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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文化地标:鲁迅故里景墙的公共价值之辩
来源:中华读书报 | 项义华  2025年10月19日10:11

近来,一场围绕鲁迅故里景墙图像的争议,正在中文网络上轰轰烈烈地展开。这一方面固然体现了鲁迅作为一个现代文化名人在当前仍然拥有的巨大影响力,另一方面也表明鲁迅故里作为一个著名文化景点,与鲁迅这个文化符号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人们对于鲁迅故里如何呈现鲁迅这个文化符号有着异乎寻常的关切。虽然鲁迅故里景墙只是鲁迅故里入口处的一个极其简化的视觉文化标志,并不能涵盖鲁迅故里丰富复杂的历史文化内涵,但是,就像一本大书的封面,它所传达的视觉信息和符号意涵却是最为直接的。因而,人们对它加以关注甚至提出质疑都是理所当然的。它体现了公众对于公共文化价值与传播效应的关注,并不能简单视为一种炒作。面对质疑,有关各方与其抱着自我防卫式的态度进行回应,不如将其作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的一种契机,展开更加深入的思考。

从目前的讨论情况来看,人们对于鲁迅故里景墙图像的质疑主要聚焦在鲁迅手里夹着的那根燃着的烟上。“景墙横向延展,一侧是鲁迅故里整体形象的白描,另一侧是‘鲁迅夹烟’形象,烟雾恰恰能衔接这两个画面主体。”(王宏超:《鲁迅故里景墙版画,已经22岁了》,《绍兴日报》)可见,香烟在这里并不是可有可无的道具,而是一个串联环节。而且,景墙中鲁迅图像所依据的李以泰版画原本就有这个鲁迅手夹香烟的画面。鲁迅吸烟成瘾,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历史事实。李以泰的版画《鲁迅》在众多以鲁迅为题材的艺术作品中,也是一幅流传长久的经典之作。而在鲁迅故乡绍兴的各类鲁迅图像作品中,鲁迅故里景像又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据《绍兴日报》上述报道:“鲁迅纪念馆、名人广场、绍兴文理学院等地都有鲁迅塑像,或站或坐,姿态各异。但这些都没有鲁迅故里东入口景墙上的鲁迅形象深入人心。它不仅作为景墙而广为人知,还曾被制作成各类广告印刷品用于景区的宣传推广。”因此,绍兴有关方面极力主张保留这幅图像,并以“尊重鲁迅、尊重历史、尊重艺术,不轻易改变鲁迅故里在广大游客中的既有形象”作为其最重要的理由。这在舆论上也得到了许多媒体的广泛支持。有的自媒体甚至还把问题归结为“游客投诉鲁迅抽烟”,指责提意见的游客是“抽风”,这就偏离了讨论的主题,陷入了人身攻击的泥淖。因此,在介入讨论的时候,我们首先必须明确这么一个基本事实:人们对于鲁迅故里景墙吸烟画面的质疑,并不是对鲁迅抽烟的质疑,也不是对鲁迅抽烟这个历史事实的否定,不能以偷换概念的方式将问题转移到鲁迅身上,甚至拉鲁迅下场进行情感勒索,这不但有碍于正常的公共文化讨论,也违背了鲁迅生前一贯反对辱骂与歪曲的文化立场,走向了鲁迅精神的反面。

在我看来,当下我们讨论鲁迅故里景墙图像争议,应该思考的核心问题是:作为鲁迅故里最突出的视觉文化符号,应该如何传达鲁迅故里的文化内涵及其主要特征,如何展现正确的公共文化价值导向?从这个层面来看,我认为目前的鲁迅故里景墙画作的确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有关各方和社会大众的深思:

首先,是画作与鲁迅故里文化特性是否一致的问题。众所周知,鲁迅故里是鲁迅早年生活的地方,鲁迅与故里的关联从生活层面可以分为两个时段,即从1881年出生到1898年离开绍兴到南京求学的成长岁月和1910-1911年两个时段,在历史上都属于晚清时期,也是鲁迅的少年和青年时期。而从文学层面上来看,鲁迅书写故乡的作品也大多写于新文化运动及其后一段时间。按理说,要反映鲁迅与故里的关联,可以从鲁迅青年时期的图像中取材,或者从鲁迅书写故乡的作品中汲取灵感。但故里景墙当初设计的时候,却没有从这个方面考虑,而是袭用了以前广泛流传的李以泰版画图像,只是稍稍做了一点调整,把原图中的书房场景换成了室外图景,然后以烟雾作为右侧鲁迅图像与左侧绍兴故里景象的勾连。这种设计单纯从画面来看,的确是比较有效的。但问题是,李以泰的鲁迅版画作于1974年,原本题为《马克思主义是最明快的哲学》,刻画的是鲁迅在书房中面对着一本摊开的书,手夹香烟、凝神思考的情态,也是作者对鲁迅1928年写给友人韦素园的一封信中的一段表述(“以史底唯物论批评文艺的书,我也曾看了一点,以为那是极直捷爽快的,有许多昧暧难明的问题,都可说明。”)的高度概括,画作对鲁迅形象的刻画,明显带有那个时代的文化烙印(《李以泰:马克思主义是最明快的哲学》,中国美术学院网站2021-03-30)。鲁迅晚年研读以历史唯物论批判文艺的书,的确对其晚期思想发展有很大影响,但与其早年生活并无关联,与鲁迅故里展示中国传统士绅家族生活与绍兴乡土文化的基调也并不一致,这就造成了一种时间上与主题上的错位。把李以泰的鲁迅画像搬到鲁迅故里景墙上,事实上只是对以往的鲁迅政治文化形象的符号挪用,并不是一种合乎鲁迅故里文化特性的选择,也并不能体现其作为故里符号的生活化倾向。

