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投稿

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闻到春水初涨的味道”
来源:文汇报 | 余斌  2026年04月30日09:45

“野菜”如何定义,是一个问题。若是话说从头,那人类所食,从植物到动物,无一不“野”,野兽驯化了,才成为“家畜”;野草野果驯化了,才成为粮食和蔬菜水果。许多野菜,人工栽培种植之后,不再是自生自灭的那种了,野生的反而变得“小众”。

南京人一说野菜,“七头一脑”(枸杞头、马兰头、豌豆头、香椿头、苜蓿头、荠菜头、小蒜头和菊花脑)就被拿出来说事儿,芦蒿非“头”非“脑”,被排除在外了。我觉得这是典型的“以辞害义”:为了凑数,说得顺溜,只拣有“头”有“脑”者说,把茼蒿、芦蒿都给撇下了。茼蒿似乎各地都能见到,可另说,芦蒿在南京人饭桌上的地位,不说在菊花脑之上,至少也与其相当,略过不提,尤其说不过去——怎么能没有芦蒿?!

芦蒿不算稀罕,好多地方都有,亲水,河岸湖边,都长。但并不是长芦蒿的地方,就都爱吃这个。像南京人那样当作心头好的,更是绝无仅有。东北、华北据说也长芦蒿,当地人就不大理会。长沙餐馆里,腊肉炒芦蒿是道挺受欢迎的菜,但这是近十年的情形,再往前推就难说。我有个学生是湖南人,十几年前来南京读研,第一次吃到芦蒿,大为倾倒,其后有几年,每到南京就惦着要吃上一回,可见原先湖南人不大吃,至少不普遍。

甚至在江苏不少地方,芦蒿在菜单上至今还是相当边缘。苏州人是特别讲究时鲜的,他们的时鲜里,并无芦蒿一席之地。这颇让人意外。芦蒿的食用古已有之,不仅吃,而且是当美味的,好些诗词里都记录在案了,最常被挂在嘴边的当数苏东坡的《惠崇春江晚景二首》中的这几句:“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蒌蒿即芦蒿,与河豚对举,岂不是身价百倍?据说写这首诗时,苏东坡人在江阴,可见江南早有吃芦蒿的传统,然而江阴属无锡,无锡人却不大吃芦蒿。事实上,在吴语区的苏锡常,芦蒿都是非主流,江阴反倒是个例外。上海人过去不吃,到现在也不算常见的食材。前不久去松江,发现当地人也喜吃野菜,但居然不大吃芦蒿。也不是不吃,只是菜场上不常见,偶尔出现也卖得贵,足见不是家常菜谱的一部分。

除了南京、江阴,吃芦蒿之风大盛的,是江北的沿江一带。南京是大码头,又加南京人在吃野菜上比较高调(夸张的说法是“一口饭,一口草”),扬州等地比不过,俨然芦蒿第一之城了。

当年的南京亦城亦乡,房前屋后,野地坡上,当真见得着野菜,春天挖荠菜,夏天掐菊花脑,等等,是我的同龄人都有过的经历。但芦蒿不在其中,因它长在江边水边,通常还是要到菜场才得以谋面。我见识原生态的芦蒿,已是在八卦洲作为“芦蒿之乡”声名大噪之后了——是去参观大棚,领我去的人要满足我的好奇心,又专门带我到江滩上去寻野生的。

我应该想到,菜场上见到的芦蒿,那样子长在地里不会有多好看的,苏东坡“蒌蒿满地芦芽短”衬以“春江水暖”的诗句却让人自动脑补出一幅充满生机的画面,再有文人“青翠欲滴”的渲染叠加上去,越发脑补得入画了。其实苏东坡句子本身乃是写实,未上色,只让远景在读者意识里合成发酵。汪曾祺写芦蒿,只寥寥几句,即让人馋涎欲滴,“感觉就像是春日坐在小河边闻到春水初涨的味道”,比之苏东坡的“远观”,他这是“近亵”,然重点还在由吃而生的“远意”。

