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2025年第5期|马拉:巨兽与鹤(中篇小说 节选)
2064年,我八十六岁,还不算太老。有一天,有位年轻的朋友走过来问,你活了这么久,是否感到后悔?我不后悔。那天晚上,我独自一人去了酒吧。我去得很早,酒吧里没有一个客人,四处散发着昨夜没有散尽的混合着酒精和欲望的浊气。服务生刚刚上班,我还能够和她说会儿话。我告诉她,我八十六岁了,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来酒吧。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请她给我找一个好位置。没那么喧闹,又能看到舞池和散台的客人。她看着我,有点犹豫。你不用担心钱,更不用担心我的身体,这两样我都受得了。你只需要给我找一个好位置。她说,您稍等,我帮您问一下。过了一会儿,等她回来,我抽完了两根烟。她领我去了二楼,透明的玻璃房,从一楼往上看,只能看到幽暗的茶色玻璃,往下看,舞池、灯光,错落有致的散台尽在视野之中。坐在房间里,稍稍侧身,正好对着舞台的正面。没有比这更好的位置了。她说,不过,您是一个人吗?我点了点头,又说了句,不一定,说不定我会喊朋友来。服务生看着我。过了一会儿,她小声问我,他们都和你一样大吗?我笑了起来,如果他们都像你一样年轻,我就是全世界最老的怪物。等她走开,我想给那位年轻的朋友打个电话,告诉他我为什么不后悔。
你们想听的话,就给我听好了,趁我还没有喝醉。这些年,我很少喝酒,连茶都很少喝。这和以前不一样,年轻时,我喝过很多酒。有一次在湖南,我和两个朋友坐在洞庭湖边上喝酒,岳阳楼抬头可见。去喝酒之前,我们登上了岳阳楼,还背了一遍《岳阳楼记》。这是在来之前就做过的功课。我们都知道我们会去岳阳楼,那么,我们一定会登楼。既然登楼了,作为诗人,怎么可能不背一下《岳阳楼记》?我还听过一个好笑的故事,有一群诗人,每年都去拜谒李白墓,他们在李白墓前献上鲜花,坐在四周喝酒。他们为什么要去拜谒李白?除开致敬,还有祈求保佑的意思。在中国文学史上,李白肯定是最大的诗人,他几乎是中国诗歌的象征。一群诗人围着李白,喝着酒唱着歌,多么像远古时代的献祭。那天,我们坐在洞庭湖边上喝酒,烟波浩渺,船只往来。啤酒刚从冰柜拿出来,还有夏日难得的清凉,湖水散发出热气。喝完啤酒,我们有点不知所措。像是一个表演,当表演结束,谢幕,演员无处不在地失落。我们三个人看着喝完的空罐,一个说,这就是洞庭湖。另一个说,这就是岳阳楼。还有一个说,我们要不要再喝点儿?我们坐的地方离最近的小卖部还有点远,夏日炙烤着水泥路面,没有人想动。我们也躁动不安起来。有个人站了起来,脱掉衣服说,我想游泳。你看到湖中间的小岛没?我要游到哪里去。他的影子越变越小。站起身来时,我结束了我的诗人生涯。我八十六岁了,我比你们想象的还要老。请你们把酒打开,给我倒上一杯,给我来杯啤酒,就像当年一样,一杯冰凉的啤酒。我还不想喝威士忌,等一会儿。我说道,我比你们想象的还要老。在这之前,我想说说几部老电影,你们都没有看过。很多年前,我还算得上年轻。有部叫《致命魔术》的电影,里面有位非常棒的魔术师,他拥有无懈可击的绝技。那是一个伤感的故事,为了完美地完成表演,他不得不杀死自己。每次表演,对他来说都是一次自我残杀和新生。他的生命在复制,但只能保留一个。他的灵魂到底遭受了什么?他是否感觉到痛苦?无人知晓。这像个寓言,我想知道的是留下来的那个,到底经过怎样的筛选,还是随机?没有回复。看那部电影时,我很伤感,为了无尽的自己。大卫·芬奇的《返老还童》还有人记得吗?我认为那是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十年最棒的电影。那是电影的黄金时代,拍电影是最时尚的职业。