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文学》2025年第12期 | 李晋瑞:缪斯小屋(节选)

李晋瑞,山西平定人,主要写小说。作品有《原地》 《爱上薇拉》 《中国丈夫》 《别离》《贝金斯的特殊使命》等。《中国丈夫》获赵树理文学奖,《别离》入选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项目。
听,海浪声。是松涛。不不不,是熟睡者的鼾声。你看,天空是黑色的无垠之海,亮闪闪的星星是散落其中的银色贝壳。可能是太远了,距离完全超出预估,因此无论之前商量时意见多么一致,在大军到达地球的夜晚时,就疲惫地变成一点点悠悠的困倦的光,它们瘫软在草叶上、小街青石板上、缪斯小屋的屋顶上,甚至一滴露水上,就算不服现实也无法将自己收拾起来。很少有人关注这些被笼罩在黑暗里的光,人们总是仰望夜空,却没意识到星星已经来到人间,落到她的肩上、手上、嘴唇上,甚至和那些微粒子一样,早已在毫无察觉中穿过了她的身体。
眼前是黑色的,当然还有幽微的光。眼前,整个小渔村就像睡着了,静静的,只是在村顶头与山坡树林交汇的地方有一个招牌在一栋房子的门楼前闪烁,不过,那个招牌实在太小了,远远看去就像一个风中摇曳的灯笼,更像是一个秘密潜入者为外太空同类发出的定位信号。
随着镜头推进,焦距调实,排除掉松针的干扰仔细辨认,我们就会发现一开始的直觉是错的,原来那个招牌处并不是之前预想的理发店或澡堂,而是一个小酒馆。为什么是小酒馆?仔细把招牌上的字放大了看,明明写的是“缪斯小屋”,可是只要细加辨认,就会发现上面有过修改的痕迹。另外一个佐证就是,站在整个小渔村的角度来看,能够站出来抵御和抗衡海腥味的气息都来自这栋房子,那应该是一种酒坊的气息吧,但是酒味又不那么确定,似乎只有意念先行头脑里先输入酒味的代码你才能闻到它。
现在我们借助招牌摇晃的光来粗略感受一下那栋房子,它实在太破落了,破落得让你觉得它很可能随时倒塌。这个缪斯小屋的主人是个中年女人,但却是那种只要有她在这栋房子就无论如何也不会坍塌的女人。据说,一天下午,她突然出现在小渔村,在村里到处乱逛,所有人都以为她是一个厌烦城市生活到小渔村来寻找乡野新鲜的游客,因为她开着车,一辆在当时来说渔村人都没人叫得出名字的红色轿车。人们看着她,尤其是那些因为红色轿车而对她产生好奇的孩子,他们要么躲在她将经过的巷口等她,要么嬉皮笑脸地跟着她。他们学她走路的样子,看她的高跟鞋在鹅卵石小巷里因为站不稳而扭来扭去,甚至有过分的孩子抓起小石子扔向她。可那女人,女孩们喜欢她的漂亮,男孩子喜欢她的性感,但他们都被她身上散发出的奇异香味阻隔在几米之外,这让那些勇敢的男孩子非常不满,他们把目光投向坐在自家门前的老男人,没有人注意到老男人有没有给过他们暗示,但他们还是做出了选择,一部分孩子继续跟着她,而另一部分孩子原路返回向那辆车走去,一个身手敏捷的男孩直接掰下了她的倒车镜。女人不管不顾,仿佛失控般地游走在梦里,只是不紧不慢,看上去闲庭信步,却又步步充满奢望。人们开始把她当作一位心血来潮的游客,可她的眼神给否定了,她似乎在搜寻什么,而被搜寻的东西到底藏在哪里她丝毫没有线索,她的搜索就像撞大运,唯一让她坚信的是一定就在这个渔村,只是那东西太善变了,可能变成了一只鸡、一棵树、一块石头、一条虫子,一个正冲她微笑的村民。因为有这样的想法,人们再看她时,就发现她的目光是锋利的,无论看到哪里哪里就会被掘地三尺,可她一点儿都不像警察,又不像来找负心汉的泼妇,眼前的一切对她来说似乎都源于一种“听说”或“介绍”,怎么说呢,怎么看她也不是等闲之辈,不像一个普通人。
