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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文艺》2024年第2期|路魆:请狐入瓶(节选)
来源:《长江文艺》2024年第2期 | 路魆  2024年02月26日08:26

一想起狐狸的消失,胡不归就想起隆沙街居民的离开。他坐在山梁上,睁开眼,张大口,让平原夜风吹进去。“我的眼睛还不及一阵风重。与风交换感受的器官,让鸟在体内飞行。那时,狐狸穿过远处的树林……”

——狐狸穿过远处的树林,来到小屋前,轻轻一跃,消失在屋檐上。

胡不归是隆沙街的最后一个住户。他本以为能在这里活到终老,但城市的扩张速度超出预期,远离城区的隆沙街也被划入拆迁范围。他早就收到了搬迁通知,一直不愿离开,也不是不会离开,只是还有种眷恋,更重要的是,还有个未解之谜正等他去解开。他的小屋位于隆沙街的山梁上。山梁不宽,横亘在平原,黄土裸露。小屋更是小,四周空旷,没有高大的遮挡物。他就像一只活在层层果肉深处的小虫,离开果核只有唯一的虫洞——大门。

但狐狸是如何消失的呢?明明一看见它,他就跑出来了。也许它绕到小屋背后,用隐身术或变形术化作一缕空气、一个瓶子、一根鸡毛——总之,小屋来了一只狐。证据是有的:从那天起,散养在山梁下的母鸡隔三差五地不见了,有时不见一只,有时连丢两只;屋内不时有异响,有东西走来走去,响声不是人为的,不是风。按古人的说法,这是患狐。天空没有猛禽,地上没有虎狼,也不见从城区来的盗贼,只可能是那只他见过又消失的狐。

那陌生而惊奇的一瞥,勾起了胡不归的遗憾,如果不能再见狐狸一次,遗憾将一直折磨他,直至他老死的黄昏。而那时,他想必早已移居城市,久违的狐再次来到窗前,告诉他:“我观察了你一生,现在我又现身了。你还有什么愿望?”人之将死,还有什么愿望?再没有别的愿望了——不不,还真有一个愿望:“灵狐呀灵狐,带我回到隆沙街最初那个时代看看,我看看父母为什么离开,看看童年快不快乐。”

胡亥才是他的原名。隆沙街居民称他为“二世祖”,不过跟秦二世胡亥没关系,也不是说他是败家子。私下的说法是,他小时候死而复生过一次,现在是他的第二世,所以才叫二世祖。总的来说,他对过去所知不多,对身世充满好奇,但没人愿意为他说个明白。要命的是,隆沙街搬迁在即,人们各奔东西后,他的身世之谜也将佚散城中。至于“胡不归”,则是房屋安置处职员给他起的花名,他觉得这名字也不错,比“胡亥”多些江湖侠气,少些人生失意。

隆沙街余下的日子不多了。实际上,它不是一条街,是由散落山梁上的简陋民房组成的小村落。谁知道这些摇摇欲坠、随时会被平原落雷击中的民房,是从哪个朝代建起来的呢?地址又偏偏在远离城区的平原上。他想,最初那位无名氏领头人,肯定是基于某个经过日思夜想的念头,才决定带领众人在这个看起来不适宜生存的地方落地生根的吧?原因已不可考据了。说不定在许多个朝代以前,隆沙街所处的平原本是一个繁华的市集城镇。

隆沙街被稀树和灌木环绕,仿佛地处热带草原,其实就在前方不远处,盘踞着一个巨大的城区。按工程规划,一座新建的高架铁路将从城区延伸而出,正好穿过隆沙街。大多居民在城区从事着不起眼的工作,只有胡不归在隆沙街谋生。他是养鸡的,在山梁背坡处圈出一块干草地,搭了个养鸡棚。鸡是露天放养的,只吃玉米和米糠。养殖合作公司将玉米、米糠、药品、器具运到郊区边缘,他便开着三轮车去提货。有一次他驶过平原,远眺高速公路,看见收费站栏杆升起,汽车有秩序地通过闸口,而在这之前,它们只能原地待命。他心想,搬迁通知也是一个这样的指示吧:在这之前,所有居民忍耐着、沉默着,在贫瘠的平原上待命;指示发出后,他们迫不及待地签署同意书,仿佛封印千年的狐得到赦免,离开镇压它的玲珑宝塔。接着,他又深入地想了想:城区和山梁不正是城池与城墙的关系吗?这么看,搬迁通知更像一道收兵军令,士兵们在戍守边疆、平定骚乱多年后,终于在一个黄昏等来了收兵军令。

