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2026年第5期|阿微木依萝:迷途
在回家快进入村庄的那段路上,遇上了好朋友乐克先生,他坐在路边,鬼知道什么原因,突然爱上了抽水烟。旁边的油桐树还挂着没掉落的已经黑掉的果子,他扛起脑袋,好像脖子很酸,望着树想些什么。
看见了我。
你回来了?他说。很平静。一改往日那种严肃、讨人嫌的骄傲态度。这回说话的脸色很好。
是呀。我说。突然对我这么和气,本想取笑几句,也不能了。
我看过你写的东西了,他说,想听一下意见吗?
这个话题我不爱。我大约属于那种“不负责任”的写作者,写完就不愿意管任何一篇文章的命运,不论夸赞还是批评,都会让人不自在。我喜欢他们背地里去发挥想象,哪怕对我本人的生活说三道四也无所谓,只要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背面”。
但我挡不住别人要说话。
你写的散文像小说的近亲,你的性格,相当于喜欢躲在一个光线不明的地方探索,这样好像更可以看见什么……我读到这样一些味道。他以一个常年读书的老读者的经验对我说。
听完有点儿激动,却轻描淡写只点了点头。要是我喜欢这个话题就好了,最起码可以聊上半个小时。不管怎么样,经他这样说,我单方面认为,我们的友谊又更深了一些。他懂得我在“胡说”些什么。
我们这个地方与隔壁省的堂琅古郡相邻,其间一条金沙江,那边是现在称为“巧家”的县城。乐克先生经常跑到江那边购物,他总觉得我们这个县的东西不行,隔壁县的东西更符合他的审美口味。哪怕吃一碗凉粉,也是那个地方的香,连娶个老婆,也必须跑到那个地方去。某个时候,大家都没注意,他从那个地方搞回来一杆大炮似的水烟筒。从那之后,只要有时间,他就经常扛着这根“炮管”,支在这儿(我们村口公路边有个缺口,恰好可以卡进他的屁股,公路下方有块石头,也刚好把水烟筒支在上面),坐在公路坎上,一低头就能“吹”到烟筒——轰隆轰隆,雷公似的。
喊他“先生”是因为喊别的名字他要生气。他自认为是个有文化的人。也经常将认识几个字的人称为“有文化水平”。他上学不多,识字不少,是个很爱阅读的农民。
由于坚持“读书人应该到外间闯荡”这个观点,四十岁了,他还抱着这份执念,去年这个时候,雄赳赳地出山去了。“路不能走死路,书不能读死书,人不能做死人。”这是他常说的道理。到什么地方闯荡,没跟任何人说,我们也没有来得及跟他告别。他只让同村好友带话:他乐克一生都在山里窝窝囊囊,这次出门,要去干一番好事业。
不知道他当了半辈子农民,出山还能干什么事。我们就这样扛着脑壳等他消息。
我有时候就想到处打听,多管闲事向来是我的臭毛病,尤其近年来,闲时间挺多。想知道他的事业到了哪一步,又不敢过分关心。他是个极有自尊心的人,任何事情只愿单独解决,成功和失败,必须属于他自己。
当然啦,他的确有自己的头脑。这一点我们都必须承认。虽然生在农村,上学四年,可他四十岁的房间里堆满了一千岁以后都读不完的书。到现在,他说,读完的书还不到一半的一半。这一点我深有体会,藏书是开垦广袤土地,读书是一种细致的耕耘,一个人不必追求读完自己收藏的所有书。
一年没有消息的他,这会儿就这样自然而然地出现在我眼前。由于我从外面回家,他坐在这儿,就像刻意等我。抱着一年前买回来的这杆水烟筒——在这儿打雷。
你这从天而降似的,到哪儿去?他问我。说完又去“吹”烟。
我立在旁边,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话回答。他这话问得很傻,自己没有意识到。我还能去哪儿,往这个方向走的人,不回家难道去打野?