当然,这都是人们的猜测,尤其是那些上了年岁的老人,他们一方面坚信自己的眼睛,一方面又马上推翻眼睛看到的一切。等着瞧吧,多少年来还没有一个外地人如此深入地走进过渔村,那些鱼贩、为避人耳目的露水情人、钉缸补锅锔铜壶的、误打误撞划船上岸搭起棚子卖杂耍的、背着口袋坐在树林边收购松子的,都没有像她那样,刚一现身渔村,就像一个在渔村生活了几十年的人,她眼神里所表现出来的寸草不遗不是因为陌生,反倒是因为熟悉。当然,人们还是认为无论要找的东西她能否找到,她都会在天黑前离开。她和渔村太不匹配了。人们看着这个双臂双腿裸露又鲜美如新鲜虾仁的女人,他们一直在猜她要找的东西,那个东西应该不大,但是似乎又像魂魄一样可以随处躲藏,那种神奇的能力让人们认为那东西很可能就藏在她那只漂亮玲珑的脚旁边的一棵野蒜后面,当然她检查了,尽管没有了屈膝躬身。人们接着从她有时弧形有时S形的目光中看到了她的不简单。人们不禁在心里发问,这女人到底来自哪里,来干什么,如果毫无意图,愿意与人为善,那她都可以成为女神,当然女神不能如此性感让人看一眼就心旌摇曳,但同时他们又偷偷地认为,女神就该是这个样子。可是渔民们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他们把事情想简单了,直到若干年后听说在一个深夜这个女人把手枪插入一个作家嘴里,就算作家求饶她都不挪开,才依稀记起那个下午的情景并大为惊叹,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复杂。
可是,眼前的一切都是实实在在的,可见、可闻、可摸,缪斯小屋就在这小渔村的尽头,过了小屋就再无路可走了。当年人们看着那个女人扭着蛇蟒身材走完所有街巷,最后在这栋房子前驻足时,还以为这个女人头脑有问题。原来那房子就是女人要找的东西,是她的目的地。只是她到那栋房子干什么呢?房子的原主人是个落魄的年轻人,每天就待在家里看书,还说自己根本不属于这里。可是当人们问他属于哪里时,他又回答不上来,还轻蔑地嘲笑人家,似乎问了他一个世界上最最最愚蠢的问题。后来有一天他真的消失了。之前他从不接受任何人的任何接济,就算去海边岩石上抠贻贝,到山上采些蘑菇回来清炖也不接受,有人把刚下船的新鲜金枪鱼挂到他门上,他却摘下来扔回海里,还说这种行为是对他的侮辱。人们觉得他是怪人,潜意识里觉得他能早消失一天,渔村就能早正常一天。因此,他的消失引起不少人感叹,可那是充满窃喜的感叹,谁知道十几年后,又来了这么一个女人,她走进那栋房子,是要做那怪人的继任者吗?当初人们以为那个怪人的消失是跳海了,他总说自己要去一个很远的世界,可无论那个世界在哪里,他要去就必须得游过这片海。而这片海,可不是凭着一个人的体力就能游过去的,没有海豚、海豹或海怪帮忙,他只能死在海里成为虾蟹乌龟的美餐,或者——所有人都知道,人死之后就有可能去往一个遥远的世界,一个普通人不可能同时在两个世界存在,这么浅显易懂的道理,如果不讲哲学,不谈量子纠缠,难道那怪人不懂吗。不过,当女人出现在那栋房子面前时,人们就从她的身上嗅到了一丝那个怪人的气息,似乎她是他的使者,回到渔村来是为了完成某种使命。这样一来,人们就猜原来那个怪人没死,原来他说要去一个很远的世界只是一种比喻。
