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开始进行作品征集
关于发布《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章程》的公告
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组织委员会成立大会于2020年12月28日在微信工作群线上举行,第二届组织委员会全体委员到会,主席刘慈欣作成立致辞。
刘慈欣对在受疫情影响下的首届评奖活动顺利完成予以高度评价,并指出首届获奖名单已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反响,他表示,适时启动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继续吸引优秀作者投身其中,逐步形成少儿科幻创作群体,并且巩固与拓展少儿科幻读者群体,将为2021年少儿科幻共同体的凝聚力和影响力的进一步扩大打下更加扎实的根基。
执行主席董仁威主持会议,按程序逐条审议《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章程(草案)》。参会的委员踊跃发言,相关讨论持续到深夜。通过反复协商及投票决定,最终达成共识,通过了章程,经由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组委会主席刘慈欣批准,正式发布并立即施行。
自章程公布之日起,凡符合参评标准(专项奖除外)的作品和作家,均可向荐选委员会推荐(含自荐),标题注明“二届少儿星云奖”,内容须包含推荐作品名称、作者名、发表时间和出版单位等信息以及推荐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微信号或手机号),推荐信箱:kefu@csfa2010.com。
执行主席甘伟康、姚予疆,联合主席杨鹏、张之路、王泉根、杨红樱,秘书长阿贤、超侠、马传思、陆杨、肖汉等共133位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委员全程参加了会议。
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将通过由少儿科幻专家组成的荐选委员会,从2020年发表的少儿科幻作品中评选4种单项奖,奖励以18岁以下儿童读者为创作对象的科幻作品及其作家,分别为:2020年度中长篇小说奖、2020年度短篇小说奖、2020年度影响力作家奖、2020年度评论奖。另外设5种专项奖,鼓励以特定读者为创作对象并用特定创作方法的分类型科幻作品:2020年度低幼类科幻图书奖(5-8岁)、2020年度少年类科幻图书奖(9-14岁)、2020年度科普型科幻图书奖、2020年度有声读物奖和2020年度丛书奖。
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由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时光幻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壹天视界科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主办,海南壹天视界科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
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组织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章程》
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章程
(2020年12月30日发布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少儿科幻星云奖由世界华人科幻爱好志愿者创立,是从全球范围内发掘、评选和奖励优秀的少儿科幻作品、作者、评论者、出版者和相关从业者等的公益性奖项。
第二条 少儿科幻星云奖的任务,是对少儿科幻进行年度检阅,凸显少儿科幻文化发展成果,推动少儿科幻文化产业振兴,激发少儿科幻人才创新活力。
第三条 少儿科幻星云奖主体标识由成都时光幻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和海南壹天视界科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为“少儿科幻星云”商标。
第四条 少儿科幻星云奖由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时光幻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壹天视界科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主办,海南壹天视界科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
第二章 奖项
第五条 少儿科幻星云奖作品类奖项评选时间跨度为自然年,即前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容须以中文表达。
第六条 设置单项奖,评选金奖、银奖。单项不得超过1个金奖。若金奖空缺,则为不超过4个银奖。
设置专项奖,评选办法另行公布。
此外,还将视情况设置其他特别奖等。
