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洲》2026年第1期|刘鹏艳:秘葬(中篇小说)
一九八六年夏
顺着李三孤堆往前摸,一里路左右就能看到那个用黑火药炸出来的盗洞——这是叶兵告诉我的。原先洞口上覆盖着横斜的枯枝败叶,现在被人踩塌了,据说有人在里面摸到了大金镏子。叶兵说这话的时候羡慕得直流口水,我问他去“摸”了没有,他说他去的时候,那座“官坟”已经被附近的村民拿筛子筛了好几遍。
我们这儿丘陵起伏,有一大堆叫“孤堆”的地方,大孤堆、小孤堆,上孤堆、下孤堆,不知道这些名儿都是怎么叫起来的,但我觉得和埋死人有关。
我们这儿的水土适合埋人。
往上追起来,淮市曾经是春秋战国时期蔡国的故土,也是楚国最后的都城。据说刘邦的小儿子刘长的封地和淮南王刘安的封国都在这儿。一九八六年,我才上幼儿园,并不晓得淮市和丰县之间的这些古墓群是否和楚汉有着某种神秘的关联,但我知道这里最久远的古墓距今已经有两千多年,全仰赖四面山环水抱的好风水。这也是叶兵告诉我的。
叶兵还告诉我,他把我爸的二八大杠给弄丢了,所以今晚不敢去我家。我也搞不清楚这事的严重程度,只知道我爸挺喜欢那辆车,平时闲着就给车擦油,哪儿都擦得油光锃亮的,车骑了三年多还新崭崭的呢。
我骑在叶兵的肩膀上,他顶着一头乱草似的长发,蓬勃的脑袋从我胯下钻出,昂扬地望着远方,沉浸在一种盲目乐观的情绪里。那儿,看到不?他抬起手臂,像胸襟浩荡的伟人指点江山,那儿,那儿,还有那儿,都是钱。
你啥时候能还上我爸的自行车?我抱着他的脑袋问。眼前一片茫茫的野地,太阳落在我们身后,光线被风吹得有些潦草。夏天的傍晚芒草疯长,和叶兵的乱发一样茂盛,四周飞舞着蜜蜂和蝴蝶。除了隆起的一处土坡,这里的风景和我们来时的路上没有什么区别,平平常常,既看不出珠光,也嗅不到宝气。
叶兵毫不理会我的质疑,他满不在乎地说,等我把它们都挖了。
叶兵是我六叔,和我爸是堂兄弟,我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搞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因为我妈说,他爷和我爸的爷是同一个人,但是他奶和我爸的奶不是同一个人。太绕乎了,后来我姐深入浅出地画了一张家谱图,枝枝叶叶的像一棵冠盖如云的大树,我才追根溯源地弄明白,原来我曾祖讨了两个老婆,我们家是大房,叶兵他们这一支是二房。我问我爸咋不讨两个老婆哩,我妈一巴掌搂过来,啐道,老娘打不死你这小妈生的!
我爸在矿上的保卫科工作,回丰县的时候,总是神气活现地骑着他那辆锃亮的凤凰牌二八大杠,让叶兵眼馋不已。有一天,叶兵来跟我爸借车,我爸不好意思不借,但是千叮咛万嘱咐,小心别磕着。叶兵把两根指头竖在脑袋边上发誓,就是磕着他自己,也不会磕着自行车。
我爸不太相信他,在我爸眼里,叶兵和我一样,也是个小孩子。
十七岁的叶兵经常把我扛在肩上到处晃荡,他初中以后就没上学了,或者说没学可上,但是又不愿意做工务农,因此只能做个街溜子。我妈提起他总是一脸鄙夷,我倒是不讨厌他。他有钱的时候也会去集上给我买块枣糕或是捎个糖人什么的,但多数时间他兜里没有一分钱。
叶兵在这个芒草乱摇、蜂舞蝶绕的夏天,指着李三孤堆后面的一片野地对我说,那儿满地都是钱。我不信。叶兵嘿嘿一笑,抓住我的小腿肚子,猛颠了我一下,咋还不信你叔哩?接着快活地“哟嗬”一声,撒丫子在野地里奔跑起来。
要想富,挖古墓,一夜成为万元户……他扛着我,肆无忌惮地一路呐喊,一把锹,一根钎,一个晚上捞几千……风那么自由,在近乎辉煌的夕照里掀起了他的长发,露出光洁平整的额头,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在发光。我担心他把我颠下去,一把抱紧了他的脑袋。
二○一六年春
我姐叶紫檀研究生毕业后留在省城,她干的活儿挺冷门的,加上她性子也冷,一直没找着合适的对象。我妈起初还说她两句,后来她被说烦了,索性连过年也不回家。叶紫檀年过四十之后,我妈彻底闭了嘴。其实再多说也无益,对于一个人格和经济一样独立、思想和年龄一样不惑的高级知识分子来说,叶紫檀完全有理由不理会一个初小文化的乡镇裁缝的聒噪。
我妈年轻时没读过什么书,但她学了一门好手艺,十里八乡裁褂子的都得找她,因此她说起话来底气比我爸还足。这些年再没人找裁缝裁衣裳、缝裤子了,我爸也从矿上退了休,她看清形势之后就开始修身养性、颐养天年,和叶紫檀的关系也融洽多了。这年春天,叶紫檀休假回来,和我妈唠了一会儿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两人还头抵着头咯咯笑得又快活又亲密,和谐得不能再和谐,看得我媳妇都有点嫉妒了——平常叶紫檀不回来,我妈和我媳妇娘俩儿处得也像亲生的。
和妈唠完嗑,叶紫檀拍拍屁股说出去转转,就顺着城墙往南面溜达。南门那块儿有不少文物保护单位,叶紫檀回来就喜欢往那边溜达。她溜达和别人溜达不一样,别人不过顺着墙根儿溜自己的脚印罢了,她溜着还得四处看着,摸着,打听着,像是老中医那般望闻问切。果然,溜到关帝庙的时候,叶紫檀的嘴角耷拉下来,一个电话打给我说,叶青檀,你们怎么搞的?老祖宗留下的这点东西,都可着劲儿糟蹋掉了!
我被骂得莫名其妙,弄清楚之后才知道,由于年久失修,关帝庙建筑群出现了部分墙体倒塌、房顶垮塌等安全隐患。我说我在派出所工作,又不是文化局的,关帝庙的事我管得着吗?叶紫檀不依不饶,说派出所也有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文物保护宣传。你和县里文化局的人熟,那谁,蔡……叶紫檀指名道姓地抓壮丁,对,“菜包子”,不就是你小学同学吗?
她说的是丰县文化局分管青年、妇女和老干部工作的副局长蔡伟,念小学的时候,喜欢吃包子的蔡伟总上我们家抄作业,叶紫檀对他倒也算得上和颜悦色。有时候我们不会做的题,叶紫檀还主动帮我们解决。我说好吧,看在抄作业的份儿上,想必蔡局长会给你这个面子的。
我打电话给蔡伟,蔡伟笑了,说你姐不是在考古研究所吗?我还以为她只管挖地下的文物,怎么地上的文物也管?我苦笑说,你可别逼她举报你抄作业的事。
晚上吃饭,我给叶紫檀汇报了“蔡局长”表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事项,增强文物保护意识”的情况,我媳妇没忍住,一口汤喷出来,被叶紫檀的碗给接住了。媳妇赶紧站起来,说大姐对不起,我再给你盛一碗。叶紫檀像老干部似的挥挥手,表示下不为例。
我妈夸我办事能力强,我爸也笑眯眯地说咱家二小子能干哩。叶紫檀转过头,向我做个鬼脸,说你就贫吧。我龇牙一笑,咱家的家庭氛围就是这么和谐。叶紫檀说我一张嘴哄得全家上下没有不开心的,我说我把眼泪吞进肚里,欢乐送给大家。
我爸当年在保卫科工作的时候就说,咱家二小子以后能当警察。他说这话的时候,眼里露出一丝狡黠,稀疏的眉毛不自觉地扬起来,挤出深深的抬头纹。我印象里,他三十来岁就有很深的抬头纹,纹路深邃宽广,若是故意的话,足以夹死一排蚊子。他三十出头才有了我,因此我不晓得他十七八岁的时候,是否也拥有过叶兵那样光洁平整的额头,当自由的风把头发掀起,整个人都像在发光。老叶家的基因似乎在我祖父那一代出现了分叉,总的来说,我爸的颜值明显不如叶兵。后来我才知道,叶兵其实是从他母亲娘家的舅舅家抱养的。
叶兵也有倒霉的时候,那时他从头到脚都黯淡下来,俗称印堂发黑,倒霉透顶。有天晚上叶兵闯到我家里,扑通一声跪下,脑袋垂到裤裆里,野草似的乱发把额头盖得窝窝囊囊的,一副可怜模样。他哀声求我爸,大哥,你给我找个活路吧。我爸从地上拽起他,蹙着稀疏的眉,横向的抬头纹中间交织着竖向的“川”字纹,把脸拉得老长,好半天没说话。我从床上一骨碌爬起来,问我妈,六叔出了啥事?我妈一巴掌拍在我屁股上,喝道,睡觉,别管大人的闲事。
据说那年秋天,我们这儿爆发了大规模的盗墓风潮,被抓的有好几十号人,当然漏网的更多,叶兵可能就是那时候跑出丰县的。我不知道我爸在叶兵出逃这件事上出了多大的力,但他作为保卫科干事,似乎一点儿也没有受到良心的谴责。
我爸还是讲原则的,他说小兵子又没盗咱们矿上的东西。我妈不以为然,说你就护着你们老叶家的人吧。结果我姐说了句公道话——我爸也就那点儿能耐,他能护住通缉犯?