人们看着那个女人站在房子面前神情亲切得就像看到了自己的家。奇怪的是,女人连房门都没进,就回头到村口去开她的车了。那些孩子一直跟着她,有几个孩子还受邀请坐进她车里,其中就有那个掰她倒车镜的男孩。男孩坐在副驾驶,开始还不着边际说自己如何如何会游泳会潜水。她看着他,似懂非懂,也觉得莫名其妙,她并没有表露自己要下海游泳的意思。男孩把脸转到窗外,问她是从海的那边来的吗。她说,是的。那你应该坐飞机或坐船来;可我的车,既可以空中飞,也可以在海里游。男孩就笑了,他问她,你想了解那栋房子什么,我什么都知道,那里是我们海岛军团的司令部,我是司令。是吗?那么房子的真主人呢?男孩说,那栋房根本没有主人,如果不是我们一直在修缮,那房子早塌了。那女人抿抿嘴微笑,不知道是觉得男孩是在说胡话,还是想说与其那样房子还不如塌了呢,如果房子已是一堆废墟,那么她也就可能不用来了。总之男孩也不知道女人来干什么,但他还是表示,如需帮忙,他愿意随时效劳。口气完全是大人的,就像他真的是一个海岛军团的司令。女人充满感激地笑笑,微笑时,丰润的双唇蠕动着,就像两条生活滋润的肉虫相互纠缠着。
轿车在孩子们的欢呼声中停在那栋房子门前。孩子们跳下车,先那女人一步进入房子,他们像欢迎新成员一样给她介绍司令部的布局与用处。女人却心不在焉,不是眼睛跟不上大脑,就是大脑跟不上眼睛,她频频点头,当司令男孩说愿意封她为副司令时,她也点头,这让孩子们兴奋,可在转身出门时,她却又说,她可不干,就目前情况而言,只有两个职务她愿意接受,要么当司令,要么当压寨夫人,可还没待孩子们商议,她就开始发号施令,让孩子们把车上的东西全都搬进屋里去,然后呢?她拉开车门,放下手刹,挂到空挡,又到车后,她说,我的小男人们,来帮我一把。一群孩子帮她把轿车推到道路尽头,孩子们都以为她胆小不敢开,把车停到房子旁边是为了门前宽敞,谁知道,她却让他们一二三同时用力推。他们一鼓作气把车推了下去。就是说,把车推下了山崖。红色轿车在岩石上翻滚,被撞碎的部件和掉下来的轮子到处乱飞。那女人轻松地拍着双手,其实那双白净的手上并没有土,一点点都没有。她在丁零当啷的破碎声中说,好了,一切就此开始。好几个孩子侧身看着山崖,只有那个男孩若有所思地看她,看她的下巴、颈项、肩头、双臂、小腿以及脚趾,若干年后他回想起这一幕,觉得当时的女人真是太美了,他根本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形容,他只想把她装进大锅里焖蒸,然后换成小锅熬煮,他要将她一勺一勺地送到嘴里,再咽到胃里,最后他把目光停留在她的双唇上,指望她再能说点什么。她当然知道这些孩子像猴崽儿一样无知,他们所拥有的只是淘气,可她不想伤孩子的心,她是那么善良,于是,她说,“这是一部小说的开头。”这句话显然太不着调,太敷衍了,无法让孩子们满意。因此所有的孩子都为这句话震惊。他们看着漂亮性感的她,如此美的一个女人身体里会有墨水吗,这样的女人在他们的经验(当然是间接经验)中,只会装满令男人迷醉的臊气。可她这么说,他们又无法反驳她。既然这样,干吗要毁掉一辆轿车呢,就算是一场决意告别,那她把它送给他们改装成军车不就行了。再说一辆汽车怎么能决定得了一个人的路,毁掉汽车不等于毁掉一条路。
当天晚上,房子就亮起了灯,而且一直亮着,强硬、绝决、充满挑衅,亮光不仅将村里所有对其好奇的灯一盏一盏熬灭,还把所有人的心照得七上八下的,连梦都做不踏实。很快,房子的门檐下就亮起了那个红色的灯笼似的圆柱型招牌——缪斯小酒馆。谁知道,是不是有一棵树故意要用树叶对那个招牌遮掩,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就像现在一样在漆黑中偷偷看它,反正几十年里,它红红的,一闪一闪的,就像一颗心脏,渔村的心脏,它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渔村。
