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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新诗论稿》

来源:中国作家网 | 张洁宇  2020年03月18日07:54

一、基本信息

书名:《民国时期新诗论稿》

作者:张洁宇

出版社:花城出版社

出版年:2019年6月

页数:378

ISBN: 9787536088351 

二、内容简介

《民国时期新诗论稿》是《民国文学史论》丛书第二辑其中一本。本著作以民国时期的新诗为研究对象,重点考察新诗写作与民国历史、现实经验的关系,重在通过“写作”的视角,深入到诗歌文本、诗歌理论以及相关诗歌史现象之中。该论著分上中下三编。上编探索中国新诗艺术观念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包括“本土之美”“格律之美”“智慧之美”“化古之美”等章,分析诗人如何将这些艺术问题内化在写作实践之中,既有对问题史的梳理,又有落实于作品的艺术分析。中编切入具体诗潮流派与诗歌现象,以具体诗人诗作为线索,贯穿和呈现丰富的新诗史面貌。在对胡适、郭沫若、闻一多等人的研究与评价方面颇富新见,对鲁迅、沈从文、叶公超等“非典型”诗人的关注和研究,亦体现了新视野和新思路。下编通过细读作品,对“诗与梦”“诗与死”“诗与城”“诗与人”等生命体验与历史经验的诗性表达,反思了诗歌艺术的可能性、复杂性与局限性。

三、作者简介

张洁宇,1972年12月生于北京,1991年起就读于北京大学中文系,2002年获文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现代、当代文学卷》主编。出版有《荒原上的丁香——1930年代北平“前线诗人”诗歌研究》、《“文化古城”与“京派”诗歌》、《图本郁达夫传》、《毛泽东与郭沫若》、《文边小语》 等书。在《文艺研究》、《鲁迅研究月刊》等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

四、目录

导言:作为“诗史”的中国新诗

上编

第一章:本土之美

第一节:“解放脚”与“高跟鞋”

第二节:“本地”与“今时”

第三节:“化古”与“化欧”

第四节:“水瓶”与“风旗”

第二章:格律之美

第一节:闻一多与“建筑美”

第二节:“新诗十字路口”上的梁宗岱

第三节:林庚的“甘苦”

第三章:智慧之美

第一节:卞之琳:诗与思

第二节:废名:诗与禅

第四章:化古之美

第一节:废名的“传统”与“现代”

第二节:林庚与“晚唐的美丽”

中编

第五章:光荣的尝试,寂寞的蝴蝶

第一节:“光荣”的“尝试”

第二节:寂寞的蝴蝶

第六章:《野草》与“鲁迅的美学”

第一节:散文诗与现代主义之美

第二节:“美”与“真”

第三节:“活”与“行”

第七章:“贵族的”或“平民的”

第一节:“《雪朝》诗人群”

第二节:“真实”与“真挚”

第三节:“贵族的”与“平民的”

第八章:汉园三杰,聚散由诗

第一节:汉园的聚散

第二节:“古城”与“地之子”

第三节:厚实·浓郁·忧郁

第九章:诗坛内外,刊前幕后

第一节:作为诗人的沈从文

第二节:“现代派”中的曹葆华

第三节:“艾略特的读者”叶公超

下编

第十章:诗与梦

第一节:“苦闷的象征”

第二节:“梦中道路的迷离”

第十一章:诗与死

第一节:涅槃与献身

第二节:“过去的生命”与“公共的花园”

第三节:死难与复仇

第十二章:诗与城

第一节:古城北平

第二节:摩登上海

第三节:从远眺到介入

第十三章:诗与人

第一节:“新文人”与新文学

第二节:“人的文学”与“新的启蒙运动”

第三节:京派笔下的“人的文学”

五、精彩书摘

导言:作为“诗史”的中国新诗

中国文学的历史上或许并没有真正的史诗,但是,在大多数中国文人的心里,却都或多或少抱有一个书写“诗史”的理想。也正是因此,中国文学史上自古至今,都是诗史相依、诗史互证。在文学中看见历史,在个人的情志中折射出历史的巨影,这也早就成为了一种强大而悠久的文学写作和文学阅读传统。这传统一代代血脉流转,衍至今天。

