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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第四届杏花村世界酒文化博览会 “诗酒杏花村”征稿启事
来源:“汾州乡情”微信公众号 |   2020年09月07日09:08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好山西省委楼阳生书记“一定要保护利用好‘杏花村’这一‘活态文化’,让‘得造花香’的酒文化与精美的古建筑艺术相得益彰,描绘好‘牧童遥指杏花村’的诗意画卷,把汾阳打造成为富有魅力的酒文化旅游目的地”讲话精神,打造好诗意杏花村品牌,促进杏花村酒文旅融合,根据第四届杏花村世界酒文化博览会组委会活动安排,特举办“诗酒杏花村”诗歌创作大赛征稿活动。

一、组织单位

1.主办:山西省作家协会

山西省杏花村世界酒文化博览会组委会

2.承办:山西省作家协会诗歌专业委员会

汾阳市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 汾阳诗歌协会

二、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主题为“诗·酒·杏花村”,特别欢迎以杏花村、汾酒、竹叶青、汾阳白酒等为主题元素的诗歌作品。

2.参赛作品要从不同侧面艺术地展示杏花村白酒历史、文化、品牌、生产、流通、消费等方面的内容,再现杏花村白酒企业以实际行动实现复兴传统文化、振兴白酒企业、打造汾酒品牌、发展文旅事业、繁荣地方经济等方面的特色。

3.参赛作品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导向正确、敢于创新、不得抄袭、文责自负。

4.参赛作品要求是现代诗(含散文诗),但须未公开发表。每位作者作品不超过3首,每首50行以内;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不予评选。

5.拒收纸质稿件,请发电子邮件。投稿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栏注明真实姓名、诗歌标题、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6.征集时间: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15日(15日晚24:00截止)。

7. 本次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方和承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不再支付稿酬。投稿参赛者即视为认同本说明。

三、征稿对象

全国及全网范围内所有的汉语诗歌创作者。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证书一枚

二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证书一枚

三等奖:7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证书一枚

优秀奖:20名,奖金人民币500元、证书一枚

入选本次征集活动的诗歌作品,将汇编成《诗酒杏花村》诗集。评奖结束后将于2020年9月19日第四届杏花村世界酒文化博览会开幕式期间宣布获奖结果。

五、评奖机制

1. 本次征评活动分初评、终评;评委由省内外著名诗人、学者、评论家组成。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 评审文稿时采取隐去作者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信息的方式,由评委评选出结果。

3. 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发现一稿多投者,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六、联系方式

1. 指定投稿电子邮箱:shanxixinghuacunzw@163.com

2. 联系人:褚晓燕(手机:18435833764)

李海萍(手机:13934364480)

王亚男(手机:18635834830)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第四届杏花村世界酒文化博览会组委会”。

第四届杏花村世界酒文化博览会组委会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