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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文学》2026年第1期|乔洪涛:鸡江湖
来源:《山东文学》2026年第1期 | 乔洪涛  2026年02月25日08:03

从蛋说起

 水煮白蛋刚出锅时不受吃,蛋黄噎人,但若放到深夜亥时,则味道极佳。届时甫一碎壳,蛋香四溢,青如凝脂,黄似蟹仁,是极佳夜宵。

蛋生于母鸡。母鸡大概是世上生殖力最旺盛的禽类吧:日产一卵,日复一日。鹌鹑、鸽子、鸭子、鹅,都不及它,天下之赠卵,唯母鸡耳!但古今中外卷帙浩繁的文章中,却难有一赋赞它,实在遗憾。即使有“一唱雄鸡天下白”“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之吟,也一律是写给公鸡的,实有不公。

母鸡大德,首在为母。天下生灵,不惟人类,为母则刚,刚则受敬。母鸡也如此。鸡本属于弱势群体,母鸡尤甚——狗可撵之,猫可追之,黄鼠狼、狐狸可以偷之,它无锋爪,亦无利喙,翅膀不能飞以避害,脚趾不可蹼以潜水,天生一个弱者,正因如此,它亲近人,依赖人,成了人的“朋友”,成了最可亲的家禽。这样说来,便不难理解为什么鸡卵如此“巨大”,产量又如此之高了,这符合能量守恒和道德守恒。只不过一旦年老色衰,无法产卵,就危险了——或杀鸡取卵,或卸磨杀驴。动物产卵,是为了繁殖后代,群体愈弱,产卵愈多,为物种繁衍计,也是能量守恒。但母鸡产卵,能成为后代的几率小得可怜。且不说今天养鸡场里,母鸡们在逼仄的笼子里至死都谈不上恋爱,终其一生,一次性事都难以实现,即使是散养的鸡,幸运被公鸡“踩背”,偶有几次性事,那些受精卵也难有机会孵化。呜呼!

母鸡下蛋,实属不易。特别是处女鸡,第一次下蛋,常带血裂体,实在艰辛;每日一次,犹如服刑。每下蛋时,便忍不住“咯咯哒”鸣叫,是在表达痛苦?一枚鸡蛋落地,就完成了一个生命孕育的可能,转入孵化阶段,“鸡鸡二十一,鸭鸭二十八”,时间一到,生命破壳,鸡生从此开始,真是奇也妙哉!

生命玄机,蕴大学问。在诸多动物中,鸡似乎并不聪明,它既没有狗儿的忠诚,也不见猫儿的乖顺,不会鹦鹉学人说话,不如牛马与人亲近,但一旦孵化出鸡仔,它就把一个母亲的风范展现得淋漓尽致——唤儿时“咕咕咕咕”,寸步不离;护儿时,羽翅奓起铜墙铁壁;御寒时护佑身下,滴水不漏。如有他物攻击,它则怒目振翅,“头发上指”,豁出生命与敌周旋。古来诗文颂亲恩,为何不见一字赞母鸡?真让人疑惑;不仅如此,还常有诋毁之词,说“牝鸡司晨”,言“危如累卵”,真乃对母鸡之大不敬。试问天下诸君,谁能一天离得了鸡蛋?上至国宴御膳,下至百姓厨房,哪餐不见鸡蛋的影子?

鸡蛋真是百宝食材,不用说与西红柿的恋爱缠绵,成为全国通吃的番茄炒蛋,也不必说煎蛋的外焦里嫩、汁肉饱满,不说鸡蛋汤的旖旎、荷包蛋的饱满,单就说我祖母每天早上开水沏的白糖鸡蛋水,也绝对是营养中的营养,神汤中的神汤。我生活的山区,林木旺盛,草花葳蕤,家家户户散养土鸡,那些鸡从小在山野草丛长大,所产的蛋蛋黄颜色纯正、蛋清黏稠清冽,煎炒烹炸,味道香软,极为诱人。而腌制咸鸡蛋则有古风存焉——往往是春天时节,草木勃发,野虫丰裕,母鸡产卵旺盛,户户鸡蛋便攒得多。这个时候,把鸡蛋用温水洗净,熬花椒红糖水,放上食盐腌制月余,剖开渗出红油,味道极美。母亲做这个事时,常把鸡蛋用黑灰画上只有她能看懂的符号,表示日期(以备后续持续放入鸡蛋时区别时间长短),放入坛子里,用塑料袋扎好坛口,然后遮阴存放。大约一个月后,正值芒种季节,一家人抢收抢种,来不及炒菜做饭,咸鸡蛋便派上用场——下地干活时连同煎饼、馒头夹着当菜吃,极下饭,省却炒菜麻烦。那时候,随地找根树枝当作筷子,往咸鸡蛋里一捅,冒出油来,又咸又香,真是美味至极。