但肯定有些士兵无法割舍边疆生活,而选择留下来吧?像他这样,没有妻儿,父母一去不知所终,戍守边疆的使命就像一种老派顽固的趣味那样驻留心头。他是一个留守的士兵,守着无人居住的街道,守着天与地,望着险要空旷的峡谷,等待不会再来的匈奴,在空等中消耗生命。天地之大,门之宽广。眼睛是虚高的瞭望塔,舌头是稀薄的烽火。一切都是在佯装,在虚张声势,却也是必要的。

他必须想办法留下来,不仅是为狐狸留下来,进一步来说,是因为他无法引诱狐狸与他一起离开平原,进入城区——这其中涉及一种自身与他物的不可动摇的非权力关系。从前有狐狸在隆沙街出没过吗?没有。偏偏在笔尖离搬迁同意书的纸面只有一厘米高时,狐狸出现了。“稀奇啊!它只向我一人现身。”他想。一个短暂的挑逗,带来一段漫长的疑惑,那一刻,他附了魔。找了一会儿没找到狐狸,他回到小屋,快速签下名,名字是以狐狸的形状勾勒出来的。当他后来把同意书交给职员时,对方左看看,右看看,面露狐疑:

“胡来。你怎么在上面画一条狗呢?”

“一条狗?”

“不是一条狗是什么?”

他设计了一个具有摇摆性的游戏。如果职员认为那是一个人名,毫无疑问,视作他签了同意书,他必须尽快搬走。可是,职员不仅没有认出那是人名,还把一只狐狸看成了一条狗,签名也就无效了。于是,他故意面露难色。

“嗯,是狗。”他放下笔,说道,“这事儿,我得再考虑一下。”

人们开始着手搬迁,升起进入城市生活的意图,脸上的光像牛奶一样亮白,照耀着人类整体的进程。胡不归的心思不在搬迁上。他又买入一批小母鸡,每天去确认鸡只数量。只要丢了鸡,他会高兴一整天,知道狐狸回来吃饵了。但地上没有鸡血,没有搏斗痕迹,所有母鸡僵直躺在地上。他还以为它们全死了,大喊一声,结果它们全站了起来,奔向饲料盆。哈哈哈——狐狸来的时候,母鸡学会了装死呢!幸存下来的母鸡对这场狩猎有什么想法?狐狸来了,反正要牺牲一只鸡,与其四处奔命,还不如躺下来装死,这次被抓走的不一定是自己。相对而言,夜晚的降临比同伴的消失更令它们恐惧。由于生理结构的缺陷,它们永远处理不好夜晚的经验。为了欢庆白天的幸存时刻,母鸡整天打鸣。公鸡躲在角落里瑟瑟缩缩,一声不吭,不再司晨。

如果狐狸真有灵性,它现身的目的又是什么?睡觉前,他不断回想狐狸的脸,想象它的身姿,终于有一次成功梦见自己变成那只狐狸。但至今他还没成功在梦中解开狐狸现身的谜团,无法作出终极判断。要理解一只狐狸,本来就是荒谬的。子非狐,不知狐之妙,亦不知狐之疑。

职员不厌其烦地来访,劝胡不归搬走,一边阐述城市扩张的必要性,描绘曼妙的城市生活。每次只来一个人,一来就开口说:“胡不归?胡不归?补偿方案那么完美,你还在考虑什么?”来访经常是在深夜,深夜的寂静中,人与人的交流似乎变得容易些,他们希望用善意解决人与土地的问题。胡不归沉默着,与来访者促膝而坐,把原本送给他的酒斟给他们喝,随后提醒对方聆听从平原传来的声音:先是汽车飞驰声,夹杂火车的轰鸣,随后,窗玻璃和小屋地板也有节奏地颤动起来……他们像坐在梦中的船舶里摇晃……

“听到了吗?”胡不归说,“只要小屋不拆,公路和铁路绕着它建,未来这里就是一个郊野服务站,人们随时在这儿停靠,做梦,喝水……很人性化、很美妙吧?你们就没有这么想过吗?”

