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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文艺·好小说》2020年第1期|刘庆邦:各有所好(节选)

来源:《长江文艺·好小说》2020年第1期 | 刘庆邦  2020年01月17日06:53

爱 将

刘本同手下有一名爱将,名字叫黄郎。好比周仓武艺高强,对关云长忠心耿耿,那是被国人奉为神明的主仆关系。黄郎对刘本同也是如此,刘本同走到哪里,黄郎如影随形,不离其左右。刘本同让黄郎干什么,黄郎就干什么。在必要的时候,黄郎替刘本同赴死都是可以的。黄郎不是一个人,是刘本同豢养的一条狗。农村人养鸡,会撒给鸡一把米。农村人喂猪,会倒给猪一瓢糠。农村人养狗呢,一般来说不给狗喂什么东西,让狗自己在外面找吃的。是呀,养鸡是为了吃鸡蛋,喂猪是为了吃猪肉,狗能给人做什么贡献呢?嘴上说养狗是为了看家护院,家里穷得当当的,院子里穷得空空的,有什么可看可护呢!然而,刘本同养狗与别人不同些,有时他自己宁可少吃一口,少喝一口,愿意掰给黄郎一口馍,或留给黄郎半碗剩面条汤。他掰给黄郎馍时,不是把馍扔在地上,而是抛在空中。趁馍还在空中运行,黄郎跃起身子,伸嘴就把馍叼住了。给黄郎喂面条时,他也不把面条汤倒进脏污的猪食盆子里,让黄郎跟他共用一只碗,就在他的碗里喝。黄郎不仅喝得很香,还用它的长舌头,把碗舔得干干净净。

刘本同这样给黄郎一些特殊待遇,是在培养黄郎,希望黄郎不要变成一个每天无所事事,只知到处闲逛的二流子,要发挥一点作用才好。一开始,他把黄郎带到开阔的河坡里,训练黄郎撵兔子。他手持一根梢头绑了红布条的长竹竿,把隐藏在枯草丛中的野兔哄出来,唆使黄郎去追。河坡里野生野长的野兔不少,不说多吧,倘若黄郎每天能捉到一只兔子,刘本同家就有兔子肉可吃。而野兔因为经常奔跑,经常锻炼,比家兔的肉吃起来更筋道,更有嚼头。让刘本同有些失望的是,黄郎老是追不上兔子,他哄出一只兔子,又哄出一只兔子,最后都让兔子逃掉了。不能说黄郎的态度不认真,追得不卖力。实在说来,刘本同每哄出一只兔子,黄郎一见,就像看见敌人一样红了眼睛,杀心顿起,奋勇向兔子追去。黄郎伸直了脖子,伸长了腿,几乎把整个身子拉成了一条直线。黄郎的爆发力和奔跑速度彻底释放出来,快得简直像飞一样。黄郎跑得是够快的,不料兔子跑得更快。别看兔子的身子、腿和尾巴都比不上黄郎长,黄郎却追不上兔子。兔子飞奔起来像腾空而起,腾得如一片黄云,又像一团黄雾,跑得腾云驾雾一般。另外,兔子的小小身段要比黄郎灵活得多,也敏捷得多,每当黄郎要逼近兔子时,兔子突然打一个转折,就与黄郎拉开了距离。黄郎每每空嘴而归时,都有些懊丧,甚至有些不好意思,仿佛在对刘本同说:主人啊,对不起,我太笨了,我怎么这么笨呢!有一次,黄郎又没追上兔子,它卧在河堤的堤面上不回来了,好像再也没脸面见主人似的。刘本同只好走过去,蹲下身子摸摸黄郎的脑袋,安慰黄郎说:没事儿没事儿,这不能怨你。不是你跑得不快,是兔子个丈人跑得太快了。

黄郎的腿和嘴在追兔子和咬兔子方面收不到实效,刘本同转向利用黄郎的鼻子,发挥黄郎嗅觉的作用。刘本同知道,狗的鼻子是很灵的,要比人的鼻子灵几十倍。人的鼻子和狗的鼻子比起来,跟瞎鼻子差不多。把一样有气味的东西埋进土里,人的鼻子怎么闻都闻不到,而狗把鼻子一伸就闻到了,会很快把东西扒出来。刘本同利用黄郎的灵敏嗅觉,去黄鼠狼的洞穴门口闻黄鼠狼,发现黄鼠狼的存在,利用黄郎的爪子扒黄鼠狼的窝。黄鼠狼的家大都建在坟地里,它们似乎愿意和坟里的死人在一起。这样一来,黄鼠狼家族就有了一些鬼魅色彩。黄鼠狼像鼠又像狼,所以被称为黄鼠狼。黄鼠狼既有鼠的敏捷,又有狼的凶狠。在一般情况下,黄鼠狼在野地里生活,很少进村。它们主要以田鼠和野兔为食,有时也捕蛇吃。只有在大雪纷飞的冬季,它们在野地里找不到吃的了,才会悄悄摸到村里觅食。它们进村的主要目的也是抓老鼠,实在抓不到老鼠了,才会偷人类养的鸡。人类是自私的,不管黄鼠狼吃了多少老鼠,为人类除了多少害,人类跟看不见一样,绝不会对黄鼠狼进行表彰。而哪怕黄鼠狼只吃过一次鸡呢,人类就不干了,只把黄鼠狼的生平与偷鸡的劣迹联系起来,必把黄鼠狼千方百计除之而后快。