《返老还童》的故事非常简单,有个人逆生长。他出生时像个老头,以婴儿的形态回到生命之中。听起来挺不可思议的,是吧?在时间的线轴上,他的肉体以逆向的方式生长。这会有强烈的故事冲突,他和世人有着不同的形态。然而,这只是肉体的冲突,在精神上灵魂上,他没有冲突。在他的儿童时代,他以老人的形态表现着童真,而他衰老时,他的老灵魂藏在稚嫩的肉体之中。这是个好故事,有着强烈的戏剧冲突,如何在逻辑上使之得以成立是唯一需要解决的问题。这并不太难。我最喜欢的还是《超体》,导演吕克·贝松,那个时代最有想象力的导演。我喜欢他的很多片子,最著名的有《这个杀手不太冷》,我更喜欢《致命黑兰》,至于《星际特工:千星之城》我总觉得差点意思。除开吕克·贝松,我最喜欢的导演大概是昆汀·塔伦蒂诺,一个该死的恋足癖,他有着邪恶的才华,《杀死比尔》《被解救的姜戈》《低俗小说》我到现在还经常找出来看看。老电影像老女人,如果没有爱,你无法再多看她一眼。说回《超体》,我以前和朋友们说起这部电影,他们总是说,你是因为喜欢寡姐吧?那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非常漂亮。她还演过《戴珍珠耳环的少女》。可她为什么叫寡姐?这名字听着可不太吉利。我对这个名字好奇,但从未去查找过是什么原因,我不需要知道,这并不是有价值的信息。《超体》算是一部科幻片,基于大脑开发的幻想。正常人的大脑大约开发10%,他们想象,如果大脑开发到100%会怎样?结论是大脑如果开发到100%,那将是神一样的存在。科学证明,这是一个可笑的幻想,无论人类如何开发大脑,都不会超过18%的限度,这就像光速的限定。哦,朋友们,他们想象当大脑开发到接近20%时,人类能回忆起诞生那刻起的往事。寡姐在手术台上给她的妈妈打电话,告诉妈妈,她想起了乳汁的味道。这是个错误。丧失的记忆不可修复,能修复的记忆并没有丧失,它只是存储在某一个地方,需要一个密码将它打开。你们有没有发现,这三部电影有何共同之处?无论《致命魔术》《返老还童》,还是《超体》。它们各不相同,有人每次表演都要杀死另一个自己,有人有着逆向的肉体特征,还有人大脑得到超越性的开发,无论他们如何变化,他们都有着共同的,从稚嫩到苍老的灵魂。他们多么幸运,我羡慕他们。我比你们想象的还要老得多。我的鼻子闻到的香味也和以前不一样了,如果不是足够浓烈和特别,我早已分辨不出空气中的味道。没有人见过八十岁的孩童,也没有一具肉体死而复生。这是伟大的奇迹。舞池中的年轻人,他们真漂亮。你看看西北角那里,对,就在那儿。一个卡座,四个年轻人,你看看那个短发女孩,过一会儿,她会主动和对面的男生喝酒。她今晚不想回家,哪怕身上充满了烟味儿,她也非常疲倦。她恰好二十三岁,不管肉体还是灵魂,不会大也不会小,她有着合适的恋爱年份,还有热情。她还没有学会手段,生活还没有教会她这些,她喜欢对面的男孩。她想和他睡觉,就像一头发情的小母牛,她还不习惯强壮的公牛,她要一头和她一样情窦初开的小牛犊。
阿米亥写过一首流传甚广的诗,名字非常迷人,《我女儿出世的那天没有人死亡》,我最喜欢最后一句“他回答:而即使你是个好做梦的人,你还是制造了一个精确的小女孩,具有一切供她维持生命的精确器具”。我出生的那天,一定有人死亡。这个我确信无疑。那是一个我熟悉又陌生的死者,我的爷爷。他得了肺癌,据说是因为年轻时抽了太多的烟,等他准备戒烟时,他的生命只剩下了短短一年。在那一年里,母亲终于怀孕了。他的生命重新变得充盈,有了新的目标,他想看到我出世。有一天,大概在母亲怀我八个月时,他看着母亲,又看了看父亲,小心翼翼地说,我怕是看不到孙子出世了,我能摸摸他吗?不用奇怪,那时,他们已经知道了我的性别。那时,我在母亲的肚子里活得逍遥自在。当我伸展手脚时,母亲的肚子高高地隆起来,撑出一条条肥壮的移动的线面。爷爷知道我在里面,他想隔着母亲的肚皮摸摸我。