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文学》2025年第7期|何恒清:在城市的边缘
何处为家
1
我与老陈只有过一面之缘,但是我记住他了。
许许多多的人,在人海中打了照面,就消失在彼此的世界里。你不再记得我,我也不再记得你,而老陈不一样。
“如果老板跟你说早就出发了,那他就是骗你的。”电话那头,一个男人大着嗓门对我说。这个男人就是老陈,在一家家具城以送家具谋生。家具城的老板跟我约定好送货上门的时间,但是他也许太忙忘了,只能搪塞说送货的师傅早就出门了,把锅甩给了老陈。而此时老陈正在装车。他不但不会替老板背锅,反而敢直接说出“老板在骗你”,这样的人现在几乎绝迹了。我在心里嘀咕他迟早会吃亏的。
我一度误以为老陈是一个刚刚进城打工的毛头小伙子,因为电话中他的不谙世故,但随着一辆改装的三轮车“突突突”地开进我在乡下租的小院,我看到的是一个一头花白的头发在风中凌乱飞舞的中年男人。老陈看起来岁数不小了,岁月之手在他身上刻下的痕迹似乎比常人更为明显,粗糙的脸上写满了风霜,身上穿了一件褪了色的圆领广告衫,在经过多年汗水的侵蚀和磨损后,已经看不出原来印的是什么字了,反倒是磨破了的洞眼,一个挨着一个,吸引了我的目光。
送家具是个体力活,但老陈看起来不像一般干体力活的人那么壮实,他干瘦干瘦的,像一张老树皮,只有在抓起家具时,那像老树根一样的双手才暴露了他的职业身份。瘦是瘦,但毕竟是吃这碗饭的,老陈单薄的身子里蕴藏着一股力道。
我礼貌性地问了老陈一句,要搭把手吗?老陈连忙挥手说不用不用。不知是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干这些活还是不想麻烦我。只见他麻利地把床板、床架、床垫从他那辆改装的三轮车上卸下来,然后一一扛上肩膀搬进屋子。那张厚度有二十厘米,长度有两百厘米的大床垫压在老陈身上,使得本来就瘦小的他看起来显得更加瘦小。看得出来他并不轻松,在大口大口地喘了几口气休息片刻后,老陈缓缓地从怀里掏出一件器物。就在那器物掏出后的一瞬间,老陈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一扫之前的黯淡无神,一下变得神采奕奕。只见他先是有模有样地迈开步伐在房间转了一圈,一边转,一边看着手中的器物。这一转,转得我一愣一愣的。那架势,根本不像是一个三轮车司机、一个搬运工。那架势,犹如一个将军在巡视自己的战场。只有一个人心里有着十足的底气时才会由内而外散发出那种强大的气场。老陈手中的器物其实是一个老式的指南针,老陈依靠它找到一个方向,南或者北。在房间转了两圈之后,老陈开口说话了:“这是北,床这样摆。”他用手指着房间的一个方向,神情自信而笃定。
老陈的气势在一定程度上镇住了我,同时也激发了我的好奇心。在老陈安床时,我带着目的跟他聊了起来。我们聊起了各自的老家,聊起了为什么离开老家来到这座城市。我说我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了这座城市,租这座农家小院是为了闲时种菜、喝茶和写作。真羡慕你,那么得闲,我是为了孩子读书才进城的。老陈说他没读过书没有文凭,这一辈子就这样了,但是他的孩子不能再走他的老路。老陈告诉我他进城很多年了,靠打零工为生,什么样的活都干过,诸如在建筑工地打短工搬运建筑材料,帮饭馆餐厅清理堵塞的下水道,收废旧撬那些藏在碎砖石里的零碎钢筋,等等。没有活干的时候,老陈就在立交桥下等活。临时揽活的人三三两两蹲在地上,一有雇主过来就围上去,让雇主像挑选萝卜青菜一样挑选。立交桥下揽活的规则是,干一天的活拿一天的工钱,干半天的活拿半天的工钱。老陈说运气不好时,也有连续好几天没人雇,也有过吃了上顿愁下顿的。目前是老陈进城多年来较为满意的。他拥有了自己的财产,也是他赚钱的工具一辆改装的三轮车。车子加长了车身,加装了发动机,这让他可以装更多的货,而且不用费什么力气。我听得出来,老陈因为这一辆车感到骄傲和自豪。但是骄傲归骄傲,自豪归自豪,开着这辆改装的三轮车上路,老陈还是得小心翼翼。一座现代化的城市,有现代化城市的规矩,并不是所有的路,并不是所有的时段,都允许他这辆改装车上路的。有些路他可以走,有些路他不可以走,老陈必须搞清楚这一点,否则他要付出代价。
