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川:单刀赴会(中篇小说)
曹建川,笔名非我,中国作协会员,现任青海省作协副主席、中国石油作协小说创作委员会主任。出版有《在敦煌》《再敦煌》《出敦煌》《还敦煌》《父亲的高原》《最后的城邦》等10余部文集;获中华铁人文学奖、青海省文学艺术奖、冰心散文奖等。
高老庄到玫瑰庄园有三百公里,那地方不通车,也不通电话,古丝绸之路贯通时,曾有一条驼道,但也因多年关闭,只剩却一川碎石和荒草遮天蔽日,连黄羊兔子都不会去。
有话捎来,爹在那里等着我。这消息简直令我五雷轰顶。
又实话说,爹这辈子没有求过我,当然我也没有求过他。因为,我们都没有见过面。掐算来,爹已过花甲或近耄耋,我也人到中年,两代人这辈子打回旋的余地都没有了,拐弯就到岸了。
既然爹发出庄严的邀请,得去。理由很简单,他是我爹,我是他儿,这是脐带血的关系。当然,也不仅仅因为他是我爹我是他儿这层脐带血关系,还因为,爹在我耳朵中一直就是个“老杂种”……
一
不怪就算了。要怪,就怪那晚鬼使神 差出去喝夜酒。
喝夜酒也罢了,都是平日里要好的几个鬼,闭门不见开门见,约场酒也不见怪。怪就怪酒喝得快接近尾声了,舌头大的已经满口搅团了,二目发呆的已经出神入化了,就差谁喊一声“散摊”,大家伙就散场子。就在这时,包厢里兀地蹩进一件青灰长袍,无声无息,跟鬼影子一样。那人脸熟,都是高老庄镇上混跶的鬼。高老庄就那么几撮人,没打过招呼也打过对眼。不晓得谁恭敬了一声 :道兄!青灰长袍居然应了,舌头都没打磕蹦。又有人喊了一声:上酒!嘿,桌子上就冒出一瓶汉武御,包装盒子都去了,连瓶盖儿都拧开了。那就喝呗。就喝。喝完回家,月亮都在家门口孤悬透凉了。回到家趔趄着去卫生间,歪歪斜斜往马桶里刺了一泡,一半尿在桶里,一半尿在桶外,鼻子要是灵便都能闻到尿液里一股子酒糟味。提提。抖抖。摸摸索索回到小卧室,四仰八叉,倒头便睡,一夜无梦。
第二天醒来,已经日上三竿。
老婆上班去了,儿子上学去了,屋子里空空荡荡像撂荒的牧场。头晕眼花的,来到水龙头下用凉水拍拍脖颈,蛰伏的血液在身体里陡然被激活,身体里像放纵了十万头狮子。乱窜。又顺势拢起一捧水,拍打了一把眼鼻,这才从喉咙深处咳出一团隔夜痰,开大水龙头冲了。抬头,看看镜子,本想看看自己酒后鼻塌眼肿的屌样,却看见镜子里身后竖着一件青灰长袍,笑眸楚楚的。不是别人,是道兄。回头想打个招呼,一回头,没了。再回眼看镜子,镜子里也没有。一个激灵从脚后跟蹿起,双腿似要抽筋了。
这才想起昨晚的事。
昨晚道兄蹩进包厢之后,五六个鬼都快醉了,也不晓得是哪个喊了一声,上酒,酒就真给上了。道兄也不见生分,谁举他都喝,一喝杯子就见底。轮到李可了,李可也顺着前边的人喊了一声,道兄,来一个。道兄也不推辞,笑眸楚楚的,点点头,端杯就喝,一喝就见底。李可是最后一个给道兄举杯的,后边再没人接茬,喝了一杯,闲着,李可不好意思,又倒了一杯,说,道兄,请。道兄依然不拒绝,笑眸楚楚的,点点头,端杯就喝,一喝就见底。连喝了两下,后边还是没人接茬,李可不好意思,就举第三下。道兄喝了第三杯,哐当掷杯,离席,扯起李可的胳膊,说,走。
于是,道兄就和李可就飘飘摇摇在月亮下寂静如处的高老庄。
正值夜深人静,鸡不叫狗不咬,道兄 和李可走在月亮下的高老庄,就像走在梦 里一般。李可都怀疑这是自己生活了半辈 子的高老庄。主要是静,静得三百米外某 栋楼里谁在打呼噜都听得见,谁在呼哧呼 哧亲热也听得见,唯一一样听不见,那就 是自己踩在地上的脚步声。两个黑影穿行 在寂静无声的高老庄,说着只有他们两个 人才能听懂的话。
道兄突然语重心长起来,说:你爹,在玫瑰庄园那边等你呢。
李可心里扔炸弹似的一声脆响,说:我——爹?
道兄说:嗯,就你爹!李可问:玫瑰庄园?
道兄说:对,玫瑰庄园!李可说:不可能哟。
道兄缓了缓,说:出家人不打诳语,是他托我捎话来,话捎到我就得了,信不信由你。
李可说:啥话?
道兄说:他说,当面说。
李可说:还当面说!
道兄说:对,当面说!
李可没有吭声,空荡着身子直往前走。这事来得太突然,他在犹豫。道兄也不吭声, 他似乎在等李可回答,就这样闷着走了十几步。
李可说:不去呢?
道兄说:随心吧。
又闷头走了十几步。李可说:我想想吧。道兄没有吭声。
又闷头走了十几步,李可看了看远处树影里自家的小区,在月光下有点魅惑,水彩画一般朦胧,缥缈,不真实。他觉得自己也不真实起来。他内心很矛盾,想骂操谁的妈。他想自己走走,不愿意让道兄鬼影子一般缠着自己,不舒服。扭头想说声再见,这才发现道兄早已不知去向,无声无息,真跟鬼影子一样。李可觉得后背有些发凉,赶紧摸出一根烟,可半天没有摸到打火机,他就把烟折了,抽出烟丝放进舌头上,一股鲜辣的尼古丁味道激活了他。他狂乱地嚼完一根烟,才走到单元门口。他感觉落在单元门口的满地月光都是凉的,冰凉。
李可说:他妈的!
二
想想,爹都捎话过来了,得去。
爹这辈子真没有求过自己。别说求,爷俩连面都没有见过。我倒老是听娘嘴里只重没轻地经常性地骂他。娘骂他老杂种。自小我对杂种这个词就很敏感,虽然一直不解,但总觉得这个不是善词,因为娘在说这个词儿的时候,总是恨恨地咬着腮帮子,像被杂种给操了,要嚼人似的。娘骂我爹是杂种,于是就有人叫我小杂种。我问我娘,为什么我也是杂种。我娘嘴一歪,依然要嚼人的架势,说,因为你爹是老杂种。这似乎很有道理。我娘并没有维护我形象的意思,她反而认为别人那样叫我是应该,这就造成我自小就以“小杂种”的形象面世。别人背地里叫我小杂种,我不知道,有人当面叫我,我也没有理由反驳,于是,我就真成了杂种。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个名号跟着我传到学校。小学老师在课堂上点名,叫李可李可,我没有反应,老师生气了,大声喊:小杂种!我应声而起,响亮道:到!自此,我“李可”的名字消失了,“小杂种”的名字如影随形。
小学毕业了,到了中学,一点也不出意外,“小杂种”的名号也到了中学。有人叫我小杂种,我不应声,也不反对。心想,我爹是老杂种,我也该是小杂种,别人叫也顺理。我也并不觉得内心伤害,叫习惯了,突然不让叫,别人会不习惯的。我听习惯了,突然听不到,也会不习惯。但中学老师是要文明得多,点名都叫我“李可”,可是每当点名叫我“李可”的时候,我总会慢半拍才反应过来,就像数码照相机快门的时滞。开始老师不习惯,见我半天不回答,有些生气,后来领悟到什么,见我半天不吭声,还故意笑意盈盈地等着我,等我三五秒反应过来,才叫我回答问题。而我回答的问题又令老师很满意,所以,她还会格外送给我一个发甜的微笑。
关于学习,我一向令老师满意。每次考试,我都是第一名。语文数学外语是,历史地理政治也是。都是。我也没有故意努力学习,不像有些同学,背一个名词解释,把舌头都读出血泡来还是记不住。还有些同学,站在电线杆子下背一晚上的英语单词,第二天听写还是一个都记不住。我不,我从不死记硬背,也从不把课外时间拿来浪费在学习上,老师讲过,眼睛看过,就不会忘记。我第一名的成绩总是拉开第二名在五十分以上。对我这样的学习能力,班上同学愤愤不平,都骂:真是个杂种!这个“杂种”里况味十足。于是,全校师生上千人,就都叫我“小杂种”了。
叫就叫吧,我真不在乎。一次,班主任叫住我,我规规矩矩站在学校操场边一棵杨树下的阴凉里。树上的蝉鸣炸心炸肺,令人心慌意乱。
老师说:“小杂种啊,哟,不,李可啊,你这名字可不好听,不雅呢。”
我没有吭声,我只想把树上的蝉给逮住,拔掉它的嘴针。
老师放低音调,关切地问:“你爸爸,啊,知道有人这样叫你吗?”
我还是只想逮住蝉,拔掉它的嘴针。
老师“哎”了一声,又问:你妈妈呢,你妈妈知道吗?
我没有找到蝉,于是回答:“老师,我妈说我爸就是个老杂种!”