很久以前,他还年轻,他摸过奶奶的肚皮,那里面住着我的父亲。他在触摸的过程中充满喜悦,因此而做好了成为父亲的准备。父亲看了看母亲,母亲点了点头。爷爷坐了起来,母亲走到爷爷床边,拉起覆盖着肚皮的睡衣。她的肚子高高隆起。爷爷的手放在母亲的肚皮上,来回抚摸,像是抚摸着他的十八岁。我在母亲肚子里一动没动。爷爷有点失望,他说,我这孙子,太懒了。我蹬了母亲一脚,又蹬了母亲一脚。母亲叫了一声。爷爷把手贴在母亲的肚皮上,紧紧跟着我的脚步,连声说,够了够了,我的乖孙。他靠在床上,眼泪闪动。住进医院后,他对父亲说,如果孙子出生时,我还活着,快点把他抱给我看看,我怕我等不及。没有那个必要了。母亲推进手术室时,父亲收到了爷爷死去的信息。他不能分身,只能在手术室门口等着母亲。
我出生时,有着自然的啼哭。不管我愿不愿意,我都得这么做。我得打开我的肺部,呼吸这一世的第一口空气。当我发现我被封印在一具小小的肉体里时,我感到惶恐,一定有什么事情搞错了。在我还没有想明白时,护士已经帮我清洗干净,熟练地把我包裹起来,给母亲看过一眼后,盖好手印脚印,她们把我放在母亲的胯下。我和母亲一起被推出手术室。好几个人围了上来,其中一个人把我抱了起来,几分钟后我就知道,那是我的外婆。接着,一个男人抱过我,看了一眼,又把我交给了刚才抱我的老女人。等我躺在母亲腋下时,我已经想明白了所有事情。我想嘶叫,想逃跑,这些,我都做不到,我的小脸憋红了。一定是什么地方搞错了,我像一个记忆被部分剥夺的人,我带着所有的经验来到这里,却不认识也不记得一个人。很快,我辨认出了我的父亲、母亲、外婆、小姨等等。我举起我的小手,它小得荒唐可笑。我扭了扭头,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两天后,我回到家里。那时,我已经接受了现实,想明白了很多问题。甚至,我发出了得意的微笑。我很少哭闹,太安静了,母亲有时很担心。她问父亲,这孩子太安静了,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每次她这么说时,我都闭着眼睛,不想看他们。这是个秘密,我不想告诉他们。再给我倒一杯啤酒,我知道你们不相信。你们觉得我在编故事,我是个小说家,以虚构为业。的确,我是个小说家,而且,算是个非常棒的小说家。你们都读过我的书,有的还因此而喜欢我。我给你们讲的故事,只讲这一次,讲完这个故事,我就该去我应该去的地方了。我不想再重复了,我不后悔,只是累了。两岁之前,我一直在和我的身体做斗争,我还无法控制我的身体。你知道,每次尿床,把屎拉在尿不湿里,这都让我感到羞耻。没有人会责怪三个月的婴儿,也没有人会责怪两岁的孩子,可我依然无法认可我的肉体。它太可笑了。等我能够张口说话,我说了第一个词“天啦”,第二个词是“怎么了”。母亲吓坏了,还好,我马上说出了第三个词“妈妈”。她这才放下心来。我知道人间的规范,我想,我想得比谁都通透,包括我的父亲母亲,他们正精心地饲养着我的肉体。等我长大一些,他们还会给我讲很多道理,各种各样,五花八门。我得告诉他们,我知道的比他们知道的要多得多。毕竟,他们还太年轻。我知道你们不会相信,会给我讲再生人的故事。那些故事,我听过多少遍,又想过多少遍?我懒得去实证。据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再生人,他们能记得前世发生的事情,比如湖南某地。后来,我遇见过一个湖南人。他正好来自那个地方。他知道我是个小说家,约了我一起吃晚饭,说有几个好故事要告诉我。他说,只要你把它写出来,一定会惊动世界,震惊文坛。我和他约好在一家小餐馆吃饭,那家餐馆在河边,可以看见狭窄的水。路旁的树算不上高大,河边有的地方修了栏杆,有的地方没有,常常有人在河边散步。我们坐在靠窗的位置,没别的意思,我想的是,如果我们话题不投机,无话可说时,至少还有窗外可以看看,不至于面面相觑。