正常的谈话,一方会注视着另一方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们可以通过这扇窗户看到语言背后的世界,但是老陈几乎不与我正面对视,他向我关闭了这一扇窗户。他一面低着头干活,一面跟我搭着话,似乎有意地避开我的目光。过了好一会我才发现,老陈的两只眼睛是不一样的,有一只灰白而无光,感觉到我在盯着他的眼睛,老陈有点不自然地提及这眼睛,那是在一次干活时被弄坏了。我问他具体是干什么活弄坏的,老陈却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他说他干过的活太多了,那些活大多是有风险的,但每一种活都有人抢着做,不做就没饭吃。我只能猜测,也许是在高楼的脚手架下传接砖瓦,正仰头跟上面的工友说话,被一块意外掉下来的瓷砖片或碎石块砸中了,也许是在搬运钢筋、竹子等尖锐的材料时,被对面急匆匆走过来的工友不小心刺伤了。老陈似乎不想讲得太详细,好像不太愿意重提伤心事,我也不好问过多的细节,只知道老陈最后也没拿到什么赔偿。他说主要是怪自己不小心,怨不得他人。我本想对他说,你这算是工伤可以去找肇事工友,也可以找老板索赔,可是话到嘴边又收了回来。也许不小心碰伤他的工友也跟他一样穷得叮当响手里拿不出几块钱,也许老板已经跑了。况且时间都过去那么久远了,要追究谁的责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像老陈这样的人,习惯卑微地匍匐在地,遇到什么事,总是先怪自己,总是自己先认命,总是狠狠地先抽自己两大耳光。
在固定好最后一颗螺丝钉后,老陈抬起头对我说,床装好了,你要不要躺上去看看平不平、稳不稳?我没有躺上去。只是像检查汽车轮胎那样把四个床腿都用脚轻轻踢了一下。床纹丝不动。挺好的,我说,按惯例是不是要给你包个利市?我到城市生活多年,对有些乡下的习俗搞不太清楚,但是隐隐约约记得,请别人安床是要给个利市的。老陈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他似乎有点难为情。他可能没有想到有人会那么直接地问他。过了一会他红着脸说,这个无所谓的。在接过我递给他的二十元利市时,老陈快速地塞进了裤子口袋。我看得出来,他多少还是觉得有点尴尬。对于拿工钱之外的钱,他还是不太习惯。
2
“祝你晚上做个好梦!”在装好了床起身离开之时,老陈笑着对我说了一句让我意想不到的话。我无法想象这样一句极为平常又略显温情的话会从老陈的嘴里说出来,但是我也说不出什么理由,为什么这样的一句话就不能从老陈的嘴里说出来。是因为老陈的卑微、粗糙,还是不善言辞?我甚至也不知道这是老陈随口说出的客套话,还是他其实早已洞察了我们这些所谓城里人内心的挣扎。他往那么多的地方送过那么多的床,或许他是知道的,在这座城市,很多人晚上是睡不着觉的。城市人白天想要的东西太多了,以至晚上还一直在想。夜深人静,总有一些窗户的灯还亮着,照着未眠的人。
让我更想不到的是,在经过我院子里那些种得稀稀拉拉的蔬菜时,老陈的脚步突然停了下来,嘴里突然冒出一句:我也要像你这样!
像我怎样?像我哪样?看到我一脸蒙,老陈忙解释说,过几年他也想回老家像我一样搞个院子。老陈用手指了指我院子里刚种下不久的南瓜苗和刚刚爬上架的青瓜花,指了指阳光下那张我特意从城里搬来的藤编摇摇椅。
过两年等我赚了点钱,我就回老家。老陈好像在对我说,又好像在自言自语。
在城里不好吗?还回去干吗?