中国新诗是这血脉的一部分。它在语言、形式、风格、手法上都曾大大地造了传统的反,也都成功地实现了它叛逆性的继承,成为了旧诗的“不肖之子”;但在另一个角度上说,那种“诗史”的理想却被完整地、甚至是弘扬式地保留了下来,成为特具新诗性格的一种既新且旧的基因。文学史家们都说,百年新诗是现代中国思想与文学的结晶。的确,从《凤凰涅槃》的破旧立新,到《死水》《雨巷》的绝望彷徨;从“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的苦难坚忍,到“一个民族已经起来”的信念与期望,……。中国新诗在成就艺术的同时,也从来没有忽略过折射历史的责任,或者说,一部现代新诗的历史本身也就是一部特殊意义的“诗史”。

并不是说文学必须和现实捆绑在一起,也决不是说文学不能展开自己的艺术的飞翔。但是在现代中国,与现实的血肉相连,似乎就是新文学的宿命。究其原因,这是每个写作者在个人经验与时代脉动中的敏锐感受力和自觉的历史承担意识所决定的。因而,这不仅是中国新诗——乃至现代文学——的特征和命运,同时也是现代中国诗人、作家和知识分子的精神世界的体现。从这个角度望去,中国现代文学的历史在艺术与思想的价值之外,还特有一种动人的精神魅力。

回顾一百年的新诗史,最重要的一对概念大概就是“个人”与“历史”,而最长久的一个话题应该就是“写什么”与“怎么写”。本书的讨论就是基本围绕着这对概念与这个话题展开的,即便呈现得较为零散,但仍显出对这方面的关心。

1927年,身居广州的鲁迅在一篇“夜记”中直接提出了他的思考:

写什么是一个问题,怎么写又是一个问题。[1]

他说:“可谈的问题自然多得很,自宇宙以至社会国家,高超的还有文明,文艺。古来许多人谈过了,将来要谈的人也将无穷无尽。但我都不会谈。”——这是为什么呢?鲁迅并没有明说,但他以自己的写作做出了回答。简单地说,他只写最真切的东西:真切的感受和境遇、真切的历史与现实。

我这里所说的真切,还不是用真实、真挚、真诚就能完全概括的,它覆涵这一切,又深于这一切,包含着诗与人、诗与史,乃至文学与现实的全部关联。

鲁迅说:“尼采爱看血写的书。但我想,血写的文章,怕未必有罢。文章总是墨写的,血写的倒不过是血迹。它比文章自然更惊心动魄,更直截分明,然而容易变色,容易消磨。这一点,就要凭文学逞能,恰如冢中的白骨,古往今来,总要以它的永久来傲视少女颊上的轻红似的。”[2]此话看似难解,其实却最清晰地表达了鲁迅的文学观。在他看来,文学最重要的价值就是能以一种特殊的“文学的真实”来反映“现实的真实”(或曰“历史的真实”)。因为,“文学的真实”(墨写的文章)要比“现实的真实”(血写的血迹)具有更为长久的意义和价值,因而,也只有“文学的真实”才能使“现实的真实”真正得以保存。我想,正是这个关于文学的功用与意义的认识,促使鲁迅当年“弃医从文”、决定以文学作为其终生的志业。

虽然鲁迅曾在他最愤怒的时候说过:“墨写的谎言,决掩不住血写的事实。”[3]但他同时也更清楚地知道:“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4]因此,纵然在“实在无话可说”,甚至已“艰于呼吸视听”的时刻,他仍常常“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尤其是在发生了某些“血写的事实”之后。因为,能与“忘却的救主”相对抗的,只有那看似无用却终将胜于那“容易变色,容易消磨”的血迹(现实的真实)的文章(文学的真实)。是否可以这样说,鲁迅一生的写作,其实就是一种“为了忘却的纪念”。他“纪念”的目的就在于留住真实,对抗“忘却的救主”;为自己、为他人、为民族、为历史“立此存照”,书写“诗史”。而他“纪念”的唯一方式,就是用笔墨写作,也就是将“现实的”与“内心的”真实转化为“文学的”真实。

这其实也是很多现代中国的作家和诗人共同的认识。对他们而言,写作不仅是“为艺术”,更是“为人生”。以“墨”的诗篇写出“血”的人生与历史,这是现代中国作家的抱负与责任。——不仅是对人生与历史的抱负与责任,也是对于文学本身。