老师显然吃惊了,眼睛瞪得滚圆滚圆的,胸脯气得一鼓一胀的,她认为这是她听到最混账的话,颤颤晃晃着一双教书育人的葱白似的手,心疼地抚慰着我的脑袋。我于是闻到她身上有一股灿烂的香气,从我鼻孔里进去,再串到脚板心。老师沉沉地拍了拍我脑袋,爱莫能助的样子,又“唉” 了一声,扭身走了。于是,我看见老师的屁股像一只熟透的桃。
老师本想为我“正名”,但自此她知难而退。上课再点我的名,有时候叫李可李可,就等我起身回答问题,有时候见我没反应,也就叫我小杂种。我听她叫我小杂种居然有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她一叫,我就做出反应,响亮回应:到!第一次,我看见老师的脸红了一下,似乎不好意思,后来再叫,脸就不红了。是的,习惯了就好。
那个班主任教我到初二就不教我了,又回头去教初一。我上初三那年,她结了婚,跟那个胡须旺盛肌肉发达的体育老师,很快肚子就大了,上厕所路上碰见,开初她还不好意思,还扯扯衣角,想盖住。欲盖弥彰。后来,肚子越发地大起来,像一只倒扣的大铁锅,遮是遮不住了,干脆不遮,将军一般挺起大铁锅,在去厕所的路上碰见了我,还对我拍拍那口锅。我对那口锅突然心生厌恶,突然冒出一句令她伤心至极的话:杂种!老师一脸错愕,一脸被凌迟般的悲痛,脸红了,脖子也红了,估计大铁锅也红了,表情扭曲,猛然地伸出手,在空气中划拉了几下,想抓住我,要撕吃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说出那么恶心的话来。我想我自己也真是够杂种的。后来去厕所的路上再也没有碰到过她,也许是她躲开了。
三年初中,我顺利地考上了重点高中。也听说,我是那个学校有史以来考分最高的一个,并进入校史。到了高中,我“小杂种”的名号也跟着到了新的学校。高中学校师生素质更要高一些,当面没有人叫我小杂种了,背后有没有叫我不知道。高中三年很快过去,学习我依然是第一名。当然,我还差点收获了爱情。就差点。
高三那年,我十七岁,我第二次遗精。第一次遗精搞湿裤裆是在初中,是我看见老师那只熟桃的屁股之后,晚上我在宿舍,趁舍友们鼾声如雷,我便无师自通地来了一次,嘭的一阵,身体炸了,裤裆湿了。第二次是因为班上一个女生,她胸前老是挂着两只活蹦乱跳的小兔子,屁股紧绷绷得像一只生桃。她是团委书记,我是班长,我们碰在一起的机会很多,开会啊,出黑板报啊。混搭在一起久了,就会出问题。她主动给我写了纸条,抄了一首外国伟大诗人的爱情诗。下晚自习后,在操场后的暗影里,我们搂抱了,然后,亲吻了。
我怀疑女孩的舌头是一个汪洋大海,我沦陷了。沦陷的结果是,我无心上学了,整天行尸走肉,魂不守舍,脸上貌似心平气和,其实一肚子杂碎在翻江倒海。终于在一个月亮高悬的夜晚,我拉着团委书记的手走进了沙滩……大海决堤,覆水难收。俗话说,久走夜路总会碰到鬼,又一个晚上,我们被校保卫给活捉了。那晚没有去校外的沙滩,嫌太远,还要翻围墙,麻烦,我们就在晚自习下课后的教室里。当教室里人去楼空,我们就在讲台上欲罢不能。正在忘天忘地时,不知好歹的保卫出现在教室里,拉亮教室的灯, 瞪着两只牛卵。不出意外,我和团委书记被学校开除了。
我们都没有参加那年的高考。我不参加也罢了,活该学校那届少了一个高考奇迹,团委书记呢,自此再没有见面,听传言说,为了掩藏这不光彩的充满罪恶的历史,举家悄然去了别的城市,自此再无音讯。
而我,就在高老庄混生活。
我开了一个游戏机店。如今老婆是游戏机店雇的收银员。瞟一眼就知道,她不是一只什么好鸟,还抽烟,还喝酒,还纹身,还双乳各绣一朵玫瑰花。即便这样的女人我都没心思嫌弃,同居鬼混了很长时间,都厌烦到想分居了,我们又鬼使神差去领了一张结婚证。我俩货色能走到一起最关键的是,她没有嫌弃我有前科,我也不在乎她不是一件好货。半斤八两,各不相欠。结了婚,做爱就省套了,于是就有了孩子。有了孩子之后的日子就像隔壁家一样的颇烦,鸡零狗碎,乌七八糟,一天重复一天,暗无天日,一潭死水。
偶尔,我会想起那个女老师,偶尔,我也会想起那个团委书记,那是让我第一次第二次遗精的两个女人。更多的时候是啥都不想,就抽烟,喝可乐,吃泡面,骂孩子。自己开着游戏机房不可能自己不打,那说不过去的,又不是贩大烟只贩不抽。我的世界就在游戏机里,觉得人生反正都是拿来游戏的,大可不必扯着嗓子暴着青筋来歌颂。拉在马桶里的屎有没有味道只有自己知道。加之高老庄小,人少,朋友也不多,偶尔三五个骂天骂地的货色出去喝一顿。喝就喝吧。喝几次,得回请一次。就这样来来往往,保持住少到极限的高老庄的人情世故。不然,我就真把整个世界给抛弃了,这个世界也把我给遗忘了。
当然,这个狗日的世界没有想遗忘我。
比如杨道长他妈的神神鬼鬼地出现了,还给我捎话来,叫我去一趟玫瑰庄园,爹有话要当面给我说。猛扎扎一听,这个世界似乎真还关联着我。但说起我爹,我就想到自己很不舒服的身世:杂种!
三
杂种就杂种吧。现在得要单刀赴会,见见这个老杂种去!
要是在以往,这事儿得要跟母亲打个 招呼。母亲虽然跟我关系寡淡,但她毕竟是我母亲。雅一点说,我跟她有生育之恩。就像母鸡跟一个鸡蛋的关系,一头老毛驴跟一头小毛驴的关系,基因延续。基因是个很怪诞的东西,它具有复制性,父母是个秃头,儿女极有可能头发稀疏,父母是狼心,儿女也极可能狗肺,八九不离十。但有的也不,比如我,你就从我的脸上身上找不出任何一点我母亲的影子。至于像不像我父亲,我母亲没说过,我也不知道。 那个叫老杂种的男人一直像个飘忽的旧梦,远远地待在阳光后边,蜷缩成一团黑影。
先不说那个老杂种。
还是先说我母亲。我母亲一点也不伟大,就生育能力来说,她只结下我一个瓜,不像别的母亲,大腿一撇就是一个,一撇又是一个,一般都是撇四五下五六下,七八十来下的也有。而我,就一个独瓜。独瓜很孤独,也很寂寞,别的家,五六个七八个的那些家,天天是人声鼎沸。自己家打架,拆房子一样,地动山摇。对外打架,帮凶一大群,打不死人也吓死个人。我还在嫩瓜时期,母亲就一再告诫我,别他娘的出门惹是生非,见到两条狗并肩走,你都要趄开。我还嘴道,不趄开呢。母亲说,不趄开就咬死你个小杂种!母亲还说,地上的鹅卵石也不要臭脚发贱去踢它。我顶嘴说,我要是踢了呢。母亲说,踢了,其他鹅卵石都会报复你。所以自小我就很懂事,在高老庄不去跟人打交道,也少跟狗打交道。我就是娘的一匹独狼。
我不敢问我为啥没有兄弟姊妹,我知道要是问了,遇上母亲心情不好会甩我两耳光,打得分辨不清东南西北。我会察言观色,我才不会自讨苦吃。有时候母亲也会表现出很女人味的时候,那只不过是偶尔。她会把我叫到跟前,一手摩挲着我的后脖,一手给我摇蒲扇。夏天热,蚊子多,经常咬得我火冒三丈,整夜整夜哀嚎,母亲就叫我去她大床上,扑哒扑哒摇扇陪我。心情好时,她会给我讲她的过往,但每每讲述时她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像离合器跳挡,突然发飙。无一例外,她会使用世上最恶毒的语言来修饰我爹她口中的那个老杂种。真是自讨苦吃。后来,她再叫我过去,我就假装睡着,并发出类似熟睡的鼾声。她听得出那是假鼾,但也不过分为难我,只是哀叹几声,扑哒扑哒的蒲扇声随脚渐远。
母亲恶呲呲骂过我几次小杂种,我也就知道自己是啥身份了。
但我也知道,我母亲就一个男人,就是说她除了我父亲那个老杂种,再没有跟别的男人骚情过,所以只有我一个独瓜。我想,要是我母亲多骚情几下我会有很多兄弟姊妹,因为我母亲模样还过得去,一副好身条,大白脸,高鼻梁,胸和屁股都不小,眼仁还是幽蓝幽蓝的,暗藏异域风情,想结一串瓜还是有底气的。但我母亲屏蔽了我爹之外的任何男人,不再授别的粉,也不再结别的瓜。不再结瓜的土地再好也是荒地,我母亲把自己给撂荒了。我都能逮到很多男人看我母亲的眼神,目光带钩。有些夜晚,窗户的木棱会莫名其妙地被敲响,带着心照不宣的节奏,咚咚,咚咚,再咚咚。但母亲假装死猪。
假装死猪的母亲突然带回一只黄毛小狗。阿黄不威猛,但敏锐,夜夜盘亘在窗户下,敲窗声自此熄灭。但忠诚是要付出代价的,阿黄被人下药,牺牲了。母亲又带回一只体形硕大的黑毛大狗。阿黑龇出的牙有两寸长,悬吊在嘴巴外的舌头比巴掌还大,精神抖擞,威风凛凛。它每天要喝五斤牛奶,吃掉五斤猪大骨,一笔不小的开支,但母亲不在乎。阿黑继承阿黄遗志,恪尽职守,自此,敲窗声彻底消失。母亲年龄并不大,胸臀依然饱满,但她毅然决然给自己关闭了窗户。小时候我不太懂,后来等我长大了,尝到身体的滋味后,我才想起母亲一直在战斗。这事儿不说多了,没意思。
我记事的时候,母亲在高老庄街道办上班。说上班,其实就是打扫卫生。没记事之前,母亲不干这活。隐隐约约听说过,她在阿尔金山脚下一个叫长草沟客栈的地方当掌柜。当掌柜不需要太多文化,只要人精灵就够了。母亲没啥文化。那年头女人识字的不多,上学的就更少,能算四则混合运算就已经是凤毛麟角。母亲当掌柜已经成大家避讳地说道。我预感那段岁月是母亲的暗黑时期,或许还跟我有关。
当我明白什么是“杂种”的称谓时,我就很惊奇我居然是那么独特的品种。我想问母亲,但又不敢。母亲的性情一直被憋屈着,就很不常态,别说我不敢问,就是家里的阿黑也不敢多看她几眼。母亲喜欢洗澡,沙漠里的水稀缺,但她没把水当水,自家卫生间一洗就是大半天,还嫌弃不过瘾,干脆去热浪滚滚的大澡堂,把自己搓得扒皮猪一般满身通红,大腿、屁股、腹股、手臂、肚皮、腰、胸、乳房、脖子和脸,搓得红玛瑙一般渗着血。不知情的以为她被虐了,其实,是她自个儿对自己下的狠手。至于为什么,鬼知道。
反正,我就跟这么一个变态的女人——我的母亲,生活在一起。
没有恐惧那是不可能的,至于说多恐惧,似乎也说不上来。
直到我17岁,被学校“劝退”的那年。学校不想对我使用“开除”二字,那样会使学校丢脸。那一年,母亲走了。她是不是被我气死的呢,我不知道。但要是说一点不生气,那也不可能。我被“劝退”回家,母亲用尽人世间最肮脏最污浊的词儿形容了我一遍,那些词一般都是拿来修饰低等动物的。然后又舍近求远骂我父亲那个老杂种,从早晨骂到中午,中午她没有吃饭,然后又接着骂到下午,下午也没有吃饭,又接着骂到晚上,晚上也没有吃饭,就一直骂到嗓子失音。我以为她失音了,就安歇了,谁知道她死了。