城里好是好,可我还是想回去。我也该回去了,我离开家已经好多年了。
你老家还有房子吗?
老房子还在,修一修还能住。
老陈的老家,我略有耳闻。那是这座城市周边县城的一个小村庄,那里盛产稻谷。每年秋收的时候,本地的一些传统媒体和自媒体,还有朋友圈,都在转发那里的稻田美景。当地的企业或者是有关部门在大片大片的稻田上设计了一些诸如“五谷丰登”的文字和彩旗飘飘的图案,谓之“稻田艺术”。
谈起老家的米,老陈面露得色:我儿子小时候去外婆家住了半个月,回来后一直嚷嚷说外婆家的米饭没有自己家里的米饭好吃。
老陈好像已经下定决心,他说,过两年我就回去种我那一亩田。我已经有好多年没有吃到自己种的大米了。
说完老陈就启动了他那辆经过改装的三轮车,他要赶去另一个地方送床。
老陈一面往后倒车,一面往后瞧。进我小院的路宽度不够,他掉不了头,只能依着来时的路慢慢倒车出去。进来容易,倒回去难,这有点像老陈跟这座城市的关系。有些人进到这个城市,是为了进入;有些人进到这个城市,是为了回去。我不知道老陈到底是怎么想的,我也不知道老陈回不回得去。我不知道老陈回去以后是否还能适应现在的村子。如果时光也能一直往后倒,就像老旧的录像机倒带一样,我不知道他要倒到哪里。倒到他离家之前的村子,待在自己的村里面,种瓜种豆,春种秋收,两只脚深深地陷入地里?倒到干活的工地,在眼睛被弄坏之前起身离开?倒到立交桥下等待一个雇主挑挑拣拣?
我的目光一直跟着老陈移动,看着那一头花白的头发跟来时一样在风中凌乱地飞舞,直至消失在路的尽头。
当老陈彻底消失在我的视线后,我突然想起我应该问问他住在哪里。我需要一个完整的故事。在这座城市,他住在哪里?逼仄的出租房,废旧的仓库,临时的工棚,哪里才是他的住处?哪里才是他的家?他每天给那么多的人送去一张床,然后安装平稳,那他的床可有地方安放?
3
在老陈白天为我铺装好床后,当天晚上我就住在了那间乡村的房子里。那是我第一次住在那里。那房子租了好几个月了,之前我在那里种瓜种菜,在那里看书,在那里喝茶,在那里打发时间,一到晚上,我又驱车回到城里的家。老陈为我铺装好床后,我终于可以体验乡村的夜晚了。乡村的夜晚和城里的夜晚是完全不一样的。大家都说乡村的夜晚是寂静的,这不是十分准确。也许城里人不知道,乡村的夜晚也是热闹的,不过它的热闹跟城市的热闹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热闹,城市的热闹是人的热闹,是车的热闹,是机器的热闹,而乡村的热闹,是大自然的热闹,是虫鸣蛙叫的热闹,它不是绝对的寂静。如果你把虫鸣蛙叫当作一首首协奏曲,那它确实是安静的。
不知道是第一次晚上住在乡村,还是因为老陈的那一句祝福,躺在老陈白天为我装好的床上,当晚我就做了个梦。在梦里,不知怎的我竟来到了老陈的老家。是的,就是白天他说的,他想要回去的老家。在梦里,我看见老陈修好了他的老房子。那是一栋以石头做底垒砌起来的土房,不新也不旧,不大也不小,刚好够住。土房前的院子很大,容得下一个乡村院子该有的一切:一只看门的老黄狗,几只下蛋的老母鸡,随意攀爬的几棵葡萄和百香果,几垄长着绿油油青菜的菜地。在院子的正中央,我看到老陈正躺在一张摇摇椅上。而院墙上,一朵牵牛花正探出头。
在院子的一角,我还看见了老陈那辆改装的三轮车。它曾经在城市被围追截堵四处突围。现在,它安静地停在那。院子外是广阔的原野,它可以满载着稻谷、红薯、玉米、萝卜、青菜、柴火,在乡间尽情驰骋,不用再遵守城市的种种规则。这辆车和老陈一样,回到了一个不用四处突围的地方。
在院子里我没有见到老陈的儿子。在白天的聊天中,老陈多次提到他是为了儿子才进城的。老陈说他儿子小时候是多么的乖巧,他儿子比村子里其他的孩子都要聪明。这个院子看起来没有老陈儿子生活的任何痕迹。年轻人的衣物用具什么的都没有。很显然,老陈的儿子留在了城市,没有跟随老陈一同回到村子。