第七条 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共设4种单项奖,奖励以18岁以下儿童读者为创作对象的科幻作品及其作家,并设5种专项奖,鼓励以特定读者为创作对象并用特定创作方法的分类型科幻作品:
(一)2020年度中长篇小说奖;
(二)2020年度短篇小说奖;
(三)2020年度影响力作家奖;
(四)2020年度评论奖;
(五)2020年度低幼类科幻图书奖(5-8岁)(专项奖);
(六)2020年度少年类科幻图书奖(9-14岁)(专项奖);
(七)2020年度科普型科幻图书奖(专项奖);
(八)2020年度有声读物奖(专项奖);
(九)2020年度丛书奖(专项奖)。
第八条 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单项奖颁发奖杯、奖状和奖金,其中奖金由成都时光幻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壹天视界科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为不预设前置条件的公益性奖金。
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专项奖颁发奖杯和奖状。
(一)2020年度中长篇小说奖金奖1名、银奖3名,对其作者个人颁发奖杯、奖状和奖金;
(二)2020年度短篇小说奖金奖1名、银奖3名,对其作者个人颁发奖杯、奖状和奖金;
(三)2020年度影响力作家奖金奖1名、银奖3名,对其作者个人颁发奖杯、奖状和奖金;
(四)2020年度评论奖金奖1名、银奖3名,对其作者个人颁发奖杯、奖状和奖金;
(五)2020年度低幼类科幻图书金奖1名、银奖1名,对其作者个人颁发奖杯,对其出版机构颁发奖状;
(六)2020年度少年类科幻作品奖金奖1名、银奖1名,对其作者个人颁发奖杯,对其出版机构颁发奖状;
(七)2020年度科普型科幻图书奖金奖1名、银奖1名,对其作者个人颁发奖杯,对其出版机构颁发奖状;
(八)2020年度有声读物奖金奖1名、银奖1名,对其作者个人颁发奖杯,对其制作机构颁发奖状;
(九)2020年度丛书奖金奖1名、银奖1名,对其出版机构颁发奖杯、奖状;
第九条 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2020年度中长篇小说奖,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出版或发表的原创少儿科幻作品;
(二)创作对象为18岁以下儿童;
(三)字数在20千字以上;
(四)不得是重印、修订等再版作品;
(五)连载形式作品,其最后一部分须在上述条款(一)项中的规定时间内发表或出版完结;
(六)系列形式作品,其任何一部可单独参评,若以系列整体参评,亦仅视为一部候选作品;
(七)须以纸质文本在图书出版或在期刊和报纸上发表。
第十条 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2020年度短篇小说奖,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发表或出版的原创少儿科幻作品;
(二)创作对象为18岁以下儿童;
(三)字数在20千字(不含)以内;
(四)合集形式作品,其辑入必须是第一次发表;
(五)须以纸质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图书、期刊或报纸)上发表或出版。
第十一条 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2020年度影响力作家奖,参评对象为:
(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少儿科幻创作突出、社会认可度高、畅销;
(二)其发表或出版的少儿科幻图书的三年内实际销售量,须由出版机构出具相关销售证明。
第十二条 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2020年度评论奖,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发表或出版的少儿科幻评论作品;
(二)不得是重印、修订等再版作品;
(三)连载形式作品,其最后一部分须在上述条款(一)项中的规定时间内发表或出版完结;
(四)系列形式作品,其任何一部可单独参评,若以系列整体参评,亦仅视为一部候选作品;
(五)须以纸质文本在图书出版或在期刊和报纸上发表。
第十三条 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专项奖2020年度低幼类科幻图书奖(5-8岁),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发表或出版的原创低幼类科幻图书;
(二)创作对象为5-8岁,处于幼儿园大班至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
(三)不得是重印、修订等再版作品;
(四)系列形式作品,其任何一部可单独参评,若以系列整体参评,亦仅视为一部候选作品;
(五)须以纸质文本在图书出版或在期刊和报纸上发表。
第十四条 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专项奖2020年度少年类科幻图书奖(9-14岁),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发表或出版的原创少年类科幻图书;
(二)创作对象为9-14岁,处于小学三年级到初中的学生;
(三)不得是重印、修订等再版作品;
(四)系列形式作品,其任何一部可单独参评,若以系列整体参评,亦仅视为一部候选作品;