我把她埋在高老庄的公墓里,没有几个人来送行,冷冷清清。
杨道长说我母亲杀气重,要做点法事,不然高老庄会不得安生。我不信,但高老庄的人都信,没办法,那就做吧。杨道长给我母亲做了三天道场,还在棺材里放了一把桃木剑,棺材盖子上钉了几枚大铁钉。就这,收了一千多块钱。收就多收吧,埋葬母亲没法讲价。再说了,高老庄几万人还得活下去,她死人不能出来糟践活人。
高老庄的人都说,李可做得对,大义。大义个鸟啊,后面少了两个字:灭亲。自此,再没人当面叫我小杂种了,都叫我李可。李可不李可,我从来就不在乎。哎,去见我父亲,居然啰啰嗦嗦说这么多,跑题了,暂停,收回来。
四
我得收拾收拾,准备出发。
这一路有不可预知的凶险。单说路程,三百多公里倒不是什么天文数字,对于汽车时代,也就是半箱油的功夫,关键是不通车,想烧油也烧不着。去那地方只能步行,或者兽行。兽行就是骑马或者骑骆驼。考量了一下自己的双腿,步行还行,按正常人类每小时五公里标配时速,每天十个小时,每天就是五十公里路,五六三百,五七三百五,也就是单趟一个星期多,来回也就半个月。当然,这是理论计算。就理论上说,半个月时间不算啥,时间对我这种人来说没有多少重量,多半个月少半个月都无所谓,关键是一路上没有人烟,全是无人区,也就是说半个月里,给养全得自己带进带出,这是一个天大的问题。消耗最大的是水,每天按五公斤计算,十五天得要七十五公斤。七十五公斤,我自个儿肉体还没有七十五公斤呢。还得吃喝拉撒睡一应俱全,驮那么重的行李,我得先把自己变成骆驼才行。
我首先想的是找个架子车,驮着东西,拉着车走。说实话,这种方式我是排斥的, 这不像行走,像逃难,形式感低下。想想,还是舍了,因为一路上有沙漠,有戈壁,有高山,还有一段是满川碎石和荒草,能否通架子车也是未知数,或者说根本就不通。那就换做马。找遍高老庄,没有找到马,马在冷兵器时代它是娇子,可在互联网时代它的价值也就是肉票。再说了,马也不是来驮重的,驮重还得找骆驼之类的。沙漠高老庄不缺骆驼,驼主人听了我的用意,反倒劝我牵匹毛驴得了,说毛驴最适合,一是毛驴可以驮重,也可以载人,脾气温顺,不疾不徐,适合穿行碎石和荒草。于是,指头一转,向我指指圈门口一头黑驴。黑驴眨着长长的睫毛看着我,很慵懒的神情。
我出发了。
在一个早上。
出高老庄向西而去。
苍茫的大戈壁向我扑来。
天地之间,一头毛驴,一个人,顶着满天明晃晃的烈日,倔强前行。我没有跟 谁告别,只给老婆说了一声,把店看好。老婆慵懒地回应了我一句,比那头毛驴的神情还不在状态。我想不起还应该跟谁告别,突然有点悲伤,心想,到了作别的时候,居然想不起谁来告别。当然,这也不见得就是我个人的悲哀。不说了,我出发了,带了该带的吃喝拉撒睡的东西,还带了指南针,用它找方向,还在箱子底翻出一把带鞘匕首,刀刃十几公分长,锋芒毕露,威风凛凛。人仗刀胆。一包药片,我的心脏不是很好。头一天去了公墓,给母亲的 墓碑作别,心想我去跟父亲见面,多多少少跟她还是有关系,这是路数。
于是,我就出发了。
我哼着许巍的《蓝莲花》: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天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无牵挂,穿过幽暗的岁月,也曾感到彷徨……我也不知道我唱这歌对不对题,但我就是想唱,给自己提提胆,壮壮行。黑驴似乎也听不懂,小蹄子迈得四平八稳,鼻孔里喷着粗气。我跟它说人话,说了也白说,它只会驴语。我们是人话不对驴语。可能它还在生气呢,走这一趟苦差,蹄子都遭罪。我也没办法,人间有的路并不那么好走。不好走也得走啊,哪有那么多选择呢。
第一天,按照标准,走了五十公里。这五十公里是戈壁滩,虽然没有路,但还算好走,找准方向,一头往前扎就对了,只要不掉头,大方向就不会出问题。再走一天,才进入碎石川,满川碎石大如斗,下脚都很难,一天能走十公里就不错了,那才是考验。要走两天碎石川才能到阿尔金山脚下。到阿尔金山下,才走一半。在那里,有个骆驼客、马帮和淘金客过往打尖的长草沟客栈,那地方就是我的老家,是我母亲曾经战斗过的地方。不过,天地洪荒好几十年了,也不要过多指望在那里能找寻到什么奇迹。
天黑下来的时候,我撑开旅行帐篷,安营扎寨。
我简单补充了食物和水,就着帐篷里的应急灯,看了几页书。出发时我带了本经书。经书、并不能给我指明方向,但可以教我忘记痛苦。这是我的心得。你想,苦难随行的人生啊,忘记苦难是最大的修行,至于能否抵达幸福的彼岸,那已经是其次。或者说,忘记苦难就是抵达幸福。读了几页,合上书,我就关灯睡觉。
我摸了摸横在枕头下的匕首,似乎很踏实。
五
睡梦里,母亲突然要跟我说话。
我知道母亲是死了的,是鬼,但母亲这个鬼就在我面前,活生生的,不是鬼的样子。我有些惊悚,问母亲,你不是死了么,怎么还活着啊。母亲对我这个问题懒得回答,她似乎只想告诉我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我父亲那个老杂种的。我几乎无法阻止她要说下去的惯性,那就由着她了。我看见她嘴角泛起白沫,很干渴的样子,就从羊皮水袋里给她倒了一杯水。她瞟了瞟纸杯,没有喝的意思。我在想,她是死了的人、活着的鬼,估计是不喝水的,喝了也白喝。于是,我自己喝了,水多宝贵啊,我舍不得浪费。等我把一杯水嘬完了,我也大概听明白了母亲这个鬼要说的是什么。
还是我就转述给大家吧。
我母亲她说,第三次见到我父亲,那是最后一次。
我不知道我母亲为什么使用倒叙的手法。
那时候,她挺着大肚子,快要生我了。
我父亲跟她见面之后,不久果真就生下了我。那次见面之后,关于父亲的传闻真还不少,来往的骆驼客和金客们,总会捎来一些令我母亲惊愕的消息。那些消息都是随风而来,又随风而去,总是没法靠实。有地说,我父亲抓回去就挨枪子儿了,嘭的一声,脑瓜子就炸成烂西瓜瓤,染红了半边天。也有的说,没有挨,而是砍断了双腿。还有人说,既没有挨枪子儿也没有砍断双腿,而是逃跑了,去了天涯海角。我母亲统统都呸的一声射出一口浓痰,把那些混帐东西呸得跳开老远。我母亲坚信我父亲会再来长草沟客栈的,可是后来这些传闻都没有了,直到我长到三个月,母亲就收到了一只包裹。收到那个包裹后,母亲就闪电般舍去长草沟客栈,穿过戈壁,奔赴沙漠边沿的高老庄,彻底远离那个伤心地。
还是复述一下我父亲第三次跟我母亲见面的情景吧。
那时候我母亲身怀六甲,我的见天之日指日可待。父亲就天外来客一般突然出 现在长草沟客栈,一身固有的风尘和疲惫。当他看见我母亲挺着大肚子,眼神便雷劈一般地闪亮了,饿虎扑食一般撂倒我母亲。我母亲显然低估了我那并不壮实的父亲,猛地被扑倒在沙地上,四仰八叉,像一只被撂翻的乌龟四肢乱弹。我父亲并没想拉起我母亲,而是就势扑压在我母亲身上,死死摁住我母亲凸隆的身子,像在检验一个翻新的瓷器。
父亲说:是我的?
母亲不回答,倔强地偏过脖子,喊道:放开我!
父亲再问:快说,是我的!
母亲还是喊:放开我,叫人了!
父亲松了一下手,四顾无人,又问:是不是?
母亲软了一下身子,也软了一下腔调,说:压坏他了,滚开!
母亲说的“他”就是她肚子里的我。都是些犟人,一个执意要问,一个偏不回答。僵持了好半天,卡在我母亲身上的父亲先软蛋了,他猩红的眼眶里有一束火焰,那火焰炙烤在母亲隆起的肚皮上。白锃锃的肚皮已经开裂了妊娠纹,像开裂的哈密瓜皮。母亲这时也软了下来,一串泪水斜着眼角流到耳朵背后。父亲扶起母亲。母亲的身子困倦了,半躺在父亲的肩头。父亲擦亮火柴,奖赏自己一锅烟。那烟是莫合烟,生辣呛人。
不用再问,父亲得到了答案。他这次逃跑出来,赶三天路,就是要得到这个答案。有些答案是需要得到的,不然死不瞑目。父亲再三地铤而走险逃跑出来,后果可想而知。父亲不是个感情用事的人,他有自己的理智。但他的动物本能告诉他,他需要这一次逃跑,而理性也告诉他,来这一次,值得。于是,我父亲那个老杂种,就这么干了。
父亲的团队很庞大,成千上万人,在一个叫玫瑰庄园的地方种植着玫瑰。至于为什么种玫瑰,他们是没有权利知道的,他们只有一个权利,埋着脑袋种。那是一群不允许使用语言的活工具,他们在闪亮刺刀的监督下,沉默地无声无息地劳动着。其实,那些“工具”并不是没有思想,他们也想逃跑,并且不止一个人,但只有我父亲接连跑了三次,而且都成功了。是的,跑路也需要智商加勇气。
第三次跑来长草沟客栈,父亲为的就是要得到这个答案。现在他得到了。得到了答案的我父亲,眼睛里那股火焰消失了,眼眶里回旋起一汪一汪水,居然号啕大哭起来,直到哭晕在沙地上,身架子都散了一样。眼看着夕阳西下,戈壁上一层晕黑慢慢升起来,那股黑里渗着一股凉气。母亲这才揩干自己的眼泪,也顺手替父亲揩干眼泪。
母亲说:你这是害了我,我今后怎么生活啊?
父亲说:你等着我 我会出来找你,找我们的孩子。
母亲说:你跑三次了,还有机会出来吗?
父亲咬咬牙,目光里渗出一股狠劲,说 :哪怕没有了腿,我也要跑!
母亲说: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天是个盖子,你往哪里跑啊。
父亲说:我以前没有庙,现在你就是我的庙,我要守着你这座庙。
母亲说:你还是赶快回去吧,我在外边等着你,儿子也会等着你。
父亲说:你别赶我了,我再也不想回去了。
父亲死死抓住母亲的手,像受伤的孩子一样低声哀泣。
母亲突然想起什么,将摔在地上的一只挎包捡起来,给了父亲,里边有两条烟,还有一壶水,几只大饼。母亲不想让父亲进店,店里驻扎着客人,他们就是这沙漠里的情报员,一只外来的兔子都逃不过审核。再说了那些刺刀会很快赶到。这本身就是没有希望的逃跑。别说有刺刀,就是没有,也很少有人能够走出这瀚海戈壁。也不是没有人这么干过,从玫瑰庄园到长草沟客栈,从长草沟到沙漠边沿的高老庄,一路上有多少赶路的冤魂和含恨的干尸,老天是知道的,大地也是知道的。所以,母亲只想将父亲送回玫瑰庄园,她知道那里是父亲唯一的归宿,谁也拯救不了他。
父亲这次心有不甘,他居然想带母亲一起逃离。
母亲说:逃到哪里去呢?