我小时候,有一次目睹了刘本同利用黄郎捕捉黄鼠狼的全过程。那是秋后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看见刘本同带着黄郎和他的小弟弟馗往西地里走,知道他们可能有新的捕猎行动,就远远地尾随在他们后面,也向西地走去。我听人说过,刘本同在利用黄郎捕黄鼠狼时不想让村里人看见,更不愿意让更多的人围观。我不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也许他认为这是一种技艺,他不想让别的人也学会这种技艺。他也许认为,他的行为像提笼架鸟、遛猫斗狗一样,有一些流气,怕被人看不起。不管他怎么想,作为一个小孩子,反正我对用狗逮黄鼠狼的事很感兴趣,人耍活猴儿我可以不看,看黄郎耍黄鼠狼的机会我可不想错过。好在我有一个有利条件,馗是我上小学的同班同学,他对我一直很友好,就算他哥哥不想让我看他们的捕猎行动,馗大概也不会拒绝我。加上我是班里的班长,馗要是胆敢不带他的班长去玩的话,回到班里我会报复他,给他颜色瞧。馗表现不错,他回头看见我跟在后面,就冲我招招手,让我赶快追上他们。我追上他们后,馗对我提了一个要求,说只许看,不许说话。我点点头,表示能做到。

黄鼠狼是夜行动物,它们只在夜间出来活动,白天待在地下的洞穴里睡大觉。要找到它们藏身的洞穴,必须先让黄郎做侦察工作。刘本同领着黄郎在一片坟地里转来转去,看见疑似洞口的地方,就示意黄郎用鼻子去闻。黄郎只闻到第二个地方,耳朵一竖,尾巴一举,突然就兴奋起来,仿佛在向刘本同报告说:我闻出来了,这个洞子下面就有黄鼠狼!黄郎当了侦察员,还要当战斗员,它立即投入战斗,开始用爪子刨洞口。刘本同及时制止了黄郎热切的战斗,带领黄郎寻找黄鼠狼洞穴的另一个洞口。刘本同这样做,表现出的是人类的大脑比狗类的大脑发达的地方,他知道,黄鼠狼是狡猾的,它的洞穴一般会开有两个口,一个进口,一个出口,两个口可以互换,都可进出。它这样做的目的,是为自己留下逃路,当其中一个洞口来了敌人时,可以从另一个洞口逃遁。黄郎找到另一个洞口后,比黄鼠狼更狡猾的刘本同,缷下一直背在肩上的捕鱼用的提网,把洞口罩了起来。完成这个布控,刘本同才同意黄郎继续刨所发现的第一个洞口。在黄郎刨洞口时,刘本同让馗在罩有渔网的那个洞口守着,一旦黄鼠狼投到网子里,就赶快把黄鼠狼摁住。我想看黄郎刨洞子,但馗拉住了我,让我跟他一块儿守在罩了渔网的地方。好在黄郎刨洞子的地方离我们并不远,我的很好使的眼睛照样可以把黄郎刨洞子的过程看得清清楚楚。黄黄的秋阳照在黄郎身上,黄郎刨得十分卖力。它的两只前爪一起上,把有些湿润的黄土刨得呼呼的。随着它刨出的土越来越多,不一会儿,它的狗头和狗嘴就探进了洞子里。好玩儿的是,黄郎一边刨土,还一边噗噗地往洞子里吹气。它这样做,像是在对黄鼠狼示威,又像在对黄鼠狼喊话:黄鼠狼,我看见你了,赶快出来吧,缴枪不杀!

黄郎的战略战术奏效,果然,一只黄鼠狼从我和馗守候的洞口蹿了出来,一头扎进网子里。当黄鼠狼蹿出来的一刹那,可把我吓坏了,我的第一感觉,蹿出来的不是一个动物,而是从坟里蹿出来的一个鬼,还是一个黄鬼。当我看清不是鬼而是黄鼠狼时,我仍然很害怕。黄鼠狼的眼神是恐怖的、绝望的,同时它面目狰狞,凶相毕露,在网子里吱吱叫着,拼命挣扎,并不断施放臭气,像是要拼个鱼死网破。亏得我和馗的脚都踩在网圈上,黄鼠狼才没能把网子顶开,才没有逃脱。馗好像也很害怕,他喊着:哥,哥,快,快,出来了,黄鼠狼出来了!

