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丁:洛琳的逃离
01
洛琳似乎并不感到特别悲伤。这一点连她自己也没有料到。她只是感到很冷。站台上真的很冷。是秋季了,刚下过雨,路面还很湿。
洛琳站在车厢门口,她并没有看着弗兰克,她只是看着对面那列开动着的火车。慢慢地,火车走远了,对面便显得很空旷。
一阵风吹来,洛琳裹紧了身上的外套。秋天来了,最热的季节已经过去了。洛琳这么想着,便意识到了身边弗兰克的存在。她朝他看了一眼,发现他正注视着她,就把目光避开了。显然,弗兰克注意到了洛琳眼中的那种漠然,于是他走近了一步,用他那呆板的汉语说道:“分别总是意味着伤感。伊芙琳,我曾幻想过我们分别时的情景,但是我从来没想到它会是这个样子……”
“无所谓,弗兰克。”洛琳打断了他,她今天特别感觉出了弗兰克说汉语时内容和那僵硬语调的不协调。她本来还想说一句我们东方人总是不及你们西方人浪漫。可转念一想这倒像是赌气的话似的,也就没有说出来。
汽笛终于响了。
洛琳心里不由地一阵痉挛。她尽量平静地丢下一句“再见,弗兰克”,便逃一样地躲进了车厢。
洛琳听见列车那重重的铁门在她身后被关上了。她又听到弗兰克绝望地用英语大喊,“伊芙琳!伊芙琳!你不该是这个样子的,你不该恨我的,你要是懂我就不该恨我的。我不允许你恨我,伊芙琳!伊芙琳!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明白的…… ”
这是他的声音,或许,今生再也不会听到了。洛琳这么想着,将她那一边的蓝色窗帘放了下来,不禁泪如泉涌。
那一年,洛琳十七岁。
十七岁正是最青春浪漫而又不懂什么是苦恼的年龄。她成天甩着长长的马尾辫背着大画夹,进出于学校、画协和展览厅之间。她的画构思新奇,画风独特。而她也是画协老师们眼中最有天赋的学生。
那时的洛琳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将来是会放弃画画的。
就在十七岁那年的冬天,洛琳认识了弗兰克。那是在洛琳的版画老师家中的画室里。版画老师把弗兰克介绍给洛琳说:“这是我的朋友,伟大而沉默的加拿大画家弗兰克。”
当时弗兰克穿着皱巴巴的白蓝色牛仔裤,亚麻色的粗线套头毛衣也是拖拖拉拉的。洛琳觉得很奇怪,怎么加拿大那么年轻的国家会有这样原始的画家呢,像是经过了几百年才被造化出来的。而且还留着大胡子,让她想起了传说中的侠盗亚森罗宾。
洛琳说了一句“你好,弗兰克叔叔”,惹得这位弗兰克叔叔和版画老师哈哈大笑。洛琳被他们笑得有点不好意思又觉得有些光火,便改了口,提高了嗓门儿说道:“你好,弗兰克画家。”
弗兰克画家仍是笑,笑过之后从大胡子里吐出一串古怪的汉语:“只叫我弗兰克就好啦。对不起,我的汉语讲得不好,但是我很爱中国,很爱typical的中国建筑和typical的中国画。很高兴认识你,伊芙琳。”
“伊芙琳?你为什么叫我伊芙琳?”