父亲迷茫地说:天涯,海角。
母亲摇摇头,说:这世上没有天涯,也没有海角,也没有天堂,全是地狱。
父亲仰头看天,说:逃到阿尔金山去,当野人。
母亲想想,摇摇头,说:肚子里有孩子呢。
父亲说:天无绝人之路。
母亲说:老天爷有时候专看人的笑话呢。
父亲想留下来,能多留一会儿就多留 一会儿,或者等到刺刀戳在自己脖子上再走也值得。母亲从父亲的眼神里看到了留恋,也看到了绝望,那目光软鞭子一般抽打在母亲的肚皮上。母亲的身子一阵阵战栗,过电一般。父亲没有接挎包,挎包再次掉到地上。父亲将母亲搂在怀里,双手覆盖在肚子上,他能感觉到肚子里我——这个小杂种的存在。或者说是我感觉到了父亲——那个老杂种的存在,我开始动作起来,手舞足蹈,拳打脚踢,表示着欢喜,或者抗拒。父亲显然被我动作激活了当爹的情欲密码,他在肚皮外摸着我的脑袋,一遍遍磨蹭,小心翼翼,含情脉脉。我甚至能听见他们说话的声音。
母亲说:轻点,轻点,再轻点……父亲说:嗯……嗯……嗯嗯……
然后,天空就静止了。
母亲跟父亲就在沙漠里蹴了一整夜。第二天,刺刀没有来。
母亲跟父亲又在沙漠里蹴了一整夜。第三天,刺刀没有来。
三天里,他们说了这辈子最多的话,流了这辈子最多的泪。说了哭,哭了又说。有时候是父亲搂着母亲的腰,腰身肥硕,肚子里有我,有时候搂着母亲的脖子,将鼻子深扎在母亲的胸前,一口一口深吸着母亲的体味,或者,将手探进母亲的胸前,感受着人类最紧贴的温暖。有时候,是母亲长一口短一口的喘息,喘息之后是哭诉,哭诉之后又是叹息。如此这般,循环往复。
当然,父亲知道,刺刀马上就要挑着黎明第一束阳光出现在他面前,他深知这次逃跑的严重程度,因为事不过三。这就是第三次,所以,他过了这个坎,要么是死,要么是不得好死。他只能祈祷那追逐而来的刺刀不要一见面就挑掉自己的脑袋。父亲只能祈祷到这个程度。而母亲呢,真是爱莫能助,她多想会魔术,念念芝麻开门,将父亲变成一只绵羊,然后等到天下太平,再将这只绵羊变成活人。但她不会。
居然过了三天,刺刀才姗姗而到。
他望着刺刀笑了一下。刺刀对他没有笑,但也没有怒,面无表情。
之后,母亲再也没有父亲的消息。待我长到三个月之后,母亲突然抛弃了长草沟客栈,带着小杂种我,来到了沙漠边沿的小镇高老庄。
母亲给我说这么多话,是稀有的。当然我也知道,我在梦里,而母亲也不在人世。做人时,她的火气大得很,随时要爆炸似的。不做人时,她反倒像人了。做人时候没有说出来的话,现在借梦来说了,这似乎是通常惯用的艺术手法。但实话说,我不是在写小说,我是在梦里,相遇了真实。
说怪也真是怪啊。
醒过来,早晨的阳光都有些热了。我有些后悔醒得迟,但想想能跟母亲说一夜的梦话,又觉得值。看看那头黑驴,它很忠实地站在原地,眨着长长的眼睫毛,看着我。它身后一堆驴粪蛋。我给它倒出一罐子水来,估计有三公斤。我一再告诉它,少喝点,路还长着呢。它没有理我,只顾喝。不理我也罢,我也没打算它会理我。
我看看前方,那是一望无际的戈壁。
六
走了两天戈壁路,一百多公里,第三天进入乱石川。
乱石川原是一条河床,两岸还记忆着流水走过的痕迹。但因很久很久都没有流 水过道了,只留下一川乱石。乱石支棱着,大如斗,小如拳。石头缝里长着一丛丛荒草,也叫芨芨草,高过膝盖,草叶似针,尖硬似铁,能戳穿牛仔裤,生疼。抬眼望望,远处就是阿尔金山,山色冷峻,山体巉岩耸歭。想象得出,很多年前这是一条河川,冰雪消融,泥沙俱下,洪流挟裹着阿尔金山的石头滚滚而至。眼下没有水了,大水已经远去,河床里就只待着一川乱石。
路很难走,下脚艰难。
毛驴走得小心翼翼,虽然它的蹄子比我的大头鞋要耐造,但也担心蹄子踏进石头缝被卡住,那就很麻烦,搞不好会蹩断腿。毛驴每抬一次腿,都像获胜一样,因为每迈一次腿,似乎都在上刀山下火海。我充分地理解它,兽也有保护自己的本能。我突然想起岑参的一首诗 :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这样的场景在西北的苦寒之地并不少见,我现在就在这样的地方。我应该问问“我为什么待在这样的地方”,但我没有问,因为问了也白问,鬼都不会回答我。虽然鬼都不会回答我,但是要问的话,这话该问我母亲。
我跟母亲相处陌生,她死得早。我17岁那年被学校劝退,她就被气死了。由此 我知道这世上真有被气死了的人,阴间也有被气死的鬼。那就是我气死的吧,只有这样说才具有逻辑性。我遵从逻辑和推理。因为,母亲在跟父亲一辈子的缠斗中,她都以胜利者自居,虽然心有不甘,情有不愿。也许正是凭一股子狠劲她才存活下来。是的,爱能让人存活,恨,也是人类存活的养料。母亲活在恨里。她的胸腔里充斥的是满满的恨。那满满的恨,激励着她傲视日月苍穹,傲视自己的苦难和卑微,才勇敢地把我这个小杂种养大。
我前面说过我的学习,可以说,那是整个高老庄的奇迹,也是我母亲唯一的骄傲。一个卑微者的骄傲。好吧,都过去事了,不说了,说多了也没啥意思。我现在就说说脚下这一川乱石吧。乱石的大小不一,形状各异,也许它们是曾经山崩地裂的产物,在瞬间完成形状定格,有外形圆滑的,像被砂纸打磨过,有棱角分明的,如刀砍斧劈。它们从上游滚滚而来,被洪水挟裹,当洪水退去,它们就被固化成眼前的模样, 像神造的一个石头阵。走过它,胜似走过一场炼狱。
我和我的毛驴,必须穿过这场炼狱。
首先感到痛苦的是脚掌心,虽然穿的是大头鞋,鞋底厚实,有两公分厚的橡胶,鞋头还衬有一层钢板,承压力达一百公斤,但没有走出三公里,就感觉双脚沉重,双腿乏力。还有几次鞋尖撞上石头,反作用力差点折断我的脚趾。我疼得龇牙咧嘴,毛驴却打着响鼻,它估计觉得好笑。可怜的毛驴还没有得意几分钟,它的腿就遭受了重创,一块刺棱的石头磨破了它的皮毛,露出森森白骨。幸好伤口不大,我赶紧给伤口上了一把云南白药粉,这是我之前为自己准备的,我还撕扯掉衬衣的一只袖子给它包裹。毛驴没有哭泣,也没有怨恨,它早就认了自己的命。再走,显然比之前小心翼翼。是的,这一川乱石,谁也不敢掉以轻心。
走了整整一天,远望还是一川乱石,我不敢恋战,趁天色未暗,赶紧找寻一处稍微平坦的地方,安营扎寨。这一天很是疲惫,毛驴一卸驮,就赶紧卧倒在地。它累了。我也累了。我给毛驴补充了足够的水,也给自己补充了食物,用匕首撬开一个罐头,吃了两片午餐肉,一块面包,还有一只苹果。我依然将匕首横放在枕边,枕戈待旦,以防不测。然后,打开《圣经》,读了两页。这书一次不能读得太多,太多则无益,两页就够用。我一再声明,我不需要《圣经》给我指明方向,读它只是想从中获取力量。仅此而已。
然后,在一川乱石的簇拥中,我沉沉睡去。
在梦中,母亲又开始跟我说话,好像她一直跟随在我身后似的,一闭眼,她就出现。她在护驾我吗,还是在守候我?反正我都习惯她出现在我的梦里了,也无所谓,来了,就让她说话吧,好像这辈子她一直被憋屈着一样,她不说完也不会罢休。 她一开口说的还是关于老杂种我的父亲。那就说吧,我也不能阻拦。
这次母亲说的是跟父亲的第二次见面。
第二次见面,我母亲跟我父亲演绎了一场罪孽的情欲。
母亲说,她被鬼摸了脑壳,居然跟玫瑰庄园出来的我父亲鬼混。在那天夜里,
母亲和父亲都还原成动物。白天,母亲依然在客栈扯开大嗓门招呼来往过客。这是一条冷路,客人不多,但一来就是一个驼队,或者一蓬淘金客,呼啦啦的,客栈里搅腾起一股蓬勃野气。母亲手下有四五个伙计,有的年龄比她大,有的比她小,大大小小都听她的,她是客栈掌柜。之前客栈掌柜 的是她母亲,她母亲去了,她就掌柜。以前到长草沟客栈驻足的贩夫走卒,多半是追她母亲名号来的。她母亲有个外号,叫“沙漠玫瑰”。她也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她母亲去世了,她就承纳了这一让人浮想联翩的外号。之前,在老玫瑰身上揩油的人很多,揩成没揩成不知道。后来,想在新玫瑰身上吃豆腐的也不少,但统统都没有吃成。
唯一吃成的,是我父亲。
父亲第二次来客栈,主旨就是要吃我母亲这块豆腐。按理说,我父亲是玫瑰庄园的逃跑者,身后还有刺刀追击,秒秒钟就会被正法,没有哪个有胆量给他吃豆腐。但我母亲敢。我母亲被我父亲的勇气和学识所折服。男人征服女人,首先要引起女人的崇拜才行,仅靠力量,那是强奸,令人不齿。实话说,我父亲要不是逃跑者,他也不一定对我母亲这样的角色感兴趣,首先智力不在一个层次,其次知识也不在一个维度,我父亲对我母亲产生强烈兴趣的唯一原因,是因为我母亲是个雌性动物,仅此而已。至于我父亲运用了什么手段拿下我母亲这块豆腐,我母亲不说,我也无法情景还原。
我母亲是这样还原当初他们如何变成干柴烈火的。
母亲说:我看见他的眼睛,我就知道我完了,我的腿软了,心也软了,肠子也软了。
母亲说:他的眼睛深不可测,像汪洋大海,无边无际,像崇岭高山,高不可攀。
母亲说:我知道他是逃跑者,但我甘愿为他冒险,甘愿为他赎罪。
母亲说:那是神告诉我的,对他我无能为力,我投降了。
母亲说:我投降了……
白天,母亲在客栈里呼风唤雨,揉面、蒸馍、烤饼,一颗汗珠子摔八瓣。夕阳西下,母亲便早早地关门闭锁。店伙计们也都有眼色,看破不戳破,各自也落得清闲,早早回到自己的屋子打牌喝酒,睡觉做梦。我母亲呢,提着一只竹篮去了菜窖。菜窖不小,能储藏一个冬天的萝卜白菜。菜窖有透气孔,但味道不是很好,泥土味重,还有一股子食材的酸腐味道。母亲进了菜窖,反封了窖门,点燃蜡烛。
在烛光里,她看见父亲的脸像圣洁的 受难者耶稣。
母亲放下竹篮,拿出馒头、饼、牛肉,一罐子鸡汤,还有一坛青稞老酒。父亲没有看食物,只看着母亲的脸。母亲故意躲,但又躲不开。等母亲放妥食物,父亲就扑了上去。折腾够了,那些食物也被蹬得满地都是。这时父亲才想起饿,才在地上将它们搜罗起来,拍打拍打,狼吞虎咽。母亲拍着父亲的后背,害怕他噎住了,会咳嗽,会惊动外边的一群羊。母亲一手拍着父亲,一手整理了自己的衣衫,五指成梳,抿了头发,红扑扑两个脸蛋,直楞楞地看着我父亲疯狂的吃相。吃完,喘过气,再一次折腾,循环往复。
要命的时间,只有一天。
第二天傍晚的时候,两把刺刀挑着夕阳的光,扑闪扑闪到了长草沟客栈。父亲 主动走出了菜窖。他又被捆成一只粽子,横搭在马背上。母亲赶紧去准备了一只大 包袱,里边有牛肉、馒头、饼,还有一坛青稞老酒。母亲还将两条烟塞给了两把刺刀,并给他们抛了一个媚眼。这时父亲歪着头,昂起脖子,青筋炸起,对母亲说:你等着我,我还会来的!
