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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无禁忌——今日语境下阅读陈雪小说
来源:文艺报 | 李蔚超  2017年04月21日06:56

当世界范围内性别平权议题被广泛讨论并接纳时,我们应该怎样审视曾经因撰写边缘经验、禁忌之恋、挑战伦理而被视为先锋艺术的同性恋小说?小说是否存放着奇观之外的审美经验有待我们发现?于是,今天重读以擅撰禁忌之恋主题的陈雪,便有了新的诉求和意义。

说到底,陈雪的小说也不过是关于“爱”诸多形式之一种而已。陈雪可能摆不出决裂的革命姿态,她哀婉柔弱,怯然如良人淑女。然而正是她小说中柔弱平易的力量,让决绝叛离父权藩篱的瞬间拥有了一种可能——过渡到天长地久的永恒。

20世纪90年代,台湾岛上那些艳帜张举的同性恋小说合力上演了“世纪末的颓废与华丽”。与“张派传人”朱天文的警心寓言《荒人手记》,李昂《禁色之爱》的酷烈乖张,以及篡夺“男”性情欲主动之位的邱妙津相比,陈雪的一系列女同性恋小说显得哀婉羞矜,怯然如良人淑女——真有几分“文如其人”,陈雪其人谦和柔婉,好似一位随时要向人鞠躬问好的日本妇人。面对僭越太一上帝和人间伦常的情感和身体欲望,陈雪困惘而怯畏,她惊惶诈乱,欲拒还迎,她仿佛就是从她的小说中出走的人物:“面对阿猫炽热的情爱和模糊的性别,我简直束手无措,我甚至无法处理自己对她萌生的热情和性欲,只觉得好羞耻……”于是,同创造并提醒我们“阁楼上的疯女人”存在的前辈女作家们相似,写作之于陈雪,更是一种分散主体性的自我周旋,一种与习得父权文化内化于心的自我反思和教化的抗衡,一如陈雪一再迷惘地借人物之口独白,“企图透过写作来挖掘潜藏的自我”。如今,当世界范围内性别平权议题被广泛讨论并接纳时,我们应该怎样审视曾经因撰写边缘经验、禁忌之恋、挑战伦理而被视为先锋艺术的同性恋小说?反身回望几十年间台湾的同性恋书写,论者不禁慨叹“从充斥着罪恶感的自责自鄙,到坦然地自得自炫,其间的沧海桑田之变,足以令人触目而惊心!” “触目而惊心”的说辞不小心暴露了论者自身的心理不适和审美震惊,论者的情感结构暂且不表,然而,我们的确面临着这样的难局,震惊消退之后,我们无须侧目或窃语之后,我们要如何安放曾经“出走的夏娃”?小说是否存放着奇观之外的审美经验有待我们发现?于是,今天重读以擅撰禁忌之恋主题的陈雪,便有了新的诉求和意义。

压抑,阴翳与爱

陈雪的小说因呈现别样的性别之恋而混杂着诱惑与罪恶因子,小说家如何叙述秘密?只有把一件事视作禁忌或假想为禁忌时,小说叙事才能开始,叙述和观看才有了动力,同性之爱的故事天然具有禁忌性,陈雪正是在书写禁忌故事中形成了压抑和反抗压抑的叙述之美。落在叙述层面上,小说便拥有一种阴翳的美学。在陈雪早期的小说中,故事往往开始于一个女性的安稳静好的日常生活,伴随着另一个诱惑的女性的出现,看似安稳圆满的生活裂缝、破碎和重铸。在惯用第一人称女性叙说模式的小说中,我们阅读陈雪如同窥视她的隐私或阴私。

由此说来,我读《附魔者》——这部被骆以军视为陈雪走向圆熟的重要之作,反而读出寻常的(或曰不寻常的)“老实”与“本分”。这是少女与两位年差十余载的叔叔之间情天恨海爱恋纠葛的故事,是不伦而“罪恶”的爱情,可是今天我们对于不伦之恋——无论生活还是艺术都有着十足丰盛的经验。因此,我不无惊诧地看到陈雪郑重、细致、舒缓地讲着一个故事,这是一种“本分”的前提:她要处理一个本该属于溢出情感伦常的故事——不管你们怎样非圣诬法,天地自有伦常,这个有所违背的故事,要认真来讲,要用古典爱情小说的方式来论证“非法”自有“合法”处。这个爱情故事又是“老实”的——游戏花间的老男人和阴柔沉默的老男人共同爱上一个少女,这个爱上并不出自对青春肉体的占有和贪念,小说家一定要给他们沉沦情爱以理由——她是他的缪斯,他是她童年创伤的拯救者。小说家耐心至极地用她的人物和故事构造弗洛伊德心理学的文学事例。小说耐心而缓慢地流连在每个人物的内心角落,每一个关于情爱的瞬间,小说家都要温柔地从两性诸位的角度各审视一番,仿佛每位“当事人”都要过一遍堂。然而,陈雪的小说并不是《罗生门》,并不是阴谋、权力与性变态以话语的方式在小说中的翻滚纠葛,在《附魔者》中每一个以人物名字为题的章节,都是该人物对相同事实的反复确认——他们在确认“爱”的存在。