他过来时有点醉意,一坐下,他说,中午他喝了一斤白酒,还有三瓶啤酒。不过,没有关系,他能喝两斤白酒,啤酒根本不能算酒。他问我,作为一个小说家,你相信神秘的事物吗?我当然相信。他问,你相信有人记得前世吗?我看了看他。他说,在他们老家,有很多再生人。他还给我讲了一个具体的例子,他的邻居。那是一个结实可爱的男孩。有一天他放学回来,一进家门就开始哭。他的母亲问他,你怎么了,为什么哭得这么伤心?他放下书包说,我的儿子快要死了,我想去看看他。他母亲笑了起来,你才十二岁,还没有结婚,哪来的儿子?他不哭了,看着母亲说,那是我前世的儿子,他得了重病,没得救了。他把地址信息,甚至他儿子的电话号码都说出来了。他母亲吓了一跳,赶紧打了电话过去,一问,果然。她还是不信,亲自坐车去了儿子说的地方。在那里,她看到了一个病得快要死了的男子,又说了儿子的名字,那男子说,他不认识叫这个名字的男孩。回到家里,儿子对她说,你见到我儿子了吧,他是不是快死了?她带着儿子去了那里。儿子一看见男子,伸手摸了摸他的头说,你不孝顺,这是你应得的。你还记得吧,为了给你老婆买金耳环,你把我准备打棺材的三千块钱都抢走了,还打了我一顿。男子吓得话都不敢说。儿子说,你究竟是我儿子,看到你要死,我还是难过,下辈子做个好人吧。儿子又在男人家里认出了他以前的用具。从此,所有人都知道了,邻居的儿子是再生人。他说,这事儿太神秘了。我笑了起来,这样的故事我听过太多了。而且,我还查过不少资料,说得眉眼俱全。我不相信,又不敢怀疑。如果,真有再生人,他还记得前世,为何他没有相应的老灵魂?我不记得任何事情,一出生却有了八十岁的灵魂。这没有道理。那天,我们喝了不少酒。后来,我们决定不喝了。他说,不管有没有前世和来世,我们都喜欢姑娘,对不对?他说他认识好几个好姑娘。确实是好姑娘,其中一个,后来成了我的妻子,我孩子的后妈。我比她整整大了二十七岁。
三岁时,我不爱笑,整天忧心忡忡。每天晚上,我的父母在灯下复习,看书。他们将我放在小床上,哄我睡觉。等我闭上眼睛,他们便放心地离开,他们以为我已经睡着了。等他们离开,我从床上坐起来,看着窗外的灯光和树影。一切都和以前不一样了,夜晚安静迷人,偶尔还有远处传来的激昂的歌声。新的时代已经来临。我有点意外,结束得太突然了,开始得又过于强烈。新的生命,新的世界,它带着陌生的气息迎面走来。我看着我的父亲母亲,他们的幼稚让我无法忍受。关于童年,我不想多说,那是一段异常不愉快的时光。我偶尔说出来的几句话,甚至,一个动作,都让我的父母紧张。他们抓着我的手臂,像是看着一个怪物。他们说,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我从未在他们面前表演过孩子的天性,比如天真,幼稚。我像个木头人,坐得规矩,站得也规矩,我甚至很少笑。我笑不出来。我记得有一天,吃过晚饭,他们正在听收音机。那是一个书本大的收音机,能收听的频道少得可怜,还带着刺耳的杂音,尤其是换频道时。他们热情地谈论着工厂的生产。他们都在钢铁厂上班,不同部门。父亲带我去过钢铁厂,他的脸上满是自豪。多好啊,又开始抓生产了。钢铁厂到处都是灰尘,即使在生活区,噪音也从未平息。走在厂区,我有些厌烦,我不喜欢轰隆隆的工业气息。从钢铁厂回来,我对父亲说,你为什么不去做点生意?父亲一愣,你说什么?我说,时代不同了,你去做点生意比在厂子里强。父亲看了母亲一眼说,小孩子不要胡说八道,哪里都比不上国家单位。说罢,弯下腰来,严肃地说,我也不知道你的想法从哪里来的。不过,你给我记住了,这话以后在家里不能说,出去更不能说。你一个小孩子,不要给我惹麻烦。有些麻烦,我们惹不起。我闭上了嘴巴,我不想说话。我还太小,还不配说这些。我在稚嫩的身体里,像一个徒劳的囚徒。到七岁,我长得已经足够高,体能也能够满足我的基本需求。那时,我才是一个自由人。我读完了我能找到的新的资料,包括图书、杂志、报纸等等。好几年时间,我在想,我能干什么,这辈子我该如何度过?也许,我该写点东西。