梦,断断续续,时而清醒,时而恍惚,以至于我一时分不清,究竟是老陈在我的梦中,还是我在老陈的梦中;那房子是梦中的房子,还是现实中的房子。
屋檐下
1
我说不清我和蒋叔之间的关系。就像我说不清我和身边很多人的关系。我们看似和很多人有名义上的各种各样的关系,但是最终我们是我们,他们是他们。我们和一些人萍水相逢看似没什么关系,甚至还算不上是个熟人,但他们却能抵达和触碰我们心底最柔软的角落。
2
一大早,我刚打开门,蒋叔就出现在我的门口。当时气氛有些尴尬。尴尬来自蒋叔的狼狈。他下身只穿了一条内裤,上身穿着一件褪色的军绿色衬衣,全身上下只有胸部以上的衣服是半干的,胸部以下的衣服湿漉漉的,紧紧地贴在他起伏的肚子上。时不时有水珠从他身上滴落到地上。蒋叔是从对面的鱼塘涉水走过来的。接连几天暴雨,噼噼啪啪下得天昏地暗,天上好像有一个巨大的水瓢在往下泼水。升高的水位不但把地处低洼地段的鱼塘淹没了,也把蒋叔居住的小板房淹了一半。我想蒋叔昨晚必定是一夜未眠。水漫过鱼塘,漫进他的小板房,水位一寸寸升高,最后他只能坐在房里的最高处,等待天亮。站在我门口的蒋叔怯生生地说:我可以在你的屋檐下暂住两天吗?说完后他两只手紧紧地捏着湿透的衣服下摆,低着头,像一个小学生站在老师面前一样。不知道是担心我拒绝,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向一个从没打过交道的陌生人提出这样的要求,对他这个一把年纪的老农民来说,似乎是有点难为情。若不是实在没有办法了,我想他是不会站在我面前向我开口的。望了一眼一片汪洋的鱼塘,再看着眼前年龄大我两轮跟我父亲同辈的老人,虽然感到有些意外,但我还是点了点头。
蒋叔帮人看鱼塘,那鱼塘恰好就在我租住的小屋不远处。
我租住的小屋和蒋叔所看的鱼塘,都在村子的边上,远离其他村民聚居的房子。我们两个都是村子的边缘人。在蒋叔出现在我的门口之前,我和蒋叔没有任何交集。在这不远不近的距离里,在这只有我们俩的村子边上,我们都知道彼此的存在,但也仅限于知道。蒋叔在他的鱼塘那边干他的活,我在我的书房或屋前菜地干我的活。我们都不是那种随意踏入别人生活的人。我们都保持着人和人之间适当的距离。
蒋叔来自桂北的一个小村子,年轻时在城郊的工地干苦力,后来年纪大了,在城郊经济开发区的工厂看过大门,在城郊的物流基地守过仓库。不知是巧合还是命里注定,他总是在城外转圈圈,就是进不了城。这一次帮人看鱼塘,也是在城郊。鱼塘老板不是专门承包鱼塘为生的小老板,其实是这座城里一家公司的大老板,他承包了这个鱼塘以及周边的一些菜地,把它当作公司的一个绿色食材基地,雇蒋叔在这里养鱼养鸡养鸭养鹅,种瓜种豆种青菜,每周派人开车来拉一次蒋叔的劳动成果。这一次看鱼塘,是蒋叔距离城市最近的。鱼塘紧挨着马路的一侧,马路的另一侧就是城市的远郊公园。虽然只有一路之隔,但还是能明显感觉到城市和乡村的区别。当夜晚降临,属于城市市区的那一边,划入城市亮化的范围,灯盏一一亮起,而属于村子的这一边,却是黑漆漆的。城市是城市,乡村还是乡村,两者之间泾渭分明。一条路,两个世界。路的一边是一个世界,路的另一边是另一个世界。蒋叔或许终其一生都未能进入对面那个一路之隔的世界。
鱼塘被淹,房子被淹,蒋叔其实完全可以另寻住处。只不过鱼塘老板担心鱼塘那些鸡鸭鱼鹅没人看管让人顺手牵羊顺走了,就没点头让蒋叔离开。在那个老板的眼里,他的鸡鸭鱼鹅显然要比他的雇工更为重要。蒋叔拿人工钱,只能听命于人。
我房子的屋檐其实是个加盖出去的雨棚,伸出去大约有两米宽。蒋叔在下面用一块木板和几块砖头搭了张简易的床。在等水退去的那两天,蒋叔面朝鱼塘,仍然坚守着一个看鱼塘人的职责。我也曾叫过他进屋,但他说有个地方落脚避风挡雨已经很好了,不能再给我添麻烦了。陌生人之间,说到底还是疏离的,不是一家人,住在一个关起门的屋子里,确实也有诸多不便,我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屋檐下,是个过渡地带。大雨在外边,一时进不来,但雨丝会时不时随着风一阵阵飘散进来,落在木板床的床头,落在人的身上,而在屋内,一堵墙一扇门,能把所有的风雨都挡在外面。在屋内,是锅碗瓢盆叮叮咚咚的声音。在屋外的屋檐下,是风雨交织在一起的声音。