来访者喝得醉意微醺,挂在窗外的录音机、灯带以及藏在地板下的抽水马达,总能制造一些模棱两可的幻觉。在人造声音和颤动中,来访者的眼神变得晦暗如夜,不再期待胡不归的回答,反而和他聊起缥缈的搬迁往事。他们中某个人有时会出乎意料地使用“人类迁移”这类感性词汇。胡不归最喜欢的是这个故事:一个城乡接合部在洽谈搬迁协议的前夜,集体消失,人们后来在一次海市蜃楼奇景中,在天上的云雾光影间,看见它的倒影。它是不是长出腿来了呢?像移动城堡,像大陆漂移的古老回魂,在夜里悄悄完成了自身在异域的重建运动……每回讲完故事,职员醉意阑珊,准备离开,态度却前后颠倒了,竟然劝胡不归守住小屋。真令人想不通啊。也许是因为,在其他居民搬走后,他搬迁与否已不是最关键的问题,工程照样能进行下去。那他们为什么还坚持上门呢?“我们之所以来找你……”他们说着同样的话,却永远说不出答案,“只是为了……为了……”——为了再次穿越夜晚的平原,像古人寻隐者一样,寻遍空山,与知己在月下对酌吧,胡不归揣度着。酒杯的碰撞,月下的风声,回响着一种古老的人类经验。可是,一旦他们回到城里,就会忘记以上这番话,不久后又带着酒水拜访他,劝他搬走。

最后一个搬迁户离开那天,施工队开着推土机和挖掘机,径直驶到山梁下。几个工人爬上山梁,进入隆沙街,检查清场,确保搬迁户都已离开。这一头,推土机开始推平山梁上的房子,另一头,挖掘机在山梁的底部挖土,噪音响彻平原,从清晨持续到日暮。胡不归坐在小屋里,每寸皮肤都在经受无形的敲打,同时感觉自己处在世界的中心。但世界的边缘正在坍塌。日光下的机器闪烁耀眼的金属色泽,工人汗如雨下,肌肉紧绷,有着愚公移山般的坚决。他捂着口鼻,穿过漫天的施工粉尘到养鸡棚查看过,母鸡一只都没少,却再也没见过狐狸了。他开始怀疑留下来的意义,还有一种羞愧:若每一座山,都有一个像他这样赖着不走的山民,那么,愚公移山的故事就不会流传于世了。

当旷日持久的工程结束后,隆沙街也随之消失了,山梁被挖得只剩一个土丘。推土机撤到很远的地方去,平原上只剩下胡不归一个人。当然,还有一群母鸡。他从土丘上滑下来,在黄昏的郊野上漫步,看着空无一人的景色,心生悲戚。隆沙街的居民在进入城市后,注定各奔东西,苦涩而踏实的贫瘠生活将以历史形式消失在历史烟云中。同样消失的,还有夜晚收工后穿越黑暗平原归家的古老经验。他眼前浮起一座城池倒塌的景象。

他是那条业已消失的隆沙街的儿子,这里的大人是他的养父养母,比他更了解他自己,但他不知道他们姓甚名谁。他对童年没有记忆,人生似乎是从中段开始的,在故事前半段,他或许是另一个人;也想不起父母是在何年何日,因何事何物离开隆沙街的,又为何将他托付给别的居民照顾……真像梦一样。梦通常没有开头,也没有完整的结尾。