芦蒿长得密,的确是“满地”,茎秆紫而泛红,披着细幼绿叶,间杂芦芽,粗头乱服的,不是心存好感,你说成是杂草丛生之象,也没什么不对。大棚里的芦蒿倒是绿得整齐划一了,满坑满谷的,至少对我来说,很难产生关于“春水初涨的味道”的联想。

当然,汪曾祺的脑补是“吃”出来的,苏东坡的脑补才是“看”出来的。论看,芦蒿的第二现场是菜场。上市时相当吸睛,一是芦蒿青枝翠叶齐齐整整,有型有款,于一众蔬菜中很容易“跃入眼帘”;二是面前必是顾客扎堆,小贩重点吆喝,稍有闲则站在那里摘芦蒿,手法极熟练。

说摘芦蒿容易引起误会,误以为是从地上采来,实则这里是一种特指,和“择菜”里的“择”一样,指去掉老硬部分。长条的,摘蒜苗、摘豇豆,通常的摘法,皆是掐两头掐到嫩处,剩下中间一截用刀切成寸段。摘芦蒿则照例不能动刀,必是一寸一寸地掐摘,说是动刀则容易染上铁锈味,破坏了芦蒿的清香。听上去可能有点夸张,然清香之气一点也不能少的护惜之意,尽在其中。

掐摘,必须的,至少已成为“潜规则”。以我所见,不论是在家中,还是在菜场,凡摘芦蒿,都是掐摘。凡蔬菜,都要食其嫩,这上面“野菜”尤其不能让步,养家了也须牢守宁缺毋滥的原则。菜场里买回摘好的,讲究的人还要再摘一遍。也有老派的,这事绝不肯假手于人。

掐摘既毕,就等着下锅了。对于原教旨派而言,吃芦蒿的第一选择,永远是清炒。什么都不加,味精、鸡精都是多余。炒菊花脑要加点糖,以减其苦,炒豌豆头,会加点酒,以扬其鲜。近年“蒜香”大行其道,好多蔬菜,清炒时时兴加蒜泥蒜末,比如茼蒿、空心菜。甚至炒青菜秧也有放蒜末的。唯有芦蒿,犹是“一尘不染”。这当然是要保留一份纯粹,不沾一丝别味,留得满口清香。不过放在过去,委实有点奢侈。过去都是野生,野蒿“成品率”奇低,欲得其嫩,大半得丢弃,得多少才能掐摘出一盘来?所以从经济的角度说,与豆腐干同炒也有点“惜物”的考虑。

但是不要以为是蒿子不够,干子来凑,——假如开始多少有这点临时起意的意味,后来也成为“定势”了。与之相伴的是一个发现:芦蒿和豆腐干,可称绝配:倘不是清炒,与他物同烹,那么舍干子其谁?

荤素搭配在炒菜中是极常见的,芦蒿炒肉丝似乎顺理成章,既然它像芹菜一样,吃的是秆。我在家里也不止一次要求,搁肉丝炒。但连我这种无肉不欢的人,最终也放弃了这种看上去天造地设的荤素联姻,因肉丝虽不至于喧宾夺主,对芦蒿的清气,却多少有点破坏(同理,我也不能接受湖南人的芦蒿炒腊肉)。豆腐干的出现,却不能算是搅局者。豆制品向来本分,不抢戏,吸味道,增加口感的丰富性。只是炒芦蒿照例不用白干,白干太寡,配芦蒿得用香干或臭干,自带此味道来帮衬。味道上的参差,口感上的对比,都有了。

香干、臭干,各有各的拥趸。有个朋友,从审美的角度否定臭干,理由是火候掌握不好,臭干的黑会染到身上,使芦蒿的青翠变得乌暗。他是最在意看相的,故虽不薄香干,终极还是归于清炒。清炒之后盛以没有任何藻饰的白盘,青翠小秆疏朗错落其上,衬托之下,越发绿意盎然。因那骨瓷白盘不是传统的样式,是日式的那种浅盘,我就顺口赞了句,像日料的摆盘了。他很不屑,道:我这多自然,多有生气,哪有半点“侘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