风是一阵一阵的,雨也是一阵一阵的,风雨之下人的思绪我想应该也是一阵一阵的。雨有急有缓,有密有疏,我想人的思绪应该也会随之起伏吧。住在屋檐下的那两天两夜,我看到蒋叔大多时候都在望着鱼塘发呆,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他会不会想起这大半辈子的漂泊,在屋檐下寄住过的日子?或许他什么都不会想。他已经习惯了,他已认了命。这大半辈子所经历的风雨让他的内心早已长出了厚厚的茧。他不像我们这些常年待在高楼办公室里的人,如同温室里的花朵那么脆弱而又多愁善感。
3
蒋叔突然站在我门口的那一幕,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当时毫不犹豫点头同意他留下来,除了看到他实在无处可去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那一瞬间,我仿佛在他身上看到了我二伯。
我的二伯假如现在还在世,也有七十多岁了,比蒋叔年岁要稍长一些。我二伯是一个看到谁都会腼腆地笑的人。他的笑是那种怯生生的卑微的笑,好像生怕你不高兴,好像谁都怕得罪一样。就是那种谁都得罪不起的笑。那天站在我面前的蒋叔就是这种神情。二伯和蒋叔,他们都是同一类人。他们活在低低的尘埃里,看谁好像都要比自己高一头。
二伯年少时就离开家到外地谋生。二伯打小生活在桂东南一个讲客家话的村庄,他辗转谋生的地方却是在桂北一个讲桂柳话也就是大西南官话的小镇。在20世纪60年代,人口几乎没怎么流动,语言的隔阂是个大问题。在一个只讲本地方言的小镇,如果你讲的是另一种地方的方言,那外地人的标签是很明显的。就算是过些年之后,你能结结巴巴讲一下带着浓重他乡口音的当地方言,但在一些当地人的心里,你仍然是外乡人。一旦他们把你认定为外乡人,那你在他们的眼里就永远是外乡人。
二伯所到的小镇,是一个能吃饱饭的地方,这是二伯辗转来到这里最大的原因。能吃饱饭,在今天不算个事。不但吃饱饭不算个事,就连天天吃鸡鸭鱼都不算个事。但是在20世纪60年代那个特殊的年代,它是天大的事。没经历过挨饿的人恐怕永远也体会不到这一点。
异地他乡,一个来自乡村的少年郎,举目无亲,二伯需要一个避风挡雨的家。哪怕是临时的家也好。恰好小镇有对老夫妇无儿无女,他们正缺一个儿子。或许这就是缘吧,只不过缘也分缘深缘浅。这是后话了。按说没有生育的人家,正常情况下多半会领养一个幼小的孩子,这个好理解,年龄越小对原生家庭的记忆越模糊,越容易淡忘过去,越容易与新的家庭建立亲密无间的关系。可小也有小的不好,对于年龄偏大的老夫妇,要把一个婴幼儿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当时二伯已经十五岁了,收养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年龄大是大了一点,可是大有大的好,除了不用耗费心血照顾,还立马可以干活了,对外可以在生产队挣工分,对内可以帮分担点家务。命运让双方相遇,那好吧,在热心人的极力撮合之下,双方就顺利地认了个亲。看似不可能的事最后变成了现实。就这样,二伯在活到十五岁的年纪成了别人家的养子。当他站在那一对陌生的老夫妇面前,怯生生地对着他们第一次从口中喊出爸、妈两个字,我想他一定在心里反复练习了好多次。