女人来到渔村一周后,在一个海水难得平静,夜鸟不想捣乱,很多家长在沐浴后平复心绪准备舒舒服服给孩子讲睡前故事的夜晚,他们刚像做祈祷一样长长出一口气,突然就感到有一道红光从自家窗前飞狐般跃过。他们顿时火冒三丈,跳下床,光脚冲出房门。那时街上已经三三两两有人了,各自穿着不同的衣服,却清一色的是男人。他们像中了魔咒一样,都把头朝向渔村的尽头那栋连鬼都不愿意去待的房子,那里烧着一团火,红色火苗炙烤着几个黑字,有人向前走几步,大概想看清楚一点,可只能看到自己气急败坏的心脏,仅仅走了五步就因为意识到已经离家很远了赶紧转回身。一个男人和另一个男人说,真不知道她想干什么,这里又发不了财。那个男人本来想说点什么,可是所有的话都让这个人说了,也就不再说什么了。据说,那天晚上村里的成年男人都说红月亮挂在了自家窗前,就算女主人用厚床单把窗户钉上他还是能看得见。随后是彻夜不停的歌声,充满诱惑的塞壬之歌,可是之前没有人听过塞壬唱的歌,也不知道塞壬是谁,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歌声一定不是来自人类。男人唉声叹气,第二天就去问那女人,这栋破房子有什么好。可她说,谁说这房破了,它简直完美得无可挑剔。人们就仔细观察她的眼睛,看有什么异样。可是没有,那只不过是一双水灵灵的普通女人的眼睛。
在这之后,人们还能再说什么呢?女人对自己要求极其严格,那种与渔村保持着的相安无事的矜持,都让人怀疑她是个隐于世俗世界里的修女。但她又很爱渔村,就像爱那栋房子一样,经常做一些人们深深能感知她却不留痕迹的好事,她像天才一样知道如何和渔村的女人相处,更知道如何和渔村的男人相处,她做到了,这也是她一直能在渔村平稳待下去的原因。
在若干年后,等当年那个掰她倒车镜的男孩长成一个壮实的男青年时,他可不这么说。他的原话是,你们懂什么呀,她之所以和你们保持距离,纯粹是为了等我长大。可是,在一个毫无预兆的晚上,刚刚出海归来都没有来得及换上一身干净衣服的他走进了缪斯小酒馆,他要了一壶上等清酒,一份寿司,还想点一盘刺身,却被女人以“你不需要,我这里也不提供”为由拒绝了。据说那天,男青年有很多话要说,但同时又觉得一句都没必要说,似乎说了女人也不懂,或者哪怕一个字也不说其实女人什么都懂。到最后,他真什么也没说,就在那里看女人用那双美妙的手慢条斯理地制作寿司。反正不是来吃快餐,反正又不急着回家,那种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的耐心,就像商量好了要在那里待到天亮。但他是来告别的,顺便来道歉,在女人亲自为他温好清酒,把寿司摆放到他面前时,他依然看着不足五十公分宽的台面那端一双十分透亮的手,看那手指甲,看指关节上的细纹,包括那浅浅的手窝都一一看过。男青年说,他要离开渔村了,准备到京都去闯闯生活。女人哦一声,并不问他为什么要离开,是什么理由选择京都。男青年发现女人并不关心他的去留,便提起当年掰掉她倒车镜的事。她哎哟一声,却不是惊讶,然后说,是吗,你要不说我还真不知道,难怪那天的车推起来那么轻呢。男青年就笑了。女人就说,别笑,那感觉是真的,来这里的路上那辆车简单就像一路上在捡石头一样越走越重,有几次爬盘山路都走不动了,我还以为是缺缸或油路不通畅了,可那是辆新车,第一次保养期还没到,不应该的,所以往海里推时才叫你们帮忙。真没想到,原来是一个镜子弄的。她讲得有鼻子有眼,说镜子其实是种可怕的东西,她突然想起,一路上总是在照镜子,很可能每照一次,镜子就给轿车增加一次她的重量。女人一脸严肃,男青年听得认真,不过他知道女人的话,越说得正经就越不能当真。