就像你们都知道的那样,我从小被人称为天才。我顶着“天才”的光环生活了接近五十年。等我六十岁后,人们才慢慢摘下了我头上“天才”的帽子。天才,这个词更适合儿童和青年。当你老了,你还被人称为“天才”,看起来总有那么几分滑稽。我知道,我们还有几个老天才。我说的是谁,你们都知道。别笑,千万别笑。他们乐意享受“天才”的名誉。在我看来,天才总带有几分不劳而获的讽刺。作为一个成年人,我更加相信日复一日的劳作。对不起,我一直在说话,没看到你进来。麻烦你帮我擦一下桌子,有点湿了,谢谢。你真是个好心的姑娘,这个位置我很喜欢。你既然来了,为什么不敬我一杯?我虽然老了,酒还能喝一点。不过,啤酒真的很久没有喝了。这些年,我经常喝点红酒,半杯。白酒和洋酒也喝一点,每次都不到一两。我还是更喜欢啤酒,年轻时我经常喝得大醉。当我有一个年轻的身体可以挥霍,你难以想象那种愉快。你像是在半夜的梦中醒来。你老了,你行动艰难,你以为你把尿洒在裤子里了。甚至,当你怎么也想不起床头灯的位置,你把手伸向左边,怎么也摸不到开关的位置。你把手放到右边,还是什么都摸不到。你磨磨蹭蹭地起来,站在马桶边,你想撒尿,你掏出老得掉毛的鸡巴,你酝酿着尿意。过了一会儿,你终于得到了释放,然后,感到腿上腥臊湿热。你摇头叹气,打开水龙头,冲洗大腿。躺在床上,你再也睡不着了。你昏昏沉沉,但是你睡不着。你觉得你的肉体是个傻逼,你自己也是个傻逼。然而,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你的身体充满了无穷的活力,它一天比一天强健。这比梦还要让人激动,比死亡还要迷人。肉体的活力,让人快活。我是不是说得有点远了?没事儿,你们让我说完,待会儿我再回头说说天才。现在,我只想说说肉体。我热切地期待着我的肉体成熟起来。在我童年时,我知道性欲和性的美妙。我知道,但没有用,我的肉体不能支撑起我的经验。终于有一天,大约十二岁那年。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一个女人。她有着不可思议的肉身,我为此激动不已。等我醒来,我感到了黏稠。在我贴身的内裤上,我看到了我渴望已久的东西。它终于来了,我再次拥有了它。接下来整整一个礼拜,每个黑夜,我都为自我制造的惊喜而激动。那是世界上最让人激动的颜色。我有了可供享受的肉体,我早已知道如何使用和保护它。现在,我再次失去了它。我能怎样?我不能,我获得了另一种平静。就像“天才”,我曾经为获得这个词而喜悦。这种喜悦伴随着我漫长的青春期。二十岁之后,我不再为这个词而喜悦,甚至,我开始厌恶这个词。它显得那么廉价,那么缺少诚实的分量。至于那些老天才,除开可笑,他们几乎什么都没有剩下。你们一定还记得那个诗人,他差点儿获得了诺贝尔奖。他一直被人称为天才。他那么喜欢这两个字,简直让人哭笑不得。那是在阿姆斯特丹,河边的小酒吧里。我特别喜欢休斯的《黑人谈河流》,还记得那个伟大的开头吧。“我了解河流:/我了解河流和世界一样古老,/比人类血管中的血流还要古老。/我的灵魂与河流一样深沉。”黑暗的河流上,反射着月亮的白光。和我们一起喝酒的还有几个国外的诗人,一个来自美国,两个来自法国,还有两个荷兰诗人和一个刚果诗人,他是个白人。诗人们都喝多了,在这个城市里,诗人们想干点什么。我们沿着街边漫步,欣赏着橱窗里面的姑娘。我们找了两个白人姑娘和几个黑人姑娘,忘了说了,美国诗人和其中一个法国诗人是黑人。肤色的反差产生了强烈的戏剧效果。他们都说,这是一首诗,一首天才的诗,人类和世界的诗。等我们再次在河边的酒吧聚集。我们谈起了诗歌和诗歌史上的天才,比如兰波。诗人们彼此指认天才。到最后,只剩下他还没有被现场的诗人指认。