我姐已经上高中了,说话办事有板有眼,智商显然在我爸我妈之上。她这么一说,算是给这事定了性,我爸还够不上包庇罪。后来叶兵回丰县省亲,也说当年胆儿小,其实不跑也没事。不过,跑出丰县让他见了世面,晓得世界之大,淮市也不过如此。那时叶兵已经是一副财大气粗的老板模样,见了我,出手就是一千元的红包。我姐也上了大学,读了研究生,专业是断代考古,举手投足都和她的研究对象一样老气横秋。我姐说叶兵那几年在广州、福建等地倒腾文物,发的是死人财。
我想起了一九八六年的夏天,野地里疯长的芒草以及草丛里飞舞的蜜蜂和蝴蝶。那时候叶兵应该还没有文物贩子的见识,他和几个街溜子去盗掘李三孤堆附近的古墓纯粹是因为兜里没钱。那次大概没挖到什么东西,他的团伙不够专业,只能跟在别人后面捡漏。那几年,丰县人盗掘古墓成风,把自己老祖宗的东西挖出来卖钱,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按照叶兵的说法,偷活人的东西,一不小心就会被人逮住送到公安局;偷死人的东西就安全得多,拿把铲子挖就行。有时候我去野地里玩,也能捡到摔破的瓷碗陶罐。
我那时的思想觉悟和侦查能力都没达到人民警察的水平,但我的好奇心让我对盗墓这事十分感兴趣,追着我爸问了好久。我爸是个讲原则的人,他说原则上叶兵干的事也算不得什么大事,因为他爷,也就是我的曾祖父,曾盗过墓。
那时候还是民国时期,丰县遭了天灾,作为丰县十里八乡最有名的大地主,我的曾祖父召集了二十来个精壮的小伙子,到狼烟孤堆挖了一批宝贝。这批宝贝让丰县人民顺利度过了那个灾年,做出了很大贡献,我的曾祖父还因此在当地的县志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但是到了二〇一六年,丰县人早就丰衣足食了,挖祖宗坟墓这种事就变得不能容忍了。
叶紫檀跟我说起叶楚生这个人时,我一脸懵。不认识,我摇头说,派出所辖区里绝对没有这个人。叶紫檀蹙着眉说,但我总觉得我们认识这个人。她说这个叫叶楚生的男人是南方某拍卖行的老板,前段日子托关系找到她,要鉴定一批文物,还跟她攀了老乡。
叶紫檀蹙眉的时候,和我爸一模一样,除了深邃的抬头纹,还有拧巴的“川”字纹。我有点心疼地看着她,四十多岁了,依旧单身,除了腹有诗书气自华,简直一无所有。她在贵州山区助养着两个孤儿,但没见过面,我想那两个孩子日后就算知恩图报,也未必会跑到我们这儿给她养老。
姐,我沉吟了一会儿,斟酌地说,你别太累着自己。嗯。叶紫檀有口无心地应一声。我恐怕她不懂我的意思,只好拣大白话说,我意思是,不关你的事,就别操那份儿闲心。叶紫檀抬起头,额上的抬头纹更深了,脸上显出疑惑的表情,你说啥事不关我的事?呃……这倒让我一时语塞,她操心的闲事实在是太多了。
你说叶楚生吧?她的注意力大概一直在这个拍卖行老板身上,自顾自往下说,要说不关我的事,确实也没多大关系。可是,我就是觉得他有问题……这就是最大的问题!我拦住她,有点激动地说,和你没关系,人家就是有天大的问题,也用不着你操心。叶紫檀吃惊地望着我,微微张了张嘴,顿了一下说,我知道了,我的问题是——好管闲事,良心上过不去。
一九八七年秋
叶兵从丰县跑出去的时候我还小,有些细节记不清了,但记忆就像我妈手里的针线活儿,缝缝补补也能将就个大概。那年秋天热得慌,都十月底了,还穿短袖呢。早晨我爸骑车去矿上,我妈让他披件衣裳,到了中午我爸呼哧呼哧骑车回来,一头一脸的汗,只穿件跨栏背心。我妈问,衣裳呢?我爸说,着急忙慌地丢矿上了。
我爸是真着急,他早上去矿上借钱,借一圈也没人手里有余钱,月底了,谁家都不好商量,他只好硬着头皮去会计那儿支了两个月的工资。早先让叶兵弄丢的那辆“凤凰”,害得我爸勒紧裤腰带攒了半年,才蹬上现在这辆“永久”。昨晚叶兵涕泗横流地说要跑路,我爸真想一口浓痰啐在他脸上,告诉他“路费自理”,可到底是自家兄弟,他只好一大早骑车去矿上求爷爷告奶奶,替这不争气的小弟借点盘缠。
叶兵躲在我家,一上午没敢出门,看我爸回来了,激动得声音都有点发颤了,哆嗦着嘴唇迎上去,大哥,咋样?我爸虎着脸,啥也没说,从裤兜里掏出一卷钱,赌气似的拍在叶兵手上。我妈摇头叹气,撇嘴说灶上饭做好了,吃饭吧。于是,我们坐下来吃饭,谁也不说一句话,好像一屋子哑巴。
早上我没去幼儿园,我妈说没空送我,其实她一早上啥也没干,有人来裁褂子,也叫她挡在门外。叶兵像是见不得光的老鼠,缩头缩脑躲在屋里头,还神神秘秘地拉上了窗帘。我问他,咋突然怕光了?他说害了病。我果然见他眼睛红红的,一副想哭又哭不出来的表情。我姐出门上学的时候,有意无意瞟了他一眼,他眼睛没处放似的低下头。瞅那意思,他这做叔的,还挺不好意思招呼小他两岁的大侄女儿。
事实上,我姐从来没喊过叶兵一声“叔”,从小到大,她都喊他“哎”。我爸好像纠正过她几次,说辈分还是不能乱,该喊叔的。我姐没言语,以后能躲就躲,除非迎头撞上,咕哝一声,也不知喊的是啥。她和叶兵是挨肩长大的,叶兵留级,还和她坐过同桌,不像我,大人叫喊啥就喊啥,丝毫没有心理负担。
这会儿我姐闷头吃饭,叶兵也闷头吃饭,我爸本来也想闷头吃饭的,想了想,还是咳嗽一声道,小兵子,不是我说你,这以后得踏踏实实的,别再惹事。叶兵抬起头,通红的眼睛亮闪闪的,看起来像只无辜的兔子,嗯,大哥,你放心吧。我姐面无表情,她从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我爸和我妈都没听到,但我听到了。我觉得叶兵可能也听到了,他把脑袋埋进饭碗里,呼噜呼噜吃得香甜,这样我姐那一声轻哼很快就湮没在颗粒晶莹的米饭里,被他来者不拒地吞进肚子。
从那以后,叶兵就在丰县消失了,也没人打听他,本来他就不是什么大人物,不值当人们惦记。只有我觉得有点遗憾,因为没人给我买枣糕和糖人儿了,也没人把我扛在肩上,不管不顾地到野地里疯跑。有好长一段日子,我妈把我从幼儿园接回来之后,我因为无所事事而感到分外无聊。我想我已经长大了,人长大了就有心思。我的心思在叶兵身上——他临走时把一本旧书丢在我床上,说是一个姓郭的传给他的,老值钱了。
我不认得字儿,就问我姐,我姐翻了翻,说是繁体字,她也看不明白,随手扔在一边。这本书破破烂烂的、薄薄的一本小册子,纸页又黄又脆,和我姐书桌上那些装帧精美的大部头相比差远了,瞧不出半点值钱的样子。我想叶兵也不是读书人,知道什么书值钱,什么书不值钱?多半唬我的。他走的时候匆匆忙忙,大概全部注意力都在我爸塞给他的那卷钱上,这本书就落在床头。我想了想,这书还是不能让我妈当废旧书报卖掉,万一真的值钱呢?
我把这本旧书藏在饼干盒里,当然,里面的奶油饼干早就被我吃光了,现在盒子里都是我的宝贝,诸如弹珠、画片、弹簧枪之类。我无聊的时候就把旧书拿出来翻翻,见那些字儿曲里拐弯的,怪有意思,我姐都不认得哩,应该是一本老古书。古人的东西,也不知是不是叶兵从墓里盗来的,想到这儿我竟也不晓得怕,甚或还觉得有点莫名的激动。我知道叶兵跑出丰县是因为盗墓的事,不过那会儿丰县盗墓的人可多了,整村的人都跑去挖老祖宗的坟头,也就不显得是件多大的事儿。他半夜跑路,多半还是因为胆小。
二○一六年秋
我调去省城费了不少事,叶紫檀还笑话我,说我是老婆奴。其实算不上,这事我和我媳妇商量了很久,都觉得应该把孩子送去省城上学,那儿的教育资源肯定比丰县强。之前已经在省城的核心地段买了套学区房,多少也动用了一点岳父的关系,因此我没法儿埋汰叶紫檀不厚道,毕竟媳妇在家里说话算话。
叶紫檀来贺我乔迁之喜,送了一只灼灼其华的镀金大公鸡、一头乌木雕刻的栩栩如生的大象,还有一根晶莹剔透的玉如意。我说你送的这啥玩意儿,家里也没地方摆,她说不用你摆,你也摆不明白,我来!说罢挽起袖子,把金鸡立在进户门的鞋柜上,又把大象搁在玄关的酒柜上,再把玉如意抱进客厅,得意洋洋地挨个介绍,鸡(吉),象(祥),如意。咋样,满意不?我哭笑不得,我媳妇倒是满心欢喜,拍手说大姐送的玩意儿特别好。我说你们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搞这一套是不是有点那个。叶紫檀啧嘴说,你这人挺没劲的,大喜日子我给你送个钟,你可高兴?我媳妇笑抽了。
叶紫檀就这直来直去的炮筒子脾气,我早就习惯了,但是她在单位这么多年,历任领导都没习惯她。她的工作范围和她的政治视野一样狭窄,有时候去现场挖坑,有时候在工作室修复文物,仅此而已。她对自己数十年如一日的工作状态安之若素,好像冷板凳坐得也挺舒服。业务上,拿得起放得下;生活上,她是拿都懒得拿。在我印象里,她好像从来没做过饭。也许是因为没有遇上那个让她愿意洗手做羹汤的人。我妈催婚的心思淡下来之后,我更好奇了,是什么原因让一个长得不难看的女人独自过了这么多年呢?