你咋呼什么!刘本同和黄郎迅速赶了过来。

看黄郎的架势,它要扑上去,一口咬住黄鼠狼,置黄鼠狼于死地。

这时,刘本同对他的爱将态度有些粗暴,竟一脚把黄郎蹬开了,让黄郎滚一边去!他自己上去,先用脚踩住黄鼠狼的后背,接着用手掐住黄鼠狼的脖子,一股劲掐得黄鼠狼鼓了眼珠,断了呼吸。

后来我才知道,刘本同利用狗的嗅觉捕捉黄鼠狼,并不是为民除害的意思,他看重的是黄鼠狼的毛皮价值。他把黄鼠狼的毛皮完整地剥下来,挂在墙上晾干,拿到镇上可以卖钱。黄鼠狼尾巴上的毛也很宝贵,有一种叫小狼毫的毛笔,就是用黄鼠狼尾巴上的毛制成的。刘本同之所以不让黄郎咬黄鼠狼,是避免黄郎尖利的牙齿把黄鼠狼的毛皮咬破,要是把毛皮咬破的话,毛皮就不完美了,不值钱了。

第二天上午去学校上学时,馗挺神秘地递给我一块用废纸包着的东西,让我到教室外面去吃,别让老师和别的同学看见。我问他是什么东西,他小声告诉我说,是黄鼠狼肉。我那时嘴馋得很,什么肉都爱吃。我想,我跟馗他们一块儿去逮黄鼠狼,这大概是馗给我的报酬吧。我装作去解手,躲到厕所外面的一个墙角,很快把煮熟的黄鼠狼肉吃完了。哎呀,黄鼠狼的肉可真香啊,可惜馗给我带的肉太少了,我一点儿都没吃够。那是我第一次吃黄鼠狼肉,也是最后一次,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黄鼠狼肉。

刘本同不光捕捉黄鼠狼,他还带着黄郎,打田鼠的主意。他带领黄郎奔田鼠而去,目标却不是田鼠本身,而是田鼠在地下的粮仓里所储存的粮食。见哪块地里的大豆刚刚收割完了,他就和黄郎一块儿到那块地里去了。当黄郎嗅出了田鼠的洞穴,他不再让黄郎用爪子扒土,而是自己用铁锨顺着洞口往下刨,再顺着地下通道的方向往前刨。刨着刨着,他眼前哗地一亮,在黑色的土壤里,一堆白白胖胖的大豆就出现了。刘本同明白,这是刨到田鼠的仓库了。没有看到守护仓库的田鼠,田鼠可能从另一个出口逃走了。刘本同把豆子一把一把抓到篮子里,抓得一粒不剩。抓完了豆子,刘本同刚要走,他的爱将咬咬他的裤脚,不让他走。刘本同猜想,这窝田鼠可能还有另外一个仓库,于是,他接着往前刨。刨了一段,他真的又刨出了一堆豆子。仅从这一窝田鼠的两个粮仓里,刘本同就收获了半竹篮豆子。在黄郎的协助下,一个秋季下来,刘本同能刨到好几十斤豆子。别的社员要等生产队里把豆子在场院里打下来,才能分到豆子吃。刘本同一家不必等着分配豆子,他们把田鼠储藏的豆子抢过来,可以提前吃到豆子。他们把豆子清洗一下,既可以下到锅里煮着吃,也可以把豆子晒干,磨成面粉擀面条吃。可怜的是那些田鼠,它们攀上豆棵子,把豆角一角一角咬下来,又把豆角嗑开,把里面的豆粒一粒一粒取出来。它们取出豆粒后,把两个腮帮子当布袋,一粒一粒装进“布袋”里。等把两只“布袋”装得鼓鼓囊囊,它们才把豆子运到地下的仓库里储存起来。把豆粒装进腮帮子的同时,它们像是为豆粒涂上了一层保鲜或防腐的东西,豆子不会霉变,也不会发芽,够它们吃一冬一春的。作为父母的亲鼠如果吃不完,它们还可以给它们的子女吃。现在刘本同和他的爱将把田鼠们的粮食夺走了,抢光了,田鼠们吃什么呢?它们的日子怎么过呢!

我对黄郎产生了不好的印象,是因为姓黄的狗东西把我们家的猫咬死了。我们家的猫咬死了刘本同家新生的兔羔子,为了报复,刘本同就唆使黄郎咬死了我们家的猫。我和二姐各抬着死猫的一条腿,去地里向正干活儿的我们的母亲报告。母亲很生气,把二姐和我训了一顿。我们剥下猫皮,以一只铁盆当锅,把猫煮煮吃掉了。

四十多年后,有一次我回老家,在地里碰见了刘本同。我叫他本同叔,问他现在还养狗吗?还抓黄鼠狼吗?他一概否认,说:哪有哇?没有。(节选)

……

选自《北京文学》2019年第12期

《长江文艺·好小说》2020年第1期 

刘庆邦,1951年生于河南沈丘,当过农民和矿工。现为北京作协驻会作家。主要作品有《走窑汉》《鞋》《梅妞放羊》。短篇小说《鞋》获第二届鲁迅文学奖。1990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96年当选中国作协全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