这时,弗兰克脸上露出了一丝天真无邪的笑容,“噢,十分抱歉。不过我请你允许我这么叫你。我有一幅画叫伊芙琳,我觉得你很像她,我的意思是说她很像你。神情很像。”
洛琳觉得这老外实在是好笑,说话慢慢腾腾但并不放松,双手不停比划着折腾得满头是汗。她正想质问他,你们加拿大人是不是都像你一样初次见面就给别人取个名字,但转念一想伊芙琳这个名字听起来也不错,还恰好跟自己的汉语名字尾音相同,便把滑到嘴边的质问咽了回去,换成了一个微笑。
后来他们就开始谈论中国画和西方画。弗兰克说中国画很神奇,用蘸得水淋淋的毛刷这里一笔那里一笔就画成了一幅意境深远的高山流水。他们又谈到了西方的版画和油画,谈到了梵高和高更,还谈到了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弗兰克告诉洛琳说他有一个不大的画室,里面有很多很美丽的画,问她愿不愿意去看。洛琳便说好呀。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弗兰克经常去画协,去听听公开课,去看洛琳画画。
大约两个月后,洛琳才第一次看到了弗兰克画的画。就是在弗兰克的画室里。
那是弗兰克租来的一间不足二十平米的房子,画室兼卧室和起居室。屋内四壁高高低低地挂满了弗兰克的画,其中大多数是新近创作的,也有一些是以前的画。这些画使洛琳感到震惊,她第一次意识到油画是有生命力的,是可以使她感动的。她慢慢地移动着脚步走过每一幅画,想象着弗兰克在画这些画时的心情。
绕着屋子转了两圈之后,洛琳停了下来。弗兰克绕到洛琳前面,兴奋得眼睛发亮,询问似的看着她。洛琳便直直看着他的眼睛算是作了回答。那一瞬间,两人都在对方的眼中找到了理解和默契。
弗兰克看着洛琳说:“伊芙琳,你知道吗,我曾认为我的每一幅画都是完美的,但今天我才发现你比我的每一幅画都更完美。”
洛琳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冬天的早晨,刚下过那年的第一场雪。弗兰克邀请洛琳一起去写生。他当时兴奋得像个孩子,说他要去画一棵雪中最孤独的树。
一路上,弗兰克飞快地蹬着自行车,还时不时地做出几个飞车表演动作,惹得坐在车后背着画夹的洛琳尖声大叫。
不知骑了多久,在郊外一片空旷的荒地中,终于找到了一棵弗兰克眼中最完美最孤独的树。
弗兰克把自行车平放在雪地上,找了一个很好的角度兴致勃勃地支起了画架。天阴沉沉的,不知什么时候又开始飘起了雪花。洛琳不断地打着寒战,弗兰克便把她裹进了他那温暖宽大的滑雪衫中。
过了一会儿,弗兰克满脸严肃地说:“我要给你看个东西,我差点忘了它。”
洛琳并不知道“它”是指什么,弗兰克总是没头没脑地用“it”来代替任何东西的。
“你看,这是你。本质的你。”弗兰克把一幅精心装了框的油画拿到洛琳面前。
洛琳手里托着本质的自己,看了好久。那微笑,那眼神,似乎很像自己,但又仿佛离自己很远,有些陌生。弗兰克抓住洛琳单薄的肩膀,看着她的眼睛,慢慢地说:“伊芙琳,我的心在这里,它会永远和你在一起。”
洛琳听后,慢慢将目光移开,越过弗兰克宽阔的肩膀,她看到那棵树正孤独地站在雪中。
“Are you frank?”(frank在句中语意双关,一是英文名弗兰克,二是真诚、坦诚之意。)过了很久,洛琳将埋在弗兰克滑雪衫中的脸慢慢抬起来,看着他的眼睛问。
“Yes,I am.”弗兰克一字一顿地作了回答。他那深棕色的眼睛里满是可以信赖的神情。
那年冬天的承诺,弗兰克,你完全忘记了吗?你对我说过的那些话你还会对另一个女孩说吗?或许,对你的妻子,你不知道已经说过多少遍了呢。
是的,妻子,他的妻子。洛琳曾反复问自己:这算是一种欺骗吗?可是,为什么要欺骗呢?有必要欺骗吗?每想到这里,洛琳总会感到心里一阵阵地痛,痛到没办法再去思考,痛到很累很疲倦了,便觉得那种剧痛慢慢过去了。
洛琳头侧着靠在窗帘上。她本以为自己睡着了,可她分明感到泪水从眼角慢慢滑了下来,便抬起手把它们轻轻擦掉了。
洛琳感到自己的脸颊是冰凉的。
02
九月,这个南方的大学校园似乎还处于盛夏。到处可以看到一簇簇的鲜花大朵地盛开着。
洛琳拖着行李箱,挎着牛仔包慢慢地走着,简短地应付着身边年级主任的询问。
年级主任对洛琳说:“我看过你的档案,不知道你为什么要从艺术系转到外语系。照你这么高的英语成绩,就该直接选择外语系嘛,干嘛一开始要选择艺术系。”
洛琳觉得这话听起来有点别扭,但还是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女生宿舍楼是一幢幢封闭的点式楼。洛琳就住在东面女点楼的一层。每个女生宿舍都有一间带壁橱的过厅和一间寝室。每个这样的宿舍都住着五个女孩。
