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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中国作家网 |   2021年03月25日09:30

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作家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作家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作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各民族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主要职责是: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紧紧依靠广大作家和文学工作者,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二)组织作家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对创作思想的引导。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引导广大作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依据宪法和法律,加强协会管理,倡导会员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发现和培养文学创作、评论、编辑、翻译等新生力量,努力办好所属报纸、期刊、出版社和网站等文学传媒。

(五)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学交流,促进少数民族文学繁荣与发展。增进同港、澳、台作家以及海外华文作家的联系、交流。积极参加国际文学活动,增进中外文学交流。

(六)组织全国性文学评奖活动,对优秀创作成果和文学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作家协会部门预算包括中国作家协会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中国作家协会本级

2.鲁迅文学院

3.中国现代文学馆

4.中国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

5.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

6.中国作家出版集团本级

7.《文艺报》社

8.《诗刊》社

9.《人民文学》杂志社

10.《民族文学》杂志社

11.《中国作家》杂志社

12.中国作家协会机关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2021年中国作家协会部门预算报表如下: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具体报表数据详见附表1-9。

点击表格看详情

第三部分 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作家协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23358.68万元。

二、关于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收入预算23358.6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488.00万元,占比23.4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82.68万元,占比56.87%;事业收入3100.00万元,占比13.27%;其他收入1488.00万元,占比6.37%。

三、关于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支出预算2335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7.26万元,占比50.33%;项目支出11601.42万元,占比49.67%。

四、关于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770.68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3282.68万元,上年结转5488.0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158.77万元,占比86.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6.91万元,占比8.83%;住房保障支出955万元,占比5.09%。

五、关于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282.68万元, 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4065.2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机关公用经费和文学创作与研究、文学出版与传播等项目支出中的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必要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0918.00万元,占比82.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409.68万元,占比10.6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55.00万元,占比7.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2038.7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6.77万元,增幅0.3%,基本保持不变。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1020.1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139.84万元,降幅67.72%。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预算支出大幅减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107.76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7.96万元,增幅20.00%。主要原因是:机关服务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人员支出预算。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1614.1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90.64万元,降幅15.2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运行经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2021年预算数1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03.57万元,降幅95.32%。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对外文学交流活动开展较少,在充分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的基础上,2021年当年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预算安排大幅减少。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3579.7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534.53万元,降幅12.9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文学活动经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出版发行(项)2021年预算数2447.4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582.51万元,降幅19.2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中国作家网运行费、新时代诗歌发展经费、出版《人民文学》杂志外文版和出版《民族文学》汉、民族文字版经费等项目支出减少。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10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00万元,降幅50.0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371.9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91.31万元,降幅19.71%。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减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155.3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7.53万元,增幅21.54%。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人员支出预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588.2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57.22万元,降幅8.86%。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经费减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294.1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5.72万元,降幅8.04%。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单位缴费经费减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570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保持不变。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75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保持不变。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31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0万元,降幅3.13%。主要原因是:2021年一次性购房补贴支出预算减少。

六、关于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20.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1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01.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关于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3.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7.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6.0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0万元,压缩5.35%,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国作家协会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1.73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144.49万元,增幅17.4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资产运行维护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中国作家协会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94.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83.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10.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作家协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1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除机要通信用车和应急保障用车之外的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对我会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拨款6762.61万元,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21个。同时,拟对“文学出版与传播”和“组织文学评奖活动经费”2个项目开展部门评价,涉及财政拨款2250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文学创作研究译介经费、作家创作与联络经费等项目支出2021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五)文学创作与研究项目

1.项目概述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创造,引导帮助作家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文艺工作者,努力创作更多优秀作品,对于优秀作家和作品进行重点扶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文学的繁荣发展,促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抓好现实题材长篇小说创作,组织作家关注和书写脱贫攻坚波澜壮阔的历程,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创作出更多真正能够反映脱贫攻坚这一伟大壮举的精品力作;开展中国当代文学作品对外译介工作,把优秀作品推广到海外出版,对项目进行翻译资助;组织全国性文学评奖活动,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文学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团结全国网络作家,褒扬优秀网络文学作品,推动网络文学的发展。

2.立项依据

依据中国作协章程和职责。加强文艺理论的研究和评论工作,发挥其对新时代文学创作的引领作用;扶持现实题材重点作品的出版发行,鼓励优秀文学作品的译介和推广,培养新时代文学新人,展现新时代文学发展的新局面;推进新时代文学攀登计划,联合文学界、出版界、影视界,拓展文学发展的多元路径;推出一批反映中国当代文学创作思想高度和艺术水准的优秀作品,促进新时代文学高质量发展。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中国作家协会统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组织全国性文学评奖活动,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文学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对文学创作和研究进行扶持;加强文学理论建设和文学评论工作;开展中国当代文学作品对外译介工作,把优秀作品推广到海外出版。引导作家开展定点深入生活,多出人才、多出精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作家、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学交流。为基层广大作家和文学爱好者提供公共文学服务,维护作家的合法权益。团结全国网络作家,构建网络文学新风尚,促进网络文学的发展。

5.实施周期

该项目长期延续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074.4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482.5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91.9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中国作协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中国作协本级组织作家深入生活等文学活动所需的项目支出。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指中国作协机关服务中心人员支出。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指中国现代文学馆基本支出、业务及运行所需的各项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指中国作协本级组织作家对外文学交流所需的项目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中国作协本级及所属单位开展扶持文学创作活动和鲁迅文学院开展教学活动所需的各项支出。

(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出版发行(项):主要指中国作协所属报刊社网出版传播的项目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主要指中国作家出版集团扶持文学精品出版的项目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中国作协本级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十一)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二十五)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下级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二十七)“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