我不需要保镖,你要坐就坐,不坐就走,不喜欢哪个像电线杆子立在我旁边。他说。
总是这么直端端地说话。刚才那会儿还以为他态度好了呢。难怪有人评价,乐克这个人,一根肠子通屁眼儿,说话放屁都不拐弯的。
我偏不坐。就这样站着。
那你站着。他说。呵呵一笑。又突然脸色变好。
他很少对人笑。笑得太严肃,像要揍人。这次笑得温和。出门一年,回来,确实有些不同了。
大城市好不好不知道,反正出去见识一趟回来的人,他们好像确实变得“文明”了。在那些地方,一个“土木疙瘩”是不好混日子的。在那些社会圈子当中,一个人要学习的东西很多,首先就要改掉粗鲁的毛病,学习新的素质。
我没坐,他也没有格外生气。要是以前我这样站在旁边,他会起身,甩手就走,让我一个人站在这里,自讨没趣。他从前就是这样一个人,从不关心谁的情绪,高不高兴,关他屁事。
我看他这个样子,也不像是在外面干了什么事业回来。穿得还不如以前讲究。这次回来的穿着比从前更朴素了。脚上居然穿着一双不知道从哪儿淘来的草鞋。这玩意儿我奶奶死前的三十多年,就没有人穿过了。按照他们这个年纪的男性,这个时期应该是迷恋布鞋。
刘邦编的吗?我说。几个脚趾头露在外面。实在忍不住,笑了。
搞不好是吕雉编的。他说。也跟着大笑。抖了抖自己的脚趾头。说我不懂欣赏,外面流行这个。
我也在外面,怎么就不知道流行草鞋。
你不信吗?
我只能信。国家那么大,什么地方流行什么,谁知道。
他这草鞋的质量还算可以,底子是用什么进口的藤编,看上去结实耐用。不过现在是秋季,山中穿,脚趾头吃风,不冷也不行的吧。好在他这个人五大三粗,看上去也扛冷。
这会儿是农忙的时候,应该在山上干活儿才对,大家忙着收庄稼呢,如玉米、土豆、瓜果之类。他坐在这里吹烟筒,很清闲。说明他可能挣到钱回来了?以前的乐克先生是不舍得浪费一点时间的。他坚持自己的看法:男人的一生必须保持公牛的干劲儿。要让别人看到他现在这样,得说他是母牛了。
我找了块石板坐下。站够了。
公路坎下是一片抛荒的土地。大部分人都出去打工了,土地随便长草,偶尔看到野鸡在里面散步。现在热爱这儿的不是年轻人,这些人不像老一辈那么愿意留在家乡吃苦,长到十八岁,扛着包就离家出走。刚才在路过的一个村庄,看见一群土狗,我走到那条岔道不敢动,有人喊我大胆走,不用怕,这些狗的主人在外面打工,狗子们没有主人在家,别说咬人,见到谁都像亲爹。一些狗没有主人照顾,一些被主人卖到别的村,喂不熟,自己跑回村,和别的没有被卖也没人照管的狗在村中游荡,到处捡饭吃。经常成群结队,生命力格外强悍,主人回来都要赞叹它们讨饭的能力。主人也很愧疚,可土狗进城……没听说过。城里的狗都是改良过的,不咬人,不凶,会跳舞,也许再过些年,会学习人类的语言,养着就是图它哄人开心。土狗忠诚,守家,就连使用的名字也很土,很少有农村人会给一只狗安上英文名字,什么杰克、玛丽莲之类,它们的忠诚本分在农村管用,进城意味着失业,更不要说混上一个洋气的名字。城里只有会卖萌的狗有人稀罕,被人当儿当女。
我正在想这些时,一只没人要的狗忽然跑来和我们坐在一起。我们村的土狗也成群结队。土狗一旦没有主人管,就失去了它的领地,就不需要对人凶了。所以它坐了下来,也不管我们欢不欢迎,就来这儿蹭“热闹”。狗也是很孤独的。被豢养之后的遗弃,对它们而言,就像遭遇了一种绝症。所以,它用十分悲哀病态的眼神看着我和乐克。
乐克没好气地瞪着狗。可能它的样子让他实在厌恶(或绝望)。他开口就说:这货像我。
你回来度假,待几天?乐克问我。
三天。我说。也许是三天。
近些年,我有空就来乡下,看一起长大的人,以及比我们老的人,都在干些什么、如何生活。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就特别愿意回到自己的出生地,这种“回归”意味着什么,我就懒得去思考了。顶多意味着衰老,也没准儿意味着“年少无知”。我回到这里是见父母。父母在,我就仍然是个孩子。
乐克“吹”了几口烟,整个脸都被他吹出的“云”罩着。随后,他开始讲述自己和这条狗如何像。
他说,我本来是去送外卖的。
可我到了城市里发现,我是个路痴。