由于洛琳报到得晚,同宿舍的四个女孩都满怀好奇心期待着,猜测着这个从艺术系转来的女孩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和自己合得来。但由于彼此间都不熟悉,她们都做出很矜持的样子,绝不会让其他人看出自己对那张空床有兴趣。
可是有一天, 其中一个叫李丫丫的女孩实在按捺不住了,说了一句:“人不来,就把这空床搬走嘛,看着心烦,又占地方。”
就在那天下午,洛琳到了宿舍。
洛琳推开寝室门后,四个女孩都不约而同地盯着她看。
洛琳笑了笑,说了声:“你们好。”
坐在下铺的叫枣子的女孩咧嘴笑了,然后又有点羞涩地低下头继续收拾她床铺上的一堆鞋垫袜子之类的东西。
靠窗上铺的一个女孩正翘着腿很认真地往脚趾甲上涂红色的指甲油。她喜欢别人叫她温妮,因为她觉得精读老师给她起的英文名“威妮弗雷德”太缺乏女人味了。温妮迅速打量了一下洛琳,不自然地笑了笑。
温妮下铺躺着一个短发女孩叫徐楠,她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抬起眼睛看了一下,便又低头继续看书了。
倒是那个站在门背后的李丫丫反映非常强烈,她先是兴奋地吹了一声口哨,便跳过来接过洛琳的背包,很开心地拉起洛琳的手臂大叫:“果然等来了一位俏佳人,这下咱们宿舍可完美了。”洛琳听了不由地笑了,她拍了拍李丫丫的手背说:“帮我一起整理东西好吗?”这时,枣子和温妮也凑了过来,告诉洛琳说枣子上铺是她的床位,外面过厅里正对寝室门的是她的壁橱,李丫丫下铺是一张空床,上面可以放大家的洗漱用品。
宿舍里的僵局就这样打开了。
第二天上午第一次上外教的口语课。
同学们都小声议论着说不知道这老外什么样子。这时,坐在后排的一个男生突然喊了一句:“这老外是个美国老处女。”他把老处女三个字拖得老长,同学们听了便哄笑起来。
就在这时,教室门被撞开了,接着便冲进来红红的一团火,进来以后仍不减速,口里呜呜叫着,像是在模仿火车。她绕着教室跑了一圈,最后气喘吁吁地停在了讲台上,踮起脚尖,一只手遮在眼睛上方,做出眺望远方的样子。
同学们哪曾见过这样的老师,都很兴奋地鼓起了掌。讲台上的那一位见观众反映达到了预期效果,也似乎很是满意,一改刚才的滑稽表情,换上了满脸的严肃,并拢了双脚,给全班同学行了个鞠躬礼,接着又一转身把后背转向了大家。
在她红色的T恤衫后背上,缝着五个黄色的五角星,一个大,四个小,很是醒目。由于她身材瘦小,那件宽大的T恤衫显得很平展,再加上她两臂平举着,俨然就是一面五星红旗悬挂在讲台上。国旗平时大家见得多了,可在这种场合出现,而且是以这种形式出现,便显出了十分的庄严肃穆。顿时班里安静了下来。
这时,外教转过身来,对大家说:“我叫阿黛尔。我想告诉大家,我很爱中国。我从小就梦想着有一天我能来到中国,现在,我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阿黛尔的汉语讲得很糟,吐字不清,没有节奏,而且全是平声。不过同学们还是听懂了,还是很热烈地鼓了很长时间的掌。
第一节课过后,同学们都喜欢上了阿黛尔,都说这个老外真逗,都盼着每周两次的口语课。
一次上课的时候,同学们问起了阿黛尔的年龄。阿黛尔说这是女生的秘密,无可奉告。随后又很神秘地压低嗓门儿对大家说:“因为你们是我的朋友,所以我就告诉你们吧,我已经过了三十岁了,而且我是一只羊。”说着她便把两个手指举到头顶上,咩咩叫了两声。班上的同学们并没太在意她的这一举动,都三三两两地低声推算着过了三十岁的属羊人是哪一年出生的。
一会儿,坐在前排的两个女生就推算出了结果,抢着说道:“阿黛尔你属羊,那你一定是一九五五年出生的,今年是三十九岁。按中国年龄算的话,虚四十岁。”这两个女孩说完,转头对后排的同学挤了挤眼睛,满脸得意的笑。
再看阿黛尔,她猛地拍了一下脑门,说了句:“中国人真厉害,个个是巫师。”
又一次课上,阿黛尔拿出二十张小卡片,上面写着二十个不同的题目:描述你的童年生活、你的梦想是什么、如果你有一百万美元……要求每个同学抽一个题目,准备几分钟,然后进行即兴讲演。
前面上去的几个同学不是抓耳挠腮语无伦次,就是憋半天讲不出几句话来。
接着便轮到了洛琳,她抽的题目很特别:假如我是一只被搁浅的小船。洛琳本来没想着要出风头,她走上了讲台,用她那低柔的语调讲述了一个关于一艘小船的感人故事。“太阳渐渐落下去了,我知道在漫漫长夜里我会感到很孤独,但是我会等待,因为我相信黎明一定会到来。”洛琳的讲演让同学们都感到很震惊,他们没料到一个刚入校的学生能讲出这么流利的英语。阿黛尔也很震惊。她拥抱了一下洛琳,有点激动地说:“你的英语使我很震惊,你的想象力也使我很震惊,你是个了不起的姑娘。”洛琳听了谦逊地笑了笑,说了声谢谢。
回到座位后,同桌的李丫丫低声问洛琳:“我听你的语调特洋,你以前一定接触过老外吧?”