叶紫檀长得很好看,在丰县念书那会儿,经常有男同学在她身边晃来晃去,我还替她收过不止一打情书。这些情书无一例外都让叶紫檀撕成碎片丢在风里,她的目标是考大学。那时候,我妈也支持她,见她撕情书还夸呢,说我闺女真攒劲!老太太没想到闺女过于自觉地掐断早恋的苗头,反倒误了她的终身。我有时候想,青春期的爱恋就像种牛痘,规范接种这一剂预防针,日后才能好好谈恋爱,要是在该冲动的年纪不冲动一回,以后也就很难有冲动了。
我问叶紫檀最近有没有什么新闻,叶紫檀白我一眼,说跟她打交道的都是旧东西,哪有什么新玩意儿。我说那个拍卖行老板呢,不是说要找你鉴宝?叶紫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摇摇头。我被她这个表情搞糊涂了,之前听说这个拍卖行在业内还挺知名的,我和我媳妇就推断,叶紫檀接下这份私活儿能赚一笔,说不定一高兴能给我女儿包个大红包。现在叶紫檀又点头又摇头的,我和媳妇只能面面相觑了。
一九八六年冬
叶兵把我扛在他算不上宽厚的肩膀上,去郭村看人掘墓。
他最近对古墓特别感兴趣,还从郭村人那里得到一部秘籍,说是研究透了,就可以发大财。郭村我知道,专出风水先生。我爷选穴的时候,还专门到郭村请过先生哩,但是郭村人为什么要帮叶兵发财呢?这个问题其实当场就可以把叶兵问倒,但我当时还没有那样的头脑,叶兵要带我去郭村看人掘墓,我就骑在他肩上跟着去了。当然是瞒着我爸我妈,我妈要是知道他带我去墓地,非得揭他的皮。
当时我还挺高兴的,长这么大没见过人掘墓,又是香又是炮的,男男女女双手合十跪在那里念念有词,先祖先宗在天之灵,莫怪子孙不肖,实在莫得办法,对不住啊对不住……他们嘴上念叨“对不住”,实际上都带着家伙,铲啊锹啊摆了一溜儿,一副磨刀霍霍的架势,我看得也很振奋。初冬的野地无遮无拦,灰色的穹窿下卷起猎猎冷风,我悄悄问叶兵,他们要挖了吗?叶兵摇摇手,我就不敢多嘴了。
突兀的炮仗声惊起飞鸟,我一哆嗦,赶紧捂上耳朵。叶兵说别怕,叔在呢。我就偎着他,像小猫小狗偎着主人。这印象极深,我那时对叶兵的感情没的说,他离开丰县后,我失落了一阵子,不过很快也就忘了他。多年以后,他衣锦还乡,我已经不认得他,倒是我姐提醒我,那是你六叔,小时候天天把你顶在头上,不记得了?叶兵对我笑笑,我也尴尬地笑笑。
一九八六年冬天,叶兵带我去郭村看人掘墓,那时我还不知道他是去观摩学习的。郭村的人挖自家的祖坟,这事儿虽说史无前例,但也不是不能理解。那几年丰县人让猪油蒙了心,大白天集体盗挖坟墓,甚至还有村委会带头领着乡人“致富”的。他们的心思也很淳朴,自己的祖宗,该挖就挖,要是不及时挖出来,没准儿就便宜了那些外村人。像叶兵这样的外村人,估计也眼馋郭村的祖坟,他给我指着裸露出来的棺椁说,这口棺材还蛮新的。我问叶兵,他们挖棺材出来是当劈柴吗?叶兵龇牙一笑,棺材板能卖钱的,棺材里面的东西就更值钱了,不说金的银的,就是铜的铁的也能换钱。郭村人以前最重风水,现在也不要了,不如人民币来得直接,反正祖坟的风水也是为了后人大富大贵。
回来的路上,叶兵有点失望,他说李三孤堆那座被炸开的“官坟”才有意思。夏天时他带我去看过那个盗洞,黑黝黝的深不见底,上下要用竹梯。先是李三孤堆附近的人在里面“淘金”,后来邻县的人也被吸引过来了,那座“官坟”一时成了名胜,靠得最近的花村就把那块地圈起来,进洞要交一角钱的“门票”。等县公安局的人收到消息赶过去,现场早就不能看了,指纹叠着指纹,脚印套着脚印,金的银的铜的铁的全都抢光了,只剩下零星几块陶俑碎片。这个案子县公安局破不了,对叶兵倒是大有启发。
只是火药难搞,叶兵若有所思地说。我建议他拆炮仗,拆个一万头的炮仗,火药末子攒起来就差不多了,就是麻烦点,我可以帮他。叶兵摸摸我的头,说你还怪聪明哩。我得意极了,恨不得这就跟叶兵去干一票“有意思”的。西斜的光线摇落在树梢,又一天过去了,叶兵扛起我,快活地跑起来。我抱着他的脑袋,大声说,你要去哪里挖?叶兵大声回答,等你先拆完炮仗!
二○一六年冬
叶紫檀问我还记不记得叶兵,我一下子想起三十年前,那个拥有一头蒿草般乱发的瘦高个儿青年。九七香港回归那一年,叶兵回过丰县一次,当时他已经和我记忆中的形象差别很大,我一下子没认出他来,还是叶紫檀提醒我,这是我六叔,我才恍然把这个油光满面的男人跟早年把我扛在肩头东游西逛的年轻人联系起来。十年时间,叶兵的乱草发型改成了大背头,金利来皮带在腰上勒出一圈赘肉,连说话的腔调也变了,打电话根本听不出丰县口音。不过当他放下“大哥大”,和丰县人说话的时候,会刻意加上那种绵软的亲切尾音。
那次我和叶兵没什么机会交流,他大多数时间都在和叶家的长辈们推杯换盏,或是和老街上的发小们抽烟打牌。烟和酒都是他带回来的,他开了一辆桑塔纳,后备箱里装满了软中华和剑南春,似乎取之不尽。刚回来的时候,他还给我让了一根华子,结果被我妈一巴掌打掉了。叶兵笑笑说,瞧这大个头比我都高,抽根烟怕什么。我妈义正词严地说,个头儿再高也还是十几岁的孩子,你害他?叶兵打拱躬揖才平了我妈的怒气。我妈转过身提醒我说,别不知道好歹。我说我啥也没干。叶紫檀补刀说,跟着好人学好人,跟着蛤蟆学咬人。
也就是那一次,我从叶紫檀嘴里知道叶兵“发的是死人财”,她跟他势不两立。
叶紫檀的专业其实和叶兵挺像的,都是挖人祖坟,用傅斯年的话说,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不过叶兵挖坟是盗墓,性质上是破坏;叶紫檀呢,是把被破坏的东西复原,是抢救文物,是发现古代文明。叶兵他们用的是洛阳铲,叶紫檀惯使巩义铲,虽然都像土拨鼠一样挖土不止,但叶紫檀需要一种创造性的想象,她把挖掘和考证当作艺术,一点一点拂去时间的尘埃,然后构建一个新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她固执和古怪,有时会忘记周遭的一切,以至于我们都不敢打扰她。
叶兵从丰县跑出去之后,就果断“转行”了,盗墓也要有本事,他天分不够,可是到广州、福建跑了一遭,却摸清了文物贩子的门道。发了财的叶兵当然不可能跟叶紫檀透露贩卖文物的细节,但叶紫檀盲猜,他已经有了颇为成熟的倒卖渠道。明里是收破烂的,暗中给盗墓贼接赃。那几年,我们这儿走村串户的文物贩子并不鲜见,而叶兵,他的生意做得更大,差不多干的是走私的勾当,客户主要是香港、澳门的文物商。
你猜的吧?我问叶紫檀。叶紫檀倒也不否认,她和叶兵也十年没见了,以上“推断”全凭直觉。叶兵拿出老板的派头,出手大方,气势如虹,丰县人都以为他在广州开着大公司。只有叶紫檀说,他是个文物贩子。不过那个年代笑贫不笑娼,从丰县跑出去的年轻人不少,尤其是从南方回来的,往往开风气之先河,叶兵究竟是干什么的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挣了大钱,而且舍得在丰县花钱。
奇怪的是,九七年之后再没有叶兵的消息。
我调到省城以后,跟我们分管经侦的王局处得不赖。王局也是丰县人,乡音难改,我俩碰上了,总能热热闹闹聊到一处。前阵子,他和我聊起多年前在丰县公安局办的一桩案子,我回来跟叶紫檀提了一嘴。叶紫檀忽然问我,记不记得叶兵。我说这跟叶兵有什么关系,叶紫檀说叶兵回丰县那一年,她无意间看到过他的身份证,改了名字。你是说?我眯着的眼睛不自觉地瞪圆了——根据叶紫檀提供的线索,那个叫叶全友的逃犯,很可能就是失踪多年的叶兵。
当年,我们王局在县里办的这个案子,据说是丰县十年一遇的大案。那时候王局还是刚从警校毕业的毛头小伙子,办事自然也是毛手毛脚,但队里缺人,硬是让他担起一个挑大梁的任务——像杨子荣那样献出“联络图”,打入敌人内部,智取“威虎山”。
丰县的文物走私活动一直很猖獗,县里追捕了好几回,在汽车站、火车站附近捞了些“小虾米”,但总逮不着“大鱼”。据这些“虾米”招供,他们有分工明确的走私链条,老板常驻广州,但从来没人见过。平日里,他们挑着担子、拎着袋子走街串户收“破烂”,实则有一条地下运输线,把廉价收来的文玩古物悄然南运。东西到了广州,价码就不一样了,能翻几十个跟头。单纯的追捕,很容易打草惊蛇,所以县里决定引蛇出洞。
王局,那时候还叫小王,精精神神一个小伙子,又是生面孔,领导就给他压担子,让他当杨子荣。专案组特地从县博物馆借了一幅宋代的古画,让小王揣在身上以表诚意。果然,走私集团的小头目上钩了。有了小头目,背后的大头目自然也会浮出水面,这只是时间问题。问题是,小王还是太嫩,关键时候没把小头目薅住,导致整个计划流产。好在底层链条已经铲断,那以后好长时间,丰县的盗墓贼都没办法出货,盗墓的案件自然也就少了。
根据王局的说法,小王当时的表现还是很优秀的,没薅住已经上钩的鱼,既是技术的问题,也是运气的问题,所以结案后也没有影响小王的晋升。走私犯叶全友当时是走私集团头子熊某的女婿,他逃窜到广州之后,专案组还兵分三路“千里追熊”,希望在广州把犯罪集团一网打尽。可惜,犯罪分子过于狡猾,到底没能把“熊窝”端掉。那个叶全友也像一滴水消失在大海里,从此不知所踪。
如果叶全友就是叶兵的话,那么叶紫檀当年的直觉可以说是准得可怕。
我倒抽一口冷气,女人这种直觉蛮奇怪的,你以为这也太胡扯了,后来才发现这种跳过逻辑过程直达结果的方式虽然不可思议,却往往能够精准地抵达某种本质。慢着——如果叶全友就是叶兵,我心里一动,那么,叶楚生有没有可能也是改头换面的叶兵呢?