很奇怪,我在乡下不迷路。而且也不认为自己到了城市会迷路。无非就是那些街道,鸽子笼一样的楼房需要时间适应。无非就是那些。最开始我以为自己完全掌握了,但我低估了楼房的多,路的复杂。这儿那儿,一团乱麻。我也看不懂路标,什么东西南北路,哪儿跟哪儿。还有些苍蝇巷子,狗来了也迷路啊。这条狗要是进城,它不迷路的话,我跟它姓狗。
就是这样。到了城市里我才发现,生存没那么容易。
现在我知道,有些人,的确只适合生活在这儿。打谷子都比那些活儿单纯。
可当时不服气。人是需要争气的。我跟自己较劲,必须在城里闯荡一番,对自己说,猴子也不熟悉那么多树,它们还不是吊过来吊过去。我决定继续在城市里吊一吊。
我这个文化水平,也干不了别的。这一点我很清楚。出山的时候就明白,什么文化水平干什么活儿,高的干高的,低的干低的。我这个程度的,跑个腿,没问题的。我这么计划。当然出门那会儿,我琢磨着,也许能干一番大事业(谁出门不吹牛呢)。因为一些和我一样没什么文化水平的人最后也当了大老板,我想,我也可以试试。以为有胆量就行。现实不这样。命运也不这样。也许我出来的时间太晚了,到这个时候,这个年代,我的这点儿文化水平在早些年能用上,现在用不上了。时机不对。只好去送外卖。有人跟我说,这个活儿只要能认识几个字,懂得怎么接单子,懂得看地图,懂得抓紧时间送货就行了。想想看,这很适合我。年轻的时候没有机会到处跑,每天两点一线,从家里到地里,现在有机会了,可以在城市里到处跑了,能看很多风景,能见识到不同的人,能跟他们简短地交流,太好了。
谁知道我居然不像我想的那么聪明。竟然迷路。总是耽误时间,不是走错楼层就是走反方向,要么就是单纯地没有体力了。我不太会看导航,罪魁祸首是那个指引线路的箭头做得太抽象。在我的理解中,箭头什么时候也应该是明晰的,怎么能搞这么玄乎呢,又不是搞猜谜。我坚信,制造这个箭头的人完全是个糊涂蛋。不能把那个看上去是缩成一团的东西稍微拉长一些,明明白白地标注清楚,让人一眼就能看明白箭头的哪边是前哪边是后。总之,好几天,我纯粹就是被箭头带着乱跑。它在那儿摆着,我完全不能理解它。我要是懂得设计,绝不会搞出这么破的玩意儿,哪怕把箭头的尾巴稍微抽长一点儿也好。至少得考虑一下像我这样的普通笨蛋的眼力啊。
我发现,不种地,就单纯地在路上跑着,也比种地累。尤其是还要跑那么多冤枉路。没有一条道路对我来说简单。我也发现,才四十岁,脑子就变笨了,记忆力也不好。可能我四十岁才进城,接触的东西过于新鲜,庞杂,脑力跟不上。只能这么安慰自己。在农村,那些农具、作物,不用记都认识。
在那儿没办法让内心感到踏实。并不是人家对我不好,可以这么说,我遇到的那些人都很有素质。每个人都愿意教我东西。他们知道我是农村来的,有点儿文化水平,对我都还不错。帮我指路,甚至带我跑了一段。让我下载一些有用的手机软件。可惜我不会操作。我现在知道,一个人读书多不一定用得上,脑子不灵活,学了也白学。有文化不一定有水平,有水平不一定有文化。就像有些读了大学的人,丢到社会上就是个完整的草包,干啥啥不行,剩一张狡辩的嘴。我呢,可倒霉了,文化水平两样都不行,口才也不行。说话没有轻重,一开始用我农村说话的那一套,得罪人了都不知道。反正我干了一个月,被投诉了很多回,什么样的投诉理由都有:态度差,敲门声太响,穿戴不整齐,多看了女主人一眼,不小心放了个屁,说话喷口水(我有个牙齿缝隙越来越大),等等。总是点头哈腰给人解释,真是什么面子都没有了。很沮丧。生活压力很大。可是我也确实享受到了城市里的便利。见识到了他们是怎样生活的。比我们讲究,穿衣吃饭,说话做事,都和我们这里不一样。确实有些收获。主要是精神上的收获。在农村我是有文化水平的人,在城市里,我就更加必须保持我的文化水平,我甚至还要比他们表现得更儒雅,才能稍微替农村人争气。你看我现在说话,是不是比过去更有水平?虽然我还是难免带些腔调,说话大声,不顾及谁的情绪,但不管如何,比起从前,肯定好了很多。
人贵在自知。当不了送外卖的,难道要去收垃圾卖?这不符合我当时出门的目标。我也不可能留在那儿饿死。饿死也不能饿死在城市里丢人。认输也要保持最基本的尊严。