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无论男青年多么觉得自己像血液一样流进女人身体里了,可女人似乎仅仅与他保留着一壶清酒外加一份寿司的关系。有那么一段时间,他们什么话都不说。为了打破沉默,男青年只好说,其实他并不想离开小渔村,可是村里的年轻人都走了,人类的机械化已经将陆地扫荡一空。女人很平静,甚至几次把目光安放到那些酒具与器皿上。女人没有给男青年任何建议。到最后,男青年实在憋不下去了,问女人,在渔村待这么多年,靠什么撑着,难道就没有孤独的时候吗?这次女人回答了。她说,有,但有谁可以帮你不孤独呢,难道孤独不是人类的本质吗?一个人要孤独了就抬头去看看夜空,看看那些星星,哪颗星星不是孤零零,难道整个宇宙的美好,不正是这些孤独创造出来的吗?这话太大而空了,并不是男青年想要的答案,他想听到女人贴近现实与他有关的话。可是尽管女人态度认真,言辞恳切,却总给他一种敷衍的感觉。于是他问她,既然这样,那你为什么要来这里。女人莞尔一笑,这是个秘密,等我死了你再去找答案吧。当然她也鉴于礼貌,多少透露了一点心迹,说自己来这里是因为一个作家和一部小说。当男青年再追问时,她就不说了。男青年猛喝一口酒,正准备大笑,突然就笑不出来了,他像豁然明白了什么一样,问女人,你是说,这栋房子的原主人,那个怪人,后来变成了作家,还出版了小说?可是他离开了这里,你却来到这里。女人不接话题,而是劝男青年赶紧喝完酒吃点寿司回家。
听,海浪声阵阵;松涛声阵阵;熟睡者的鼾声阵阵;尽管三种根深蒂固的声音配合得并不和谐,但至少让面前这个幽暗密实老气横秋的渔村有了几分生气。其实,没有人评估过缪斯小酒馆的出现对一个小渔村带来的影响,随着时间延长,就像年龄增长,它就是一颗澎湃的心脏也该缺乏活力了,人们甚至忘记了它的开业时间,女人从不举办什么庆生活动,包括她的与小酒馆的,都不,她似乎刻意要淡忘时间,或者根本原因是她害怕时间。女人的小酒馆里却有两个表,一个挂墙上,是石英钟,安静得就像不存在,一个是马蹄表,就放在用于招待客人的吧台上,很响,似乎每走一秒都在提醒客人。一方面要遗忘时间,一方面又要注意时间,真是悖论。也许,遗忘可以带给她惊喜?这种状态既说明了日月穿梭,也说明她已麻木吗?不,绝不是。因为每当她有此念头的时候,她就会转头扫视这栋房子。她当然能看到那个蓬头垢面的怪人如何光着脚蜷在一盏油灯下读书。他读书是因为喜欢读书,如果有什么理想,那便是兴许有一天自己可以写出一部自己喜欢的小说,能不能成为作家无所谓,他只要一部满意的小说,为此他可以只吃水煮贻贝,可以生嚼海带。
曾经有一位老者与他促膝长谈,目的只是劝他娶妻生子,因为那是人类最伟大最神圣的使命,老者有一个具体计划,准备把自己的女儿送给他做妻子,只要他应承,就可以衣食无忧地继续看他的书,起码那样他就是一个人了,与正常人接近了。他却突然大笑起来,还把手中的书扔过头顶。他只问了老者一个问题,你女儿是缪斯吗?我现在想娶的人只有缪斯。老者推门出去后返回来又扔给他一句话,去死吧,混蛋,你这个疯子。第二天他便成了人们口中的笑话,他居然想娶一个现实中根本找不到的人。