“我是二世祖,我死过一次。没错。”他漫步在雷声隐动的云层下,想着事情,“重生后,我失去了记忆。这世上能活两次的人不多。人们为了遵守某个约定,不能透露我重生的秘密。一得到搬离这里的机会,他们想都没想就签署同意书。这样做不是为了拿补偿款,只是为了摆脱我这个负担,去过另一种新人生吧。只要进入城市,他们就能解除曾经缔结过的某种秘密关系。那,秘密关系到底是什么呢……”

但这种秘密关系曾经存在与否,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因为他从不觉得自己依赖某种关系活着。他终于是一个具体的人了,是挖掘机清扫了眼前的障碍,就像水面的浮沫被捞起,可以清晰地看到水底砾石。他的视野更开阔了,头脑清醒,发现很多事物和记忆都变得清晰而具体起来。唯独那种秘密关系无法被清扫,没有彻底消失,反而慢慢地引起他的注意,激发了他的焦虑。从前是别人暗示他秘密关系的存在,现在是他想要了解其真面目。秘密就像一条灌木丛里的毒蛇,咬了他一口,他躺在地上,凝视静立在土丘顶部的小屋。

土丘如高耸的柱子,直指苍穹。顶部的小屋是整个平原最凸出最高的点。站在上面的他,则是平原上最高的人。即将到来的雷电和风雨,不会忽视这样至高的存在。小屋高高在上的样子,真像一座神圣的庙宇,里面供奉的神,正是他自己,一个怀着巨大秘密和自我信仰生存的孤儿。

他谨慎地生活,不向其他居民流露任何愁绪,直到那天,看见他们为搬迁而欢欣的样子时,心中却充满嫉妒,说:“走吧,离开平原吧!但别后悔。你们会怀念泥味的骨汤,永恒的烤鸡,清甜带露水的蜘蛛。”人们以为他这番话又是在念经,要他站在最高处继续念,或者到他们的屋里去,单独给他们念。他的自尊心再次受到了伤害。他对世界产生了诸多想法,然而每次向其他居民倾诉,他说的每句话传到他们耳中,就变了所谓的“经文”。他不明白,那些疑惑和愁绪怎么就成了经文呢?明明只是些每个人都能听懂的句子。在日常生活中,说一个人在“念经”,就是说他絮絮叨叨、胡言乱语呗——他没有信心认为一种俗成的说法在他身上就回归了其本质的含义。

当他们需要他“念经”,就会请他到屋里去,让他坐在炉火旁,随便说些什么。他一开始不知道该说什么,嘴里磕磕绊绊地蹦出几个字眼。有次他抓起手边的课本,很自然地读起了课本上的诗歌来。他很惊讶,自己竟然会念书。在有限的记忆里搜索,他也想不起自己曾上过学,却认识书上大多数汉字。“在那段已消失的记忆里,我肯定上过学吧。”他想。后来每次到别人家念经,他就拿起别人家孩子的课本念,默默背诵。孩子看电视剧时,他也跟着一起看。总之,人们不在乎他嘴里念什么,也不管他在屋里干什么,只管把食物放在那儿,把他晾在一旁,继续他们的日常生活。他觉得自己的处境有点像供奉在家里的土地神,人们只管供奉,却从不曾把土地神当成一个家庭成员。

“他们说我在念经,其实是在劝我向善弃恶吧?可是,我不想念经,只想说话。和人说话多么美好啊!但隆沙街的人从来就不想和我说话。唉,没人会和土地神聊天。”胡不归对着炉火旁一只待宰的母鸡说,“对了,有人教过你下蛋吗?没有吧。知道吗?下蛋才是你的本能,而不是被宰了吃掉啊。”

甫一说完,那只母鸡莫名其妙地跳进火里,后来便传出这样的一个谣言:听完他念经后,连母鸡也顺利投胎去了。没错,隆沙街的每户人家都听过他念经,现在他们终于等到投胎机会,到城市去过上新人生。自始至终,都没人说要带他一起走。当然,他已经是一个独立的人,是一个具体的人了,生死已经与他们无关,也与任何人无关,包括他父母。

成为一个具体的人,还是要从狐狸出现那天说起。他带着一颗感恩与好奇之心,用鸡诱狐,等它现身,一睹它的神秘身影。但现在,他不得不放弃这种笨拙的方法,转而下定决心要把狐狸抓到手。是因爱生恨么?得不到就要抓住它,再毁掉它?不,恨意是没有的,妒意倒有那么一点,还有一些占有欲。就像请神进家一样,他要把狐狸请进家里来,而不是任由它神出鬼没,游荡在视线之外,惹得他整日分神。他是一个具体的人,但狐狸依然是一种缥缈之物。

那就动手吧!诱狐,伏狐,抓住它的大尾巴!