(五)须以纸质文本在图书出版或在期刊和报纸上发表。
第十五条 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专项奖2020年度科普型科幻图书奖,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发表或出版的原创科普型科幻作品;
(二)以科普为目的,文艺为工具,利用小说的形式,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反映科技发展对社会的作用(即“五科”);
(三)不得是重印、修订等再版作品;
(四)系列形式作品,其任何一部可单独参评,若以系列整体参评,亦仅视为一部候选作品;
(五)须以纸质文本在图书出版或在期刊和报纸上发表。
第十六条 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专项奖2020年度有声读物奖,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播出的少儿科幻有声读物;
(二)创作对象为18岁以下儿童;
(三)有声读物包括有声电子科幻小说、科幻广播剧、科幻相声等各类有声科幻文艺作品;
(四)连载形式作品,其最后一部分须上述条款(一)项中的规定时间内发表或出版完结;
(五)系列形式作品,其任何一部可单独参评,若以系列整体参评,亦仅视为一部候选作品;
(六)须在组委会认定的有声平台上播放,认定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专项奖2020年度丛书奖,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的少儿科幻丛书;
(二)创作对象为18岁以下儿童;
(三)丛书中可包含原创首发作品以及重辑作品。
第十八条 参评对象,其相应署名作者个人必须保证为该作品的第一创作人,若涉嫌抄袭等侵权行为,一切后果由作者个人承担。
参评的个人和机构,其参评资格应真实有效,若涉嫌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参评的个人或机构承担。
第十九条 参评对象有权宣布弃评,但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通知为准。
规定时间后宣布弃评的个人及其作品将被限制二年内不得再参评。如未书面通知弃评,则视为自愿参评。
第三章 组织委员会
第二十条 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邀请少儿科幻界人士共同组成,具有代表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组织委员会设主席一名,执行主席三名,联合主席三名。另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人。
第二十一条 少儿科幻星云奖组织委员会是主办单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时光幻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壹天视界科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评奖管理机构,除此之外,任何个人和群体以此为名所宣称的任何组织机构,均未获授权。
第二十二条 组织委员会主席由组织委员会主席团会议决定,全面领导少儿科幻星云奖评奖颁奖活动,负责召开全体会议、制定批准章程、审查入围名单、组织评奖颁奖活动、设立临时或专门委员会等。
第二十三条 组织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由秘书长领导副秘书长进行工作,负责通知全体会议、拟定章程草案、审查候选名单、召集评奖颁奖活动、管理临时或专门委员会等。
第二十四条 组织委员会制定各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拥有对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第四章 监事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设立监事委员会,对组织委员会负责。监事委员会对评奖颁奖活动全程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监事委员会可简称为监委会。
第二十六条 监事委员会主席由组织委员会主席团会议决定,监事委员会有权监督评奖颁奖全过程,对相关行为及时提出建议,或予以纠正,以便维护相关合法权益,保证评奖颁奖过程的公平、透明、公信力。
第五章 运营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设立运营委员会,负责筹集资金,其行为与评奖活动完全隔离,不得干预荐选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的活动。
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运营委员会可简称为运委会。
第二十八条 运营委员会主席由组织委员会主席团会议推举。
第二十九条 运营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不得兼任荐选委员会主席、委员及评审委员会主席、委员。
第六章 顾问委员会
第三十条 设立顾问委员会,对组织委员会负责。
设主席一名。
顾问委员会可简称为顾委会。