当我抛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叶紫檀竟然沉默了。
一九八五年秋
我一直以为叶紫檀和叶兵“势不两立”,没想到他俩还有一段不寻常的交情。从小到大,叶紫檀提起叶兵都是冷冰冰的口气,哪怕稍微带点感情色彩,也多是鄙夷和不屑。事实上,他俩的确是两条道上跑的车,除了初三那年,他俩做过半年同桌,几乎再无交集。
那年秋天,叶兵跑回县中学初中部报到,遭到不少人的耻笑,他们说你不是毕业了吗,怎么又回来了?叶兵说老子也不想回来,老子回来是迫于形势。本来他已经把课本都卖给收破烂的了,现在又拿到了一整套新崭崭的初三课本,不禁懊恼万分。考不上学,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出去挣钱,可是家里大人不同意。家里大人,不仅包括他爸他妈,还包括我爸。我爸,也就是他大哥,历来是家里拿主意的人,他说小兵子你再复读一年,就去紫檀那个班,让她帮帮你,考学没问题的。
叶紫檀的学习成绩没的说,他俩相互帮助,叶兵起码能考及格。可是我爸忽略了当事人的感受,叶兵肯定不想让大侄女帮他提高成绩,叶紫檀也未必愿意和她六叔同窗共读。不过家里大人既拿了主意,这事儿就不许小孩子多话了。这年秋季入学的时候,叶兵和叶紫檀就坐到了一块儿。
小县城巴掌大的地方,谁和谁都说得着话,叶兵和叶紫檀的关系也没法儿隐蔽,都知道他是她六叔,她是他大侄女。班主任还语重心长地和叶紫檀谈了次话,说我是不同意你俩坐一起的,你是我们班,乃至我们学校的重点培养对象,叶兵呢,在他们那一届可以说是差得有口皆碑,他坐你旁边,影响你不?虽说你爸跟校长是发小,打了招呼把叶兵塞进来,可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把他调到最后一排去。叶紫檀没说愿意不愿意,只是咬着嘴唇说,他影响不了我。
叶紫檀从小就有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别人很难猜到她的心思。在我没出生之前,她是家里的独女,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本来没有我什么事儿,但我奶催着我妈说,要是没那政策,我也觉得多生孩子未必是件好事,可如今越抓越紧不让生了,我倒想着你还是抓紧再生一个。这没读过书的老太太对政策的把握能力又狠又准,有时候我想,叶紫檀的直觉很可能遗传自我奶。因此我们家没有重男轻女的不良风气,我倒觉得家里大人重女轻男。他们把叶紫檀看得很重,对我呢,大多数时候可有可无,所以不靠谱的叶兵带我出去玩,他们虽说不大放心,却也不拦着,毕竟带孩子这事儿挺烦的。
叶兵和叶紫檀成为同桌以后,叶紫檀大约没给过他好脸色。本来她就生了一张冷脸,为了表明叶兵对她不会构成任何影响,她对他就更热不起来。当然,她也给他讲题,给他辅导功课,他听不懂或是不想听又是另一回事。他和她仍旧是两条道上跑的车。我妈原本嫌我爸多事,也担心叶兵影响叶紫檀的成绩,可事实证明叶紫檀成功地抵挡住了叶兵的影响,我妈和班主任也就放心了。
但这些都是表象,没人知道这叔侄俩其实是相互帮助的。
叶兵这人有一点好,就是特别重情义。这也可能跟我们老叶家的家风有关,我妈就不止一次地埋怨过我爸,说只要是老叶家的事,我爸就是明知道伸头会挨一刀,也要伸这个头。我爸常夸叶兵是个仁义的孩子,八月十五分月饼,他晓得拿一块大的给大哥,自己吃一块小的。那时候,叶兵还只两三岁,没读过孔融让梨的故事,家里也没人特别交代他。他拿大块的月饼给大哥,是真的觉得大人该吃大块的,他人小,就吃小块的。
叶兵和叶紫檀做了同桌之后,常遭人笑话,他心里咋想的没人知道,但表面上满不在乎,人家笑,他也笑,笑眯眯地说你还没这福气呢。他见了叶紫檀也是毕恭毕敬的,叶紫檀是班长,管着一班的人,他带头维护她的权威,要是有哪个淘小子不听叶紫檀的话,他还要找人家谈话。他年纪比别人大,个头比别人高,听说还有些复杂的社会关系,别人怕跟他谈话,只好乖乖地听叶紫檀的话。
那些“社会关系”,叶紫檀放学的时候在校门口见过,无非是套狗的张三、电鱼的李四之类的社会小青年,念不成书,又做不了工,整天东游西逛。叶紫檀问叶兵,你就准备跟这些人混?叶兵说人到哪一步说哪一步话,我要是和你一样能考上高中,考上大学,自然就不跟他们混了。叶紫檀说你来复读不就是为了考高中、考大学的吗?叶兵叹口气说,那是我爸我妈的想法,我知道我是啥料子。叶紫檀生气了,说你这是浪费我的时间。叶兵一愣,不好意思地反复搓手说,那啥,大哥托了校长的关系,我也没办法。
这样看来,确实是我爸多事了,不过我爸从来不认为自己替老叶家着想有什么不对。
叶兵的哥们儿有天把叶紫檀堵在了半道上,张三李四都觉得叶兵一个人单独霸着这么一个漂亮的小妞太不够哥们儿了,他们白天念书腻歪在一起,晚上放学总得陪陪哥们儿吧。叶兵说我陪你们,让她走。张三不答应,叶兵就把书包砸在他脸上,说给你脸了是吧?说着一脚踹在李四的小腿肚子上。本来李四欺身上前准备拉叶紫檀的,这下跪在叶紫檀面前……
这段儿叶紫檀跟谁也没提起过,像段无用的盲肠,在她肚子里搁置了三十多年。
二○一六年冬
叶紫檀和我说起叶兵,我才想起来,已经有小二十年没有叶兵的消息了。虽说当年我和叶兵的感情不错,但这么多年过去,他留给我最后的印象是金利来皮带把微隆的肚腩勒出一道肉圈儿——那个夸张的铜扣闪闪发光,足有半个巴掌大,也有说是纯金的。他朝我扔了一根中华烟,被我妈一巴掌打掉了。我妈说学坏容易着呢。我说六叔都发大财了。叶紫檀补刀说,他发的是死人财,你跟他学?
叶紫檀如何知道叶兵发的是哪路财,这事儿成谜。
那次叶兵回来,也没见叶紫檀和他说话,给我的印象是,叶兵回来就是为了让丰县人看看,他小兵子发了财。叶兵给我包了红包,叶紫檀也有一份,我们都算是他的晚辈,礼数上没毛病。但叶紫檀说自己有工作,坚辞不受。叶兵都有点下不来台了,后来还是我爸做主,把叶紫檀那份红包收下,说那就便宜二小子吧。实则我妈把红包全收走了,我白担个名声,怪冤大头的。
我问叶紫檀,既然叶兵改了名叫叶全友,是不是也可以改名叫叶楚生?