如今,隆沙街变成一片丰富的废墟,吸引了来自城区的流浪者到这儿淘宝拾荒。隆沙街居民没带走的瓷器、烟草、钢铁,甚至发芽的土豆都成了宝贝。流浪者在夜晚的废墟上燃起篝火,讨论如何用发芽的土豆在平原上种植,开垦农田,想象在这里重建生活的远景。流浪者邀请胡不归一起围着篝火唱诗,唱的都是他听不懂的句子。如果隆沙街居民听到这些含糊不清的唱词,一定会更清楚什么才叫经文吧。

他们像朝圣一样仰望小屋,认为它之所以能在疯狂的扩建工程中幸存,想必是因为拥有某种不可侵犯的力量。看吧!月光星辰下,它像一座清辉遍布的神庙,流浪的众生在它的庇护下重建通天巴别塔,只是这次将他们驱散的,只有人,没有神。商议过后,他们提出要以小屋为中心,向外扩展流浪家园的版图。胡不归不敢告诉他们,那只不过是一间摇摇欲坠的小屋,没有什么神秘之处,却又被他们自然而生的虔诚打动了。他想和他们做朋友,于是献出几只母鸡,做成烤鸡,分给他们吃,又向他们请教如何才能捉到一只狐狸。他们狼吞虎咽,连鸡骨也嚼碎了,吃饱喝足后却只顾挤在一起呼呼大睡。他顿时生气,却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如果狐狸存在,那也是人变的,人才是最大、最贪婪、最狡猾的狐狸!

流浪者通常在下午抵达,待到凌晨,他们甫一离开,安置处职员又找上门来。这两拨人轮班上岗似的,前来拜访他,填充他除做梦以外的空白时间。隆沙街居民曾把胡不归当成一位似有似无的家神,供奉在家,到今天,流浪汉和安置处职员又将他视作一尊活着的神像,在这个破碎的世界中屹立不动。唯独没人问他需要什么。假若真的存在一位神,他有没有自己的需求呢?人间的悲欢是他的音乐,宇宙的尘埃是他的食粮。

他决定尾随流浪者进入城区,来到城郊边缘时,只见他们脱下褴褛的衣服,从草丛里扒拉出行李,里面都是些光鲜的行头,西装、皮鞋、制服等。换上衣服后,他们自然地谈起各自在城区里从事的高端工作——这才明白,原来他们不是流浪者,是一群由科学家、企业家、投资人等精英人士组成的行动团体,自称为流浪艺术家。胡不归气急败坏,跳出来指责:“把烤鸡还给我,这群骗子!明明家底不菲,却还要吃我辛苦养出来的鸡!什么虔诚,什么崇拜,都是造作!你们顶礼膜拜的神庙,只不过是我的破房子!”

他们议论纷纷,也许谁也没想到,这里竟然有一个真正的流浪汉吧,一个没有出路的人。随后,一个自称是科学家的人首先站出来说:

“先生,别生气,听我们解释——知道吗,流浪、漂泊、原始,才是心灵的本质,所以我们想当一群流浪者,去实践检验这个真理。”

“胡说。”胡不归马上反对,“流浪从不是主动选择的事情,它是被动的结果。我就是例子……只要我不走,在故乡,我就是一个流浪者。”他又想起母亲,可是模模糊糊地又想不起一张具体的脸。一旦离开母亲的子宫,在这人世间,人也不过是一个大地上的流浪者。

“唉,倒是没错。我们之所以在城里工作,说到底还是不够自信,怕饿死,是城市给了我们退路。当然,这是不够彻底的。一颗坚决的心灵本是没有退路的,就像你,你就是一个没有退路的人,令人佩服!”