在陈雪之外,我已经太久没有读过与“爱”有关的当代小说。在大陆严肃文学中,爱情早已被欲望和身体,以及欲望和身体背后关于个人、自我乃至自由的想象所取代,被关于“人性”的粗率庸俗理解所遮蔽。即便是大众文学文本以“数据量统计”的网络言情小说中,作者不惜以数百万字的“数据量”去描摹人物之间的心机和争斗,提供“撕”的猛料以刺激和惑媚大众,与其说人物在确证和演绎“爱”,毋宁说是在“爱”/“言情”的名义下,演绎古今中外争夺权力的垂青乃至媾和的传奇,“爱”作为权力结构和想象的异质性因素,早已被放逐和悬置。因此,我在陈雪毫不俭省、絮絮叨叨的日常叙述中,获得了久违的体验——被禁忌了的“爱”在陈雪的小说中非禁忌地浮现。

出走的娜拉,出走的夏娃

国内台湾文学研究者曹惠民先生以“出走的夏娃”隐喻性地归纳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台湾女性文学。暂且不论曹先生体大思精的论述,“出走的夏娃”本身便极具启发性。夏娃自上帝赐予的伊甸园出走,不再自甘作为亚当的肋骨而承担出生“原罪”,不再被父权社会视为第二性的存在,出走伊甸园的夏娃开启了另类的婚恋与生活的可能。其实,我们对于“出走”的说法实在是耳熟能详,五四女性解放的议题便始于易卜生“娜拉出走”的引入和改写,然而独立的娜拉将走向何方?——在鲁迅的追问之下,我们不难看到娜拉们的命运,不过是一脚迈出父家,一脚跨入夫家。当社会结构仍然是父权至上,文化结构中女性仍然是消费性和第二性时,女性解放,仅仅发生于跨出家门的一刹那。在陈雪早期成名之作《蝴蝶的记号》中,小说结尾处不无深意地让原本愤而出走的丈夫回归,并理所当然将主人公小蝶与她的同性恋人驱赶出家门,小蝶与恋人站在“伊甸园”门外徘徊而犹豫,叛离伊甸园放弃妻子的“合法”位置,也就意味着放弃作为母亲和女儿的权利,遑论为人师长的社会权利。30岁的陈雪对此无法回应,她只能质询和自我麻痹,只好沉醉于“梦”中——“我只想好好地睡一觉”,小蝶说。

女性解放如何从瞬间到达永恒?欧美女性主义们从学术到社会实践,都在这个议题上花费无数心力。女同性恋议题曾经被视为有效的“政治”手段,甚至有了“女性主义是理论,女同性恋是实践”的口号。然而,在这种过分强调“性”自身的过程中,女性主义的初衷——强调差异性和反抗二元对立的性别压迫,同样面临着一种新的话语权力机制。正如陈雪的小说同性恋文化虽溢出了异性恋的轨道,却也不免受到异性恋模式的深厚影响,她的同性恋小说中随处可见对异性恋模式的复制——总有一个魅惑、神秘的女性主导叙述者/“我”的情感,并对“我”施以救赎之援手,“性”启蒙与救赎,正是父权文化偏爱的想象结构。1995年,陈雪出版了《恶女书》,台湾学者杨照在《何恶之有》一文中不无遗憾地说:“在陈雪笔下,每一段女同性恋情欲都是充满罪恶感的。这种罪恶感其实诉诸的是背后未明说的社会制约”。时过20余年,陈雪在《迷宫中的恋人》中借着“病”谈论“爱”,却也依然未见杨照孜孜以盼的书写女性同性情欲时“理直气壮存在的合法性”,与之相反,主人公一再宣称自己已经失去了与伴侣之间的情欲冲动,“悔愧”仍是小说《迷宫中的恋人》核心关注的命题,“悔愧”仍然与旧日情侣的牵挂爱恋的纠葛叙述缠绕在一处,所不同的是,悔愧的天平越来越倾斜于“爱”与爱的对象,而不是那来自伊甸园内审视的目光。陈雪写“爱”,依旧怯怯然毫不理直气壮。然而,爱情从来不是理直气壮的,很可能是气短情怯,恋人的心绪很可能是支离破碎的——否则,罗兰·巴特不会以解构主义者的姿态撰写一本难以解读却轻易作用于人的感性的《恋人的絮语》。

说到底,陈雪的小说也不过是关于“爱”诸多形式之一种而已。《人妻日记》之书写情欲流入日常,还原其爱的本质,《迷宫中的恋人》剥离“疾病的隐喻”,赎还女性真我。陈雪可能摆不出决裂的革命姿态,她哀婉柔弱,怯然如良人淑女。然而正是她小说中柔弱平易的力量,让决绝叛离父权藩篱的瞬间拥有了一种可能——过渡到天长地久的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