第三十一条 顾问委员会主席由组织委员会主席团会议推举。
第三十二条 顾问委员会主席、委员不得兼任评审委员会主席、委员。
第七章 荐选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设立荐选委员会,对组织委员会负责。由少儿科幻界相关代表人士组成,包括少儿科幻作家、少儿科幻评论家、少儿科幻活动家、少儿科幻爱好者、少儿科幻产业从业人员等,委员人数应在50位以上。
设主席一名。
设界别组若干,负责对应的推荐和甄选。
荐选委员会可简称为选委会。
第三十四条 荐选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应保证荐选工作延续不断,总揽年度少儿科幻作品发现和整理职责。
第三十五条 荐选委员会主席经由组织委员会主席团会议决定。
第三十六条 荐选委员会主席不得兼任评审委员会主席、委员。
第三十七条 荐选委员会下设的各界别组,应分类集中组织并推荐相关年度优秀少儿科幻作品参评。
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三十八条 荐选委员会负责通过第一轮初选、第二轮复选的双重荐选机制,从候选作品中用不记名和实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步产生入围名单。
第三十九条 荐选委员会委员须遵守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一)实行利益回避制度,实名投票时不得为本人作品投票;
(二)不得为任何人的任何作品私下拉票、换票、贿票;
(三)不得因任何人的拉票、换票、贿票要求而为任何作品投票;
(四)在阅读作品的前提下为该作品投票。
第八章 评审委员会
第四十条 设立评审委员会,对组织委员会负责。在组织委员会确定所有奖项的入围名单之后,评审委员会正式启动评奖工作。
第四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委员六名。另设秘书长一名,不参与评审。
评审委员会可简称为评委会。
第四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主席由组织委员会主席团会议决定。
评审委员会主席每年轮换,不得连任。
第四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委员由主席从专家库名单中邀请相关专家六位,与主席共七位组成评审委员会。
委员身份在颁奖典礼之前不予公布。
专家库名单由组织委员会主席团负责制定,不予公布。
第四十四条 为保持评审委员会工作的延续性,其委员可有最多不超过二位连任一次。
第四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及其个人创作作品(不包括主编及集体创作的作品)不得参评。
第四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委员须承诺,在充分阅读、调查的基础上,对所有奖项做出公平、公正地判断。
若入围作品或个人因故出现严重问题,且事实明显或理由充分的,委员有权进行拒评。
第四十七条 为确保评奖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评审委员会的工作独立进行,须与运营委员会无交叉关系。
评审委员会委员必须承诺,严守评审规则、回避原则及保密协议。
第九章 宣传委员会
第四十八条 设立宣传委员会,对组织委员会负责,进行“少儿科幻星云”品牌宣传,全面承担和协调少儿科幻星云奖的宣传计划及实施。
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另设秘书长一名。
第十章 时间流程
第四十九条 自章程公布之日起,凡符合第二章所述参评标准(专项奖除外)的作品和作家,均可向荐选委员会推荐(含自荐),标题注明“二届少儿星云奖”,内容须包含推荐作品名称、作者名、发表时间和出版单位等信息以及推荐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微信号或手机号),推荐信箱:kefu@csfa2010.com。
第五十条 荐选委员会各界别组广泛搜集2020年度优秀少儿科幻作品和年度影响力科幻作家的相关信息。
第五十一条 推荐候选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1日。
第五十二条 2月1日至2月10日,荐选委员会负责整理出《候选参考名单》,并提交组织委员会审核通过。
第五十三条 2月11日至3月10日,组织委员会将确定有参评候选资格的全部作品、个人和出版机构的《候选参考名单》公布于官方网站“时光幻象”(csfa2010.com)的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候选公示”专区以及微信公众号“少儿科幻星云奖”。
第五十四条 3月11日至25日,进行第一轮初选投票,荐选委员会委员通过指定渠道,进行不记名投票,每位委员只能行使1次投票权,每个奖项最多投10票,其中每个作品或人物选项限投1票。
第五十五条 3月26日至31日,根据荐选委员会第一轮初选投票结果选取票数前10名作为拟入围候选,若第10名出现并列,则取所有并列。
一名作者可有不超过二部作品进入《拟入围候选名单》的每种单项奖。
第五十六条 4月1日至4月10日,荐选委员会将向进入《拟入围候选名单》的作品、个人和出版机构等发出《拟入围候选通知书》。
在此期间,也是接受拟入围者提交弃评书面通知的最后阶段。
第五十七条 拟入围的作品、个人和出版机构等应在4月10日前,向荐选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纸质出版物1本/套;