男青年很可能想到了这个笑话,他像警察一样盯着女人看,从下巴、嘴唇、嘴角、鼻翼、鼻梁、眉心,再通过画有两条细眉的漂亮的眉骨,直到眼睛,这是一个挤压的过程,他的两只眼睛同时发力一左一右向上挤压,似乎女人的秘密就藏在这个区域里,他要把它逼出来,女人眼珠就像葡萄,挤压可以让它们加速成熟,然后“嘭”地爆裂,那时喷涌而出的不会是眼泪而是秘密。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女人,不可能在一个陌生之地无缘由的独自生活几十年,其实女人越是看上去正常,那就越不正常,如此浅显的道理还需要讲出来吗。可是他太小瞧女人,包括外表,在他慢慢(或快快)长大成人的十几年里,她也正在成长,她变得越来越成熟了,比刚来时胖了一些,如果仔细看还可以看到微显的眼袋和眼角纹,柔美的双臂在抬起时肌肤有一点松弛,可是等他长大只要一天不刮胡子就无法出门的时候,他却意外发现,她像成功闯过临界点的不老者一样,开始逆生长了。男青年一直看着她,她不躲不闪,目光却在别处。男青年总想问她一句:“你来村里,是不是为了这房子的主人?”可他想不出这句话如果从自己嘴里说出,再传到她耳朵里会传递出什么样的信号,尽管在她眼里,他可能就像一个强迫自己充大的男孩,但事实上早已不是那个样子了。到最后,男青年还是很理智地没有再问什么,他知道自己不是她的对手,无论他问出什么问题,她都可以做到对答如流,实在不行,便用甜美的一笑像冰上芭蕾那样轻盈地滑过去。
我们知道的事实是,男青年并没有走,第二天独自出海了,否则小说也不会是接下来我们看到的样子。老年人说又一个疯子诞生了,那是禁渔期,出海就等于是去找死。可是,男青年还是去了。有人说,天微微亮的时候,有人发现缪斯小酒馆门前放有一束精美的玫瑰,可是等天大亮却消失了,人们都知道,酒馆的老板娘,那个女人是不早起的,女人不可能在自家门前摆放一束玫瑰,那个收走玫瑰的人也不可能是她。当然,事实是否如此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因为一束玫瑰把那个女人拉进了那个颇有意义的早晨。
可以肯定的是,那天男青年出海是在效仿之前的那个“怪人”,他在制造一场充满赴死仪式的离开,一次寻找缪斯的征途,因为他相信之前的怪人并没有死,而是在“离开”的路上遇到了拯救他的缪斯女神。那是一个奇怪的计划,他也想遇到缪斯,虽然不知道缪斯会带给他什么,可是他认为那女人就是缪斯的化身,无论女人承认与否,他觉得他就是那个与她灵魂相通的人。人们知道他出海的前一夜曾去过小酒馆,所以人们把男青年从那天早晨开始的一切行为都归咎于他与那女人的一夜独处。
就在那天下午稍晚一些时候,男青年苶苶地回来了,满载而归。他把船扔在码头,不为如此的收获开心,反倒闷闷不乐。跳下船后,他把一条还在喘气的小鲨鱼送给一个孩子,让那个孩子带着去报警,然后喊几个歇业在家的老男人去缪斯小酒馆喝酒。可是到了之后,发现小酒馆关门了。门上没有张贴关门理由,也没说恢复营业时间。男青年为此恼火,似乎一场约好了的决斗对方却临阵逃脱。男青年嚷嚷着要毁掉这栋房子,说这栋房子散发某种迷惑人心的妖气,只有毁了这栋房子,人们才能安心生活。男青年返回去从渔船上拎了满满一桶备用柴油,把柴油泼向那栋房子,奇怪的是旁边站着的几个男人,就像同伙一样任由他胡闹却不制止。他从衣兜里掏出打火机准备打着时,一群闻声赶来的女人制止了他,她们用自己肥肥软软的身体将他围得密不透风。那些女人太知道了,其实那个时候他想点燃的只是他自己,他烧那栋房子等于是在自焚。那时,夜色还没有全部登场,黄昏的昏暗让男青年变得年轻冲动,他不为自己辩解,其实他也知道世界上哪有可以用火烧掉的东西呢,阿房宫烧了,可它依然立于长安;布鲁诺1600年被烧死在罗马鲜花广场,可一把火让他实现了永生;庞贝古城似乎消失于一夜,可它的吸引力却能贯穿古今直通未来。男青年觉得自己可笑,并为可笑而笑,他嚷嚷着,坚持说只有烧掉那栋房子自己才能活下去。正在这时,女人出现了,肩上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她从他们旁边经过,但只是稍稍停了一下连到底发生了什么都不想知道便走了,她轻轻地开门,进院搬来梯子,踩上去把新招牌挂到门楼上。这时,人们才发现“缪斯小酒馆”不在了,取而代之的是“缪斯小屋”。