叶紫檀出乎意料地沉默了。她的目光落在一只鸟身上。那鸟落在窗台上有一会儿了,全身乌黑,脖子底下却有一点白毛,低头啄食的时候看不见那点白,昂头的时候,那一点白尤其醒目,整只鸟陡然变得精神了。
叶紫檀不养鸟,但她的窗台上经常有飞鸟停留,她就在窗台上放了一个小小的储水罐和一个浅浅的食盆。我问她何必多此一举,她挺梦幻地说,给鸟儿停留的自由,但又不至于让它忘掉飞翔的理由。我们全家早就习惯了叶紫檀的孤僻和刁钻,不过眼下我们正在谈论叶兵,那个不靠谱的六叔,叶紫檀对他虽说不上厌恶,起码谈不上什么关心,她突然提起他,还说无意间留意到他改了身份证,这多少有些不正常。
我在等待叶紫檀沉默背后的故事。
半晌,她才说起三十年前和叶兵“相互帮助”的事。说完她长出一口气,将落在小鸟身上的目光缓缓收回来,跳了一下,又跳了一下,那样子,让我想起我妈拾掇旧衣裳的样子——扯着衣裳一抖,再一抖,目光也随着有意无意地抖跳一下,像是准备好了把往事悉数折叠,收进一口更加陈旧的檀木箱子里。最后她将这些折叠的往事联系起来强调,叶兵其实也不是个坏人。我眨巴着眼睛说,嗯,我六叔不能是个坏人。所以……这事儿就到此为止吧。叶紫檀准备结束这个话题,她大概觉得,终于把那段“盲肠”割掉了。
叶全友的事先不说,你不打算跟我说说叶楚生?我摸着下巴,歪头问她。她明知故问,说什么?我说立春刚过那会儿,你说有个叫叶楚生的拍卖行老板找你鉴定一批文物,后来没下文了。她点头说,对,一直都是叶楚生的秘书跟我联系,没见着面。所以……你一直没见到叶兵?我不耻下问。叶紫檀看着我,忽然笑了,我要是见着叶兵还不跟你们说?那批文物我看过了,假的。
窗外的鸟飞走了,像是不曾来过。反正它原本也不属于这里。
叶紫檀走到窗台边,给那个小小的储水罐添了点水。她打开窗子的时候,冷风吹了进来,我一缩脖子,但是她好像没有感觉到寒意,举手投足间,依旧安详而舒展。这个单身女人呀,把自己的日子过得那么冷又那么热,那么深又那么浅。我告别她往家走的时候,街边细脚伶仃的路灯正好一盏一盏次第点亮,我任那首尾相接的、薄纱一样的昏黄光亮从头顶泻下,沉沉的暮色里,软软的一匹轻纱着身,拢了一地东倒西歪的影子。
叶紫檀原是个爽快人,现在说话却藏头露尾的,晚上我和我媳妇聊到这事,都觉得古怪。媳妇说,初三那年,你姐有十五六岁了,该谈恋爱了。我说理论上如此,不过他俩怎么看都不可能啊。媳妇说“唯其不可能,我才相信”,德尔图良说的,没听过吧?我说不可能还信个鬼,这不扯呢!媳妇说我没文化,而且缺乏想象力,我细想想也有道理。
一九八五年冬
叶紫檀和叶兵只做了一学期的同桌。
那年冬天期末考试一考完,叶兵就跟叶紫檀说,下学期我不念了,你也不用浪费时间了。叶紫檀吃了一惊,脱口问道,念得好好的,怎么就不念了?叶兵低下头,扯着书包带子,不那么自信地说,我想出去挣大钱,男人么,挣着钱才是硬道理。叶紫檀盯着他,半晌才说,我不爱钱。叶兵一愣,眨巴眨巴眼睛,挤出一个笑脸,等我有钱了,啥话都好说。
这段想象出的画面在我脑海里闪回过好多次,不然我想不通,那半年同桌共读的时光,让他俩的关系究竟发展到了什么地步——那么冷又那么热,那么深又那么浅,就好像叶紫檀后来好多年的生活状态。叶紫檀心里想什么,家里人全看不出来,他们以为她一心想要考大学,这目标从来没变过。但我和我媳妇寻思,起初叶紫檀未必那么想学考古,她一个大姑娘,怎么喜欢拿巩义铲?除非,有个拿洛阳铲的人引诱并扭曲了她的青春。
豆蔻年华,遇上一个喜欢的人,可是她又不能喜欢他。她那么优秀,那么骄傲,而他那么卑劣,那么粗鄙。他们是两条道上跑的车,还岔着辈儿,她多看他一眼都嫌委屈。这委屈又使她受到某种莫名的自我感动,觉得喜欢上一个不该喜欢的人是那么甘之如饴。要是有未来,他们的未来大抵在地心的深处,是那最黑暗的地方开出的最鲜艳的花。她想得头痛,不晓得他怎么想的,明明他也喜欢她。可是他说他要走,他该待的地方不在课堂上。
这话也对,她给他补习了一学期,知道有些人天生不是考学这块料,聪明是怪聪明的,但是永远分不清主谓宾定状补,也解不出二次函数。他上课的时候总是心不在焉,书永远翻在第一页,钢笔插在耳朵旁边。老师摔了书说这是什么流氓样子!他笑笑,把钢笔拿下来,过一会儿不知怎么又长到耳朵边上去了。后来他索性想了个法子,钢笔夹在耳朵上的时候,就侧过身来,一手托着耳朵,微微歪着脑袋,这样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思考者,而不是一个流氓了。这法子管用得很,老师果然不再找他的麻烦,而他发现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肆无忌惮地把眼光落在她身上,却不被别人注意。
他倒也不打扰她,好像他所有的时间就是在一旁悄悄看她专心听课的样子。她的侧脸有着完美的弧线,小小的鼻翼那么玲珑,长长的睫毛扑闪起来的时候,像蝶翅护着两颗黑亮的宝石。她的头发却没有瞳仁那般又黑又亮,可以说是典型的黄毛丫头,但他看得久了,却越发喜欢——那条柔顺的马尾,在阳光下泛出金褐色的光泽,若是摇动起来,更是星耀般令人目眩神迷。她明明知道他在看她,却不说破,于是他就明白她的心意了。
这种明白,是彼此知晓对方的心意,却永远不能说出口的明白。自然有心心相印的欢愉,可也有让人心痛的冷酷的折磨。它折磨着他,倒还不觉得怎样,他是男孩子么,心肠要硬一些,可是他想到它也会把她折磨得一宿一宿睡不着觉,就不由得涌起阵阵愧意,这卑微的愧意让他不得不做出决定。
分别的时候,他也还没想好对她说什么,只能告诉她,他要去挣大钱。他的野心是和那个年代相匹配的,逐渐开始腾飞的经济使人一切向“钱”看,虽然他也不是很清楚将来会怎样,但将来有了钱,怎样都好说。
她也不晓得将来会怎样,但这个年纪总是喜欢做梦,并且也很值得去做一做那种看起来漫无边际的梦。到年纪大一点,自然就晓得从梦里醒来了。所有过来人的经验都告诉她,女孩子到底要找个人家,光光鲜鲜地把自己嫁出去。可她喜欢的人偏偏在地底最黑暗的地方。后来她梦醒了也不曾厌弃那个年少时的梦,可见十五岁遇见他是多么注定的事,乃至十五岁之前都成为一种悄悄的铺垫,铺垫了她对他的热情爱搭不理,以及余光里那种刻意的漠不关心。
他和张三李四密谋的勾当,她多少也知道一点。他曾经拿了一本破破烂烂的小册子给她看,那旧书叫蠹虫吃出许多虫眼来,据说是郭家压箱底的风水书。他向来不喜欢读书的,那阵子却捧着这本“秘籍”废寝忘食。这份钻研的刻苦可不是为了给人家寻龙点穴,而是奠基自己的“事业”,好在一片广阔的天地里找到不世出的宝藏。她有点鄙夷他的异想天开,却也拦不住他的热情。
他那时通过“自学成才”而一夜成为“万元户”的理想,大抵要比老老实实考高中、考大学来得更实际一些。后来她读《大汉陵原秘葬经》,知道“凡大葬后墓内不立盟器神煞,亡灵不安,天曹不管,地府不收,恍惚不定,生人不吉,大殃咎也”,因此历代重视“死有所藏”,古人藏在墓里的“盟器”不知有多少,而这些都是无主之物,挖出来就能卖钱。要到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六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打击盗掘和走私文物活动的通告》力挽狂澜,扭转乾坤,这股几乎席卷全国各地的黑色浪潮才得以遏制。
二○一六年冬
我看到“盟器”这个词儿的时候,并非像考古专业的人那样想到“冥器”二字,我无端地揣测,叶紫檀学习考古也未必考虑得那么专业——就算它是陪葬品,也是青春的陪葬品,而它更多的意义,可能在于他和她之间的无声之盟。
二〇一六年冬,叶紫檀已经四十六岁了,看起来却比同龄人年轻许多。恭维她的人常在她耳边说,看来不结婚就是好,没有家庭拖累,想干嘛就干嘛,人也精神,还像个小姑娘。叶紫檀听到这话,心里也不知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她心里藏的事儿太多了,覆上一层土,又覆上一层土,岁月穿梭,人来人往,新土盖着旧土,脚印叠着脚印,厚土被踩得结结实实,谁也不知道地底下几十米的地方,曾经有过什么样的秘密。
自从知道叶楚生很可能就是消失多年的叶兵之后,我好奇是什么力量让叶紫檀从未动心去求证,这个拍卖行老板到底是不是当年那个同桌?按说,她只要稍微用点心思,不难查到这个叶楚生的真面目。我和我媳妇倒是商量过,去拜会拜会这个叶楚生。他有可能不愿见我们,媳妇顺着自己的思路说,要不然不会一直不露面,只派个秘书联系大姐。我从另一个角度回答了媳妇的困惑,他心里还是想,“想”和“做”是两回事。媳妇一愣,随即笑道,这回你变聪明了。
我永远猜不透叶紫檀心里想的是什么,但她做什么,我却隐约猜到一点。比如叶兵当年丢下的那本破书,其实叶紫檀早就见过,她毫不在意地把它丢在一边,还说不知道里面写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没舍得丢,把它藏在饼干盒里,但是有一年搬家,不知怎么那个饼干盒不翼而飞。起初我认为是我妈随手扔掉的,后来想想,倒有可能是叶紫檀蓄意所为。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楚那本书到底叫个啥,以我幼儿园阶段的识字水平,只记得残破的封皮上印着两个不认识的字儿——我们丰县的郭村,不晓得和郭璞有没有关系,既是老郭家传下来的东西,大约是《葬经》之类吧。
一个人走过一生,一路上总要埋葬很多回忆,有些是不愿记起;有些呢,是实在记不起来了,比如我就忘了叶兵的模样——我六岁的时候,叶兵高高瘦瘦的;到了我十六岁那年,他好像变矮变胖了,至于那张脸,我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以至于任何一个中等身材的中年男人走到我面前,我都可能把他认作叶兵。叶紫檀可能也想到过这个结果,如果见面的那一天,只是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那么见与不见又有什么区别呢?