这一段经历,很多年来二伯从不在人前提及。就连我们这些至亲的晚辈都从未听闻过此事。也许对二伯而言,这是一段不知如何提及也不太愿意重提的过往。直到有一年小镇上那对老夫妇中的一个离世,一些知情者在背地里窃窃私语:二伯该不该给老人送终,他以什么样的身份去参加这样一场丧事,他需不需要披麻戴孝?有的说不用去,说二伯当年是被逐出家门的,收养已经终止了,双方之间已经没什么关系了,此时前去名不正言不顺徒增尴尬。有的说,葬礼必须去,一日养父(母),终身养父(母),死者为大,最后送一程于情于理都是应该的,也很有必要。到了这个时候,本已尘封多年的往事才被重新揭开,我也因此得以亲耳听二伯讲述这件事情的过往:
你不知道,我刚来到这个小镇时,人生地不熟,加上语言不通,是怎样的孤立无援。十五岁之前,我没有离开过我们村。在我们村,所有的人我都认识。出了我们村,我谁都不认识。我是跟村里一个远房亲戚到小镇找口吃的。就是找口吃的。你没听错。在老家那时吃不饱,一日三餐喝稀饭,稀得能看见人的影子。就是这样的稀饭,还掺了一大半红薯,米粒肉眼可数。就是这样的稀饭也不知道还能继续吃多久。家里的米缸已经要见底了。那时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我的肚子一天到晚饿得咕咕叫。听说这里的人一日三餐都能吃干饭,就来了。没想到来这没多久,领我来的远房亲戚因故离去,只留我一个人先待在这。
你是知道的,我亲爸走得早,但老家亲妈还在,这个情况热心人是知道的,收养我的那对老夫妇也是知道的。在当时,只要能吃饱,我都能接受。我心里揣摩着我亲妈也是这样想的。打她让我独自跟着别人出来找吃的,她已经没辙了,家里还有更小的弟弟妹妹要吃饭,她养活不了那么多孩子。这事现在看起来不太好理解,但天下不好理解的事多了去了。有些事昨天不好理解,今天就好理解了。有些事今天不能理解,明天就能理解了。反过来也一样。我跟那一对老夫妇早上还是陌生的,晚上就在一个锅里吃饭,成为一家人。我从自己家里出来谋条生路找碗饭吃,没想到找着找着竟然成了别人家的养子。
进了养父母家的门,一开始我就想着好好表现。他们在我困难的时候收留了我,让我有饭吃,有地方住,这是天大的恩情啊。我努力地干活,有多少力气就使多少力气,我不能让人说闲话说我是白吃饭的。我努力把养父养母当作我的亲爹亲妈来对待。养父母一开始对我也是客客气气嘘寒问暖的,他们帮我添置了全新的衣物,有好吃的也留给我一份。我能感受得到,他们把我当作了这个家的一分子,他们在努力把我当亲儿子来养。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之间总是亲不起来。时间过去三个月、五个月,还是这样。不知道是因为我年龄大了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或许,我们都还没做好如何相处的心理准备,彼此都拿不准以怎样的方式相处。太客气了就显得生疏,太热情了双方又还没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很长一段时间,家里的氛围总感觉很怪异。我们都想多说说话,但是最后也说不了几句就停在那,不知道怎么接下去。说实话,在养父母家里我总是找不到家的感觉。在家应该是轻松随意的是不是?可是我做什么都小心翼翼的,生怕什么地方做得不好,做得不对,惹养父母生气。
我最终还是离开了那个收养我的家,在进家不到两年之后,在我心里要把那当作真正的家的时候。
4
我一直想问,但是又不敢直接问二伯,当年是他自己要离开的,还是人家让他离开的。
在二伯去世一些年后,偶遇一位知情者,他告诉了我他所知道的真相。我猜想过所有的答案,但没想到是这样一个答案:到最后,是养父母嫌二伯吃得太多了。二伯当时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饭量惊人,一餐能吃好几大碗饭。吃一天没问题,吃一个月也没问题,他的养父母担心这样一直吃下去也不是办法。这个养子未来能不能为自己养老送终还是个问题,但是按眼下这样吃下去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会把他们的家底给吃空了。