洛琳听了心里一震,她下意识地对李丫丫摇了摇头。但接下来,洛琳再也没心思听同学们讲演了,满脑子都是大胡子弗兰克。
从那节课以后,阿黛尔便对洛琳表现出了特别的亲密。每次上课走进教室,阿黛尔总会用目光寻找洛琳,找到后,彼此交换一个问候的微笑。而每次下课后,洛琳也会等阿黛尔一起走,两人边走边聊,直到走出教学楼大门,彼此再挥挥手,说声“see you”。
洛琳问阿黛尔为什么总能那么快乐。阿黛尔认真地说:“可能在我看来,快乐远比悲伤做来简单,因为我很懒,总会选择简单的,所以我选择快乐。”
后来,洛琳把阿黛尔的这句话写到了日记本里,却发现它和自己日记的整体基调很不协调,便在下面加了一句注释:阿黛尔的哲学。
后来的口语课上,阿黛尔没再想出什么新招吸引同学们。她总是根据有关资料要求同学们分组讨论,再让每组代表说出讨论的结果。同学们都觉得没意思,都纷纷表态,不再对口语课感兴趣了。
对于阿黛尔与洛琳之间的亲密关系,同学们大都不以为然。一些人说,洛琳常去阿黛尔家,是因为她想讨好老外,想在口语考试中拿个好成绩;更有一些人认为,洛琳和阿黛尔都属于性情古怪的一类,所以单单她俩合得来。
圣诞节前,阿黛尔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她想在学院礼堂办一场环保主题的公益晚会,将晚会的门票收入捐给区环保办。系里很支持阿黛尔的想法,并承担了晚会的宣传工作。
“我需要你的支持。”阿黛尔对洛琳说。
“我能做什么呢?”洛琳问。
“就是那些节目,”阿黛尔说,“我想晚会至少需要十个节目。艺术系答应出四个节目,器乐表演和独唱类的,体育系出两个节目,武术表演和现代舞,还有四个节目得由咱们外语系出。”
“我听说咱们系高年级学生有一个合唱团。”洛琳提议说。
“是的,他们准备要唱两首英文歌曲。”阿黛尔说,“可这些现成的节目都和环保主题关系不大,所以我想准备两个环保主题的节目,一个哑剧表演,一个诗朗诵。是我自己写的关于环境保护的诗,你来给我翻译,好吗?”