一九八七年秋
那年秋天,叶兵半夜跑到我家来,给我爸扑通跪下,涕泪横流地请我爸给他找个活路。我爸铁青着脸,没说给他找,也没说不给他找。我爸是个嘴紧的人,他要是预备应下别人什么事,先不把话说满,等把事办成了,也不揽这功劳,只说这事碰得巧,刚好有这么个门路。因此他在我们老叶家地位很高,家里有什么事,第一个先想到他,也因此落下我妈不少埋怨。叶兵跑路这事,实在找不着人商量,我爸就寻思给他筹点路费,好让他在外面躲躲风头。
早上,我爸骑着自行车去十几里外的矿上,求爷爷告奶奶地支了两个月的工资。他一路蹙着老谋深算的眉头,额上的川字纹叠着抬头纹,在砂石路上颠簸出纵横捭阖的局面,身上那件新裁的的确良褂子也不知丢在哪旮旯,回去少不得又落媳妇的埋怨,好在厚厚一卷钱到手了,这趟算没白跑。我爸其实心疼得不行,面儿上却慷慨,中午回来还带了只烧鸡,说是给叶兵饯行。酒就免了,喝酒耽误事儿,我爸也没心思给叶兵张罗好酒。
吃饭的时候,我爸擎着汤碗,权当是酒水,跟叶兵碰了一个,语重心长地说,小兵子,不管咋说,人要走正道儿。叶兵低着头,“嗯”了一声。这一声让我姐颇不以为然,她拨拉着碗里的饭粒,一颗一颗往嘴里送。当时没人读得懂她的心思,我爸的心思全在叶兵身上,我妈惦记着下午有人来取褂子;我还是鼻涕冒泡的年纪,看他们半宿不睡觉,闹着玩儿似的,莫名觉得挺兴奋。我好奇地问叶兵,六叔,你要去哪?叶兵看看我,又看看我爸,支支吾吾说没想好呢。我妈给我夹了一筷子五花肉,又撕了个鸡腿,搪塞我说,大人的事,小孩子别管。
我捧了饭碗去院子里,坐在小凳上,拿小勺吃着。旺财凑到跟前,我丢给它一片肉,它殷勤地给我摇摇尾巴。我看得欢喜,拿起鸡腿,张圆嘴巴咬了一口,心里怪美的。家里不常吃烧鸡,仅仅是为了这个,我倒很乐意叶兵大半夜里跑到我家来哭一鼻子。
乍起的秋风从外面刮进小院,一片银杏叶子落下来,刚好落在旺财的头上,滑稽地遮住它的眼圈。它顾不上拨开眼前的落叶,极迫切地伸出粉红的舌头,一下子就把肉片卷进嘴里。要是我再长大些,就晓得用个贴切的成语,一叶障目,可这会儿我只晓得咯咯笑,笑旺财的样子蠢,丰饶了我童年的乐趣。小孩子总是随手就可以捡到快乐,我心里哪有什么值得伤悲和害怕的事呢?秋风起来了,卷着离人远去,那是大人们的心境,我不觉得秋天比春天更枯涩一些,或是更萧索一些。那伶俐的风打着哨子从我身边溜过去,我一伸手,抓了满掌心滑溜溜的凉,于是又咯咯地笑出声儿。
过了一会儿叶兵背了个包出来,扭头说,大哥大嫂我走了,路过我身边,伸手摸摸我的头。我仰头看他,逆着光,他瘦高的身影把我罩住了,背包在他身后隆起一个滚圆的轮廓,像个赘生的巨大瘤子。他在我身边顿了顿,我歪着头看他,但是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那张脸好像比昨天夜里“胖”了些,我妈说那是肿。妈在屋里拉了帘子,不让人往里看,但是叶兵一早躲在帘子后头,不时撩起一角,缩头缩脑地向外张望。我问他看啥,他说没看啥,我说你没看啥是在看啥,他被问烦了,说看那条狗还在不在院子里。
旺财一直在院子里,乖得很哩,不明白叶兵看它做什么。有人来,旺财一准儿会报信。昨天半夜叶兵进门,旺财本来都在窝里睡觉了,还不是它第一个跳起来,我们才晓得开门。旺财是条好狗。此刻它讨好地蹲坐在我面前,嘴角扯出透明的拉丝口涎,一对精光四射的狗眼直盯着我手中的碗。我故意不理睬它,摇摇手里的小勺,对半夜悄悄“胖”起来的叶兵说,六叔再见。
叶兵走出院子的时候,旺财不明所以地叫了两声。我拿脚踢踢旺财,它机敏地躲到一边。我又丢一块肉给它,贪吃的旺财两眼放光地伸嘴过来,我趁机给了它一脚。这一脚踢中了,但旺财粉红的长舌头飞快地那么一卷,一点儿没耽误吃肉。
我姐也背了书包出来,她说下午有场考试,要早点去班上准备。我爸妈都放心她,且由她去。我自然也没有不放心的道理,不过这段画面,后知后觉的我这才慢慢找回一点记忆——叶紫檀和叶兵前后脚出的门,一个往学校去,一个往汽车站去——究竟是我忘了,还是压根儿没留意?
我和我媳妇说起这段儿,自己也觉得有编故事的嫌疑。事情往往是这样,你找到一根线头,就想顺着这根线头找到更多的线段,最好它能编成一个完整的故事,使不靠谱的记忆转化成为有答案的现实。如果记忆是可以生长的,那么这时候会分蘖出奇妙的枝丫,秋风起时,卷起落叶,枯黄的树叶变回青绿色,悄悄长回树上,它在生长,一寸寸的灰烬,长成一寸寸的华年,遥远的青春里模糊不清的影子,一下子推到近焦的镜头下:她望向他的眼神里尽是说不出口的疼痛与焦灼,他要走,她不能留,不如就此离别吧,就在缝隙里长出狗尾草的老屋院墙下,伶俐的秋风吹过的地方。他们的相望那么切近,又那么遥远,风凉浸浸的,吹散了遥遥迢迢的距离,一转眼,又吹熄了似有若无的情意。隔墙有个孩子咯咯地笑,笑他的小狗那么贪吃。
一九九七年秋
我踢中旺财的那一脚,无端地让我想起叶紫檀最后望向叶兵的那一眼——尽管那天我并没有看到他们在一墙之隔的地方,似有若无的那个相望的眼神。那一眼之后,他们就没有将来了,叶兵再回来的时候叫叶全友,左手无名指上戴着婚戒。这个细节当时没有人注意到,恐怕唯独叶紫檀看在眼里——那枚婚戒一点也不显眼,叶老板财大气粗,脖子上、腕子上都是黄货,指头上也戴满了,那枚小小的婚戒,一不留心就被墨玉扳指和大金镏子比下去了。
叶兵开回来一辆红色的桑塔纳,这在丰县还是很稀罕的。县长的桑塔纳是黑色的,因此人们热情地提起叶兵的时候,他和县长的地位一下子就接近了。虽然没有人知道叶兵这些年到底干了些什么,但那一点都不重要,来自乡党的目光那么挑剔,又那么宽容,他们不在乎你奋斗的过程,甚至也可以不在乎你奋斗的结果,只要你给他们提供口头上的谈资和行动上的便宜。一包好烟,一瓶好酒,足以买下一个人的口碑,而叶兵带回来整整一车的好烟好酒,这就使他在丰县的短短几天变得无比珍贵,值得人们热烈地传颂和长久地铭记。
正赶上中秋节,叶紫檀也回丰县了。他们两人的重逢,很有可能在各自的心底预演过多次,但真正在现实镜头里措手不及地遇上,还是显得有些尴尬。叶紫檀这几年跟在导师后面研究不见天日的墓葬文化,整个人多少也显得暮气沉沉,她没时间打扮自己,也没那个闲情逸致,因此皮肤黯淡粗糙,近视度数显著加深,连抬头纹都深邃了。中秋节前一天,她坐大巴赶回丰县,把自己往家的小床上一扔,就不想再出门。透过厚厚的酒瓶底镜片折射出的目光甚是疲惫,眼睛里密布的红血丝犹如盘丝蛛网,我都不好意思请她睁开眼帮我看看作业本上打叉的数学题。
说起来我在叶家不算最笨的,但也聪明不到哪里去,读书的时候文科还好,理科却一言难尽。叶紫檀在全家人心目中是神一般的存在,她伟岸地横亘在那里,我没办法隐身土遁,只要考得差一些,我妈就会拿我姐当年怎样怎样来敲打我。我懊恼地说我是叶青檀,不是叶紫檀,您一个初小文化的乡镇裁缝,也不配有两个叶紫檀那样优秀的孩子。裁缝气得七窍生烟,绗被子的时候差点把自己绗到被窝里了,我打趣说,您看看,就知道您没学过立体几何。
隔天叶兵提着好烟好酒来我们家,我爸吃了一惊,拉着叶兵的手问,这是小兵子?看来这些年过得不错,人长开了,腰比我还粗。我爸肯定还记得叶兵跑出丰县那年细脚伶仃的样子,那时候叶兵最喜欢穿他爸退伍时带回来的黄军裤,裤长赶上他爸了,裤腰却肥得能塞进一只烧鸡。这就显出我妈的能耐来,用了半天工夫,给他改得服服帖帖,拆出来的布头子,还给我姐缝了个沙包。