有人认为,故里壁画图像富有生活气息,但从画面来看,图中的中年鲁迅其实仍然保留了李以泰原作中的那种凝神思考的形象,与鲁迅故里的生活气息并不吻合。为此,故里壁画对原作中香烟升腾的轨迹作了改动,将其改为袅袅的烟雾,与绍兴故里场景勾连起来,这在一定程度上的确为画面增添了生活气息。但笔者却认为,这个表现生活气息的功能基本上是由香烟而不是由鲁迅形象本身所承载的,它更加突出了香烟在构图上的意义,也使得它与当下禁烟的公共卫生要求发生了直接的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鲁迅故里景墙虽然不能直接界定为广告,但作为一个大型的户外公共艺术作品,实质上具有景区广告的性质,“还曾被制作成各类广告印刷品用于景区的宣传推广”,因此不能违反广告法的规定,在公共文化服务中传递与禁烟要求相违背的内容,更不应以鲁迅吸烟的图像,向公众传递不正确的信息,造成某种错误的名人示范效应。事实上,鲁迅故里景墙前经常出现游客模仿图像点烟的场景,就是这种效应的实证。这是不能以任何一厢情愿的说辞加以掩盖的。

有人认为,鲁迅一生抽烟成瘾,这是历史事实。鲁迅故里有必要展示鲁迅生活的丰富性,不要人为地将其简化为某种高大上的形象,使其与公众产生心理上的疏离。呈现一个有血有肉、立体多维的鲁迅,比一个被剥离了所有时代印记和个人特征的“纯净”形象更有教育意义。这个想法在总体上的确是站得住脚的,也符合当下的大众接受心态。但是,这与故里景墙是否可以呈现鲁迅吸烟场景并不是一回事。因为,景墙作为故里最突出的文化标记,要呈现故里的文化特征及其与鲁迅的关联,并不可能把鲁迅生活的各个维度都呈现出来,其间必然要有所选择。这里,我们不妨引一段鲁迅自己的话作为参考:“譬如勇士,也战斗,也休息,也饮食,自然也性交,如果只取他末一点,画起像来,挂在妓院里,尊为性交大师,那当然也不能说是毫无根据的,然而,岂不冤哉!”(鲁迅:《“题未定”草(六至九)》)这就是说,以画像展示一个人的精神风貌,应该表现其主要特征,而不是个人隐私和琐碎生活细节。更何况,鲁迅故里景墙还不是一般性的鲁迅画像,而是鲁迅故里最突出的文化符号,它要呈现鲁迅与故里最深刻的文化联系。而现在的图像,至少在笔者看来,未能很好地体现他的早年生活与后来文学书写的勾连。况且,在户外公众场合,面对不特定公众展示名人吸烟画面,本身就是与《广告法》禁烟要求相违背的不当行为,与公共文化传播的价值理念并不相符。

或许有人会说,鲁迅故里景墙画作是一件艺术作品,对于艺术不能用法律条文来加以限制。但是,我们必须明白,在景区门口户外展示的艺术作品,与展馆(包括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等)内部展出的艺术作品及其他展品不同,是一种公共艺术,与后者相比有着更加广泛的公共传播效应,因而在体现公共价值上也有更加严格的尺度。从展示效果来看,展馆中的每一件展品都是整体的一部分,布展者可以借助丰富的史料、文字说明和语境背景,全面、立体地介绍历史人物,包括其优点与不足、高尚与平凡。吸烟作为鲁迅生活习惯的一个侧面,完全可以在馆内的展陈中被呈现,并辅以必要的历史解释,让人们理解历史人物的复杂性。而在景区入口处这样的开放场域,作为一种文化标志,鲁迅故里景墙画作所传递的视觉信息是直接的、单一的,对不特定公众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即使配上一些辅助性的文字,在打卡点热闹的场景中也不可能产生多大效果。因此,这就需要我们更加注重公共艺术的传播效应,对那些有明显争议甚至已经产生了负面影响的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正,或者以更有意义的作品来取代。目前的鲁迅故里景墙,虽然已经存在了二十多年,成了绍兴的一个文化地标,甚至积淀了不少人的文化记忆,但画作本身早在2005年间就曾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法律纠纷,而其内容也存在着上述诸多问题,与公共艺术所承担的公共文化传播的价值尺度并不相符。当此之际,有关部门与其基于并不可靠的某些理由,执着于保留景墙画作原貌,倒不如借此契机,展开更加深入的公共文化讨论,在新的文化共识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换代,重塑文化地标,推出更能体现故里文化特色以及鲁迅与故里文化关联的公共艺术作品,以新的文化风貌体现新时代的公共文化价值导向,回应新时代的审美文化需求。

设想一下,如果鲁迅故里景墙上能够呈现出少年鲁迅乘着航船去看社戏的画面,或是他的《故乡》中描述的1919年底最后一次回乡的情景,如果还有其他具象或抽象画面能够以更加精妙的艺术手段,呈现鲁迅与士绅家族和乡土社会更深的连结,那么,我们也就可以从这场看似已有官方结论但其实仍有不少争议的公共文化讨论中获得启发,将其转化为一次公共文化符号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典范案例,进而取得更多的富有建设性的公共文化成果。而这,也正是我作为一个长期从事浙江历史文化研究(包括鲁迅研究)的浙东学人的最深切的期待。

(作者为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兼任浙江省文学学会副会长,曾任浙江省鲁迅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