他脸色焦虑起来,他谈起了刚才睡过的黑人姑娘。他说,在某种程度上,那个黑人姑娘就是一个天才,她拥有人类罕见的身体技能。刚果诗人笑了起来,那么,你是一个征服了天才的天才。他的脸色终于舒展开来,说了句,在我的祖国,人民认为我是诗歌天才。这个可爱的老天才,一辈子活在“天才”的阴影中。我理解了他。如果不能写出更好的诗,他只剩下“天才”这件体面的外衣。在我的“天才时期”,我没有写出好东西。从十岁开始,我写了无数的诗,那些诗发表在大大小小的刊物上。作为一个横空出世的天才,我的出现让多少诗人黯然失色。他们都原谅我,甚至,不愿意嫉妒我。嫉妒一个孩子,未免太恶劣了,他们愿意用最美好的词来赞扬我的诗歌。这些词,他们可不愿意用在同龄人和前辈身上。我的出现像是连绵不绝的闪电。等诗人们注意到我已成年,可能产生巨大威胁时,他们发现,小猫早已成为猛虎,他们不得不收起了准备好的利刃。
十四岁那年,我决定为自己找一个女人。我坐上了去往另一个城市的火车。那是在周末。只有周末,我才能离开学校。我告诉母亲,我想去外婆家住一晚。到了外婆家,我对外婆说,吃完饭我要去我同学家玩儿,完了直接回去,不过来了。从外婆家去火车站,坐公交车只有五站路。车上的售票员身材臃肿,一路上她都在叫,几乎称得上撕心裂肺,买票,买票,后面上车的买票。人和人拥挤着,满满当当,像是丰收之后,即将拖进工厂的麦秸秆。到了火车站,我买了包烟和一个打火机。对着厕所里污秽不堪的镜子,我看了看自己,略显幼稚,但足够高大。厕所太脏了,尿槽里沾满黄褐色的污垢,刺鼻的气味简直要让人吐出来。我很快活。很快,我将见到一个我喜欢的女人。我看过她的照片,清秀婉约,有一对不合气质的大乳房。她的脸过于纯净,和她疯狂的念头相比,她的身体像是一个收藏了一万吨炸药的幽蓝湖泊。我告诉过她,我十四岁。稍稍犹豫了一会儿,她答应和我见面。她说,其实,你什么都会了。坐在火车上,我望着窗外,不想看书,也不想给她写首诗,这本来是个不错的礼物。在我斜对面,坐着一个年轻的姑娘,她应该还没有学会恋爱。她比我大,也比我小,她还不能理解我眼神里包含的复杂信息。我渴望又焦虑,我的下身一直紧绷着。出了火车站,我给她打了个电话,约好了位置。等我见到她时,她笑了起来,说,你没有骗我,你果然是个孩子。匆匆吃过晚饭,我们去了旅馆。等一切都平静下来,她抽了根烟说,你像是几十年没有做爱。她站起来倒了杯水,可你是个老手,你懂得女人。这很奇怪。她吐了口烟说,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和一个小男孩做爱。她三十三岁,有一个八岁的女儿。她的丈夫是个无恶不作的人贩子,他贩卖儿童、少女和残障人士。抽完烟,她伸手摸了摸我的脸说,你知道吗,如果我老公知道你睡了我,他会打断你一条腿,然后把你卖到黑煤矿或者黑砖窑里去,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她说,你让我害怕,你太熟练了,你甚至让我觉得我还是个懵懂少女。整个晚上,我几乎没有睡。退房前,她说,我再也不要见到你了,你像个恶魔。从旅馆出来,她对我说,如果你爱上我了,你给我写首诗。我想,你们可能有人看过这首诗,我早期的诗中这首还算有代表性,《青苹果》,一听名字就很青涩。此后每个礼拜,我都去看她。我焦灼地等待着周末。一到周末,我早早起床,坐当天最早的班车去她的城市,省略一切中间过程。肉体,我像伺候至高无上的主人一样伺候着它。如果它不满意,我将没有一秒钟活得舒服。巨大的欲望像毒虫一样撕咬着我的心,形成强大的毒流。只有被她容纳后,身体才会再次变得洁净,而恢复正常。你啊,真是要了我的命了。你让我后半辈子怎么过,你让我再怎么面对男人?每次,她都发出同样的感叹,但没有用。她不想再写诗,只想做一个混蛋。她最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一个婊子,那样我的一切都会显得正常,符合逻辑。