就这样,一场温情的收养,一场他乡的认亲,始于吃饭问题,最后也终于吃饭问题。这应该是所有的人都没有想到的一种结局。这样的结局令人不胜唏嘘。
搬离了那个曾经收养他的家后,出乎意料的是,二伯并没有离开小镇。不知道他是喜欢上了这个小镇,还是也没其他地方去。后来,二伯在小镇娶妻生子,最终定居于此,把他乡变为故乡。
二伯结婚时没有房子,婚房就是一位好心人借的杂物房。二伯在那间杂物房住了差不多两年。二伯和二伯母的第一个孩子就是在那出生的。孩子的出生,让二伯下定决心要建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屋。他希望下一个孩子是在自己的家里出生的。他可以在别人的屋檐下生活,但是他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下一代还是在别人的屋檐下生活。
两年后,二伯用积攒下来的钱买下一块宅基地,并且在上面开始建起属于自己的房屋。二伯是真正意义上的白手起家。那房屋是他一锹土一锹土、一块砖一块砖、一片瓦一片瓦亲手建起来的。他用扁担从远离小镇的河床挑回一担担沙子,从小镇周边的土岭挖回一担担适合做泥砖的黏土,从山上扛回一根根适合做横梁的木头。在房子建到一半,在最艰难的时候,他不得不从自己的岳父母那里寻求帮助,时不时挑回一小担米或者一壶油。当他挑着这些米或者油走在街上,一条街空闲的妇人都探出头瞪大了眼睛盯着他。妇人们都在相互打听,这究竟是谁家的女婿,没往老丈人家送吃的喝的,反而从老丈人家用一根扁担挑走东西。当探出头来围观的妇人越来越多,当长舌头到处飞舞唾液横飞,二伯能做的只有把头放得低低的,低到只看得到自己的脚趾。二伯根本不敢抬头,那些妇人的目光像刀片一样锋利。二伯只能大步往前落荒而逃,任那些目光的刀片刺向自己的后脊梁。
二伯把房子建好后,并没有能安闲地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享受清福。建房子让他欠下一屁股外债,以致后来的很多年里,他都要外出打工还债。他做搬运工、泥水工,在农村帮人建房,在城市帮人装修,大部分时间他住工棚、仓库,住还没有建好装修好的工地,住各种简易搭建起来的能暂时安身的地方。他住在自己建好的房子里的时间非常短,只有回家过春节那十来天。好像为了证明这房子真的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孩子而建似的。
二伯最满意的并不是为孩子建起了一处房子。按照他的说法,他最满意的是把孩子从一个吃不饱饭的小村庄带到了一个能吃饱饭的富裕小镇。二伯在喝酒有几分醉意时,总是对他的孩子也就是我的堂哥堂姐说,如果不是我从农村来到镇上,你们现在就在农村的地里一脚深一脚浅汗流浃背干农活呢。如果你们能努力争取到县城工作,那你们的下一代一出生就是城里人了。在二伯的眼里,县城的人,那就是真正的城里人了。他们穿着干净整洁的衣服,坐在办公室干着轻松的活,不用看天吃饭,也不用看人脸色吃饭,每个月拿着稳定的薪水,不用为下一顿饭,为下一个月的收入发愁。在二伯淳朴的眼里,城里的生活就是幸福的生活。在二伯有限的认知里,成为一名城里人就不会像他这样为了生活而四处奔波颠沛流离了。成为一名真正的城里人,对二伯来说那是遥远而无法企及的,他几乎不可能找到通达城里的路径。他这一辈子认命了。他只有把希望寄托于下一代,让下一代,甚至再下一代,代替他完成他自己未竟的理想。