鸡蛋吃法自然不止如此,多到无法记叙,由此可见,母鸡对人类贡献何其大哉!至于说三五载之后,产蛋率下降,遂炖了做母鸡汤,伺候月子娃子,营养老人病人,成大补之神药,那就更不用说了。诸君且看,一只母鸡,从生到死,皆是奉献,舍此谁可匹敌?母鸡之大德,岂不应美文记之热情歌之?更何况,它还一不小心进入哲学层面,给人类留下了千古难解之玄奥真理——鸡生蛋,蛋生鸡,然到底孰先孰后?

这真是一个形而上的问题了;母鸡之大美,真可谓鸡菩萨也。

公鸡是最俊的鸟

 鸡是不是鸟类?即便《诗经》有载“鸡既鸣矣,朝既盈矣”“鸡栖于埘,日之夕矣”,也没有分辨它到底是不是鸟类。窃以为,鸡是泯灭了梦想的鸟,是上苍赐给人类可以亲近的日常鸟。它不存飞行之志,不受飞行之苦,肉身既沉,与人为伴,福报怨报分明;于人而言,人饲之养之,人又食其卵啖其肉,也算是造物主之馈赠,赐人以繁衍生息的依仗,算上苍有好生之德,对人不薄。

但公鸡实美,当是鸟类的翘楚,禽中的将军,无论身姿色彩,还是风度举止,皆有大将军、美男子之风姿。从身形看,它体形匀称,前后峭拔挺立,首如大匠雕刻之俊朗,尾如彗星之参差,前后呼应,虚实结合,符合中国美学。鸡身厚实,敦重沉稳,左右配以盾翅,常呈半开之姿,以表达愤怒或好感——来敌可做盾牌,护佑妻儿;展翅也可急飞,从树上、山崖跃下滑翔,或者跨沟越坎时助一臂之力。它羽毛艳丽,七彩聚于一身,阳光下尤其耀眼,闪闪发光,不输孔雀凤凰。它双腿有力,具骨感,外皮呈鳞状,排列匀称,自然天成,趾爪尖锐锋利,蹬之有力,弹跳神勇,与它的硬喙配合,颇是神武。老鸡更是在脚后长出蹬爪,弯曲坚硬,以示其年龄身份,彰显德高望重、厚德载物之资格。公鸡二目圆睁,眼珠呈黄色,转动灵活,有时又能大智若愚、呆若木鸡,定力和活力双全。鸡冠子红而凸,如盛开的花朵,又像将军官帽上的冠缨。脖子下面悬挂两个肉坠,红且艳,显示着血脉偾张的活力,健康而优雅。鸡头灵活,鸡脚稳重,时而抬头看天,时而低头觅食,一步一摇,如大将军之龙行虎步。最为难得的是当它发现美食,并不独享,能呼朋引伴共食之,对母鸡尤其娇宠,自己饿着肚子也要把佳肴留给妻儿,是标准的好男人形象。但是如果有其他公鸡来犯,它瞬间扑而搏杀,毫不客气,即使脸破血流,也不气馁。