和她走在街上,她穿着裙子,不沾凡尘。抓住她的头发,把她按在床上。抽打她,操她。打开电视机,让噪音压盖噪音。我快活,非常快活。我有一个三十三岁的骚货。我爱她。等我到了十六岁,陪我过完生日。她说,你应该有一个和你年纪相称的姑娘,对你来说,我太老了。趁你还没有嫌弃我,离开我。那时,我已经学会了控制我的身体和欲望。很多年后,我得知了她的死讯。作为一个完美的女人,她收获了丈夫和女儿的尊敬。她的丈夫,著名的慈善家,几乎捐出了他所有的财产。在那个城市里,有好几所以他名字命名的小学。盖得都很漂亮。她有一块漂亮的墓地,墓碑建得也很精致。我在附近的草地上坐了一会儿。回想起往事,我愿意她永远都只有三十三岁,像个荡妇,而不是以一个德高望重的老妇的身份躺在地下。这不可能。我没有编故事,我袒露心迹。如果你活得足够老,你就知道,到这个年纪,没有必要撒谎。
有没有人会唱一些怀旧的老歌?在我年轻时,年轻人都会唱怀旧的老歌,似乎他们真的已经老去。变得太快了,那个时代。KTV、网络、移动支付、外太空,短短几十年时间,科技掀翻了人类几千年的生活基石。我的父亲,等他老了,他所在的钢铁厂早已破产,他的退休金少得可怜。这不要紧,他还没有沦落到缺衣少食的地步。最让他不能忍受的是科技把他变成了一个傻子。他发现,原本他熟悉的世界全都变了。就连去市场买菜,当他掏出钱,似乎总是在被人轻视。为了证明他活着,领到退休金,他一次次地进行认证。来,数数,眨眨眼。对不起,您的验证失败,请重新验证。他蹩脚的普通话让他受尽了委屈,每次眨眨眼,都让他感受到巨大的屈辱。他一次次被羞辱,直到他死去。即使再能忍受,他也有不满,为什么你们对老人这么不友好?不是我们,也不是时代,是科技,科技对被淘汰的人永远不友好。老了之后,他躲在小区里,几乎不愿意出门。他害怕。对我来说,那是一个美好的时代,而且早早开始了。从我打开互联网的那一天起,我意识到,前所未有的机会摆在我面前。我不光能做一个伟大的诗人、小说家,我还会是一个不错的生意人。我相信过理想和激情,我更知道方法和规则,而成功总是需要相似的路径。世俗的成功并不是坏事,至少它会让我在肉体上轻松一些。我有老灵魂,可我还没有厌倦,还有欲望,我至今没有理解庄子。如果你享受过纸醉金迷,巨大欲望地释放,你将迷恋它。你用更多的心血喂养它,喂养出一个巨大的怪兽,它具有吞噬一切的力量。你喂它,直到无能为力,不得不放弃。你才会知道,黑洞之所以成为黑洞,在于它贪婪的吞噬能力,连光都不能逃离。你需要光,你还有一个巨大的黑洞。这便是秘密所在。对一个拥有年轻身体的老灵魂来说,名利实在过于容易,几乎唾手可得。不到二十岁,我早已拥有了巨大的名声。此前,曾经有一个小说天才,现在已经没多少人知道他的名字了。他曾经象征着天才,他在中学课本上学习自己的小说。
我为什么放弃了诗歌?不,不,不,我从没有放弃诗歌,是诗歌放弃了我。我写过一些惊世骇俗、吸引视听的诗,它的大胆、叛逆吸引了读者。现在很难想象,诗歌能够产生那么大的效果。那是一个至今让很多诗人、艺术家怀念的时代。这种怀念含有强烈的修辞成分。我们这一代作家,并没有赶上黄金期。那时候,我们都还小,还不到正式出场的年龄。当诗人们喝着劣质的啤酒,带着苦味的咖啡,在马路边给姑娘们唱歌时,我们还在努力学习认识汉字。疯狂、欲望和激情交织,你们能够想象吗?三万人的大礼堂,诗人们在搞朗诵会,热情的听众包围了诗人,恨不得从他们的身上撕下肉来。有人拿起了刀子,割开自己的手掌,血滴在地上,涂在前排姑娘的白衬衫上。啊,我热爱诗歌如同热爱生命。流窜各地的伪诗人冒充名诗人,骗吃骗喝,也骗取姑娘的爱情和肉体。难以想象,诗人们享受着国王般的荣耀。短暂的黄金期,像是从高空中坠落。诗人们做梦都没有想到,他们的荣耀会比梦还要短。辉煌的梦,理想的梦,梦碎的声音,天空中的杯子,他们像前朝的遗老,活在永不褪色的梦里。