正是鲁迅这位虽不以诗名世却是世人眼中真正的诗人,曾写过一首相当“另类”的诗,并且在这另类的方式中触及了一个深刻的诗学问题: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

想去寻她人拥挤,

仰头无法泪沾耳。

爱人赠我双燕图;

回她什么:冰糖壶卢。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糊涂。

我的所爱在河滨;

想去寻她河水深,

歪头无法泪沾襟。

爱人赠我金表索;

回她什么:发汗药。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我的所爱在豪家;

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

摇头无法泪如麻。

爱人赠我玫瑰花;

回她什么:赤练蛇。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罢![5]

这首题为《我的失恋》的“拟古的新打油诗”作于1924年。因为它在文体和语言上的半新半旧、不伦不类,以及题材内容和艺术效果上的些许“油滑”,一直被视为一首“玩笑之作”而未受重视。但在我看来,在这首诗“打油”的外表下,其实包涵着重大的文学问题,简要地说,就是“诗与真”的问题。

《我的失恋》戏拟张衡的《四愁诗》,表现出来的不是致敬,而是明显的反经典、反审美的激进姿态。它颠覆了旧体诗的雍容传统的同时,也对新诗中空洞的爱情书写施以嘲弄,更要紧的是,它颠覆了传统的“诗美”观,表达了新的、现代意义上的“诗与真”的观念。

在《我的失恋》中,鲁迅以恋人之间互赠礼物的贵贱美丑的悬殊,对所有自以为高雅尊贵的文学家们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可以说,礼物之间的贵贱差异已经大到了令人吃惊、费解且极度戏谑的效果。在这强烈对比造成的张力和陌生化效果中,读者不禁对作者用意产生了不解和好奇。究竟为什么要以这样“煞风景”的礼物回赠“我的所爱”?而且又为何要在“由她去吧”的态度中如此高调地表明一种任性执拗不妥协的姿态?我以为,答案就在于鲁迅对于以往的文学之“美”所采取的彻底革命的姿态之中。

如果说带着桂冠的诗歌——无论新诗还是旧诗——是“百蝶巾”、“双燕图”、“金表索”和“玫瑰花”那样高雅优美、地位显赫的东西,那么,鲁迅情愿自己的《野草》——以及其它一些作品——就像“猫头鹰”、“冰糖壶卢”、“发汗药”和“赤练蛇”那样,不登大雅之堂,不求名留青史,但却让人或觉可近、或觉可惊,心有所动。其实,完全无需去为猫头鹰是否为鲁迅所爱之类的问题伤神考证,也无需为为何将如此不“美”的东西拿来入诗而费心辩护,鲁迅写作此诗的时候也许恰恰就是要择取这样令人吃惊和意外的几样东西来针对那些高雅优美的物事。雅俗的落差越大、回赠得越出人意外,其艺术效果就越鲜明。

鲁迅的思考本不仅仅面向诗歌,但由于“拟古的新打油诗”的特殊呈现方式,所以首先可以引发诗学层面的讨论。而且,由于“拟古的新打油诗”既非旧体,亦不纯新,何况还是“打油”,看起来是针对包含旧诗与新诗两种不同诗歌传统在内的整个诗歌艺术,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当然,这并不真是玩笑,调侃的背后其实隐藏着重大的严峻的问题。从这里开始,鲁迅已经以高度的自觉颠覆了传统诗学中有关“美”与“诗意”的旧成见,而以一种锋利切实的“真”取代了原有的艺术价值。而且,这个“真”的问题与诗人的现实经验和生命体验密切相关,欲为新文学呼唤出一种全新的、现代的“美”与“诗意”。

鲁迅在这里挑战的是古典主义文学的传统价值观念,他以一种革命式的态度将那些被供奉在文学殿堂中的经典价值奚落嘲弄了一番,尤其消解了“美”、“优雅”、“高贵”、“浪漫”、“神圣”之类的传统价值。可以说,这是一次文学艺术领域“重新估价一切”的革命。颠覆了旧有的价值,代之而起的则是一个新的、现代的、有关“诗与真”的观念。即以“真”取代了空洞的“美”,以“真”改写了“诗”,以一种与现代生活和现代体验血肉相连的“真实”作为现代意义上的文学的核心价值。