“好吧。”被这么奉承,他竟觉得有些骄傲,但为了体面,没有流露出来,又问:“那你们知道怎么抓狐狸吗?”

“真惭愧。我们这群艺术家总是描绘人类的狐疑时刻,却从未见过狐狸。你很幸运,见过那些我们没见过的神秘时刻。我们的沉默是迫不得已的,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无知和羞耻。如果有一天你找到了捕捉狐狸的方法,一定要告诉我们,我们要好好地观察狐狸的脸。”

“算了吧。你们吃了我的烤鸡,却净说些没用的大话。”

“烤鸡?哦,说实话,味道还是差了一点儿——不是说不好吃,而是太好吃了。问题是,城区人习惯吃肉质发软的鸡肉,平原放养的鸡虽然香,但又硬又难嚼。你坚持纯天然养殖,只会害了自己,得把目光放远点,用土方法养鸡只会带来检疫风险。这样吧,为了不白吃你的烤鸡,我们会想办法帮你把母鸡养得符合城区人的口味,拓宽销路。”

“油嘴滑舌,瞎扯。告诉你们吧,我养的鸡销路可好啦!”胡不归识破了他们虚伪的面目,“你们这群精英分子,把快乐建立在我的废墟上,随意践踏掠夺,言必说家园与理想,却根本不关心我的真实处境。你们知道我为啥要留下来,又为啥要抓狐狸吗?这才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哦,原来如此。是我们大意了……”科学家琢磨一会儿,又继续说:“这样,不如跟我们说说你梦见狐狸的时刻?或许我们能提供些看法。”

他们不仅没有生气,似乎还真心实意地要提供帮助。这次胡不归反而难堪了,暗自反省自己是否有点过激。总不能辜负别人的好意吧,于是他清清嗓子,一边回忆梦见狐狸的时刻,一边讲述……好像是在瞌睡的间隙里……在夜晚呜咽的风声里……在他们围着篝火唱诗的困倦时分里……那时,狐狸出现在他半睡半醒的梦里……他坐在小屋,望出去……狐狸穿过远处的树林,来到小屋前,轻轻一跃,消失在屋檐上……他把这些告诉他们。

“明白啦!都明白啦!根本就没有狐狸,自始至终都只是你啊。”科学家突然吊着嗓子说,“大家还记得吗?他说的那些时刻,我们明明看见他在平原上梦游!还以为他在搞实验艺术呢!你当然抓不到狐狸,因为你看到的都是梦游的幻象,醒来后,自然不会重现。所有狐狸的记忆,只是你的梦游记忆。”

“是吗……”

“大家看!他这一脸迷惑的样子,不就是狐疑的最好表现吗?”他们围着他,对着他的脸看了又看。在不经意间,态度大变,他们用自我粉饰、反客为主的说辞,搪塞他,嘲笑他。当他还想辩解什么,他们却转身走了,将他的疑惑化作一团巨大的泡沫。

他夹在平原和城区之间,两头看不到岸,心里空空的。

如果狐狸是我自己……如果没有狐仙,没有神,没有父母……人将是自己唯一的启蒙者……可是,人能成为自己的启蒙者吗?不,人不可能仅靠自己完成启蒙这件事。对,一定有父母从小养育了我,在那更遥远的过去,一定有些古老的个性在脑袋里牵引着我,就像母鸡不会凭空消失,因为这世上还有偷鸡的狐狸!携着祖先的魂的狐狸,它在平原上终夜游荡,不断刺激我,引诱我,指引我走向真理。我如今的处境都是因狐而生的。伏狐之事刻不容缓!