一次次告诉他的子孙们,那是诗歌的黄金时代,再也没有了。这当然不对。那不是诗歌的黄金时代,只是诗人的黄金时代。诗人依靠诗歌的恩赐,获得了他不配获得的东西。当我看到那些诗,我看到了人的复活,人的欲望和释放。我加入的第一个艺术社团在文学史上没有留下名字,那只是小城中的一个社团。它给我提供了一条通往外界的通道,借助这条通道,我和国内各大民间文学社团建立了联系。很快,几乎没用多少时间,我理解了他们的操作规则和野心。这是些简单不过的问题。名声,完全可以通过技术而获得,它像顽皮的孩童,给墙壁涂上多彩的颜色。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进一步催化了虚荣。作为诗人,我早已有了足够的声誉,我要的更多。细节我就不讲了,你们也没有什么兴趣。那个时代最新奇的东西,现在看来都像一个笑话。我小时候,即使我是一个有着相当见识的人,我也没能想象出视频电话。有一天,我拿着手机,打着视频电话,突然有了恐惧。我像一个赤裸的人,没有秘密可言。无论我走到哪里,都像活在一个演播厅里,一切都可以重播、切换,它甚至能够通过剪辑组合成另一段录像。让你无法分辨真假,连肉体也无法让你获得确切的认证信息。你开始怀疑一切,包括你内心深处的动机。不是灵魂、精神那些,就是动机。你为什么会这么想,你这么想的依据从何而来?你不敢确信,你怀疑。没有隐私之后,人类便不再存在。不说这些了,我获得过一些东西,你们知道。比如此刻,你们坐在这里,陪着我,面带微笑,酒杯里还有酒。你们愿意陪我喝一杯,如果我喝得下。如果我喝不下,哪怕我只是和你们碰碰杯,你们也愿意喝一杯。我知道,你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爱过我,也许,现在还在爱着我。我不知道这种爱里是不是尊敬的成分更多一些。这都挺好。亲爱的小姑娘,麻烦帮我再拿杯酒,拿杯洋酒吧,加一点冰,我喝不了太烈的酒,可我还是想喝一点儿。那就加点冰。怎么说呢?我确实获得过一些东西,比如名利,比如我早已不再需要的性。我想告诉你们,我从未获得过爱情,我为此而悲伤。我几乎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东西,除开爱情。别这样看着我,我知道我透明的婚姻让你感到困惑。我有那么多众所周知的风流韵事儿,我结过三次婚,我还有四个孩子。我怎么可能没有爱情?这听起来非常荒谬。我正是因此而羡慕你们,你们会有,刻骨铭心。我却没有。爱情需要好的对手,像一场精彩的对话,只有水平相当,才能精彩纷呈。我这么说,你们可能懂了。还记得我讲过的少妇吗?我十四岁时认识了她。即使我如此年轻,对她来说依然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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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作品节选,全文见《野草》2025年第5期)
【作者简介:马拉,1978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文学硕士。在《人民文学》《收获》《十月》《花城》《钟山》等文学期刊发表大量作品,入选多种重要选本。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余零图残卷》等五部、中短篇小说集《厨房中的契诃夫》等五部、散文集《一万种修辞》、诗集《安静的先生》。曾获十月文学奖、人民文学新人奖、华文青年诗人奖等多种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