“好呀。我无条件支持你。”洛琳笑着挽起了阿黛尔的手臂。
公益晚会办得很成功。
阿黛尔写的原创诗歌很有感染力,洛琳的汉语翻译也很到位,两人配合默契。
阿黛尔的哑剧表演成了整场晚会的一个亮点。阿黛尔头戴渔夫帽,手拿钓鱼竿,扮演了一位湖边的垂钓者。她经过几番努力,钓上来的竟然都不是鱼,而是一个空酒瓶,一个装满垃圾的塑料袋和一只破旧的靴子。阿黛尔的表演夸张而生动,引得台下的观众一阵阵大笑,大笑之后又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晚会的另一个亮点是体育系新分来的助教程燃的现代独舞《雾中》。程燃是洛琳刚入校时带着外语系集中军训的教官,所以同学们都喊他程教官。同学们还知道,程教官在刚开学的时候追求过洛琳,而被洛琳拒绝了。他的舞蹈《雾中》,舞姿张弛有力,表达了一个被困在雾中之人的迷惘与挣扎。程燃舞蹈的表现力很强,也与整台晚会的环保主题相关,可外语系的同学们都觉得程教官的舞蹈另有深意,并都不约而同地在观众席中寻找洛琳的身影。而此时的洛琳,正在后台帮着阿黛尔准备服装和道具。
03
第二年的圣诞节前,阿黛尔收到了系里的解聘通知。元旦过后,阿黛尔离开了中国。
阿黛尔走后,洛琳常会一个人去“情未了”咖啡屋。每次,她都会点一杯不加糖的黑咖啡。那里的咖啡并不像阿黛尔家的纯正,但咖啡座里的情调却很好。
洛琳总是在晚自修之后,抱着一摞外文资料和厚厚的牛津词典,从阅览室走过来。
走进咖啡屋,点上一杯黑咖啡,走到西侧窗下的咖啡座里坐下。
这一切,对于洛琳来说都是熟悉的。因为熟悉,便不用花心思去考虑。洛琳要做的,只是轻轻地搅动着那杯黑咖啡。在那小小的黑色漩涡中,洛琳总会看到大胡子弗兰克,背着大画夹在漫天白雪中走着;她还会看到阿黛尔,裹着毯子坐在沙发的角落里。
洛琳总想:失去了阿黛尔,自己还会再有那么知心的朋友吗?失去了弗兰克,自己初恋的故事便成了创痛的记忆。就算是放弃了画画,就算是逃离了艺术系转到了外语系,那种创痛会有一丝一毫的减轻吗?
自己的爱情就像是文学老师讲的那种世纪树,百年一生中,只开一次花。
可是,洛琳想,在现实中,真会有那样的树吗?
洛琳几乎每晚都会去“情未了”咖啡屋,每次都会坐在西侧窗边的咖啡座里,独自一人搅动着一杯黑咖啡。仿佛那杯咖啡点来只是为了不停搅动的。
然而,在这间咖啡屋内,独自坐在咖啡座里的,并非只有洛琳一个人。还有一个人几乎也是每晚都来,每次都点一杯棕榈酒,坐在东侧窗边的那个咖啡座里。
他就是程燃,就是在洛琳新生军训时,被同学们称为程教官的人。他就是那个在军训时,总找机会把洛琳单独留下来,教她匍匐前进分解动作的人;他就是那个在郊外练习打靶射击后,邀请洛琳一起吃自助餐的人;他就是那个被温妮称作是“帅得盖了帽儿”的人;他就是那个每天清早自愿去西操场督操,只为对擦肩而过的洛琳匆匆说声“你好”的人。
洛琳对程燃的印象并不坏,但他却不可能从她那冰冷的态度中得知这一点。
在新生和教官的联谊舞会上,程燃曾邀请洛琳跳过一支“探戈”。当时,他牵着洛琳的手走进舞池,手臂轻松而有力地压在洛琳腰间,拥着全身素白的洛琳旋转在舞池中。
那天晚上,他们跳得十分尽兴。
舞会结束后,程燃提出送洛琳回宿舍。
在幽静的小路上,两人还沉浸在“探戈”的兴奋状态中,高声谈笑着,彼此说着一些毫无意义的恭维话。
“刚才听到了吗?我们系学生说咱俩是今晚的最佳搭档。”程燃对洛琳说。
“程教官和我配合默契。”洛琳笑着说。
“听说在咱们学院很难见到美女,你倒是挺幸运的,天天都能看到美女。”程燃一本正经地说。
“我怎么就能天天看到美女?”洛琳不解地问。
“你一照镜子不就看到了。”程燃看着洛琳说。
程燃停了下来,拉住了洛琳的手臂说:“洛琳,不要再这样逢场作戏了,让我们真正地开始,好吗?”