显然女人要改变经营范围了,这十几年里,没有人看到过有人来看女人,不论她是否有家人和亲戚,大概率可以断定这个女人是要准备一个人度过余生了。人们一直相信,总有一天她会离开,因为她根本不属于这里,他们毫无理由地如此坚信。可是她说过,她不会离开的,因为她的作品还没有完成。
人们对缪斯小屋充满期待,希望它带给渔村一些纸醉金迷的生活。可谁知,它叫人大失所望,因为它变成了一处禁地,一个神秘之所,一个墓穴。女人用大门紧闭宣告了缪斯小屋的戒备森严。那女人到底想要干什么,难道苦心经营十几年就为了给自己修个墓穴,难道缪斯的神殿是一个墓穴?总之是,自那以后那栋房子就大门紧闭了,人们只能在不可预知的时间撞见一半个不确定的老人出入。后来,有人根据一部网上的小说推断,其实不可预知、不确定只是局外人的看法,真正进入缪斯小屋的人,也就是那些顾客,是有严格要求的,起码有四个硬性指标,年龄不得小于七十三,差一天也不行;男性,还得是失去配偶的;身体健朗,就算有点心脑血管之类的基础病,也必须处在稳定期;一定要诚实守信;至于女性,不分年龄大小,一律不得入内,甚至有人传言就是一只母狗靠近小屋也会被女人赶走。
缪斯小屋成了人们的心病,一个谜。他们注意到,从小酒馆到小屋,不变的是前面的定语——缪斯,难道说女人自己就把自己定义为缪斯?可是,男青年记得女人曾经说过,她的灵感来自一个作家,一部小说。如果她是缪斯,那她就是灵感的掌控者,何必还有求于一个作家一部小说,还是说,她一直没有说实话,她所说的那些灵感只不过是她自身的光芒映射到了那个作家和那部小说之上。不过,这当然是一些旁观者闲来无事时的闲聊,其实女人到底想干什么在干什么,只要问一问那些光顾过“缪斯小屋”的老人便知。奇怪的是,那些老人还真能做到三缄其口,那种守口如瓶就像他们就是缪斯小屋的秘密本身一样。
这样一来,缪斯小屋就不再担任渔村心脏的作用了,它变成了渔村脑袋里的一颗肉瘤,一个未知的肉瘤。人类总是对未知的东西充满好奇,其实那些未知的东西就算知道了也未必有用。但对男青年是有用的,他为此而痛心疾首,气愤女人对他的冷漠和熟视无睹,在他看来,冷漠本质上就是一种挑战。不让入内,就进不去了吗?虽然他没有登门当面锣对面鼓向女人宣战,但他付之于行动,他要变成那栋房子的原主人,他绝不信一个女人会冲一栋破旧的房子而来,她真正的目的一定是房子的主人,那个怪人,他呢,只要成为那个怪人,便可出入自由,说到底那毕竟是属于他的房子。他相信,那时女人就无处可逃了,必将原形毕露。为了加快进度节省时间,他决定读书与写作齐头并进,与之前房子的主人不一样的是,他会出海打鱼,一样的是,他也会拒绝所有靠近他的女性。因为他知道,他不可能在别的女性身上找到她,他只有从房子的原主人身上才能发现她,那个灵魂深处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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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节选部分,全文刊于《山西文学》2025年第1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