我姐叶紫檀这会儿正躺在她的小屋里闭目养神,耳听外面喧哗鼓噪,极不耐烦地翻个身,侧耳却捉住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这声音有十年没听见过了,像是漂在河面上的一层乳白色的雾,朦朦胧胧地随着水势起伏。此刻有航船开过来,单凭肉眼是不可靠的,隐隐绰绰只露一个影子,反叫人觉得危险。她张了耳朵凝神去“看”,越“看”越觉得心惊肉跳,好像被辜负了十年的青春终于等来一个答案,只是那答案来得突兀而莽撞,使她一下子竟无法用知识分子的理智去洞穿时间的诡计,愈是着急想要“看”清楚,愈是苍苍茫茫的一片白。
我这样盲人摸象般地揣度叶紫檀的心理,也许南辕北辙。当时我妈在堂屋里高声喊我和我姐出去见客,尚沉睡在梦中的我一惊,醒了,脑子还是蒙的,极不情愿地穿了衣服出来,见一个油头粉面的年轻男人坐在那里喝茶。叶紫檀动作快些,已经亭亭玉立地站在那里,因此我猜她早就醒了,我爸我妈和这大背头男人在堂屋里你来我往地寒暄叙旧,她全听得清楚明白,不过一直等到我妈喊我们见客,她才肯出来。
这是你六叔。她抿着嘴说,似笑非笑的样子。我一阵恍惚,觉得时间的堆积让人变得丰富了,我们之所以回忆人生,很有可能是为了怀疑人生。她跟我说这男人是我六叔,把自己撇得挺干净,我一愣,想了两秒钟才想明白,我六叔不就是她六叔?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们的六叔叶兵,消失了整整十年,现在衣锦还乡了。
叶兵请我们去县政府招待所的餐厅吃饭,当然,一九九七年县政府招待所的餐厅已经不是一九八七年的模样,它现在叫“食府大酒店”,原先朴实无华的天井变成了金碧辉煌的大堂,服务员也不再戴护袖和围裙,而是穿着高开衩的红丝绒旗袍。等开了席我们才知道,厨子居然会做粤菜。叶兵客气地招呼我们,别客气啊,算不上正宗,凑合能吃。他久未回丰县,大约忘记了丰县人的脾性,吃席我们是不会客气的,假如客气起来,那一定是饭菜不合胃口。
叶紫檀吃得很少,她对眼前这个夸夸其谈的男人生出一点同情,他南北杂交的口音听起来十分费力,和十年前那个只会说一口地道的丰县土话的少年相比,这个大背头男人似乎很容易咬到舌头。这次相遇说不上是纯粹的意外,因此他和她都有足够的时间调整心情,眼角的余光在觥筹交错之间偶尔会落到对方的身上,但那惊鸿一瞥不足以抵消十年的隔阂,要想彼此确认对方,必须寻找单独相处的机会。
我那时只顾着吃席,平常没机会吃粤菜,正宗或者不正宗我也吃不出来,感觉比丰县的饮食清淡,烹调方式也迥异,譬如用豆腐乳炒空心菜,简直匪夷所思;猪肉做了叉烧,又甜又咸,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又譬如焗龙虾,我见到服务员端上来那么大一只虾,着实吓了一跳,劈开大虾露出雪白的肉来,不知为什么就让我想起那穿了红丝绒高开衩旗袍的服务员的大腿……我吃得高兴,倒不是因为菜肴可口,全凭一腔好奇之心罢了。耳中又听叶兵和众人胡调,口气很大,单说香港回归那一天,别人都是在电视上看直播,他却跑到香港会展中心去看现场,立刻就叫丰县人刮目相看了;他有时间也过海去澳门赌两把百家乐,只晓得打麻将的丰县人便不肯露怯,说百家乐玩玩可以的,但说到底还是打麻将可以预防老年痴呆。
二○一七年春
我绞尽脑汁,终于还是承认自己的失败——没有想起任何有关一九九七年叶兵回来那趟,他和叶紫檀单独见面的线索。也许他们没有单独见过面吧,但这结果我断断不肯相信,如同丰县人不肯相信百家乐比麻将更有健脑的趣味。
冬去春来,又是一年,时间如此迅捷地从人间驰过,在不经意的地方,它几乎不留下什么痕迹。即使是那些刻骨铭心的记忆,也有可能因为时间的磨洗,遭到意外的劫掠,以至于人们弯腰捡拾岁月赠予他们的果子时,往往发现满怀的所得早已被蠹虫蛀空了。那种满抱的虚空,真是让人感慨万千。
每逢岁末年初,最让人心怀怵惕,怎的一年又到了头?小孩子却没有这样的心境,他们只管要心仪的新年礼物。春节时我把二老接来新居,大家喜滋滋地过了一个年。在自己母亲面前,叶紫檀也仍旧还是个孩子,她嫌我妈炸的糯米圆子寡味,又不舍得放肉糜,那娇憨之态,和叶豆豆在我媳妇面前抱怨新买的手套丢了粒珠子竟然是同一副模样。我媳妇说,这珠子又不值钱的,钉在小拇指上也不怎样显眼,丢了便丢了。闺女便不愿意,说一粒珠子值一粒珠子的钱,好好一副新手套,现在有了缺陷,任谁都不高兴。叶紫檀捏着刚出锅的糯米圆子往嘴里塞,边“嘶哈”着倒腾两只手,边一本正经地说,对的,你有权利跟你妈抱怨新手套的不完美,如同我有权利跟我妈要求一锅好吃的炸圆子。
叶紫檀懒懒地倚在厨房的门框上,嘱咐搓圆子的老裁缝,妈,这回咱把姜末也放足点哈。老裁缝嗔道,好,这锅圆子就按一斤米、一斤肉,再加一斤姜,给你这刁嘴丫头做。叶紫檀莞尔一笑,不带这么报复亲闺女的,吃坏了可就没了。老裁缝也笑起来,说我哪舍得,一辈子也就这么一个闺女,不能像老钱,一口气生三个光头,老看仨儿子打架,怪没意思的。叶紫檀饶有兴趣地问老裁缝,是南门口给人打首饰的老钱么?老裁缝说可不就是他,那年你姥送了只金镯子,让他打个金锁给你做满月,足足扣了我二钱哩。叶紫檀拍腿说,我就晓得他那只坩埚有问题,小时候看他化金子,那么大一只金钗下去,出来俩戒指,又轻又薄。那些人刨坟刨出来的金器,多半便宜他了,怎么着,仨儿子分赃不均么?老裁缝唏嘘道,老钱中风了,几个儿子都不愿养,推来推去竟打起来,等左右邻居把他们分开,一个开了瓢,一个折了腿。叶紫檀“哦、哦”地点头,还有一个呢?还有一个,老裁缝嘻嘻笑着说,倒是全须全尾,众人就撺掇说那两个都上了医院,你好歹把你爸接回去。这下好了,他挨他媳妇一顿捶,说还不如打坏了呢……
叶紫檀和老裁缝唠嗑,有滋有味,有说有笑,两人一个在里面忙活,一个在外面提供情绪价值,再和谐不过。媳妇说,我真服了你姐,十指不沾阳春水,还能把老太太哄那么开心。我说你别羡慕,她在我们家的地位从来都是不可撼动的。我姐除了一身是胆之外,还浑身都是嘴,恼起来谁的面子也不给,但她要对一个人好,也是真好,而且好得不动声色。
我不清楚叶紫檀这辈子读了多少书,苏轼说人生识字忧患始,叶紫檀读书读得太多,她的忧患也一定比平常人深邃,表面上却是一眼看不到底的平静。有段时间,她研究易经,闲时就给人看四柱八字。有一回,她竟然说我和叶兵很像,都是七杀成格,不过我的七杀有印来收,所以做了警察。我问她,那叶兵呢?她无可无不可地说,天知道。我想起她看过叶兵的身份证,但身份证上只有日期没有时辰,看来是缺一柱。她断他前三柱七杀无制,可也不是没有一点希望——或者为了这一点希望,她后来没有去查证叶楚生此人?
和每一个如约而至的春天一样,二〇一七年的春天万物复苏,叶紫檀兴冲冲地跑到我家来,跟叶豆豆说,想请她做个“超级火炬手”的代言,为山区小朋友筹集爱心。姑侄二人发动朋友圈,PK掉数百个“火炬手”脱颖而出,成为年度“超级火炬手”,从而获得了去贵州大山里探访受助小朋友的机会。
去山里看看也好,这样你就知道,你有多幸福。我觉得这是个让闺女接受贫困教育的机会,连表扬和鼓励都散发着浓浓的“爹味”。叶紫檀纠正我说,不是让她去受教育,是让她和大山里的小朋友一起成长。我媳妇捂嘴说还是你姐有水平,其实是一码事,换个说法,你闺女一下子就欢天喜地了。我笑笑,好吧,教育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摇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但是,第一个灵魂又是谁摇动的呢?