母亲没有吭声,她用沉默回答了一切。 我说:你应该知道,他是个逃跑者。
母亲说:好多事,你不懂。
我说:你迈出腿的时候,你就知道你要为自己的行为埋单。
母亲说:你真不懂,好多事并不是想象的那样。
我说:最后,你还是后悔了,一辈子,都在后悔。
母亲倔强地说:我那不是后悔,你不懂。
我说:你一辈子都在诅咒,都在骂,难道还不是后悔?
母亲低缓了语气,说:那不是后悔。我说:难道那是爱?!
母亲没有回应我,抹了一把眼睛,带出一把眼泪,转身出了帐篷。
后半夜我没有睡踏实,说实在的,母亲的态度让我疑惑。我当然没法解释母亲的行为,因为我无法还原那个时空,和那个时空里两个年轻人的思想。但我相信有些人的爱,是带原罪的,比如在长草沟客栈我的母亲和父亲,他们的爱,有毒,有罪。而我,正在承受这份毒的基因,戴罪而生,并不得豁免。并且,我还要将这种暗藏在血液里的毒素,遗传给我的儿子。我的儿子还要遗传给他的后代,子子孙孙无穷尽也。自此,我的李氏家族都无法豁免。
原谅他们是上帝的事,跟我无关。
七
又是一天乱石路。有了第一天的经验,再走,就好多了。
穿过乱石川,就逼近阿尔金山。阿尔金山脚下,就是长草沟客栈。我跟自己加油,说,坚持。我也给毛驴加油,说,坚持。脚下的荒草依然茂盛,长及膝盖,它们在这北方的夏季里显得生命力旺盛。也不知道它的根脉源自何处,从长草沟这个地名缘起来看,这些荒草来头已经够长。也许,它比我们几辈人还要亘古,地老而天荒。
这样的行走没法抒情,只有一步超过一步的沉重和一步超过一步的悲壮。看得出来,黑驴是隐忍的,它确实比马有耐性,有韧劲,总是一步一步探向前,不辞劳苦,也不问收获。累了,它就停下脚步,默默站立一会儿,我也就跟着站立一会儿,我不吆喝,它不迈腿,我喊一声“哟”,它就一如既往。好在,它背上的重负一天比一天轻,有时候看看它,于心不忍,但想想这不就是命么。驮负,就是黑驴别无选择的命。
走到天黑,我终于远远地看见了阿尔金山下的长草沟客栈。
长草沟客栈早就落荒了。自母亲离开,这个客栈也就名存实亡。母亲手下的伙计本想坚守,但好像这个客栈就只认我母亲那朵沙漠玫瑰,坚守不到三个月,客栈最终还是落锁养沙。我站在距离客栈一百多米的一处沙梁上,远眺着那一排泥土颜色的房子,像看着发掘自远古世纪的出土文物。我知道,我跟那几排房子有着暗在的关联,虽然只是咫尺,但恍若天涯。我回不去那个时代,谁也回不去。
我只能遥望和猜想。
这一夜,我将帐篷搭在沙梁子上,与长草沟客栈面对面。
趁天色还有一线光晕,我给黑驴喂水,投料,将它安顿在帐篷边。我腰上别了匕首,点一根烟,近距离去看客栈。我曾在这里受精,在这里出生,也在这里成长,但我已经没有任何记忆。也许因为我太小,三个月的人间年龄,是无法带走记忆的。走到客栈遗址跟前,我看见石头和泥土夯筑的坚实的墙体,已经落满岁月的凄迷和斑驳。生锈的铁皮大门, 已经腐朽不堪。大门顶上有“长草沟客栈”几个大字,字体模糊且锈迹。大门的锁被风踹开了,空荡荡的院子里一片狼藉,砖头瓦块,破坛碎碟,还有一地荒草和流沙。院子的三面墙嵌着十几扇门洞,每一个门洞都曾经是一间客房,而每一间客房都无一例外地洞开着一个空虚的门洞。真是应对了一个成语:人去屋空。
有一间大房子,是食堂,能容纳二三十人座餐。刚踏脚进去便听见动静,叽咕之声一片哄然,我连忙抽出匕首。只见一群野鸽子扑棱棱腾空而起,从洞开的窗户和门洞惊恐飞出,抖落一地凌乱的羽毛和尘沙。有两只倒霉的鸽子没有找准方向,加之起飞太猛,撞在墙上,跌落在地,一阵抽搐之后竟然死了。我也吓得半死。
环顾四周,只见桌椅板凳散了一地。里边是厨房,硕大的一圈灶台,三口大铁锅,半锅泥沙。一张案板,也敷有寸许的浮尘。我似乎看见了几十年前母亲在此劳作的身影,她爽朗的笑声宛若沙漠玫瑰的开放。恍惚间,客栈里骡嘶马鸣,人声鼎沸。我的眼睛有些酸涩。我似乎触到了记忆里最敏感的神经末梢。不敢恋站,我赶紧走出房间。
天色渐晚,阿尔金山顶上最后一抹余晖正在谢幕,暮色像抖开的一张大网倏地铺张过来,笼罩了我和长草沟客栈。
几天来我的胃都是在凑合食物,突然它有了别的想法。
我捡来两只走霉运的野鸽子,在院子里拢起一堆柴火。我记得行李包里有一瓶二锅头,酒遇上肉,当然是绝配。柴火燃起,整个院子都闪耀着亮堂的光。当鸽子肉吱吱冒出油水时,我看见黑驴也信步来到院子,可能它也感觉到了孤独。它不会跟我分享酒肉,但它忠实地站在我对面守护着我,大眼睛里居然闪闪发亮,像一块发光的黑宝石。
突然我发现,随黑驴进院还有一个黑影,不用猜,那是我母亲。她在客栈里转悠了一圈,慢悠悠遁过来,坐在火堆旁边。她似乎有点冷,双膝并拢,双臂缠腿,头埋在膝盖上,垂下瀑布似的黑发,遮住了脸。我记得她是短发,还烫了一点小波浪,长发的她我是没有记忆的。猛然间,我想起这大概是她年轻时代的模样,长草沟客栈时代“沙漠玫瑰”的模样。我给她撕一条鸽子腿,她摆摆手。我递给她酒,她摇摇头。我也不客气,用半瓶二锅头将两只鸽子送进胃里,感觉几天来的困顿陡消,一个生动的客栈鲜活在我的眼前。
这时候,我又看见客栈里进来一个人,个子不高,身形消瘦,戴着眼镜,背着挎包,脖子上还挂着一条白毛巾,风尘仆仆。他进了院子,似乎对我视而不见,径直走到母亲的身边坐下。母亲能感知到有人坐在了她的身边,可是她依然一动不动。这时,那男人伸手拽了拽母亲,母亲还是不动,似乎使着性子。我知道那男人是我父亲。我想干预,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 我明白我跟她们不在一个时空,我们只是时空交叉中的偶遇。
这时,他们两人开始了对话。
母亲说:你是个骗子!
父亲说:有些事,你永远都不知道。
母亲说:你害得我好苦!
父亲说:生命本身就是一个苦果,不存在害与被害。
我心想,父亲这家伙挺能狡辩,不过他的态度还算友好,谦卑,甚至有赎罪的感觉。我从他身上看见了苦难、抗争和坚强,也看到了善良和诚实。这是人类少有的优秀品质。从他的语调里,也看得出他对母亲的爱恋是真诚的。也许,他所遭遇的母亲真是不知道。我也觉得眼前这个斯文男人,跟母亲嘴里的“老杂种”不太搭调。
父亲说:你后来收到了他们捎来的东西?
母亲一听,惊愕地耸起身,显然是恐惧。她看了看父亲的双腿,眼泪就奔泻出来。泪水啪嗒啪嗒掉在地上,我都听得见沙地被泪珠砸得震颤的声响。这突如其来的剧情令我错愕,还没有几句话啊,怎么父亲淡淡的一句就惹起母亲这么激烈的情绪呢。按照母亲脾气的常规逻辑推断,母亲应该山呼海唤地奔腾咆哮才对啊。但,没有。一句话,一招制胜,母亲就瘫软了。我忍不住问了一句:什么东西?
父亲母亲都没有回答我,显然他们听不见。
这时,父亲说话了。
父亲说:罪恶,那是罪恶!
母亲说:所以,我就走了,我等不到希望,我看不见未来!
父亲说:你走,是应该的,要是我能出来,我也会带你逃离这个地方。
母亲说:都是我的命,我认!
父亲说:我不认,我坚决不认!