洛琳听了,甩开了手臂,冷冷地丢下一句:“程教官,我真的不明白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说完,洛琳转身走进了宿舍楼。
随后的一段日子里,程燃经常到女点宿舍楼去找洛琳,而每次都会被洛琳那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态度逼走了。请她去吃西餐,洛琳说没有胃口;邀她去看电影,洛琳说功课忙没时间。
一次程燃邀请洛琳去看画展,说是艺术系的一位教授办的。当然又被洛琳拒绝了。从洛琳的角度来说,画展艺术系这些字眼是她最敏感最想要逃避的。可程燃并不知道这一点。
洛琳对待程燃的这种冷漠态度似乎大大触怒了温妮。
一次在程燃悻悻离去后,温妮冲着洛琳歇斯底里地大喊:“这么又帅气又正派的一个男孩子,这样诚心诚意地追求你,你却一次又一次地让他伤心。你,你到底还有心没有?你以为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温妮说完,眼里已迸出了泪水。
那时,洛琳又一次想起了那种世纪树。
现在,那个“又帅气又正派”的男孩子就坐在自己对面。洛琳这么想着,便不由地朝东面窗边看了看。他穿衣总是很讲究:笔挺的西式长裤,配一件敞开扣的亚麻休闲西装,白色衬衣的领口微微敞开着,露出了一段藏青色的丝绸衬领。他的确很帅,属于那种女孩子心目中标准的偶像派。这时,他正一动不动地看着窗外。桌面上放着一块叠得很整齐的亚麻色的大方手帕。
弗兰克的手帕从来就不会叠得那样整齐,他作画时会像个西部牛仔一样把大方手帕随便系在脖颈上。洛琳想。可是想过之后,她又因为自己总是想起弗兰克而生起自己的气来。
咖啡屋里的人渐渐稀少了。
这时,一直凝望着窗外的程燃突然站起身朝洛琳走了过来,他右手的食指和中指间架着一个盛有棕榈酒的高脚杯。
程燃看到洛琳抬起头来,便向上稍稍举了一下手里的酒杯,算是打了个招呼。他并没问洛琳“我坐这里可以吗?”,便在与她隔开一些的地方坐了下来。
然后,两人谁也没再说一句话,就那样各自静静地看着窗外。不管怎么说,洛琳和程教官总算是坐进了同一个咖啡座里。虽然两人都沉默着,但似乎谁也没有因此而感到尴尬。
洛琳看到程燃的一只手松弛地放在桌上。他的手形修长,指甲剪得很整齐,浅棕色的手背上微微暴起了青色的筋络。过了一会儿,那只松弛的手紧张了起来,显出了棱角分明的外形。
“你晚上喝咖啡,不会影响睡眠吗?”程燃看着洛琳手里的咖啡问。
“哦,不会。”洛琳说,看了一眼程燃手里的酒杯。
“我这个,”程燃稍微倾斜了一下手里的酒杯,半开玩笑地说,“是为了助眠的。”
洛琳听了,微微笑了一下。
“听说你成绩一直不错,学习方面应该没什么困难吧?”程燃转了话题。
“没有。”洛琳摇了摇头,心想,程教官今天的语气好导师化呀。
程燃从随身的挎包里取出一本书,放在圆桌上,是奥斯丁的《爱玛》。
“送给你。”程燃说,“也不是新买的。我这几天正在整理宿舍的书架,突然觉得这本书挺适合你的。你以前看过吗?”
“我看过英文版。”洛琳说。
“那你看看这个版本翻译得怎么样。”程燃说。
“谢谢。”洛琳说,她一时也想不出什么理由来拒绝一本书。
“你们系的外教走了,你一定很难过吧。”程燃说,“我知道你跟她关系特别好。可平时还是要多和同学们交流,别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
洛琳笑了一下,心想,这算是奈特利式的训诫吗?