隆沙街经历了一次全新的贫瘠,从一个丰富的废墟变成一个贫瘠的垃圾堆。安置处职员也越来越少来了,搬迁工程已经到达尾声,小屋的存在微不足道,就算绕过它,也不影响工程建设。胡不归感到荒芜,这种荒芜随着隆沙街的日益贫瘠,随着来访人员日益减少而加剧。没有人在乎他了,没有人和他较劲了,缺少搏斗的生活简直死水一潭。

最后的来访者,只剩那个说出“人类迁移”的职员。他叫小秦,由他负责跟进胡不归的搬迁事宜。小秦是个年轻人,比胡不归年轻,整日无所事事,在安置处这种临时成立的部门担任闲职。上次见到他,他那么积极认真。后来又见到他,双眼却透露恍惚的神思,欲言又止,在常规的套话外还有什么难言之隐堵在心头,不知如何向胡不归坦白。

“好吧。我查到了一个秘密……”有次,小秦喝酒壮胆,这么说。

“关于我的?”胡不归心头一颤。

“对。如果我说出来,所有工作都会结束。”

“那——就不要说了吧!”

“好——好啊!”

“对。只要不说,一切就不会结束。”

小秦握住胡不归的手,胡不归也紧紧握住他的手,从未像今天这样得到另一个人的肯定。他当然很想知道那个关乎自身的秘密,可转念一想,一旦秘密被说出口,那种紧张地维系着他跟世界关系的力也将断裂。他不敢想象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他想活在风暴中央,活在挖掘机的噪音里,活在对流浪的无尽惊惧里。风暴萦绕在小屋周遭,随时会掀翻他的栖身之舟,将他拖入海洋深处,彻底毁灭他。他在振奋和惊惧的交织中,想起在课文里读到的那句话:“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但如果你想说出来,我也不会阻止你的……”胡不归又说。

“你动摇了?”

“未来这里会被翻个底朝天,我还能独善其身吗?”

他们坐在土丘上,望着美丽星空。每颗星都引人遐想,给人空阔的、宇宙般的安慰。他们看着星星,心里却都在揣摩对方的下一步行动。

“你要知道,人类迁移是不可阻挡的,也是必然的。”小秦说,“从部落迁徙,到移民浪潮,人不能总待在一个地方。”他指着某个方向,一个终极的方向。

“既然这样,你还不把那个秘密说出来?铺垫这么多,不就是为了劝我离开吗?”

“你误解我了。这取决于你属于哪种人。在人类迁移的漫长过程里,非洲大陆的人不也留了下来吗?区别在于生活的形式罢了。”

“你这是自相矛盾。既希望我走,又说我可以自行决定走不走。”胡不归苦笑着说,“而且我走,或不走,也取决于你想不想结束这份工作。如果你喜欢这份闲职,每天做做样子劝我,我是不会把事情捅穿的。这对我们双方都无益。当然,就算你把秘密说出来,我也不一定会走。我能赖在这儿这么久,就不会因为随便一句话就走人。”

“那是因为——”小秦故作神秘,凑近他,悄声说,“你还不知道,一个秘密的威力到底有多大。”

“得啦,得啦!你走吧,该下班了。”

胡不归摆摆手,催促小秦回家。他害怕要是话题继续深入,那个秘密马上就要被揭穿了。“我才是自相矛盾的那个人啊。”他想。

小秦从土丘滑下去,走上黑暗平原,走出很远后,还回过头来朝胡不归喊道:“不要总待在一个地方!远处有一个秘密!秘密!”声音从四面八方灌入他的耳朵,回音一阵又一阵,吓得他赶紧跑回小屋,锁紧门窗,把灯火辉煌的城区幻象挡在黑夜中。

无人的白天,除了风,万物都是沉默的。母鸡打鸣也打倦了,回归本性,开始产蛋。母鸡的数目没减少,可是蛋的数量比往常少了。是狐狸?他久违地感到了激动。狐狸改变了食性,爱上了偷鸡蛋吗?他走到平原上,心烦意乱。

这时,忽然从土丘背面走出一位穿蓝袍的老人。他提着篮子,慢悠悠地朝鸡棚走去,走出来时,篮子里已经垒了好几个雪白的鸡蛋。胡不归没见过此人,竟敢在他面前偷鸡蛋。他冲上去,准备抓住这偷蛋贼,却见老人脚步轻快,宛如凌波微步,绕到土丘背后,一眨眼就不见了,还听到一阵木门关闭的吱嘎声。他绕着土丘背后,左看右看,那儿根本没有木门,拍拍泥土表面,除了挖掘机抓钳器留下的一排排巨大的爪痕外,泥土夯实得很呢,看不出有什么端倪。据说,狐仙有幻化人形的本领,胡不归不禁心头大喜:原来是一只老狐狸啊!偷鸡、偷蛋的都是他!