公鸡也是画家常用的题材,往往在巨石之上,一只雄鸡挺立,七彩艳服,宛如彩虹,昂首啼鸣,睥睨一切,真大将军也!当然,母鸡和小鸡也入画,尺纸之上,母鸡带一群小鸡觅食,杂花生树,春光旖旎,表现的是另一种其乐融融、母慈子孝的温暖情景。不仅如此,公鸡历来有通神本领,神话传说多有它的身影。大概因为它体内生物钟特殊,和昼夜时辰呼应,能感知时间变化,所以鸡叫三遍,旭日东升。公鸡一声唤天亮,怕见光的妖魔鬼怪,自然仓皇遁隐。公鸡与时间成了密友,像是造物主安排给人间的一个巨大的时间捕手。古人早已洞悉这一现象,偶有诗文记录,为鸡咏叹,借鸡抒怀。陶渊明写怡然自乐的乡村,“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崔道融与鸡对话,谆谆告诫“买得晨鸡共鸡语,常时不用等闲鸣”;大画家唐寅画鸡,写的是白色的雄鸡,“头上红冠不用裁,满身雪白走将来。平生不敢轻言语,一叫千门万户开”。这些诗文里的公鸡,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家禽,已成了一种可以呼唤时间人格化身。

公鸡是自然链条中的弱者,本身并不凶猛,但却是虫子的天敌。所以那些虫子成精成怪祸害人间,它也便成了驱鬼捉妖的神物。《西游记》里的蝎子精,孙悟空奈何不得,只能上天去请菩萨降妖,昴日星官(公鸡精)来了只叫了几声,便把蝎子精吓死了。

但公鸡虽有这样的俊俏颜值,也有啼天亮的本领,只是农家不养闲鸡。一群鸡里面,一两只大公鸡足矣,其他的公鸡,都是饭桌上一盘菜了。这又是公鸡的可悲可怜之处。我所在的沂蒙山里人热情好客,来人做客,饭店请客,必少不得这道硬菜。但鸡头是要给最尊贵的客人吃的,不知为啥,大概因为有“宁为鸡头,不为凤尾”之说?还是因为鸡头上有鸡冠子,谐音“官”?反正直到今天,到山东做客,鸡头是要夹给尊贵的客人享用的,这可算是鸡的礼仪文化了吧。

夜色渐黑,到了鸡上宿的时候了。山里的土鸡,还保留着上树休息的习惯。在山里走,傍晚时分,或可看到群鸡集树的景观。古人造一个“集”字,生动写出了众鸟落于木上的景象。庄子在《逍遥游》中写“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许多年来,我特别喜欢这篇汪洋浩荡的奇文,其字淋漓,其气贯通,其想象肆意,其所绘之物——庞然大也,通篇贯穿着自由之气。我无数次想象那只大鸟和那条大鱼,它们是古今中外鸟鱼之中最庞大的所在,它们那样迷人,那样让人摄人心魄。我也由此试图想象一只公鸡,一只无比巨大的俊俏的雄姿英发的七彩公鸡,它在哪里呢?后来我在太白的文字中找到了它——“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

相传桃都山上有一棵巨大的树,名曰桃都,其树枝延伸达三千里。这棵树上栖息着被称为天鸡的神鸟,当太阳初升时,天鸡便会鸣叫,这时天下所有的鸡都会随之而鸣。

这只天鸡,让人一见倾心,我想,这也是我终其一生攀爬道路上的那个它罢。

鸡江湖

 鸡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有鸡的地方就有江湖,有鸡群的地方就有鸡王。按照江湖规矩,鸡王自然是老大哥,既庇佑群鸡的安全,又要享受鸡们众星拱月的待遇。一般说来,鸡群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早晨鸡王把天啼亮,带着众鸡下树去觅食,晚上带着众鸡回窝或上树。

是江湖就有斗争,鸡王也是通过战斗获得的。在鸡群里,鸡王权力极大,它拥有众多爱妃,可以随意“踩”母鸡,其他公鸡要是有非分之想,可得小心了。这是内斗,是交配权与觅食权之争。我仔细观察过鸡群觅食,发现规律——除非分散到彼不相干,否则鸡王对其他鸡的觅食确实是有管辖权的。当然,鸡王也以身作则。它觅得小虫或者果粒后并不独吞,而是一翅垂地,围着食物咕咕呼唤母鸡来吃。母鸡得令,急赶过来,可以受宠专食,从这一点上,鸡王也是德治鸡国了。如果其他雄鸡觅得好食物,鸡王就会急步过去,宣示所有权,其他公鸡只能悻悻而退。如果不服,那鸡王就会鸡毛奓起,鸡目圆睁,先是低头怒视,发出咕咕咕声恐吓,恐吓无效就会跳将起来,用利喙狠啄对方头部的鸡冠子,激烈处,连啄加蹬,颇是凶狠。鸡王获胜,就会昂首挺胸发出胜利啼鸣,战败的公鸡则带着血头血脸的伤痕逃之夭夭了。