我最后一次见到二伯,是在二十年前的春节前。那年二伯在外地打工顺道过来看我。说顺道过来看我,其实是拐个弯专程来找我。那年他遇到了一些麻烦,打工半年工钱被恶意拖欠,连回家过年的钱都没有着落,到城里来找我帮想点办法。他和工友已经没有办法了,小包工头、大包工头和建设单位互相推诿,把他们推来推去像推皮球一样。小包工头说建设单位没付工钱,建设单位说该给工人的工钱早就给了。二伯和工友们被他们绕来绕去绕晕了,最后愣是没能在年前拿到一分钱。被恶意拖欠工钱,在二伯的打工生涯里并不少见。一个项目,大大小小的包工头一个转包给一个,到最后,根本不知道问题出在哪。但是这一次,被拖欠的太多了,他连回家过年的钱都没有着落。二伯到达我所在的城市的时间比说好的晚了一天,他原本是乘坐一位老乡的顺风车来的,只是刚出发没多久,那位老乡便找了个借口途中就把二伯给请下车。不知道是他嫌二伯的两个蛇皮口袋行李太占地方,还是嫌干重活的二伯一身汗味,也许一开始熟人介绍二伯坐顺风车时也没讲清楚二伯是个进城务工的。二伯是个卑微的人,但他更是一个本分且有尊严的人,他半句话都没多说,就默默地下了车。车是别人的,别人让下车那就下车吧。二伯拖着两个蛇皮袋的行李辗转了几趟公交车才找到我。但是我也帮不了二伯什么忙。我没有能力替他和他的工友讨回哪怕一分钱。不是每一个在城里上班的人都是有能耐的。当时我大学刚毕业没几年,暂时租住在一套狭小逼仄的出租房里。我连自己都没有安顿好。
这些年我时常会冒出这样一个念头,假想现在二伯来看我,那我就可以安排他住在一间宽敞明亮的客房里,而不用委屈他睡在晾晒衣服的小阳台了。进城多年后,我搬进了一间大房子,面对公园,春暖花开。我总是耿耿于怀当年把二伯安置在出租房那锈迹斑斑的小阳台。那个小阳台堆满了杂物,布满了灰尘,逼仄得只能放下一张小小的沙发床。城市的小阳台,大致相当于乡下民房的屋檐。对于屋檐,二伯早已习惯了。他这辈子,不停地从一个陌生的地方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在屋檐下住得还少吗?我也只是想想而已了,二伯早已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就算我有什么遗憾,也无法弥补了。况且我弥补得一个,弥补不了两个,弥补得两个,弥补不了三个。二伯一辈子那么多的遭逢,我又能帮得上什么呢?岁月刻在他身上的那些刀痕,一刀一刀的,谁都替代不了。
唯愿二伯在另一个世界,苍茫大地,一人一方黄土,那里没有所谓的异乡和故乡,没有所谓的城市和乡下,没有所谓屋檐下的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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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叔后来又来找过我两次,还是因为住的地方被水淹。鱼塘那块地地势太低了,且排不了水,一旦连着下几天暴雨,就容易被水淹。每次被水淹,鱼塘老板也还是不让蒋叔离开。蒋叔只能依旧在我屋檐下搭张简易木板床。我每次请他住进屋里,他总是咧着嘴笑着说屋檐下有个地方落脚已经很好了。
最后那一次,蒋叔把他那只看守鱼塘的狗也带来了。那是一只有灵性的狗,平日里见到陌生人靠近就狂叫。之前我偶尔散步到鱼塘附近,每次不等我接近,还有几十步的距离它就朝我狂叫。来到我这里后它安静了许多。趴在地上见到我,只是抬头看一眼就低下头,并没有开口叫,它应该也知道这不是它的地盘。不是在自己的地盘就得低下头。狗似乎也明白这个理。
我每次见到蒋叔,就会想起二伯。恍惚中,蒋叔就是二伯,二伯也是蒋叔。他们在乡村与城市的边缘,在融入不进去的一群人与另一群人的边缘。有时候我能够将他们分开,有时候他们又模糊在一起,怎么分都分不开。
【作者简介:何恒清,广西作家协会会员,有作品发表于《作家文摘》《广西文学》《红豆》等报刊。出版个人专著《生死门口的察觉》,入选2022年度央视读书精选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