父亲说这话的时候显得过分地倔强,语调生硬,执拗且不容反驳。这样的语调从一个文质彬彬的躯体里爆发出来,显得极不协调,极不和谐。我不知道父亲母亲遭遇了什么,所以,我没有发言权。那是他们上一代的遭遇,我也管不了。我只能做个自私的窥视者,窥视着父亲母亲的河岸。他们是一条河,流过他们的生命,我只能在他们流淌后的河岸,看着他们的苦痛哀乐而爱莫能助。父亲母亲的对话不多,很多话不需要重复累赘,点到为止是最高级的较量。他们的呼吸,都带着一个时代的烙印。当我把剩下的半瓶二锅头喝完之后,他们似乎也完成了交流,完成了妥协。虽然,这份妥协并不妥帖。
父亲离开客栈,母亲送他。
两人走到客栈门口,还回头看了我一眼。他们对我一直是“隔”的,我也分辨不清楚他们的“回头看”对我带有多大的感情成分。但我看见他们走出客栈的背影,是青春的,虽有着淡淡的时代忧伤。我不知道那是不是那个年代特有的躯体情绪,但我深深地知道,那是我的父亲母亲一个转身留给我的巨大的冲击。我的眼泪涌出了眼眶。
我看见一直在我对面的黑驴,它的眼眶里也泪光莹莹。也许,它读懂了我们这些人类吧。我抬眼想再看看他们。突然,我发现父亲上半身是实体的,而双腿自膝盖以下是虚空的,透明的。我赶紧擦擦眼睛想看个清楚,一晃,他们都不见了。
父亲第一次到长草沟客栈,是那一年的一个秋天。
那是他成功逃出玫瑰庄园的第三天。因为从玫瑰庄园到长草沟客栈,飞跑的速度也得要三天时间。在三天时间里,他仅靠两个婴儿拳头大小的玉米面窝窝头做坚强支撑。没有水。为防止逃跑,玫瑰庄园对水进行了高于生命的管控,集体饮水,每次都是当着管理者的面喝饱,不准私人储存一滴水。要知道在北方的大戈壁,没有水,任何生命都只是一道摆设。但不要命的我父亲没有水还是出逃了,仅靠两个窝窝头。他的出逃并没有给玫瑰庄园造成慌乱,安静,安静,安静得好像没有发生一样。第二天,玫瑰庄园里的两把刺刀,才晃晃悠悠上马,疲疲沓沓走出庄园大门。他们几乎不用脑子猜想,就直接奔赴长草沟客栈。这阿尔金山下的客栈,是玫瑰庄园走向外界的必经之地,就是一只流浪狗,也必须到这里来讨食乞水。
父亲初到长草沟客栈,似乎并不是好时候。
此时,一帮从阿尔金山出来的淘金客正在跟客栈女掌柜沙漠玫瑰恶意纠缠。那帮在翻毛羊皮袄里藏了金子的野人们,想要用一疙瘩金子买了客栈,还要顺带搭上客栈掌柜沙漠玫瑰。客栈掌柜是个大姑娘,有几分姿色就罢了,关键还有几分倔强,坚决说不。金客们生气了,天底下居然有藐视金子的人,这是不可原谅的,于是尖刀出鞘,要用刀子说话。客栈一方伙计都是些七老八十的,玩硬活他们的确不占优势。明火执仗,软食硬吃。就在这当儿,严重缺粮缺水的我父亲落荒狗一般飘飘摇摇到站了。他视而不见这火药味十足的场景,目空一切地从两排人墙之间摇摇摆摆进了客栈,又寻味进了食堂。他两眼猛然放光,先给自己灌饱水,再抄起筲箕里的 大白面馒头,往怀里塞两个,嘴上叼一个, 两手各捏一个,出门。
出门,这才看清女掌柜被淘金客给绑了。
地下躺着几个七老八十的客栈伙计,哎哟哎哟的。很明显,客栈一方惨败,金客一方完胜。父亲只管自己跑路,对眼下天大的事置若罔闻。他飘飘摇摇出了客栈,打打方向,昂然向远。
金老大脑神经足足短路了五秒钟,嘴巴里才“咿哟”一声。他觉得这成何体统啊,掌柜还没有完成过渡呢,就有人吃白食,还当着自己的面吃白食。这既是伤害,也是侮辱。
金老大“咿哟”一声之后,放开女掌柜,横过身子挡住了我父亲的去路,叫留下馒头钱,大路朝天各走半边。父亲懵逼了,滕开手,往怀里摸摸,又伸出手,摇摇头。 金老大脸色变了,亮出腰刀。
这时,整个喧嚣的客栈静下来,两派都盯着这戏剧性的一幕,静得空气要炸似的。金老大一手持刀,一手掰住我父亲的肩膀。一只瘦肩。金老大心里一晃。这时,我父亲再次将手伸进怀里,又慢慢地探出来。金老大看了一眼,只看了一眼,心里再一晃,便喏喏后退。父亲一边嚼着馒头,一边打量眼前的阵仗,觉得应该一不做二不休才能收场,于是便紧着后退的金老大贴了上去。
金老大喊道:你走吧,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父亲似乎没有听见这水那水,还是固执地贴到跟前,一探手,将手插进了金老大的羊皮袄里,然后,眼睛直愣愣地盯着金老大的眼睛。金老大高叫了一声,又低叫了一声,腿软了,身子也软了,瘫在地上。不用遣词造句地谈判,淘金客一伙卷铺盖滚蛋,彻底消失出长草沟。
原来,父亲手里捏着一颗手雷。
那颗手雷是父亲在阿尔金山上捡到的,那地方前些年剿过匪,捡到颗哑雷也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这颗哑雷用在了正点上,它阻止了一场血战并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比如我母亲的命运。不然,她就从掌柜的变成压寨夫人。那一夜,长草沟客栈张灯结彩。掌柜的拿出最好的吃食招待了父亲。母亲专门陪父亲喝酒,一坛窖藏的老青稞。半斤八两下肚,母亲句句紧逼。
母亲说:你不像个粗人,动起粗来比粗人还粗呢。
父亲说:这世上哪有什么粗和细啊,都一样粗,也都一样细。
母亲说:你不像个粗人,哪里来的凶器?
父亲说:凶器在正义者手里就是正义,在邪恶者手里就是邪恶。
母亲说:你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
父亲说:我也不知道,也许,到这里就是终点了。
喝掉整坛老青稞后,父亲和母亲都醉了。但母亲也知道了眼前这个救命恩人的来路和出处。父亲本是烟雨蒙蒙的南方人,现在却在北方的大戈壁滩玫瑰庄园。母亲问,杀人了,他摇头;母亲问,偷盗了,他还是摇头。母亲的脑海里只有杀人和偷盗是犯罪。父亲说,有的事你永远都不懂。母亲很奇怪,玫瑰庄园的人到底是一帮什么样的家伙啊,居然不杀人也没偷盗。但救命之恩之后,母亲显然对眼前这个戴着眼镜的瘦弱的家伙,有了几分亲切感,或者是亲昵感。
母亲问:你为什么要跑呢? 父亲说:为了自由!
母亲说:屁,这大戈壁,没有谁能跑出去。
父亲说:就算跑不出去,我还是要跑。
母亲说:屁,明天他们就到了,回去你没有好果子吃。
父亲说:死不足惜!母亲说:还是可惜!
父亲说:我也觉得自己可惜了,可是苍天不惜我啊。
对话到这个份上,母亲这个受惠于拯救的女人已经动了恻隐之心。她为眼前这个文弱男人感到可惜,为他满脑子里的知识叹惋。带着这份遗憾,两个人喝完了整整一坛青稞老酒,然后双双歪倒在地。当母亲醒过来时候,看见父亲已经被两把刺刀架上了马背,捆得像一只粽子。客栈的伙计都感激这个命不撞运的男人,没等掌柜的交代,便给马背上添置了一只褡裢,里边有牛肉有大饼还有水。
两把刺刀反手一挥鞭,马蹄得地,回头向西。
母亲追到马屁股跟前,想说些什么,但没有说出口,只听父亲努力地昂起脖子,青筋暴胀,脸色乌紫,喊道:等着我,我会再来的!
母亲以为听错了,待在原地,一脸莫名其妙的错综复杂。后来母亲用力回想是 否听错了,但最终确定没有听错,字句清 楚且明确——等着我,我会再来的!
母亲一个劲自问:为什么等着你啊,为什么就要等着你啊!
这世上有些东西就那么奇怪,一对眼,纠缠就是一辈子。
天亮时候,我在帐篷里醒来。我回想起这一夜的乱梦直摇头,又担心黑驴是否还在。赶紧撩开帐篷帘子,但见黑驴的脑 袋直愣愣地对着我,好像它也正准备撩开帘子找我,拃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的。
我拍拍它的脑袋,它点点头。我知道,又该出发了。
八
翻越阿尔金山是一个挑战。有鹰在头顶盘旋。
一条骡马古道弯弯曲曲,通向天际。路已经不像路了,散石满坡,虚沙满脚,沟壑纵横。有一些杂草,匍匐在地表上生长,只有寸许。地表下只有一巴掌厚的土壤,也不容许它生长得过分茂盛。土壤之下,是永远的冻土层,无论春夏秋冬,它都顽硬如铁。山脚下倒也生长一种开花的植物,花朵细碎,单株单朵并不惊艳,但若满山坡都是细碎的花朵铺排开来,倒也蔚为壮观。但山顶永远是寒风呼啸,冰雪晶莹。
海拔一直在上升,氧气越来越稀薄。嘴唇乌紫,两腮酱赤。我张大了嘴,尽可能打开肺叶让它呼吸。黑驴也好不到哪里去,背上的托付实在说不算很重,但它总是力不在心,四蹄打滑,走三步歇两步。我知道它也不容易。我想扔掉一点什么给它减负,选来选去,都是必备。我拍拍它的屁股,给它加油。它似乎也明白我的意思,瘦弱的蹄腿一再努力,向前迈进。到最后,我干脆双手推着它的屁股一起向前,我都感觉到它粗糙皮毛里的肌腱在一次又一次地绷紧,收缩,抽搐和放松,然后又绷紧。如此这般,循环往复。
我们花费了整整一天时间,爬上山巅。
山顶一块风蚀斑驳的指示牌,4200米。风和雪凄迷了我的双眼,等雾散云开,一块黄褐色的大地呈盆状裸露在眼前。这是一个高原盆地,出产严寒和冻土。按照出发前做的功课,再西去一百五十公里就到玫瑰庄园。按照现行速度以及身体可承受的极限,还得三天时间。不管怎么说,最艰难的乱石川和翻越阿尔金山的历险已经过去,只要坚持,胜利就在眼前。
就驴下山,两脚生风,日起日落两次,第三天近黄昏,抵达了玫瑰庄园。
在抵达玫瑰庄园的前一个夜晚,我和黑驴歇宿在花海子客栈。
花海子客栈是无人区里一个著名的客栈,但早在玫瑰庄园诞生之前就人去屋空。几间土坯房,敞开着门洞,像饥渴的饿汉。屋子里残砖乱瓦,滞留着没过鞋面的流沙。我就在流沙上安顿了帐篷,并扳断门窗上的木条,燃起一堆篝火。火光跳跃,将我 和黑驴的黑影投射在地上,魅影绰绰。这一夜好生舒坦,脑袋落枕即眠。
毫无例外,母亲又坐在了火堆旁边。她一路都在尾随我。
我感谢她的如影随形。这是爱,也是牵挂。
这一夜,母亲的态度似乎有了变化,她的戾气少了许多。好像我对玫瑰庄园的抵达,也是她的一次修行。她变得温顺贤良,像极了一位母亲。毫无例外,她回忆了过往,那是她苦难的开场白,我已经习以为常。但她语调一转,对我开导起来。她的意思是,要我尊重我从来没有见过面的父亲,那拿出我做儿子的本分。
母亲说:我一直叫他老杂种,那是一个骂词,但那也不一定是恨。
我说:我懂,最极致的恨,往往反之是爱。
母亲话头拐弯,说: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不容易,一个人有一个人的难,没有经历过,永远就不知道痛在别人身上是什么滋味。
我说:各有各的痛,滋味一样,也不一样。
母亲说:我不后悔自己的爱,我的痛,那是我个人的痛。
我拐过话题,说:你这话,需要我捎给父亲么。
母亲摇摇头,说:算了吧,捎过去啥用?我说:你现在倒像一个贤妻良母了。
母亲噘了一下嘴,说:有些事过了之后,才算是过了。
这话似乎都只是噱头,母亲想给我说 的是后来这件事。她说,生下我之后,她一直在等待我父亲的到来,她觉得我父亲是先天的逃跑天才。她也听说过,想要从玫瑰庄园逃脱出来,要么是一只鸟,要么就是鬼。就是一只鸟也很难飞出的,那就只有鬼。父亲接连能跑脱三次,那只能是传奇。母亲生下我,就日夜盼望父亲突然天降。她知道父亲总是突然而至。但她这次想多了,父亲没有给她这个惊喜。在我三个月的时候,一只神秘包裹被送达。送包裹的是顺道而至的一个旅人。包裹是棕色牛皮纸打包的,里里外外包了三层。
母亲小心翼翼,一层一层揭开……我问:你接到了什么?