“喂——上面!我在上面!”

胡不归一抬头,见老人站在屋外,向下倒着一张皱巴巴的脸,下巴留着一撮小白胡,正俯视着他。这着实把他吓了一跳。土丘没有阶梯,要爬上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老头如果不是狐仙,不可能一眨眼就爬到上面去。

“到你家讨点水喝可以吗?”老人说。

“给我下来!你这偷蛋的老东西,还有脸问我讨水喝?”

“啊——你可冤枉我了。”老人提起篮子说,“我这是在帮你捡鸡蛋。母鸡最近状态不正常,吃自己下的蛋。就算它们不吃,也会被蟒蛇吃掉。”

“蟒蛇?”

“原来你不知道啊?我还以为你故意养蛇为患呢。看来,有时人确实不知道自己家里会有什么危险的东西。”老人故作疑惑,挑逗他,嘴角露出笑意,“你最近丢的鸡和蛋都是被蛇吃掉的。要是不怕,我现在带你去看看。”

“去就去。谁怕谁呢。”

老人说完,就绕到小屋背后。胡不归看不见他了,可是才几秒钟工夫,他又回到在平地上,从土丘背后走出来,走到胡不归面前。胡不归更惊讶了,心里笃定地想:如果这人不是狐仙,就肯定会轻功!他跟着老人走进鸡棚,走到一只大瓮前。啊,怎么有这么一只古怪的瓮?几乎有他半个人那么高,头宽脚窄,像个酒坛子。如果它一直在那儿,平时进来喂鸡打扫,不可能看不见它。

“蛇就在里面。”老人指着瓮口说。

瓮口黑乎乎的,不走近一点儿,根本看不见里面有什么东西。老人似乎在等着胡不归走过去看看。他察觉到危险,仿佛摆在他面前的是一个陷阱。

“你怎么知道我最近丢了鸡和蛋?你可听说过什么叫此地无银三百两?”

“此地无银,但有蛇。”

“你从哪里来的?没见过你。”

“瓮。你不去看看?”

胡不归以为他说自己是从瓮里来的,好奇心被激起,往退后几步,离他足够远,确保不会被他趁机推到瓮里时,又挪步过去,探出头朝瓮里看。天光照亮瓮四壁;再往前看,光一点点往下渗,看见一溜鳞片状的白色衣膜,是蛇蜕下来的皮;瓮底部,躺着几块白色小骨头,是鸡骨——没看见蛇的本体,蛇蜕可以是人为放进去的,再说,蛇吃鸡是囫囵吞下的,怎么会吐骨头?种种迹象又令他心生怀疑。

“所以说,从来就没有狐狸?”

“也有。”

“到底有还是没有?”

“有。”

“你有办法抓到它?”

“这就得请教古人了。聊斋先生有一则很短很短的故事,不知你听过没有,叫《狐入瓶》。”

“没有。我没看过这种书。”

“没看过就好办,看过反而不奏效。”老人原地踱步,若有所思,“我们先合力把瓮搬到外面去吧,不要给蛇藏身的机会,要让它无处遁形。故事可以留待后面慢慢讲。”

……

(全文请阅《长江文艺》2024年第2期)

(路魆,1993年生。出版有小说集《夜叉渡河》《角色X》,长篇小说《暗子》。小说发表于《收获》《人民文学》《钟山》《花城》等。曾获“钟山之星”文学奖,PAGEONE书店文学赏评审团赏。最新小说集《吉普赛郊游》即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