦,等等。一般大户人家,是不会请一个男性来接生的(小户人家忌讳少些),都是到万不得已才会请他。

陈小手是有名字的,可是人家只叫他陈小手。他有一匹白马,因为接生是个急活,耽误不得,所以人家又叫他“白马陈小手”。

同行都看不起他,觉得他就是一个男性老娘,可陈小手不管这些,只要有请,他就赶过去,产妇听到他的马铃声,也安静了一些。写陈小手从产房出来,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人家给上酬金,他看都不看,喝口茶,一声“得罪”,上马,“哗棱哗棱”走了。

单以一句“陈小手活人多矣!”,来作过渡,点明陈小手已经接生多年了。之后一年来了联军,便过渡到专门写这个团长,以及给团长太太接生。

从容交代“党军”和“联军”在此地打来打去,拉锯战;再笔锋一转,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长,太太要生了。汪先生特别的一句“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是非常有意味的一句话(也可看出汪先生的幽默和笔下的从容)。

陈小手去了。团长见了陈小手,就是一句:大人小孩都要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

仅此一句,已经埋下伏笔,伏下了团长的霸道,为后文团长一枪把陈小手从马上打下来埋下了伏笔。

陈小手进去了。这女人油脂太多,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小孩子掏了出来。累得歪歪斜斜走出来,仍习惯性地一拱手:恭喜,是个男伢!

团长呲了一下牙(这个“呲”太好了,传神之极,仿佛可以见到团长的那张脸),说:难为你了,请——

已准备好了一桌丰盛的饭,之后是封的一包银子:二十两!

看起来这个团长还挺讲义气,礼应尽的尽到,报酬该给的一分不少(这又是一种恶的逻辑)。

陈小手喝了酒,揣上银子,依然是一声“得罪”,上了他的白马,哗棱哗棱走了。可是,这时团长却掏出枪,一枪把陈小手从马上打了下来。

到此还没有完,团长还有一句:“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

这一段话,把团长的人生逻辑给托了出来。因此最后汪先生写了一句:“团长觉得怪委屈”。

小说到此结束。这当然是一种煞尾的方式。可汪先生把所有的逻辑关系都酝酿足了,所有的地方都交代得清清楚楚,最后一枪才成立。

这个小说立住了。它非常有力量。几十年、几百年之后,它必会成为名篇,无可挑剔。

还是汪先生在《小说笔谈》中的那句话,“唯悠闲才能精细,不要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