母亲泪水长流,猛烈地摇头,似乎要把脖子摇断。
母亲说,打开包裹之后她就知道这辈子再也见不到我父亲了,除非我父亲长了飞天的翅膀。但我父亲不可能长翅膀,他不是一只鸟。母亲说,我父亲是她心目中的英雄,不然,她也不会委身于他,一个玫瑰庄园里的家伙。母亲还说,长草沟客 栈来来往往的男人多了,都是长屌的,可她就没看上半个男人。直到我父亲的出现。
我父亲智慧,勇敢,心怀梦想,还有一身冒险精神,拿捏住我母亲那样识字不多的女人,几乎不在话下。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爱,首先是臣服,要么臣服黄金,要么臣服才情。我父亲没有黄金,还是一个逃跑者。我母亲能大胆做出抉择,那也是一种冒险。
铤而走险,火中取栗,只要不烧着自己,那就是胜利。
但最终,我母亲还是被烧着了。
母亲接到那只包裹,像接到了命运的终极诅咒。她只能决然而去。我一再问母亲接到了什么,她都没有回答,只有满眼泪水。我不敢再问了,因为抵达玫瑰庄园,所有的谜底都会被揭晓。
忧伤的母亲告别了我,在花海子客栈,在梦里。
她说,她不会再打扰我了。
母亲摆摆手,消失在无尽的夜色里。
我起身送她,夜风正凉,砂砾扑簌。一眨眼,母亲的影子就不见了。此时,我看见戈壁夜空里比碗还大的星星,像我父亲,也像我母亲。想到此,我的眼睛里渗出了泪水。
这是我第一次,以人的方式为父母流泪。
我沿着自己血脉的河流溯流而上,找寻河岸,实话说是残忍的。我也知道,这份残忍不是我的自由选择,也许这就是上帝的旨意,一个人必须抵达自己的河岸之源,才能看清自己的脸相,分辨出自己的声音,也才能找准生命的方向,抵达自己的人生彼岸。哪怕,最初的河岸是多么地 不忍目睹,但也必须去正视。
这是我一路上历经苦痛折磨后的顿悟。
我愿意洄游到父亲母亲的产床,虽然,很多事都难以被正视,但我愿意双眼受伤,心碎流血。这是做人的担当,也是我要给自己后人的交代。好吧,我不能过分地抒情,我即将面对现实。
玫瑰庄园就在不远处等着我。
九
抵达玫瑰庄园,夕阳正好。
在夕阳的落辉中,映入眼帘的是汪洋一般的花海。
经过再三确认,那确是花的海洋;猛然地、突兀地、惊艳地浮出苍茫高原,令我魂魄惊颤。这样的植物景观,不应该在戈壁瀚海,这是反逻辑关系的人为呈现,而不是自然生长。当我和黑驴信步走进花海的小径,瞬间被鲜艳似血的红色笼罩住视野,被浓郁的香气遮蔽住嗅觉,我便惊讶了。黑驴也是惊讶的。我由此知道玫瑰庄园的来由,这并非浪漫的抒情,而是眼前的事实。
这正是沙漠玫瑰灿烂开放的季节。
在我的认知中,戈壁里除了生长风和沙砾,便是空寂和死亡,别说种植玫瑰,就是芨芨草也很难生长。人,只有人才会有如此伟大的改变能力和反自然地呈现能力。我惊讶眼前的玫瑰花海,每一朵都比拳头还大,每一瓣都是红艳似火,每一株都长满十几个甚至几十个花蕾,每一垅都有上万株,而玫瑰庄园就被几百垅这样的玫瑰花海包围着。我和黑驴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几天来的疲惫和困倦一扫而空。我想欢呼,想为这人间奇迹振臂高歌。黑驴也想打几个滚,撒个欢,它的眼睛里也满是喜悦的盈盈之光。
我想,黑驴被感染了,虽然它不会说人话。
穿过苍茫花海,一条大道直指庄园的大门。
我打量了一下庄园。庄园的墙体是老旧的泥巴颜色,有风雨走过的陈旧痕迹,虽然陈旧,但依然感觉到墙体的敦实,坚不可摧。庄园呈四方形,也或许是不太标准的四方形,长宽都在数百丈之间,俨然古西域的一座城堡,一个王国。庄园四墙只有朝东一面开门,大门高约二十丈,宽约十丈,两扇厚重的大木门可阻隔一般热火器的猛烈攻击。当然,墙顶依然还密布着铁丝网,只不过铁丝已经生锈了。
生锈的铁丝网上挂着塑料袋,或者垃圾的碎片。
事实证明,这座庄园的荣光已经不再。
大门顶上,一杆高高竖起的桅杆。桅杆上,插着一个稻草人状的假人,扑哧扑哧随风旋转,像在欢迎我。我想,难道会有鸟儿来吃食玫瑰么,居然还需要稻草人担当警戒?我想,这高高的桅杆上更应该悬挂一面旗帜才对,鲜艳生动,迎风猎猎,面对千顷火样的玫瑰花海,那才是玫瑰庄园应有的精神对应。当然,我只是这么一个闪念而已。
大门是开着的,我和黑驴是不速而入。
庄园里一派死寂,不见人,也不见活物,连空气也不会流动似的。
在庄园中心的广场上,我看见一件黑棉袄。
黑棉袄蜷缩在一张朽破的沙发上,沙发布分辨不出颜色,磨破了,露出里边的弹簧。那是用八号铁丝加工的弹簧,一看就是手艺不咋样的笨拙订制。黑棉袄就窝在破败的沙发上,这是庄园里唯一见到的与人相关的物件。
不用招呼,我得主动过去看个究竟。
走到跟前,发现黑棉袄里陷着一颗人头,人头上戴着一顶狗皮帽子。这个季节,不该戴这么厚实的帽子啊。这时,狗皮帽子动了一下,证明这是一个活的物件。只不过人头上的那张脸,只似乎牵强地接近于人脸,因为根本就分辨不清脸上的五官。五官都塌陷在老树皮一般的皱纹里。那些皱纹,像是岁月翻耕的梯田。梯田里,荒草衰败。
黑棉袄从袖筒里伸出枯朽的双手,我以为他要跟我握手,我正在犹豫,其实不,他给自己摸出一根烟,又摸出火柴,噗嗤一声划燃火柴,待火苗快熄灭了,才对准烟头点上,半天才从干瘪的嘴唇里泄出一口烟雾。这时,他才向我翻了一眼。眼仁里白比黑多,那白里也已经布满云翳。他翻我一眼的目的,是问我抽烟不。我摆摆手,回身卸掉黑驴背上的货驮,散放了它。我们到目的地了。
空旷的广场上凸凹不平,坑坑洼洼。我席地盘腿而坐,距离黑棉袄两步远,他身上有一股陈腐的味道,不能太近。我说,是您给我发出的邀请吗?黑棉袄又吐出一口烟,嘿嘿一笑,喉咙深处像盘着一网生锈的弹簧。他说,不是我还是谁呢?听得出他的口音非南非北,也非东非西,很混合的腔调。但也听得出这堆黑棉袄虽然老败,却并不腐朽。
我扫了一眼黑棉袄,开门见山,说:你肯定不是我爹。
黑棉袄一顿,目光越过我,瞟了一眼我身后的庄园大门,说:嘿嘿,我当然不是。
我说:叫我来干嘛?
黑棉袄说:叫你来自有叫你来的理由。那样吧,不要着急,先让我猜猜你的年龄,嗯——没有错的话,你45岁,零两个月,零十八天。
我默算了一下自己的年龄,心里一阵慌乱,说:我从来没有这样精准计算过自己的生命。
黑棉袄嘿嘿一笑,说:但我算着呢。我问:为什么?
黑棉袄说:别问那么多为什么,叫你来,是还愿。
我心里一阵发毛,说:还愿?你究竟是什么人?
黑棉袄抬眼又往我身后看了看,良久才收回目光,避开话题,说:你看过这庄 园了,说说,什么印象?
我说:一座死城,一座墓园。
黑棉袄顿了一下,笑了,说:你说得没错,这就是一座墓园,今后是,现在 是,……以前也是。
按照黑棉袄的叙述,这里曾有很多人,最多的时候上万人,但他们都是活死人。对,是活着的死人。到最后,埋在这里的少说也有三千人,就在庄园后边的空地上。直觉告诉我,这里阴气沉沉是有道理的。黑棉袄说,他是玫瑰庄园最后一个人。其他人,一部分死了,埋在了庄园;一部分走了,散落在地球的某个角落;还有一部分没有来得及死,也没有心思走,就地成了新生的人,只是不再住在庄园里,而是在庄园外集聚成村,成了新的村民。他们现在依然种植玫瑰。只不过他们不再亲自浇水上肥,而是大批量雇用了来自四川陕西甘肃青海的农民。他们成了种植园主。而只有他,眼前这件黑棉袄,是一个独特的例外,他没死,没走,也没成为种植园主,而是守在庄园里,苟延残喘。他几乎什么也不做,像是冬眠的一只蛤蟆。
他是玫瑰庄园最后一个守望者。但我不知道他在守望什么。
我说:为什么呢,在这里坚守,似乎毫无意义。
黑棉袄嘿嘿一笑,说:说没意义也就没意义,说有,也有。
我不想肯定他这话的逻辑性,我在猜想这件老棉袄的动机,有了动机才会有意义。当然,我没有想到的是,黑棉袄活着就是在等我。我是他的目的,是他的动机,还是他的意义。
我疑虑道:难道,你是为了我?
黑棉袄拐开话题,说:那样吧,趁还有一丝天光,我带你参观参观这庄园,这样你才能更好理解发生在玫瑰庄园的故事。
黑棉袄从破败的沙发上起身,居然比想象中要稳健,我以为风一吹他就倒,看来他还不会倒。他走在前边,步履蹒跚,带我走过一排排泥舍。泥舍规规矩矩地被排列着,一模一样,像精致的泥塑。每一排纵列有十座泥舍,每一座泥舍有十个房间,每一个房间里有十个泥炕,每一个泥炕上睡一个人。当然,泥炕小得只能容许一个人。这样的泥舍排列有十纵。若全部 住满,刚好一万人。一万人的城池啊,可以想象当初这庄园里可真是人声鼎沸,气象生动。
黑棉袄带我走过一排排泥舍,到了庄园后边,是一道围墙,形成另一个幽闭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有一排低矮的屋舍。屋舍低矮得有些过分,与其说是屋,不如说是洞,正常的人只能将腰弓成直角才能进入。屋舍有十间,铁板做的门。铁板上有拳头大一个眼,算是气孔。这是禁闭室,专门赏赐给那些需要惩戒的家伙。一进去最少一周,多则好几个月。出来过后,不病就瘫,多数人都废掉了。
走过禁闭区,再出一道围墙,到了庄园最后边,是一处墓园。墓园里没有碑,也没有隆起的坟堆,只是密密麻麻插着一块块木头牌子,牌子上写着一串阿拉伯数字的编号。看着那些牌子,我犯密集恐惧症似的浑身发麻。我知道那一个牌子就是一个灵魂,或者一个牌子就是一个鬼魂。正如黑棉袄所说,真有好几千块木头牌子,像笋尖一样急促地窜生在黄土上,充满着黯黑鬼魅的力量。
回到广场上,广场上的风翻着跟头,像跟来的一群亡灵。黑驴在广场上发着空蒙的呆。看天光逐渐昏暗,黑棉袄又照旧蜷缩进那只破败的沙发上,点燃一支烟,慢悠悠地开腔说话。
黑棉袄说:这样吧,我也不绕圈子,你来一趟也不容易,或者说,我们都需要干脆一点,这样对你对我都好。直接说吧,我曾经是这里的管理者,是这里几百个管理者之一。我并不特别,但我能活在你的眼前,就是特别。我原来是这里的一个班长,手下六个人。六个人轮一个班,执勤一个班两个小时。你看,庄园城墙有四角,每个角都有一个岗哨,四个角刚好相互交叉成火力网。还有两个站在大门两边。别说一只鸟飞不出去,就是做梦也难梦游出去。
我哈哈一笑,说:不,有人就逃跑出去过。
黑棉袄也哈哈一笑,说:我要说的就是这件事。
我魂魄里不禁咯噔一声脆响。黑棉袄的话像一把锋利的匕首,“嚯”的一声剔开我内心掩藏的好奇。不过,他的叙述有些啰嗦,时间也过于漫长,还是我来转述。他一动不动蜷缩在那破败的沙发里,烟不离手,咳不离嗓。我呢,盘腿坐在距他两步远的地方,黑驴卧在我的身后,也两步远。我偶尔也来一根烟,只有借烟我才可能掩饰住我激越的情绪。当烟掩饰不了情绪的时候,我就抽出腰上的匕首,在地上胡乱地画着圆圈,然后向圆圈里瞄准,投掷,嚯嚯嚯的,带着杀气。总之,我梦幻一般听完黑棉袄的叙述之后,我就怀疑了一切。
黑棉袄说,一群人被押解着来到这片 荒漠,开始修建庄园。
天当房,地当床。筑墙为城,城内建房。
房舍修建好之后,房舍就关闭着修建它的人。修建庄园的人,形形色色,五花八门。里边有地痞流氓,有混球人渣,也有良民、能人和超人,反正都是需要改良才能成为合格的人。对,合格!