程燃站了起来,仰头把酒杯里的酒一口喝了下去。对洛琳说了一句“再见了洛琳,每天都要开心”,便转身向门外走了出去。
程燃离开后,洛琳把那本书拿了起来。她轻轻抚摸着那本小说淡雅的封面,心想:这么巧吗?竟然,他也喜欢奥斯丁。
咖啡座的圆桌上,放着洛琳的课本和学习资料,最上面是一本牛津词典。洛琳把那本小说轻轻压在了厚重的牛津词典下面。
那晚,洛琳是最后一个离开“情未了”咖啡屋的。
04
后来的一段日子过得很平静。因为要进行期末考试,各门功课都逼得很紧,洛琳便不再常去“情未了”咖啡屋了。
一个秋日的午后,洛琳一个人悠闲地躺在床上,有几缕阳光从窗外斜着照进来,使宿舍里的一切都显得慵慵懒懒的。
就在这样一个午后,洛琳收到了弗兰克寄来的包裹。那是一个方方正正的邮包,外面被厚帆布紧紧包了一层,有一边用粗线绳密密地缝着。
里面是一个可开合的相框。打开之后,在左右两边的相框中,各放着一张弗兰克和洛琳的画像。画中的弗兰克仍留着大胡子,独自坐在傍晚的海滩上;另一幅画中的洛琳还是几年前的模样,留着飘飘长发,背着大画夹,从茫茫白雪的天地间走来。
洛琳看着自己的画像,心想:一切都过去了,自己已不再是那个背着大画夹的小女孩了。百年世纪树的花期已经在自己十九岁那年开过了。
洛琳这么想着,轻轻把相框合了起来,就像合上了一本已经读完的故事书。
两年多了,洛琳一直被一种迷茫的感觉压抑着。为了摆脱这种压抑感,洛琳放弃了画画,逃离了艺术系。可现在,洛琳突然感觉,四周的浓雾都散尽了,眼前一下豁然开朗了起来。
是啊,为什么不试试看呢?洛琳突然想起了阿黛尔以前常挂在嘴边的话。又想到这两年以来,自己只想着逃离,却从未试着去接受快乐。其实,本来是可以的,至少有一个人是可以的。
洛琳想起了程燃,想起了他端着酒杯的样子,想起了他被自己拒绝后悻悻离去的背影。有一段时间没见过他了。不知他现在还常去“情未了”吗?洛琳被一种突如其来的心绪激动着,忽然想起了那本被她遗忘在壁橱里的小说。
洛琳翻身跳下床,跑到外面的过厅里,从一大摞书中找到了那本《爱玛》。洛琳抚摸着小说淡雅的封面,轻轻翻开了书页。突然,一个蓝色信封从书中掉了出来。
洛琳捡起信封,心怦怦跳动着,手还有些发抖。洛琳不由笑了,怎么自己就像是一个不成熟的小女孩呢?她这么想着,便打开了信封。里面的信纸是淡蓝色的,上面用黑色墨水笔写着:
洛琳,我走了。我是这个学期才决定辞职的。这个城市、这个校园,我曾用了两年的时间去适应,而最后我只好承认我失败了。来这里以前,我从未刻意期待过什么,但我却遇到了你——一个如此聪慧美丽又超凡脱俗的女孩,我也曾用了两年的时间去追求,而最后,我也不得不承认我失败了。
洛琳,不管你相不相信,我都要告诉你,你是我今生遇到的第一个让我心动的女孩。我曾一次又一次地对自己说:忘了她吧,忘了她吧。因为我知道你的冷漠和我的自尊都不允许我在一次次碰壁后再去接近你,再去追求一个我永远都不可能得到的女孩。
再见,洛琳。我走了。也是为了逃避,也是为了忘却。
祝
一切随愿
程燃
即日
洛琳拿着那页淡蓝色的信纸,心里好像被重重撞了一下,接着便感觉到了一种沉甸甸的疼痛。爱玛还在这里,奈特利先生就这样离开了吗?
后来的日子依旧平淡而忙碌。
洛琳从未向任何人提起曾有那样一个午后,自己的心因为某种期待而怦怦跳动着。
于是,洛琳便还是洛琳。含蓄冷漠而傲慢。
一天晚上,洛琳从外面回来,被传达室里的宿管喊住了:“快来呀,你的国际长途。”
国际长途?会是谁打来的呢?应该不是阿黛尔,阿黛尔一般只喜欢写信。
“哈喽。”洛琳拿起电话喊了一句。
电话那边传来了弗兰克的声音:“伊芙琳,你好吗?”
是的,这是他的声音,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人这样称呼自己了。洛琳这么想着,心绪依旧泰然,她平静地说:“嗨,弗兰克,没想到是你。”
电话那边的语气却满含希冀:“伊芙琳,你知道吗,索菲,我的前妻,我们已经分开了。我的世界发生了很多变化。如果你愿意,我……”弗兰克开始语无伦次起来。
洛琳打断弗兰克,说:“弗兰克,三年了,我想我们都有了太多的改变。时过境迁,一切都已经不可能了。再见,弗兰克。”
洛琳说完,便把电话轻轻放下了。等她再次拿起时,里面只有长长的盲音了。
洛琳本来是想问问弗兰克,他有没有听说过一种树是叫做世纪树的。
曹丁,1975年出生于山西省大同市,祖籍山西应县。现为大同市第一高级职业中学教师。曾发表诗歌、散文、翻译作品多篇,2017年出版长篇小说《三木家的故事》。