还有一种斗争,是对外。属于不同鸡群之间鸡王的决斗。两只鸡王如果因为领地、食物或者交配权发生了矛盾,就会进行决斗,只不过这种决斗更加惨烈,有不分胜负誓不罢休的壮志。我见到过两只鸡王的斗狠,倔强、执着、宁死不屈,你进我退,你冲我顶,能持续一两个小时。斗到最后,都筋疲力尽,瘫软如泥,挣扎起来,还是继续要斗,这种精神让人震动。鸡类中有一种斗鸡,产于鲁西南,其样貌丑陋,体瘦少毛,却气性大,毅力强,被称为斗鸡。有人专以此为业,专门用来取乐或赌博,是鸡群中的“战斗机”,也因而成为宫廷闲耍或庙会上的把戏。连同斗蟋蟀,斗羊一起,并称为“鲁西南三斗”。那种鸡或是品种原因,天赋所致,基因影响,即便与人斗,也是穷追不舍,宁折不弯,小孩子常常被啄哭、啄伤,颇像犟种的大白鹅一样。那种鸡,可以算是江湖中的剑客。

当然,江湖里有血雨腥风,也有温柔缱绻。鲁西南地区,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有一个奇特的现象,叫赊小鸡,那故事听起来颇有几分温暖,也有几分“悲壮”——每年春天,村上都会来几个卖鸡人——他们骑着自行车,车后座带一个大拖篓。拖篓上面是层层的木板箱,摞起来五六层。每一层里都是一群毛茸茸的小鸡仔。他们来到滩区村,一人进一个村子,找个地方把车子放好,把木板箱卸下来,啊,小鸡仔毛茸茸的,有黄色的,有黑色的,有带麻点的……它们唧唧唧唧叫个不停。卖鸡人抓一把小米撒到木箱板上,小鸡仔抢着去啄米粒。村上的大娘、婶子、嫂子们就会围上来挑小鸡——春天里家家都要喂养一群鸡的!那个时候粮食少,养鸡都想要母鸡,公鸡一两只就行了,多了喂不起,所以公鸡不要钱。但鸡仔太小了分辨不出公鸡还是母鸡,买鸡的又怕吃了亏,那怎么办?卖鸡的就会赊小鸡,他有个小本子,一家一家记在账上,等秋天秋收忙完,再来村上收鸡仔钱。到时候成几个母鸡,就收几个鸡的钱,公鸡不要钱。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事儿。这种现象持续了好多年,我记得有一年到了秋天,大家都等着那个赊小鸡的高个子男人来收钱了,可是左等不来右等不来;秋天都过去了,那个男人还没有来,结果整个村上的人那个秋天都很焦虑。到了冬天了,那个高个子男人还没有出现,村上的人等不及了,就派人去泰山庙会打听。那时没有电话,那高个子男人甚至连地址都没留下,可把村上的人急坏了。那真是一个焦虑的冬天。后来快过年了,那个高个子男人才骑着车子来收鸡钱,原来他得了一场大病,年底才好起来。村上的人长出了一口气,留下那个男人吃饭,杀了鸡,烫了酒,给他说了好半天的话,喝得醉醺醺的才把他放走。

这算是鸡江湖里的动人故事吗?那些毛茸茸的小鸡仔,负载着今天看来难能可贵的信任与实诚,这么多年过去了,一想起来这个故事,我的心弦就颤颤的,说不清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当我在书房里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已是凌晨。我站起来,看向窗外,恍惚中,我仿佛看见一只雄鸡昂首挺胸,精神抖擞,伸长脖子,用洪亮的嗓音,啼唱出一串有力又清脆的音符,我知道,一轮旭日很快会高悬东天,然后把整个大地照耀得温暖;而那只雄鸡在阳光下,七彩斑斓,美得像一只凤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