黑棉袄说,我父亲算后者。
我父亲有一颗好脑袋,逻辑和推算能力非常出众,他在大学里学的就是工科,能精确地计算出修建一排房舍所需要的石头、沙子和水泥,甚至一座房舍完工不会多一锨沙土,也不会少一块石头。黑棉袄表示不信,要打赌。这就意气用事了。我父亲开出的条件是,赢了就让他逃跑一次,愿赌服输,不赌拉倒。赌博能激发人本能的欲望。其结果是我父亲赢了。黑棉袄利用职权私开一个漏洞,就让我父亲逃跑。黑棉袄想,自己怎么都不吃亏,因为没有谁能跑出大戈壁,鬼都不能,抓回来受罪的还是我父亲。等跑出三天后,黑棉袄才翻身上马,马蹄得得,蹿起一溜尘烟,到长草沟客栈擒获了我父亲。
按照玫瑰庄园的条例,我父亲被关了 一个月禁闭。
我说:这不公平!
黑棉袄说:公平,愿赌服输。
我说:第二次呢?
黑棉袄说,有了这一次,他和我父亲居然成了朋友,就像老鼠和猫,也有成为 朋友的可能。第二次,我父亲又找黑棉袄打赌。赌能上瘾,那是人性深处暗藏的毒,一旦被激发就无可救药。种植玫瑰,刚翻了地,土地焦渴,需要浇水,原计划水要到阿尔金的雪山脚下的一个湖泊里去拉,来往上百公里,得累死累活上百人。我父亲主动跟黑棉袄打赌,说他一个人就可以承包一垅地的浇水,赢了,就再逃跑一次。这次挑战性更大。结果我父亲又赢了。因为夜里来了一场大雨,将田地浇了个透。当我父亲跑出去三天之后,黑棉袄又才翻身上马,马蹄得得,蹿起一溜尘烟,到长草沟客栈擒拿了我父亲。
按照玫瑰庄园的条例,我父亲被关三个月禁闭。
我说:这不公平!
黑棉袄说:公平,愿赌服输。
第三次,赌注更大。
黑棉袄说,他劝过我父亲不要赌了,只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再赌,就拿命赌。我父亲似乎根本不在乎命不命的,着魔一般,执意要赌一把。这次真是铤而走险,假若前两次是靠智商下赌注,那么这一次就是极限挑战。而我父亲说,自走进玫瑰庄园就没打算再走出去,逃跑一次算一次。他还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黑棉袄问,究竟是为了爱情还是自由?我父亲说,有自由就有爱情,有爱情就有自由。黑棉袄居然被打动了,说,我敬佩你父亲,他是个真男人,向死而生,无所畏惧,令人感动。
父亲下的赌注是等他逃跑三天后,一定要黑棉袄亲自去追擒。不然,他不赌。黑棉袄想想,答应了,擒拿逃跑者本就是他分内之事。等父亲出逃后,黑棉袄惯例第三天出发前往擒获,只是路过花海子客栈时,他故意逗留了两天,才赶去长草沟客栈。他觉得,做人得讲究,不讲究就不做人。即便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也得讲究一点。
这次赌博,黑棉袄做了超级防范,就是一只麻雀也难逃庄园。但我父亲不按套路出牌,直接缴了黑棉袄的枪,顶着他的后脖子,阔步出了庄园大门。黑棉袄没有想到我父亲使出这种手段,但这也是赌的一种。没办法,得认。愿赌服输,黑棉袄自认倒霉。
黑棉袄说:这次,我挨了处分,关了一周禁闭。
我说:这很公平!
但我父亲没有关禁闭的机会了,庄园上层发出最威严的惩治令:要么砍掉脑袋,要么砍掉双腿。我父亲愉快地选择了后者。黑棉袄监刑。庄园里一个瘸腿外科大夫泡了一桶花椒水,给我父亲使用了麻醉术,并让他喝了一瓶酒精,便很利索地肢解了我父亲膝盖以下的双腿。截肢下来的双腿没有做医学处理,反手抛在屋顶上,不到一周时间,双腿水分尽失,成了腊肉状。后来,黑棉袄想起那腊肉状的双腿,便用牛皮纸仔细包裹了,托人带到长草沟客栈。失去双腿的我父亲,像一只打断腿的狗一样在庄园里爬行。但他并不悲伤,哼着小曲儿爬来爬去,似乎还很快乐。庄园里的人都认为他疯了。
黑棉袄突然心生感慨,说:李大可,是玫瑰庄园最幸福的人啊!
我一诧,说:这是你认为的幸福?!
黑棉袄说:当然!
我从泥地上拔出匕首,擦拭着刀刃。黑棉袄看着匕首,想解读什么,暗暗表情下藏着隐隐的硬。我反复地用手指擦拭着刀刃,最后用力将匕首掼进泥地。这次来单刀赴会,我想亲手血刃我那个老杂种父亲,刚才,我也想捅了眼前这堆黑棉袄。但现在,我将锋利的刀刃插进了坚硬的大地。我感觉,我将刀刃插进了那遥远的玫瑰庄园。
黑棉袄显然看透了我的举动,一声叹息,错综复杂。
我也看透了黑棉袄的心思,万般无奈,一声叹息。
夜幕沉下,天空亮堂起来。满天空都是闪亮的星星,像玫瑰庄园里那些幽灵的眼睛。黑驴在我身后已经酣睡。夜风阵阵,偶尔有古怪的声响传来。说不清那是什么声音,反正古怪。想想这庄园是活来死去的墓园,有异响也不足为奇。既来之,则安之。
深夜里,我问了黑棉袄玫瑰庄园的玫 瑰和我父亲的死亡问题。
我说:为什么种玫瑰?
黑棉袄说:种植玫瑰就是种植希望啊。
我说:种花的人,并不能看到花开的希望。
黑棉袄说:但你父亲能。
我说:他也不能,最后像狗一样地活着。
黑棉袄说:不,不,在地上趴着,他也是胜利者。
我说:为什么?
黑棉袄转过话题,说: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的名字叫李小可。
我摇摇头,说:不,我叫李可,我儿子叫李小可。
黑棉袄爽声笑道:李大可,他妈的,你真是一个幸福的家伙!
我无力承接“幸福”“不幸福”这个话题,这个话题太他妈的巨大,也太他妈的沉重。不过,我突然想送黑棉袄一件东西,我觉得,单刀赴会,不辞辛劳而来,应该给黑棉袄留下一点什么。留下一点什么呢?我觉得,他应该得到救赎,假若他还有所谓的灵魂的话。
我从行李包里取出那本黑皮《圣经》,很慎重地双手递向他。黑棉袄瞟了一眼我手中的书,沉默了半天,才开腔。
黑棉袄说:我不识字!
十
父亲死于第四次逃跑,那时候他已经失去了双腿。只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这是老祖宗留下的卡码,不能逾越。
第四次,只剩下半截身子的我父亲居然钻进了一辆进玫瑰庄园收购玫瑰花的卡车。鬼知道他是怎么爬进车槽子里的。这一次,庄园上层大发雷霆,说若不严加惩戒,庄园的威仪何在?而且还将成为历史笑话。而所有的人都惊诧那个失去双腿的家伙,他逃跑的意志比鸟儿追逐自由的飞翔还要坚定。但这次,父亲被一颗子弹阻挡了逃路。子弹是从黑棉袄的步枪枪管里射出的。
子弹挟裹着人世间的迅风疾电,穿过了他的脑袋。
飞溅的鲜血,像灿烂的玫瑰一般绚烂夺目。
子弹穿过脑袋之前,父亲给黑棉袄提了两个要求,一个就是要将他埋在玫瑰庄园最高最高的地方,在那里能看见远方。黑棉袄跟我父亲打过三次赌,也算是有了赌情。第四次,我父亲赌的是黑棉袄这个人。黑棉袄报告庄园最高管理者,说应该将我父亲这个家伙剥皮实草,高悬在庄园大门之上,才能以儆效尤,杀一儆百。建议相当恶毒,相当残忍。黑棉袄说,只有这样,你父亲的遗言才会得到满足。
我说:管理者就同意了?
黑棉袄说:他们求之不得!我问:还有一个要求呢?
黑棉袄说:你父亲说,要我找到你,他要看你一眼。
我浑身一颤,感觉一股灼烫的热从脚底板猛然窜烧起来,通过脚踝、小腿、膝关节,大腿、股沟、丹田、腹腔、心脏、脖颈,轰隆隆地上了脑袋。瞬间,我脑袋发炸,眼前发黑,一头栽倒在地。吓得身后半睡的黑驴一个惊跳,一声长鸣。
临别时,我长久地凝望着玫瑰庄园的大门之上。
在大门的顶端,一根手臂粗的枣木桅杆,以前是挂旗帜的,现在挂着半具干尸。干尸像鱼干一样穿在桅杆上。干尸没有腿,只有膝关节以上的部分。因为日月轮换,天长日久,干尸已经成了黢黑黢黑的一张人状皮囊。我不想多看一眼,恶心,难受,痛。但我还是忍不住不看。干尸的头颅是酱黑的骷髅状,眼眶巨大,深凹,空洞。虽然没有眼珠,但感觉活生生的眼珠分明还在,还有目光从那凹陷的深处投射出来,看着我。我赶紧闭上了眼睛。我生怕那骷髅的眼洞里,会有眼泪冒出来。我懦夫一般闭上眼睛。我还辨识不清那个已经远去的玫瑰庄园的时代,我也无力承接那滚烫的泪水。甚至,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将我父亲——那个我母亲嘴里最亲密的老杂种,重新埋葬。
黑棉袄陪着我,也眺望着玫瑰庄园的 大门之上。良久,他冒出一句话来,像说给自己听,也像是说给我听。
他说:那是玫瑰庄园最高最高的地方, 能看见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