整整衣冠,我就回来了。
还是应该回来干活儿。与我熟悉的山中的东西待在一起。就算是抽烟,也还是我这根老烟筒好使。
昨天我去干了一下活儿,发现干不动了。拿锄头的手一直抖,出力不深,锄头在地面上翻滚,实在丢人。我的手心手背手膀子上的肉,包括肉皮,都被锄把震疼,手指发麻。昨晚一宿没睡好,这儿疼那儿痛,还被婆娘嫌弃,骂了我一宿。他们都认为我一年前出去,就是为了躲避干农活儿。没办法,什么都只能承受。必须慢慢适应。像我这样文化水平不高的人确实不能过太久安逸日子,就应该像公牛一样劳动,永不停歇。这是命。都被安排好了。好命是命,苦命也是命。读书的好处就是让你认命也认得明明白白。
说完,猛吸了几口水烟,像给自己压惊。
人需要受一些挫折(或者就像他说的,人需要去社会上增长见识,去受一些苦,学一些本事和做人的心境)。确实如此。他此刻面色非常和缓。有点儿他奶奶那种和蔼可亲的味道了(他长得有几分他奶奶的样子,据说这样的长相最有福气)。再过些年头,这儿的晚辈就该喊他一声乐克老爷爷了。那会儿人们可不管他是不是有文化水平。
我起身,准备回家去。狗也起身,想跟我走。
他抬眼看了看太阳,说:
你好好干你的活儿,多攒点钱,等你老了会发现,靠谁都不如靠自己。别像我。这会儿,我那个好儿子,还在家里数落我出门这一趟完全是丢他的脸,什么钱没赚到,回来还偷懒。他说要把我的书卖掉,一个正经的农民就应该干活儿。他说得也不错。可我难道读书之外没有干活儿吗?衰老就是意味着被替代,你失去了话语权,也就失去了尊严。这些道理一部分来自书中,一部分来自现实,一部分来自我的想象。都怪我运气不好,生出这样一个不爱读书的儿子。现在他会收拾我了。假如我告诉他,我有钱,呵呵,结果可能会不一样。人就是这样,非常势利。
难怪他坐在这里抽烟。搞半天,抽的是闷烟。我想说点儿同情他的话,好像也不合适。
也许你运气好。他又说。
我脑子飞快地转了一下,想象我将来有些什么运气。
看我不吭声,他继续说。我要是有你的手艺,打死也不进城干活儿了,顶多出去见识一下,就马上飞跑回来。安安静静地思考一些东西,解决可能出现的心理困惑。有个小院子,有个读书屋,有个小菜园,一日三餐,简朴但不落魄,四野清净,早早晚晚,在窗边读读写写就满足了。一个人可以吃他能力之内的饭,你可以试一试我说的这种生活,假如你实现了,说明你有能力,假如没有实现,那就是没能力。我要是个文人,就努力这么去实现,有可能的话,就去当哲学家(哈哈,当然啦,我在开玩笑)。我只是个文化水平不高的人,读了再多的书,我感觉我的思想境界也没有多少进展,不开窍。我去了一趟城市,意识到自己就像某种要报废的机器,干啥都出错,学的东西完全用不上。我明天去挖地了,慢慢儿干,总能找回我的力气。干这些活儿能让我有点儿自信。然后,就是明天,我决定跟儿子分家,他住他的,我住我的,互不打扰。所以我说,这条狗和我差不多,都可怜,又可恨,它去城市和我去城市,都一样混不走。回到农村,你瞧瞧,开始被人嫌弃了。能嫌弃我们的人,往往就是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人,别不信。但我毕竟不是狗,可以选择不在一个屋檐下。等我分了家,我就收养这条狗……但是,也许,说不定我还会再去城里。
我听完,看他把烟筒在石板上顿了顿,敲几下,对他说,好的。就只说了这么两个字。而其实我要说的,应该远不止这些。话和路一样,有时候说到某种程度,就只剩下一句话,路也只剩下一条路。倒是也简单清楚,一眼可见尽头。
狗跟在我身后。
【作者简介:阿微木依萝,彝族,1982年出生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自由撰稿人,巴金文学院签约作家。已出版小说集和散文集共十一部。曾获第十届四川文学奖特别荣誉奖、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等奖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