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
现将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奖年限和奖项设置
1.第九届鲁迅文学奖评奖年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鲁迅文学奖设置如下奖项: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杂文奖、文学理论评论奖、文学翻译奖。各奖项获奖作品不超过五篇(部)。
二、评选标准
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秉持大文学观。获奖作品应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人民精神生活、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对反映新时代现实生活、塑造时代新人形象、书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作品,具有较大艺术创新、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作品,有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作品,予以重点关注。统筹线上线下两方面创作,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注重中国当代文学的理论评论,尤其鼓励新时代文学的研究与评论。鼓励追求信、达、雅的文学翻译作品。
三、征集范围和条件
1.鲁迅文学奖评选体裁和门类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含旧体诗词、散文诗)、散文杂文(含跨文体写作)、文学理论评论、文学翻译。
本届文学翻译奖评选范围限于外国文学作品的汉语译本。
2.参加鲁迅文学奖评选的作品,须于评选年限内首次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表或出版方为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期刊、出版社、网站。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网站发表以作品完结时间为准。
3.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以单篇参评;小小说、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翻译,以成书参评;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以成书或单篇参评。
结集作品,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或首次发表的内容须占全书字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时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创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并由推荐单位证明属实,加盖公章。
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多人合译、重译、转译作品参评。
4.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上、13万字以下的小说;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下的小说;小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千字以下的小说。推荐时须注明字数。
5.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本参评。
四、征集办法
1.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由中国作协团体会员、中国作协网络文学中心、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有关报刊社、出版社推荐。
2.中国作协团体会员、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推荐本地区本系统作家的作品;报刊社、出版社推荐由本社首次发表或出版的作品;中国作协网络文学中心推荐网站发表的作品。不得推荐转载、选载、重版作品。
3.各单位推荐的作品,每个奖项不得超过十篇(部)。
4.推荐须经作者同意并获得授权。作者须签署原创承诺。
5.凡涉及党史、军史、党和国家领导人等重大题材的作品,须提供按有关规定报批、报审的批复复印件。
6.符合参评条件的作者可向上述单位提出推荐参评要求。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征集程序及时间
1.各推荐单位在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名单》和《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加盖公章。参评文学翻译奖的作品填写《第九届鲁迅文学奖文学翻译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加盖公章。
推荐名单和推荐表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2.以单篇参评的作品,推荐单位须提供作品原刊(报)2份及复印件10份;以成书参评的作品,推荐单位须提供样书12册;网络文学参评作品,推荐单位须提供作品完结时间证明及12份打印稿。以上推荐作品均须同时提供内容与正式出版物一致的Word格式电子文本。翻译作品除提供12册译本外,另须附外版书2册(复印件亦可)及提供外版书PDF电子文本。
3.纸质版推荐名单、推荐表和参评作品及复印件等以快递方式寄送中国作家协会鲁迅文学奖评奖办公室。请在快件外部标明参评作品的类别,如“中篇小说”“短篇小说”等。
电子版推荐名单、推荐表和作品电子文本发送至指定邮箱:luxunwxjiang@163.com。
4.参评作品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六、评奖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 中国作家协会鲁迅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13
电话:010-64489989、64489755、64489774
邮箱:luxunwxjiang@163.com
对各推荐单位和作者的协作支持,谨致衷心感谢!
中国作家协会鲁迅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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