一九九七年秋
自从知道叶楚生很可能就是失踪多年的叶兵之后,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回到一九九七年的仲秋。时间是最高明的小偷,我想利用我从警多年“反扒”的经验,抓住这个狡猾的扒手,但是,迄今为止仍一无所获。
那年中秋节,消失了十年的叶兵回到丰县,那时候谁都没想到,接下来他还会消失二十年——叶紫檀肯定也没想到。人生的妙趣可能就在于它的无聊,兜兜转转,意外地爆发,或者骤然地寂灭,都是题中之义,只不过在破题之前,总还需要一点耐心。这时她看他的眼神已经不是一九八七年秋天在我家院墙外那种澄澈的忧伤和灼痛,而是带了一点调侃和悲悯——十年未见,他终于还是在她可以预见的那条路上越走越远。原本她是要向他证明一点什么的,忽然又觉得毫无必要。
叶兵这次回来没住家里,他住在县政府招待所——一九九七年已经改名为丰都宾馆。他本来预备在丰都宾馆333房间至少住满一个月,那是他用叶全友的名字开的房,可以作为接赃销赃的短暂据点——周边的几个县里都有他的客户,譬如以收破烂为名走村串巷的老周、专给人打金银首饰的老钱,以及忙时务农、闲时就做掮客的老赵。这些人以前虽没有接触过,但他顶着他岳父熊某人的大名,这些人都要买他的账。
在广州娶妻成家,可能也是迫不得已,我不相信他会忘了叶紫檀。当然也可能,他认为叶紫檀永远只能是存在于心底深处的青春的标本,他的“事业”更要紧一些。男人是要有一点魄力和手段的,如果没有钱,也就没有女人,所以从本质上说,一个男人可以没有女人,但是没有钱,他和他身边的人都绝对不能容忍。当他带着钱来到丰县的时候,他已经明了,此生大抵不可能和叶紫檀携手共度了,不过倒有一线希望,可以让她亲眼看到自己的成功,从而使她明白他不是个一事无成的男人。日后她想起他的时候,或许能有半分缱绻的情意,这就很足够了。
在叶紫檀这方面,我不很确定她的心意。她一方面心直口快,一方面也有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谁也休想透过她那张平静的脸看到她的底牌。叶兵来邀请我们全家去食府大酒店吃席,这固然使她看到了久违的、大约不曾忘记的他,同时也让她看到了他与她背道而驰的距离和从未弥合的巨大鸿沟。原先,她还在青春的梦里抱着一点渺茫的希望,如今在真切的现实面前碎了一地,他和她,过去和现在,彻底地划出了一条界线。
与此同时,县公安局刑侦队出动了所有警力将丰都宾馆团团包围,他们早就盯上了从广州潜入丰县的叶全友,准备顺藤摸瓜,抓到他背后的那只“熊”。刚从警校毕业的小王有幸加入了代号“千里追熊”的行动,他带着那幅从县博物馆借来的宋代古画,多少有点忐忑地敲开了333房间。日后他们还将兵分三路,跟踪叶全友,里应外合地远赴广州,直捣“熊窝”。
那天小王穿了件鸭屎绿的大号夹克衫,头戴一顶黑色鸭舌帽,低低地压住了自己的眉眼,以至于他都没怎么看清叶全友的真面目——怀里揣着的古画不说价值连城,起码抵得上他半辈子的工资,要是弄丢了,他可赔不起,想到有可能人财两空,他满手心的湿汗又滑又腻,从怀里掏画都掏不利索了。尽管队长告诉他,第一回没必要把弓拉得太满,对方上钩就行,可他脑子里的那根弦还是忍不住紧绷,差点“啪”一声断在关键的地方。
表,表……哥,老钱介绍我,我……来找你。小王进了333,几乎是本色表演,他一紧张就结巴,不过按照剧情,第一次倒卖文物,确实也应该紧张。叶全友扔了根烟给他,问他老钱怎么不亲自来。忙……忙着,我这件大,大……货,他做不了。小王渐渐进入角色,说这画是祖上传下来的,到了他这一代,保不住了,他得靠它娶媳妇,没钱,什么都完蛋。叶全友眯着眼吸了口烟,张开嘴,全喷在小王脸上。唔,娶媳妇……确实是件大事。叶全友似笑非笑地盯着小王,问,是真迹?祖,祖……传的,会……会是假的?小王觉得被侮辱了,梗着脖子反问叶全友。
这段出色的表演后来成为我们王局吹嘘的资本,诱饵已经撒出去了,只等鱼儿上钩。按照刑侦队的部署,若熊某对古画感兴趣,可能会亲自来丰县看货,当然也有可能,让货主带着古画去广州。如果跟着叶全友去广州,小王的危险系数无疑会成倍增加,不过首战告捷的小王跃跃欲试,他从333房间出来之后,就被自己的英雄主义情绪点燃了。叶全友看起来比他大不了几岁,谈不上穷凶极恶,而且对方是犯罪分子,他是人民警察,这活儿能干。
叶紫檀的直觉是敏锐的,那几天她也许就在丰都宾馆附近转悠,希望不经意地“偶遇”叶兵,但她无端嗅到了奇怪的气味。她肯定不会承认私底下和叶兵单独见过面,即使见过,那也是一个割裂了旧我的人宁愿删除的记忆。她见他不过是了结一些事情,而不是开始一些事情,所以,无论将来如何,现在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她从他油腻的大背头和金利来皮带勒出的一圈赘肉看出来,金钱对这个人的奴役远远超过了十年前它对那个一心想挣钱的少年的诱惑,那时候他想回头还来得及,现在,已经没有回头的余地。
二○一七年夏
叶紫檀要带叶豆豆去贵州,我和媳妇乐得过二人世界。送走两位“公主”,我和媳妇决定去放松一下。我们家楼下新开张一家足疗店,一百三十八块钱即可享受九十分钟双人套餐,有家庭影院,还包茶水和小吃。媳妇说这个可以,遂携手进去。进去之后才知道,所谓家庭影院,不过是电视投屏,能看的片子不多。选来选去选不着好电影,媳妇说要不咱们怀个旧吧,于是挑了经典港片《古惑仔》。
郑伊健还是那么帅,陈小春还是那么痞,岁月定格在最热血沸腾的地方,打打杀杀,情情爱爱。媳妇说那时候真好,我说这片子把一代人的节奏都带歪了,那时候好多小孩不上学,出去混社会。一部电影把黑帮文化提升到了艺术的高度,也算难得。不能不说,这够让人感慨的,当我们艺术地看待暴力、犯罪和社会问题时,看到的居然是年轻人的成长和奋斗。如陈浩南、山鸡哥这样的边缘人物,他们在复杂的社会变革中对荣誉和生存的追求,很难说没有一点合理性。
服务员送上来的毛峰已经被沸水泡得盛开,雀舌样的叶片浮浮沉沉,似乎未有定数。我呷了一口茶,问媳妇,你觉得我姐是个什么样的人?和你正相反呗,媳妇说。我叹口气,你说话太抽象了。媳妇笑了,说你这么抽象的人,还嫌我抽象?媳妇和我是有默契的,这么多年搭伙过日子,不说心心相印,起码在日常的家庭建设方面同心同德,不管是买房、买车,还是买菜,买肉,我们都相信平凡才是保障幸福的手段。这种生活伴侣,或者说生活化的伴侣,很少探讨具有精神高度的话题,当然,我俩的精神海拔本来就局限于鸡零狗碎的家庭生活,所以很难理解叶紫檀那样超拔的精神境界。关于叶紫檀,关于叶紫檀的“爱情”,我们理解不了,也想象不到。
我利用了一点职务便利,不难查到那个名叫叶楚生的拍卖行老板。该拍卖行的总部设在香港,生意主要在境外,叶楚生和叶兵有没有关系不敢说,但据说这个叶楚生祖籍也在丰县,这是很确凿的。叶紫檀一直研究楚文化的丧葬礼制,在业界颇有权威,他曾经委托叶紫檀鉴定一批包括漆器、青铜器在内的楚国文物,不过其中大部分是赝品。蹊跷的是,叶紫檀接受委托后不久,他就挂了,据说脑子里长了个瘤子,而且,他临死前清醒地表示将一部分财产赠予叶紫檀,被叶紫檀平静而淡泊地拒绝了——她甚至都没跟家里人提起——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一九九七年叶兵回丰县那次,我姐拒绝接受叶兵塞到她手里的红包,她的神情那么不屑,甚至还带着一点怜悯,两者之间似乎出现了一种时空交错的叠影。
整整五千万,就凭这个从天而降的大号“馅饼”,任谁也会联想到叶兵、叶紫檀和叶楚生的关系,可是,也仅仅是联想罢了,斯人已逝,唯一的当事人铁嘴钢牙,如果她不想说,谁也休想从她嘴里撬出半句实话——她和我提起叶兵的时候那么平静,好像那个十七岁的少年以及二十七岁的年轻人从未在她的生命中占据过重要的位置,不管是少年消失后的十年,还是年轻人消失后的又两个十年,在她专注的目光中,都不曾有过“爱情”的错位,可是,假如没有一种想象的错位,他和她如何会错过呢?
那五千万后来按照叶楚生的遗愿进行了公益捐赠。
很可能,这也是叶紫檀的意愿。如果穿过厚厚的时光的帷幕,也许能看到一个少年对他心爱的姑娘许下了年少轻狂的誓言:在秋天的院墙外,风吹得比初恋还要温柔,银杏叶像蝴蝶那样翩翩地落在她被阳光照亮的金褐色的发丝间,他望向那秋水一样深邃的青黛色的眸子,许了她一个将来。然后是十年,又是十年,再一个十年……在生命的尽头,他终于抱着遗憾,可也终于鼓起勇气,对她说对不起,请原谅,如果可以,就让我的爱和你的爱汇合在一起。我被自己的想象感动了,我媳妇也说我挺会编故事的。在那个有点忧伤、有点疯狂,有点摇曳、有点坚韧的故事中,时光叠着时光的厚土,一层层被掩埋起来的青春剥离了原本的蒙昧与艰涩,呈现出璞玉般浑厚圆润的光泽,与遥远的星辰交相辉映,成为银河中的那一点闪烁。
夏夜,繁星点点追云逐月,熠熠灼灼,满天都是故事,叶紫檀在我家喝多了,和我大谈教育的合理性。我说合不合理的,反正也不归我管,叶豆豆如今也大了,惯常是自己教育自己,有时候我们还得听她教育呢。叶紫檀“呸”了一口,说你这人真没劲,我的意思是让花成花,让树成树,而不是让每一颗种子都长成大树。她这么一说,我忽然想起了叶兵,难道他天生是个盗墓贼或者文物贩子?我心里一直痒痒的,这时候借着酒劲儿,到底问了一句,姐,这么多年,你不谈恋爱,不结婚,是因为……六叔吗?
夜色摇碎星光,迷离的人影一地斑驳,不经意处,醇酒老了时光,岁月浓了酒香。我轻叹一声,这可是九七年的剑南春哪。叶紫檀颊上染着酡红,仿佛知道我要说什么,她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淡淡地说,不,我是为了我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