(二)若以电子版形式,则须为pdf/word文档,中长篇小说应有30%以上的样章,短篇小说应有全文。
若不能按时提供上述材料,则视作退选,不再列入《拟入围候选名单》进行复选。
第五十八条 《拟入围候选名单》若因弃评或荐选出现名额空缺,依初选票数结果排序补录。
第五十九条4月11日至25日,进行第二轮复选投票,荐选委员会委员通过发放的专用帐号密码,进行实名投票,每位委员只能行使1次投票权,每个奖项最多投4票,其中每个作品或人物选项限投1票。
第六十条 复选时的拟入围候选作品、个人和出版机构等选项将按适当可选的排序方式及关键字搜索以供浏览和投票。
第六十一条 监事委员会在此期间设立监督举报邮箱:kefu@csfa2010.com。
接到举报后,监事委员会主席经组织委员会同意后有权查验后台数据。
第六十二条4月26日至4月30日,根据荐选委员会第二轮复选投票结果,选取票数前4名入围,若第4名出现并列,则再由荐选委员会决定,直至确定为止。
一名作者限有一部作品进入《入围名单》的每种单项奖。
第六十三条 5月5日,荐选委员会交由组织委员会审定后的《入围名单》在少儿科幻星云奖官方网站“时光幻象”(csfa2010.com)以及微信公众号“少儿科幻星云奖”上正式公布。
组织委员会向入围的作品和作者发出《入围通知书》。
第六十四条 入围的作品、个人和出版机构应在5月15日前,向组织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纸质出版物7本/套;
(二)已提供电子版形式的pdf/word文档全文,只需提供1本/套。
若不能按时提供上述材料,则视作退选,不再列入《入围名单》进行评审。
本阶段的退选视作弃评。
第六十五条 《入围名单》若因弃评或退选出现名额空缺,不再补录。
第六十六条 组织委员会有权在相关文宣中提及入围的作品和作者,有权结集出版评审后的获奖作品(图书须征得原出版单位同意)。
第六十七条 5月15日至6月30日,为评审阶段。
第六十八条 评审委员会须在充分阅读讨论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从入围名单中通过投票决出各奖项最终获奖的作品和作者,并将对金奖投票票数及颁奖词等结果认真封存,以完成评审程序。
第六十九条 评审委员会须投票决出金奖,其他则为银奖。如有票数并列情况,由评审委员会主席最终裁决。
第七十条 在此期间,评审过程及结果须对包括组织委员会在内的所有组织和个人保密。
第七十一条 第二届少儿科幻星云奖颁奖礼将在2021年下半年择期在中国举行。
第七十二条 在颁奖礼上现场开封公布获奖名单与评审委员会对金奖投票票数及颁奖词,并对获奖个人颁发金、银奖奖杯和奖状,对获奖机构颁发金、银奖奖状。
与颁奖礼同时同地举行2021少儿科幻星云论坛等系列活动。
第十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七十三条 第二届组织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席:刘慈欣;
执行主席:董仁威、甘伟康、姚予疆;
联合主席:杨鹏、张之路、王泉根、杨红缨;
秘书长:阿贤、超侠、马传思、陆杨;
副秘书长:肖汉、彭柳蓉、张军、赵晓旭、姚利芬、陈柳岐;
委员(133人)(按姓氏拼音排序):阿缺、阿贤、艾天华、安鹏辉、安若水、宝树、北星、蔡骏、曹璐、陈菲、陈玲、陈柳岐、陈朋、陈楸帆、陈梓钧、程婧波、崔昕平、丁倩、董晶、董仁威、付昌义、付胜、甘伟康、高坤、葛勇、顾备、郭伟、韩松、何大江、何龙、何夕、何杨、狐习、灰狐、姬少亭、贾煜、简梅梅、江波、姜永育、教鹤然、金霖辉、金之波、康春华、柯梦兰、雷华、李不撑、李雷、李姗姗、李一、李轶男、李玉帼、梁安早、林燃、凌晨、刘慈欣、刘健、刘婧、刘美霞、刘明辉、陆杨、罗琳、罗艳、马传思、马国宾、彭柳蓉、彭绪洛、秦萤亮、饶虹飞、三丰、石静远、石以、史永明、水弓、宋传珠、宋春华、苏学军、孙悦、庹建伟、汪玥含、王侃瑜、王利、王林柏、王泉根、王卫英、韦富章、温竞华、乌珠热、吴楚、吴显奎、吴岩、吴颖、伍剑、武明、夏彤、肖汉、萧星寒、谢鑫、谢云宁、徐彦利、薛丹、杨枫、杨红缨、杨宏森、杨鹏、杨平、杨晚晴、杨越、姚海军、姚利芬、姚予疆、叶盛、叶芝微、吟光、尹超、尹传红、于姝姝、余卓轩、喻京川、张冲、张军、张笑帆、张之路、赵锋、赵海虹、赵华、赵彤、赵晓旭、郑重、周群、紫龙晴川、宗介华、左文萍。
第七十四条 第二届监事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席:姚海军;
副主席:三丰、顾备。
第七十五条 第二届运营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席:甘伟康;
副主席:董晶、林燃。
第七十六条 第二届顾问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席:吴岩;
委员:何夕、陈玲、何龙、陈楸帆、吴显奎、雷华、江波、蔡骏。
第七十七条 第二届荐选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席:韩松;
委员(60人):(在入围确定等当届全部荐选工作结束后,另行公布)。
秘书长:阿贤;
常务副秘书长:肖汉。
第七十八条 第二届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席:董仁威;
委员:(另行公布)。
第七十九条 第二届宣传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席:石以;
副主席:尹超、李雷、李轶男、姬少亭。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