这个“真”,包含了现实意义上的真实,也强调了与作者血肉相连的真诚态度。就像他在《野草·题辞》中所说的:“野草”本身,就代表了他对新文学的一种态度。野草对应于花叶和乔木而言,“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但是,他说:“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6]换句话说,“野草”代表了这部散文诗集的精神特征,一则它的完成是鲁迅倾“生命”之力换取的,这是他真正为自己而作的、对于已经“死亡”的生命的一段记录和纪念;更重要的是,这部《野草》是不“美”的,它不取悦于人,不具有任何装饰性。它拒绝成为地面的装饰,这拒绝的姿态里也写满了鲁迅自己的倔强性格。“野草”意象与“猫头鹰”们一样,它不美、不雅、不高贵,但却实实在在地出自作者的生命与血肉,得到作者自己特别的珍爱。

在我看来,这意味着在新的时代环境中和新的文学观念的基础上,“真”已经取代了某种僵化的、出世的“美”,而成为了现代文学——包括新诗——的全新价值标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现代文学不追求“美”,而是说,“美”的观念得到了刷新和扩充。这种以“真”为基本精神的“美”成为一种新的、现代的“美”。它不是评判诗美的唯一标准,但成为了重要的标准之一。有了这一次刷新,现代文学的价值系统中就不再认同脱离真实历史语境的“美”了。

而这一切,也正是我们关于新诗的讨论为何要由此展开的真正原因。回望中国新诗的历史就可以看到,新诗的命运就是与这样一个有关“诗与真”的思索密切而长久地联系在一起的。作为文学桂冠上的明珠,诗歌的精神几乎可以说是文学精神的代表和结晶,而在中国这样一个拥有辉煌的旧诗传统的国度,诗歌所受的关注和被寄寓的期望更是无以复加。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新诗“写什么”和“怎么写”都是令人高度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是写作者、批评者不断自觉探索的大问题。新诗如何确立自身的艺术价值与历史地位,如何处理与旧诗传统的关系,如何在诗人的个体经验和整个历史现实之间取得艺术和思想的平衡,……,这些,是摆在一代又一代诗人面前的问题,同时也是用以评判他们作品的标尺。

鲁迅提出的问题,既是针对他自己的,同时也是面向整个新文学的。“诗与真”的问题,说到底要归结于文学与现实、个人与历史之间的关系问题上。这样的大问题当然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的,也不是随便简单地就可以宣告解决的。中国新诗的百年历史,可以说也是一个不断建构“诗与真”的历史。返回历史的语境,回到创作者的写作行为之中,能真实地感受到文艺与现实的种种关联。无论是“镜”还是“灯”,无论“留声机”还是“熔炉”,古今中外无论哪个时代哪个流派,处理文艺与现实的关系都是焦点式的核心问题。因而,观察新诗的历史与历史中的新诗,无论如何脱离不了这个基本的视角。

但是当然,“诗”不等于“史”,血写的生命与墨写的历史之间,毕竟存在着一个神秘而关键的环节,那就是写作本身。就像鲁迅本人所意识并提醒的那样,“怎么写”也是个同样重要的问题。诗歌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体式,其“怎么写”的问题或许也更为独特而突出,因而也更值得关注。——这因此也成为本书重点关注的方面之一。

我们看到的是,在中国现代文学的历史中,很多作家和诗人成功地处理了这些问题。他们将“血写”的历史以“墨写”的方式呈现在文学作品之中,同时也以“墨写”的方式将个人的生命呈现给苦难的历史。因而,在现代中国文学中,“墨写”与“血写”常常是无法截然分清的写作方式。作家们几乎是以笔端蘸血的方式,用墨色留下了血肉的历史篇章。在无数佳作之中,后人读到的,既是个体生命的鳞爪,也是历史宏力的印痕。无论从个人经验的意义上,还是历史时代的角度说,都是最“真”的诗,而这种“真”,也正是现代“诗意”的精髓所在。

注释:

[1] 鲁迅:《怎么写——夜记之一》,《鲁迅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18页。

[2] 鲁迅:《怎么写——夜记之一》,《鲁迅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19—20页。

[3] 鲁迅:《无花的蔷薇之二》,《鲁迅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279页。

[4] 鲁迅:《记念刘和珍君》,《鲁迅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290页。

[5] 鲁迅:《我的失恋》,《鲁迅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173—174页。

[6] 鲁迅:《题辞》,《鲁迅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1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